联合村镇银行管理模式

2023-03-02

第一篇:联合村镇银行管理模式

温岭联合村镇银行简介

浙江温岭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是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由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发起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部设在浙江省温岭市,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其中杭州联合银行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40%,为第一大股东,温岭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共同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60%。 目前本行主要经营范围: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从事同业拆借;

(六)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八)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服务。

市场定位:

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实行“三会一层”的新型法人治理结构,坚持“面向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立足温岭”的市场定位,以支持“三农”和发展地方经济为己任,以打造合规、高效、精品的银行为理念,力求为当地农民、农业、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提供最真诚、最便捷、最优质、最专业的金融服务。

面对机遇与挑战,在当地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温岭联合村镇银行充分发挥低门槛、简手续、高效率的金融机构特色,努力将温岭联合村镇银行打造成为温岭当地经济服务的精品银行。

第二篇:云和联合村镇银行大堂经理岗位职责

一 、 银 行大 堂经 理岗 位职 责

1 、协 助网点负 责人管理 全体柜面 人员的服 务及营业 环境。 ( 1 )要 求柜面人 员在营业 开始前做 好班前准 备,确保 临柜人员

能以 饱满的精 神 、 统一 的着装 、 整洁 有序的办 公区环境 开始一天 的工 作。

( 2 )确 保营业厅 内各类物 品摆放整 齐有序; (包括营 业厅内各

种宣 传资料 、 供客 户使用的 各种单据 及凭证等 的摆放 ) , 确保 营业厅

内宣 传资料的 实时性和 准确性 , 不允 许出现过 时的或不 准确的宣 传材

料 ; 确保 营业厅内 的电子信 息显示屏 、 时钟 日历、 业务 标识牌等 准确

完好 ; 确保 营业厅内 的便民设 施正常运 行 , 达到 总行规定 的基本标 准

(笔 墨出水流 畅 ; 老花 眼镜清晰 可见 、 可戴 、 可用 ; 自助 终端 、 辨伪

仪器 等设备的 正常运转 等 ) 。 对以 上项目每 天应至少 检查两次 , 发现

问题 及时联系 相关部门 予以维修 、更换。

( 3 ) 营造 和维护温 馨、细致 的营业环 境和氛围 ,在 精品化、 细

节化 方面提出 要求并监 督实施。

( 4 )协 助网点负 责人做好 零售银行 业务相关 制度、政 策及产品

等培 训工作 , 对分 行培训过 的新产品 以及相关 知识 , 在员 工中开展 二 次培 训。 ( 5 )做 好与柜员 的交流互 动,监督 归原地规 范服务于 业务流程

操作 ,并将对 柜员工作 中的一件 建议反馈 给网店负 责人或运 营部经

理, 共同提升 服务质量 。

2、客户关系维护。

(1)大堂经理协助理财经理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协助落实 《XX 分行大客户服务规范》 的各项服务要求。

(2)客户进入营业厅之后,如大堂经理身边无其他客户,需在 10 秒钟之内迎上前去接待客户。

(3) 差别服务和产品推荐。 识别高、 低端客户,为优质客户提 供贵宾服务, 为一般客户提供基础服务。 迅速判断出该客户是老客

户还是新客户, 属于哪种客户群体, 可能需要什么样的服务, 从而

采取不同的方式与客户交流, 向客户介绍我行的金融产品。 如身边

有其他客户, 要做到统筹兼顾。 大堂经理要认真、 负责、 耐心地解

答客户的咨询,实事求是地给客户提出合理的理财建议。 (4)营业厅内客户较多时,要引导客户通过自助设备办理零售 业务, 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终端, 及时处理客户的咨询、 查询以及操

作非现金类的零售业务。

3、网点服务质量管理与客户投诉处理。

(1)大堂经理协助网点负责人管理柜面员工的服务质量,柜面 人员应当服从、遵守大堂经理提出的关于服务质量方面的要求。 (2)调解争议。 发生纠纷时及时出面调解, 将客户请到贵宾室 或会客室处理。 如有本人不能解决或非本部门投诉, 应及时与相关负

责人或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3)作为举报与投诉接待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意见簿始终出现 在醒目的位置, 方便客户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负责每日检查、 摘录客

户意见簿。对于客户提出的书面意见,要认真调查核实,分析原因 , 妥善进行处理: 客户意见正确又能解决的, 要立即解决; 客户意见正

确但不能立即解决的, 要向营业网点负责人反映, 并努力创造条件尽

快解决;属客户误解的,要及时与其沟通,耐心解释,消除误解; 对 客户留下地址、 姓名、 电话的投诉或举报, 要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

客户。 同时, 对所有提出正确的批评意见和改进工作建议的客户都应

在重大节日或其生日时送去我行的礼物、 感谢和祝福, 营造中信银行

闻过则喜,知错必改的良好社会形象。

(4)在值班工作日记上详细记载每一项客户举报或投诉的处理 进程, 及时向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 营业网点相关负责人应定期检查

并签阅,及时处理客户的举报和投诉。

(5)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加 以归纳、 分析和总结,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打造我行的精品银行形

象而尽职尽力。

第三篇: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之探讨

2010-07-23文章来源: 中国金融网 编辑 小马

摘要:在当前国家大力发展村镇银行的关头,各发起行(人)如何管理村镇银行,将是村镇银行下一步发展的关键。目前,国内关于村镇银行管理模式的研究并不充分,本文就此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点建议。

关键词:村镇银行;管理模式

截止到2010年7月19日,全国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达225家(另开立支行63家)。随着《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的下发,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掀起一个新高潮,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纷纷加大村镇银行的投资力度,同时,各发起行也就如何管理村镇银行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考虑、尝试,并取得相应成效,为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就村镇银行管理模式问题进行探讨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一、村镇银行管理的几种模式

受各发起行性质、规模、管理体制及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等差异性影响,导致村镇银行管理体制存在多元化的特征,目前以及将来推行的村镇管理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 村镇银行(农村金融)管理部式(以下简称:管理部式)

村镇银行管理部式实际上类似于事业部制或半事业部制,采用此种模式的主要是外资行、城商行。目前包商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了农村金融部、村镇银行业务部。以汇丰村镇银行为例,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内部设立了村镇银行业务部,对其所有的村镇银行负有管理职能,包括业务指导、产品开发、风险控制、资源调配等,相当于村镇银行的总部,并在村镇银行业务部内设相应管理部门。

(二) 村镇银行控股(集团)公司式(以下简称:集团式)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大中型银行都(曾)有意采用该模式,希望通过该模式对村镇银行进行集团化管理。采用此模式将有力于全面推动村镇银行的筹建,加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目前,该模式仍然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管理中。

(三) 分支机构管理式(以下简称:分支式)

部分银行因承担社会责任、跨区域发展等需要,以独资方式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县域发起设立了村镇银行。

(四) 股东共同管理式(以下简称:共管式)

部分村镇银行采用股东共同管理模式对村镇银行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管理。当然,采用此类管理模式的村镇银行股权较为分散,发起行占股在30%至40%左右,民营企业总体占股达

30%以上,当然管理上主要还是由发起行起主导作用。

二、各种村镇银行管理模式之对比

至于以上四种模式哪种模式最好,目前暂时难以下结论。各种模式的优点和不足如下:

1.管理部式的优点:

(1)便于发起行区域性、规模化推进村镇银行机构筹建。

(2)有利于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不受地域限制。

(3)有利于发起行最大限度的支持村镇银行,便于发起行对其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在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形象规划等方面进行统一运作。

(4)责任性更明确,管理更有针对性,防止了无人管理或多头管理,便于政策的统一性。

(5)此模式可以最大限度满足中小银行发起行跨区域发展战略的实现。

(6)便于发起行有针对性、专业性寻找发起地,避免盲目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管理部式的不足或条件限制:

(1)要求主发起人设立或计划设立10家以上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如主发起人(发起行)过于主导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会导致其他发起人或股东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减弱。

(3)需要较多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来从事管理部的有关工作,有可能影响到其他部门对相关人才的需求。

(4)由于管理部的工作具有相对独立性,容易滋长本位主义。

(5)对管理部的要求较高,否则容易发生失控,或者发生管理、政策的统一性与各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简单的讲就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2.集团式的优点:

(1)便于规模化、专业化、集中化模式发展村镇银行。

(2)可以对村镇银行集约管理,产生规模效益。

(3)村镇银行以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的形象出现,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升村镇银行的知名度和公众对村镇银行的认同度。

(4)大型商业银行更适宜采用控股式管理模式对村镇银行进行管理,保证了发起行全国性布局村镇银行。

(5)采用控股式模式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村镇银行与发起行分支机构之间的独立性。必要时可以单独将村镇银行整合,以控股公司名义上市。

控股式的不足或条件限制:

(1)要求设立30家以上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一般中小型银行难以在短期内发起设立30家村镇银行。

(2)发起行过于强势,加上规划、设计等的统一性,其设立的村镇银行有可能难以形成自身的企业文化(复制发起行企业文化的可能性较大,村镇银行如完全照搬发起行的文化、产品、服务、风险偏好等就有可能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和地区差异)。

(3)控股式管理更加强调管理的整体性、政策的统一性,有可能制约村镇银行的灵活性。

3.分支式的优点:

(1)由于采用分支式管理的主要原因是独资,发起行可以名正言顺的将村镇银行作为分支机构管理,不必另外设立机构对村镇银行进行管理。

(2)便于发起行在村镇银行推行发起行的企业文化。

分支式的不足:

(1)由于无专门的管理机构,如发起行管理不到位可能导致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出现空白。

(2)可能会影响到发起行总体运行,出现多头管理的局面。

(3)制约发起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进程、数量。

(4)因为分支机构式的定位,难以最大限度体现村镇银行的灵活性、高效性。

4.共管式的优点:

(1)有利于产生权力制衡,有利于民主决策,最大限度调动股东积极性。

(2)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优越性,做到监督、管理的多层次、全方位。

共管式的不足:

(1)容易降低公司的反应速度,很可能错失机会,降低工作效率,可能导致各股东将精力

放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协调上,难以在决策上提高效率。当然股东合作、协调到位 ,此项不足就会得到克服。

(2)由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难以在村镇银行最大限度推行发起行的良好经营、管理、风险理念。

三、关于管理模式的建议

发起人(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可能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

1.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具有本身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行)不能违反《公司法》等法律规定,超范围管理村镇银行,否则容易引起法律上的纠纷。发起人(行)以出资人(股东)身份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引导村镇银行健康发展,而不是注重于村镇银行的具体经营、管理。

2.发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培育好村镇银行这块闪亮的农村金融招牌。发起人对村镇银行的管理绝对不能缺位,但也不能以风险管理为由越位(因噎废食),保证村镇银行的灵活性、高效性、独立性是有必要的。

3.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应更加注重于对村镇银行的服务、支撑,在风险控制上把好关,避免村镇银行过于追求短期利益。

目前,已开业的村镇银行已深深扎根当地市场,绝大多数实现了赢利,为当地的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三农提供了强有力支持。所谓“存在即合理”,既然不同类型的村镇银行能够生存并得到发展,说明管理部式、集团式、分支式、共管式四种管理模式都有一定的生存空间,在目前难以证明哪种类型的管理模式孰优孰劣。只要发起人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严格按监管部门的规定管理好村镇银行,最大限度防范村镇银行的操作性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村镇银行就一定能做细、做强。

第四篇: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 第三章 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第四章 公司治理 第五章 经营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五篇:村镇银行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授权管理,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授权工作遵循“统一授权、区别对待、权责结合、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客户类型、业务风险状况、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授权限额。

第三条 授信工作纳入授权管理的范围,不得因实行授信管理而弱化授权管理。

第四条 本行授权书以及授权文件,应及时报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董事会对董事长办公会、行长的授权,以及行长对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授权。 本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事项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办理。

本行监事长履行工作职责需授权时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办理。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

第六条 本行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

基本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常规业务经营所规定的

权限。

特别授权是指对法定经营范围内的特殊业务,包括创新业务、特殊融资项目以及超过基本授权范围的业务所规定的权限。

第七条 基本授权的范围是:

(一)营运资金的经营权限;

(二)同业资金融通权限;

(三)单笔贷款(贴现)及贷款总额审批权限;

(四)对单个客户的贷款(贴现)额度审批权限;

(五)现金支付审批权限;

(六)行内资金调度权限;

(七)利率浮动权限;

(八)经济纠纷处理权限;

(九)其它业务权限。

第八条 特别授权的范围:

(一)业务创新权限;

(二)特殊项目融资权限;

(三)超出基本授权的权限。

第三章 基本授权

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授权,是指根据本行章程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授予本行行长、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常规业务的经营管理权限。

第十条 基本授权在每年年初进行,有效期至下一新的

授权生效时终止。

基本授权采用授权书或者文件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授权人、受权人、授权范围、授权额度、授权期限及相关的授权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 对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授权限额,应当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

第十二条 本行的基本授权管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

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拟订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本行行长进行授权,并以书面形式签发授权书或下发授权文件。

(二)行长对其他人员的转授权

办公室在董事会对本行行长授权的范围内拟定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由本行行长分别向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转授权,并以书面形式签发转授权书或转授权文件。

第四章 转授权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转授权,是指行长向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转授常规业务的经营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 转授权不得超越董事会授权的权限范围、种类和额度。

第十五条 转授权应当在收到董事会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后30日内完成,并报本行办公室备案。

第十六条 转授权的形式和程序按照基本授权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特别授权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特别授权,是指对超过基本授权或转授权范围、种类和额度事项所授予的权限。

董事会对董事长办公会的授权,按照特别授权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特别授权应当按照有利于业务发展、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办理。

第十九条 本行各职能部门拟定规章制度,涉及变更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内容的,应当事先征求办公室的意见,单独签发授权书或下发授权文件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发展中需要办理超过基本授权或转授权的事项,可以向授权管理部门申请特别授权。

第二十一条 特别授权,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需要特别授权的职能部门和营业部向办公室提出特别授权申请;

(二)办公室拟订特别授权书,报请主管领导审核;

(三)办公室3日内拟定正式授权书或者授权文件,报请董事长或者行长签批。

第二十二条 特别授权的生效及终止期限根据授权事项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章 授权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为本行的授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行长授权的相关工作。

本行行长可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结合本行实际,向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转授权。

第二十四条 本行监事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对本行的授权和转授权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办公室根据对本行经营管理的需要,提请董事会适时调整对行长的授权,行长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调整对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转授权。

第二十六条 在授权和转授权的有效期限内,各职能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上收或调减部分授权:

(一)受权人发生越权经营行为;

(二)受权人失职造成某项业务出现明显或严重的风险;

(三)经营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四)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五)办公室认为应当调整权限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七条 被暂停、上收或调减授权的各职能部门和营业部,应当按照办公室的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整改要求的,可以重新恢复或调整其经营管理权限。

第二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授权书、转授权书、特别授权书或文件的效力终止:

(一)载明的有效期届满;

(二)特别授权的事项结束;

(三)办公室明确表示收回或撤销授权;

(四)受权的各职能部门及各支行被分立、合并或者撤销;

(五)其它应当终止的情况。

第七章 授权的控制

第二十九条 本行行长、副行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不得擅自扩大适用范围或违反规定擅自超越权限从事各项业务活动。

第三十条 本行办公室对受权人超越授权范围从事业务经营的行为实行问责,视越权行为的性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规定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本行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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