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机关范文

2022-05-30

在充满活力和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场合需要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和公正的有效手段,也是我们工作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是有效的?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工会制度机关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一篇:工会制度机关范文

机关工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以下简称《工会章程》)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机关工会是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口系统党委领导下,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由机关各股室干部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加强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党组织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开展群众工作的得力助手,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和维护者。

第三条机关工会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题,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以健全基层工会组织为基础,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重点,以提高职工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关键。求真务实,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科学构建工会工作新格局。

第四条机关工会依法履行国家《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在区直机关工会和政府口系统党委领导下,根据工会组织特点和广大职工意愿,积极主动、独

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机关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靠工会委员会集体智慧和力量研究决定重要工作事项,依靠工会委员会每一位成员分工负责落实各项日常工作。

第二章工会职责

第六条机关工会的职责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高业务能力。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努力学习和实践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建立健全维权机制,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了解职工情绪,倾听和反映职工意见,及时为职工排忧解难,维护其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切实保护广大职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机关改革发展、维护政治稳定、提供可靠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三)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积极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重大节日和日常工作相结合,适时组织开展具有机关特点,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

动。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努力为职工创建一个团结、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

(五)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和“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把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六) 依法搞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及时上解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三章工会制度

第七条组织制度

机关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据《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设主席1名,委员若干名。选举结果报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批准,每届任期3-5年。

第八条会议制度

(一)机关职工代表大会(机关工会工作会议)

1.会议主要任务:传达上级工会、同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听取和审议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工会重大问题;换届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

审查委员会。

2.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二)工会委员全体会议

1.会议主要议题:研究决定关于贯彻上级工会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精神和指示的工作计划;讨论提出机关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意见;研究召开会员机关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拟定关于向上级工会和党组织的工作请示报告;研究机关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审议工会经费的预、决算;研究重大活动实施计划。

2.会议成员为机关工会全体委员。必要时扩大其他有关人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三)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联席会议

根据需要参加机关党支部主持召开的机关内部事务管理联席会议。

第九条请示汇报制度

机关工会接受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政府口系统党委的领导,定期向机关党支部请示汇报的工作。内容包括:关于工会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工会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关于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方案,工会主要领导成员的预备人选;关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对机关党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关于提请党组织讨论的工会重要事项等。

第十条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机关工会实行经费独立的方针,建立健全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制度。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经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职工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和组织文体活动。

(二)工会的财产、经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各工会小组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拒不按时、足额收缴会员会费。

第十一条会籍管理制度

(一)职工入会,由所在股室工会小组长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报机关工会审查,由机关工会报区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审批、备案。

(二)会员调出,由其所在工会小组负责办理转移手续。必要时机关工会协助办理。

(三)各工会小组要及时建立健全会员登记制度,随时准确掌握会员变动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每年年度会员统计提供可靠数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工作制度自二○〇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第十三条本工作制度由洛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工会负责解释。

第二篇: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根据《》,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工会会员大会

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会员参加,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的职权是:审议和批准工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报告,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规划。

(二)工会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

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扩大到工会小组长。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任务是: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传达上级工会组织或本局机关党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听取各委员工作汇报;布置下阶段有关工作;分析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工会小组会议

会议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工会会议有关精神;组织讨论工会布置的有关工作并形成意见;收集掌握会员思想、家庭情况。

二、工会干部协管制度

协助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干部的管理,对工会干部进行考核,就工会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等问题,向党组织提出建议;协助党组织考察了解工会主要领导人的后备干部;加强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调查研究工会干部管理中的新情况、

新问题,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反映;工会委员会委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的人选,应按民主程序自下而上地提名,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后方为正式候选人,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批准;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同意。

三、走访慰问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因病或因工(公)住院、家庭发生特殊困难、女职工生育等,工会主席、副主席或由主席、副主席委托工会委员代表机关工会进行慰问,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病情和有关情况。干部职工本人因病或因工(公)去世,干部职工的父母亲或其直系亲属去世的,机关工会积极协助局相关处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在交通工具上应提供适当的方便(指近郊内),在安排本单位车辆有困难时,可向局机关工会提出申请,由机关工会协调解决。

四、经费开支审批制度

经费开支实行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有重大经费开支,如节假日会员福利、全局性文体活动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等经费开支,由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局主要领导同意。

五、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工会积极参与机关内部事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是:机关用房的分配、调整、管理;生活福利的意见和建议等。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程序是:工会小组收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形成意见,正式向局领导或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会员传达。各级领导应积极支持并参加工会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六、开展文体活动制度

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促进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由上级工会等部门组织的文体活动;每年“三八”妇女节前后组织一次女干部职工参加的庆祝活动;每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体文体活动;配合局机关党委和有关单位做好重大节日的集体活动。

七、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工作总结每年一次,年终进行。各小组在总结的基础上,向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会委员会通过全年工作总结,写出书面总结分别上报市级机关工会和局机关党委。总结内容是: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上级工会和本局机关党委布置的学习和工作的落实情况;民主管理与监督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组织文艺体育活动情况等。

第三篇:工会机关工作制度汇编

一、考勤管理

(一)坚持有事请假、外出报告、期满销假制度,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二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批准,严禁迟到或早退。

(二)申请病休或请长病假的,必须提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和病假条,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病休或请长病假。

(三)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参照江苏省人事厅《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苏人通„1998‟130号)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以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执行。

(五)休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假期的,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延长的假期天数按事假处理。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以病假为由从事其他活动、请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一律以旷工论处,并按旷工工作日扣发工资待遇。有旷工行为者当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连续旷工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合格)等次。

二、 机关效能建设

(一)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上级政策规定和决策部署讨价还价、打折扣、搞变通或拒不执行。

(二)不准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不得设立“小金库”和违规发放各种津补贴。不得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走过场、搞花架子、虚报浮夸、欺上瞒下。

(三) 不准吃拿卡要、聚敛财物。不得向服务对象报销各种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被管理者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及其他活动。不得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生日庆典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得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或索要当事人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四)不准漠视群众、打击报复。不得对群众疾苦不闻不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异议或不满的个人、组织故意刁难、打击报复。

(五)不准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不得使用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不文明语言。不得对来本单位办事的人员有“生、冷、硬、推”态度。不得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工作、对待群众。

(六)不准敷衍塞责、办事拖拉。不得在工作中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不负责任的言语。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得推卸责任、不讲效率甚至超时办结。

(七)不准铺张浪费、公款宴请。不得在公务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得酒后驾车。

(八)不准值班脱岗、会议缺位。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无正当理由且未经批准的,不得找人代班。值班期间不得脱岗。不得无故缺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或安排他人代会。不得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无故缺席集体活动。

(九)不准擅离岗位、举止不端。工作日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不得衣冠不整、坐姿不端。不得擅离岗位、串岗聊天或办私事、吃零食。

(十)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十项规定,做到“在岗、在行、在状态”。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高效率,创建职工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特制定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语言文明规范

1、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使用文明规范。接待来访者使用下列文明语言:

(1)你好,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你请坐!

(3)请你有话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4)请你稍等,我记录一下。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与×××部门(单位)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这里是×××(部门)的电话,有什么困难和问题可以和我们联系。

(8)不用谢,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9)请慢走,再见!

2、接听职工来电使用下列规范用语: (1)你好,这里是×××(部门),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帮助吗?

(2)请你慢慢说,我们会努力帮助你。 (3)请稍等,我记录一下。

(4)对不起,我没有听清楚,请你再讲一遍。

(5)对不起,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与×××部门(单位)协调一下,×天内给你答复。

(6)请你留下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我们及时与你联系。

(7) 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8) 有什么问题请随时和我们联系。 (9) 不客气,再见!

3、禁止使用 “喂”、“不知道”、“自己看”、“没有看见我忙着吗”、“我没空”、“别啰嗦”、“快点讲”等服务忌语。

(二)会议行为规范

1、参加市内各种会议要提前10分钟到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向主(分)管领导请假;参加机关内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要事先向主持会议主持人请假。事后要及时了解落实会议精神。

2、要遵守会议秩序,无特殊情况不中途退席,不随便说话,不打瞌睡,不随便离席走动,不看报刊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会前关掉手机,重要内容要做记录。

3、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三)作风严谨端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擅离职守,不随便串门、串岗、聊天。

2、工作时不吃零食,不嘻笑喧闹,不随便把小孩带到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忌搬弄事非、挑拨离间、评头论足、传播或听信小道消息。

4、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向外界提供除会务公开以外的数据,信息上报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

(四)办事公正快捷

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跟踪督办制、AB岗工作制,力争做到“六个最”,即办事理念最先进、办事态度最热情、办事程序最简化、办事方式最快捷、办事成本最低廉、办事成效最显著。

(五)服务热情周到

五个一:说好每一句话、接好每一个电话、办好每一件事情、接待好每一位服务对象、做好每一天的工作。

热情服务“四五六”。“四真”:真心为人,真诚待人,真情感人,真切助人; “五一”: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你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敬,一声再见相送;“六心”:热心接待服务对象,诚心听取反映,细心了解情况,耐心说明解释,公心处理问题,真心排忧解难。

(六)环境整洁优美

1、维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场所无果皮、烟蒂、痰迹、纸屑、灰尘,保持水池、厕所清洁卫生。

2、办公室内桌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整洁。

3、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车辆,禁止乱停乱放。

4、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四、学 习 制 度

为进一步打造学习型机关建设,在机关干部职工中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中心组学习实行党组书记负责制,主要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专题,主持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2、中心组学习秘书主要负责拟订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协助做好专题调研等。

3、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每月1次,集中学习和自学均须记好学习笔记。

4、中心组每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深入基层调研、交流观摩学习等形式,形成调研报告。

5、中心组学习情况列入年终“述学”和考评内容。

(二)机关学习制度

1、参加机关学习的对象为机关全体人员。

2、机关学习在党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

3、机关学习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两周一次。

4、机关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讨论交流等。年终由办公室收齐个人学习笔记,交主要负责人调阅。

5、集中学习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机关学习列入年终机关人员综合考核内容。

(三)党支部学习制度

1、参加党支部学习的对象为机关全体党员。

2、党支部学习,由支委会负责拟定学习计划,提供学习资料,做好学习记录等。

3、党支部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可结合机关学习一并进行,党员自学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天。

4、党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参加讨论交流等,年终由党支部书记调阅个人学习笔记。

5、党支部集中学习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请假。支部学习作为年终党员评先的依据之一。

(四)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

1、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以及支部决议;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以及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听取和讨论支委会工作报告;选举支委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有事应事先请假并报经党支部书记批准。党支部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记载。

2、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有:围绕中心工作,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措施;分析研究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讨论党员教育管理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措施;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对党支部活动作出安排等。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党员汇报交流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讨论党员的奖惩、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方面的问题。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小组会,有事先请假并征得党小组长的同意。党小组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小组活动情况记载。

4、党课

党课一般每半年一次。党课主要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同时要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积极开展增强党性观念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党支部在开展党课教育时,应制订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授课时间、授课人员及授课内容等。党员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党支部要设立考勤登记簿,做好党课情况记载。

五、印章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印章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刻制

各类印章刻制、电子章的申请须经市有关部门同意后,由总工会办公室统一办理;任何部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用印管理

1、印章的使用 (1)、凡属领导签发的各种公文,由印章保管人直接用印。

(2)、对外报送材料、出具证明、审核材料、合同等,经分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用印,由印章保管人现场监印。不得在空白纸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2、财务印鉴(章)的使用

由工会财务人员按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规定使用。

(三)印章保管

1、各类印章及电子章经统计移交,清单入档后,由专人妥善保管。如印章保管人出差、休假,由分管负责人指定他人代管。

2、财务印鉴(章)由财务部按《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保管,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支票与财务印鉴(章)应分别保管,不得由一人管理。

3、印章的印模及不常用、停用的印章,必须由办公室(宣教部)准确记载,归档保存。如印章被盗、丢失,须立即报告,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原印章登报声明作废,同时启用新印章。

4、各类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使用。

(四)用印责任

用印须管印人亲自承办。凡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一经发现追究相应的责任。

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室职责

档案室工作职责:负责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工作。开展档案利用,努力做好检索工作,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服务;所有档案必须整理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捆扎堆放;编制档案分类目录、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按规定定期向市档案馆移交档案,做好到期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二)归档范围

1、文书档案

(1)各类计划、总结、大事记及年鉴、会议记录、经验交流材料、领导讲话、请示、批复、方案等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2)物资采购、审批、招投标、购臵等方面的材料。 (3)重要活动的整套资料。

(4)人员因公外出(包括出国)考察、学习、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

2、实物档案

音像资料、光盘、硬盘(电子文档)、奖牌、奖状、奖杯等。

3、人事档案

4、会计档案

(三)相关要求

1、归档要求

(1)文书档案:各类应归档的纸质材料均需按存档要求归档,发文、收文必须原件存档。所有材料有电子版的,要及时拷贝和备份,档案管理人员每月到各部室拷贝存档一次重要活动资料,每年汇总整理一次档案资料。

(2)实物档案:照片、摄影、光盘、硬盘等音像资料存档同时,必须注明时间和活动主题。集体的奖牌、证书、奖杯等,应按照要求统一存放,有获奖文件(证明)的要一同归档。

(3)人事档案:由组织部按照《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每年整理一次并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涉及工资变更、退休审批手续等资料须于当月底前交档案室存档。

(4)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每年整理一次并交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2、档案室的日常管理

(1)档案室要保持整洁卫生,做好“八防”工作。 (2)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例》做好档案保管工作,因工作调动,必须在离职前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3)财务、人事档案资料实行双人管理,财务、组织部部长和档案管理员同时作为相关档案资料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4)各部室档案资料由部室负责人明确专人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每年12月底前送档案室存档。实物档案每月5日前移交档案室存档。

(5)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和办公室主任要定期、不定期检查档案室,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

(6)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档案管理员除来人查阅档案、日常整理档案外,不得在档案室会客以及做与档案工作无关的事。

(四)归档时间

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各类纸质档案、资料按要求在当12月底前归档。部分材料或实物由于特殊整理程序需要,最迟在次年3月底前归档,实物、电子音像资料每月5日前移交档案室存档。

(五)档案的查阅

1、本单位人员查阅档案,必须报分管负责人同意并认真填写《查阅档案登记簿》。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本单位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县总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2、查阅应在阅档室查看。若查阅本单位人事档案或会计档案时,必须经分管人事、财务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同意,方可查阅。查阅人事档案时,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阅后告知,可根据查阅人需要复印资料;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由财务部派人查阅后告知,可根据查阅人需要复印资料。

3、爱护档案,保持案卷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

4、查阅后的档案,管理员要仔细检查、核对并及时归档。

(六)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本会档案材料。

2、若需要销毁,必须严格执行档案部门有关规定,编制《档案销毁清册》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本会档案,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七、收发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好文件管理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收文管理 收文的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等程序。

1、收文归口。凡主送本单位的公文,包括邮寄公文、办公自动化传递公文、会议分发公文,均应交办公室统一登记。办公室做到当日收文,当日登记。

2、传递形式。办公室人员做好公文签收、登记和分类,急办公文或遇有领导出差时的文件传递随时向负责人请示后交有关部室办理。收文运行采用纸质运行和网上运行两种方式。

纸质收文:办公室来文登记、审核、拟办→主要负责人批办→分管负责人阅处→职能部室承办→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电子收文:办公室来文登记、审核、拟办→主要负责人批办→相关负责人阅处→职能部室承办→办公室归档。

急办公文随到随办,可由主要负责人直接批转到部室执行,由有关部室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后办理。

3、办理要求。 纸质收文:承办人及时完成公文办理,并向办公室反馈。 电子收文:一般情况下,主要领导批文不超过1个工作日,每个部室阅办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二)发文管理

发文的办理包括草拟、审核、签发、登记、复核、缮印、用印、分发等程序。

1、发文程序。

纸质发文: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签→主要负责人签发→办公室登记文号→拟稿部室复核缮印→办公室用印、归档→拟稿部室发文。

电子发文:部室拟稿→部室负责人核稿→分管负责人审签→主要负责人签发→部室清稿→办公室登记文号、用印、归档→拟稿部室发文。

2、发文规定

(1)登记:发文登记由办公室专人负责,登记时包括填写发文字号、签发人、印发范围、印发份数等。

(2)签发:市总发文由分管负责人审核,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如需与外单位会签的,须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阅后,由拟稿部室送外单位会签,最后由主要负责人签发。外单位会签公文,市总工会发文程序办理。

(3)用印:公文用印要端正、清晰,印章的下部边缘压盖行文日期,并使年月日清楚可辨。

(4)归档:本单位发文、联合发文和以市政府名义发文一式五份连同签文单、电子文本一并存档。

八、图书报刊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运用好各类图书报刊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与职责

建立资料室,安排专人负责图书报刊资料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

1、负责报纸杂志的日常签收、分发工作。

2、负责图书报刊杂志分门别类进行整理,统一造册登记,编制目录和电子资料目录。

3、负责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图书报刊资料种类

主要指当年单位征订的党报党刊、工会业务刊物、部门刊物、其他图书资料等。

(三)图书刊物资料的管理

1、邮递员送到单位的图书报刊杂志,收发员必须及时查收和拆封,其他人不得随意拆看。

2、收发员应根据年初单位征订的报刊目录、分数和发送对象进行分发。

3、党报党刊至少保留一套存档;工会业务刊物至少保留三套存档。部门刊物和其他图书资料,由签收人在每年底统一收集交资料室存档。

(四)资料室的日常管理

1、资料室上班日正常开放。查阅人阅后须将资料放回原处,不得擅自带离资料室。

2、需要借阅综合资料室报刊杂志图书资料的,要履行相关借阅手续,由借阅人签字,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资料室,由收发员收讫签字。要保持借阅的资料整洁,不得自行剪裁报刊、杂志篇目,若有特殊需要,可复印。

(五)其他

1、各部室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收集整理工作,年底前交资料室存档。

2、各部室已存档之外多余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年底前交办公室统一处理。

3、因工作调动或退休人员,应将使用的单位征订的图书刊物资料交资料室统一保存。

九、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安全卫生管理,营造良好的机关办公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与职责

1、专门成立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室部长(主任)担任。办公室牵头做好机关安全卫生工作。

2、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各部长(主任)为各部室安全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安全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每月7日对机关安全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各部室做好机关安全、办公环境的整洁工作。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天巡查一遍机关安全、办公环境,并做好巡查记录。

4、机关公共场所及出租房安全卫生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各部室的安全卫生

1、各部室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件和现金应妥善保管,不存放在办公室过夜。随时关好各自办公室门窗,做到人走门关。

2、机关人员下班或外出,应检查办公室的电脑、空调、电灯等电器设备是否关闭。凡发现下班后未关闭电器用品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按市场价格赔偿。

3、节假日机关人员值班,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工作。

(三)公共区域的安全卫生

1、办公室负责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每天督促和提醒下班后最后离开办公大楼的机关工作人员负责关好大门。同时,要求门卫每晚巡视,发现并排除大楼安全问题。

2、办公室负责安全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巡视一次大楼的安全、卫生工作,对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室及时整改。

十、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一)费用支出报销审批制度

1、市总主席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预算内经费开支由分管财务的主席审批。数额较大、没有预算的财务支出事项要由市总主席办公会或工会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负责审批工作的主席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财经法规把关守口。费用支出报销审批由市总经办人员于每周三集中时间审批。外单位人员一般不得直接找主席审批发票。

2、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会计法》规定的监督职责。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对财务支出合法性、凭证合规性的事前审核,未经审核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时,要严格把关,对原始凭证不合法,内容不完整,手续不齐全,数字不准确的,应拒绝审核。

3、财务部人员要持证上岗,严密内部牵制手续,财务印签与支票分开保管,不得由一人全程包办会计事项的支付业务,出纳人员要按月核对银行存款,及时盘点库存现金,确保帐实相符。

4、报销凭证。(1)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必须盖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业务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品名不能笼统,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有涂改、挖补、刮控等现象。(2)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缺一不可。(3)购买物品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收款收据不予报销。(4)报销附件要齐全。实物发放要附领物人签章的名单,活动通知文件,汽车维修必须附维修清单等。

5、市总领购的各种票据,必须由财务部统一扎口管理。财务部明确专人负责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购领、使用、保管和缴验票据。

6、各种票据一律由财务部人员使用,不得交由他人代开,不得为他人代开,更不得向其他方面提供票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按全总规定执行。票据所收款项要做到日清日结,严禁坐收坐支。

7、发挥经审组织作用,全程参与财务监管。对市总的财务收支计划、大额财务支出、资产购臵和处臵等重要事项,必须有经审会参与研究决策;在财务支出事项发生过程中,市总经审会应主动参与机关事项的跟踪监督。要依法对市总工会经费的收、管、用情况认真进行审查监督。

(二)重点支出管理制度

1、招待费用的管理

(1)外地、本市乡镇来客,实行对口接待的办法,由经办人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办公室开具“来客就餐接待单”安排就餐。“来客就餐接待”应载明接待理由、就餐地点、就餐时间、标准、陪客人数、经办人等事项。乡镇来人一般不陪客。同城各部门、单位来人,一般不安排就餐。

(2)来客接待期间严格执行“禁酒令”,中午严禁饮酒。 (3)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从严控制陪客人数,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客人数的一半,非必要人员不安排陪餐。一般来客按每人20元的标准执行,超出“来客就餐接待单”标准的支出,不予报销。

(4)招待来人一般采取定点饭店的就餐办法。要将“来客就餐接待单”作为招待费支出发票的附件,以便查验和审核。凡未附清单附件或违反“禁酒令”规定的支出,不得报支。

2、招商引资费用的管理

招商经费的使用要坚持“必需”、“节约”的原则,财务部对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要单独核算,费用开支要严格把关,支出发票要合法、真实、具体,做到支出手续齐备,用途清楚,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齐全。

3、专项经费的管理

专项经费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要严格分清专项经费与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界限,不得相互挤占挪用,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发放奖金福利,要加强对专项经费的核算,按项目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4、车辆费用的管理

(1)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政府采购规定,凡违反规定擅自发生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等支出,财务部不得报支。

(2)办公室要严格派车核准制度,出长途要视人数多少合理派车,原则上一人不派车。

(3)严格公车里程油耗考核,严禁公车私用。

(4)严格执行公车夜间入库制度,非特殊情况汽车不得在外过夜。

5、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 (1)、市总大宗办公用品及耗材的购臵,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办理,一般办公用品由采购小组统一购臵。

(2)、办公用品及耗材经办公室入库后,由专人保管,并建立领用登记台帐。

(三)、物资采购和资产管理制度

1、工会固定资产

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为工会固定资产。对单价虽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2、物资采购、资产购臵

(1)物资采购购臵资产根据批准的预算执行,年初无预算而临时急需的资产,应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购买。

(2)属政府采购范畴的,应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办理。 (3)5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由提出采购部(室)、办公室、财务部联合采购,不得由某一部(室)单独进行采购。 (4)购臵资产必须由保管人(使用人)填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使用人保存,一份交由财产管理部门。

3、资产建账

(1)财务部门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以价值核算为主。分为六类:A、房屋及建筑物;B、专用设备;C、一般设备;D、文物和陈列品;E、图书;F、其他固定资产。

(2)资产管理部门设立财产实物数量账,以实物数量核算为主。按照财产分类目录进行编号登记,反映财产在部室的分布情况及变动情况。

(四)资产管理要求

1、本机关所有资产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挪用工会资产。

2、资产由办公室按工作需要分配给各部室使用,明确责任人,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各部门之间不得自行交换、移动。

3、资产使用部门要爱护公共财产,认真搞好资产保宇航局和养护工作,对因管理不善或失职而造成的财产丢失和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4、资产内部调拨、赠送、变卖、报废、报损等必须履行严格报批手续。由资产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填制有关表格,经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报领导或上级工会审批后方可处理。

5、年终各门配合办公室和财务部组织开展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对财产盈亏情况应编制《财产清查盘点盈亏情况表》,并附文字说明,报领导审批后进行处理。

6、职工调动工作或退休,应先到办公室办理财产清退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离退手续。

第四篇: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试行)

为适应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需要,加强局机关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组织

(一)局机关工会是在局党组织和区直机关工会联合会领导下,由机关在职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自愿结合起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有力助手和密切联系机关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促进机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力量,是机关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二)局机关工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局机关在职职工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四)机关工会每届任期3年,具体任期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定。机关工会配备兼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缺额时,应当及时补选。

二、工会职责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职工,协助单位党组织搞好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配合党组织教育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紧密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有自身特色的活动,开展适合单位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三)代表职工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发挥工会联系党和广大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四)协助和督促做好有关职工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工作。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为职工谋取福利。

(五)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解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六)要积极配合党政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工会干部都要成为职工的知心朋友。

(七)维护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协助和督促组织好职工的短休和休假活动。

(八)督促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九)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努力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三、工会慰问制度

根据机关实际,局机关工会实行慰问制度,凡有下列情形者,工会对职工进行慰问,并发给一次性补助款,补助标准视实际情况而定。

(一)职工本人、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父母)去世,一次性补助500元;岳父母(公婆)去世,一次性300元。

(二) 家庭特别困难的一次性补助500元。

四、工会经费管理制度

(一)会员会费的缴纳。工会会员应按个人每月工资收入总额交纳0.5%的工会会费。会费由本级工会独立使用。

(二)局办公室应当按照局机关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并及时向工会提供全部职工和工资总额的相关数据。全部职工是指在局机关工作并领取工资的各种人员。

(三)局机关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每年给予工会一定的经费补助,以弥补工会经费的不足。

(四)局机关工会应当建立独立的预算、决算和经费管理制度,依法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

(五)局机关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审计。

第五篇:总工会机关效能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岗位责任制是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履行岗位工作任务的制度

第二条

履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本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各工作人员。

第四条

要明确三分之一每 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时限、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

第五条

工作人员要熟悉岗位基本业务和工作流程,工解相关科室的岗位职责

第六条

要坚守工作岗位,保证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

第七条

要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工作时间聊天、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八条

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服装整洁,举止得体,语言文明。

第九条

岗位责任履行情况要纳入机关工作人员考评,接受民主评议。

二、服务承诺制

1

第一条

服务承诺制是总工会及其工作人员根据职责要求,向社会公开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谦洁高效服务,并保障承诺落实、承担违诺责任的制度。

第二条

本单位要承诺依法行政、办事公开,通过办事指南、工作流程、服务手岫、公开栏、显示屏或其他媒体,公开审批、审核、收费、许可等职能的内容、程序、时限和标准,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

第三条

本单位要承诺巾近群众、服务民生,适时公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准入和许可,关注事项的办理结果。

第四条

工作人员要承诺高效行政、廉洁办事,尽量缩短流转签批时间,不滥用职权、违章办事,不推诿扯皮、拖延刁难,不吃拿卡要、按受宴请,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

每半年要对本单位和工作人员践诺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确保承诺事项的落实。

三、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首部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待、受理服务对象来访、来信、来电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接待、解答、受理或者引导办理有关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

第一位受理业务、接待来信、来电的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道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时,应主动亮明自己的身份,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2

第四条

属于自己办理的事项,首问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及时予以办理。属于电话咨询、查询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即给予答复,属于举报、的事项,首问人应将事项、举报人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岫,及时呈送分管领导或移交有关部门,确保事项得到及时处理。

第五条

不属于首部人所在岗位的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办理的,首问人要引导服务对象到相关科室办理。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首问人要告知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的承办单位。

第六条 本单位要制作统一的门牌、桌签、工作岗位标识牌,公示每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及职务,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四、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

一次性告知制是指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同的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全部材料的制度。

第二条

本部门要印制一次性告知宣传岫,公开办理事项的办事依据、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方便群众办事。

第三条

为服务对象办理事项时,工作人员要全面审核申报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当场填写《一次性告知单》交服务对象,书面告知所需补办的手续和材料。

第四条

对所办事事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

3

策和发展规划的,工作人员要当场认定,并向服务对象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记录在案。

第五条

对所办理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帮助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在规定时限有或承诺时限内,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五、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对符合法律法规且手续齐全的事项,本单位或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办结的制度。

第二条

本单位要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办事时限在法定时限遥基础上统一缩短50%以上。

第三条

对手续完备的一般性事项,要承受到承受办或当日办结。对需要经领导批准、会议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事项,必须在缩短后的期限内承诺办结。

第四条

对确因特殊情况、确有正当理由,不能近期办结的事项,应向主管领导申请延期办理,但不得超过法定时限,并以电话等方式及时通知服务对象,做出明确解释说明。

第五条 对于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办理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未办结,或延期办理事项在延期内仍未办结的,视为超时默认许可,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受理人、受理单位承担。

第六条

工作人员受理限时办结事项时,必须填写《限时办结单》,注明办结时限或延期原因,交服务对象持有。

4

第七条

对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投资项目,在办理过程中要开通“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指定专人全程领办、负责代办。

六、AB岗工作制

第一条

AB岗工作制是指本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岗时,由领导指定相近岗位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第二条

办理审批、审核、收费、缴费的职能岗位,及办公室、通讯员等综合服务性岗位,要建立AB岗工作制,确保岗位始终有人为群众办事。

第三条

互为代岗的工作人员,应学习掌握所代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切实履行所替代岗位的职责。

第四条

A岗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分管领导同意后,指定B岗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业业务,B岗人员不得推诿和留置。

第五条

岗位工作人员1天以上不能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分管领导报告正在办理和等待办理的事项,并与领导指定的代岗人员及时交接,避免造成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第六条

本机关单位领导也实行AB岗工作制,主要领导不在岗时应指定一名代行其职责,副职不在岗时应由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代其职责。

第七条

A岗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责任人代行承办

5

业务,造成工作缺位的,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现任;B岗责任人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由B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七、离岗告示制

第一条

离岗告示制是指本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工作岗位,应经规定程序批准和向服务对象告知的制度。

第二条

无论公务或私事,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需履行离岗告示手续。

第三条

工作人员离岗一天以内的,须经股(科)室负责人批准,股(科)室负责人离岗一天以内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离岗一天以上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第四条

离岗人员离岗时,要在规定放置离岗告示牌,标示离岗时间、事由、到岗时间、联系方式等,方便服务对象联系。

第五条

离岗人员离岗后,一般按照AB岗工作制,由B岗人员代岗,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相关业务,不能因为人员离岗导致工作流程中断。

第六条

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八、失职追究制

第一条

失职追究制是本配送工作人员违反机关效能各项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工作不良影响或出现违法

6

违纪行为,对其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二条

市纪委监察局、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和查处违反机关效能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

对不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离岗告示制等机关效能制度,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工作推诿扯皮营私舞弊、服务态度恶劣、受到群众投诉、造成集体或个人经济损失、利用职务吃拿卡要等失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2次以上违反机关效能制度行为的,要对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违反机关效能制度情节经微的,对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或谈话诫勉;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责任人责令停职检查、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等处理;一年内多次发生失职行为的,从重进行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恶劣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失职渎职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

给予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谈话诫勉、责令停职检查、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的,一般工作工员由所在单位执行,领导干部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执行。

第七条

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制度行为的处理结果纳入个人年终考核,作为个人奖惩、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当年被

7

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谈话诫勉1次的,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当年被提醒谈话、通报批评、谈话诫勉2次以上的,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被责令停职检查、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的,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第八条

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制度行为的情况,同时纳入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单位或工作人员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理1次的,单位考核不能评为好班子,被处理2次以上的,单位考核不能评为好班了,被处理2次以上的,单位考核不能评为一般化以上等次。同时,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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