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中交易习惯的适用

2022-09-10

一、交易习惯在合同法中的适用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 在当事人发生合同纠纷的案件中, 有一些案件的争议焦点就在于是否存在交易习惯, 如果存在交易习惯, 提出的一方能够证明, 而双方当事人都能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那么问题可能就可以迎刃而解。以下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运用交易习惯来解决矛盾纠纷的。

北京某旅行社和中国某某旅行社, 自2010 年建立业务关系, 由中国某旅行社为北京某旅行社在我国境外提供旅游团队的地接服务, 两旅行社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 双方之间的往来均以传真方式进行, 在2010 年5 月5 日至15 日, 中国某某旅行社为北京某旅行社提供了行程为西班牙至巴黎的一个旅游团队的地接服务, 团款为4 万元人民币, 2010 年6 月5 日, 中国某某旅行社向北京某旅行社发送了1 份传真, 内容是双方2010 年5 月团款的对账单, 该传真上加盖了北京某旅行社出境旅游专用章, 但北京某旅行社一直未向中国某某旅行社支付团款人民币4 万元, 后中国某某旅行社将北京某旅行社起诉至法院。”[1]

从交易习惯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 虽然两旅行社没有书面合同, 但是传真件是书面形式的一种, 可以记载合同的内容, 而且北京某旅行社对以传真件所发的对账单加盖了其专用章, 可以视为合同法上所讲的承诺, 完全符合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规定, 由此可以确定双方之间已经形成用传真件来支付旅游款项的交易习惯, 虽然双方都未明确表示, 但是从客观形式上已经形成交易习惯; 其次在司法实践中, 由于传真件的特殊形式, 受到现代高科技的发展, 容易在内容上遭到改变, 所以法院一般都还会找到其他的证据来补充案子的证明力, 但在本案中北京某旅行社承认这份传真件上的号码就是自己经常使用的号码, 即使不承认也是有据可查的, 某种程度上, 可以认为是民事诉讼法上的自认, 另一方就可以免于证明, 又没有其他的证据, 法院有理由相信传真对账单是真实的、客观的、合法的, 完全符合证据的三性要求, 因此可以认定双方用传真件交易是惯例, 并据此作出有利于提出交易习惯一方的判决。

二、交易习惯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 民事诉讼中一般的分配法则是“谁主张, 谁举证”, 这是公平公正的,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规定提出交易习惯的一方负有证明某一交易习惯存在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 也确实是由当事人证明, 但是由于举证责任的分配与案件的性质密切的联系, 恰巧交易习惯也兼有事实属性和规范属性, 那么是不是可以从不同性质的交易习惯来入手, 对其进行区别和不同对待。另外, 关于交易习惯的举证, 当事人还可以依据证据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 一)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 二)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 三)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例如双方纠纷涉及行业协会、商会、交易所等的章程、行业规范、业务规则时, 人民法院应当依据当事人申请向相关协会、商会组织、中介结构或者国土、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在交易习惯的证明途径方面, 如果成文法已经有规定, 那么直接引用成文法的内容, 如果没有规定, 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查明, 如当事人自行举证、法院依职权调查、相关专家意见、行会规则、法院判例、仲裁判例等。法院自行调查主要是针对已经编撰成文的交易习惯, 法院可以直接引用, 并充分考虑交易习惯适用的环境及其他因素; 而专家意见是因为很多时候交易主体只是大概的知道一些行业的规则, 可能对一些具体细节的有强烈的行业术语和技术性的内容有歧义和模糊, 这时候专家证言能帮助包括法官在内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们详细的了解相关情况, 在西方国家, 专家出庭作证已经是很普遍的现象了, 我国刑诉法和民诉法修订之后也很重视专家意见, 因此这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现代市场经济的繁荣催生了很多的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往往有自己的规章制度, 正因为有规章, 有制度, 行业协会的自律性才得以不断的提高, 行业的一些规则, 尤其是与市场主体交往的规则就是很好的交易习惯的体现, 因此, 行业协会提供的行业规章制度也是很好的证明交易习惯存在与否及其是否合法有效及使用频率的有效手段。

关于合同法司法解释 ( 二) 颁布后, 交易习惯运用于案件中的比例显然是有提升的, 一定程度上, 更有利于法官的操作, 市场交易主体也更有底气以此作为自己的法律武器。

摘要:我国合同法虽然有30多个法律条文对交易习惯作出了规定, 但是都过于简单, 也使得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 在国外, 对交易习惯研究较多, 在中国, 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研究都很少。但是交易习惯对丰富合同法内容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合同法,交易,规定

参考文献

[1] 麻增伟.交易习惯用传真, 依据传真索欠款获支持[EB/OL].http://www.9ask.cn/Blog/user/lawyermzw/archives/2011/289710.html, 201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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