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建议书范文

2022-05-22

第一篇:规范建议书范文

规范用字建议书

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去街上玩的时候,漫步街头,就能发现我们身边处处都是语文,但仔细一看,街头的店名、标语等都不太统一,有的是简体字,有的是繁体字,有的甚至是错别字„„各种各样,参差不齐。这都是因为有一部分人对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视力度不足,相关部门管教不严,使至此等现象越来越严重。

我觉得错别字的出现,不仅影响了城市的声誉,而且还反映出该城市的文化水平较差。要是对于当接触语文的小朋友来说,这无疑是对留下他们的一个不良的印象,这会使他们因此而记错了字。

因此,我建议:

1.有关部门可以适当地去巡查街头的一些错别字,对店家提出相关的意见。 2.多以媒体的形式宣传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要性,加强人们对规范用字的意识。 3.对于不够规范的店铺用语实行警告,屡教不改者实施适当的处罚。 4.要求店家做到自律,正确使用规范字,这样才会大大减少错别字的出现。 以上就是我的建议。上课时老师教给我们这样的道理:“凡事应该从小做起,从我做起。”,那么,正确写好每一个汉字,不让错别字再出现在人们一目了然的地方,还要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也该从我做起,从我们的笔下开始,从我们写的每一个字开始。

我们家长怎样教育孩子学习

星期三的晚上,我到学校参加了我儿子的家长会,当开会时间还没到的时候,我们这些家长已经坐在教室里,等候班主任的到来,大约还有十分钟家长会就要开始了,家长们有说有笑,不久,班主任老师进来了,家长都个个聚精会神的听班主任老师的讲话,他说:“各位家长,我们今天这个家长会来讲一讲一个母亲怎样教育孩子学习的过程”,老师说:“我前几天去一所高中学校听课,听完以后,我作为老师值得让我去学习,真是受益匪浅,为什么,因为讲述的是一个母亲怎样去教育孩子的学习,你们知道吗,这是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家里条件也不好,经济也不富裕,而这个母亲在外面打工,工钱也很少很辛苦,可是这个女孩的成绩,在学校里算的上是倒数第一,每门功课都考了二三十分,我想:也许他的成绩差,可能是因为和他的家庭有关吧,为什么呢?因为他爸爸早早的去世了,母女俩相依为命,他妈妈在外面打工把一切家务活都留给了他的女儿,后来有一次,他妈妈打电话过来,问她考了怎么样,她女儿说:“妈妈,六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他妈妈听了这个成绩不但不骂她,并且耐心的跟她说:“要好好的读书,好好地用功,千万不要像妈妈一样是个打工的多不好,虽然这次考的不好,妈妈也有责任但妈妈呢,希望你在学习上能够自强、自立、自学,在学校做作业要认真的做,上课要认真的听讲,下课要多看书,考试的时候要多想想多思考,那么成绩就会提高此时此刻,这个小女孩听了他妈妈这番话,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激说:“妈妈,你放心女儿会把你的话记在心里,女儿会努力会更加的去拼搏,女儿知道妈妈你辛辛苦苦赚钱,为了供我上学,妈妈我不会辜负你对我的一片心血,我会用最好的成绩来回报你”,后来,快要期末考试的时候,这个女孩每天早上五点钟起床,复习半个小时回到学校,早上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后来有一个老师走过来,看见这个女孩一个人在教室里看书,对小女孩说:“你怎么这么早啊,一个人在看书”,这个女孩对老师说:“早上早一点对精神好,对学习也有帮助”,老师说:“你以后一定是个读书的料,老师相信你,一定会考出好成绩来,后来,期末考试开始了,大约过了一星期以后,这个女孩的成绩出来了,竟然四门功课都考上了90多分以上,你知道吗,对于这个女孩来说,考了那么好的成绩,对她来说是个奇迹,后来,她把这个成绩告诉了她妈妈,她说:“妈妈,我四门都考上了好成绩”,他妈妈听了激动的哭了。

我听了这个故事以后,我想起了有些家长不但不去鼓励自己的孩子,只管自己赚钱而且,他考的不好的时候,甚至去打骂自己的孩子,但对我来说,这样的教育方法是错误的,我想:“应该成绩考差的时候,你要去鼓励他,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去安慰他,这样才是提高他的成绩的好方法。

不管怎么说,我真诚的希望我们的家长,能给自己的孩子,在学习上能够给他一份关爱,一份理解,一份鼓励,那么我相信,有一天,他拿着好的成绩站在你的面前的时候,妈妈我考出了全校第一名,这时作为家长的我们,别提心里有多开心了,那么你的孩子以后一定是你的自豪和光荣。

我读书,我快乐

儿时的我,在妈妈唱着“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歌谣中;在听着妈妈讲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曲折经历中;在看妈妈读着《十万个为什么》的一个个问号里茁壮成长。可是长大后,每当我端起那毫无活力的书本,看着那毫无生机的、端端正正的方块字,总是大喊着:“没意思,没意思!”,然后,把书本往地下一拽,坐在电视机前,目不转睛地看着那我最爱的动画片。

现在,渐渐的长大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所需要的知识也不断的增多,感到在知识的绸缎中,有好多的地方还没有织补好。导致现在,六年级作文的篇目日益增多,好多作文都没有思绪,都不知道从何说起。每次作文的分数都不是很理想。

有一次,老师让回家读明天要学的课文五遍。我回到了家,把读书的作业放到最后,完成了其他的作业,开始读课文,把妈妈叫来,坐在我的旁边听,课文中有个词是“金蝉脱壳”,我便想也没想,毅然决然的说道:“金蝉脱壳(ke)??”还没等我把这句话念完,妈妈就立刻打断我的话,说:“停停停停停,你刚刚读的是‘金蝉脱壳(ke)’?”“对呀,怎么了?”“你自己去查查‘成语词典’,看看到底念什么。”,我放下书,拿起成语词典,翻到“金蝉脱壳”,一看,才知道自己读错了,不是金蝉脱壳(ke),应该是金蝉脱壳(qiao)。我合上词典,脸红的说:“念错了。”“以后注意!不要到了考试的时候,才想起自己不会!!”“哦。”

从那次认错了一个字以后,我不想被别人笑话,所以就暗暗下定了决心,要多多的读书,慢慢地,我便喜欢上了读书。欧洲英国的伟大的作家——莎士比亚,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对呀,生活里不能没有阳光,鸟儿不能没有翅膀。书籍是每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事物之一。我们除了需要水、阳光、空气和知识,我们还需要什么? 每一位在社会与事业上等各种地方取得很大成就的人,哪一位不是用知识和书本来填补自己的呢?

当读到《安徒生童话故事集》中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时候,我在心中默默地为那卖火柴的小女孩所祈祷;当看到《三国演义》的每一位大英雄,好像就在眼前浮现了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嫉贤妒能、心胸狭隘的周瑜、忠厚老实的鲁肃、生性多疑的曹操?? 当我捧起那厚厚的《狼图腾》,一字一句阅读的时候,让我看到了广袤无垠的蒙古大草原,让我领略了蒙古人的豪迈,让我感受到了狂傲不羁的蒙古草原狼,更让我沉思的是:我们人类破坏的生态环境,使现在的环境错乱了顺序。我们应该保护生态环境!你看,读一本书,让我们不仅了解的蒙古,还懂得了一些道理。 读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读书,让我领略了祖国的江南海北。篇二:规范用字的提案 规范商户用字 擦亮城市眼睛

在中国,特有的文字是汉字,中国的文字是经过不断演变而发展起来的。它有着悠久的历史:从商朝开始的“甲骨文”再到“金文”;秦朝时统一的文字“小篆”到“隶书”,后来慢慢发展到“楷书”,又有了繁体字和简体字。现在,中国大陆使用的是简体字。

在当今的社会上,处处用到文字、没有了文字人们如何生存?招牌、广告、路标、标语、板报、商店橱窗等等,存在的符号便是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对社会用字作出了有关规定以及对“书法”用字的特殊也作出了规定。 可是,现如今到商店里、小区、街上溜达一圈,便能发现许许多多有意思的文字,主要存在着以下几种情况:

一、广告语利用谐音滥用字。如玲珑“踢”透(足球广告),“骑”乐无穷(摩托车广告),“衣”见钟情(衣服广告),“鸡”不可失(炸鸡翅、鸡腿广告)等;

二、滥用简化字。如:(数)学、(宣)传、开(展)、(意)见等(因此部分简体电脑未能打出而略); (转载于:规范用字建议书)

三、滥用繁体字。如:商店的招牌为“龍(龙)湖批批蕟(发)店”、服装店的招牌“新時(时)尚”等等;

四、错别字:如:手机话费“充”值写的是手机话费“冲”

值、韭菜写成九菜,鸡蛋写成鸡旦等。

社会商户用字当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用字情况的原因:

一、为了推销产品,吸引更多的顾客,广告商们利用谐音滥用字,给那些年幼无知的小学生带来许多不好的影响。

二、平时,为了节省时间,书写方便,人们用了简化字,却不知那些文字早已被社会淘汰。

三、繁体字则是那些为了崇尚古人、为了书写美观或为了表现自己的才华等的人不规范地使用。

四、有的商户确实存在文化底子薄的问题。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工商部门在批核群众门牌时,要严加管理,因为这是导致街头用字不规范的源头,要在此先杜绝。

二、有关部门勤检查,防止有“漏网之鱼”,使街头用字统

一、规范。

三、多以媒体的形式宣传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要性,加强市民群众的意识。

四、对于不够规范的店铺用语实行警告,屡教不改者实施适当的处罚。

社会商户用字管理,关系到城市的声誉、形象和品位。街头触目皆是的不规范字将在一定阶段内对城市的声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对社会的整体文明面貌造成了污染。因此,必须加强社会用字管理,推进语言文明进程,争创文明城市。篇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倡议书

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倡议书

老师们、同学们:

普通话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的标准语,普通话也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推广普通话是国家一项重要的语言政策。说好普通话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要求,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普及教育、发展科技、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性工程。

普通话是校园语言,更是教师的职业语言,说好普通话是合格教师的必备条件之一,是每一位教师和每一位学生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规范地使用普通话,不仅可以提高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的交流效果、提高大家的文明意识、美化校园育人环境,更可以将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统一起来,培养同学们的爱国之情。在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之际,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1. 全校师生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增强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律意识、公民意识。 2. 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学习、使用普通话。要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与健康、同爱国结合起来,把推广普通话提高到爱国主义的高度,使学普通话、说普通话成为一种维护民族荣誉、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行为。 3. 教师使用普通话授课,使用规范汉字板书。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 4. 学生上课回答问题、下课与同学们讨论问题、向老师请教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逐渐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学生作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各科教师要对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及时予以指正。

5. 在工作、学习过程中,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彼此之间 的交流应使用普通话,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让普通话真正成为我们的校园语言。 6. 学校师生各种集会要使用普通话讲话或发言。 7. 学校各个部门主办的宣传橱窗、张贴的通知或告示,各个班级创办的板报、墙报、手抄报必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繁体字,发现错别字及时改正。 8. 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朋友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9. 尽量在社会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推广普通话。 10. 从身边的琐碎小事做起,不说粗话和脏话,在各种场合使用普通话和文明语来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为建立文明班级,文明校园献出我们的微薄之力。

老师们、同学们,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让我们大家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树新风尚,以实际行动“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营造共有精神家园”。

相信在我们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的校园一定会成为一个语言规范、精神文明、环境优雅的和谐校园,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早日创建成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篇四: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初一(16)班 曹雨晴

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抬头望望就可以看见密集的广告群,有打蚊香广告的,有打自行车广告的,有打稀饭广告的,有打网吧广告的,五花八门叫人头晕眼花。仔细一看,都是不规范的言辞,什么“一剪钟情”啊,什么“纯脆”啊,等等等等。这些广告用语还扰乱我正常的思维,“污染”了我的大脑呢!

还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一次语文考试,有一题看拼音写词语有“纯粹”这一个词。有一种雪糕名叫“纯脆”我就写那个“纯脆”了。等到一个星期后考卷发了下来,我才知道我写了错别字了,哎呀!就因为这个小失误,我就以1分的小差错屈居全班第四。老师说考全班第四就有奖励,我没拿到!

我坐在位子上,看着那鲜红的95分,我说不出话来,我觉得那个鲜红的“95”仿佛也正在嘲笑我:“羞羞羞,丢死人啦!这几个字也会写错,你白痴啊!”我在心里想着,但总觉得心里酸酸的,我连忙把试卷扔进书包。

我知道,这些使用不规范街头用语的厂家只是想用这些小广告来使我们记住他们所生产的品牌,记住他们的产品,但是我也要给他们提出一些建议:最好少用不规范街头用语,免得有人像我一样写错别字。

我也希望他们知道,一个响当当的品牌不是打几个广告就可以成

为的,要成为一个响当当的大品牌是靠这个品牌的产品质量来确定的,只要你的产品价廉物美,你的产品就会被消费者几下,你尽可以不用去打广告,你的品牌就会成为一个大品牌。这便是品牌的基础。就像建大楼一样,有了稳固的地基,才有了后来的高楼大厦,才会有明天的辉煌!

曹雨晴篇五: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关于规范街头用字的建议 闲暇时,漫步于大街小巷,就能发现处处都是语文,但细心一看,街头的店名、标语、匾额都不太统一,有的是简体字,有的是繁体字,有的是冷僻字,有的甚至是错别字„„各种各样,参差不齐。这都是有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规范街头用字的重视力度不足,相关部门管教不严,使至此等现象越来越严重。

不规范用字是因为有些商铺为了吸引人眼球,让人感觉新颖;还有些商铺是按照他们的“习惯”来用字;还有些店铺用简化字,但并不是规范汉字。这些错误,对于刚掌握一些语文知识的小学生,接触到这些不规范的字后,久而久之,而“以错替对”,这是多么不应该啊!城市发展,街头文化,也体现着城市的文化,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在此,我提出几点建议: 1. 工商部门在批核标牌时,要严格审查。从源头杜绝不规范用字。 2. 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制定一些有效的规章制度,对不配合者进行批评﹑教育,对积极配合者进行奖励、表彰。通过赏罚分明的规章制度,商铺才会积极配合部门的工作。 3. 用各种方式宣传规范汉字的重要性,让市民了解规范汉字的重要性。市民才会产生这种意识,积极举报各种不规范用字的商铺,并从自身做起。 4. 商铺之间进行评比,让商铺相互进步,从而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二篇:信息系统项目建议书格式规范

XX 项目建议书

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项目简介 ........................................................................................................1

1.1 1.2 1.3 1.4 1.5 项目名称 ........................................................................................................... 1 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 1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 1 项目概况 ........................................................................................................... 1 主要结论和建议 ................................................................................................ 1

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1

2.1 2.2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 1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 1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

3.1 3.2 3.3 3.4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 1 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 1 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 1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 1

4 需求分析 ........................................................................................................2

4.1 4.2 4.3 4.4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 2 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 2 信息量分析与预测 ............................................................................................ 2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 2

5 总体建设方案 .................................................................................................2

5.1 5.2 5.3 5.4 建设原则和策略 ................................................................................................ 2 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 2 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 2 总体设计方案 ................................................................................................... 2

6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2

6.1 6.2 6.3 6.4 6.5 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 ................................................................................. 2 标准规范建设 ................................................................................................... 2 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 ............................................................................. 2 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 2 网络系统建设 ................................................................................................... 3

I

6.6 6.7 6.8 6.9 6.10 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 3 安全系统建设 ................................................................................................... 3 其它(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 ........................................................... 3 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 ........................................................... 3 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 3

7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 ....................................................3

7.1 7.2 7.3 7.4 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 3 消防措施 ........................................................................................................... 3 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 ........................................................................................ 3 节能目标及措施 ................................................................................................ 3

8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 ......................................................................................3

8.1 8.2 8.3 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 ........................................................... 3 人员配置 ........................................................................................................... 3 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 ........................................................................................ 3

9 项目实施进度 .................................................................................................4

10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4

10.1 10.2 10.3 10.4 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 ..................................................................................... 4 项目总投资估算 ............................................................................................ 4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 ..................................................................................... 4 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 .......................................................................... 4

11 效益与风险分析 .............................................................................................4

11.1 11.2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 4 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 ..................................................................................... 4

12 附表 ................................................................................................................4

12.1 12.2 12.3 12.4 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 ..................................................................................... 4 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 ........................................................... 4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 4 项目资金来源表 ............................................................................................ 4

13 附件 ................................................................................................................5

II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 1.3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 1.4 项目概况 1.5 主要结论和建议

2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2.1 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 2.2 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

3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1 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3.2 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3.3 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3.4 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1

4 需求分析

4.1 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4.2 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4.3 信息量分析与预测 4.4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5 总体建设方案

5.1 建设原则和策略 5.2 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

5.3 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5.4 总体设计方案

6 本期项目建设方案

6.1 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 6.2 标准规范建设

6.3 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 6.4 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

2

6.5 网络系统建设

6.6 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 6.7 安全系统建设

6.8 其它(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 6.9 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 6.10 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

7 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

7.1 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7.2 消防措施

7.3 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 7.4 节能目标及措施

8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

8.1 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 8.2 人员配置

8.3 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

3

9 项目实施进度 10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0.1 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 10.2 项目总投资估算 10.3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 10.4 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

11 效益与风险分析

11.1 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1.2 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

12 附表

12.1 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

12.2 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 12.3 项目总投资估算表 12.4 项目资金来源表

4

13 附件

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5

第三篇:离婚协议书规范

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1男方:______,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双方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个儿子(女儿),名___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______由__方抚养,随同__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由对方全部负责,对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__方作为儿子(女儿)的抚养费(__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元,__方应于每月的1--5日之间交到__手中或转入指定的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__方可随时探望对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儿子(女儿)一次或带孩子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应保证另一方每月探望孩子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___方所有,过户费有___方负责;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3)车: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辆汽车归___方所有,取得汽车所有权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___元,于签订协议后__个月内付清。

(4)生意:以___方为法人的商业活动,由___方全权处理,任何盈利与债务都与另一方无关。

(5)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所借债务____元由__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转移除上述所列财产之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___个月有隐瞒、虚报、转移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且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一方无权分割该部分财产。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旅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元,于知道违约事实后一个月内付清。

七、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男方)生活困难,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__元给对方。鉴于____方要求离婚的原因,____方应一次性补偿对方精神损害费____元。上述男方(女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毕。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2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城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现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儿子/女儿随其生活或娱乐。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儿子/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儿子/女儿的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房产:a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

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b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股权、股票、债券等:(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4、债权与债务:(如前述 依协议详定)

5、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离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

女方住:××××××

五、其他协议事项:××××××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签章) 女方:×××(签章)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3

立协议人:

男方:

女方:

男方 与女方 现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自愿离婚,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婚生女__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计____元人民币抚养费。女方每月逢双周周六上午九点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于当日下午七点之前送回男方住处。

二、 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双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号____室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系双方共同财产。现双方约定: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由男方承担。

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环境,女方放弃该套房产的共同财产分割折价款。

三、女方自愿自筹______元人民币作为父母义务抚养子女期间的医疗费用,若以上钱款不足以支付以上医疗费用,超出______部分,由男方承担。

四、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

五、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名下的债权债务离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

男方: (签字) 女方: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注:本协议书范本为___地区民政局统一格式。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4

男方:某某,男,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 年 月 日生,住 ,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 年 月认识,于 年 月 日在 登记结婚,婚后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 。因 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 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 元,双方各分一半,为 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 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 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方于 年 月 日向XXX所借债务由 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 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月 日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5

男方: 钱世猛 ,汉族,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 周静 ,汉族, 1963 年 8 月 1 日生,住 武汉市汉南区东荆街东荆街4-004号 ,身份证号码 420101196308010529 。

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女子、房屋、共同财产及任何债务;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签名: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离婚协议书规范范文6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协议人甲方、乙方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什么时间生于孩子叫丙。因协议人双方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自愿离婚。

二、孩子丙由哪一方抚养;

另一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多少元,多长时间支付一次,具体时间;

抚养费支付到孩子18周岁止还是大学毕业;

抚养费是否包括教育费、医疗费;

包括或不包括,分别如何处理。

三、有房屋产权的房屋如何折价、如何分割;

单位福利房(无产权)如何分割;

家具如何分割;

股权、股票如何分割;

四、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

一方隐匿财产如何处罚。

五、探视权如何行使;

需要注意探视权的制约和限制;

孩子姓名更改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篇:智慧城市规范建设建议

一、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

为规范当前智慧城市建设所出现的混乱局面,亟待加强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地规划智慧城市建设。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来看,应该根据党的十八大有关促进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战略出发,全面系统地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成为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相互融合的一条有效路径,不仅要服务于城市居民,也应该能够服务于城镇和农村居民。

二、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智慧城市总体框架

与以往的城市信息化相比,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一是充分应用以物联网、云计算、无线宽带、三网融合等为主要内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二是与民生相关的公共管理与服务为业务系统发展重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刷新当前城市信息化发展现状,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为人们呈现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愿景。

三、智慧城市建设应该与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我国的城镇化正在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成为一个万亿级的巨大内需市场,是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保障。从历史发展讲,城镇化与工业革命密切相关,第一次工业革命成就了英国、德国、美国等少数欧美国家的城镇化,而第二次产业革命则成就了主要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城镇化。与这些国家相比,当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仍然较低,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城镇化与信息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并列作为未来十年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之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第三次工业革命为我国城镇化提供了极好的历史机遇,毫无疑问,第三次工业革命将成就我国的城镇化。

智慧城市建设将成为融合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作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智慧城市建设应该成为支撑国内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内需市场。在当前国际经济仍然持续低迷、针对我国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行为日渐增多的情况下,这个庞大的内需市场对于促进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自主创新发展,提供了一个可靠的保障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从政策层面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尚未与我国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实现有效衔接。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部分,国家已经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制定了比较具体的战略部署,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及《“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但是,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尚处于地方政府的自发阶段,没有被纳入国家层面的发展规划,因而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结合还不够紧密。今后,应该从总体上加强智慧城市建设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的关联性,从政策优惠、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更有力的支持。

四、建立综合协调机制

智慧城市建设涉及面非常广泛,包括信息通信产业管理、城市交通、医疗卫生、教育、社区管理服务等诸多领域,因而必须建立一个综合统筹机制去协调推进。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综合、统一有效的机制去统筹智慧城市建设。从地方的智慧城市规划来看,最初主要是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导,但是最近在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也开始规划建设"智慧城市",最近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就在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从内容来看,信息化主管部门主导的好处在于,智慧城市建设能够有效地整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够将现有的信息化管理资源融入其中,不足之处是信息化应用难以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业务项目上,而城市规划建设部门主导的优劣势则正好与此相反。

实际上,任何一个单一部门所主导的智慧城市建设都会面临诸多缺陷,必须建立一种能够综合协调各方业务内容并实现资源共享的智慧城市建设机制。在当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发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颁布有关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并设立智慧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相关问题举行跨部门协调会议,解决项目建设、业务协同与资源共享问题。

五、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目前,很多城市进行智慧城市建设时,教育、医疗、交通等部门按照自己的规划,独立开发、运行信息系统。由于这些信息系统只关注于各自领域的数据与业务处理。信息是独立的、割裂的。国内各个应用领域之间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软件提供商的应用程序无法进行互操作,不同的业务部门之间无法进行信息共享与业务集成,容易变成一个个“信息孤岛”。而这势必会降低城市的运行效率,也会使用户体验大打折扣。

此外,现在全国上百个城市都提出了各自的智慧城市建设方案,但是在建设过程中,没有统一的规划指导和相应的建设标准、评价标准、技术标准,各地的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业内人士很难对其智慧城市成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判,也无法在全国大范围地复制、推广开来。这势必会影响整个国家的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翔认为,很多地方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缺少行业标准、建设标准和评估标准,也缺乏物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标准,若照搬国际组织控制的相关标准,未来要支付大量的专利费用,极大地增加成本和风险。

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感知控制层标准、网络传输层标准、数据层标准、服务支撑层标准、应用服务层标准、安全标准、管理标准。

标准体系应汲取各领域专业的思路,创建全行业跨专业的智慧城市标准研究体系。整合各方面的信息和智慧,实现各领域各行业的互联互通,创建城市运行的最佳状态。采纳当前科技发展的一切先进技术和成果,保证体系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前瞻性。

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是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是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依据。通过该体系研究,进行标准梳理,提出智慧城市建设急需的国家标准;根据体系形成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方向,适时代表我国提出智慧城市的国际标准;实现智慧城市规划有指南、共享平台建设有标准、协同应用开发有依据,做到有序、有质、有量的发展。

六、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安全机制和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由于我国根本没有技术和产业主导权,我国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几乎是完全暴露在跨国公司特别是美国公司的技术掌控之下,几乎没有安全可言。在以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的信息网络时代,安全问题更为突出,其潜在威胁也更大。为保障智慧城市的安全稳定运行,有必要从保障国家安全高度规划信息网络安全,整合当前分散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信息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从具体建设来看,我们可以将其内容概括为实施和管理两个层面。从实施来看,就是要确保“硬保障”和“软保障”:所谓“硬保障”就是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网络设施与装备的绝对可靠,建立一种“可信可靠连接网络”;所谓“软保障”就是要确保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库的绝对安全可靠。

从管理来看,具体包括多种保障机制:首先是建立由全国人大或全国政协主导的国家信息网络安全审查评估机制,定期发布国家信息网络安全评估报告;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入侵监测与防范系统,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政府采购阶段,建立严格的技术产品资质认定和采购备案制度,对参与投标的内资、外资企业明确其安全保障的可信赖等级;建立健全安全监测及应急反应机制,以便协调各政府部门进行监测,阻止和减少外国网络间谍机构对我国公共及企业网络进行网络情报威胁等。

七、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物联网与云计算时代,法律法规问题要比传统的互联网时代更加复杂。就我国而言,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存在大量“欠账”,许多的信息网络安全问题处于无法可依状态。在物联网时代,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改观。

第五篇:强制措施规范化建议

强制性措施的规制和监督

一 问题的提出....................................................... 2 二 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的现状..................................... 2

(一) 立法现状 ................................................. 2

(二) 刑诉理论界对两者关系的观点 ............................... 2 1 区别说..................................................... 3 2 包容说..................................................... 3 3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 3 三 确定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意义......................................... 4

(一)是适应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 .................................. 4

(二)是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的客观需要 .................. 4

(三)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距离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还有差距 ........ 4 四 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设想........................................... 5

(一) 采用强制性措施法律术语的原因 ............................. 5 1 厘清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之间的关系......................... 5 2 学术上的支持............................................... 5 3 两个法律术语的渊源......................................... 5

(二) 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分类 ..................................... 5 1 对人的强制性措施........................................... 6 2 对物的强制性措施........................................... 6 3 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施....................................... 6

(三) 对强制性措施的规制和监督 ................................. 6 1 对人的强制性措施........................................... 6 2 对物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 7 3 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和监督........................... 8 五 小结............................................................. 9

一 问题的提出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该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总则,这宣示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决心。刑事强制措施不仅直接关系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而且是追诉犯罪、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恢复被犯罪人破坏的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因此要实现宪法以及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目标,就必须在刑事诉讼法中构建套健全、完善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

然而由于近几年冤假错案的曝光社会上对于“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给予了更多地关注;然而直接关系到每一个公民的财产权利的其他强制性措施,无论是刑诉理论界还是刑诉立法以及司法改革的实践都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致使

1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已成为制约中国刑事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个薄弱环节”。

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需要落实到各部门法包括各实体法、程序法的改革与完善过程中去。因此为了使我国刑事强制性侦查措施能够真正成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最佳平衡点,我们有必要对我国的刑事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有关概念范围进行厘清和监督程序等问题进行探讨。

二 我国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的现状

(一)立法现状

纵观“强制性侦查措施”的修订沿革,无论是1979年刑诉法的第58条、1996年修正的刑诉法第82条,还是2012年修正的刑诉法第106条都是在界定“侦查”时,提到了“强制性侦查措施”且内容都没有变动。并没有单独界定其含义。根据我国201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九章是其他规定,其中第106条规定: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第六章是强制措施的界定,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5种。这种法律条文上的章节区分在某种意义上可能会造成理解和运用上的混乱。

另外第六章章名是强制措施,即明确界定了强制措施,但是不足的是规定在第六章的“扭送”不属于强制措施。而对于强制性措施并没有明确界定,只是在第九章的第106条解释“侦查”概念用语时提到,这就容易会对社会现象产生疑惑和学界对两者关系存在不同见解的原因。除此之外还存在一些根本就没有归入到强制措施,却在司法实践中广泛适用的一些措施,如秘密搜查,跟踪等措施。

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两者一字之差,该如何解释两者关系呢,是一个概念还是有区别呢?

(二)刑诉理论界对两者关系的观点

与对我国“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大量学者和论文研究不同,关于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关系的研究很少,且大都着墨很少,大都一笔带过,很少有了理论探讨。但总结有限的文献资料可以得出两种观点。

1 李建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1 区别说

强制性措施是为了保证专门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运用在侦查阶段;而强制措施是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可以在立案、侦查、公诉、审判等各个阶段使用。两者的强制力度不同。一般来说,强制性措施的强制力度小于强制措施。2

适用对象上有着明显区别。“强制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内容是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对物的强制处分。3与此有别,侦查中的强制性措施,不限于针对人身,还可以针对场所和财物;强制性措施也不限于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案件有关的案外人也可能被涉及。

2 包容说

“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强制性措施分狭义和广义说两类,所以广义的强制性措施包括强制措施。”4“强制性措施是指侦查机关为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和查获犯罪人而采取的限制.....如拘传、取保候审、

5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 陈瑞华认为“强制性措施”是指侦查机构采取的涉及限制或剥夺个人人身自由、财产、隐私等权益的措施,它既包括法定的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等,也包括诸如搜查、扣押、冻结、通缉等侦查措施。6

3对上述观点的评析

(1)区别说

主要依据强制措施不是每个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都必须采取的;而强制性措施的目的是发现并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防止伪证、查清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证明和查获犯罪人。其作用直接表现为对案件情节的实际调查上,是一种具有实体内容的诉讼行为。即不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案件就无法查清,诉讼将无法进行,是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都必须采取的。由于刑诉法增加了保障人权,就要从细微的制度入手,应该有所区分。 (2)包容说

采用包容说的学者们的主要理由是依照体系解释认为侦查编包括强制措施,所以界定侦查的强制性措施也应该包括五种措施,但是纵观我国文献资料,关于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之间的关系的研究很少且不深刻,仅仅是一句话捎带而过,很少有分析存在包容关系的理论依据。 (3)本文观点

任何一个问题的研究,都需要以需求为导向的即需要有研究的价值。本文之所以研究两个词汇的关系,因为虽然所有的强制性措施都有强制色彩,都是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法律基于更高利益的需要暂时性且强制性的限制与剥夺了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使,所以需要对其规制和监督。但具体给个人所造成的侵害和所承担的容忍义务是不同的,所以要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

23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新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78页。

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4 詹建红:《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从出版社2012年版,第210页。 5 郎胜:《中华人民共和国性质诉讼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第251页。 6 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5页。 只有先界定清“强制措施”和“强制性措施”,才能具体设计不同的规制和监督机制,来确保和真正实现保障人权和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标。

三 确定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意义

(一)是适应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

诉讼制度的发展不能脱离其所产生并发挥作用的特定社会条件,因为,“如果将法律理解为社会生活的形式,那么作为‘形式的法律’的程序法,则是这种形式的形式,它如同桅杆顶尖,对船身最轻微的运动也会做出强烈的摆动”7。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需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作为我国三大诉讼法之一的刑事诉讼法尤其是最容易产生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的强制措施制度理应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完善。

(二)是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的客观需要

当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在根据现有立法体系的规定下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问题,一些问题还相当突出,严重损害了法治严谨和司法权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传唤、扭送、留置盘查是归属于强制措施、强制性措施存在不同理解

例如,引起起很大争议的发生在河南省的一起“扭送”致被扭送人死亡,扭送者被判有期徒刑11年,无论是社会上还是法律界对案件的性质的定性是属于“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见义勇为”存在争议。郑州中院终审裁定为非法拘禁罪;但是争议仍在继续。8即虽然“扭送”安排在强制措施章节,但是适用主体是任何公民,所以不属于强制措施。相似的还有传唤,留置盘问等同样不属于强制措施。

(三)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距离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还有差距

我国2013年生效实施的新刑诉法已经通过一系列确认和保障权利的规定在刑事司法领域初步建立了权利保障体系,大体上接近或者达到了国际公约所规定的刑事司法标准。但是,不必讳言,国际准则相比,还存在一定的不协调性。联合国《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联合国《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都有相关规定。

而司法审查制度,则要求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有关强制措施以后,及时将其带至法官或其他享有司法权限的官员面前,由后者审查确定强制措施的采取是否存在合理理由,以决定将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或加以释放。

可见,实行令状主义和司法审查制度,可以将侦查机关适用强制措施的行为白始至终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不仅能在事前预防强制措施的不当使用,同时也为事后发现强制措施的不当并加以纠正提供了契机。这对规范国家机关权力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无理侵犯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事实上,

7 拉德布鲁赫:《法学导论》,米健、朱林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版,转引自 陈光中、张晓玲:《中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5卷第21期。 8 孙政华:《扭送致人死亡的法律争议》,法制参考,2010年4月。 令状主义和司法审查制度不仅规定在有关国际人权公约中,而且为西方两大法系国家所普遍采用。9

四 刑事强制性措施体系设想

对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中暴露的种种缺陷与不足,我国应当顺应世界人权保障潮流的发展,借鉴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和作法,并根据我国当代正在进行中的法制化进程,适时地加以改革和完善。

(一)采用强制性措施法律术语的原因 1 厘清强制性措施和强制措施之间的关系

上面已经论述,本文认同包容说。理由是是按照体系解释角度来解释我国刑诉法第6章和第106条的关系,认为强制性措施是包括强制措施和其他强制性措施的。

2 学术上的支持

最高检司法改革办处长高景峰认为:刑事强制性侦查措施包括刑事强制措施以及其扣押、冻结、查封等其他强制怕侦查措施。10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建明在一篇文章中论述到:在我国,强制性侦查措施包括了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逮捕、拘留等五种强制措施和具有强制性特征的查明案件事实、搜集、保全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侦查行为,诸如强制采样、通缉、搜查、扣押等等。11当然也有很多文章是采用强制措施包括强制性措施12的观点。但本文赞同主流说即强制性侦查措施包括侦查措施。

3 两个法律术语的渊源

我国刑事诉讼法将强制措施和强制性措施赋予不同的含义,是沿袭前苏联刑事诉讼法的做法。13强制性措施是与任意性措施相对应的概念,是日本法所采用的概念。14

然而哪些属于强制性措施,哪些属于任意性措施呢?

参观文献发现鲜有作出完整、清晰的界定,学者通常仅作举例式说明。例如根据谢佑平教授、万毅教授的观点,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属于任意性强制措施。15

但是本文目的是区别强制性措施,区别对公民财产和人身自由侵犯的不同,从而对其进行规制,所以本文重在研究强制性措施。

(二)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分类

依据强制性侦查措施针对的客体来划分,作为完善的强制性措施体系应该由三部分组成,即对人的强制性措施、对物的强制性措施以及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

9 陈光中、张晓玲:《中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5卷第21期。 10 高景峰:《论刑事强制性侦查措施制度及其监督程序的改革与完善》,西部,2010年6月。 11 李建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法学研究,2011年7月。 12 刘月婷:《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重构》,安徽大学2012年硕士毕业论文。 13 [苏〕蒂里切夫:《苏维埃刑事诉讼》,张仲麟译,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第189-190页。 14 陈卫东主编:《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84页。 15 李建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施。16

1 对人的强制性措施

对人的强制性性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5种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指除了5种强制措施之外其他的强制性措施,例如:强制检查、强制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强制采样、通缉等。

2 对物的强制性措施

理论上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各类、范围尚有争议,但对搜查、扣押、冻结系强制性侦查措施很少有争议,且在司法实践中运用多且存在很多争议,所以主要研究此种类。

3 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施

公民的隐私权,这类侦查措施如秘密侦查中的监听、窃听、秘密拍照、秘密摄像、邮件检查、对计算机系统的监控、检查等。

(三)对强制性措施的规制和监督

1 对人的强制性措施 (1)对于5种强制措施的规制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5种强制措施,在随着冤假错案普曝光之后,已经很多文章都从保障人权和防范冤假错案进行了规制。代表性的观点主要由借鉴西方国家的有令状主义和司法审查制度。令状主义,即要求侦查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有关强制措施以前,向法官或其他享有司法权限的官员说明理由,获得后者的授权,并根据后者签发的令状执行强制措施。17

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状原则不可能在短期之内在我国得到确立。因为一方面,确立令状原则的最基本前提就是将在审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力交与中立的法官行使,但这一要求不但与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存在诸多冲突,更与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矛盾的。 另一方面,我国法院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繁重的矛盾仍比较突出,对所有强制措施的适用都要由法院签发令状,无疑会大大增加法院的工作量。且现在正在进行司法改革进程中,更不可能单独设立一个中立的机构来专门处理这些批准,所以我国没有采取司法令状主义和司法审查的土壤,在目前的情况下不是很现实。

虽然目前仍不具备全而确立令状原则的条件,但却可以适当借鉴令状原则的合理内容来完善我们的强制措施制度。例如,我们可以在保留检察机关对逮捕的批准权和决定权的同时,增强逮捕程序的当事人参与性、透明性和说理性,赋予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逮捕后通过适当途径申请救济的权利。18实行事后监督,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对公安、检察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决定有异议、认为存在不合法情形时,才申请法院介入审查,由法院确定是否撤销,这样既可以对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实现有效监督,也比较符合我国现状。

1617 李建明:《强制性侦查措施的法律规制与法律监督》,法学研究,2011年第4期。

陈光中、张晓玲:《中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5卷第21期。 18

宋英辉:《完善刑事强制措施的理念与总体构想》,人民检察,2007年第14期。 (2)对于除5种强制措施之外的其他对人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

强制性措施的产生本身就是在保障追究犯罪的顺利进行和保障人权之间进行的博弈的结果,所以在设置强制性措施时本身已经遵循比例原则、兼顾诉讼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有其存在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公权力的监督制约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所以对于本身对人身权利的侵害可能性没有5种强制措施侵犯性小的强制检查、强制搜查犯罪嫌疑人的身体、强制采样、通缉等强制性侦查措施,可以采取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就可以来保证强制性的侦查措施不会被滥用和被滥用后的救济。

例如《高检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都对侦查机关内部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适用进行了条件和程序限制,这些规定都起到了一定的监督作用。另一方面2012年刑诉的修正也有这方面的完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制度;增加询问证人可在现场、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规定人身检查中可以采集指纹信息、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等内容。

这些内部程序的规定和制约,加上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再引入外部监督机制即申诉和控告,这样对强制性的侦查措施进行规制和监督,使公民个人的基本权利在强大的国家机关追诉权力面前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刑事诉讼的人权保障功能才能得以真正发挥。

2 对物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

针对“物”进行的强制措施规定的很少,并没有像5种强制措施那样引起学界和社会的关注,司法实践中存在对物的处置是“随意时代19”。 (1)将搜查、扣押、查封等涉物措施归为对物的强制性措施原因

我国刑诉法的立法现状,搜查、查封、扣押等对物的措施是放在刑事侦查的章节中,而没有放在强制措施的章节。是指侦查机关在依法行使侦查权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的涉嫌犯罪和违法所得之物。 查封、扣押等涉及物的强制性措施均具有干预公民基本宪法性权利的本性,所以侦查中对物的强制性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并无本质区别,但对侦查中对物的强制性措施与刑事强制措施的司法控制则存在着比较大差异,为凸显人身自由权的重要性,法律对刑事强制措施的启动程序、证明标准等条件的规定较查封、扣押等针对物的强制性措施更为严格,立法上的厚此薄彼显而易见。

从司法实践上看,由于法律规定的粗疏不仅使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适用缺乏统一的标准、严格的程序,权力失范和任意适用大行其道,还使得理论界乃实务界都对于“强制性措施”的研究和关注很少。这和法律学科应有的严谨性、严肃、逻辑体系化要求相违背。 (2)关于涉物强制性措施的立法现状

冻结物的返还与解冻做了相应规定。目前我国关于对物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除了少部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外,主要见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规定》等若干司法机关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中。可以理解为,《刑事诉讼法》只是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务操作所依据的大部分的程序性内容存在于此类规章和司法解释中,公安机关有公安机关的“程序规定”,检察机关有检察机

关的“管理规定”和“刑事诉讼规则”,对物的强制性措施的实施,并无统一规

19 俆盈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将告别“随意时代”》,检察日报,2015年3月。 范的标准。

(3)关于涉物强制性措施的司法实践存在问题

在实务中查封、扣押、冻结等对物的措施适用的混乱,留下执法不公的隐忧,在有些地区,对物的强制措施甚至被一些公安司法机关作为本单位创收牟利的手段,还有保管的问题,被扣押财务人不知如何救济的状况,例如例如,犯罪嫌疑人赵某在担任某国有单位营业部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应该属于本单位的协定存款利息采取不在本单位财务记帐的手段,多次侵吞公款共计170余万元。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公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患疾病不能正常接受讯问,部分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后经司法精神病鉴定,赵某存在脑梗塞所致的言语障碍,不能充分和确切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故目前没有受审能力。因此,检察机关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3条之规定,对赵某涉嫌贪污案做出中止审理的处理。现扣押以赵某本人及其亲属为户名的大额存单(共计人民币价值30万余元)在案。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诉讼中止后扣押、冻结款物应当如何处分?司法实务目前陷入两难境地:如果继续扣押,将严重影响相对人财产权益;但如果发还相对人,又面临影响诉讼顺利进行的可能及涉嫌犯罪的款物无法追回的后果。目前司法实务一般采取继续扣押的做法。但长期的或无限期的拖延明显与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刑事诉讼任务相违背。案例1的实践引申出检察机关在处分扣押物方面遇到的困惑之一,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在逃等情形下的处分问题”。20 (4)物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监督

从根源上斩断利益相关,必须实现查封、扣押等对物强制措施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分离。这就要求在审前阶段一直“袖手旁观”的法院加入其中,来签发载有明确具体查封扣押物范围或者明确技术侦查手段的令状,司法决定。但是前面分析司法令状主义在我国当代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所以足当下,可以考虑取消公安机关的扣押决定权,交给人民检察院行使,根据多年来检察机关掌握逮捕决定权的经验,通过不予批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公安机关不法逮捕,对降低羁押率起到了不错的效果,把对物的强制措施的决定权交由人民检察院,一定程度可以在效果上兼顾效率和公平。

21无救济则无权利,当被追诉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往往没有有效的救济渠道,根据行政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国家机关的刑事诉讼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缺乏诉讼渠道的被侵权人只能通过上访等手段以期获得重视,难以获得有效的保护,这种情况持续下去,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有损侦查机关的公信力。

3 对隐私权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制和监督

隐私权是公民个人享有的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私有领域的人格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关于对隐私的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提及。2012年刑诉修正中增加技术侦查措施及其规范;规定隐匿身份进行侦查和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实践中随着高智商、高技术犯罪的增多以及犯罪分子反侦查手段的增强,在部分案件中采取监听、截取通讯等手段侦破案件似乎已成必要,而且司法实践中,监听等强制措施已早已被广泛采用。然而,这些技术性强制措施的使用却涉及到

2021 李翊:《刑事诉讼中扣押、冻结款物处分的正当化危机》,3edu教育网www.3edu.net 田野:《论我国对物刑事强制措施的构建》,中国社科院2013硕士毕业论文。 公民的隐私,如果不加以程序上的规范和限制,则有可能会导致这些技术性手段的滥用,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任意的侵害。因此,在强制措施体系中规定对隐私的强制措施,明确此种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细化适用程序以保障公民隐私权不受任意侵害已属必要。

五 小结

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修改问题之所以会产生较大的争议,主要可以归因于现实国情与理想制度之间的差距。一方而,而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高羁押率、长期羁押等不合理现象,学者们呼吁合理吸收西方法治国家的司法审查、保释等制度,来改造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另一方而,现实的社会背景和司法环境又不允许进行大的变革,盲目的理想化的制度变革只会带来混乱。因此,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的完善需要一种新的思路。笔者认为,由于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涉及到宪法、司法体制等根木性问题,其应采用一种长远目标和制度渐进相结合的完善思路。

虽然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司法审查、保释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制度不可能在我国一蹦而就,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否认其为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发展长远目标的理由;同时,目前无法进行较大的制度变革的事实也不意味着我们无法进行一些有助于长远目标实现的具体制度调整。事实上,近些年来,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努力,强制措施制度中的一些问题已经具备了完善的基础。例如,虽然目前仍无法实现审前以取保候审为原则,但对未成年人应以取保候审为原则已经基木达成共识,并探索了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制度。不积趾步,无以致千里”,我们应该在长远目标的指引卜,以现实国情为基础,不断完善强制措施制度中已经成熟的问题,并以前一次的完善推动卜一次的完善,最终达到强制措施制度整体变革的长远目标。

2012年刑事诉讼法虽然在强制措施制度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是并没有从体系化的角度对其进行高屋建骊的构建和整合,因而并没有形成一套体系完整、结构缤密、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的强制措施体系。笔者在本文中就是希望通过从体系化的角度对我国强制措施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外国优秀法律成果,发现我国强制措施体系存在的问题,从而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进行体系化重构,以更好的发挥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的功能,从而促使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目标的实现,推动我国法治化进程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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