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链经营模式

2022-10-06

第一篇:农业产业链经营模式

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创建农业合作社

联合社

近年来,镇委、镇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己任,本着“产业调特、规模调大、品种调优”的原则,确立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布局,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实现企业+农户+超市的产业组织形式,发展“市场连接型、龙头带动型、专业协会引导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农业产业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我镇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镇现拥有耕地面积75000亩,旱地面积10000亩,山林13000亩,河流总长度368公里,渔船总数348艘。我镇虽然在保障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取得较大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龙港的农业与工业间、城乡与城区间的发展仍有差距,农业发展的后劲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差,传统的耕作方式依然存在,农户缺乏对土地流转法律观念的了解,农田抛荒现象屡有出现,粮食生产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

二是营销人员缺乏,销售信息不畅,出现流通环节多,中间销售资金份额大的问题。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农产品生产附加值不高。1

四是配套设施不健全,缺乏最基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保鲜贮藏室,形不成商品经济。

二、创建农业联合社的重要意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联合社)是指在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下,经营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农业经营组织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的整合。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方法,更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三、农业合作社联合社的职能和作用

(一)完善组织,创新模式

我镇以联合社为龙头,以“企业+农户+超市”的模式发展农业,提高农业效益,着力完善组织体系,探索发展新模式,努力落实上级有关文件政策要求。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组织各专业合作社兴办实体农产品加工企业和资金互助,逐步扩大生产领域,逐步扩大经营范围,实现农工商一体化发展,构建适应我镇城乡统筹发展需要的经济实体体系。着力提高联合协作,共同辅设致富路。作为一个跨行业,跨区域,跨实体的联合性团体组织,以扎实工作作风,有效的服务理念,积极联合,吸纳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涉农经济组织和经济股份加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

社、涉农经济组织组成大合作社、大联合,逐步建立起畅通高效的协作机制。

(二)强化纽带,助农帮农

我镇联合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始终坚持为农民服务宗旨,解决各专业合作社农户遇到新困难和问题,为镇政府分忧。将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产生的新建议,及时反映给当地政府,协调政府与合作社间、合作社与合作社间的关系,使其真正成为沟通“三农”的桥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和帮助作用,结合我镇各专业合作社的实际,积极引导各专业合作社的力量,兴建或扩建效益好的农业生产基地,引进新品种,利用合作社间、农民间的联合优势,发挥联合社的平台作用。

(三)拓宽渠道,多方出拳

我镇联合社充分利用其优势与财力,努力做大、做强农业企业自身体质,按照章程规定实行自我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引导有实力的农民合作社,拓宽经营渠道,贯彻实施省府(2012)73号文件精神与内函,着力创办农民合作社产品初、深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生产,商品化流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机制,以解决季节性农产品协调和卖难买难的问题,提高农民种植积极性。

截止2013年底龙港镇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达367家,从业在

册人员1800余人,注册资本金2.5亿元,固定资产1.5亿元。年种植水稻15000亩,西红柿7000亩左右,蔬菜10000亩左右,养殖业面积5000亩左右,瓯柑种植4000亩。农村土地流转面积36000余亩,占土地总面积45%;带动农户数和转移第一产业13000余户,占农户总数45%;实现农业产值4.9亿元。2013年全镇实现生产总值176.6亿元,农业总产值9.1亿元,工业总产值337.5亿元,财政收入18.5元,人均纯收入15370元。

四、农业合作社联合社未来发展展望

我镇联合社目前发展的思路是建立规模大、效益好、规范化、集约化的新型经济组织,把科技是第一要素作为联合社发展的核心原则,促使我镇农产品走出镇门,挤进国内,跨入世界。

(一)我镇现有耕地7万多亩,水稻5万多亩,其中种粮大户、合作社15000亩,为此我镇将以联合社牵头,筹建农产品、粮食初深加工企业,计划投资购进大型碾米机、烘干机、烘干调换机及其它基础设施,预计年烘干及深加工粮食7000吨,能解决龙港镇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15000亩,1400万斤粮食生产安全,通过科技和先进设备投入,提升粮食附价值收益约1000万元,真正全面实现农民+企业+市场(超市)愿望,达到跨入竞争市场行列。

(二)切实做好市场对接,提供龙港及周边区域发展西红柿的形势,努力开拓营销市场,建立良好优美的交易平台,

计划投资创办13000平米的综合西红柿交易市场,以缓解龙港镇7000余亩约1亿斤的农贸集散困境,从而增加劳务收入300-400万元,同时能解决200余人的就业问题。

(三)为有效稳定桌上产品安全,确保菜农的有效收入,我镇计划投资建立(果品、蔬菜、保鲜)高湿低温库,建立龙港镇1万亩蔬菜种植指导、收储、保鲜、销售一条龙服务

(四)瓯柑是我地的传统果品,有着解毒、止渴、去火的作用,同时也是送亲访友的最佳果品,有着历史良好美说,但市场面局限,影响了果农的生产积极性,价格有所回潮的迹象,为解决果农种植积极性,联合社计划投资创办瓯柑深加工成汁,从而提高单位价格和市场供给。

为明确联合社农业经营体系是今后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镇政府将联合社农业经营体系主体发展摆在议事议程上来,加强指导和监督,继续加大土地流转支持力度。预期到2016年,土地流转率达70%,带动农户转移第一产业率85%以上,继续支持并制定观光、休闲、绿色农业的创新机制,拓展其发展空间,实现农、工、商同步发展。此外,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联合社与粮食生产安全建设,促使农业向集约化、规模化的道路发展。鼓励和支持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向联合型和产业链的生产渠道上来,在此基础上全面实现龙港大农业、企业大覆盖。加大对联合社创办实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包括土地使用、规划落实、项目审批、农电

使用、资金扶持等)。建议农口加大培训专业人才的优惠政策,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组织、法律和企业的规范建设准则,真正落实城镇发展与农村城乡一体化发展轨道同步进行,实现共同繁荣和双赢。

第二篇:农业产业化经营

如何进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搞好农业科技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产品需求、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提出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注重农业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提高农业水平,实现农业产业化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就必须不断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鼓励农业技术人员在农村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承包农业产业化的技术服务,农业科技人员与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成为以技术服务连接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提高农民群众科学种养水平、农业科技贡献率、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促农增收、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要“以实施农业产业化工程为重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同时提出大力推进完善城乡服务网络,现结合云南省砚山县农业发展状况,继续为“辣椒之乡’做好辣椒产业,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应抓好以几方面工作:

1制定合理的主导产业发展规划。

搞好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对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合理布局、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制定规划时,首先就得抓住“主导”,即应当只抓几个重要产业,不要过多过滥地进行规划。 抓好机构组建,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体制与机制创新理念,促进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企业结合,着力培育市场主体,实行市场运作,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另外,要充分发挥各地的资源和产品优势。由于全县各地自然条件不同,资源分布不同,必须考虑不同乡镇、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实际,充分挖掘资源优势和产品基础优势。

农业部门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中,以辣椒为重点,大力发展种植,抓好生产基地建设。一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宣传引导和技术服务,巩固、扩大辣椒种植面积;一方面利用烟水工程、以工代赈、土地综合治理等项目,兴建旱地小水窖、小水井,改善辣椒生产灌溉条件,建设相对稳定的辣椒生产基地,稳步发展辣椒生产。

a推广新种植规范,创新冬早辣椒培育壮苗技术,有效提高冬早辣椒越冬保苗率推出新规格专用薄膜:配套向“两椒”种植农户推广。b研制辣椒施肥配方,推出新配方辣椒专用肥:通过对本县辣椒主产区土壤进行化验分析,提出了适合本县辣椒种植用肥配方,通过与相关企业合作,向生产厂家订产氮、磷、钾15:10:15配比的辣椒,配套向种植户推广使用。 2要以市场为导向。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包括农业产业化经营在内的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来进行。如果不根据市场需求去发展生产,那么生产出来的产品卖给谁?因此制定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来进行,并根据市场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与充实。而所立足的市场需求不仅包括现实的市场需求,同时也包括潜在的市场需求。市场容量越大,产业发展就越有希望。要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充分抓住发达国家淘汰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和西部开发的大好机遇,广泛招商引资,多引进些有实力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 3大力抓好龙头企业建设。这是推进我县农业产生化经营的核心。龙头企业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层次、水平,决定着区域农业经济乃至整个地区社会经济的层次和水平,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的核心。真正的龙头企业,是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储藏、运销为主的企业,围绕一项产业或产品,组织农民按需生产,并提供全程服务,通过契约关系或采取其他办法,与广大农民结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济实体。龙头企业既可以是生产加工企业,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和流通企业;既是生产加工或销售中心,又是信息中心、科研中心、服务中心、还是技术推广中心,它能上连市场,下连基地和农户,负有开拓市场、科技创新、带动农户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作用。实践证明,靠一家一户,培育不出市场主体,建起一个龙头企业,就会收到兴一个产业、带一片区城、活一方经济、富一方人民的功效。在发展方

向上,要不断向“大、高、外、新、多”方向发展。“大”,就是规模不断扩大;“高”,就是追求高起点、高科技、高附加值;“外”,就是搞外向型,就是要将生产出来的产品销售到本区域以外的市场上去,努女使产品打出县外、市外甚至国外市场;“新”,就是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不断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成果,开拓新市场;“多”,就是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多数量发展。在发展方式的选择上,

抓好龙头企业扶持培育,建立产业化发展依托。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建设是中心环节,发展“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为一体的产业化经营体系是我县产业发展目标。为做大做强辣椒产业,我县十分重视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培育,在辣椒加工方面,先后扶持建成了辣椒食品加工企业和公司;在辣椒营销方面,重点培育扶持。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培育,主要体现在:争取项目投资,扶持企业发展壮大。 加强服务,积极协助企业办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证、绿色食品认证。

另外对现有企业进行改革、改组、改造,培育龙头企业。要出台系列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无论何种类型、何种所有制的龙头企业,只要有较强的带动和辐射功能、都要鼓励其发展,给予其扶持。对于龙头企业的扶持,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就是给优惠政策,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要向其投入多少资金,而最主要的是对企业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要打造重量级龙头企业。不要把任意一个企业都视为潜在的“龙头企业”而加以扶持发展,也不能将所有龙头企业都放在同一天平上。

4要突出特色和绿色。发展绿色经济、特色经济,走出一条具有砚山最大优势和最突出特色经济发展之路来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关键,应当把市场需求看好、效益较高的绿色产品,大力发展绿色种植业、绿色养殖业、绿色加工业,使绿色成为我县农业产业化的鲜明特征。围绕重点产品进行规划。制定规划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紧紧围绕本地现有的市场前景看好的重点产品进行,坚决杜绝一哄而起现象发生。

5是抓好基地建设,建立科技示范。

加强基地建设,这是搞好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基地是龙头企业根据自身对原料产品的需求,与当地农村经济组织(如农业服务站、以及正在大力发展的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综合服务社等)和农户达成共识或签订合同,建立相对稳固的原料生产基地。这种基地可以是区域性的统一种植,也可以是专业化的规模养殖,其原料性产品统一供应给某个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统一外销或加工增值后外销。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龙头企业的重要依托和赖以生存的基础。搞好产业化经营,必须抓好基地建设。在基地建设上,一要专业化;三要标准化,不注重标准化就影响产量、质量和产品销路;四要集约化,这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密切相关;五要具有稳定性,如果今天发展这样产业明天发展那样产业,只是一种短期行为,最终导致基地无物可“基”,龙头无力舞“龙”。a正确引导,兴建企业生产基地。在积极为企业争取扶持资金的同时,配合企业积极建设原料农产品生产基地

b并积极组织各种专业营销协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引导农民跑市场,捕捉市场信息,特别要强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的信息服务,疏通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消除农民增产不增收的后顾之忧。

c重视技术创新,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科技含量。产业化经营,不仅要求有一定的产业规模,更要求要有较高的产品质量,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就我县辣椒、花生产业而言,首先是对农产品品质的要求。为提高辣椒、花生初产品品质,农业部门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进行品种提纯复壮,二是引种优质品种,三是推广新技术,四是推广专用配方肥。在开展工作中,还与省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本地龙头企业共同联合,在品种上、栽培技术上进行改进创新,保证产业作物产品品质。此外,加工企业在加工设备、加工手段上进行了更新,

6是开展技术承包,实现利益共享。鼓励科技人员面向市场,以技术参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和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结合平安

农业需要和农民需求,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引进一批先进适用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加大示范和推广力度,推动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切实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在承包模式上,以“公司﹢基地﹢农户”、“协会﹢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生产,发展产供销一条龙服务的产业化模式,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7建立完善利益机制。这是搞好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保证。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要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这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标志。

小打小闹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作坊不等于是龙头企业,脆弱的产加销关系不等于产业链条,分散的、零星的种养殖不等于基地,产业不等于产业化。只有正确处理“龙”“农”双方的利益关系,使各个环节连接得更加紧密,才能为产业化顺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在利益联结机制的选择上,应重点采取契约连接和股股份联结方式。龙头企业为保证自己原料供给的数量和质量,农民为保证自己所生产的产品能顺利卖出去从而有效避免风险,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把供货时间、数量、质量、价格等以合同形式确定下来,规定双方权利义务,使产销行为由原来松散、随意的组合变为正规、紧密的对接。这种契约关系较为紧密,具有相对稳定性,是目前各地应用最广的方式。但这种连接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按签订的合同行事,不得随意毁约,即强调合同的法律效力。尤其是要防止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于合同约定价格时,企业不履行承诺,擅自压低价格收购或拒收;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合同约定价格时,农户违约,直接抬价或不卖给龙头企业,而出售给他人。因而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和约束。事实上,龙头企业为保证原料质量,还应主动向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包括统一供应良种,提供生产资料,进行专业技术指导,防虫治病和科学管理等。在此基础上,龙头企业还应在利益再分配上,最大限度地让利给农户,如为农户提供生产周转资金等,使农户不仅在生产环节,而且在加工、销售环节也能得到收益,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更加紧密、牢固。在建立连接关系时还可通过各类专业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把龙头企业与农户联系得更加紧密。比如,各地可依托现有的各类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签产销合同。合作社在各乡镇、各村社(尤其是交通不便的地方)设立若干个专业站点。各专业站点按照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合同,与分散的农户再签订产销合同,定期收购农户手中的产品,统

一、集中供应给龙头企业,架起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桥梁。这种连接方式,能有效解决分散农户直接与龙头企业对接难、保护自身利益难的问题,是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较好形式

8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服务功能,继续探索农科企结合、订单农业等产业化经营模式。

为积极推进产业化经营,我县在上年发展订单生产的基础上,加强了科技部门与涉农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科技部门优势,抓好对农民的引导服务工作,为企业和农民牵线搭桥,继续探索农科企结合、订单生产的产业发展模式,

加强引导,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从全国各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到,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农民与市场连接起来,对指导农民进行规模种植、保障生产效益,进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意义。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乡村干部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户”的产业化组织形式,是我县发展产业化经营的途径之一。在农业、科技及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推动下,通过农业部门引导扶持成立辣椒协会.

第三篇: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

谢小荣

世纪年代以来,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温州广大农村迅速兴起,并对温州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所取得的成效是相当明显的。最近,我们就温州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感到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市发展变化很快,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进一步深化认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政策上再作相应的调整充实。只有这样,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达到一个新水平,农业产业竞争力才会有新提高,并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开辟新的实现途径。

一、温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绩效分析

所谓农业产业化经营,一般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为依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通过对当地的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经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机制,将农业再生产过程的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完整的产业系统,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新型的经营形式。这些年来,我市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得力的措施,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由点及面全面推开,并取得明显的绩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业龙头企业迅速崛起,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依托力量。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年市委、市政府着手实施农业“百龙工程”,在政府的有力推动下,农 。

欠发达山区农民的增收。

四是涌现了一批农产品知名品牌和优秀农业企业家,农产品竞争力明显提高。近几年来,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十分重视农业的名牌效应。目前,全市已涌现各类优质农产品名牌近个,其中有参加全国农业博览会,获优质农产品品牌称号的多个,获省优质农产品称号的多个,年省首届农展会我市个农产品品牌获奖,其中个为省名牌产品,年市产生首批个农业名牌产品。年我市家农业龙头企业参加浙江农博会,个农产品获奖,签订投资项目项,金额亿多元。在实施品牌战略中,一批农业企业家脱颖而出,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力量。他们中有全国劳模丁国聪、蔡日省、朱明春、南士木等,也有省、市劳模和优秀农业企业家。这些农业企业家的成长将对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五是有效地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年,全市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均大于全国平均水平。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达元,比上年增长%。在文成县南田镇通过镇农产品营销协会的中介作用,~年,全镇蔬菜产值翻了一番多,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的增长速度,%以上增收来于农业增效。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实践表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是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带动力量,是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有力措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这也是国家支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所在。

二、当前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龙头企业发展看,大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还是中小企业,“大龙”、“强龙”不多,年产值或销售额在亿元以上仍属凤毛麟角(仅家)。农业龙头企业总体规模小、实力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由此导致资金匮乏、技术落后、档次提高难、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占有率低、市场拓展能力弱等一系列问题。

、从产品结构看,目前初加工、粗加工农产品比较多,而深加工、精加工农产品比较少,一次、二次增值比较多,多次增值比较少;大众化产品比较多,高科技含量、名牌产品比较少,产品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无明显优势。

、从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看,农业产业一体化组织内部结构普遍比较松散,农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关系大多是松散型或半紧密型,二者之间利益关系的纽带还比较脆弱,订单农业兑现难,真正实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紧密型合作关系的比较少,像虹丰集团那样与粮农有二次利益分配的较为鲜见。

、从产业化布局的地区分布来看,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仍比较普遍,区域布局比较零乱,真正带动一个地区主导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很少,优势农产品的优势不明显,主导产业的支柱作用也不突出。

、宏观体制、政府行为以及社会化服务与蓬勃发展的农业化经营不相适应。管理体制上的产加销分割、贸工农各自为政,政府行为不够规范,越位、错位、虚位现象时有发生,政府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政策力度偏弱。如温州市用于“百龙工程”的资金投入每年不过万元。企业融资环境亟待改善,农业信息化水平偏低,标准化生产滞后,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不健全,服务不到位。

三、找准切入点,着力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

、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确立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这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的长远基础。

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主要是指资源和生产条件较好、商品量大、市场前景广阔,在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有优势,能够抵御国内外市场外来农产品冲击,或能够进一步占领国内外市场的农产品。要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施扶优扶强的非均衡发展战略,重点培育优势农产品和主导产业,尽快提高我市农业产业竞争力和生产力水平。这就要求尽快选择若干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要采取一个产品确定一个发展思路,明确主要目标市场,选择一批龙头企业,推广一套实用技术,制定一套扶持措施,实施项目带动的办法,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培育。要引进、培育和推广优良品种提高集约化供种水平;实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创建产地品牌,推广成套农业技术,提高种养业生产和管理水平,实行全程质量监控,提高优势农产品安全水平;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年初农业部已颁布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年)》,温州应结合自身实际,尽快制订《温州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规划》带动主导产业发展,真正把特色农业做大做强。

、高度重视农业企业家的培育。要把促进农业企业家的成长,当作建立农业产业经营内在运行机制的中心,作为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的重要依托。

企业家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灵魂。如果说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那么,企业家则是龙头企业的龙头。只要有富于创新精神的企业家,能善于发现盈利机会并不断进行创新活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不会游离于农业产业竞争力的目标。农业产业化经营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真正普遍起作用的,是其中活生生的人,是企业家,而过去往往见物不见人。要承认企业家的天赋及在市场竞争中积累的经验和实力,给予其应有的地位和尊重。要保护其私人财产与知识产权,支持其自主经营。要善于学习国内外优秀企业家的经营之道,并吸引其加盟我市的农业产业化经营。要鼓励企业家成立自己的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有意识地培育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企业家阶层,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四篇: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一、 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这是我国第一家相互制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垦区农业风险互助模式基础上改制而成,2005年1月正式成立。实行公司统一经营为主导、保险社互助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管理体制,公司统一经营种、养业分保业务和防灾减灾业务,保险社具体办理农险业务,自留保费50%,其余向公司分保。目前总公司下设1个分公司、9个中心支公司、94个保险社和1540个保险分社,共有会员20万人,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垦区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2006年,公司承保五大粮食作物2424万亩,承保其他经济作物40万亩,保费收入2.28亿元。随着业务范围由垦区扩大至全省,该公司在开展种植业保险基础上,与省畜牧局合作开展了奶牛保险试点业务,省财政局补贴1000万元,为在全省开展奶牛养殖保险业务奠定了基础。目前已承保奶牛500头,保费收入10.8万元。

(二)吉林省安华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12月,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粮食集团等7家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省政府安排了包括农业风险基金、政策性保费补贴和保险业务补贴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并要求省内试点地区按同比例配套补贴资金。公司经营首先从龙头企业订单农畜产品开始,2005年重点开展了对德大公司、广泽乳业、吉粮集团等龙头企业经营的六大主要品种的政策性保险,覆盖10万农户,户均保险金额7500元、自交保费100元。在此基础上,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开展商业性保险业务,至2005年底,已涵盖种养业、农民财产、房屋、健康、人身意外、责任保险等各个方面,走向了“大农险”发展之路。

2006年,安华农险在总结经济作物保险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推动农村大田粮食作物保险。按照“保障基本,盈亏平衡”原则,开发了玉米、水稻种植成本巨灾保险,在吉林市通过行政部门统一推动。玉米每公顷保额3000元,费率为10%;水稻每公顷保额4000元,费率为8%,保障责任为旱、洪、雹、风灾造成的生产成本损失。省政府划拨资金给予农民60%的保费补贴;当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时,公司将差额部分作为保险专项基金,用于下一年的保费补贴;大灾年份,公司最高赔付额度不超过农民自筹保费的2倍。截至2006年底,吉林市共承保玉米和水稻43668.7公顷,保障金额14100.61万元;保费收入1330万元,赔款支出666.8万元。

(三)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该公司在原人保上海分公司农险部基础上组建,上海市各区县财政或农委所属投资公司为主要投资人,共出资2.2亿,于2004年9月正式成立。公司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延续了上海市两项补贴政策。一是自1996年以来实施的市、区(县)两级财政对水稻、生猪、奶牛、家禽等九类传统种养两业险种实行30-35%的保费补贴;二是从1992年开始,将农村建房险纳入农险业务经营范围的“以险养险”补贴政策。目前该险种累计保费收入占农险总保费的一半左右,平均赔付率为10.5%。同时,根据农险业务的实际需要,上海市决定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和数量,并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对种、养两业险实行超赔补偿。

公司成立两年来发展势头良好。成立当年,市农业风险基金和公司保费收入0.99亿元;2005年,保费收入1.32亿元;2006年,保费收入1.63亿元。农业保险占上海农业生产总值的比例也从2004年的8%增加到目前的18%;保险产品由开业时的37个增加到60个;保险范围从传统农业扩展到现代农业,从自然风险拓展到市场风险,由生产领域延伸到流通领域和消费领域。2005年,上海经历了多次重大自然灾害和台风侵袭,安信农险累计赔付8000万元,2006年又先后为奶牛场患病奶牛无害化处理和碧利斯台风造成的损失赔偿53.9万元和55.3万元。

二、 新疆自治区的保险公司自办模式

中国人保新疆分公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在自治区政府行政、税收等政策支持下,自办以棉花为主的农业保险。其特点是:政府推动、公司经营;单独立账、独立核算;建立基金、封闭运行;滚存积累、逐年发展,做到了按灾赔付,略有节余。同时,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也在兵团内依靠行政方式推行农业保险业务。

但是,自2001年以来,由于税收等支持政策不能落实到位,以及人保公司统一核算等原因,农业保险发展遇到一定困难。按照保监会统一部署,新疆保监局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新形势下的试点工作。2005年提请区政府恢复成立了新疆农业保险领导小组,2006年研究制定了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选择阿克苏、喀什、和田、塔城、昌吉等五个地州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以粮食、棉花、大宗特色作物和大宗家畜等为主要险种,制定了为期三年的试点发展规划,印发全自治区,形成了政府主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区域统保、风险基金为后盾的发展模式。目前,农业保险下滑局面已初步得到扭转,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2.7亿元,同比增长8.3%,承保各类作物1609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28.87%。其中:承保棉花种植面积1171.38万亩,承保率达到67.44%。2006年,5个农业保险试点地区业务规模达到2998.6万元,同比增长9.19%,覆盖25个县市;全区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2.84亿元,同比增长4.84%,为农业生产提供了64亿元的保险保障,支付赔款1.76亿元,自治区停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地区已经逐步恢复。

三、江苏省的政府与保险公司联办共保模式

2004年11月,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与淮安市政府签定联办共保协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稻、三麦(大麦、小麦、荞麦)、养鱼和农民意外伤害等保险试点。除市县财政给予参保农户50%的保费补贴外,还建立了超赔共保的风险分散机制,即出现超出保费规模的损失时,按照3:7的比例,由企业和政府共担风险,既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又减轻了政府财政兜底的压力。试点两年来累计承保20个试点乡镇的小麦和水稻88.49万亩,承保面积约占试点乡镇种植面积的80%;参保农户达10万多户,保费收入约505.41万元,支付赔款394.04万元。

2006年7月,人保、太保苏州市分公司与当地政府合作,开展水稻保险试点,试点范围覆盖全市所有67个乡镇,政府给予60%的保费补贴。一旦发生灾害,农户即使没有购买保险,也可以获得60%的赔偿。保险公司提取11.45%的管理费用,如遇大灾年份,分摊超赔损失10%(淮安模式分摊30%),且分摊上限不超过累计收取的管理费总额。试点以来发展较快,截至12月底,已承保水稻154.72万亩,覆盖57.12万农户,保费收入1569.62万元。

四、浙江省的共保经营与互助合作模式

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浙江省采用“共保经营”和“互助合作”两种方式开展试点。主体形式是共保经营,由在浙10家商业保险公司组建“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利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核算制度,占最大比例(60%)的人保财险受共保体委托具体经营日常业务。互助合作是辅助形式,主要做法是依托农业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对风险较小的单一农产品进行“农户自愿缴费、财政适当补助、合作共享、自负盈亏、自我管理”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试点时间统一暂定为3年。

在保险对象上,共保经营主要面向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统一参加投保;互助合作的参保对象主要是自愿入会、自愿缴费的会员。在试点品种上,选择了规模大、投入大、产出效益高的11个农产品,产值约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70%。各试点县(市、区)从中选择不超过5个农产品进行试点,水稻是必选参保品种。在风险分散机制上,实行赔款不超过全省范围内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5倍封顶政策。在保险工作推动上,充分借助政府行政力量。

试点工作自2006年3月正式启动,截至2006年底,实收保费1221.33万元,赔付1537万元。其中,水稻投保面积17.86万亩, 生猪投保48.36万头,蔬菜大棚投保1.53万亩,奶牛投保3496头,青蟹投保6716亩。

五、四川省的商业保险公司代办模式

四川的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在保险公司自办基础上,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而形成的代办模式。2004年5月,人保财险在眉山开展奶牛保险试点;2005年2月,中华联合在资阳、内江开展生猪保险试点。此后,这两家公司又逐渐扩大业务范围至10个市的20个县区。三个试点地区政府均采取了财政以奖代补的保费补贴政策,即农户在投保后,持保险凭证到有关部门领取保费补贴,保证了保费补贴及时到位。眉山市为鼓励农户投保,还出台了贷款优先政策,即农村信用社凭保单给予参保者相应保额的优先贷款,并借用行政力量强势推动。

2005年,试点地区共承保生猪4.35万头,奶牛1.03万头,保费收入226.3万元,赔款229.3万元;2006年承保生猪27.27万头,奶牛0.12万头,保费收入189.6万元,赔款162.9万元。由于经验不足,两个试点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经营亏损。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派出了包括保监局在内的联合调研组开展调研。今年5月,省政府专门下发“三农”保险发展意见,提出对政策性保险业务要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用非亏损业务弥补亏损业务,实行“以险养险”。最近,眉山市政府修改了奶牛保险试行办法,适当提高了费率,改进了赔付程序,恢复了曾一度中断的试点工作。

第五篇: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

一、研究的出发点 自从八十年代中期我国山东等一些地区率先采用了以公司或集团企业为主导,以农产品加工、运销企业为龙头,重点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农户实行有机联合,形成“风险共当,利益共享”的经营方式以来,农业产业一体化逐渐在全国各地被采用、推广和普及。同时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和应用研究也引起了众多的理论工作者和各方面人士的热心关注。出现在报刊、杂志上成果尤如雨后春笋。这些研究成果一般来说可以分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理论研

究和案例研究两类,后者主要关心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实例,而对于前者则众说纷纭,即使农业产业一体化内涵问题至今尚未达成共识。(1) (2)

目前为止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分为宏观、微观和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三种方向。宏观研究是以国家改造农业生产的现状,提高农业部门的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程度为出发点。微观研究是以农业部门(包括食品加工、流通、机械等相关部门)内企业的经营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为主要目标。第三种方向是把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宏观同微观研究结合起来。(3)

我国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上述的第一和第三种方向。其实,在市场经济中,龙头企业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方式与否,是企业自身选择经营方式和经营组织形式的问题,优先考虑企业本身能否从中获得利益,即经营理论中的企业利润最大化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在不断提高,因此把农产业一体化的研究同企业的行为结合起来,从微观的角度去研究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理论和实践是非常必要的。(4)然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很少,至今还未出现代表性学派和理论学说。

本文拟从经营理论出发研究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内涵,应用前提,作用和局限性,并通过比较分析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的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实例来进一步深化和丰富农业产业一体化理论。

二、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内涵

农业产业一体化作为龙头企业的经营方式、战略手段具有名词的和动词的两种含义,名词的含义是指龙头企业采用的经营组织形式,即在一个或数个产品连续的生产和流通阶段上,龙头企业同时从事连续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阶段的生产和流通活动。动词的含义是指龙头企业采取的经营手段,即在一个或数个产品连续的生产和流通阶段上,龙头企业利用兼并或者增添新的设备介入其他阶段生产或流通活动。如果龙头企业介入生产投入要素,原材料的生产、流通阶段,称为“前向型”(Forward)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反之,参与产品后道加工或流通阶段,称为“后向型”(Backward)的农业产业一体化。

动词性农业产一体业化属于龙头企业的合并或兼并活动,在英语中称为“Integration”,日语中被称为“统合”。这种活动是同社会分工相对立。社会分工是指在生产的连续阶段上,企业仅仅担任单一生产或流通机能;而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把作为分工的结果,由市场价格机制--“看不见的手”调整的,属于企业外部活动的生产、流通内部化,由企业的计划生产、分配来取代。可以说农业产一体业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然而,不可忽视的前提是市场行为规范确立和企业内部管理能力提高。采用农业产一体业化主要目的是通过节约产品在生产和流通阶段中的交易费用(The cost of transaction)来降低成本,增加一体化内部各方利益。(5)以下我们拟从市场构造的角度说明农业产一体业化通过什么方式降低产品交易费用的。

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市场可以分为三类,(1)完全竞争市场,(2)垄断市场和(3)不完全竞争市场。一般来说,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购买农产品或生产资料的费用比完全竞争市场要高,而出售农产品或生产资料的利润又比完全竞争市场要低,原因是:

(1)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厂商)不能够获得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品质和特性有关的全部信息。因此必须经过市场调查,质量测试以后才能获得这些信息,由此增加费用。

(2)市场交易数量的不确定性。交易数量的不确定性是指企业有可能买不到计划中的生产资料,或卖不出自己的产品。如果企业不能购买计划中的生产资料,就会造成开工不足,使设备搁置和人工费浪费。反之,企业为了确保生产不会受生产投入要素的影响,囤积生产资料,又必须增加库房费用和银行利息。

(3)商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原材料的质量同产品的品质、企业声誉和利润有密切的联系。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在各家企业(厂商)生产的同类产品中同质的不多,即使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产品也有质量差异。生产企业往往会由于换用另一家厂商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减少经济效益。

(4)技术开发困难。生产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时,有时需要采用新型的原材料,因此必须要求生产原材料的企业也同时从事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增添新的生产设备。可是原材料生产企业在确定新产品有稳定销路之前,有可能拒绝合作。

(5)欺骗性,由于市场道德没有完全确立、法制还没有健全,有些企业或个人从短期目标出发,以次充优,缺斤少量。甚至有些企业内部的经办人员为了贪图私利而在对外交易中损害企业的利益。(6)

不完全竞争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企业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取得原材料的交易费用,同样,在企业出售产品的时候也由于不确定性,增加风险和交易费用,减少收益。因此,企业可以通过采用前向性和后向性产业一体化来生产自家使用的原材料,或者对自家的产品进一步深加工,销售(包括契约生产和销售),从而避免由于市场不确定性造成的损失。这就是龙头企业从经营的角度来考虑和采用产业一体化的主要原因。(7)

三、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类型

从经营的角度来考察农业产业一体化类型就是研究它内部的组织结构,即研究龙头企业同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之间人事、物资、资金和信息联系方式(质)和紧密程度(量)。具体的是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对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的人事支配力量、生产控制力量、资金占有份额、信息掌握量和技术指导力量。

根据这四个方面,我们把农业产业一体化分为“内部组织”,“中间组织”和“内部市场”的三种类型。

“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全所有制形式,即龙头企业通过增添新的生产设备、流通设施,或50%以上参股的方式来参与原材料部门(前方)和产品加工部门(后方)的生产或流通活动。在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拥有全部或大部分的资本,掌握了企业的管理权、技术指导权和内部信息。特征是龙头企业拥有包括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在内的整个系统。有些内部组织的龙头企业还掌握了复数农产品的产供销活动。这种经营组织形式的优点是龙头企业采用多角型经营战略,各部门利润的平均化可以减少企业的风险。但也面临企业规模和经济效益递减的问题。

“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部分所有制形式。龙头企业虽然没有直接地从事其它阶段的生产和流通活动,但是它也掌握被产业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的一部分资金,也在拥有一部分人事权,共享企业内部的信息和情报,共同参加新产品的技术开发活动。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特征是龙头企业通过掌握被一体化企业的少量的股份,参与这些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使龙头企业和被产业化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这种半内部化性质的农业产业一体化可以使龙头企业和被产业化企业(包括农户)之间保持长期稳定和持续协作,使得企业或农户能够安心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

“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是指龙头企业通过和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缔结长期或短期的契约合同,来确保生产资料的定期、定量、定质需求和供给的经营方式。特点是龙头企业通过契约的约束来建立一种半计划性的,有一定控制权力的原材料和产品供求的内部市场。同从外部市场购买和销售原材料和产品相比,龙头企业可以避免市场变化、商品质量不确定以及欺骗性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被一体化企业和农户在卖方市场中可以确保产品的相对稳定的需求。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优点是有较大的灵活性,缺点是参加双方共担风险的机制薄弱。

内部组织、中间组织和内部市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区别在于龙头企业对被一体化企业或农户生产、流通的控制程度不同。应该看到,企业采取的经营组织形式只有在同外部市场构造相适应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经济成效。内部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用高度成熟市场,中间组织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合于中等发达市场,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适合于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由于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和不对称的性质,这三种微观农业产业化形式有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上并存。(8)

四、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局限性

农业产业一体化除了上述的积极作用以外,还具有各种局限性。首先必须注意到“企业规模效率递减”问题。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结果是龙头企业的管理范围扩大。如果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形式,提高管理阶层的管理能力和企业内部以及企业内部同外部的信息传递、处理能力,不仅不能提高企业的效益,相反还有可能使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以下试图用模型来说明企业规模和管理效益二者间的关系。

五、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同农户的关系

在内部市场的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为了确保生产资料和产品的定期、定量、定质需求和供给,通常的做法是同农户缔结长期或短期的契约合同。龙头企业采用契约生产的目的是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其中包括管理费用,工资支出和原材料。由于某些农产品,特别是养殖业需要没有间断地得到精心管理,对于龙头企业来说,同雇佣三班工人在24小时轮流值班相比,生产承包给农户除了可以节省管理费用、工资支出和原材料费用以外,农户出之于自身利益考虑,在管理上更加细心,减少失败的风险率。然而对于农户来说,采用契约生产方式不仅可以避免由市场需求变化所造成的风险,而且还可以借贷到流动资本或生产资料,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善生产条件。龙头企业发展、扩大给农户带来更多的生产机会,而农户可以通过契约得到社会平均或以上的收益。在这些方面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是一致的。然而,龙头企业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最终目标是增加企业利润,即通过减少市场交易费用,企业内部管理费用,劳动力支出费用和扩大设备的利用效率来达到目标,因此龙头企业必然会尽可能减少对农户的支付。同样农户加入农业产业一体化也是为了增加收入。在这方面龙头企业和农户二者的利益是对立的。农户在一体化中获利的多少,取决于他们同龙头企业的交涉力量,即一方面取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另一方面取决于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程度。后者受到农户同龙头企业结合方式制约。

在农业产业一体化中,农户和龙头企业结合的方式可以分为五种。(1)契约生产形式。龙头企业同农户签订合同,农户只能购买龙头企业独家提供的原料,然后按照契约规定的质量、数量以及价格向龙头企业缴售产品。(2)资本融资形式。对于缺乏流动资金的农户,由龙头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或者龙头企业直接借款给农户,然后农户通过向龙头企业出售产品的方式偿还贷款。(3)流动资本所有形式。龙头企业和农户共同出资生产,龙头企业提供流动资本,农户提供固定资产和管理劳动。(4)部分所有形式。农户除了提供土地以外,其它的生产资料全部由龙头企业负责。(5)完全所有形式。土地、固定资产和流动资本全部属于龙头企业所有,农户仅仅只提供管理劳动。随着农户和龙头企业结合的方式从(1)向(5)推移,农户在生产中的管理意志决定权力逐渐削弱,同龙头企业交涉的力量也逐步下降,从具有完全意志决定权的独立生产者转化为依赖龙头企业的工薪劳动者。

六、农业产业一体化成立的客观条件

龙头企业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最终目标是增加企业利润。可是在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时,如果内部和外部条件还不成熟,龙头企业仍然不可能实现它的预订目标。以下把农业产业一体化成立的必要条件归纳成七点。

(1) 相关企业和部门在空间上的统一性。生产资料,产品生产和产品加工部门必须集中在交通便利的、一定距离的范围内。

(2) 相关企业和部门在管理上的统一性。生产资料,产品生产和产品加工部门的生产由龙头企业统一计划指挥,协调。

(3) 内部和外部信息收集和管理的统一性。一体化经营内部各企业、部门以及外部市场的信息能够得到准确、迅速地集中、分析和使用。特别是计算机联网。

(4) 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和管理技术的进步,每个劳动者的生产和管理能力必须明显增加,每个契约农户的生产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

(5) 日常工作和临时工作分工。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最基本单元(如农户)中把日常工作和10-20天需要一次的临时性工作分离开。从而使从事后一种工作的专业人员能够在一体化经营体内部的各农场,农户之间循环工作。

(6) 技术工作和普通工作分离。在整个一体化经营中只采用极少数的技术人员,指导全部技术工作。

(7) 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在一体化经营内部,各企业、部门以及参加的契约农户之间形成共同、长期利益概

念,同时也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9)

在探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内涵,应用前提,作用和局限性以后,本文拟通过分析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的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实例来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前面对农业产业一体化的理论研究。

七、美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第一次、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繁荣给鸡蛋和鸡肉创造了巨大的需求市场,同时也促进养鸡产业朝集约型的规模化养殖的方向发展。新的养鸡技术的开发和机械化程度的普及,在提高养鸡场生产能力的同时,饲养每一羽鸡的固定资本的投资迅速增加。然而,由于消费概念的改变,美国人均鸡蛋的消费量逐渐减少,给养鸡产业中造成很大的压力,竞争更趋激烈。鸡场的平均饲养羽数从1946年的2,209羽增加到1967年的36,999羽。70十年代后期养鸡经营规模的大型化,寡占化的倾向更趋严重,1982年51家饲养规模在100万羽鸡场的养鸡总数占全美国的57%。80年代初美国排行4位以上鸡场的饲养规模是400万羽,1985年增加到500万羽以上,到90年代它们的规模都超过1,000万羽。养鸡产业中采用一体化经营的比率从60年代的17.4%,增加到70年代的35.4%,80年代的48.0%。进入90年代超过了50%,其中在养鸡规模100万羽以上的60个养鸡场中,采用一体化经营的比率是70%。

到五十年代初期,美国养鸡产业采用一体化经营方式的已经非常广泛了。当时一体化经营的主要形式有(1)内部组织型、(2)契约生产型和(3)共同销售型三种。内部组织型是大规模的养鸡场建立自己的饲料加工厂、鸡蛋和肉鸡加工场,雏鸡的孵化场。契约生产型是以饲料产业为龙头,在掌握加工、孵化部门以后,通过契约生产的形式让农户为其养鸡。共同贩卖型是龙头企业担任加工、包装、流通和销售等生产的下游部门工作,养鸡场仅从事鸡蛋和肉鸡的生产。龙头企业在产业一体化经营内部的统制力量从(1)式到(3)式逐渐减弱。进入80年代以后,美国的养鸡产业进入垄断阶段。在采用契约生产型和共同销售型一体化经营数量减少的同时,契约农户养鸡也大量地破产。大规模的养鸡场为了降低饲料成本,进一步把一体化从饲料加工扩展的种植农场。在零售业方面为了避免零售商(如超级市场)分享利润,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连锁商店。九十年代,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的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经营为了使用国外的廉价劳动力,向国外投资和争取世界市场,成为跨国的产业一体化。(10)

八、日本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日本的养鸡产业直至五十年代末和六十年代初才开始采用一体化经营方式。日本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可以分为商社和农协两个系列。虽然日本进口粮食的关税非常高,但是饲料通过保税工厂进口是免税的,有丰厚的利润。日本的商社由于其复杂的背景,插手饲料的进口业有很长的历史,如三井物产从三十年代中期就建立保税工厂,进口饲料、生产配合饲料。六十年代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度提高,食品消费结构的欧美化的同时,鸡肉和鸡蛋的需求急剧增长,饲料行业内部的竞争日趋激烈。部分商社为了促销饲料,建立种鸡场(和美国、英国、法国合资)、孵化场、肉鸡处理加工厂、鸡蛋的分等和包装工厂和超级市场。甚至有的商社还把他们的鸡肉、鸡蛋生产同系统内部饭店、旅馆的需求结合起来。另一种商社型的一体化经营是从零售业发起的。这些商社掌握大规模的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厂,为了确保鸡肉和鸡蛋的货源,他们建立孵化场、饲料加工厂。商社一般都有自己的大规模的养鸡场。日本的以商社为代表龙头企业同养鸡农户的结合方式是,农户提固定资本和劳动力,如土地、鸡舍以及管理劳动,龙头企业提供饲料、雏鸡。农户向龙头企业缴售产品时,商社资本扣除饲料和雏鸡费。

日本的农业协同组合(简称农协)是以农户为主要成员,共同出资建立起来的农户自我服务性质的组织。它的组织系统包括地区、县和中央三级。业务包括信贷、购买、销售、生产指导和共济。目的是把分散的农户通过自己的组织团结起来,提高农户的交涉力量,同时通过集中起来购买生产资料和销售农产品来增加农户的收入。50年代中期,为了对抗商社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全国农协的购买协会建立配合饲料工厂。其饲料的生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21%。销售联合会还在东京、横滨、名古屋、京都、大阪和福冈等六大城市建立全国鸡蛋的共同贩卖系统。进入60年代,农协开始涉足种鸡和雏鸡的孵化行业。全国农协贩卖协会和各主要养鸡的大县的农协都建立自己系统内的种鸡场。养鸡农户同农协的关系是,农户购买农协的雏鸡和饲料,再把肉鸡和鸡蛋出售给农协。农协除了在当地出售少量产品外,大部分加工后的成品都通过贩卖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出售。在农协采用的养鸡业一体化经营中,农户提供土地、鸡舍和劳动力,农协出雏鸡、饲料,农协回收肉鸡时根据农户育肥的成绩支付费用。(11)

日本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同美国相比有如下的特征,(1)美国的龙头企业是巨大的养鸡资本,而日本是农业部门以外的商业资本,商社对养鸡农户的一体化。(2)美国的饲料由国内生产,龙头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直接伸手到种植农场。而日本使用饲料中有70%以上依靠进口,采用一体化经营的主要目的是饲料资本为了促销饲料。(3)同美国相比较,日本的养鸡农户受龙头企业的剥削更加严重。美国的龙头企业在向农户贷给雏鸡、饲料和收购的肉鸡和鸡蛋时按预先签订的合同价格,不受以后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日本在同样的情况下,龙头企业按收购时的市场价格收购肉鸡和鸡蛋,除了支付饲料、雏鸡款外,龙头企业还要扣除利息和手续费。

九、韩国养鸡产业一体化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经营

韩国的经济自1962年的第一次经济开发计划到80年代末为止,得到高速度的发展。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采用向美国出口大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业产品经济结构。80年代中期深受国际贸易赤字烦恼的美国在要求韩国货币对美元汇率升值的同时,强制要求加速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韩国政府在美国的压力下,1993年开放新鲜及冷藏鸡肉、1995年开放冷冻鸡肉,并在1997年全面开放了鸡肉的进口贸易。韩国政府为了提高国内养鸡产业的竞争能力,确保养鸡农户的收入,积极地扶植养鸡产业中的一体化经营。扶植方法是对龙头企业进行倾斜式经济援助,并且在农户与龙头企业签订生产和贩卖合同是给予指导。

韩国的龙头企业的种类繁多,既有以孵化场或肉鸡、鸡蛋加工厂为核心的中小型龙头企业,也有饲料加工、超级市场和食品加工业为核心的大型龙头企业。如韩一食品公司就拥有种鸡场、孵化场、饲料加工厂、零售商店和旅馆饭店。

韩国采用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的特征是,龙头企业向契约农户提供饲料和雏鸡时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格,同时,龙头企业为了提高养鸡农户的生产力,还对他们进行技术和经营方面的指导。然而、由于鸡肉和鸡蛋在交付时的市场价格往往偏离预先签订的契约合同价格,特别是在市场价格和契约价格相差过份大的时候会造成混乱,例如合同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时,龙头企业有可能毁约,反之,农户也不向龙头企业缴售产品。因此,政府机构在必要的时候直接对龙头企业和农户合同的执行进行指导、中介和调整。政府直接扶植龙头企业的是韩国养鸡业产业一体化的主要特征之一。(12)

十、泰国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

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集中在肉鸡部门。从六十年代中期开始,泰国的鸡肉已经成为出口日本的主要产品。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华侨资本的一体化、泰国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以及华侨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

华侨资本的一体化属于国际化的、多角型的综合一体化。它以饲料生产业为核心,把饲料原料生产、肉鸡生产、肉鸡处理、出口结合在一起。华侨资本通过代理商(一般也是华侨)把玉米的种子、肥料以及生活费用贷给种植农户,到了收割季节,农户用玉米清算这些费用。华侨资本拥有祖代种鸡场和父母代种鸡场,种鸡的饲养在直营的养鸡场中进行。商品鸡由直属孵化场孵化后,一半供契约生产使用,另一半通过市场出售。龙头企业同农户契约生产有四种方式,(1)贷给农户雏鸡和饲料,(2)把所有的流动资本,包括生活费用都贷给农户,(3)农户仅提供土地,其它的包括养鸡设备都由龙头企业提供,(4)龙头企业把鸡舍都建设起来,农户仅仅是住在里面管理。在龙头企业加工厂内处理的肉鸡中契约生产约占50%,其余的则通过市场购买取得。采用这种方式目的是避免由于肉鸡市场价格的起伏所造成的风险。泰国的肉鸡加工业都集中在曼谷市周围的60公里以内,距离曼谷港只有1-2小时的路程。龙头企业在港口拥有巨大的冷库,以便随时出口。龙头企业把肉鸡处理场集中在曼谷市的另一个原因是,肉鸡出口的部位仅仅是带骨鸡腿和胸脯肉,鸡的其余部分和内脏可以在该市内销售。

泰国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是以肉鸡处理场为起点,前向型的产业一体化,而华侨和日本资本合资的一体化却是后向型的。泰国和华侨资本同日本资本结合的目的是,泰国肉鸡的主要出口对象是日本,同日本的食品流通、零售业的结合可以密切的掌握日本市场需求的动向、减少风险。

泰国的养鸡产业一体化特征是(1)以出口为主要目标,因此,他们的饲养和加工都集中在港口城市的周围,(2)龙头企业都从养鸡业外部,如饲料、加工处理、出口业向养鸡农户进行前向型或后向型的一体化,(3)龙头企业的加工处理部门,除了使用一体化内部的肉鸡外还从市场购入50%的肉鸡,表明一体化经营还没有割断同市场之间的联系,属于松散型的一体化,(4)龙头企业除了生产资料以外,还把生活资料都借贷给农户,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性特别严重,(5)国外资本和华侨以及泰国资本的结合,垄断了鸡肉的出口业务。(13)

一、结论和几点看法

本研究是从微观的角度、即从经营的角度讨论农业产业一体化的内涵、应用前提,作用和局限性。龙头企业获取生产资料和销售产品有两种途径,或者是通过市场购买,或者是在企业内部通过有计划的生产(包括契约生产),分配。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内,由于信息的不完全,交易费用必然增加。龙头采用农业产业一体化的主要目的是节约交易费用。

在农业产业一体化中,龙头企业的利益同契约生产农户的利益是处于对立统一的关系。龙头企业为了增加竞争能力必须按照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规律行事,因 此农户能够在得到多大的利益回报,根据美国、日本、韩国和泰国经验,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取决于农户的交涉能力,也即是说,农户对龙头企业的依赖程度越低,其交涉力量就越大。

农业产业一体化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采用必须以客观的市场规模扩大,生产、管理和信息处理技术发展和提高到一定程度为前提。如果不具备这些内部和外部条件,龙头企业是不可能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的。因此,农业产业一体化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取得人们所预想的结果。诚然政府的指导,以及通过制定法规来明确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陈吉元《农业产业化:市场经济下农业兴旺发达之路》,“中国农村经济”1996年第8 期。

(2)王化兴《论农业产业化内涵的界定》,“农业经济问题”1997年第1期。

(3)“人民日报”社论:《论农业产业化》,1995年12月11日。

(4)胡定寰《中国养鸡产业一体化构造》,“农业、食品经济研究”,日本中部农业经济学会,第42卷第1号,1995年。

(5)胡定寰《改革开放后中国鸡蛋生产的发展过程》,“农业市场研究”,日本农业市场经济学会,第4卷第1号,1995年(日文)。

(6)F. H. Knight ,“Risk, Uncertainty and profit”New York: Harper & Row, 1965.

(7) R.H. Coase , “The Nature of the Firm”, Economica, November 1937, p本论文由整理提供

p. 386-405.

(8)胡定寰《微观农业产业化的理论及其应用》“农村经济观察”,1997年第6期。

(9)杉山道雄《产业一体化的构造特色》,岩片教授退官纪念论文集“农业经营发展的理 论”,养贤堂,1973年。

(10)胡定寰《国际养鸡产业一体化经营的比较研究》,“中国农村经济”1998年第2期。

(11)吉田六顺《日本养鸡的发展阶段》,“日本家禽学会志”第10卷6号,1973年。

(12)胡定寰等《蛋鸡产业一体化的日韩比较研究》,“农林问题研究”,日本地域农林经济学会,第119号,1995年(日文)。

(13)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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