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范文

2022-05-23

第一篇:宁波市奉化范文

宁波奉化房屋倒塌事件

4月4日上午8点45分,位于浙江省宁波奉化市大成路居敬小区一幢5层居民房发生倒塌,涉及15户人家。事故伤亡人数共8人,6人重伤,1人死亡。4月9日上午9点50分,奉化倒塌居民楼所属锦屏街道的建设管理办副主任自杀身亡,具体自杀原因还未知。

事故后,奉化锦屏街道办事处已向倒坍塌居民楼居敬29幢29幢住户陆续发放了3000元慰问金和人均每天150元共20天的临时过渡补助费。考虑到这些住户缺少生活必需品,从4月6日起,每户再补助5000元。同时,为妥善解决29幢住户过渡房问题,市政府和锦屏街道办事处今天商定过渡房安置费按每月每平米20元标准发放,时间暂定为一年。街道已组织干部入户结对帮扶,进一步做好善后工作。另外,事故发生后,浙江省高度重视,迅速响应,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和群众撤离安置工作,并立即对周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同时浙江奉化纪委于7日牵头成立塌楼事故责任调查组展开事故原因调查及责任追究工作。

此前,2013年11月25日,居敬社区、锦屏街道办事处委托安鉴办对29幢进行了初步鉴定。安鉴办发现29幢周边散水出现明显局部沉降;西南角、架空层部位有构造柱崩裂现象,主筋裸露弯曲;南围护墙、北围护墙的一至二层出现结构性斜裂;局部门窗变形。鉴于情况复杂,安鉴办认为需要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评估。2013年12月26日和今年1月14日,浙江建院建设检测有限公司的检测人员先后两次对29幢进行了全面检测评估。今年1月17日,该公司出具了一份27页的《奉化市居敬路29幢房屋工程质量检测评估报告》。报告称,29幢多位业主曾在装修过程中拆除了承重墙后并没有经过补强处理。报告得出“不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论,将该幢房屋安全性评定为C级,建议由有资质的加固公司对房屋尽快采取加固措施,以确保安全使用。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加固一直未能进行,直到本月4日房屋突然倒塌,酿成悲剧。

8日,奉化倒楼事件原因追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全面展开,目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和专案组。据调查,居敬小区29幢居民楼于1994年7月竣工,由奉化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象山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奉化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砖混结构,共有40户住户。坍塌的是西边一个半单元,共15户。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参加2009年度企业检验,该公司被宁波市工商局奉化分局于2010年8月6日在《奉化日报》上刊登补办年检的公告,之后该公司仍未年检,遂被吊销营业执照。奉化公安机关已对3名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刑事拘留2人,取保候审1人。有知情人士透露,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这3名嫌疑人应该就是居敬小区29幢的施工方——象山第一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但这一说法还没有得到当地政府的证实。

此次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立即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通知明确检查范围为:各级城市及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

第二篇:2018年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建筑“文明施工”

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城乡争优”工作部署,加快项目推进,提升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建设水平,特制定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城乡争优”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等四大提升行动,通过“文明施工”提升行动,进一步对标宁波主城区要求,逐步实现施工场地整洁文明、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社区居民共建和谐、建设工地形象整体提升,从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规定》,重点做到工程围挡牢固、整洁、美观;立面安全网围护干净;现场堆场整齐,道路硬化,裸土及散状材料覆盖,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形式统

一、外观整洁;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入库入池;拆除施工洒水降尘,周边道路洒水降尘路面整洁、交通畅通;施工完毕临时设施及时拆除等。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严禁废弃物焚烧,保持好施工现场和大门外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加强施工现场建筑渣土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筑渣土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倾倒垃圾,严禁泥浆直排城市管网及河道,将建筑渣土运输处置业务发包给经有关部门许可,并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的单位,出入车辆进行冲洗,不得带泥出工地,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未密闭盖平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做到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严格噪声控制,夜间施工时应经环保部门许可,并通告附近居民。按照有关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 (二)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提升行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房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围挡改造提升工作的通知》(奉建﹝2018﹞41号)文件要求,根据《宁波市建设工地围挡指导及标准范例(2018年版)》,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工地围挡设置工作。城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两旁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城区一般地段的工地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

一、整洁、美观,外观造型与环境相匹配;宣传画面布置形式和内容应有机穿插组合,排列有序,临街背街一致,版面大小适宜,注意适度留白,做到风格统

一、画面美观,公益广告刊载内容占封闭围挡墙体面积的比例不少于30%;根据项目特色和周边环境需求宜布置照明、绿化等附属设施进行美化。 (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主城区建设工程主体阶段安全量化评估分值不低于80分。建设各方主体要积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全数创优夺杯活动,施工企业在规模以上建筑工程建设中“区标化工地”创出率不低于50%,在标化工地评比中,优先考虑泥浆现场固化的工程。二是积极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信用评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推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促进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技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动态监控,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四)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我局将结合安全月活动,确定一个区标杆示范工地,适时组织开展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不断提高。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5月10日前) 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细分工作目标,积极部署今年“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5月到10月)

1、按照《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整治专项检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

2、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现场观摩会;

3、中、高考期间文明施工专项部署;

4、开展临时用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5、按照《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大力开展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各项应急处置,有效减少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6、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广泛运用工地封闭围挡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可从中央文明办公益广告库、宁波公益广告库、市住建委官网公益广告库下载。 中央文明办公益广告库地址: http:///jwmsxf_294/zggygg/; 宁波公益广告库公益广告地址: http://chinazdsl.cn/gygg/index.aspx; 市住建委官网公益广告库地址:http:///GB/col/col96/index.html;

7、开展建筑工程渣土(泥浆)整治,提升建筑泥浆处置能力。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到10月)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全区所有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排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记录整理汇总,留存在项目部备查。

2、监督检查。区质安站要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对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复核检查,我局将联合区文明办成立督查组,结合季度综合执法检查,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开展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 “文明施工”提升行动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治理成果,把文明施工全面引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各有关单位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区住建局成立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应伟海总工任组长,成员由建工科、区质安站、区住建监察大队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工科。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区质安站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在日常监督检查中重点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根据检查情况,发现不达标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项目,要及时上报处罚建议,区住建监察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处理,确保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有序、规范。 (三)总结经验,广泛宣传。要大力宣传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的进展情况,挖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文明施工”提升行动的浓厚氛围。

第三篇:2017年宁波市奉化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府相关文件要求,主要包括了概述、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

一、概述

健全相关制度。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结合本部门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实际,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让大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及方式方法。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全区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让办事群众了解中心信息公开渠道、查阅点设置等情况,增强了审管办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本中心副主任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在机关各科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了决策、指导和操作三个层面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针对信息产生、信息报批、保密审核、信息发布、信息备案、申请办理、登记归档等不同环节的工作特点,依据相应的工作程序,形成了专项工作规范,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根据本部门特点,制定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措施,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信息更新的责任科室、更新周期、更新方式等,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奉化站点、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实现公众网上查询办理事项状态、网上下载表格、网上预审,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通过印制《办事指南》、便民卡片、设立电子触摸屏,制作办事程序展板等形式,不断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畅通政务公开投诉监督电话(88689012)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据统计,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7条,其中审批业务类信息186条,公共资源交易类业务信息1600条,平台动态、政策法规、文件通知等信息61条。

三、政务公开情况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一)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各镇(街道)、各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减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倒逼各镇(街道)、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目前,区审管办公布涉及40个部门“最多跑一次”审批服务事项1068项,占总数的95.53%,提前实现省政府提出的年内覆盖80%行政事项的目标。同时梳理《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目前镇(街道)一级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可办理事项增加至701项,其中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415项;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可代办事项153项,其中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89项。

(二)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一是开展行政审批前置专项清理。组织各审批职能部门对于前置的各类技术审查、评估、检测、鉴定、证明、咨询等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的规范性清理。同时,根据宁波市审管办统一部署,我区与江北共同负责清理了商务、公安、农林、水利、国安、侨办等6个部门的249项审批类事项。我区合计取消各类证明43种,取消幅度74.1%;减少办事环节98个,精简率56.6%。10月份,在宁波市级行政审批权力事项前置中介服务及条件材料专项清理的基础上,对照本级的事项进行审核反馈梳理情况:前置中介194项,保留144项、取消及部门取消38项,其他12项,前置条件、材料89项,取消89项,前置条件、材料中兜底条款101项,同意细化34项,同意取消67项。二是积极落实层级一体化下放事项。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放权事项目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44号)要求,进行专题部署,转发甬政办发〔2016〕144文件,组织各部门主动与区级有关部门衔接落实承接内容,并按规定做好承接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一体化175个事项对照省政务网梳理,并督促未承接完全的单位与宁波市局衔接后尽快承接,应承接事项位161项到2016年12月16日已承接161项,录入政务网161项,进驻中心160项其中征收办1项不适进驻。

(三)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和公共数据共享等手段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流程,通过网上虚拟大厅、微信预审批、微信取号等方式,使“网上申报+预审+窗口核准+取件”的事项达到268项,占已公布“最多跑一次”行政事项的25%。

(四)打造省、市、区统一的移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便民应用服务开发,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开发行政服务中心服务保障系统,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移动APP、微信预审批等方式,打造全天候在线网上审批服务平台。办事群众网上提交申报资料,部门后台在线审核,实现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事项,申请人通过微信预审批平台提交资料,窗口人员在线核验后,将信息通过微信群实时传输给现场勘查人员,根据勘查反馈的意见即时办结,申请人办事由原来的“跑三次”变为“零次跑”,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

(五)立足需求导向,优先推动企业注册登记、项目投资、创业创新,以及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商务,一是10月9日,服务企业网上“一口申报”,政府“一网办理”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正式投入运行,我区成为宁波市第一个通过平台模拟演练的县(市)区。二是大力推广“四端合一”服务,即不断优化现场、电脑、手机、自助服务。10月份,从网站、微信、APP获得办事指南的比例为45.3%,同比上升9.1%,网上可办理事项增加到154项,同比上升30.5%。市场监管局率先采用网上全流程模式,通过人脸识别、远程通话、电子签名,实现“跑0次”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三季度新设个体工商户 1595 户,继续一路走高,资金数额21311 万元,更是上了新台阶,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 15.58% 和52.67%。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铁路交通、特色小镇等省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2017年,区级交易平台累计受理“四大类”交易项目共381宗,成交金额81.5937亿元,增收节支12.438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204宗,成交金额23.628亿元,节约资金2.3257亿元;政府集中采购49宗,成交金额5172.871万元,节约资金398.7735万元;国有产权交易35宗,成交1024.4177万元,增收资金45.131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93宗,成交金额57.3461亿元,增收资金10.0685亿元。

二是落实《浙江省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今年,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规定主动公开平台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50余条,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1600余条,相关交易信息还在区政府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和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的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此类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员意识有待加强。政务公开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员参与,“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仍需进一步树立。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办文流程,切实落实公文类信息在产生过程中的属性核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政府公开工作日常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窗口日常管理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意识的教育与培养,严格落实政府公开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化为公务员日常工作行为。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篇:事业单位招聘:2014年宁波奉化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满足我市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贯彻意见的通知》(奉政发〔2007〕77号)文件精神,报经奉化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4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7时。

报名网址: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2014年奉化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考生可以改选招聘职位,招聘单位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4年8月27日9时-8月29日17时。

奉化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4年8月30日9时-9月1日17时。

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14年9月2日9时-9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9月15日9时-9月19日16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时间定于9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写作,满分为100分(奉化市亭下水库管理局信息管理职位进行计算机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45分,笔试成绩低于45分者不得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我局组织招录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中报考奉化市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须带以下材料: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已毕业学生和社会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职位所要求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技能测试

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笔试后不进行面试而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照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60%合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综合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核由市人力社保局委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市工作满5年后才可申请流动(其中,镇、街道所属事业人员须在所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规定

资格复审实施2天前,取得资格复审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予递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重新进行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参加体检和考核)。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户籍以2014年8月20日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准。

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2、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是指:2014年8月20日前,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满2年以上的经历。

对报考奉化市人民法院代书记员职位非法律类、法学类专业的人员要求从事法律工作二年以上,“从事法律工作”解释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法有关问题的意见》(法[2002]210号)解释,指从事国家或地区的立法工作;从事审判、检察工作;从事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从事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从事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工作。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或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原单位从事**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职位的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对象为:奉化市行政区域内,有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时间的认定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8月 20日止),历年考核称职及以上。

5、报考市法院审判保障中心代书记员职位人员考务费为120元(含速录技能测试费),其他人员均为40元。

5、报考人员必须在2014年8月21日9时-8月26日17时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职位为准。

6、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7、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事业人员的处理。

8、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如无符合报考职位,可向市人力社保局申请退还报名费。核减或取消的招考计划在奉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布。

9、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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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次公开招聘,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招考工作由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督电话:88588427。本公告由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681510(工作时间开放)。

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2日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西客站学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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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奉化廊桥作文

奉化廊桥作文

我曾陶醉在赵州桥的巧夺天工,心系于桥下的流水,我曾飞速奔驰在杭州湾跨海大桥上,遥望远处的水天一线,然而,在这些喧嚣中,我却没有忘怀家乡的廊桥。

家乡的廊桥又名惠政大桥,横跨在龙溪之上,传说这桥始建于北宋乾德二年,名善胜,后于大观年间重修,架木为梁。为方便民众避雨,歇息,覆以厦屋。民感其德改名惠政。在后来几次重修中都保持了木结构廊桥的风格,朴实而坚韧。直至民国24年1月,廊桥遭火毁,才改建成了石砌墩台钢筋混凝土桥的。现在的廊桥可是焕然一新了,经2000年再次重修,变成了一座结构坚固,长72.8米,宽44.6米的桥,连抵抗五十年一遇的洪水都绰绰有余。

廊桥上有三处不可不观的地方:美轮美奂的廊坊,历史悠久的碑文,还有那鳞次栉比的商店。

廊桥的廊坊共分三层,有60间,互有天桥相通。六座歇山式屋顶金光灿灿;红木门窗,挂屏及青石栏杆,雕像栩栩如生。漫步于廊桥之上,望着桥下溪水潺潺流动,闭上眼仿佛所有的烦恼都抛之脑后,只觉自己“陷入”了这山雨朦胧中,强烈地渴求这辈子都不要醒来,沉浸在这之中。

再向前走两步,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块大大的石碑,上面刻着:今观是桥,巨螯镇服,金龙腾飞,美轮美奂,气势恢弘。登楼远眺,群峰环翠,丽日景明;瑞峰、寿峰姐妹古塔,遥相呼应,县江如带,波光百里。两岸人车川流,霓虹闪烁;围楼林立,绿草茵茵;百鸟啁啾,花香沁人。这块石碑仿佛见证了廊桥的蜕变,廊桥经历的风雨辛酸。每一次经过这儿,总会觉得有一股历史的气息让你驻足停留,望一眼这座“古桥”。

从古至今,惠政大桥都是奉化最为繁荣的贸易中心。

早在1935年之前,惠政大桥桥面南侧就有多家店铺,桥面北侧的中间供奉着神像,人是来来往往,络绎不绝。新桥建成后,云集在桥两边的商店更是繁多,绝对是人们购物的第一选择地。

廊桥代表着我们奉化,代表着我们奉化人风雨无阻,坚韧不拔的精神。它就是那一个“永恒”,永远不会发生改变。

(指导教师 毛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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