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从业考题范文

2022-06-25

第一篇:危化品从业考题范文

危化品的考题

危化品复习题

一.简答

1.哪些情况不属于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特种设备包括哪些

答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 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3.什么叫安全生产

答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

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

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4.事故分类

答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

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

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危险化学品分为哪几类

答 危险化学品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害物品和有毒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八大类。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个人不缴费原则;

3、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4、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8.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1) 劳动保护权、2)安全生产知情权、3)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4)安全生产监督权、5)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权、6)职业健康防治权、7)拒绝违章指挥权、8)停止作业避险权、9)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10)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11)批评、检举控告权。

义务: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2)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义务、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并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5)接受安全

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6)改善工作环境和爱护生产设施、设备的义务。

二.案例题

1)某人为保护国家财产在制止中遭受暴力伤害造成手指骨折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答:可以、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保护国家财产,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

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氮气窒息事故

分析原因:主要原因1)擅自变动工作方案,且未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2)未办理进入有限空间

作业票据、3)未作可靠地安全防护措施如切断气源、吹扫置换、并进行必要的气体浓

度检测。

间接原因:监护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管理缺失、教育培训不到位。

采取措施:

三.判断

1.闪点越低,越易燃烧。√

2.一氧化碳爆炸极限12.5-74.5%遇到明火不会爆炸。√

3.化学爆炸特点:反应需要释放足够多的热量、反应速度足够快、反应产生大量的气体,三者具备就会发生爆炸。√

4.为朋友做土炉子受伤,应该是工伤。×

5.危险爆炸物品场所的灯具具有防爆性。√

6.甲苯的危害性、刺激性。。×

7.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工伤,不认定为工伤。×

8.安全阀每两年效验。×

9.燃点越低越安全。×

10.危险化学品仓库的避雷设施每五年检测一次。×

11.从事有毒作业、繁重作业的工作时间每天4-6小时。√

12.雷雨、暴风雨天从事储罐作业。×

13.职工对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1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繁重体力劳动。×

15.工业生产中,酒精的危害性,燃烧。√

16.接触腐蚀性物品不允许吸烟。√

17.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也不能购买杀虫剂。×

18.特种作业取证上岗。√

19.一人被130车撞伤,认定为工伤。×

20.因公致残(1-4)级,保留劳动关系。√

21.一人在上下班途中在百乐商场处摔倒骨折,认定为工伤。×

22.没有特种上岗证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单位责任人要负责任。√

23.危险化学品颁布日期:2001年4月21日。√

24.临时工作人员不属于本作业区域内安全管理范围。×

25.某人在下班途中坐面的车,由于途中发生车祸导致此人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

26.安全生产法也适用于香港、澳门。×

四.选择

1.剧毒、2.沥青作业(全服)、3.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4.临界量、5.“小心”、6.工伤申请12

3个月、7.6级大风、8.硫化氢10mg/m、9.危险化学品操作证3年、10.违反指令、11.燃烧爆炸(爆炸极

限)、12.锅炉三大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13.焊工考试合格证3年、14.安全生产法2011年11月日、15.决策权、16.玻璃瓶17.热水、18.砂尘、19.48小时、20.炭疽、21.安全生产方针、22.硫化氢、23.四氯化碳、24.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25.核查登记、26.特种设备8类、27.防爆灯具、

28.上风侧、29.300人以上专职安全人员、30.特种作业资格证、31.淘汰、32.8小时、44小时、33.无偿提供、34.不认定工伤3条、35.员工宿舍、36.当地公安部门、37.强制性、38.爆破、吊装专人监护、39.不得、40.安全培训教育、41.危险因素、42.三同时、43.专门、44.综合灭火法、45.隔离式防毒面具、46.卷入和挤压、47.A类火灾(泡沫)、48.19.5-23%、49.2人以上、50.生产许可证、51.骨骼中毒(铅)、

52.易燃、有毒、53.氮气或氢气、53.汞、54.一氧化碳、55.防护面罩。

五.填空

1. 在以下的单位中,除(交通运输 )企业以外,都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不符合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场所的条件的是(为了保证安全,晚间锁住员工宿舍和生产车间。

3. 企业有关人员犯各种罪应负刑事责任(3-7年)。

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

5. 吹扫、置换。6.禁忌。7.12个月。8.主要16种、辅助11种。9.因公原因。10.一年一次。11.电弧、电火花、电热、漏电。12.冷却法、窒息法、隔离法、化学中断发。13.隔离、隔开、分离。14.准购证(公安部门)。15.购买凭证。16.电击、电伤。17.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18.48小时。19.10级工伤认定。20.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21.责任人(3-7年).22.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谎报。23.爆炸分类(按照爆炸的性质分类: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核爆炸。按照爆炸反应的相分类:.气相爆炸、液相爆炸、固相爆炸。按照爆炸的瞬时爆炸速度分类:轻爆、爆炸、爆轰。 按炸药物的状态分类:.气体、蒸气爆炸、雾滴爆炸 、粉尘、纤维爆炸、炸药爆炸(无需与空气、氧气混合)。24.安全电压等级(42V 、36V 、24V、12V、6V)。25.农药、鼠药、灭虫药。26,雷电(雷电波)。

附加题:

1.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3.《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负有责任的方面:政府责任

方,即各级政府和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从业人员责任方;中介机构责任方。

4.《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四种监督方式:第一是工会民主监督;第

二是社会舆论监督;第三是公众举报监督;第四是社区报告监督。

5.《安全生产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域,包括((A) 我国的领土、领空和领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下列哪条不属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

A、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B、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答案:C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谁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或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A、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B、社区的居民委员会

C、新闻舆论单位答案:A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二篇:危化品总结

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总结

新东股份 王保才

近年来,我们按照上级安监部门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2、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泄漏、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二、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活动,增强管 1 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制止习惯违章,纠正靠“经验”走捷径等不良行为,做到生产岗位操作人员操作专心、精心、细心,不出差错;大力提倡爱岗敬业,遵章守纪,不串岗、脱岗、睡岗。

3、进一步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增强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其他从业人员也要接受相应的“三级安全教育”。

三、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岗位、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投入,及时消除隐患。

2、督促做好岗位交接班(或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和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巡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和备案制度。制定针对性较强的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器材,提高应急能力。

回顾前一个时期,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安全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责任的主体,健全的法治是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必由之路,只有国家法治健全了,企业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再加上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有效地指导帮助,企业就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从“他则”到“自责”,从“他律”到“自律”,从“被责任”到“我承诺”,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目标就能实现。

第三篇:危化品自评

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今年年初,我们已经召开了市区安监系统危化品工作座谈会,对2006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07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什么今年一过春节又召开这个会议呢?那就是因为要把大家召集在一起,认真深刻吸取龙岗坪地“2.11”事故教训,研究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把我市的危化品工作抓实抓好。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增强做好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去年,我市各级安监部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危化品行政许可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全市危化品安全形势平稳,未发生大的事故。企业该拿证的拿了证,该关的也关得差不多了。但是,目前在我市危化品企业还普遍存在如下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部分企业在思想上麻痹大意,自认为拿了证便万事大吉,放松了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了很多问题。例如我们在检查时发现,一些持证的危化品企业竟然连申请许可证时的安全评价报告都找不到了,安全管理状况可见到了多么混乱的地步。

二是一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产生了很多新的事故隐患。例如部分企业违规储存固体硝化棉、生产未经审批的硝基漆;一些企业的安全设施(如:泡沫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仪等)没有定期维护,不能发挥实际作用;部分企业的注册安全主任不在职不在岗,企业安全生产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负责的真空状态等等。

三是一些危化品企业在抓安全生产时,重设备的配置和制度的纸面化,忽视动态的安全检查和对人的管理。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上不了台阶、始终停留在一个较低的层次上,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上依靠侥幸度日。

另外一方面,从监管情况来看,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一是“严抓严管”的思想有所松懈。以前搞行政许可,各级安监部门都十分重视,脑子里“危化品安全”这根弦都绷得很紧。现在,许可工作告一段落了,部分安监部门自我感觉松了一口气,认为不用再象以前那样管的那么严了,导致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管措施不实、工作不细、要求不严,没有继续保持对危化品企业“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

二是畏难侥幸的心理有所抬头。一些安监部门的同志认为,危化品点多面广,监管起来十分困难,安监队伍人手也少,监管不过来,这样就滋生了侥幸心理。这些同志认为,对危化品企业,少一次检查不少,多一次检查不多,工作起来没有思路,不积极、不主动,不去想办法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怎样加强监管的办法,怎

样挖掘现有资源,发挥工作积极性,加大监管力度。长此下去,就会造成监管不到位,监管力不断减弱。

三是随着政府管理体制转变,基层危化品监管力量相对弱化。全市实行街道综合执法之前,各级安监部门对危化品企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都抓得很紧,工作也十分到位。但是,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全面推行街道综合执法了,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化品行为的执法职能变成了城管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的一小部分。表面上看来,好象基层危化品执法力量加强了,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在街道综合执法21项职能中,只管无牌无证的危化品企业,他们是不承担对已取得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在这种情况下,有的街道把原来的安监办成建制地转到了综合执法队,这就造成了对现有危化品的监管缺位,危化品监管在基层、在街道一级“没腿”了,造成了在基层危化品检查的次数、执法广度和处罚力度上,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弱化的趋势,这种状况不改变,必出大问题,这是很危险的。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看不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为此将付出更大代价。与其将来有一天后悔不已,埋怨这埋怨那,倒不如现在就正视它,积极去想办法面对它,解决这个问题,这才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态度。各区安监局回去以后都要认真对照检查,凡是存在这些问题的,都要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尽快向区政府做出专题汇报,早日纠正过来。总之,无论体制怎么转变,不管采取什么办法,基层的危化品监管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二、强化危化品监管必须着重做好的几项工作

发生在龙岗坪地的“2.11”事故是一个深刻的教训。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还没有完,省里的调查组昨天刚刚到深圳。大家想象一下,如果这个事故发生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里面,死亡10个人那是个什么状况?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坐在这里讨论研究工作?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具体的事故中真正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能感到此次事故与己无关,又在旁边看热闹了。危化品企业比起发生这起事故的企业要危险得多,严重得多。如果我们的工作不抓紧抓细抓实,只停留在会上部署、口头讲讲、发发文件,没有触及到企业、触及到隐患,要想常年不发生事故,特别是不发生大的事故是不可能的。

国内外大量的事实表明,不管哪类企业,例如机械、电子、危化品还是核电站,都可以通过科学管理,保证安全运行,抑制事故的发生。我们作为管理者,必须懂得这样的基本原理,必须多了解这样的基本知识。这样,工作起来就会有信心,有干劲。有的同志身为危化品管理者,不学习,不研究,“与其昏昏,使其昭昭”,对管住管好危化品企业没有信心,存在严重的悲观情绪,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这种状况,与我们担负的职责和任务,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是很不适应的。摆在我们目前的,只有“华山一条路”,那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振奋精神,开动脑筋,出实招,干实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消除事故隐患,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就是要求我们面对现实,在责任硬约束的条件下,干好工作。人力少,就要向群众要力量。市局不久前出台了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大家要很好地发挥它的作用。手段不足,就要向科技要力量。资源不足,就要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争取政府的支持。目标只有一个,出路也只有一条,就是要将危化品企业“管住管好”,就是要遏制危化品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我市的实际来看,今年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建立健全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建立危化品企业的检查档案,就是要清楚掌握辖区内危化品企业的状况;要对发现的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将隐患一项一项消灭掉;要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档案逐步形成制度化。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建立和落实安全检查档案制度,对辖区危化品企业要逐一建档,详细记载检查部门、检查时间、检查人、被检查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隐患地点和部位、隐患性质、责令整改时限、复查时间、复查结论等内容,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做到有档可查,检查有据。全市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市局稍后将发出专文进行部署。

第二,要着力强化危化品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危化品企业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促使危化品企业强化认识,重视安全,消除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这个手段还是要用好用足。今年,我们各级安监部门应当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整治工作必须一家一家企业过关、一项一项落实。

今年的大检查,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上半年的大检查,各区必须在4月底之前完成,市里将在5月份组织抽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辖区安监部门要迅速下发整改指令,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严肃处理。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就是那些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着重检查企业是否擅自降低审批时的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危化品生产储存场所的防火防爆状况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等等。

第三,要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着力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当前,全市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人力相对不足,我们的监管资源毕竟有限,而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加大公众参与,就可以多渠道、多角度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可以利用公众的力量震慑那些违法违规的企业。今年,各级安监部门要积极实施并继续完善隐患举报制度,要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并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全市危化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来,打一场群众战争,让安全隐患无处藏身,无法生长。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在加强执法处罚力度的同时,要在各大新闻媒体上严厉曝光,督促企业切实整改。

第四、全面推行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标准化是从根本上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础性措施。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将使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加强,逐步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

制,切实解决企业“无人管安全、不会管安全”的问题。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建设,国家安监总局在2005年就部署了这项工作,省安监局在2006年11月印发了工作方案,市局也及时转发了省局的文件。其工作目标就是:2007年完成危化品生产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2008年完成危化品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实施危化品安全标准化的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单位;二是依法设立并取得许可证、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单位;三是依法设立、自有仓储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从事危化品纯储存业务的单位。其基本程序是:企业自评――申请考评――实施考评――批准发证。申请一级达标的,由国家安监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最终认定发证;申请二级达标的,由省安科所最终认定发证。实施危化品单位安全标准化,将重点强化危化品从业单位以下八个方面的建设:

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

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

4、

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

5、

严格作业现场管理;

6、

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7、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8、

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们市里的各级安监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着力抓好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是要会同省安科所,在今年

四、五月份开展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培训工作;

三是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实施标准化建设,确保辖区内企业如期通过考评达标;

四是要配合省安科所,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情况的核实,及时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及推荐公函。

第五、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近年来,我市各级安监部门在重大危险源安全培训、登记建档、数据补充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今年,还要着重做好两点:一是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分级工作。这项工作,国家总局的评估标准还没有出台,省里也没有具体部署。我们深圳是先行先试。市局非常重视,已拨出150万元专款支持此项工作。目前的工作任务就是制定重大危险源评估试行标准,开展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分级试点。二是选择若干家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开展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的试点工作。关于安全生产远程监控技术,市安委办刚刚发了文,要求全市推广应用。市安科学会将会同监控技术研发单位,建立我市安全生产监测信息服务平台,为政府的安全监管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实时服务。请各区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上述这两项创新性的工作。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大家工作十分辛苦。新的一年,我们要继续振奋精神,不断创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为建设“和谐深圳”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四篇:危化品管理细则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

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d. 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 商品数量;

b. 包装;

c. 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

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6.4公司生产中的各类有害废渣、污物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危化品运输、储存管理制度

(一)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二)对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三)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品、气瓶和贮运设施的管理工作。

(四)如有购进危险品,要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对工作区环境的保护。

(六)“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七)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注意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隐瞒不报。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保护措施不放过)。重大事故,要将原因、经过、损失、教训和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酿成事故者给予处罚、行政处分,严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品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运输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厢式货车,必须要安装通风装置和固定装置;

2.运输易燃易爆的专用车,一律配装符合规定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装置;

3.运输水平放置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专用车,其车厢宽度内部尺寸达不到钢瓶长度尺寸的,要更换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

4.运输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必须用厢式控温专用车;

5. 对运输危险货物罐式专用车的经营范围一律实行危险货物品名制;

6. 使用期限已满七年(以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准)的罐式专用车,其罐体容积、充装介质与核定载质量不相匹配的,都要退出危险货运行列。

第五篇:危化品事故案例

危 化 品 案 例 分 析

前言:大多数化学品是有害的,所出现的安全事故遍及化学品的所有流通过程,即生产过程、储存过程、装卸过程、运输过程、使用过程以及处置过程等等。这些化学品由于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等性质,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因此,我们要特别的加以防护,但有些单位和个人,由于思想认识不够,科学知识缺乏,安全培训不到位等等原因,致使出现大量安全事故,造成了国家和个人的巨大损失,这是血的教训,我们必须加以牢记,以防类似或其他事故的再次发生。下面就结合典型安全事故,结合流通过程,进行一下案例分析。

案例一 生产过程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9月,江苏 某化工厂,在合成苯并三氮唑时,操作人员误操作(未关闭某阀门),致使升压后中压合成釜中的700kg物料(水、亚硝酸钠)被压人酸化釜。后又将中压合成釜反应产物压人酸化釜,并与以后正常反应的3批产物混合送人蒸馏釜进行蒸馏。车间负责人黄某在生产车间检查时发现物料开始回流,压力回升并向临界点逼近,并且罗氏真空泵停运;黄某一边通知机修工到现场检修,一边增开备用真空泵;但压力仍不断上升,机修工往窗外看,发现水冲泵出来的都是气体,回头看蒸馏釜上的压力表已接近正压,达到临界点;操作人员打开泄压阀后,黄某迅速组织车间人员撤离车间,在最后一个人撤出车间约10m时发生爆炸。厂房的屋顶被炸飞,蒸馏塔塔身部分撕裂飞出约400m。此次爆炸由于撤离及时,未造成人员死亡,仅有1名操作工在撤离过程中受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

1、操作失误,未关闭合成反应釜的放料阀,致使物料乱混发生反应,真空泵停运,而操作人员慌忙打开排空阀泄压,进而引起苯并三氮唑分解爆炸。

2、使用不安全设备,在没有经过安全论证的情况下,擅自拆除了蒸馏装置上的防爆泄压装置,致使具有突然分解爆炸的苯并三氮唑蒸馏装置上无泄压装置;真空泵与蒸馏装置之间未设置单向阀,空气会倒人蒸馏设备。

3、苯并三氮控生产工艺技术和设计缺陷,中压反应釜至酸化釜的物料输送管道无视盅;作业人员无法观察管道内物料状况;苯并三氮唑的提纯采用真空蒸馏工艺,危险性较大,苯并三氮哩在真空蒸馏时能发生分解爆炸。

4、安全教育培训不够,操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对真空蒸馏苯并三氮唑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在合成操作失误后未采取任何处置措施。

5、车间负责人黄某对现场工作指导错误,中压釜物料发生泄漏后,仍指挥继续生产,在下午召开的专题会议上,也未提出对中压釜物料发生的泄漏事故采取处置措施,晚上仍然指挥对该批物料进行蒸馏。

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完善,对苯并三氮唑真空蒸馏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较差。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

1、改进苯并三氮唑生产工艺,改现有真空蒸馏工艺为结晶、分离、干燥工艺,消除苯并三氮哩真空蒸馏时发生爆炸的隐患。

2、在中压合成釜与酸化釜之间的物料管道上安装视盅,防止物料泄漏。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制。

4、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使从业人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

1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5、加强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力度,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事故苗头要及时处置,防止由小事故引发成大事故。

案例二 混配储存燃爆事故

一、事故概况

1993年8月,深圳市某危险物品储运公司,由于4号仓内过硫酸铵(强氧化剂)和硫化碱(还原剂)混存,而过硫酸铵不稳定,极易放出臭氧,扩散接触硫化碱,引发了激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形成大量热积累,导致起火燃烧。4号仓的燃烧,引燃了库区多种可燃物质,库区空气温度升高,使多种化学危险品处于被持续加热状态。6号仓内存放的约30吨有机易燃液体被加热到沸点以上,快速挥发,冲破包装和空气、烟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继而引发了燃爆。出现闪光和火球,引发该仓内存放的硝酸铵第二次剧烈爆炸。形成蘑菇状云团(爆炸核心高温气流急速上升,周围气体向这里补充)。这起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20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25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5亿元。

二、事故原因

1、干杂仓库被违章改作化学危险品仓库及仓内化学危险品存入严重违章是事故的主要原因。4号仓内混存的氧化剂与还原剂接触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属严重的责任事故。

2、深圳市政府没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城市规划忽视安全要求,安全意识淡薄。深圳市缺水长期未得到解决,这次事故由于消防无水,失去了火灾初期的灭火良机。

3、深圳市公安局执法不严,监督不力。未按规定严格审查,就给安贸危险品公司发放《广东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剧毒物品储存许可证》、《深圳市爆炸品、危险品接卸中转许可证》,使该公司在不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条件下,经营民用爆炸物品合法化。致使重大隐患未能消除而发生事故。

4、储运公司安全管理混乱,冒险蛮干。货物到达才临时指定仓库堆放的现象时有发生,仓管员和搬运工仅根据仓库剩余空间大小决定存放地点和存放方式,混存混装习以为常。危险品接卸过程,不按规范化程序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定了发生事故的必然性。

三、防范措施

1.要搞好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要有全局观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始终坚持经济建设与市政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对严重影响城市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彻底解决。

2.加强化学和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各级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坚持原则,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3.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做好安全工作。

4.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人员安全意识的教育和有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案例三 装卸汽油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83年3月,云南省某化工厂的6名职工,坐本厂汽车到县石油仓库拉回汽油,准备倒在本厂小油库内。开油桶盖用的工具是12英寸活扳钳一把,17mm-19mm开口梅花扳手一

2 把,在开启第6桶油盖时,由于桶盖太紧,开启桶盖时用力过猛打滑,扳钳与油桶发生磨擦起火。引起汽油气体在库内空间爆炸,气浪把油库四周砖墙崩倒,在油库卸油的6位同志,除1人在油库外边,油库内的5人在爆炸中死亡。另外,在围墙外玩耍的小孩4人被砸伤,其中2人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在油库内卸完5桶油后,由于油库通风不良,挥发性极强的汽油在油库中已达到爆炸极限。

2.在使用工具不当,扳手打滑或用力敲打桶盖时,产生火花,引爆了空气中汽油蒸气。 3.油库内空间爆炸的冲击波使油库砖墙崩塌,屋顶下落下破油桶,造成油桶内汽油燃烧。但经勘察大油罐内的汽油并未同时发生燃烧或爆炸,这是因为塌落的屋顶封住罐口的缘故。

三、防范措施

1.装卸汽油方法改为管道输送方法,注意接地。 2.加强汽油库通风。

3.卸汽油桶盖的工具改为防爆工具。

案例四 运输液氨钢瓶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5年3月,一名越南籍商人向我国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批液氨。分3车运回越南。其中第一车顺利离境,第二车行驶至离中越边境线仅20m的我国国境一侧的下坡时,正遇到前方来车,司机采取急刹车措施,由于惯性作用,立放在车厢上的液氨钢瓶倒下,撞击在前排横置的一个液氨钢瓶上,使这个横置的钢瓶发生物理性爆炸,瓶内的266 kg液氨瞬时气化扩散,在爆炸点周围共有60人因吸人氨气发生急性中毒。

二、事故原因

1、违章作业,超量充装。每个液氨钢瓶的容积为400L,标准的充装量为200Kg。发生爆炸的这一瓶(瓶号为653736),查充装记录,其充装量为266kg,超装了66kg。

2、未经许可,违规经营。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贸易公司未办任何充装手续,自行充装液氨。严重违反了条例第27条的规定。

3、装运过程违反了液化气体运输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这批液氨钢瓶安全附件不全,全部没有防震胶圈,降低了抗撞击能力。另一方面在装车过程中没把所有钢瓶横置摆放,而且靠车头的只有一瓶横放,最后一排有两瓶横放,其余全部直立在车厢上,也未加以妥善固定,在急刹车时立放的钢瓶发生倾倒。

三、预防措施

1、严格控制超装,采用计算机自动计量包装。

2、严格执行液化气体钢瓶运输安全的有关规定。

3、加强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经营,以确保安全。

案例五 使用涂料稀料燃爆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0年4月,江阴市某人造革厂,由于转产涂层布,用涂料的量大为增加,而烘干的温度、排风量等都没变,导致烘干过程中,涂布表层涂料挥发出的大量可燃性 蒸气不能及时排出,(含有甲苯等),另外整个涂层生产线没有有效的消除静电装置,尤其卷料部分没有任何消除静电的措施,在涂布干燥后的卷取作业中,滚动摩擦的作用产生静电火花,在静电火花的引燃下,卷取端涂布的表层开始燃烧,火焰很快传播至烘干,引起了混合气体的爆

3 炸,并导致厂房内发生火灾。火灾烧毁车间内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烧损一套涂层生产线,过火面积达670平方米,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折款25万余元。

二、事故原因

1、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生产设备是购买的旧设备改造制成,缺乏必要的安全装置,其设备电机均不防爆,没有有效的消除静电措施,排风系统不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

2、对化学危险物品缺乏应有的了解和认识。企业没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危害、防护、应急等知识的教育。而所使用的涂料和稀料,均是易燃品,其蒸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无知是导致盲目蛮干、造成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3、企业在新增涂层生产线过程中,未按国家规定申报项目,未经过“三同时”审查,以致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

4、企业管理混乱。作为大量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对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保管、领用等没有严格的规定。所购买的化学原料无危险标志、无安全标签、无安全技术说明书;企业对化学危险物品管理没有严格的检验入库、领用等制度。生产现场较为混乱,大量成品、半成品放置在生产车间内。没有制订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各级安全防火责任制,没有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整改意见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三同时”审查制度。凡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三同时”设计审查手续,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各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生产场所的电器、设备必须达到防火防爆要求;生产设备必须有防静电设施,排风系统必须符合工艺安全要求。

4、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有关部门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人事管理的权限,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案例六 随意处置引发爆炸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0年3月,天津市某合成材料厂动力科的一名焊工,将该厂的一名业务员从动力科办公室叫出,在靠近一个废弃的真空脱水不锈钢计量罐处进行谈话。谈话间,该焊工将燃着的剩余香烟从罐顶管口处顺手捻扔到罐内,到死他也不知道,罐内残存着过氧化苯甲酰和苯二甲酸丁酯,只见瞬间罐内冒出大量白色烟雾,罐体爆炸撕裂。该焊工头部被炸碎,左臂断掉,当场死亡。另1人左前臂严重损毁(已做截肢手术),胸腹壁挫伤,脸部多处裂伤。原来这是该厂在1985年2月,报废的真空脱水计量罐,拆除移到厂废旧设备和钢材的露天存放场地。1990年3月,该厂动力科在处理废旧设备和钢材时,发现此罐属于不锈钢材质,并从汽车上拿下放在动力科办公室东侧马路旁(爆炸处),准备回执。焊工在罐旁与另1人谈话时吸烟,并将烟头从该罐顶管口处扔到罐内,引起罐内残存的过氧化苯甲酰和苯二甲酸丁酯爆炸,从而导致死亡、重伤事故。

二、事故原因

1、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罐内的物品属有机过氧化物,是5.2类危化品,极易引起爆炸危险,处置时要有规定的操作规程,在指定地点处置。而该厂随意处置,属违章作业,

2、该焊工在厂内吸烟,违反14个不准,并且随意丢弃过热物质,是安全意识不足的表

4 现,属不安全行为。

三、防止措施

1、加强厂区内防火、安全工作,禁止在化工厂区内及禁火区内吸烟。严格执行禁烟令。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操作规程,认真查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案例七 使用油漆中毒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3年9月,4位农民工进入益阳市某天桥下层箱式结构的空间夹层内进行粉刷油漆作业。该夹层采用钢板制作,最高处高约80cm,最低处仅40cm左右,内部由钢板分隔成若干不规则空间,相互之间仅开设有直径为60cm的椭圆形通道,整个夹层仅有一直径70cm左右的圆形出人口,内部通道迂回曲折,作业极为不便。在加上夹层密闭通风不良,油漆及油漆添加剂挥发出大量有毒气体,导致4位农民工中毒被困于夹层内,包工头发现他们彻夜未归,于第二日 8时入内察看,也因中毒被困夹层。后经救援人员奋力抢救,5名被困民工有4名获救,1名因中毒太深死亡。

二、事故原因

1. 4名农民工违反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第2条,在没有通风的工作环境内作业,属不安全行为之一。

2. 包工头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也属不安全行为。

3. 使用含有苯的假“环保”油漆,使作业环境处于极度不安全状态,导致农民工没有出现症状反应即进入麻醉昏迷状态。

4. 4名农民工安全知识缺乏,密闭作业经验不足,是教育不到位的具体表现。

5. 包工头是即成事实的领导,不重视安全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在如此类似密闭场所的作业中,没有作业监护人员。

三、毒性分析

1. 苯:苯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麻痹作用,引起急性中毒。吸入20000ppm的苯蒸气5-10分钟便会有致命危险。

332. 二甲苯:当浓度为10000mg/m时吸入1h,可以引起中毒,当浓度为71400mg/m时,吸入数分钟可使吸入者迅速昏迷、死亡。

四、预防措施

1. 注重农民工安全方面的基本知识培训。目前油漆涂刷作业,大部分是农民工,安全知识极度缺乏,伤亡事故屡见不鲜,建议农民工尤其是包工头也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2. 提高包工头安全管理方面的水平。包工头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要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3. 杜绝违章作业,掌握应急救援。涂刷油漆时,工作场地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密闭场所作业还应指派专职监护人员。

4. 加强劳动保护,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要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并有足够的泡沫、干粉灭火器和干沙、湿麻袋等灭火器材

案例八 清理中毒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5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某施工队职工在清理长城炼油厂的污水池时,有2人在污

5 水池内中毒窒息死亡。

2003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几名清洁工在清理化粪池时,3人在化粪池内中毒窒息死亡。

这两起事故都是一名工人晕倒后,其他人员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救援,前赴后继,造成群死群伤。

根据化验分析报告,有害成分主要是空气中含有大量的硫化氢。

二、事故原因:

上述事故均是硫化氢中毒的责任事故,事故原因主要是:

1、用人单位没有对职工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

2、施工单位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

三、毒性分析:

硫化氢为无色有臭鸡蛋味的气体。易在地表面或低凹处空间积聚;属二级毒物,是强烈的神经毒物,硫化氢的全身作用是通过与细胞色素氧化酶中三价铁及二硫键起作用,使酶失去活性,影响细胞氧化过程,导致细胞组织缺氧。造成电击样中毒。高浓度(1000mg/m)时,数秒钟就会引起急性中毒,引起颈动脉窦的反射作用,使呼吸停止;更高浓度(1400mg3/m)可直接麻痹呼吸中枢而立即引起窒息。

四、防范措施:

(1)加强安全基本常识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2)建立、健全地下管井疏通作业操作规程,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毒口罩、安全绳等。

(3)及时清理有机废物,保持清洁,特别是夏天高温季节,防止有机物发酵后产生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4)配备快速气体检测仪,严禁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的情况下,进行无防护的冒险作业。

(5)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有毒气体中毒事故时,救援人员一定要在佩戴防毒口罩、系好安全绳、并有专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施救,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案例九 腐蚀灼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0年 5月,广西某磷肥厂,在准备从运酸槽车上卸硫酸的空载试机时,发现交流接触器每次都跳闸,酸泵密封处冒烟,不能使用。修理工用手扳动泵轴,发现有一方向偏紧,

#认为没有问题,即叫电工改用闸刀开关直接起动。2名工人用14铁丝扎2圈套在软塑料管与酸泵出口铁管接头上扎好,抬酸泵装进槽车内,安装完毕听到试泵命令后,电工合上电源开关,不到半分钟,l人从槽车上跳下,边走边用地面积水洗伤处。另1人也从槽车上跳下,其头部、面部、上肢、胸部、下肢等多处被出口管喷出的硫酸烧伤,造成烧伤面积35%,深度Ⅲ度烧伤,并导致双目失明。

二、事故原因

1.酸泵附件有缺陷,空载试机3次交流接触器都跳闸,仍然冒险运转。

2.酸泵出口铁管与软塑料管没有接好,致使软塑料管与铁管脱开,使硫酸喷到操作人员身上。

3.操作人员没有穿戴耐酸的工作服、工作帽、防护靴、耐酸手套、防护眼镜,违章作业。

6 4.工作环境恶劣,现场照明差,操作人员在试泵时也未远离现场。

5.缺乏急救常识,没有用清水在现场先冲洗处理,使受伤人员伤势加重。

三、防范措施

1.重视劳动保护,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否则不准上岗。 2.杜绝违章指挥,严禁设备带病和冒险运转。

3.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输送酸之前,先用水试压无问题再打酸。

4.电器设备、线路严格按照电器管理规程进行操作,不准随意拆除和更改。

案例十 检修氨泄漏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4年6月,某化工厂合成车间加氨阀填料压盖破裂,有少量的液氨滴漏。维修工徐某遵照车间指令,对加氨阀门进行填料更换。徐某佩戴劳保后即投入阀门检修。当他卸掉阀门压盖时,阀门填料跟着冲了出来,瞬间一股液氨猛然喷出,并释放出大片氨雾,包围了整个检修作业点,情况十分紧急危险。幸好全厂合力救援,事故很快得到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一起因严重氨泄漏而即将发生的中毒、着火、有可能爆炸的重特大事故避免了。

二、 事故原因

1.在检修处理过程中,未制订周密完整的检修方案,未制订和认真落实必要的安全措施,维修工盲目地接受任务,不加思考地就投入检修。

2.车间领导在获知泄漏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向生产、设备、安全环保部门按程序汇报,自作主张,草率行事,擅自处理。

3.车间组织不力,指挥不统一,手忙脚乱,延误了事故处置的最佳有效时间。

4.加氨阀门前后备用阀关不死内漏,;检修作业未做到“7个对待”中的“无压当有压、无液当有液、无险当有险”对待。思想上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足。人员组织不力,只指派一名维修工去处理; 物质准备不充分。

三、 预防措施

1.责成车间把此次泄漏事故编印成事故案例,供全厂学习,要求人人谈认识,人人写体会,签字登记在案。

2.责成车间编制氨泄漏事故处置救援预案,组织全员性的化学事故处置救援抢险抢修模拟演练,把“预防为主”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定期组织全员性的消防、防化、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培训,形成一道预防化学事故和防消事故的牢固大堤。 4.发动全厂职工提合理化建议,查找身边事故隐患苗头,力争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改,及时处理,从源头上堵塞住事故隐患漏洞,为生产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5、克服 “小安则懈”的思想,铲除人思想上的不安全因素,麻痹、侥幸、冒险、蛮干的违章行为才能得以彻底根除,缺保证安全生产。

小结:综合以上10个案例,我们看到,危化品在各个领域,不同程度的存在火灾、爆炸、中毒、腐蚀、灼伤、泄漏等事故。不仅如此,伴随着事故的发生,危化品还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导致职业病、破坏遗传基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们要多掌握安全生产方面的科学知识,切实加强危化品的科学管理,真正杜绝种种不安全行为,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以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问候语有这些呢范文下一篇:我后进生教育观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