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监督员制度范文

2022-06-24

制度是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社会监督员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一篇:社会监督员制度范文

**医院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密切医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监督员的组成

社会监督员一般由社区群众代表担任,由6~8人组成,由医院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和《**医院行风监督证》。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以本人自愿为前提,聘期两年,期满后可以调整或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热心医疗卫生事业。

(二)坚持原则,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

三、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了解宣传医院行风建设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及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政策。

(二)收集并向医院反馈病人及其家属、社会各界人士对我院医疗质量、服务态度、医德医风、医疗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深入病房、门诊等窗口科室(岗位)调查了解医院的行风状况,将病人反映的意见或投诉,及时向医院反馈,由医院调查核实,亦可在向医院反馈后自行进行必要的查访核实。

(四)根据医院的安排要求,参加行风评议、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有关工作。每月至少开展四次明查暗访、社会调查等工作,并及时向医院作出书面反馈,积极为医院行风建设建言献策。

(五)承办医院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医院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情况。

(二)接到群众对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情况的反映,有权向有关科室和个人咨询、核实情况,医务人员及其他职工不得推诿拒绝。

(三)对在行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或上门的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反映。

(四)对所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有知情权。

(五)有权对全院干部职工履行职责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打击报复。

五、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不以权谋私,不接受任何医院个人的吃请或收受好处。

(二)关心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经常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我院医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医院反映。

(三)监督检查中,未经医院同意,不向社会发表表态性处理意见、接受新闻媒体相关采访,不直接处理具体问题,不传播、不发布负面言论。

六、日常管理

(一)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因健康、迁居外地等原因不能胜任监督员工作的,医院予以解聘,公示作废其聘书,并择期补聘。

(二)社会监督员到医院开展行风建设明察暗访活动的,应事先与医院纠风办取得联系。

(三)建立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沟通、联系机制,不定期召开座谈会,就医院近阶段行风建设情况与社会监督员进行交流,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社会监督员反映问题的落实、反馈机制。院纪检监察室、纠风办及时调查、核实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医院为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方便,监督员可凭行风监督证出入医院的有关部门进行了解调查,被访问的科室或个人应积极配合。

(六)社会监督员所做的工作属义务性社会活动,查访所需费用由医院提供,实行补助制度,每人每月补助260元(其中交通费为60元),每季度发放一次;每年享受免费体检一次。

(七)若发现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损害医院形象等不良行为的,医院予以解聘。

第二篇:[组织部]建立组织工作监督员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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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委组织部编辑:孔颖发布时间:20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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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提高组织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曲阜市委组织部聘请了30名“两代表一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监督员对组织工作进行监督。监督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对市委组织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特别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基层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及时了解组织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群众意见,提出工作建议;了解领导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现实表现,收集、反映对领导干部思想品德、工作言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信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就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收集和整理干部群众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为改进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建言献策等。每位监督员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监督员的聘期为一年,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行使职权不力的予以解聘。目前,监督员开展督查活动9次,提出意见建议8条,组织部已及时整改7条。

第三篇:2018江西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备考:社会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制度,是指来自国家机关以外的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制度。

社会监督是一种非国家性质的监督,是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进行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行使来实施。与国家机关的监督相比,社会监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吧产生直接的法律后果。但这种监督具有道义上、舆论的压力。他是国家机关监督的重要来源和重要补充,因而也是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和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公安机关的工作建立于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有:

一是人民政协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提出批评、建议等方式进行;二是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社会组织遍布全国各地各行业,有联系群众广泛的特点,他们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方式进行;三是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监督,公民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有权检举、控告,要求对责任人进行惩处,对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处理,有权提出申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恢复自己的权利,补偿自己的损失; 四是舆论的监督,主要是新闻机构通过新闻媒介的作用,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揭发、检举和控告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渎职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44条规定:“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这体现了《人民警察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则。完善社会监督体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字节有效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改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安队伍中的问题,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信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接受社会监督的途径和形式主要有:

1、警务公开制度: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公安部于1999年6月10日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警务公开是指依法公开景物活动的依据、过程

和结果把各项警务活动置于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以促进和保障公安机关依法办事,严格,公正的执法。按照警务公开的要求,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和行政管理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都要予以公开。这主要包括执法依据和制度、程序、刑事执法、行政执法、警务工作纪律等。警务公开的形式和办法有:

(1)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和其他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公布。

(2)在公共场所和对外办公的场所设置公示栏、牌匾,或印发“警务公开手册”等形式公布警务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职权,宣传有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公安机关基层单位要将群众常办事项所需手续、程序、时限等印成“警民联系卡”、“便民卡”或“明白卡”,还可以通过邮电部门设立电话查询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对外办公的场所,设立电脑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和办事。

(4)看守所、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监管场所要将被监管对象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生活卫生管理制度等张榜公布。

(5)通过口头告知的办法,使到公安机关办事的社会各界群众及时了解办事程序和要求,使被传唤对象或犯罪嫌疑人知道依法享有的权利。

2、“110”接受群众投诉制度。公安机关的110电话本是接受群众报警、求助的电话,但为了便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加快捷、有效的监督公安工作2000年3月11日,在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十二项措施》,中,赋予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人们群众投诉公安机关和民警违法违纪问题的新职能。为进一步完善这项制度,公安部又于2000年3月26日发布了《关于认真做好110报警服务台手机人民群众电话投诉工作的通知》。按照规定,凡群众发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有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可以直接拨打110进行投诉。各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群众投诉后,应道区别情况迅速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承办群众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三日之内将查处情况告知投诉人,同事抄送110报警服务台备查。对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投诉,要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对上报的处理情况要认真审查,入股发现在认定事实、办理程序上确实有错误,应限期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投诉内容及投诉人的情况赢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给被投诉对象,严禁对投诉人进去打击报复,违者竟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法律和纪律责任。

3、特邀监督员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广大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确保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密切警民关系,公安部根据《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建立聘请特邀员制度,并于1998年7月22日颁布了《公安部聘请特邀监督员办法》具体规定了特邀监督员的条件、职责、职权和监督工作要求。按照给办法的规定,公安部从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央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干部,新闻单位记者中聘请了一批31为特邀监督员。同时也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把聘请特邀监督员工作作为健全公安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住处成效。各级公安机关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强化了监督制约机制,对加强公安队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广大民警的法律意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特邀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履行职责,执法执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二是反映,传递人们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是反映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与其职责相适应,特邀监督员有下列三项职权: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公安机关了解公安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二是可以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了解所反映和传递的检举控告和建议意见等事项的办理情况;三是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予以协助、配合,并答复质询。

特邀监督员在行使监督职权过程中,各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必须予以积极的协助和配合,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要虚心诚恳的接受,认真纠正和改进,并将情况即是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 特邀监督员反映传递的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要认真进行查处。对特邀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监视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的质询,要认真负责的作出答复或解释,任何单位和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特邀监督员的质询,。对不尊重、不支持特邀监督员工作不虚心接受监督的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要以违纪论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特别是对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设阻干扰或者打击报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四篇:王岐山: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 彰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民主监督优势

全面从严治党,是十八届党中央管党兴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政治成就。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使之成为党之利剑、国之利器。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实践探索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中央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六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再动员再部署,党中央又一次启动修改巡视工作条例,再次印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十九大后,巡视工作要继续发扬光大、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巡视的权威来自于党中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世情国情党情深刻变化,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确立巡视工作方针,决定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每一轮巡视情况汇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巡视省区市、中央企业、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政法单位、意识形态单位、中管高校6项专题报告。总书记每次都详细审阅巡视报告,发表重要讲话,全面系统阐述巡视任务,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评判,对落实整改责任、运用巡视成果作出指示,为巡视工作在坚持中深化指明方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大事项一律报中央决定,决不在中央精神之外设置空间,召开95次会议研究工作、听取汇报、部署任务。中央巡视组开展12轮巡视,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对16个省区市进行“回头看”,对4个中央单位开展“机动式”巡视。建立省区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巡视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党委书记有关巡视工作讲话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制度,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巡视的权威是党章赋予的。党章清楚地表明,巡视组的派出主体是党中央和省区市党委,体现的是党集中统一领导的权威。经过近五年的磨砺,巡视工作取得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双丰收,归其根本在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离开党中央的领导,巡视不可能发挥如此重大的作用、取得这么显著的成效。

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彰显。党中央确立正确的巡视方针,总书记要求中央巡视组当好“八府巡按”“钦差大臣”,精准发力、有的放矢,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重点查找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好党中央的“千里眼”“顺风耳”。中央巡视组把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结合起来,进驻前公布巡视对象,多方面收集问题线索;进驻后公开信箱邮箱和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巡视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被巡视党组织整改情况,充分体现出党内监督的严肃性和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中央12轮巡视共处理来信来访159万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谈话5.3万人次,发现各类突出问题8200余个。山西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等重大问题线索都是巡视发现的;十八届中央纪委执纪审查的案件中,超过60%的线索来自巡视。巡视发现的问题无不印证,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英明、正确、及时。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的制度优势,凝结着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理论、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巡视发挥利剑作用,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真巡视、真发现问题、真整改落实,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党充分信任,说真话、道实情,巡视制度才真正有效管用。

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视。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伴随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不断丰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发展,巡视工作的政治定位越来越精准,目标任务越来越清晰。贯彻二中全会精神,中央巡视工作率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首轮巡视就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作风、纪律、腐败、选人用人4个方面,解决了巡视内容宽泛、职能发散问题。落实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查找问题,发挥震慑遏制作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维护政治生态,抓住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巡视要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高度辨析问题,查找政治偏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正确把握政治与业务的关系。巡视发现的所有问题,无不反映出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根源在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有的搞政治虚无,丢掉理想信念宗旨;有的搞空头政治,把党中央的精神当口号,政治和业务“两张皮”问题突出。政党就要讲政治,执政党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无论涉及哪个领域、哪项工作,从来都是既讲政治又讲业务,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更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对于党的组织来说,所有工作都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紧密相连,都要全面、准确体现党中央的精神,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对于党的领导干部而言,无论分管哪个领域、从事哪项工作,都是受党指派,干的都是政治工作、党的事业。不讲政治,党内政治生活就会失去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政治巡视首先要把好政治关,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从“四个意识”上找差距,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纠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问题,确保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三中全会提出,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委要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巡视全覆盖。这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作出的重大部署,全覆盖本身就是有力震慑,只有全覆盖才能零容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落实中央要求,充实力量,加快节奏,巡视组由10个增为15个,巡视从每年2轮增至3轮,先后完成对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高校的巡视,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兑现了政治承诺。省区市党委完成对省辖8362个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巡视全覆盖。62个中央单位探索开展巡视工作。各省区市均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监督对象逐步向基层延伸。全覆盖是管党治党重大创新和突破,显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

“回头看”体现党内监督的韧劲。巡视是政治体检,“回头看”就是政治复查,是与时俱进的新巡视、围绕政治的再巡视。党中央从第9轮巡视开始,每轮都安排对4个省区市开展“回头看”,延伸放大震慑效果。中央巡视组既查找老问题,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更注重发现新问题,对没见底的问题再了解,紧盯党内政治生活,分析把握“树木”和“森林”的状况,重点关注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担当,为党中央掌握该地区政治生态状况提供了重要参考。强化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检查,查找对中央大政方针口是心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不分,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好人主义等问题。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着力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和廉洁纪律上存在的错误,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当好党中央的“啄木鸟”。“回马枪”杀出了威慑力,发现黄兴国、王珉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释放出“巡视不是一阵风”的强烈信号。

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利剑作用的发挥、全覆盖的实现、“回头看”成为常态,都离不开改革创新。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就打破既有模式,实行巡视组组长、巡视对象、巡视组与巡视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不搞“铁帽子王”;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带着问题去,下沉一级了解情况。从常规巡视为主到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突出“专”的特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精准发现。探索“机动式”巡视,针对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个人、一个具体问题去,机动灵活、高效突破。开展政治常识测试,查阅党组织会议记录、领导干部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正是通过严肃认真核查干部档案,发现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1990年的入党志愿书中,竟写了学习邓小平同志1992年南巡讲话的体会,经进一步核实,其年龄、党龄、身份、学历、经历竟全部造假。把握巡视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特征,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回头看”发现安徽原副省长陈树隆毫无理想信念,深受封建思想影响,既想当大官又要发大财,利用手中权力攫取巨额利益的问题线索。巡视监督之所以有效管用,一个重要经验是勇于改革、善于创新,大大增强了针对性和实效性。

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发现问题是前提,整改落实是目的,必须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中央巡视组代表党中央巡视,反馈的意见就是党中央的要求。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会议,原原本本向被巡视党组织反馈问题,增强了巡视反馈的权威性。被巡视党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自己摆进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健全整改督查制度,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巡视整改不就事论事,而是举一反三,对照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的立场要求,审视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生态是否良好、党内监督是否严格,从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推动深化改革,扎紧制度笼子,加强日常监管。对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处置,“四风”问题立行立改;普遍性问题向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打招呼,责其对照检查、即知即改;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党委、纪委一把手的责任。实践证明,责任压给了党委(党组)书记,使整改既有当下改的举措、又有长久立的机制,既有治标之举、 也有治本之策,在落实上见了真章。

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实到位。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关键时期作出的战略部署。巡视工作紧扣党中央要求,针对被巡视党组织在党的事业中的职责,查找在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的差距。对发现的问题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本质,从个别中见一般,发现共性和规律性问题。中央巡视机构共形成专题报告225份,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通报巡视情况59次,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题报告89份,推动相关部门和领域党组织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宗旨是共产党人的“天理”和“王道”。巡视以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为准绳,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拧紧“总开关”,时刻想着党中央的政治、党中央的大局,从言到行都体现“四个意识”。

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剑,离不开巡视干部的辛劳和付出。广大巡视干部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经受锻炼考验,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贡献。巡视组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政策把握能力。从敢担当、敢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中选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把政治强、作风硬的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领域的干部安排到巡视一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派出巡视组160个组次,抽调2000余人次,巡视成为锤炼干部党性的大熔炉。加强巡视组党支部建设,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各项纪律,防止跑风漏气、超越权限、以巡谋私,对不适合做巡视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维护了队伍纯洁。巡视干部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无须扬鞭自奋蹄,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梳理、归纳、提炼、总结。2015年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依规依纪巡视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管党治党的不断深化和巡视实践的发展,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又作出一系列新部署,对深化政治巡视提出新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巡视监督作出新规定,迫切要求再次修订巡视工作条例。为此,党中央作出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修改工作严格遵循党章,根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规依纪、必要可行、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原条例进行增加、补充和完善,把政治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工作、市县巡察工作、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等新探索上升为制度成果,既体现党中央精神、又符合实践发展需要,有利于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指导工作、提高实效,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密切联系实际,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要加强对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执行不力就要严肃问责,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根本上要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全面执政,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必须破解自我监督这个难题,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监督是为了支撑信任。我们党通过巡视完善党内监督,把客观存在的问题揭摆出来,展现了高度自信和坚强定力,赢得了人民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巡视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但决不能忘记在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引领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辉煌成就的大背景,决不能忽略被巡视单位在党组织领导下取得的成绩。要伴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判断形势、分析问题,坚定对党的事业、国家命运、民族前途的信心。我们面对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政治巡视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只要我们保持坚强定力,敢于正视现实、直面矛盾,把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就有信心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探索出一条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道路,永葆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第五篇:社会监督员总结

武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总结

为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素质建设,保证我县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利用6天时间对六个乡镇共计222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内容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如何做好农村红、白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编制《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知识》、《餐饮服务环节社会监督员培训资料》宣传册,印发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和服务联系卡,培训采取外聘工商局、卫生局等专业人员授课方式,以分片分区集中培训形式对全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开展培训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局对此次培训工作高度重视,始终把培训工作作为促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的基础性工作,持之以恒,扎实抓好。把培训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和内容,动员所有人员提高认识,努力提高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素质。

二、组织严密,计划科学

为使培训工作做好、做细、做严、做出成绩,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力度,加大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监督员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意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能力,达到预期的目的,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宣传、培训计划,培训目的、要求及实施方案做了周密的部署安排。并按照“严密组织、加强领导,大力宣传、提高认识,仔细分工、充分准备,结合实际、讲究实效”的工作思路,培训方法以办培训班、培训手段以集中授课等形式,保证了食品安全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动员充分,授课仔细

为了提高食品安全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召开了全员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培训动员大会,强调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所有人员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安排好具体培训时间和人员。为了确保培训效果,在组织参训人员学习相关文件制度的同时,邀请县级相关部门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骨干人员,组成业务精干的授课队伍为参训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在培训前各授课人员都进行了认真的备课,做到了给别人讲的自己得先懂、先会、先精,确保了培训的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让餐饮业社会监督员了解餐饮业监督部门的职能,提升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水平,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技巧,真正发挥餐饮业社会监督员的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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