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立项流程

2022-07-11

第一篇:工程项目立项流程

项目立项流程

立项及追加预算流程

 立项

Step1.责任销售发起项目立项,填写《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一:《项目收益预算表》及附件二:《项目预算分解表》;

Step2.责任销售打印《立项申请审批表》及附件

一、附件二,在销售签字处签字后分别让项目销售总监签字、项目运营总监签字、业务管理总监签字、财务总监签字,总经理签字。责任销售将签好字的《项目立项申请审批表》及附件

一、附件二交给孙莹,由孙莹邮件告知全部运营及销售等相关人员项目立项完成。

如不方便签字,可以邮件形式进行逐级审批,发邮件进行审批时请抄送孙莹。

 追加及调整预算

Step1.责任销售发起追加或调整预算,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 Step2.《预算调整申请表》审批流程与立项流程一致。

第二篇: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审批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

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二)核准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三)备案类

不使用财政资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经济发展局窗口对符合产业政策、审批前置条件具备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并将批复文件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

第三篇:燃气工程项目立项流程工程建设程序

燃气新建工程办理各项手续清单、步骤及手续内容1 立项

县、地区发改委

A、 投资协议、特许经营授权协议书

B、 立项申请书

C 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

D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材料

E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A、《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B、《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2企业名称批复

县、地区工商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3 办理机构代码

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机构代码证书》

4验资

当地会计事务所

A、 开户行、验资款

B、 公章 《验资报告》

5营业执照

工商局

A、《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B、《机构代码证书》

C、《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筹建期)

6 可研报告评审

发改委

A、《可研报告》

B、《可研报告评审的申请报告》

发改委的评审意见(红头文件)

7 确定站址

A、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选址意见书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书、用地申请报告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批准书

国土局建委、规划、消防、环保、设计现场定点

B 、用地红线图》

A、《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消防审批意见》

8 初步设计评审(环评)

《初步设计方案》

A、《环评报告》

B、《初步设计方案》

9 安监评审

地区安监局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安评批复或意见》

10 建设用地

建委规划科

A、《立项批复》

B、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勘探设计院《地勘探报告》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 征地

国土资源局

A《营业执照》

B、《建设用地许可证》

A、《土地出让合同》

B、《国有土地使用证》

12 银行开户

XX银行

A、《营业执照》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验资报告》

D、公章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3 统计登记

统计局

A、《组织机构代码证》

B、《营业执照》

《统计证》

1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规划管理局(建设局规划科)

A、《用地红线图》

B、施工图及施工图规划评审意见

C、《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 燃气项目建设前审批

燃气办

A、《营业执照》

B、《特许经营授权书》或《特许协议》

《燃气项目建设批准书》

16 消防设计审批

公安消防局

A、 计委立项批复

B、 工程报批图

C、 《国有土地使用证》

《消防设计审批意见书》

17 开工审批

A、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

B、在建委(局)办理合同鉴证;

C、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告知书;

D、在燃气质检站办理质检委托书

E、在规划局办理《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18 物价批复

发改委物价局

A、 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 相关文件

《物价批复文件》

19 临时占道

市政、城管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临时占道许可证》《道路挖掘许可证》

20、压力容器

地区技术监督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装

相关图纸资料

《压力目容器使用证》(要办理压力容器登记)、充装注册登记证;

21办理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安监部门(加气站及带小瓶装及运输)21 消防验收

公安消防局

竣工资料

《消防验收合格证》

22 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局

《消防验收合格证》

《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

23竣工验收

建委、技监局、燃气办

《竣工资料》《验收报告》

《建设合格意见书》

24 防雷安全

气象局

施工图审查防雷检测验收合格证

25 燃气经营

建委、地区燃气办、省燃气办

《设计施工监理资料资质》竣工材料及验收合格意见书等材料《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许可证》26更换营业执照

工商局

A、《燃气经营许可证》

B、筹建期营业执照等

营业执照

27税务登记

国税地税局相关材料

税务登记证

以上工作流程,需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等灵活掌握办事程序。

第四篇: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概述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发改委或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获准,并列入本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已取消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二、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⑦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2.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④跨建设项目,需提供市发改委上下达的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第五篇: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概述 开发项目立项,是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第一步,即取得的政府主管部门(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对项目的批准文件。

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在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并向市发改委或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议书,取得批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获准,并列入本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国家发改委已取消了房地产项目立项制度,实行备案制。)

二、实施程序

1.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②提供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出示的资金证明)。③土地使用权证明。④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具有以下附件: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的初审意见;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环保部门的环评报告;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地震的审查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⑤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明).⑥项目地形图。⑦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项目立项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立项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纳入土地收购出让的项目,开发商在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后,凭《中标确认书》或《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其它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对属上级发展计划部门审批权限内的项目,由市发改委负责转报。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5)收费标准:如在开发办办理立项,须缴纳2元/平方米的开发管理费。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2.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审批

(1)承办部门:所在市发改委投资处

(2)申报资料:①书面申请;②国家或省、市发改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意见;④跨建设项目,需提供市发改委上下达的投资计划。

(3)申办程序: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由主管行政部门转报申报资料;无行政主管部门的开发商,可直接上报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申报资料由该办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在收到申报资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市发改委予以批复。 房地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4)办结时限:在收到申报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可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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