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技术服务合同中的常见问题及其防范

2023-01-26

技术服务合同系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其主要特征就是运用现有技术成果提供的智力劳务, 解决特定技术问题。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 人们往往重视服务目标与内容的实现, 而对签订履行中的合同主体资格要求、合同技术附件审查、报酬支付方式以及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等常见问题往往不够重视, 因而极易产生漏洞埋下纠纷隐患。

1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不合格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在合同签订实践中, 时有签约主体资格不合格的现象发生。例如, 很多高校、科研院所或公司企业在与油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时, 往往使用系、教研室、课题组等不具合同主体资格或其内部科、室等非分支机构单位的名称与油田签订合同, 致使合同效力待定, 若其主管部门不认可, 则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防范措施:签订合同前, 应审查对方主体资格, 查验其资信资料, 包括对其工商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许可证书、认定证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身份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资信资质资料的审查。必要时, 可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到对方所在地实地考察, 以防对方伪造或变造资信材料。

2 技术服务过程中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约定不明确, 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新的技术成果是指:技术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之外派生完成的或者后续发展的技术成果。

在签订合同时, 因双方对技术服务过程中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未作明确约定, 致使该新的技术成果按合同法规定属于对方, 造成油田知识产权的流失。

防范措施:可根据合同法第363条关于新的技术成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的规定, 根据双方谈判结果, 明确约定: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 双方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属于油田或双方, 切忌模棱两可, 造成知识产权流失。

3 技术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不尽合理, 造成服务方某些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 油田无法制约服务方;合同价款支付方式不明确, 致使油田利益受损

其一, 在技术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中, 油田作为被服务方, 即委托方, 在合同中有时会作“报酬总额的95%于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满十五日支付, 余款5%于一年技术保证期满后满七日支付”的约定。

但在实际履行中, 项目验收通过仅标志工作成果符合主要的质量技术指标和要求, 在使用服务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过程中有可能还存在一些短期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细节性问题需服务方解决, 此时款项已付出95%, 则不利于油田制约服务方, 即受托方解决后续的问题。

其二, 油田作为服务方, 即受托方, 在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时, 由于忽视合同“付款方式”的明确约定, 如把价款支付时间写成“项目验收通过之后支付”, 而一星期或一年均是“之后”, 因而常会发生委托方, 即被服务方拖延、拒付或不支付合同尾款的现象, 使油田的服务报酬难以得到及时、足额的支付, 损害了油田利益。

防范措施: (1) 油田在服务报酬支付方式中, 为利督促服务方完全履行某些合同义务, 实践中往往可采取“分段支付”方式支付报酬。如可作以下约定:“ (1) 项目验收通过, 交付全部工作成果之日起满十五日付报酬总额的50%; (2) 交付的工作成果经使用满六个月无质量技术问题, 付报酬总额的45%; (3) 余款于一年技术保证期满后, 双方确认合同履行无异议, 委托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2) 对于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油田作为服务方, 即受托方, 在签订合同时, 就应注意写清楚哪一笔款项具体到哪一天之前必须支付, 哪天前必须支付完全部款项, 以防对方拖延、拒付或不支付合同尾款现象的发生。

4 在签约过程中忽视合同技术附件审查产生潜在风险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 有时合同条文并不能把所有服务细节都解决, 这就要在合同技术附件中体现, 而技术附件往往专业性较强, 有时甚至连一个字母的差异都会产生歧义, 忽视其审查, 不但难达合同目的, 甚至会给油田造成较大损失且无法索赔的后果。

防范措施:在技术服务合同中, 应重视合同技术附件审查, 做到仔细对照谈判结果, 就技术附件中的每个细节逐一核对澄清, 防止潜在风险发生。

5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懈于保密条款制订商业秘密与技术成果存在泄密危险

技术服务过程中, 服务方往往要使用油田的技术资料和数据;而油田对外服务时提出的工作成果也往往属于技术秘密不可随意外泄。

而现实中人们往往不重视或忽略了保密条款的制订, 甚至无保密条款, 从而蕴藏了泄密的危险。

防范措施:制订保密条款, 明确约定保密的范围、期限和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力争将泄密隐患消除在产生之前。

6 在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注意保存证据资料, 导致纠纷产生时自身权益难以有效维护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 不注意履行过程中与对方往来的书面或电子等文件、资料的收集与保存, 以至纠纷时无法出示相应证据维权。

防范措施:在合同履行中, 即有意识地收集与保存双方之间形成的文件、资料等从而能在纠纷时有足够的证据维权。

综上所述, 油田在技术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程中, 有关人员应不断强化防范意识, 做到防患于未然。如此, 方能取得预期的合同目的和效果。

摘要:随着油田与高校、科研院所或其它公司企业间的横向技术服务或被服务活动的频繁进行, 大量技术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常见问题, 甚至引起纠纷。因此, 如何做好这些问题的防范, 对油田来说就显得非常必要。

关键词:油田,技术服务合同,常见问题,防范

参考文献

[1] 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3 (第1版) .

[2] 麦均洪, 马卫华, 刘育辉.高校对外签订技术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3, 10 (下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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