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2023-01-29

在当今社会,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的发展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制定一般制度?以下是小编收藏的《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公司管理人员问责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各级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问责范围: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运行活动。

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影响工作进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办法实施问责。

第四条 问责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行使权力必须履行对等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把权力和责任分割开来,不得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不得免于或排斥问责。

公正公平的原则。管理干部一旦出现失职、渎职行为,都要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实施问责。

重点问责的原则。在全面实施问责的基础上,把问责重点放在事关全局的重大工作任务落实上,放在分管或本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上,放在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实现和执行上。

问责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问责与促进工作之间的关系,通过强化问责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工作的目的。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强化问责和实行绩效奖惩的同时,进一步重视相关培训和事前防范。

第二章 问责事项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问责:

(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1、不履行岗位职责义务的;

2、不执行公司有关决定、决议,政令不畅的;

3、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禁止性规定的;

4、对公司明令禁止的行为,不停止、不纠正的。

(二)独断专行、决策失误,

1、涉及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论证、讨论、集体决策和报批的;

2、违规决定导致影响公司正常工作,造成安全事故或不和谐因素的;

3、因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流失、资源浪费、重大安全事故的;

4、滥用职权的。

(三)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1、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

2、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特别是董事会决定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久拖不结,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对应由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部门不积极支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四)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1、缺乏创新精神,因循守旧、不思进取的;

2、对重要工作消极对待,讨价还价,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进程的;

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了解情况,不调查研究,不认真解决的;

4、不干实事,不谋实效,实干精神差,工作无起色,员工意见较大的。

(五)弄虚作假、态度冷漠

1、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员工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相,歪曲事实的;

2、对重大事项瞒报、谎报、迟报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3、对员工举报、申诉不接待,该受理不受理,对反映要求解决的问题进行刁难的;

4、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和财产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

(六)暗箱操作、监管不力

1、团队严重不团结或长期不团结,责任人又不去积极帮助解决的,或团队成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

2、对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管不问,甚至包庇、袒护、纵容的;

3、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监督职责的。

第三章 问责方式

第六条 问责方式。按以下方式进行问责:

1、诫勉谈话;

2、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责令公开道歉;

5、通报批评;

6、调整工作岗位;

7、停职检查;

8、劝其引咎辞职;

9、责令辞职;

10、建议免职。

采用第6至10项问责方式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流程办理。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应追究纪律责任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条 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方式。

(一)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二)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

(三)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的方式问责。

(四)发生问题情形,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及比例由高层领导研究决定。综合管理部对问责情形有经济处罚的权利,但罚款最低不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责任人工资总额的30%。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1年内出现2次以上被问责的;

(二)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三)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四)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调查人员,影响公正实施问责的。

第九条 发现并及时主动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可从轻、减轻问责。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问责:

(一)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致使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二)因适用的有关内部管理制度未作出具体、详细、明确规定或要求,无法认定责任的;

(三)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四章 问责程序

第十一条 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情形的,公司主管级由常务副总进行初步核实后报综合管理部,各公司主管以下管理人员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进行初步核实,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由常务副总进行初步核实。

(一)公司总经理的指示、批示和意见;

(二)高层领导办公会的决议;

(三)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

(四)员工的检举;

(五)各类工作检查或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六)其他渠道反映的。

第十二条 经初步核实,如反映情况存在,则由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建议,按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综合管理部、财务部及总经理委派人员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被调查的责任人应当配合调查。阻挠或干预调查工作的,调查组可以提请暂停其职务。

(二)调查组应当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如其成立,应当采纳。不得因被调查人申辩而从重问责。

第十三条 调查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总经理提交书面调查报告。调查时间需延长的,调查组向总经理申请延长。

第十四条 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第十五条 调查终结后,按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问责情况应由调查组及时告知提出问责批示、建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

第十七条 被问责的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总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十八条 公司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

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一)问责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问责认定事实基本清楚,但问责方式不当的,变更原决定;

(三)问责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的,撤销原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恢复名誉。

第十九条 调查组成员与被调查的责任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依法回避。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作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出现重大偏差,致使公司作出错误的问责决定,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和修改、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若有修订之必要时,由综合管理部将修订方案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王 田 戈

2013年11月14日

第二篇:管理人员问责

管理人员问责制度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各级管理机构、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和提高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问责对象

中高层管理人员(即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副经理)。

三、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经营和管理活动。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出现有错行为和不作为行为,影响工作进度,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实施问责。

四、问责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五、问责管理机构

(一)问责执行机构:人事部

受理问责,负责问责事项的调查、核实,调查结果提报,问责决定的送达、执行,督办、改善跟踪等具体工作。

(二)问责决策机构:问责小组

问责小组由总经理及人事部经理组成,代表公司对问责对象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认定,并判定问责处罚方式。

(三)问责提出机构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有提出问责的权利,将问责事由提请人事部/行政部受理。

六、问责内容及事项

(一)领导责任追究

1、对公司各项制度、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为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件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5、在公司或部门运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经营严重的经营性质亏损或业务风险的。

(二)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奢侈挥霍,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挪用、侵吞公司财物的。

3、在公司采购、营销、业务等经济活动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的。

4、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三)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公司有关决议、决策及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不力未能如期完成的,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擅自改变或未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3、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拉皮、延误工作,造成公司客户投诉、经济损失、声誉受到影响的。

4、有损政策和制度的严肃性,处理问题有失公证造成恶劣影响的。

5、置公司利益于不顾,搞小团队、小帮派,发布不利于内部团结的言论,对公司领导搞背后恶意议论、诋毁,不正而反映意见,经公司查证属实的。

6、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7、公司给予告诫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

8、对上级、下级公开承诺的事项迟迟不兑现的。

(四)服务方面责任追究

1、在服务过程中,以权谋私,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服务态度恶劣,造成客户投诉的。

2、由于服务意识不强、语言不文明等被投诉的。

3、服务质量差,服务水平低,造成客户强烈不满或损坏公司形象的。

(五)保密责任追究

泄密公司商业、技术上等相关保密事项,给造成公司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六)工作关联责任追究

工作关联部门之间、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员工与员工之间在工作上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带来公司或项目损失的。

七、问责方式

(一)具体形式

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罚款、降职、降薪、免职、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开除等。

以上问责追究方式,依据实际情况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二)问责方式:

根据被问责事态情节、对公司的损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决定问责方式。

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警告、记过或经济处罚的方式问责。

2、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对责任人采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的方式问责。

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免职、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开除的方式问责。

4、发生的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及比例有问责小组研究决定;问责小组对问责情形有经济处罚的权利,但罚款最高不得超过责任人工资总额的50%。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1、一年内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问责的。

2、在问责过程中,干扰、阻碍、不配合调查的。

3、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4、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调查人员,影响公正事实问责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问责:

1、因下级部门以及有关人员弄虚作假,导致难以作出正确判断,造成未能正确履行职责的。

2、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履行职责的。

八、问责程序

(一)部门或员工向人事部/行政部提请问责。

(二)人事部/行政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工作,调查、核实具体事由,

如反映情况存在,则向问责小组提交《问责审批表》,正式启动问责程序;如依据不实则直接退回,问责终止。

(三)问责小组依据调查情况及本制度对被问责人相关责任问题进行认定,并判断问责方式。

(四)人事部/行政部《问责决定书》自问责小组作出处理决定起1个工作日内送达被问责人。

(五)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问责小组提出申诉,要求复核;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

(六)问责小组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组织复议、复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决定。

(七)调查人员、问责小组成员与问责时间有关或与被调查的责任人有利害关系、利益冲突的,应当回避。

(八)调查人员与被调查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作出的调查结论与事实出现重大偏差,致使问责小组作出差错的问责决定,依照本制度追究责任。

九、附则

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部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公司问责制度

公司员工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3) 责任问责对象是公司全体员工。

4) 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5) 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员工罚多少,主管罚多少。

第二章 办公问责

1. 在办公时间闲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济罚款:20元/次 2. 在办公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等。经济罚款:20元/次

3. 在办公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聊天、玩游戏或办其它私事。经济罚款:20元/次 4. 对限期完成工作,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经济罚款:50元/次 5. 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私事,未出差谎报出差。经济罚款:100元/次

6. 费用报销工作中出现虚开消费发票金额、以少充多、以假充真、以无充有等违规操。经济罚款:200元/次

7. 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经济罚款:200元/次 8.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经济罚款:500元/次 9. 收受客户、下属贿赂,牺牲公司利益为其谋取好处的。经济罚款:500元/次 10. 对同一问题,公司催促3次仍未能及时解决的。经济罚款:50元/次 11. 发给岗位服装的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经济罚款:10元/次

第三章 部门问责

一、关于行政方面

1. 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不及时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经济罚款:50元/次 2. 日常办公用品未及时请购并采购导致工作延误。经济罚款:50元/次 3. 在员工考勤中出现包庇、做假,经济罚款:1000元/次

4. 在公司采购、外协、招标、销售等经济行动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经济罚款:200元/次 5. 公司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保管管理不善、导致遗失、外泄。经济罚款:100元/次 6. 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公司受窃、被盗等,造成财产损失;经济罚款:100元/次 7. 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经济罚款:20元/次

8. 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经济罚款:50元/次

9. 在实施监督检查和处罚过程中,未按既定职责、权限、程序和事实依据实施检查和处罚,或无具体理由、事项擅自实施检查和设立处罚,或擅自改变检查、处罚幅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使员工人身、利益遭受侵害或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经济罚款:50元 10. 日常卫生打扫管理监督。经济罚款:20元/次

二、关于财务方面

1. 财务资料保管、资料齐全,无外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2. 员工个人资料齐全,不外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3. 送货单的保管,如有遗失。经济罚款00元

4. 费用明细表保证在每月15日前完成。超时经济罚款00元

5. 审核考勤并计算公司员工工资在每月10日前完成。超时违规经济罚款00元 6. 每月底对仓库进行盘点,无盘点,经济罚款00元

7. 负责应收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应收款报表,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交货款。延误经济罚款00元

8. 必须保证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违规经济罚款00元

9. 报销工作中出现包庇、做假。知情不报且从中接受利益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0. 销项发票的保管和开票,以及进项发票的追踪和认证。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1. 记帐必须保证数据准确,不因准确性而导致财务信息不准确,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2. 对长期积压的存货、账实不符的资产应履行应尽监督职责,及时如实向上一级领导反映情况,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3. 在成本复核、价格审查、费用审核、结算付款等财务业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和自己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造成直接损失,经济罚款00元

14. 报送虚假财务信息与报表,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延误或失误后果,违规经济罚款00元

三、关于采购方面

1. 物料供应不及时,导致生产延误的。经济罚款00元

2. 所采购产品质量有缺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济罚款00元

3. 联系供应商不及时,导致工程进度、售后服务受影响的。经济罚款00元

4. 新产品询价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的。经济罚款00元

5. 未按公司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导致公司经济受损的。经济罚款00元

6. 在采购过程中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济罚款00元 7. 采购员错漏采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济罚款00元

四、关于生产部

1. 因生产内部安排不当或未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导致生产周期过长,无法按期出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经济罚款00元

2. 产生中有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经济罚款00元

3. 在生产经营范围区域内,存在被上级单位检查出,而本项目部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经济罚款00元

4.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经济罚款00元 5. 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导安排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6. 在施工作业中,安全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他人劝阻,造成后果者。经济罚款00元 7. 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顾成本,大材小用,浪费器材。经济罚款00元 8. 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经济罚款00元 9. 未严格按工艺生产流程操作。经济罚款00元

五、关于仓管问责

1. 仓库没有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需要使用的物料和设备未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并未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卫生、合理摆放。经济罚款00元 2. 未严格按照公司“仓库安全管理原则”进行仓管管理。经济罚款00元

3. 货物出仓入库未严格按照公司流程《货物管理出仓入库》标准,导致货物不清不楚。经济罚款00元

4. 未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经济罚款00元

5. 盘点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数据、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经济罚款00元 6. 每月单据登账、原始凭证及各类文件,因保管不善、如有遗漏、遗失。经济罚款00元 7.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擅自将有关文件带出公司。经济罚款00元

六、关于业务问责

1、不熟悉公司产品(入职三个月内新员工除外)。经济罚款00元

2、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未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及协议折扣,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经济罚款00元

3、业务员在外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经济罚款00元

4、回访新老客户时未做任何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级到领导。经济罚款00元

5、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经济罚款00元

第四章 问责程序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 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作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免今后工作中再发生过失的计划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 被问责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真实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4) 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象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5) 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决定送达当事人;处理决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

6) 公司宣布问责决定时,由总经办与问责当事人谈话,并将《处理决定》送达问责对象。行政人事部应将《处理决定》存入公司档案。

7) 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起15日内向公司总经办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问责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发现处理错误,应当及时纠正。

8) 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并书面报告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9) 为保证问责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各项工作必须有书面或电子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的情况,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第五章 附则

1)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2) 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各员工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向总经办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第四篇: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制度

第一条 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招聘录用管理人员,目的是选聘更好的管理人才。

第二条 考试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笔试之后,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前,需要应试者提交求职申请和应聘管理人员申请。

第三条 任职调查和体检

是否正式聘用,还要经对应聘者以往任职情况调查和体检后决定。任职调查根据另项规定进行。体检由企业指定医院代为负责。

第四条 考试时间

笔试两小时,面试两小时。

各考试方式的考试总时间原则上应为4小时以上,以附带考查应聘者的毅力和韧性。

第五条 笔试内容

因各部门具体管理对象不同,笔试内容应有所侧重。一般以下五个方面:

(一)应聘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

(二)应聘部门所需的具体业务能力;

(三)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对企业经营方针和战略的理解;

(五)职业素质和职业意识。

第六条 面试内容

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管理风险、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人形象等。

第七条 录用决策

在参考笔试和面试成绩的基础上,最终的录用提议应由用人部门主管提出,报总经理核准后决定录用。

第五篇: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一、总 则

1.1 为健全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1.2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1.3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3.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1.3.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1.3.4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1.3.5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

2.1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2.1.1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

2.1.2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2.1.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 2.1.4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2.1.5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2.1.6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禁止性规定的; 2.1.7 不接受监督,不配合有关部门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

2.1.8 对下属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包庇、袒护、纵容的; 2.1.9 实干精神差,工作无起色,员工意见较大的;

2.1.10 在公司财产、员工安全受到威胁时,不实施或不组织救助的;

2.1.11 重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主观盲目决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2.1.12在公司采购、招标、销售等经济活动中出现严重徇私舞弊或渎职、失职行为的;

2.1.13在公司一般或重大施工项目中,虚报、贪污、冒领使用材料或虚开报销经费的。

三、 问责的种类及形式:

3.1问责的种类: 3.1.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3.1.2通报批评; 3.1.3留用察看; 3.1.4降职降薪;

3.1.5调离岗位、停职、引咎辞职、撤职; 3.1.6赔偿; 3.1.7罚款; 3.1.8解除劳动合同;

3.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独或合并执行。

3.2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决定问责的形式: 3.2.1情节轻微,损害和影响较小的,责令整改并检讨; 3.2.2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较大的,除责令整改并检讨外,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罚款或调整工作岗 位、留用察看;

3.2.3情节严重,损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责任人采用赔偿、罚款、引咎辞职、撤职或降职降薪处理。

3.3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问责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3.4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赔偿。 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 3.5.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3.5.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5.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3.5.4非主观因素且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3.5.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3.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3.6.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3.6.2拒不承认错误的;

3.6.2.1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3.6.2.2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四、问责程序:

4.1通过以下渠道反映有第二章规定情形的,部门主管各级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核实后报综合部,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由综合部进行初步核实后报主管领导,综合部负责人由行政副总进行初步核实报总经理。

4.1.1公司领导的指示、批示、意见; 4.1.2总经理办公会的决议; 4.1.3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 4.1.4员工的检举; 4.1.5各类检查考核中的意见建议; 4.1.6其他渠道反映的。

4.2经初步核实,如反映情况存在,则由综合部提出书面建议,按管理权限启动问责程序。综合部、安环部、财务部及有关部门或主管领导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4.3被调查人应当配合调查组的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或个人。

4.4调查组应当保证被调查人的申辩和申诉权,听取被调查的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进行核实。

4.5调查组应当在7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总经理提交调查报告。 4.6调查报告包括问责情形的具体事实、基本结论和问责建议。 4.7调查终结后,按管理权责做出问责决定。问责决定书应当自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并告知被问责人的权利。被问责的责任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0日内提出申诉。申诉期间,问责决定不停止执行。公司收到被问责人的申诉,应当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复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五、附 则

5.1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有问责方式的参照本制度执行,凡与本制度相违,以本制度为准。

5.2本制度的解释权与修订权属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会议。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公司干部作风自查报告下一篇:工商管理专业现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