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免费职业健康培训资料
2014年职业免费培训
2014年(免费)培训开始了!
凡年龄在20—60周岁的初高中以上学历和有就业愿望学一技之长者均可报名!
海源教育创办学校十多年,在今年被评定为珠海市职业定点培训学校之一,享有政府考试培训补贴政策,免费培训将不再是梦想。 培训项目: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师、物流师、形象设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企业培训师、客户服务管理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会展策划师。
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每年5月份、11月份的第三个周末)。通过考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全国通用。
珠海市香洲区凤凰北2099号安广世纪大厦5楼
第二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准备怀孕的夫妇进行优生健康检查与指导,根据孕前优生检查结果向待孕夫妇提供个性化咨询和健康促进服务,指导待孕夫妇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坏境,合理营养,培养健康行为,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二、免费检查范围及项目
(一)、服务对象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对象为所有计划怀孕夫妇,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1、初婚准备生育的夫妇;
2、再婚符合政策准备生育的夫妇;
3、符合政策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
4、符合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准备再生育的夫妇。
(二)、免费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其实医学检查内容有血、尿、白带常规及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两对半、、衣原体检测、甲状腺功能检测、TORCH检测、B超等19项。
(三)免费金额
每对夫妇免费检查经费标准为270元,全部由县财政支付。
三、提供免费检查单位
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计生服务站主要对育龄群众进行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病史询问、咨询指导、低风险评估及优生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工作、;县计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的体格及临床检验、病毒筛查、医学影像检查,开展高风险评估及优生指导工作等业务。
五、检查注意事项
(一)、女性检查注意事项:
1.检查前三天禁止性生活,禁止阴道上药。
2.检查前一天禁止阴道冲洗。
3.月经期间禁止检查。
4.月经干净后3—7天检查为宜。
5.妇科超声检查项目,需膀胱充盈。
(二)、夫妇双方检查注意事项:
抽血前需空腹12小时。
第三篇:我国将逐步建立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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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逐步建立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作者:
来源:《云南教育·视界(综合)》2013年第12期
《中国教育报》消息 “要把„农民‟由身份称谓转变为职业称谓。”11月15日至16日,农业部在西安召开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要积极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加快构建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据农业部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整体素质不高,务农农民中接受过中等及以上教育的不足4%,其中接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与美国一半以上农场主是大学毕业差距很大。而我国现行的农业职业教育体系中,针对务农农民的职业教育可以说是一块几乎与底部齐平的短板。
据统计,我国现有农业职业院校280余所,县级以上农业广播电视学校2 700余所,农村职业高中4 000多所。韩长赋说,这些院校都是宝贵的教育培训资源,是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重要载体。要引导农业职业院校采取灵活的教育培训模式,把课堂搬到农民家门口、搬到农业生产一线,促进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教育相衔接、相贯通。
据了解,从明年起,由农业部推动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将全部实现转型,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要对象,突出务农技能这一核心内容,开展从种到收、从生产决策到产品营销全过程教育培训,逐步建立起农民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制度,使“农民”真正从身份称谓转变为职业称谓。
第四篇: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调查问卷_免费培训再就业培训创业基地申请问卷调查表考核表
我市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调查问卷
一、您是否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1、非常了解
2、了解一些
3、知道不多
4、不了解
二、您对现在从事的工作是否满意?
1、非常满意
2、还行
3、不满意
4、想换工作
三、您是否参加过相关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参加过,考取了资格证书
2、参加过,没证书
3、没有
四、您是否有参加免费培训的计划?
1、有
2、有,但时间有冲突
3、没有
4、不确定
五、您想参加哪些专业的免费技能培训?
1、(
)
2、(
)
3、(
)
4、(
)
5、(
) (请按您真实的意思打对勾或填写,谢谢!!)
第五篇:职业健康培训通知
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
国家安监总局将于2015年4-10月来涪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为确保管理人员培训率指标达到评估规定要求,区安监局委托涪陵区安全培训中心于2015年3月12日至13日举办一期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13年、2014年未参加职业健康培训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正常年审的仍在
7、8月份举行)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防治;
(三)如何正确选购个体防护用品;
(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及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体系建立。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证件要求
(一)培训时间:2015年3月12日至13日。报到时间为3月12日9:00前。(接到通知之日起,也可直接到培训中心报名)
(二)报到地点:涪陵安培中心三楼大厅(涪陵区顺园路30号)。
(三)报到时须交一寸免冠近照三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四、培训收费
培训费、资料费410元/人;
五、其他
请涪陵新区综治办,各工业园区安环所,各乡镇、街道安监办,有关企业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培训无误。
七、联系方式
区安监局:龚德勤,电话72261529;
安培中心:刘正奇,电话85682111,13132357221
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4日
重庆市涪陵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