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风险控制论文

2022-05-03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我国金融风险控制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动脉,金融又是一把双刃剑,金融风险伴随着金融活动的全部过程。本文分析了我国金融风险的类别,并提出了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旨在为今后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指导。

我国金融风险控制论文 篇1:

新时期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思考

摘要: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风险问题也日益突出。基于此,本文以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导向,在全面分析农村金融风险问题现状及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现实意义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农村金融;风险控制;金融体制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意义

中国是一个处于“经济转型”阶段的、具有典型“二元经济”特征的发展中小农大国,农村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现代市场经济是以金融为核心的经济,没有现代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以及支付清算的支持,社会资源难以实现合理配置,生产、流通、消费和分配难以实现良性循环,社会和经济发展目标也就难以实现。农村经济作为整个经济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发展同样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一方面能够减少农业生产者的借贷成本,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能够为其分散存在于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其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的健康成长对于改变中国农村经济的落后局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然而,中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正面临严重的风险问题。

从农村金融自身运营的角度看,农村金融业务的特殊性、农村金融机构治理结构的缺陷、经营管理手段的滞后,以及不良资产的历史遗留等等,使得农村金融内部形成潜在的、长期的金融风险。以农业银行为首的四大国有银行,为了化解长期积累的金融风险,强化自我约束,追求按规模经济和利润最大化,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改革中开始大量减少农村业务,并大规模撤出农村和农业。即使是涉农较深,曾经对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农业银行,为了改善自身的经营绩效,也不得不进行战略转移,把工作重心投向了城市。而国家明确定义在农村领域的农村合作金融,也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农村合作基金会由于缺少农民的真正参与,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为大量行政干预和违规操作打开了方便之门,造成资金投放的风险迅速加大,经营效益急剧下滑,在经过短暂的快速发展之后便很快陷入困境。从1999年开始,全国数千家农村合作基金会全部关闭。农村信用社作为当前农村金融的真正主力军,其经营同样潜藏着巨大的危机。据央行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呆坏账为5000亿元,3万多家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亏损面高达85%以上,截至2003年9月,全国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30.3%,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率都远远高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多数在50%以上,最高的甚至高达80%以上,资本金严重不足。而农村非正规金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但是,由于其长期受到政府的限制,始终处于“黑市”状态(张杰,2003),呈现出非规范化发展的局面,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2001年的江苏省通州“标会”风暴,涉及金额3-5亿元左右,席卷了超过60%的家庭,使当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遭受严重的影响;2004年福建福安市发生“合会”大规模倒会,涉及会款7-8亿元。而个别地区的民间借贷甚至对正规金融机构产生了挤出效应,干扰了国家金融的稳定运行和审慎监管。

从农村金融发展环境的角度看,国家长期实行“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发展战略所导致的制度抑制的积累,使得农村金融发展面临严峻的外部约束,加剧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积聚与扩散。农业和农村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弱质”产业和“弱势”领域,自身资金的积累能力不足,又难以形成有效的资金吸纳能力,因此,加大金融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然而,在“二元经济结构”下城乡差别的扩大,弱化了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根基,并进一步增大了农村金融的脆弱性,从而导致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资金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章齐、刘明兴、陶然和Vineent,Yiu Por Chen,2003)。1990年-2003年我国经济年平均增长15.2%,人均GDP增长了4倍多,而农民收入仅仅增长了2.82倍,尤其是1997年以后年均增长只有3.85%,远低于同期经济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98元扩大到5850元,由80年代初期的1.8:1,90年代中期的2.2:1,扩大到2003年的3.2: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中的实物部分,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为5-6:1。金融机构在收益预期差异明显的情况下,向城市经济主体注入资金是符合经营规则的理性行为选择,这就使农村居民获得正规信贷投入的难度和成本加大,甚至超过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并进而造成农村资金大量外流,严重削弱了农村金融服务于农村经济的功能。2003年农业银行全部贷款只有10%投向了农村,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这个比例是98%(温涛、冉光和、熊德平,2005);在新一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农村信用社为了自己脱困,也开始进行规模经营,撤并集中,基层业务代办点大量撤并、人员清退,决策权限上收(何广文,1999,张杰,2003),业务非农化;农村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其近8000亿元存款中60%以上来自农村,估计导致净流出农村资金在6000亿元以上(林毅夫,2003;何广文,2002;张杰,2003)。在农村正规金融的另一重要领域——农业保险方面,中国每年约有0.4-0.5亿公顷农作物受灾,占全国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3左右,成灾面积占受灾面积的比重在40%以上,但全国农业保险费收入占财产险保费收入总额的比重却由1992年的3.6%下降到2002年的0.6%。由于缺乏相应政府补贴等政策支持,加之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极度萎缩。2002年,中国农业保险收入仅占农业增加值比重的0.043%,平均每个农民缴纳的农业保险费为2.6元,获得的农业保险赔付款仅1.8元,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张红宇,2003)。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十余年,上市企业已逾千家,而“农业板块”企业尚不足40家,中国农业吸收外商投资项目数占外商投资项目总数的比重不足3%,投资额还不足2%。除此之外,农村金融发展还承受着区域金融发展失衡以及地方政府行为不规范所导致的各种顽疾。林林总总,显示出“二元结构”下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已经受到严重危害,农村金融自身的脆弱性在不断加剧。如果在这些外部环境压力的作用下,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那么农村金融的体制性风险将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经济的安全运行将难以

保障。

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期,在当前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入世后面对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以及中央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大背景下,对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因此,加强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理论研究,明确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摆正农村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农村金融风险的真正有效控制,对当前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良性循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

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总的来说,是防范和处置风险,使农村金融风险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并尽量防止和减少损失,以保障农村资金筹集和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具体来说,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有三个:一是适应性。农村金融服务对象是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长是农村金融的主要使命,这也决定了农村金融的风险控制不能脱离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它必须适应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片面强调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而置农村经济的发展于不顾,其结果反而会造成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非协调性,加剧农村金融风险的积累和扩散。因此,只有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风险控制模式才具有生命力(Jonathan and Christopher,2005)。二是安全性。对金融系统而言,其业务活动是建立在负债经营基础之上的,只有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只有在资金安全的条件下,通过经营、运作,才能实现收益,才能实现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农村金融产业也不例外。对整个经济系统而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不仅仅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它将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而影响到国计民生、政局稳定和国家安全。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能够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社会安定以及人民安居乐业;而一旦金融形势恶化导致金融危机、经济崩溃、社会动荡不安,将进而影响到整个国家安全。1929年的世界金融危机、1994年墨西哥金融危机、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2000年拉美金融危机都为我们提供了雄辩的事实佐证。同样,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其体系的健全性及运行的有效性对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必须要保证其安全性。三是赢利性。农村的金融机构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它的天然属性;而整个农村金融业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发展,也必然会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否则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就会成为空谈,难以维系(冉光和等,2004)。这一点,我们可以从现阶段的银行业得到反馈。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不清和国有企业改革进展缓慢,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金管理上仍基本执行规模控制管理,资金的供给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和地方色彩。特别是支持国有企业“扭亏脱困”的责任和义务,使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积累了大量不良贷款,形成了国有银行对国企的“资金供血”机制。反过来,企业资金来源长期主要依赖银行贷款,又形成了对银行信贷的“倒逼”机制,在国有企业对银行和国家普遍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企业逃、废债务已经成为当前我国金融运行中的普遍现象,结果导致银行贷款自主权受到严重侵害,经营难以自主,大量的不良贷款严重影响银行的财务状况,赢利性原则自然难以坚持。长此以往,银行的正常运转将难以为继,并将进一步波及整个金融业。因此,为了维护我国经济金融体系的有效运转,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赢利性目标必然是金融风险控制(包括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基本目标。

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三个目标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适应性、安全性必须服从并服务于赢利性这个目标,赢利性目标是适应性、安全性目标的归宿,若没有赢利,适应性、安全性目标也就失去了意义;适应性、安全性目标又是赢利性目标的前提,没有适应性、安全性,赢利性便无从谈起。

三、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原则

金融风险控制是指各类经济主体在金融运行的过程中,通过对各种金融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以最低成本即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获得最大收益,避免可能发生的损失的一种金融管理方法。由于农村金融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要保证其合理有效的运转,实现其风险控制的目标,在具体的实践中,人们在构建各种风险机制和实施各种管理措施时,还必须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控原则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金融风险的监控必须以法律为保障。首先,法律是市场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的保障。市场经济运行的主体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墓本要素。健全的市场经济必须有合格的市场主体,而合格的市场主体本身又包含了主体资格健全和行为规范化两层含义。一方面,法律规范明文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准人条件和标准,从而杜绝不健全主体及非法进入者对市场秩序的冲击。另一方面,法律的规制、引导、教育等作用可以有效克服主体行为的自发盲目性,使之真正成为具有自觉性、守法性和自律性的合格主体;成为自觉遵守市场“游戏规则”的理性“经济人”。其次,法律是合法市场行为的保障。现代市场经济主体间的经济往来,普遍以契约方式完成。契约自身的平等、诚信、等价有偿等特点可以担当维护交易安全的重担。而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契约制度,不仅能使合格交易得到确认,而且还能以法律强制力切实保障契约的履行。再次,法律是金融市场适度竞争和有序运行的保障。竞争机制作为市场机制中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是价值规律作用的直接体现,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前提基础。但良性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实现,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自身力量维系,只能依赖法律的强制力加以调整和保障。只有在通过法律机制确认的正当的市场准入标准、准入主体、行为规则的条件下,公平交易、平等竞争才能切实得到保证。同时,市场秩序虽然是主体共同行为选择的结果,但这种运行秩序的确立只有以信用规则和法律约束加以确认,才能真正为主体自觉遵守。所以,政府如何运用金融政策进行宏观调控需要法律授权,政府宏观调控的权力、范围、措施及效力均需法律明确规定;金融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则需要法律确认,金融市场秩序需要法律建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认为,法制化是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建设的必由之路,当然也是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确定后,在整个监控的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具体要求是:农村金融必须依法运行,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农村金融的主体必须遵守法律,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二)适度竞争原则

竞争机制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市场机制的原始

功能之一,就是资源配置功能,即以竞争机制为手段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竞争广泛存在于市场经济之中,任何市场主体都不能回避。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化,金融业走向市场,走向竞争已是不可避免。因此,冷静面对现实,正确认识金融竞争的利与弊,真正使金融竞争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已显得十分必要。农村金融在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只能以“适度竞争”使市场保持一定活力,实现其健康有序发展。因此,必须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程序、条件和布局等方面严格把关,杜绝一哄而上,遍地开花现象;保证农村金融机构的适度市场占有率和效益水平,并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项目等方面下工夫,以避免因市场规模有限而引发过度竞争,而难以控制金融风险。同时,为了使农村金融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全融服务,必须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垄断,鼓励金融企业在合理适度竞争的基础上提供高效率、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防止过度的、无规则的金融竞争,无规则竞争会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削弱整个农村金融体系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功能,或导致大规模的金融集中和垄断,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坚持适度竞争原则还必须建立合理、可行的金融竞争保障机制。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机制的一个不可避免的重要原则,它必然导致一些金融企业不能适应市场变化而被淘汰,由于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其债权债务关系十分复杂和广泛,它们的破产比一般企业破产给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大得多,可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农村金融风险的控制应该包含保障机制,通过保障机制一方面确保金融企业的合法利益,另一方面确保存款人、保险人、投资者以及金融商品或金融服务的消费者等等的合法利益,为金融竞争创造稳定的金融秩序,避免发生因金融危机而造成的损失。

(三)协调合理原则

金融风险的控制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两难选择,这在农村金融风险控制过程中更为明显,因此,协调合理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一方面,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目标中包含保障安全与实现赢利两个方面,安全稳健与风险防范及风险管理是紧密相连的,但与赢利性又有相悖的一面。追求赢利性目标的同时,如不注意风险的防范和管理,必然会危及农村金融业的安全稳健,农村金融机构一旦遭遇经营风险,产生信用秩序混乱,就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引发挤兑风波,妨碍农村经济增长和金融体系安全运行。农村广泛存在的“羊群效应”,使得金融机构特别是大银行和信用社一旦破产倒闭会损害农村大众对整个金融体系的信心,从而有可能会导致金融危机,引发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因此,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应确保保障安全与实现赢利两个目标的协调合理,既不能因为安全问题影响了经济效益,也不能因为效益问题忽略了安全保障,只有保持二者的协调合理,才能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往往还会涉及到利益上的矛盾,尤其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整体利益目标的矛盾。作为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经济子系统,农村金融业要搞好自身经营活动,完成社会分工中金融业应当承担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责任,从而也促进其自身的发展;同时农村金融的运行,要促进农村经济繁荣、社会安定和环境优化,通过为国家提供税收等为社会作贡献,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促进地区间的合作与互助,促进社会总体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文化素质、精神文明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改善,促进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均衡增长。农村金融存在和发展的目标是为了满足农村社会经济的需要,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故其社会经济效益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必须兼顾全局,做到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一致。

四、农村金融风险控制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关系

在农村经济运行中,科学、合理的农村金融组织和制度体系能够分散存在于农业、农村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以增进农村经济活动的可预见性,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因此,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农村金融风险控制密切相关。当然,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必须要讲求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效率与安全,没有风险的有效控制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农村金融自身的功能也就难以正常发挥。

(一)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是农村金融风险控制的关键因素

正如麦金农和萧所指出的那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与经济发展之间处于一种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状态,这种情况在农村领域更为突出。在这些国家,由于金融制度落后和缺乏效率,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缺乏流动性的资金反过来又限制了农村资金的积累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制约着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形成农村金融与经济发展相互制约而处于落后的局面(Shaw,1969;MacKinnon,1973)。而且,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实现工业化的发展战略,通常以牺牲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为代价,强制性地迫使农村金融服从于经济发展战略,成为国家控制下向工业和城市输送农村经济资源与剩余的管道。因而,这些国家普遍存在农村金融管制严厉,农村金融组织功能不健全,农村金融资源流失严重,农村金融风险分散与转移机制缺乏和农村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等问题。随着市场经济进程的逐步推进,相当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金融抑制”和“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局限性,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以推动农村金融快速成长的金融体制改革必不可免。因此,在发展中国家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历程中,总是伴随着以制度调整和资源整合为手段的金融重组与改革过程。同样,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问题往往依靠的也是农村金融制度的调整、组织的重构和资源的整合等措施。因此,实现我国农村金融风险有效控制离不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

麦金农和萧同时认为在金融市场落后的情况下难以达到“金融深化”的目的,金融市场的发展是“金融深化”的关键所在。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选择当然就是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金融市场作为市场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核心传递中枢。这就决定了,任何金融体制的设置都必须以促进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金融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的实现作为根本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金融监管体制的设置合理,金融机构的布局适当,金融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所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方面能够增强农村金融市场稳定性、克服农村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实现低成本基础上的有效监管,有利于农村金融内部运营风险的防范;而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般能够带来服务改善,强化“三农”的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特别是有利于满足多数农户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从而促进农村经济金融的协调发展,减小农村金融外部环境风险爆发的可能性。这说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不仅有助于农村金融风险控制,而且它本身就包含了对风险控制的要求。如果不能

将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也就失去了意义。合理的农村金融安排能使农村经济与金融在一定制度保障和互动状态下实现良性循环。

(二)科学的风险控制模式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必要条件

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是金融、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与此相应,一国的金融体系不应当仅仅具有配置资本的功能,金融体系必须要具有配置风险的功能(Mayer,1990)。因为面对未来的经济生活,不确定性为常态,也即风险是无法减除的,但风险可以分散或转移。金融体系就是使用各种各样的金融合约来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一种安排,我们可以通过金融体系配置风险的功能,把风险转移给风险喜好型的投资者和客户,并同时对他们进行经济补偿。金融体系正是通过自己的这种风险配置功能,来保证金融体系本身和整个经济的稳定的。而科学的金融风险控制模式是保障金融体系自身的稳健性,促使其正常发挥风险配置功能的必要条件。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正是金融体系所采取的多种形式风险控制措施,促进了金融对资本的更有效的配置,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

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许多著名的经济学家对危机国家金融体系的特征进行了分析,认为政府担保下金融机构的道德风险、金融风险监管的低效率、金融业的腐败和裙带关系、垄断性市场结构等是导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本原因。归根到底,这些国家的金融、经济运行中,忽略了科学的金融风险控制方面的建设。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的角度来看,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控制模式对于农村金融的良性运行都是非常重要的。首先,金融风险的有效控制能够维护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性,而稳健的金融体系有利于促使资金投放的结构合理,规模恰当,保持必要的资金流动性,从而为农村金融运行的良性循环奠定坚实的基础,并有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避免经济和金融运行中的大起大落。其次,科学合理的金融风险控制能够及时反映经济和金融运行中的失衡状况,并通过适时采取措施调节资金的结构和规模,以防止不平衡状况的积累,缓解或减轻经济、金融的动荡和危机,防止危机爆发。因此,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打破垄断和政府担保,建立高效的金融风险控制模式。而这一高效的风险控制模式必须包括,以预防“增量”风险为主的预警和防范体系的建立和以处置“存量”风险为主的化解与救援机制的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唯其如此,我国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源头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

(责任编辑:贾伟)

作者:温 涛

我国金融风险控制论文 篇2:

论我国金融风险控制

[摘 要]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动脉,金融又是一把双刃剑,金融风险伴随着金融活动的全部过程。本文分析了我国金融风险的类别,并提出了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旨在为今后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指导。

[关键词]金融风险;分类;控制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2.100

1 我国金融风险的分类

1.1 人为操作风险

金融产品的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金融投资管理者对于金融产品的经营管理及投资决策不当所带来的金融风险。出现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金融投资管理人员的综合能力较差,为金融投资带来较大的风险威胁。其次,由于投资者或是投资管理团队的整体管理能力有待提高,是造成金融产品投资风险的重要诱因。

1.2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市场上的汇率或是估价的变动所导致的金融投资者的本金或是收益受到影响的潜在风险因素。造成金融投资出现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金融工具的市场价格是波动变化的,如果金融投资者对于市场分析能力不强,则会导致金融投资遭受市场风险。根据市场风险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系统性风险及非系统性风险两种情况。

1.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于金融投资者在金融市场投资活动中,将大量的资金集中投资于某些金融工具,而投资的金融产品在短期内由于难以变现,导致金融投资者出现资金使用紧张的问题。如果金融产品的价格波动幅度不大,而且金融投资者对此金融产品的投资规模不大时,并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1.4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其实质就是违约风险,由于金融投资交易的双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造成金融投资产品出现风险。随着金融投资产品的准入门槛也不断降低,各种债券及货币基金等金融产品已经成为当前金融投资的重要内容,如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出现破产或是亏损等,会直接导致公司债券及股票价格的下跌,导致金融产品出现信用风险。

2 金融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

2.1 加强风险分类控制

由于金融市场上在种类和性质方面有很大差异,因而每个商品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这些风险的种类多种多样,即使面对同一种风险,这些差别很大的商品也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反应。因此,如果想要把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将要面对的金融投资风险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必须进行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分类。

对于投资风险分类控制,具体的做法是预测评估金融投资的不同商品可能遇到的各个风险,对于不同的金融商品的不同金融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合理有针对性的应对策略。事实上,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投资者的不谨慎,很多投资者在没有深入研究投资将要面临的风险和问题的基础上就对某个单一的金融商品进行大量投资。这种错误的行为在增加投资者所投资商品投资风险的同时,还增加了投资者受损的几率。选择多种不同的金融商品形成一个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之后再进行投资,才是值得推荐的做法。由此可见,在金融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为了获得最大利益,要从不同的方面着手对风险进行合理的控制,对于自身的金融投资商品风险进行合理评估,并且分散自己的资金,采取多样化的投资组合策略,建立能使金融投资风险降到最低的投资组合,在投资的过程中获得最大收益。

2.2 完善金融投资主体相关的制度、机制

防范金融投资的操作风险,必须完善金融投资主体的管理结构,并进一步强化风险控制机构的作用,在组织结构上避免金融产品操作风险的发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也是避免金融投资主体操作风险发生的重要措施。对于重要的金融投资决策活动进行完善的记录与动态的监督检查,建立金融投资风险控制管理预案,确保风险控制的实时开展。控制金融投资操作风险,应在金融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责任制度,促使金融投资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并借助于问责制度,对于操作管理出现问题的金融投资管理人员追究管理责任。为了提高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的防范规避能力,应在金融机构主体内部完善信息交流机制,通过集思广益来提高对于金融投资风险的防范控制能力。

2.3 加强风险评估

金融投资过程中,金融风险的评估是投资者作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使投资者了解并合理控制和应对外界一些不利于金融投资的因素,降低金融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风险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因此对于风险评估也要不断更新变化。只有时刻对所产生的风险作出判断和评估,才能使外界风险减少对投资者自身投资的的金融商品的不利影响。风险评估为风险和利益的科学配置提供了相对可靠的依据。投资者均想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但收益总是伴随着风险,投资者就要面临着非常大的风险,因此,根据风险评估对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进行合理的配置,可以使得金融投资风险得到合理的控制,投资者能够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3 结 语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走向成熟,金融投资者也有了更多选择。在进行阁金融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者应结合自身实际,将所有的影响因素考虑周全,最终选择合适的投资方式。与此同时,还要不断完善金融投资主体相关制度及机制,做好金融投资的统筹规划等工作,确保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和蓬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主要参考文献

[1]赵德志.中国宏观金融风险的统计度量与分析[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06.

[2]王洋,范久利,白暴力,等.論企业金融投资风险的评估[J].商业经济,2010(12).

[3]王洋.金融投资风险评估技术与应用研究[J].生产力研究,2010(10).

[4]樊欣,杨晓光.操作风险度量:国内两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实证分析[J].系统工程,2004(5).

作者:张晓霞

我国金融风险控制论文 篇3: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摘 要: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系下的最佳选择.现阶段由于我国制度不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在运作中包含了诸如财务风险、内幕交易风险、监管真空风险、连锁风险等多种风险,因此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建立防火墙,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的监管的防范。

关键词: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风险控制

金融控股公司是在一个公司集团下面有着不同的平行的金融机构的集团公司,这些金融机构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业务,每个机构分别进行不相交叉的业务。在我国分业经营体制下,出现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我国现阶段适应金融业迅猛发展的特殊的企业组织形式。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发展历程

1、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别

金融监管体制是由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和监管模式:混业经营、集中监管,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混业经营、分业监管。

2、对比不同监管体制

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保险都可以进入自身以及其他的金融领域进行多元化的经营。混业经营能够优化银行资产结构,有利于分散资产风险,降低非系统性风险,使银行资产具有较大的稳定性。但是如果允许银行把资金直接投入证券市场,会产生泡沫股市,引起一系列的危机。

分业经营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相分离,或者同证券业务相分离的经营体制。分业经营的专业化经营。专业化经营有利于本行业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集中和有效利用,充分实现其效益。风险集中。一旦市场出现较大风险,分业经营只凭借本身的业务而没有其他业务来分散风险会使得面临的风险较为集中。

从近几年金融业的发展历程来看,法国兴业银行事件和巴林银行事假客观上说明了混业经营在金融监管及运营上存在很多风险和漏洞。从我国现实的国情来说,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仍不够成熟。典型的案例有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因涉嫌违规,导致投资者大亏。可见在目前情形下,分业经营仍然是我国金融业的最佳选择。

二、目前我国监管体制下的特殊产物—金融控股公司

在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体制而国外实行混业经营体制下,为了应对国外金融业机构的竞争压力,迫切需要一种模式能既满足当前我们对金融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又要在我国金融法律和政策的监管下,金融控股公司或是一种有效的混业经营制度安排,是我国金融分业经营体制下的特殊产物。

三、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及风险

1、金融控股公司的积极作用

(1)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并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实力。金融控股公司在资金等方面的优势要比单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单独的优势要强。能实现规模经济,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

(2)顺应国际金融业向混业经营转变的大趋势。近几年,随着科技和金融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创新,金融业进一步的融合,分业经营与监管的机制不利于金融业务创新和服务效率的提高。

(3)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监控金融风险。混业经营对金融监管更高要求,作为各监管机构可以在分业监管体系下,不同监管机构的专长可以各自发挥出来,有利于提高监管水平。这也有利于我国监管体系的长远发展。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潜在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能实现规模经济,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其旗下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密切,一旦出现危机,其救援成本都相当巨大,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也会很深远。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1)内幕交易。若金融控股集团旗下的银行业和证券业进行内幕交易,其损害会比单纯的证券业内幕交易要大的多,会造成整个金融业的动荡和公众对于银行和证券机构的不信任,从而发生挤兑风险。

(2)连锁风险。在分业经营体制下,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可能发生危机或破产,风险会随着系统的内部交易相互传递,造成整体的风险。

(3)财务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把资本注入等手段建立的具有母子公司关系的金融集团,有利于扩大资本规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相反,一旦出现金融风险,使一个部门的风险迅速传播到整个系统内。

(4)监管真空。金融控股公司涉及银行、证券等多个行业,监管方法不同,难以形成统一监管体系,就可能形成监管上的真空。不利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甚至有可能导致金融秩序的混乱。

四、加强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的措施

金融控股公司就像一把“双刃剑”,在给我们提供金融便利的同时,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因此我们要在合理利用其有用性的前提下学会加强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1、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防范内幕交易风险

针对内幕交易,要求建立完善的防火墙体系。能减弱集团风险传递和风险的扩散,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体系防范连锁风险

风险评估是把握公司风险的关键步骤,决定着公司的发展规划及生存。较为典型的是光大证券建立了一套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了内部管理水平,促进了光大的不断向前发展。

3、设立完备的财务体系

金融控股公司从事着多种金融业务,要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综合反应和评价财务信息,根据其评价从而对其风险进行防控。

4、立法建立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立法监管,促进不同监管机构的合作,避免出现监管盲区。金融控股公司有不同的金融机构,我们要针对不同的金融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

5、加大对市场准入的监管

要加强市场准入的监管,建立安全的金融体系。市场准入是防范金融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只有从金融控股公司建立的根本上加强防范才能为今后的监管打下良好的基础。

6、设立健全完善的公司组织结构

光大集团针对组织结构进行了五个方面监督机制建设。一是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权责安排,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二是严格执行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三是监督企业高管,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四是提高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五是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力度。可见,从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的完善,优化组织结构的运行,有利于抵御外部风险。

综上所述,在分业经营的体制下,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使得金融业运营效率大大提高,同时面临的风险也是我们必须加强防范的,在未雨绸缪的事前风险控制的同时,我们更要积累经验,随着金融控股公司的不断向前发展而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

参考文献:

[1] 刘艳,李璐飞.如何有效的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J].北方经济,2007(04):70-71

[2] 马赞军,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问题与发展选择[J].生产力研究,2008(13):35-37

[3] 周中举.略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规制[J].内江科技.2010(10):156-157

[4] 张倩.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现状探析.现代商贸工业,2010(19):199

[5] 朱德忠.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问题探析[J].投资研究,2010(4):20-25

作者:杨娜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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