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地铁的安全现状

2022-09-05

第一篇:国内地铁的安全现状

我国地铁安全现状及其感想

作为现代城市的重要交通设施,地铁以其快速、准时、方便、舒适等优点,已经成为大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发展方向。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地铁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全球地铁事故不断发生,而在我国,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地铁也都先后发生不少的事故。因此,总结归纳我国地铁安全的现状,分析地铁运营事故的影响因素,制定预防事故相关对策以及突发事故后的救援措施,对于改善地铁运营的安全现状,预防事故和降低事故损失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地铁运营安全不仅涉及人、车辆、轨道等系统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和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因素的影响。通过研究与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地铁地铁发生事故的主要因素包括:

一、人员因素。

从2002年和2003年对上海地铁

一、二号线发生事故的分类统计表明:一般性事故主要是因乘客未遵守安全乘车规则,而险性事故多是由于工作人员职责疏忽引发的。人员因素是肇致地铁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

(1)拥挤。例如,2001年12月4日晚,北京地铁一号线一名女子在站台上候车,当车驶入站台时,被拥挤人流挤下站台,当场被列车压死。

(2)不慎落人和故意跳人轨道。长期以来,因人员跳入地铁轨道,造成地铁列车延误的事件屡次发生,短的一两分钟,长则三五分钟。而地铁列车只要一旦受到影响,不能正点行驶,势必影响全局,就需全线进行调整。不仅影响当事列车上的乘客,而且使整条线路甚至其他轨道交通线路上的乘客都可能被延误。

(3)工作人员处理措施不得当。例如,韩国大邱市地铁2003年那场大火中,地铁司机和综合调度室有关人员对灾难的发生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前方车站已经发生火灾后,另一辆1080号列车依然驶入烟雾弥漫的站台,在车站已经断电、列车不能行驶的情况下,司机没有采取任何果断措施疏散乘客,却车门紧闭,而且仍请示调度该如何处理。更不可思议的是,在事故发生5分钟后,调度居然还下达“允许1080号车出发”的指令。

二、车辆因素

(1)导致地铁列车事故的主要因素是列车出轨。例如,英国伦敦地铁,在2003年1月25日,一列挂有8节车厢的中央线地铁列车在

1 行经伦敦市中心一地铁站时出轨并撞在隧道墙上,最后3节车厢撞在站台上,32名乘客受轻伤。

(2)还有其他车辆因素。例如,2003年3月20日,上海地铁三号线闸门自动解锁拖钩故障,停运1个多小时。又如,2002年4月4日,上海地铁二号线因机械故障车门无法开启,停运半小时。

三、 其它因素

地铁运营安全不仅涉及人—车辆—轨道等系统因素,还受到社会环境和列车运行相关设备(信号系统、供电系统)等因素的影响。

综合上述地铁事故发生的因素,结合我国目前地铁发展和安全的状况,我认为,我国地铁在设计、建设、管理以及安全防范等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与不足。

首先,我国地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技术规范滞后。

我国地铁建设之初遵循的是“战备疏散为主,兼顾城市交通”的指导思想,对地铁运营涉及的相关安全问题考虑不够。上世纪90年代前后虽颁布实施了《地下铁道没计规范》和《地铁车辆设计标准》,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上述两个规范、标准在很多方面已不能涵盖地铁消防安全设计的方方面面,缺项严重,标准过低,要求不严,使许多新建和在建地铁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车辆防火性能等方面不能满足安全需要。

其次,安全隐患突出,物防和技防手段相对落后。 一方面表现在车辆老化严重。北京地铁火灾事故的原因是风扇线路短路导致起火。发生故障的地铁列车为已经运行了二十多年的老车,属即将退役的列车。造成风扇短路主要是现在运行的地铁车辆老化严重,环线和一线地铁车辆的运营时间都超过了二十年。另一方面是消防安全设施缺乏,功能不全,以及处臵地铁火灾和实施抢险救援的消防装备严重不足。

然后是缺乏统一的应急处臵和协调机制。

地铁安全事故处臵涉及消防、反恐、公安、交通、卫生、武警、驻军以及市政等部门,非地铁运营部门一家所能承担。但因为没有综合的应急预案,所以存在着相关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缺乏集中统一领导高效运转的组织指挥体系等情况。在地铁事故救援工作中,从地铁的第一反应先期处臵,到公安、消防、交通、电力、医疗卫生、武警、市政等相关单位在事发后迅速赶赴现场的分工配合、统一指挥。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制度规范和指挥体系,就很可能延误救

2 灾的最佳时机。

最后是地铁安全保卫力量薄弱。

这一方面是指地铁安全保卫力量薄弱。北京、上海、广州三个城市虽设有专门的地铁公安机关,但人员编制少,难 以担负日益繁重的地铁治安防范、消防监督等任务。另一方面是指地铁专业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目前,仅北京地铁 公司建立了一支地铁专职消防抢险队,但装备落后,难以适应地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早期处臵的需要。三是指公安消防部队现有警力、装备不适应处臵地铁火灾事故以及投毒、爆炸、生化袭击等恐怖破坏事件的要求。

地铁一旦发生事故,将成为公众舆论的焦点,不仅带来不利的政治影响,人员伤亡、车辆损毁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将十分严重。随着地铁的飞速发展,为提高地铁运营的安全,有效减少事故的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依据上述的事故分析,我认为以下几点事前预防对策以及事后处理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1、事故发生前的预防对策

由于乘客素质对地铁安全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应加强对市民的地铁安全乘车意识的教育,减少由于乘客的失误而产生的地铁运营事故。例如,2004年4月出台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中,对乘客的各种危害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行为作了规定,并且明确了运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另外,还要多加强对乘客在紧急情况下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教育。

2、 采用先进的设备及其检测体系

地铁的运营涉及众多人员和先进的设备。车辆因素、线路问题、信号标志等设备都直接关联到列车的安全运行。车辆所使用的阻燃材料是否合格,安全装臵是否充足有效,车辆是否符合运行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与坏,都会直接影响到地铁的运行安全。

上海地铁有两套自动防火设施,两级自动监控系统,一级设在车站,一级设在中央控制室。自动灭火喷淋系统,有水喷和气体喷两种,可以针对不同的火灾原因进行调控。地铁隧道里还设有专门的排烟装臵,一旦发生火灾,隧道内的事故风机系统就会启动,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排出有毒烟雾,防止窒息。

3、建立自动监视及自动报警系统 为了保证地铁的安全运行,每个地铁系统都应具备监测及自动报警系统(Fire Alarm System,FAS)。FAS对于确保地铁的安全以及正

3 常运营,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成为地铁各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受FAS系统保护的具体对象是全线车站、主变电所、车辆段及通信信号楼。地铁FAS系统必须是一个高度可靠的系统,接线简单,组网灵活,容易维修和扩展。控制中心(OCC)应有全线示意图,能监控全线的报警情况。

针对以上地铁安全问题和防护措施,我认为,未来地铁安全防护的重点还应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地铁消防

根据地铁结构特点,地铁对来自其外部的灾害防御能力好,而对来自其内部的灾害抵御能力差。从世界地铁100多年事故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和造成危害损失最大的是火灾,地铁消防安全应该越来越引起人们高度重视。

设计是消防安全工程基础和关键,但不能笼统划归为各种相关专业技术的简单叠加,应按系统工程设计方法综合考虑和统筹协调各设计单位及各专业之间设计要求,统一消防设计标准和要求,明确规定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所采取的具体技术措施和方法,充分考虑系统与设备运行维修调试需求,使其获得最佳设计意图和使用效果。

二、恐怖袭击

在全球恐怖袭击甚嚣尘上的今天,地铁系统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按照一种简易风险评价方法的分析,被列为对于恐怖袭击具有很高风险的目标之一。因此,地铁的建设设计和日常管理必须充分考虑承载应对恐怖袭击的需要。此外,地铁建设作为城市建设的一环,在规划设计时就应从选址、消防等环节考虑到安全预防,一旦灾难突然而至,要求能迅速启动预警机制和救灾设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如火灾等二次伤害,将灾难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安全是地铁永恒不变的主题,随着运营线路的增加、运营系统愈发复杂,安全运营风险加大,人的不安全行为、车辆设备的不可靠状态和安全管理的缺陷,都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因此,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员工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工作。安全责任无小事。让我们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安全意识渗透到工作的每个环节,重视安全,实践安全,努力建设“平安型地铁”,为地铁的发展,为国家的形象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二篇:国内外安全法律发展现状对比

姓名:李阳 学 号:2015443713 成绩:老师签名

一.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安全生产立法(Legisla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泛指国家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二是专指国家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立法在实践中通常特指后者。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安全生产法规(Safety production regulations)是指调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同劳动者或生产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以及生产资料和社会财富安全保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安全生产法规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通常说的安全生产法规是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程、条例、规范的总称。例如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程、决定、条例、规定、规则及标准等,都属于安全生产法规范畴。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制化的过程。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经济监管体系的一个子系统,是建立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环节。必须依靠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因为,法律最具稳定性、连续性、权威性、科学性,它规范明确,具有普遍约束力。

We must rely on the comprehensive strengthen production safety legal system, build a complete set of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law, administrative law, rules, norms of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of production safety work of legalization,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establish long-term working mechanism of lasting stability, improving the level of intrinsic safety, security the production of long period of stability, the safety is reliable legal protection. Because the law is the most stable, continuous, authoritative, scientific, it is clear and definite, with universal binding force.

二.中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正处于创新和完善时期,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相对滞后,人们安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在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因此,加快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建设的任务依然非常艰巨。

时代背景、经济发展使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起步较晚,并且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相比之下,西方国家最先进入工业革命,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发展,先进的技术和各种工业涉足领域为他们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较为落后,但一定程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改善。

建国50年来,我国颁布并在用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内容包括安全卫生类、三同时类、伤亡事故类、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类、职业培训考核类、特种设备类、防护用品类及检测检验类;颁布各类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200多项。我国宪法第42条明确规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最高法律规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有了很大进展,先后制定并颁布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建筑法》、《消防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有关部门都根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先后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根据有关法律的授权和本地区实际工作需要,相继制定了一些地方性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构成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安全生产法》的公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安全生产法律建设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三.国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展现状

国外安全生产立法制度的形成英国、美国、日本等工业发达国家是劳动安全立法最早和相对完善的国家。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可追溯到1802年的英国。1802年英国议会首先通过了一项限制纺织厂童工工作时间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这是世界上第一个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它是从保护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角度出发制定的。随后,1832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该法对工人的劳动安全、卫生、福利作了规定,成为工厂立法时期的源头。美国的职业安全卫生立法最早起源于州立法。

美国法律法规美国对职业健康的关注比较早,在1970年美国已经完成了职业安全健康的立法。到了1977年,美国在《矿山安全健康法》这部矿山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中强调了矿山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法规由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OSHA,OccupationalSafetyandHealthAdministration)和美国矿山安全健康局(MSHA,MineSafetyandHealthAdministration)制定的非煤矿山职业健康规范组成,该规范被收录在美国联邦法规典籍矿产资源卷职业健康部分。美国标准美国致力于职业健康标准制定的组织很多。美国最著名的标准机构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及美国材料试验协会都有相关的粉尘和噪音标准的制定。政府的一些技术机构如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也把不需要强制的规范以自愿性的标准形式发布。其中NIOSH关于粉尘监测和控制的规范有133条,听力保护的规范有59条。空气质量标准中国、美国对非煤矿山空气质量的限制主要包括:空气中含氧量、粉尘、有危害气体、浓烟和薄雾等。这具体包括一氧化碳、爆炸产生氮氧化合物、机械设备产生的浓烟、硅化物粉尘和水银等空气污染物。通过比较中美井下气体组成限制、柴油机产生污染物限制、呼吸性粉尘限制和粉尘测试规定4个方面,可以看出中美空气质量标准的主要差别。

国外立法有关违法行为的列举都比较清晰,体现在具体的环节和内容当中,尤其对未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通常也设定有较重的处罚。如英国《工作健康安全法》明确规定雇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应其职业安全健康义务,在监察执法全过程设定违法行为的相应责任。澳大利亚《工作健康安全法》明确将雇主第一预防责任规定为法律的基本原则之一。在该法14章276条中,有60个条文区分不同违法行为,设置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安全健康义务人违法责任,工作场所进入许可违法责任,事故报告违法责任,法律授权违法责任,安全协商、代表和参与违法责任,歧视、暴力和误导行为法律责任,违反执行措施法律责任,违反诉讼程序法律责任等。英国1974年《工作健康安全法》最初规定的处罚内容相对简单,额度也比较低,罚金最高不超过400英镑(约合人民币4000元)。为加强对不守法的制裁力度,其后数次进行调整。1998年以来,不断有公众和政治压力呼吁加大对职业安全健康违法行为执法力度,施以更高数额罚金和更为严厉的监禁,增加法人和个人的责任;政府也多次建议增设法人杀人犯罪罪名。2008年,英国通过的《健康安全罪刑法》对先前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全面修订,加大有关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于违法行为,地方法院最高可处2万英镑(约合人民币20万元)罚款,6个月监禁;在刑事法庭最高可处2年监禁和没有上限的罚金。

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在安全生产立法方面均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尤其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我们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规体系。重视安全生产法规的引导制约作用,运用法律法规搞好宣传教育。关键要做好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一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不但要落实好各种监督制度,还应明确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义务,保证监督功能的发挥。二要坚持从严执法,做到赏罚分明。执法本身也是一种警示教育。该处理的不处理或处理不当,该罚的不罚或罚之不当,都会损害法律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法律法规制度功能的发挥,自然也就损害了法律法规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

综上所述,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构建一套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有章可循,规范执法,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监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建立稳定持久的长效工作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使安全生产有可靠的法律保障。

第三篇:国内外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现状

(2007-06-06 16:09:07) 分类:化工安全

随着化学工业、石油化学工业的发展,大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不断问世,它们作为工业生产的原料或产品出现在生产、加工处理、储存、运输、经营过程中。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给人类的生存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例如,1976年意大利塞维索工厂环己烷泄漏事故,造成30多人死亡,迫使20余万人紧急疏散;1984年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事故,使650人丧生、数千人受伤;1984年印度博帕尔市郊农药厂发生甲基异氰酸盐泄漏的恶性中毒事故,有2500多人中毒死亡,20余万人中毒受伤且其中大多数人双目失明致残,67万人受残留毒气的影响。1993年8月5日中国深圳危险化学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 损失2亿多元;1997年6月27日中国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2001年11月1日中国洛阳发生l1吨氰化钠溶液泄漏事故;近两年我国发生了多次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这些危险化学品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它们都有共同特征:它们是偶然事件,会造成工厂内外大量人员伤亡,或是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或环境损害,或是两者兼而有之,即重大事故。这些灾难性事故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各工业国和一些国际组织纷纷制订有关法规、标准和公约, 旨在强化化学品的管理,其中包括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

1 国外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开展状况 1.1 欧共体(现欧盟) 欧共体于1982年6月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82/501/EEC),即《塞维索法令》。该法令列出了180种危险化学品物质及其临界量标准。1996年12月欧共体对82/501/EEC进行了修订,通过了《塞维索法令二》(96/82/EC)。

为实施《塞维索法令》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欧共体成员国都颁布了有关重大危险源控制规程,要求对工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提出相应的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计划,并向主管当局提交详细描述重大危险源状况的安全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工厂说明、相关安全设施说明、物质的危险性鉴别、工艺安全性分析、防止事故的措施、事故影响分析和应急计划等。

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安全报告进行审查。对报告的内容产生疑问时,企业必须提供进一步的说明,必要时到现场核查。

目前,欧盟国家对化学品,特别是新化学品的控制十分严格。欧盟国家要求对化学品进行危害性鉴定、分类和评价。一种新化学品在成为商品投放到市场销售之前,必须进行危害性鉴定、分类和评价,测定其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危险特性、环境数据、毒性和作业场所的健康危害数据。所有数据的测定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完成(其中环境数据、毒性和健康危害要到指定机构测定)。为此企业将支付10—50万美元的费用。 1.2 美国

1992年美国政府颁布了《高度危险化学品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标准(PSM)该标准定义的处理过程是指涉及一种或一种以上高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贮存、制造、处理、搬运等任何一种活动,或这些活动的结合。在标准中提出了130多种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局(OSHA)估计符合标准要求的重大危险源达10万个左右,要求企业必须完成对上述规定危险源的分析和评价工作。 1.3 国际劳工组织(ILO) 1993年通过了《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和建议书,该公约和建议书为建立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奠定了基础。

为促进亚太地区的国家建立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LO于1991年1月在曼谷召开了重大危险源控制区域性讨论会。在ILO支持下,印度、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建立了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ILO将来的重点是,进一步支持建立国家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第一步是在确定的危险物质及其临界量表的基础上,辨识重大危险设施和装置,然后逐渐实施企业危险评价、整改措施和应急计划。

一般来说,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分析和评价包括九条所指为新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第十一条所指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第十七条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在役装置定期安全评价的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可见,安全评价贯穿整个生产过程,不仅要“预评价”,而且还要定期进行在役装置评价。 2.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开始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和控制, “重大危险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 列入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该课题提出了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思想和评价方法,为我国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评价、分级监控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技术依托。

国家经贸委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提出了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 GB18218—2o00《重大危险源辨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出发点仍旧采用了物质的危险性及其数量。该标准提供了爆炸性化学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依然化学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和毒性化学物质名称及其临界量4个表格。 重大危险源评价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的关键措施之· , “八·五” 国家科技攻关专题《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评价技术研究》中提出了“易燃、易爆、有毒重大危险源评价方法”。它是在大量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中毒事故资料的统计分析基础上,从物质危险性、工艺危险性人手,分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条件,评价事故的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和应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该方法能较准确地评价出系统内危险物质、工艺过程的危险程度、危险性等级,计算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危险区域范围、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出了工艺设备、人员素质以及安全管理缺陷三方面的107个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集。 3 结束语

联合国“21世纪议程”大会已提出在2006年前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球协调系统”(GHS)。期待通过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我国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体系能顺利纳入国际危险化学品“全球协调系统”。 下述几个方面:

(1)辨识各类危险因素及其原因与机制; (2)依次评价已辨识的危险事件发生的概率; (3)评价危险事件的后果;

(4)进行风险评价,即评价危险事件发生概率和发生后果的联合作用;

(5)风险控制,即将上述评价结果与安全目标值进行比较,检查风险是否达到可接受水平,否则需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危险水平。 2 国内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开展状况 2.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曾于1987年发布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简称“87”条例),但该条例已不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局限性,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44号令,简称新《条例》)的发布与实施为当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它集中体现了国际社会有关化学品安全管理的170号公约。新《条例》共七章、七十四条,它确立了1项公告制度、2项备案制度和10项审查、审批制度,这些管理制度的确定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提到了议事日程。

第四篇:自信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自信心的概念

不同的研究者对自信心的理解不同,其所下的定义也各不相同。研究者们从各种不同的角度、价值取向和方位来认识、研究自信心。根据各自研究的具体情况,对自信心概念加以界定,因此自信心内涵的界定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和异议。

1.1国内外研究者关于自信心的界定

1.1.1国外研究者的界定

国外人本主义心理学家Maslow(1943)认为,自信心是自尊心需要获得满足时产生的一种情感体验。自尊包括对获得信心、能力、本领、成就、独立和自由等的愿望,一个具有足够自尊的人总是更有信心、更有能力,也更有效率[9]。Coopersmith(1967)认为自信心是个体做出并经常保持的对自己的评价,说明个体在何种程度上认为自己能干、重要和有价值。它表达了一种对自己赞许或不赞许的态度,显现了对自己能力、身份、成就及价值的信心[27]。Dickstein(1977)则认为自信心是涉及到具体活动领域或担当某个角色时产生的一种自我效能感。Rosenberg(1979)认为,自信心是相信自己能够根据内心愿望而获得成功,是对自我办事能力的确信[28]。Jackson(1984)认为,自信心既是一种持久的人格倾向,也是一种随环境调节的易变的自我评价状态[29]。Basch(1987)认为,自信心是人对自己的感觉,关键在于“能力的经验”[30]。对自信有过专门研究的美国心理学家Branden(1988)认为自信心是个人自我能力和价值的感觉,反映了自己应付生活(认识和掌握你的问题)和享受幸福(尊重和坚持你的利益和需要)能力的判断,是自我评价的求值部分[3]。Shrauger(1990)认为自信心即一个人对自己的能力或技能的感受,是对自己有效应付各种环境的主观评价[32]。Corey等(1993)认为自信是人对自己感知的一种方式,包括个人的自尊感与自我接纳程度,是个人价值与能力的感觉,与自我概念相联系。Shrauger (1995)把自信当作自尊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认为自信是个人对自己能力或技能的感觉,是对自己有效解决各种问题,适应各种环境的主观评价[10]。

1.1.2国内研究者的界定

国内研究者对自信的定义也很多,如车文博(1985)认为,自信是个体相信自己的能力和精力的一种自我意象。黄希庭(1991)认为,自信是过去获得很多成功经验的结晶。张春兴(1992)认为:“自信指个人信任自己,对自己所知者与所能者具有的信心,对自己所做的事或所下的判断不存有疑虑[33]”。陈帼眉(1994)认为,自信心是人对自己力量的认识与充分估计,以及在此基础上对自己产生信心[34]。燕国材(1999)指出,自信就是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所追求的目标是正确的,也相信自己有力量!能力去实现所追求的那个正确目标[35]。刘善循(2000)认为,自信心是个人对自己信念、能力和力量的正确认识和评估,相信自己有能力面对现实解决难题,获得成功。它是自我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信有两层含义,一是自我信任,二是相互信任[36]。杨丽珠(2000)认为,自信心或称自信感,是指个体对自身行为能力与价值的认识和充分评估的一种体验[26l。车丽萍(2002)结合国内外研究者对自信的不同理解和观点,认为可把自信看作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即自信是一个多维整合复杂的系统,包含自我认知与评价,情感体验等成分,属于性格特征中个体对自己的态度范畴,与自我效能感,自尊等密切相关,并和自我概念中的能力,价值判断相关联。只有对这一系统进行全方位的认识和揭示,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其含义、做出科学的定义。她认为自信是一个具有复杂层次结构的心理构成物,是个体对自己的积极肯定和确认程度,是对自身能力、价值等做出客观、正向认知与评价的一种稳定性特征。它与其他人格系统是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37]。

2.自信心的结构研究

多年来研究者对自信心的构成因素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许多假设。Rosenberg(1965)提出的模型以单因素结构为基础。他将自信界定为个体对自我办事能力的确信,是一种对自我的肯定或否定态度。此界定虽是单维度的,但却具有显著的表面效度。Rosenberg(1979)提出的模型以单因素结构为基础,并将自信心界定为个体对自我办事能力的确信,认为自信心是一种

对自我的肯定或否定态度[28]。Marsh(1985)等认为自信心是由一种全面或一般的自尊感组成,通过测量自尊来测量和考察自信心,这种自尊感包含多种对特殊能力的自我评价,它也是单因素结构的一种假[54]。Wylle(1979)认为能力和自我接纳是构成自信心的两个主要因素;并说明能力是掌握和控制自我及环境的感觉,自我接纳则是“包含个人承认自身缺点的自我尊重”[155]。Branden(1994)认为,自信心由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和自敬(sel-respect)两个相互联系的因素构成[56]。Fleming和Watts(1980)采用因素分析法验证了自信心是一个多维度结构的假设,认为自信心由社交信心、学业能力和自尊等三个因素构成。Pelham和Swann(1989)研究表明,个人体验积极和消极情感状态的倾向性,个人的特殊自我概念及个人对其自我概念的组织形式等三个因素与自信心密切相关。CleghornP.(1998)认为,自信心是一个人在考虑真正的自我的过程中,即在对自己进行正确的自我评价、自我批评、自我欣赏、自我接纳、自我肯定和自我提拔中得到形成和发展的[57]。YoungsB.(2002)提出自信心的六个要素,包括生理安全感(免受机体伤害)、情感保障(不用担惊受怕)、自我确认(“我是谁?”的问题)、归属感(有所归属的感受)、能力意识(对自己能力的认识)和使命感(我们所坚信的就是我们的生活目标)[25]。McDemrottD.等人(2000)等人认为,自信心是由三个相互关联的要素组成的,那就是目标、毅力和智谋。只有在这三方面都具备的情况下,自信心才起作用[23]。LindenfieldG.(2000)认为:内在的自信心包括自爱、自我认识、明确的目标和积极的思维等,外在的自信心包括良好的沟通、自我表现!果断和情感控制等[58]。

姜立君、杨丽珠(2001)的研究表明,幼儿自信心结构由自我评价、自我表现、独立性和主动性4个因素组成[26]。燕国材(2001)认为自信心即自信意识,它由自信认识!自信体验和自信行为三个方面构成。自信心是一种人格品质或性格特征。它是人们在实践活动中逐步形成的。自信心处在动态之中,只有当人们在实践活动中,自信心不断地出现并逐步稳定下来,方可形成认识、体验、行为三位一体的具有稳定结构的自信心[35]。车丽萍(2004)认为可把自信视为一个具有复杂结构的!多维度多层次系统。自信系统由整体自信和具体自信两个子系统构成,其中具体自信子系统又可以划分为更小的学业自信!社交自信和身体自信次子系统。由此建构出由整体自信、学业自信、社交自信和身体自信等四个层面组成的大学生自信系统模式[59]。

3.学术自信

做事情都需要自信,做学术也是如此。对于未知的领域来说,个人理性是渺小的,对未知领域保持谦虚的态度是科技工作者应坚持的原则之一,但是不能发展为不自信。无论研究什么领域,无论别人的研究方法多么先进,自己都要努力发现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挖掘出学术潜力。对于学术自信,冯友兰(1980)颇有感触。他在《吸取教训,继续前进》一文中通过反思认识到自己过去学术上向“权威”学习导致自己走弯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他摆脱了自卑心理,且在恢复学术自信后提出:“路是要自己走的;道路是要自己认识的。学术上的结论是要靠自己研究的出来的。一个学术工作者写的应该是他所想的。不是从什么地方抄来的,不是依旁什么样本摹画来的。”

金山词霸将“有系统的专门学问”为学术;“自我相信”为自信。目前国内有关自信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均较少。几乎未见对自信的系统论述,没有形成理论模型及专门的测量工具。我们采用文献分析法研究了国内外自信的定义及其理论,发现自信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心理系统,具有复杂的结构。且东西方文化背景中的自信涵义、构成因素存在本质差异。为此,本研究将首先对我国文化背景中的自信进行全面、系统地界定,然后在开放式问卷基础上,编制大学生自信的测量量表。

参考文献

Corey, G.&Corey M.S. (1993). I never know I had a choice. 5th ed. CA: Pacific Grove.

Shrauger,J.S.and M-Schohn,Self-confidence in college students: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 , and behavioral implication. Assessment,1995.2(3):p.255-278.

Rosenberg,M(1965). Society and the adolescent self-image.Prinoeton, N J: Princeton Univ Press.

2.李金娜朱云霞.实习护生综合成绩与自信程度的关系.西北医学教育.2003,n

(3):45一46

第五篇:国内外典型地铁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20;国内外典型地铁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代宝乾汪彤;(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摘要】地铁安全问题是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熟点领域之;【关键词】;1引言;地铁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部分.引起运量人、快速;2地铁火灾事故的特点;2.1疏散难度大;rlJ垂直高度深;(2)逃生途径少;(3)营救路线单一;2.2扑救难度大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2006年9月西宁

国内外典型地铁事故案例分析及预防措施

代宝乾汪彤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摘要】地铁安全问题是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熟点领域之一,地铁事故的发生不但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还会造成城市的大面积交通堵塞,因此,地铁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分析了地铁典型事故的特点,统计分析了国内外所发生的主要地铁事敌情况,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并给出了对策措施建议和较为先进的地铁安全管理方法。

【关键词】

1引言

地铁是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的~部分.引起运量人、快速、止点、低能耗、少污染、乘坐舒适方便的优点。常被称为“绿色交通”。世界范围内人口向城市集中,城市化步伐加快,丈中型城市普遍出现人口密集、交通堵塞、环境污染严重以及能源匮乏等问题。地铁经过150年的发展机车车辆、自动控制、通信信号等技术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地铁、轻轨是解决大中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根本途径。对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典型地铁事故;地铁系统;预防措施

2地铁火灾事故的特点 2.1疏散难度大

rlJ垂直高度深。如果仅考虑到地铁商业运营的特点,地铁一般建于地下15m左右,如上海地铁一号线的垂直深度为地F7—25m;如果考虑商业和战备兼顾的地铁,则一般建于地F30—70m左右,如日本东京都营大江户地铁线,其中六本木车站共七层,深入地下达42.3m,仅台阶就多达200级。一旦突发火灾事故后.乘客从站台或站厅仅凭自身体力往地面逃生,外加对地铁环境的不熟悉,安全逃生的把握性不大。

(2)逃生途径少。地铁运营环境的特定性,决定了供乘客安全逃生途径的的单一性.除安全疏散通道外,既没有供乘客使用的垂直电梯(部分地铁设计上仅考虑残疾人专用电梯),也没有紧急避难场所,突发火灾事故中,大量乘客同时涌向狭窄的通道和楼梯,可能严重影响乘客快速逃生。列车若在隧道内发生火灾,更加不具备大量乘客安全逃生的条件。

(3)营救路线单一。消防人员想要进入地铁站内或隧道内实施救援,无其它捷径,只能从乘客逃生方向的通道逆向进入。这样消防人员势必与逃生群体发生冲撞,人员救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就不能保证。

2.2扑救难度大(1)火情侦察困难,难以接近火点。(2)地铁山入口少.通道狭窄.疏散距离长?地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2005年9月西宁下空间有限,视线不清,通信中断等原因,扑救进攻和撤离困难。(3)大型灭火设备无法进入现场,进入人员因烟热作用,不易接近起火部位,延眭扑救时间。(4)地铁密闭条件好.火灾发生后,热量不易散出,火势猛烈阶段.温度可达1000℃以上,有时会造成气流方向的变化,对救援和逃生影响较大。(5)地铁隧道出入口少,与外界相连的孔洞少。隧道火灾多半是缺氧燃烧,产生大量烟雾以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烟气的蔓延速度和范围超过火势的蔓延,疏散不及时,将导致中毒或窒息危险。

2.3允许逃生时间短

针对她铁火灾事故,日本消防部门曾做过试验,日本地铁的车厢虽教确认具有不易燃烧性,但起火后,快则1分钟,慢则8分钟之后就会出现对人体有害的气体,2-5分钟内,车厢内烟雾弥漫就无法看清逃生出口,相邻的车厢在5-10分钟内也会出现相同情形。试验证明,允许乘客逃生韵事件只有5分钟左右,此外,车内乘客的衣物一旦引燃,火势可在短时间内扩大,允许逃生的时间则更短。

3国内外地铁火灾统计分析

世界地铁发展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我国的地铁发展只有近四十年,因此,通过国内外地铁火灾事故案例的统计分析,详见表1,可以归纳总结出地铁火灾的发生原因。

表l国内外地铁火灾事故情况一览表

时间地点原因及事故类型后果

1903年8月法国巴黎车厢是用木质材料进行装

修84名乘客不幸在地铁中丧生

197i年12月加拿大蒙特利尔地铁机车短路诱发火灾36辆车被毁,司机死亡1973年3月法国巴黎第七节车厢人为纵火车辆被毁,2人死亡

1974年1月加拿大蒙特利尔车辆内废旧轮胎引起电线9辆车被毁,300m电缆烧断

短路引起火灾

1974芷俄罗斯莫斯科车站平台引发火灾中断运营,无伤亡1975年7月美国波士顿隧道照明线路被拉断.引发

大火中断运营,无伤亡

1975年5月葡萄牙里斯本火车头牵引失败,引发火灾4辆车被毁

1976年lO月加拿大多伦多人为纵火4辆车被毁

1977年3月法国巴黎天花板坠落引发火灾无伤亡 1978年10月德国科隆丢弃的未熄灭的烟头引起

火灾伤8人

1979年1月美国旧金山电路短路引起火火灾死亡1人,伤56人1979年3月法国巴黎乘客车厢电路短路引发大

火毁车1辆,伤26人

1979年9月美国费城丢弃的末熄灭烟头引燃油

箱2辆车燃烧,4名乘客受伤

1980年4月德国汉堡车厢座位着火2辆车被毁,伤4人1980年6月英国伦敦丢弃的来熄灭的烟头引起

火灾死亡1人

.184.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膏年科技论坛论文集

1981年6月

1981年9月

1982年3月

1982年6月

1982年8月俄罗斯莫斯科德国波恩美国纽约美国纽约英国伦敦2006年9月西宁电路引起火灾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火灾传动装置故障引发火灾人为纵火电路短路引起火灾死亡7人车辆报废,无人员伤亡伤86人,1辆车报废4辆车被毁伤15人,1辆车被毁

大火燃烧了3个多小时,3名

消防队员死亡,3名救援队员 受伤。1983年8月日本名古屋地铁站变电所起火

电路着火

列车座位着火1983年9月1984年9月

1984年11月

1985年4月德国慕尼黑德国汉堡2辆车被毁,伤7人2辆车被毁,伤1人车站损失巨大伤6人英国伦敦法国巴黎

英国伦敦车站站台引发大火垃圾引发大火地铁站机房内产生电火花,32人丧生,100多人受伤,地下二层的两座自动扶梯和地下

一层的售票厅被烧毁。

重伤58人1987年11月引燃自动扶梯的润滑油导致大火1991年4月

1991年6月瑞士苏黎士德国柏林地铁机车电线短路起火人为火灾

电动机车电路故障引起火

灾18人送医院急救死亡558人,伤269人1995年10月

1999年5月

2000年ii月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奥地利萨尔茨堡

州地铁车站人数过多意外列车上的电暖空调过热,使保护装置失灵引起火灾54人被踩死死亡155人.受伤18人

死亡140人,伤289人失踪318

人2003年2月

2003年1月 2004年i月韩国大邱英国伦敦香港人为纵火列车撞月台引发大火人为纵火至少造成32人受伤有14人不适送院

说明:本表收集的数据为国内外发生的给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图1地铁事故原因分析图

.185-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2006年9月西宁4典型案例分析

4.1阿塞拜疆巴库地铁火灾

(1)事故基本情况:

1995年lO月28日,阿塞拜疆巴库地铁因机车电路故障,诱发火灾,殃及列车3、4节车厢着火.造成558人死亡,269人受伤。

(2)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机车电路故障。

间接原因:(1)司机缺乏经验,紧急刹车把列车停在了隧道里;(2)车辆使用的大部分材料都是易燃物;(3)燃烧时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

4.2韩国大邱地铁火灾事故

2003年18目上午9时50分,在韩国大邱市的地铁一号线上,1079号列车正朝着市中心的中央路站飞驰,当地铁列车徐徐开进中央路站的时候,2号车厢里有位身穿深蓝色运动装的汉子突然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个像是牛奶罐的东西,可是,他不是在喝奶而是拿打火机在罐口上点火。坐在身边的朴今泰等人以为他在玩打火机,于是劝他不要在车厢内玩火。可是,“咔嚓”、“咔嚓”,这位玩火者的动作还在继续。朴今泰等觉得这个人有点儿不对头,赶紧冲上去和他展开搏斗。在搏斗过程中,满罐的汽油洒在了这位“神秘”人身上和车厢座位上,打火机点燃了汽油,瞬间车厢变成了火海……。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事件线分析如图2所示。

大邱市地铁的火灾虽然是有人故意纵火而造成的,但是出现如此大的伤亡却是人们所没有预料到的,因为从事故现场站台到地铁地面出口步行只需两分钟,之所以出现如此大的伤亡,分析有以下主要原因:

①大邱地铁的车站内虽然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自动淋水灭火装置,除烟设备和紧急照明灯,但是这些安全装置在对付严重火灾时仍明显不足,尤其是自动淋水灭火

装置,由于车厢上方是高压线,为了防止触电,车厢内均没有安装这种装置,因此,大邱市地铁发生大火时,不可能尽早扑救,车站断电后,车站一片漆黑,紧急照明幻„和出口引导幻‟均没有闪亮。

②车厢内的座椅、地板和墙壁虽然都是耐燃材料,但经受不住过于猛烈的火焰,玻璃纤维和硬化塑料在遇到火焰和高温后起褶,而这些材料一旦燃烧起来,大多会释放出有毒烟雾.这些烟雾在火灾之后几分钟内,导致现场人员窒息和救援人员难以迅速接近现场。

⑨加重此次火灾伤亡的另外~点是:地下设施根本没有发生火灾时强行抽出烟尘的空调„最施.以致事故发生后

三、四个小时后,救援人员还只能束手无策,由于地铁没有排烟设备,现场弥漫着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因此最初的救援行动严重受阻。

④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由于地铁公司消极应对结果,在不知火灾事实的情况下,车站的中央控制室没有及时阻止另一辆列车进入车站,造成无辜的连累,导致伤亡人员增加。.186_

全国安全评价理论与方法创新青年科技论坛论文集2006年9月西宁

上午9时52分列车

1079发生纵火

列车驶入中江路 车站

中央电视监控屏幕

显示发生”火警”7S

地铁站报告中江

17s路站发生火灾

火车1080由大邱

站驶往中江路站

列车】080驶达中

江路车站

由于火灾传感器作用地

铁商场被安全门关闭

指挥室向1080车

司机发出紧急通知

列车1080停,火由

1079传播到108017s1.包敷易燃材料的顶棚和座椅已经燃烧

2.火势迅速传播

3.列车1080的1名司机取出控

制钥匙

4.乘客由1号车厢逃出

5.4号车厢内的乘客手动打开车 门火势得到控制

6.许多乘客打不开车门被截留

在车厢内

图2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地铁纵火事件线分析图

.I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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