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防治方案

2022-07-08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物疫病防治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动物疫病防治方案

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2012—2015年动物疫病

防治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畜禽健康养殖科技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牧字〔2012〕9号)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的县、乡、村三级防疫队伍,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可溯源体系建设和疫病监测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现代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市实施现代畜牧业提升计划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结合我单位承担的培训任务,特制定《2012—2015年动物疫病防治技术培训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提高全市各级动物防疫队伍专业水平为宗旨,面向全市、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开展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各级动物防疫人员的工作责任感,提高其对动物疫病的预防技术和常见病的诊治水平,使全市各级防疫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着力打造一支素质高、技术精、服务好的基层防控队伍,为全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技术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县级业务骨干培训。市疫控中心每年统一组织2—3次畜禽疫病防治培训班,每个县(市)区选派2名专业技术水平高、培训指导能力较强的业务骨干和畜牧兽医技术指导员参加培训,每年培训24人次以上。

2、乡镇级业务骨干培训。各县(市)区疫控中心每年对乡(镇)

1畜牧兽医技术指导员开展2次以上培训,培训50人次以上。

3、村级防疫员和养殖大户培训。各地乡镇兽医站每年组织村级防疫员和养殖户开展2次培训,培训100人次以上。乡镇技术指导员和村防疫员每人每年入户指导5次以上。

三、培训内容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知识、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动物常见病防治技术、疫情控制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动物养殖污染与消毒、规模养殖场的防疫要求和科学免疫方案等。

四、培训形式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各县(市、区)防疫队伍、广大养殖户科技培训的特点和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参观学习和典型示范相结合,通过印发技术资料和光碟、设点咨询、上门服务,力求直观、形象、易学,让广大养殖户学得懂、学得快、用得上。

五、师资团队

一是市、县、乡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特邀专家、教授及优秀的畜牧养殖企业的技术人员。

六、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市疫控中心将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作为年终考核各地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此项工作运转有序。

2、确定师资队伍。市、县、乡三级要组抓紧建师资队伍,组建专家团队,明确培训师资人员。

3、积极筹措资金。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争取各项培训资金,保证科技培训活动的必要经费,推动科技培训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4、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春秋季动物防疫的有力时机,深入乡镇、村屯和养殖场(户)中,围绕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形势,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养殖从业者的防控意识,提高应对各种动物疫病的诊疗能力。

第二篇:区工商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重大动物疫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及牲畜口蹄疫等国家农业部划定的动物一类传染病,被国际动物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盘政办发[2004]365号《*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和盘动指[2005]2号《*区2005年动物

防疫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市工商局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布署,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做好**辖区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局属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疫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做到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控制疫情的输入和传播。

局属各工商所和机关各部门对本部门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片区巡查人员为相关责任人。应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将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防治工作制度

根据区政府、市局党组和局党组的要求,各工商所要成立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人员,建立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本部门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昆明市盘龙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担任,办公室、市管科、法制科、商管科、公平交易科、个私协和各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办公室设在市管科,负责对全局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坚持一手抓好防治工作,一手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保证每天有领导带班、人员值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防治工作部署和重大情况能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出现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紧急调度处置,及时、有效迅速地加以控制。要制定和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成立疫情处理预备队,确保有机构、有队伍、有能力实施各项防疫措施,确保辖区一旦出现疫情,能够立急启动应急反应机制。

三、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大执法力度,认真落实禽流感防治工作

1、各工商所要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禽类产品、摊点的检查,发现疫区国家、地区进口或走私进入市场的禽类产品,一律扣交检验检疫部门做检疫处理。

2、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禽类产品和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3、各工商所要主动联合动物检验检疫部门对辖区禽类产品和禽类产品经营户、摊点进行抽查,一旦发现禽类出现禽流感,立即关闭市场。并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禽类进行集体捕杀,将禽类产品全部销毁,将经营人员送交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做好市场的消毒工作。

4、加强对上市肉禽产品的检查,未经检疫的禽产品不得上市。上市交易的肉禽产品必须持有检疫证明,对无检疫证明的肉禽产品,要及时暂扣,交由动物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后方可上柜销售;经检疫不合格的肉禽产品要立即组织销毁。

5、要督促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加工经营,不得加工经营有疫情或可疑的禽类产品。

6、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超市、商场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非法加工、制售食品的黑窝点,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行为,保障肉禽制品、水产品、糕点、豆制品等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食品等广告的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乱加价等不法行为,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

6、各工商所及个私协要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要求,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义务和职责。加大防治宣传力度,让广大经营者、消费者知晓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及时了解禽流感疫情信息,加强市场疫情监测,防止禽流感在市场上发生和蔓延。

7、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从即日起,各工商所要安排领导带班、人员值班,及时掌握本部门的禽流感防治工作动态,加强信息沟通传递,发现可疑禽流感情况,要及时报告局领导和本局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瞒报、缓报、迟报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8、报告方式:

一经发现发生或疑似高致病性禽

第三篇: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文件精神及我县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制定我县秋季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明确工作要求。

X年我县秋季动物防疫工作按照省、市通知精神,严格落实秋防工作总体要求,立即着手开展秋防工作,加强技术培训,合理安排免疫程序,建立有效免疫屏障,确保按时完成秋防工作。

二、重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部门要毫不松懈的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加强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力度,强化落实养殖场户生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要求,持续加强非洲猪瘟排查,全面落实防控技术措施,持续做好疫情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按照程序及时、准确、规范报告,从严、从快、从细管理,避免疫病扩散。

(二)做好全县畜禽养殖场(户)基础信息采集系统数据更新。

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的规模、数量、分布、饲养量和免疫状况等基础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更新数据,做到普查数据、实际数据和上报数据都相符,防止多重数据差异,保证信息准确。

(三)保证疫苗供应、严把疫苗质量关。

一是要严把疫苗质量关,要确保疫苗在储存、运输和使用等过程中安全有效,县疫控中心用疫苗冷藏车对各乡(镇)进行疫苗配送,需要各乡镇启动冷链设施,保证疫苗的储藏条件。二是不准使用过期疫苗,保证疫苗质量安全。要求各乡(镇)有出入库,疫苗、器材发放清单。

(四)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调工作。

X.结合秋防,要认真开展有效的疫情监测。县疫控中心根据省市业务部门要求负责对各乡镇的养殖场(户)及散养畜禽的免疫情况进行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场户,要及时补免。

X.县疫控中心每月开展一次常规流行病学调查。重点调查对象为猪、牛、羊、禽规模养殖场(含养殖大户),及各个乡(镇)的畜禽散养户,规模养殖场(含养殖大户)每次至少调查X个以上。畜禽散养户每次调查X个乡(镇),每个乡(镇)调查X个村,每村调查X个以上散养户。

(五)完善动物防疫专员社会化服务机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谋划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净化,完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兽医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补齐动物防疫体系短板,谋划好建设项目及相关准备工作。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

各乡(镇)要有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扎实做好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规模、数量、分布、饲养量和免疫状况等基础信息采集,确保信息按时、准确上报,同时要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秋防工作结束后及时、准确填写免疫档案,对工作中的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要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归档、装订成册。

第四篇:2018年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青海省农牧厅关于印发青海省2018年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8-03-09 03:11 作者: 点击:114 青农医〔2018〕41号

西宁市农牧与扶贫开发局、海东市农发委、各州农牧局:

为了切实做好全省动物疫病防治工作,我厅组织制定了《青海省2018年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农牧厅 2018年2月24日

青海省2018年动物疫病免疫方案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指导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结合当前动物防控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农业部《2018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2018年全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要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规模养殖场按程序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补免相结合的机制,突出重大动物疫病,统筹兼顾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落实养殖者主体责任,狠抓动物免疫工作,着力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夯实免疫基础,构筑防控屏障,保障畜禽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具体目标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牛羊布鲁氏菌病和包虫病应免率达到100%。

二、免疫病种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和包虫病实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力争做到全面免疫;根据本省实际,统筹做好狂犬病、炭疽、牛出败、羊梭菌性疾病、羊痘等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防止疫病发生流行。

三、免疫区域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区域为全省。对家禽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所有应免羊只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6月30日前,对全省所有牛进行亚洲I型、O型、A型口蹄疫免疫,对羊进行亚洲I型、O型口蹄疫免疫,对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7月1日之后,根据农业部安排部署开展口蹄疫强制免疫。

包虫病强制免疫区域为果洛、玉树所属各县和共和、贵南、同德、兴海、刚察、都兰、泽库、河南共20个县市,免疫对象为新生羔羊及2017年免疫羊。

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区域为海北、海南、海西、黄南、玉树、果洛等牧区6个州,免疫对象为除种畜、乳畜外的牛羊。

2.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全面免疫区域为全省。对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对家禽进行鸡新城疫免疫。

3.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免疫区域为地方病流行地区。根据当地实际做好狂犬病、炭疽、牛出败、羊梭菌性疾病、羊痘等地方流行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四、时间安排

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春季集中免疫于3月上旬全面启动,力争5月上旬完成,5月中下旬开展交叉检查和免疫效果评价,5月至6月对重点地区开展“飞行抽检”;秋季集中免疫从9月上旬全面开展,力争10月下旬完成,11月初开展交叉检查和免疫效果评价,10月至11月对重点地区开展“飞行抽检”。规模养殖场在驻场兽医指导下按照免疫程序开展免疫。

五、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应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对规模养殖的动物,应实施程序化免疫;对散养动物,采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程序化免疫。

六、具体工作

1.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动物免疫实施方案。

2.创新方式。各地要加强对散养畜禽集中免疫的组织工作,创新免疫方式,建立由包村干部、乡站人员、村社干部、村级防疫员等组成的防疫小组,按照“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集中免疫。 3.积极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各地要积极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财政直补。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采用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疫苗,各地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制免疫工作。

4.加强培训。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免疫技术师资培训。各地要组织好乡镇兽医技术人员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特别要加强布病、包虫病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技术培训。

5.规范操作。实施全程冷链运输、储存疫苗,保证疫苗质量。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台账制度,建立健全剩余疫苗退回、废弃疫苗及疫苗包装瓶等回收无害化处理制度,避免疫苗失效或浪费。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要求操作,及时更换注射针头,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在免疫操作中人为传播疫病。

6.建立档案。乡镇兽医站防疫技术人员、驻场兽医及村级防疫员要认真填写免疫档案,详细记录养殖户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记录工作。做到乡镇畜牧兽医站、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户)免疫记录相一致,与免疫家畜二维码标识相符。

7.消毒灭源。集中免疫时,各地特别是畜禽养殖密集区要对圈舍、道路、活畜交易市场等重点环节进行一次彻底消毒灭源工作。

8.排查疫情。集中免疫时,要组织开展疫情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情要及时上报,并按程序果断处置。

9.报告信息。对疫苗调拨、发放、使用和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及时向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七、保障措施

1.切实落实免疫责任制。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认真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防疫工作责任制、疫情报告责任制、应急处置责任制,具体责任要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对因免疫不到位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扩散蔓延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坚持把免疫抗体监测作为检验动物免疫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结束后,省、市(州)、县(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方案分别随机抽取辖区内养殖场、散养户的动物血清样品进行免疫抗体集中监测。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所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核查,确保免疫效果。省农牧厅将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抗体监测,依据结果作出客观公正的免疫效果评价,并将监测结果向各市(州)、县(市区)农牧部门通报。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要对被抽样行政村(牧委会)和规模养殖场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3.强化调运动物监管。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加强产地检疫、流通监管、屠宰检疫等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大对拒绝强制免疫场户的查处力度,促进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调运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并按规定进行抗体检测;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

4.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工作组要及时掌握所联系区域的免疫工作进展,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各地也要加强督促检查,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兽医人员,深入基层开展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督查工作流于形式。重点检查免疫工作进展、疫情监测报告,以及基层防疫体系建设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5.及时处理突出问题。各地要对辖区内的动物疫病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情况、免疫失败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各级各部门和各村(居)务必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大防控力度,确保我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我镇成为无重大动物疫病清净区。

二、工作目标

1.全镇禽流感、猪瘟、牲畜口蹄疫、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常年免疫密度达100%,规模养猪场猪链球菌病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牲畜挂标率、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家禽发证率、建档率达到100%;同时要求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进入流通的畜禽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3.年内全镇不发生大的动物疫情。

4.春季集中免疫在4月底全面完成(3月20日前完成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的免疫工作,4月20日前完成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的免疫工作,随后再开展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等其他疫病免疫和补免工作),秋季集中免疫在11月底完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镇长刘琴为指挥长,副镇长王升为常务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实行责任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村、组,动物防疫员逐户逐栏打针、卡耳、发证、建档。与驻村干部、村干部、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状,纳入目标管理。驻村干部、村干部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与动物防疫员一起进村入户进行免疫工作,保证免疫进度。实行驻村干部、村(居)干部保免疫密度,动物防疫员保免疫质量的工作机制。

2.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强制免疫。动物防疫工作是一项长期经常性的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懈怠情绪。务必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规定的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书面告知常年存栏猪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依法自行做好免疫工作,并监督其严格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规范做好强制免疫病种和常规病种的免疫工作,实行风险责任自担。对中小规模养殖场加强动物防疫监管,要求公示动物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建立免疫和养殖档案,签订《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明确行政和技术责任人,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3.加强疫情监测,完善应急处置。一是加强疫情监测及报告。由村(居)书记任动物疫情测报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现动物疫情要及时向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报告。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镇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组建重大动物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备队。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应急分队,做好应对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果断处置疫情。镇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3230

4、13975977094。严格执行举报核查和快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必须按照预案规定,果断处置疫情,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防止疫情扩散和人员感染。

4.广泛宣传。各村(居)要召开党员、组长会议贯彻动物防疫会议精神,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让全镇人人知晓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知识,改变传统的养殖方式,对畜禽实行圈养,搞好环境卫生,改变病死畜禽乱抛弃的陋习,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

5.坚持集中免疫与常年免疫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免疫结束后,要扎实做好新填栏畜禽、免疫已过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动物防疫员要根据母畜台帐,搞好窝边注射和市场补注,以保证常年免疫密度。

6.团结协作,以检促防。行政、公安、工商、市管、畜牧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流通监管,对出栏的畜禽必须严格实行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凭免疫证、检疫合格证、消毒证、非疫区证明等“四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产地检疫申报值班工作,同时做好检疫日志登记填写,确保全年产地检疫率达到70%以上。

7.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为使“免疫为主”的综合防疫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纳入目标管理。在责任期内,因思想麻痹、防疫不到位、监管措施不落实、疫情频繁发生、导致疫情扩散,经上级检查不达标或出现重大动物疫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春秋两次集中免疫期间村(居)干部不带队的在年终考核时扣减相应分数并扣发带队工资;经镇组织的督查中,对未在岗或免疫密度未达标的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100元每次;动物免疫进度缓慢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免疫项目的罚动物防疫员200元每次;经上级抽查各项指标均达标被通报表扬的奖该村(居)、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500元每次;被通报批评的罚村(居)200元每次,从动物防疫工作工资补助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并在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对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各罚500元每次;经上级检查驻村干部、动物防疫员不在岗或免疫出现空白村的实行待岗处理。

8.村(居)干部带队开展动物防疫工作的工资补助。根据各村(居)人口多少进行补助,人口在950人以下的村(居)补400元/年;人口在951-1400人的村(居)补500元/年;人口在1401人的村(居)补600 元/年。

金石桥镇人民政府

二O一四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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