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论文

2022-04-13

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建构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论文(精选3篇)》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摘要】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严重弱化了其美育功能。高中音乐欣赏课的目标应该“返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建构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解决如何让学生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建构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论文 篇1:

从“学习音乐”到“用音乐学习”的转向

当前高中音乐鉴赏教学存在两个尚需澄清的问题:第一是教学的专业化倾向;第二是多维度价值观困惑。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两个不同角度的问题,但事实上却都是由于对基础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脱离“以人为本”的观念所导致的。本文由于篇幅所限,将重点就当前多元教育哲学下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价值取向谈一点看法。

当前影响我国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哲学思想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如“审美哲学”、“实践哲学”、“多元文化哲学”等,这些不同哲学思想虽然有部分的共性,但更多的体现了其核心思想的差异性。此境况一方面开阔了我们的理论视野,有利于我们对音乐教育的本质、价值和规律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另一方面也很容易导致课堂教学出现被不同哲学观点混淆的现象,教学效果堪忧。因为作为引领教学行为的教育哲学思想必须是观点明确、方向清晰、易于操作的一种完整的思想架构,而不能是几种不同哲学思想的简单叠加。作为教师,如果没有一个统领的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教学行为的支撑,没有一个纲领性思想告诉自己所教学科的性质,那么在音乐课堂上很容易出现“‘审美’不能丢,‘实践’也要有,‘文化认知’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好也渗透”的多维度价值取向。由于不同教育哲学其核心价值取向的不同,对教学过程中所涉及的教学理念、教学范式、教学内容以及教学行为等做出的要求是存在差异的,所以这种“平行式、多维度”的教育价值观不但不会丰富我们的课堂,反而会使课堂教学产生“漫无目的、不知所措”的困惑,既觉得什么都要讲,但似乎什么也讲不清楚。这时候我们很希望有一个清晰可辨的教学理念来厘清教学思绪、指引教学行为,以避免教学的盲目性和无序性,真正提高教学实效。正是鉴于此,故而笔者斗胆写就此文,提出“从‘学习音乐’到‘用音乐学习’的转向”之管见,以供同行探讨。

“从‘学习音乐’到‘用音乐学习’的转向”,总的说来是“知识中心论”向“学生发展论”的转变。“学习音乐”其关注点是音乐本身,强调通过高中音乐鉴赏课的教学使学生在音乐兴趣、技能、知识以及对音乐要素以及音响的敏感度等方面都有所突破,这是当下高中鉴赏教学普遍存在的价值倾向。而“用音乐学习”其关注点是学生的能力发展,虽然肯定了音乐作为教学媒介的作用,坚持利用音乐学科特点进行教学,但强调音乐鉴赏课的最终目标是学生的主体性发展,而不是音乐艺术本身的客体性掌握。这一理念着重强调音乐教育的“人文性发展”,旨在用“主体”的核心发展目标来协调“客体”的服务功效。当前高中鉴赏教材作为六大教学模块(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之一很难说是按照某单一教育哲学思想的要求而编写的,而且也没有明确指出哪些章节(或模块)是“审美范畴”、哪些是“实践范畴”或是“多元文化范畴”。所以,假如我们没有一个统领性的教学理念来协调多元教育哲学的多维度价值取向,而只是简单地将多层面价值观采用“拼贴式”教学设计来植入鉴赏教学,那么这样看似面面俱到的教学是无法获得令人满意的教学效果的。可能有老师会说用“融合”的方法相互渗透不就解决问题了?确实“融合”是一个好办法,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来融合,不同教师有不同的“融合”,其依据又是什么呢?如果这一点没有想明白,那么所谓的“融合”很可能还是停留在简单“拼贴”的层面。文章认为要想真正做到“融合”其最重要的依据只能是“适合学生的发展”,我们的课堂只有站在学生的具体能力、基础、兴趣以及成长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来定位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这样的教学才可能取得最大的成效。一方面可以避免因多重哲学思想而导致的“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规避因坚持某一哲学观点而可能出现的狭隘性教学立场,因为无论是美育论、审美论、实践论还是文化功能论,本身都没有对音乐本质和音乐教育价值进行全面而客观的诠释,均不同程度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所以只有树立音乐教育的“人本化”观念,才能真正发挥音乐教育哲学对于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接下来本文针对所提出的观点谈谈具体的理论依据。

一、音乐学科的人文性指向

音乐学科毋庸置疑是属于“人文领域” ,文章认为对该学科教育价值与本质的定位首先是要体现“人文关怀”而不是学科本身的科学化认知和技能化训练。“新课标”中 “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进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这一段文字描述就是很好的证明。很明显“用音乐学习”比“学习音乐”更注重人的发展,更符合“新课标”对于课程性质的定位。不仅如此,这种“人文关怀”的主体精神还体现在历史上所有有重大影响的美学研究中,虽然在认识客观世界本质和揭示生命意义的途径及思维方式上各有不同,但它们归根结底都是一种“人学”,都是最后为了让人类生活得更加自由、更加幸福。无论是康德的“无目的的合目的性”美学思想,还是黑格尔《美学》关于“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都体现了对“人性”的褒扬,而这也正是这些伟大哲学思想至今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衍生力的原因所在。

二、“能力”取代“知识”是教育改革的整体趋势

从当下全国不断深入的教育改革浪潮来看,其核心思想是“以能力发展为本”取代“以知识传承为本”的改革。无论是课堂模式、教学内容的改变到课程设置权的下放,甚至从高考方式和招生制度的革新都无一例外地遵循了“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本”的理念。所以对于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价值取向,由“学科”向“人本”的转变也应该是顺应我国教育改革趋势的。

三、对中国传统哲学精髓的借鉴、继承和发扬

和西方的哲学文化相比,中国古代的哲学研究更注重“人”,更关注个人生命的“仁、义、理、智、信”。 “中国哲学的传统,其哲学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指对客观事物的信息)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①而西方的哲学因基于古希腊世界观“宇宙是数、几何构成” 的思想传统,所以特别注重追求客观知识体系,“西方传统哲学无论是古代的本体追求还是近代哲学的认识论反省都表达出根深蒂固的知识论立场,它蕴含着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②在这种哲学文化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音乐学体系也都不可避免地烙上自然科学的思维方式,即将音乐艺术当成一个客观存在的“美的客体”去分析和解释,试图找出其独立于“人的主观世界”而单独存在的客观规律。当下我们的音乐教育正是受到这些西方哲学思想的强势影响而过于强调对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的体验、认知和训练。反映到我们高中音乐鉴赏课中,就变成了始终绕不开“音乐课围绕音乐元素来教学”的事实,始终无法摆脱通过引导学生掌握音乐学科知识和技能来达到“审美”的教学目标(至少不应该成为唯一的方式)。这有悖于我们传统对音乐的认知方式。其实对于中国传统哲学来说大多数哲学家力求解决的是如何成为一个“圣人”,而称为“圣人”的最高境界是,个人与宇宙的合二为一,也即为“天道、人道”天人合一的境界。基于这样的哲学文化映射到我们的音乐教育中也必然应该更倾向于“生命的体验”,注重主体的生命发展而不是音乐学科知识和技能的客体化认知。所以当下我国的音乐教育虽然深受西方哲学思想影响,但要真正落实到实际教学行动中时,是无法回避中国的文化环境,不能丢掉中国的传统哲学精髓的。故而,将普通高中音乐鉴赏的教育本质和价值观从“学习音乐”转向“用音乐学习”也似乎更符合将音乐教育作为“塑人”工程的最高追求。

四、关于“美育”、“审美”、“实践”、“多元文化”四种音乐教育哲学的思考

事实上我国对音乐教育“美育”思想的提倡要早于20世纪中期产生于美国的“审美”教育思潮,而且两者的教育价值取向不同,我国的“美育”思想其核心是“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最早由蔡元培受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的启发而提出的。同时也是发展了我国晚清 “学堂乐歌”课的教学精神:“音乐其要旨在使学习平易雅正之乐歌,凡选用或编制歌词,必择其伦常日用有裨风教者,裨足感发其性情,涵养其德行。”③所以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蔡元培所主张的日后对我国音乐教育产生重大影响的“美育”思想“实质上是教育理论中的世界观教育,虽然也提到情感教育,但他主张的美育观更多的是通向伦理道德的教育。”④这一思想虽然存在弱化音乐学科特性的缺陷,但却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了我国传统哲学“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的美学思想,所以深受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青睐和响应。它和美国音乐教育家贝内特·雷默所提倡的“审美哲学”是不同的,雷默认为“音乐教育的本质和价值在于审美品质”,而“审美品质存在于它的旋律、节奏、和声、音色、调式、曲式之中”⑤。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审美教育哲学”具有很深的西方认识论哲学文化的痕迹,虽然他也提出音乐教育最深刻的价值是“通过丰富人的感觉体验来丰富他们的生活质量”,但雷默希望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是通过音乐本体教育。“总的来说雷默的审美主义哲学思想倾向于形式主义的基本立场,即从音乐作品的内部去寻求其价值和意义”⑥,他反对只追求音乐外部价值的“思辨主义教学思想”⑦,从而割裂了音乐教育和政治、经济、宗教、历史和文化活动之间的相关性,使音乐价值仅仅停留在“声音、技术、形式”的体验和认知上。但事实上任何一个时代的音乐作品都是那个年代主体精神和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音乐教育受惠于人的价值也应该从更广泛的范围内让学生的听觉体验得以丰富,精神世界得以升华,对现实客观世界的生活视野得以拓展。所以,雷默将“审美教育”作为音乐教育的全部,则带有很明显的狭隘性。正如知名学者管建华所批判的那样,“将音乐教育禁锢在‘审美的牢笼’中而无法向人类的精神世界和现实生活世界敞开”⑧。

再来说“实践主义”哲学,由美国学者大卫·埃利奥特于1995年在其著作《音乐问题种种:一种新的音乐教育哲学》中所倡导的这个观点,是在针对“审美哲学”的教育局限性基础上提出的,他认为“音乐是多样化的人类实践活动”,其观点突出了音乐教育对于音乐文化的人类学思考,并坚持“多元文化的音乐教育”导向。从而否定了雷默过于强调音乐本体价值而忽略音乐人文价值的审美主义教育哲学,将人类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地理和宗教等相关内容融入了音乐教育,最终使教学更符合学生回归现实生活世界的发展需要。但是他为了达到这一教育目标所选择的途径是“实践”,使得教学过于专注学生的表演,把作品只是作为歌唱和演奏乐器的音乐。这样一来则很可能“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无法对众多的世界音乐文化作深入的学习和理解”⑨。同时这种注重音乐活动过程,强调“行动中认知”的教学理念,势必会导致我们的教学过程“似乎只有经历一定的艺术技巧培训或只有具备相当高艺术素质的学生才能真正体验音乐文化”的困境。所以,面对丰富而宏大艰深的音乐鉴赏作品,如果我们的教学以“实践”来展开,似乎并不现实。

有关国际音乐教育学会(ISME)所提倡的“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哲学”其实质与“实践哲学”的核心思想是相近的,都将音乐教育纳入了文化的考量,“通过音乐教育使学生能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多样性音乐文化,不断体验音乐是一个多维度的人类现象,通过音乐教育拓展其国际视野,培养其参与国际交流的能力,提高其社会性和情境性并存的音乐素养,更充分地体现音乐教育以人为本。”⑩这种多元文化教育思想与实践哲学的区别在于学习音乐的过程以听觉体验和高度信息化的文化理解为目标,而不是“实践认知”的过程,所以多元文化教育理念较之于“审美主义”和“实践主义”更有利于音乐鉴赏教学的顺利开展并达成教学目标。然而,多元文化教育思想在注重文化理解和体验,淡化音乐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容易忽视传统“美育”思想而使体验变得肤浅,无法使学生的心灵体验达到超越现实,高于道德的境界。这对于我国高中音乐基础教育来说并不合理,因为对于中国的基础教育来说不可能忽视中国的教育国情,失却音乐教育的社会功能。现行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新课标”都明确指明“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学基本理念。当然,这里的“审美”已经超越了雷默的“音乐本体美”而将“心灵美”也纳入了教学的范畴,其内涵具有时代性和包容性的品格。“它立足于音乐艺术的教育功能和我国优秀的教育文化传统,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以美育人’的教育功能……”

综上所述,无论是“美育论、审美论、实践论”还是“多元文化论”,既有其教育的积极一面但也存在各自的教育局限性,正是源于合理吸纳取长补短的初衷,所以教育部在制定“新课标”时将这些多元教育哲学并存于其中,希望有利于我们在实践过程中更为全面地把握音乐教育的价值。那么如何来把握呢?笔者认为要想合理利用不同思想的有益部分,只能找出它们不同观点背后的“共同点”,用这个“共同点”来引领多元思想下的教学行为。那么当下多元音乐教育哲学的“共同点”是什么呢?那就是“人的发展”。正如前文所提到,虽然在认识客观世界本质和揭示生命意义的途径和思维方式上各有不同,但它们归根结底都是一种“人学”,都是最后为了让人类生活得更加自由和幸福。所以笔者认为“用音乐学习”的人本化理念相比“学习音乐”的专业化理念更能根据学生的实际兴趣、能力和发展需要而灵活地定位具体教学内容的教学价值,而不至于出现高负而低效的局面。

五、关于“鉴赏模块”和高中音乐教育的关系

目前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多维度价值困惑还体现在“全面发展”的认识误区中。时下我国普通高中的音乐教育包括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六个模块,“但出于考虑到当前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情况,并不是所有地区和学校都具备同时开设六个模块的条件。所以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音乐鉴赏”只是高中音乐教育中的一个方面而已,两者并不等同。鉴赏教学无法包含所有的音乐教学目标,更无法承担所有的音乐教学任务,当然也无法体现全面的音乐教育价值。针对当下不少音乐教师在音乐鉴赏课中面对宏大经典的音乐艺术作品动辄融入演唱、演奏、舞蹈的实践,或是进行音乐要素和曲式解析,甚至进行创作训练等教学,表面上面面俱到,实则事倍功半。正如贝内特·雷默所提到“具有最理想教育影响的通识音乐课,将不是简单地把各领域的学习集在一起,各是各的,和其他领域截然不同;它也不是那种融合,对其间所有的差异一概不见”。在这里雷默虽然也提出了美国音乐教育国家标准所涵盖的九大音乐角色培养:

1.唱歌、演奏(表演者)

2.即兴创作表演(即兴表演者)

3.作曲(作曲者)

4.编曲(编曲者)

5.聆听(听众)

6.分析、描述(理论家)

7.评价(批评家)

8.理解音乐、其他艺术和艺术以外的学科之间的关系等(心理学家、哲学家、神经学家和教育理论家等)

9.理解音乐和历史与文化的关系(历史学家、民族音乐学家、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等)

但他同时也承认,有效的教学并不是众多音乐角色的简单叠加,而是要“集中对待不论哪个角色来发挥其他角色的作用”笔者认为对于这些角色的培养,旨在满足所有学生的不同音乐需要,而不是每一位学生的全部需要。每一种特定的角色培养都是了解和体验音乐的一种特殊途径,角色之间毫无高低优劣之分。同理,我们现行“新课标”的教学内容和基本理念是站在全面高中音乐教育尺度上的考量。它不是单独鉴赏模块所能涵盖的,作为鉴赏模块有其自身不同于其他模块的独特教学规律和价值取向。站在当前我国普通高中鉴赏模块内容的角度来看,其教学过程必须结合学生的音乐基础和兴趣特点,大胆放下一些超出鉴赏模块教学任务“演唱、演奏、创作、表演、曲式解析”等的目标设置(作为教学形式当然可以存在),将教学价值定位于在引导学生主动聆听感受、评价描述、理解音乐和姊妹艺术、音乐和历史文化的关系过程中发展学生分析、归纳、合作、探究和表达等方面的能力,这样可能会更实际、更有效、更利于学生的发展。

所以,在当前多元教育哲学的影响下,要使我们的音乐教育真正发挥育人的作用就必须打破固定的教学形式和传统认知维度,针对具体的音乐内容找出适合学生发展的音乐认知尺度来开展教学才是我们当下音乐教育迫切需要做到的。毕竟无论是音乐教育的道德价值、审美价值、实践价值还是多元文化认知价值,都不是教育的最终价值,“人的有效发展”才是我们高中音乐课的终极目标。

注 释:

①冯友兰著,赵复三译,《中国哲学简史》,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3年版,第3页。

②韩秋红著,《现代西方哲学概论—从叔本华到罗蒂》,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69页。

③章咸、张援编,宋恩荣审定,《中国近现代艺术教育法规汇编》,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0页。

④王红艳著,《论音乐教育哲学对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影响》,《中国音乐》,2010年第4期,第204、203页。

⑤覃江梅著,《音乐教育的哲学:拓展视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8年第2期,第138页。

⑥王伟著,《贝内特·雷默的音乐美育思想探析》,《山东艺术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第37页。

⑦思辨主义是一种他律论的音乐美学观点,认为艺术品的意义和价值来自于艺术品的外部,比如社会、政治道德的需要等,艺术品的优劣也决定于其外部的价值和意义。音乐的价值不在于音乐作品的内在要素,如节奏、旋律、和声等,而在于它所引起的非音乐的体验以及所要达到的非艺术的目的,如宣泄情感、净化心灵和提升道德,等等。

⑧管建华著,《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中国音乐》,2005年第4期,第13页。

⑨罗凌著,《音乐教育哲学的后现代思考》,《艺术评论》,2012年第8期,第144页。

⑩同④。

王安国著,《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起点》,《人民音乐》,2012年第6期,第68页。

贝内特·雷默著,熊蕾译,《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第382、377、383页。

浦利华 浙江省嘉兴市第五高级中学

作者:浦利华

建构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论文 篇2:

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欣赏课堂建构

【摘要】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严重弱化了其美育功能。高中音乐欣赏课的目标应该“返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建构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解决如何让学生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关键词】美育视角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这说明在国家层面要求每一个高中音乐教师,在课堂中要积极贯彻实施美育理念。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当下高中音乐欣赏课,本该以美育为主要取向的课堂,出现了智育化倾向,即以音乐知识的传授、音乐学科技能的训练为主要目标。这严重弱化了音乐欣赏课的美育功能,把高中音乐教育引向了歧途。所以,我们有必要从美育的角度重新审视和建构高中音乐欣赏课的课堂。

一、美育理念:高中音乐欣赏课的旨趣应该“返美”

对一个普通高中生而言,音乐欣赏课是通过学生的音乐审美活动,对其进行美的感染,美的陶冶和美的教育。因此,它主要不是提供专业音乐知识,也不是提供专业的技巧训练,而是按照课标的要求,通过让学生接触、欣赏音乐素材,增强美感; 通过能动参与提高学生的审美兴趣;通过体验音乐情感内化审美感觉。一句话,高中音乐欣赏课的主要旨趣应该“返美”。

美育是用美的具体素材感动人。在美的巨大感染下,审美者的情感被激发,并潜移默化地按照美的事物所倡导的审美理想去创造未来的生活。音乐欣赏课,应该给学生提供美的素材,激发他们情感,激励他们美的创造,积淀他们美的感觉,从而为他们未来的生活发展奠基。而智育化的高中音乐欣赏课既不符合音乐学科的主要特点,也不符合新课程的基本理念。

有什么样的课程理念就有什么样的课堂设计。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欣赏课堂,主要应该关注学生审美兴趣的培养而不是音乐知识的掌握,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促进学生对音乐情感的体验而不是学科知识的反馈,提升他们的审美能力并使之内化而不是强调对音乐知识、技巧的掌握运用。美育视角下的高中音乐课堂设计,应该遵循美育规律,要让学生感知音乐的美,理解音乐的美,体验音乐的美,从而通过审美积淀内化美,形成学生的审美能力。

所以,美育视角下的音乐欣赏课堂设计,最关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让学生真正地感知、理解、体验、内化音乐美的问题。

二、课堂实践:遵循美育的规律来建构欣赏课堂

1.兴趣:音乐审美的心理前提

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由于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的知识化倾向,导致了相当多的学生对音乐欣赏失去了兴趣。在他们的印象里,音乐欣赏就是听几遍音乐再加上老师喋喋不休的作品分析;尽管老师说得天花乱坠,但是学生似乎并没有真正感觉到音乐到底有多美。实际上,正如我国著名音乐家冼星海说的“音乐,是人生最大的快乐,音乐是生活中的一股清泉,音乐是陶冶性情的熔炉。”音乐本身的魅力才是学生对欣赏产生兴趣的来源。与其靠苦口婆心地劝说或者是长篇大论地分析,还不如让学生多听音乐,用自己的感官去感知音乐本身。学生只有在轻松愉悦、主动积极的状态下对音乐本身产生兴趣,才能对音乐欣赏课感兴趣。如果从音乐欣赏课上感受到的不是音乐本身的美以及和谐,学生不会在心理上产生对音乐的好感、快感,那么何谈从欣赏中审美?

所以,关注学生对音乐本身的兴趣,抓住这个要害来选择、裁剪音乐欣赏素材,提供符合学生审美特点、能激发其兴趣的音乐“食饵”,是实施美育化音乐欣赏课的前提。

2.参与:突出学生审美的主体性

高中音乐欣赏课堂,理想状态应该是学生在老师的课堂设计引导下去积极、主动、自由地欣赏音乐美。在此过程中,学生才是欣赏的主体,教师不过是一个领路人而已。但是,智育化的欣赏课颠倒了老師和学生的地位:它把音乐教师放在了一个掌控者的地位,几乎完全忽视了学生作为欣赏主体的地位,从而也就忽视了学生对于课堂积极、主动地参与。事实上,学生是否能够积极地参与到音乐欣赏的活动中去,事关学生审美的主体地位能否发挥,也关系到欣赏课的有效与否。

如何才能突出学生在音乐欣赏课堂中的主体性呢?很多一线老师的经验给我们提供了可以参考的方法。但是任何方法都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比如,笔者在教学实践中会采用音乐兴趣小组的办法来加强学生对于欣赏活动的参与程度:按照他们的兴趣和课堂设计的实际需要,把他们分成流行音乐组、民族音乐组,或者分成笛子组、二胡组、萨克斯组等等。通过分组,让学生把自己最有实力的一面展示出来;他们可以在组内互相展示和讨论、互相评价批评,也可以在全班同学面前表演自己的作品,表达自己的欣赏感悟。有时候我利用学校的文体活动,鼓励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特色音乐表演。这样,学生通过直接参与活动,加深了对音乐作品的理解,课堂的参与程度也提高了。

积极研究自己所教学生的特点,认真考虑自己所在学校的条件,努力想办法鼓励学生参与到音乐欣赏的实践中来,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审美的重要步骤。

3.体验:反复聆听

高中生在课堂上的音乐欣赏过程其实就是一种审美的过程。学生会以自己已经形成的审美经验,体验音乐的美。他们在欣赏音乐时,首先通过感官可以体验到音乐的音高、节奏、力度、速度、音色等基本要素,初步判断它是“好听”还是“不好听”,或者音乐是忧伤的还是欢快的等等。这种体验的模糊性其实是学生对音乐的一种感性把握。如果只到这一步,未免浅尝辄止。作为音乐教师,还应该通过恰当的方法,引导学生体验音乐中表达出的情感,并唤起他们的想象,甚至理解、领悟音乐所要表达的情感。作为欣赏者,学生对于音乐作品所表达的感情的理解,主要还是依赖于学生对作品的反复聆听和理性把握。所以,反复聆听对高中生音乐欣赏活动非常重要。在此,我们强调的是:不要觉得反复聆听是在浪费时间。因为这是形成音乐体验的必由之路。它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没有这种感性体验的积累,学生是无法形成对音乐作品的理性体验的。而智育化音乐欣赏课堂忽视最多的也许就是不关注学生对音乐作品本身的体验,它企图通过老师的讲解让学生生吞活剥地理解一些别人的欣赏感觉或者枯燥的欣赏理论。

反复聆听是高中生在欣赏课堂上的一种特殊音乐体验:特定的场合、一定的时间,一定的作品。所以,教师要花精力设计好。聆听时间太短,就起不到作用。另外,在聆听过程中,教师要设计好聆听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具体的目标任务。这并不意味着过多地讲解。

4.内化:慢慢等待花开

从美育的角度看,音乐欣赏课的最后环节就是让学生在欣赏中形成的审美体验、审美能力内化。通过对人类优秀音乐作品的欣赏,引起学生的美感,丰富他们的想象,陶冶他们的情操,在此过程中他们内化自己的审美感悟,形成自己高雅的文化修养,从而为他们未来发展奠定全面而坚实的基础。虽然内化的表现可能模糊不清,但是我们应该耐心等待。因为通过音乐欣赏所获得的对美的感知和追求,在学生身上引起的变化主要不是外表的而是内心的,其速度是渐渐积累而不是一蹴而就的。这种内化的结果,不是以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以学生的生活态度、生活情趣表现出来。相信只要有效地培养了学生的审美兴趣,使他们养成了审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他们体验到了情感的升华,就一定会把美的种子播撒在学生的心里。有一天,它们终会发芽、开花、结果。

参考文献:

1.《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

2.杜良洁:浅谈音乐兴趣的培养,《中国教师》,2011.S1期

3.王一川:美学与美育(第2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8.1

作者:彭丽娜

建构理论下高中音乐教学论文 篇3:

高中音乐对提高学生鉴赏能力的教学分析

摘 要:人都有接近和欣赏一切美好事物的本能,人类对物质生活向往的同时,也在追求精神境界的唯美享受。人类学习阶段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艺术审美能力训练,从小学、初中到高中都有音乐艺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培养和熏陶,音乐鉴赏是一种人类的高级精神活动,它集感受与体验、鉴赏与鉴别于一体的综合性欣赏思维活动。在这里,主要分析一下高中阶段音乐的教学应用,在高中音乐培养阶段加强对学生音乐鉴赏能力的培养,从增进对本土音乐乃至外土音乐的文化底蕴为知识基础,加深对音乐知识的了解,提高审美能力,启发学生的艺术创造性思维。

关键词:高中音乐;鉴赏能力培养;教学分析 在传统的高中音乐教学课堂中,由于高中音乐教学注重对学生音乐技能性的训练,而无视学生音乐力的展拓延伸,对学生的音乐兴趣性培养关注欠缺。仍存在主动性把握不够的问题,而音乐的世界本身是一个陶冶学生情操、拓展学生思维、增加音乐鉴赏力的浩瀚海洋,音乐的课堂应该让学生沉浸于音乐的唯美世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使学生的能力得到全面的提升。

高中音乐教学要以高中生的实际水平为基准。在高中音乐教学阶段,教师要注重高中生的实际音乐水平,合理调整音乐的鉴赏难度,让学生建立起对音乐的由衷兴趣。试想一下,如果我们让一个小学生来阅读四大名著之一的任何一部作品,就算是想要学生增加阅读知识的角度,也只能是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更谈不上所谓的对语言艺术的阅读兴趣了!音乐艺术也是同理,高中老师只有在调整合适的音乐作品之后,学生才能从最基本的、简单的音乐理解逐步过渡到深入了解的层面,在教学实践中,教师首先要考虑选择节奏明快、篇幅短小的音乐作品,让学生先尝试熟悉音乐乐感的前提下,再逐渐培养音乐的个性化鉴赏能力,只有在这种循序渐进的重复体验之下才会产生学生的个性欣赏力,唤起学生内心与音乐的同步感受,从而逐步达到与音乐作品的和谐一致,体会到音乐世界中的融融之乐。

一、选择调整好作品之后,要加大学生对音乐基础能力的培养

在高中音乐教学阶段,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时期特点,针对学生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意识的音乐设计。普遍来说,高中生存在演唱能力弱、识谱能力欠缺的通病,教师要从基础音乐知识入手,在高中生比初中阶段理解能力加强的基础上,对高中生进行音乐基础系统培训,选用不同节点的音乐作品加强对音乐基础的阐述,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音乐理论,并学习应用到音乐作品中来。教师在高中阶段的音乐基础知识是学生的根基,这将为高中生日后进入高校学习音乐奠定扎实的音乐基础,在学生音乐敏感阶段加强对音乐思维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音乐鉴赏力。

二、适当整合音乐作品,有助于高中生提高音乐想象能力

高中音乐教学在选择音乐、进行基础音乐知识的培养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之后,教师可以在音乐教学中,适当地整合音乐作品,因为根据不同作品的显像性特征,教师可以将其进行艺术性的加工,创造出一个形象鲜明、立意生动而新颖的音乐作品,在经过整合的音乐作品中,学生通过听觉的感悟可以更好地触摸到音乐知识的精粹所在,更深地领会音乐作品的奥妙之处。老师通过反复不断的刺激学生的知听觉,开发他们的感观功能,对提高学生的想象力、拓展其抽象思维都有不可估量的思想意义。

三、改变传统音乐教学模式,多样的教学方法有助于学生提高鉴赏能力

在高中音乐教学领域,要改变以往老师只管给学生播放音乐作品,要采用多样教学方法,例如,引进新的多媒体技术来演绎作品,吸引学生的音乐兴趣,并可以适机地开展一些音乐鉴赏课活动,让高中生来当讲师,大胆阐述自己的个性体会,自己对音乐作品的独特感受,这种合作交流的方式有益于学生展开广阔的思维空间,用主体化的语言和思维来进行互动,教师要在这一过程当中充当伯乐,善于发现学生在欣赏中的闪光点,捕捉学生的心理动态,不断地在教学实践中补充新的知识能源,这样可最大限度地开发学生主动创造性思维,提高其音乐鉴赏力。

总之,在高中音乐教学的艺术殿堂里,只有勇于创新,大胆尝试教学新理念,才有音乐教学的新创造。在教学过程中,始终要以学生心理特点为核心,从易到难提高学生的兴趣,以激发学生主动性为目的,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只有这种发自内心的自主性学习,才能拉近学生与音乐作品的距离,促进心灵与美妙旋律的激情碰撞。在这种学生自觉、自愿、发自内心的意愿,教师才能通过多种教学手段指引学生,让学生依循着音乐教学的模式,沉浸在音乐旋律带来的感染,感受音乐带来的全身心的奇妙之旅。

参考文献:

[1]王俊歧.学习新课标完善音乐课:在新课标指导下对音乐教学的几点认识[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4(08).

[2]刘筱龙.如何培养学生音乐鉴赏能力[J].陕西教育:高教版,2007(07).

[3]唐湘宁.建构主义学习理论指导下的音乐鉴赏课件评价标准新探[J].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03).

编辑 鲁翠红

作者: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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