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处警规则

2022-07-01

第一篇:110接处警规则

110接处警基本规则

(1)、110接处警民警基本职责  维护精区内的治安秩序:  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 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

 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  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 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  维护交通秩序:

 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 接受公民报警;

 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  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

 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儿童;

 受理拾遭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  巡查辖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届民消障隐患:  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由人民常察执行的其他任务。 (2)、110接处警工作原则

 管辖处警原则:根据发生地点和警情性质,分别按照属地管辖、业务管辖,向有关单位或部门于达处警指令;

 就近调警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就近调集需力赶进现场处置;

 首接负责原则:对于管辖管不明确的警情,先期到场的民警,必须开展警情处置工作。尽快控制、平息事态,然后按照上级指定移交责任单位处理;

 快速反应原则: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以最快的速度、足够的警力和装备赶赶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 协同作战原则:根据警情处置需要。可调集多警种、多部门协同处警;

 绝对服从原则:各级公安机关接到110处警指令后,必须坚决服从,迅速出警,不得推诿、拖延。 (3)、接处警的基本工作程序和要求 I、接受报警

接受报警指公安机关值班人员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并对报警求助内容进行登记和了解的警务活动。接受报警的基本要求:  态度热情,语言文明,原则上使用普通话。

 接警过程中,要按照“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要素主动询问报警人有关案(事)件及当事人的情况。特殊情况下,要耐心引导报警人报警,设法缓解其紧张情绪。  认真、规范填写l10接处警记录单,立即派发至处警单位,并及时对重要警情的受理情况进行核查。

 接到涉及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求助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由调度民警调警处置。

 接到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时,应当告知报警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咨询、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 II、指挥调度

 市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及要求:接警后应立即调度出警,对于重大紧急警情应及时启用有线、无线集成调度系统,调度社会面巡控力量到现场先期处置。

 分局、业务处指挥中心(室)指挥调度及要求:接到市局指挥中心发送的110接处警界面后,要迅速将警情传达至处警单位,并加强对警情处置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每起警情的处置情况及时回告。  科所队值班室指挥调度及要求:接警及时调度民警出警,主动跟踪处警情况,适时电话回访报警人,注意沟通,并按要求做好警情置的反馈工作。 III、出警  出警力量及要求

①出警工作原则上由2名民警负责。对于非紧急的治安、求助警情,可由l名民警带领l-2名协警出警。

②各出警单位要根据接警量及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警警力,实行科学的接处警模式。一是每日接警量在20起以上(含20起)的派出所至少安排2个小组承担出警工作;二是民警在出警过程中又接到新的警情时,出警单位应安排备勤警力出警,不得延误警情处置;三是必要时报告上级指挥调度部门调度社会面其他巡控力量或邻近派出所出警。  出警装备及要求

①着装及随身装备:出警民警须着制服,警帽或警用头盔,扎警用多功能腰带,随身佩带电台、警根、手铐、催泪喷射器、强光手电、警 务包(含防割手套和工作手册)等6件单警装备,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参与出紧的协警必须按规定着制式服装。属于市局百条巡逻责任路段的巡逻车或者其他单位在处置重大暴力危险警情时,根据工作需要,处警民警必须携带武器、警械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②车辆及携带装备:出警时应使用警车。专用出警车辆应随车配备停车示意牌、警戒带、防暴网枪、约束带、反光背心、灭火器、救生衣、急救包等警用装备和救援器材。

 出警时间及要求110接处警出警时间为出警民警接到110出警指令后赶到现场所需的时间

①警情发生在中心城区的繁华地区、远城区城关地区及乡镇派出所所在地集镇的,一般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②警情发生在中心城区偏远地区和远城区村湾地区的,出警民警应尽快赶赴现场,不得耽误和拖延。

③出警民警如遇交通堵塞等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到达现场时,应主动与报警人联系说明情况,设法尽快赶往现场,并报告市、分局指挥调度部门。指挥调度部门应根据警情的实时状况,及时叠加调度就近警力出警。 IV、处警

 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及时寻找报警人、当事人,核实报警内容,并根据警情开展调查走访、现场保护、人员控制、现场取证、救助群众等工作。

 到达报警所述事发地未找到报警人,也未发现所报警情的,应及时与报警人电话联系,同时走访现场群众。对干未能联系上报警人的必须向上级指挥调度部门报告,不得自行撤离。指挥调度部门经联系,仍无法找到报警人或当事人时,可指令民警撤回,并在接处警系统中予以记录。

 遇重大复杂警情时,各级值班领导要到现场组织处置工作。  出警民警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如有记者到现场采访,应通知本单位宣传干部到场,对采访记者加以引导和管理,防止媒体负面炒作。如有涉警报警的,还应立即向市局主管部门如实报告情况,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 现场处警完毕后,要做好接处警记录,并要求报警人或当事人在处警合账记录本上签名,报警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名的,民警应将原因在台账上注明,并将处警结果向指挥调度部门回告。报警人已离开现场的,民警要通过电话向其回复处警情况,核对与报警情况是否一致,并征询报警人意见。处警结果需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 对于管辖不明或有争议的警情,首接单位应按市局指令立即出警,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争议涉及单位应迅速赶至现场协商管辖。经协商仍难以判明管辖的,由指挥调度部门及时指定单位先期受理。对于前期处警完毕后,仍存在管辖争议的警情,由处警单位报市局有关部门裁定。 V、信息反馈

 首次反馈:出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要向发出指令的指挥调度部门简要报告现场情况。如现场事态紧急,不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可边处置边报告,或者在控制事态后再报告。  再次反馈:警情处置完毕或现场移交后,要及时向发出指令的指挥部门报告处警结果,并按要求将处警情况录入接处警信息系统予以反馈。 VI、回访、告知

 各级公安指挥中心应对调警处置的有效报警,按一定比例,以电话方式进行回访:在调警半小时后对报警群众进行回访,看出警单位是否按时、规范出警;在接警后的3日内对报警群众进行回访,调查出警单位的出警、处警情况及效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

 派出所、刑侦、治安、交警、巡逻、消防等执法执勤单位都应建立处警、办案告知制度。

①对处置的每一起警情,都应在处警结束后,将现场处警情况、准备采取的后续处置措施以及联系方式告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咨询和监督,同时征求群众对处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质疑的问题做好解释、答复工作。 ②对刑事、行政案件或疑似案件警情,应在现场处警结束后3至5日内再对当事人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告知其案件是否受理或立案,不予受理或立案的,应将不予受理或立案的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③对已经受理或立案的行政、刑事案件,应当在案件办理一定时限后,以电话或上门回访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第二篇:110接处警规范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110接处警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110接处警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圆满完成接处警工作任务,依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及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110报警服务台实行24小时值班,受理公众电话报警、危难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等。

第三条 110接处警工作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遵循公正、高效、文明的原则,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条 指挥中心是本级公安机关警务指挥枢纽,代表本级公安机关行使指挥权。根据领导授权和预案要求,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处警工作中具有直接指挥权、先期处臵权、通报协调权、装备调用权、检查督导权和信息归口权。各单位、各警种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出警以及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等。处警单位如认为指挥中心指令有误,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意见,但不得擅自终止或变更指令的执行;提出的意见未被采纳时,必须无条件执行。处警单位和处警民警对指挥中心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有监督权,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提出举报、控告或投诉。

第五条 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实行一级接警。对于一般警情处臵遵循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和业务管辖原则下达处警指令,处警单位必须执行。

(一)根据辖区划分,指令对案发地有管辖权的单位、警种到现场进行处臵。

(二)根据业务分工和案(事)件的管辖范围,指令有关警种到现场进行处臵。

(三)对管辖权和案(事)件性质一时无法判明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有权临时指定受理的部门,被指定的部门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臵。

(四)对有现实危险性的紧急警情,指挥中心不受警种、辖区和业务分工的限制,有权直接向事发地就近的处警单位和民警下达处警指令。

(五)对需要协同作战的重大紧急警情,指挥中心可调集有关处警单位同时赶赴现场进行处臵。

(六)同一处警单位内同时发生多起紧急警情,导致该处警单位警力不足时,应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浔阳区、庐山区、八里湖公安分局同一处警单位同时发生多起紧急警情,导致该处警单位警力不足时,应及时向分局指挥中心或值班局领导报告,由分局指挥中心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如遇重大、紧急等情况,由分局指挥中心或值班局领导视情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市局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其他处警单位先期处臵,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

第六条 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工作人员应当使用普通话,上班时应着统一服装,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在接处警时应做到:

(一)在110接警电话铃声响三声内接听电话,并主动说:“您好!110×××号为您服务,请讲。”

(二)语言规范,文明礼貌,语速适中自然,语调平稳流畅,服务耐心周到,态度热情和蔼,引导报警群众准确简练叙述事件过程的基本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物、何果等)。

(三)及时向报警人问明案(事)件的主要情况,案(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报警地点和联系方式,迅速向相关出警单位下达指令。紧急时可先下达指令,再问明具体情况及时通报给处警单位。

(四)按照规范的表格要求,认真做好接报警、指挥调度、处警反馈工作登记,存档备查。

第七条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财产安全,迫切需要处臵的紧急报警、求助和对正在发生的民警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110报警服务台应在问清具体情况、地点后1分钟内下达处警指令,对其他的报警、求助和投诉需要公安机关处臵的,110报警服务台也应及时下达处警指令。对无声电话及忙呼电话必须进行反查,若有警情,应立即派警。

第八条 110报警服务台下达指令必须简明、扼要、清晰、准确。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到达现场后立即向110报警服务台报告; 110报警服务台在发令中,对处警单位呼两次三遍,没有应答的视为离岗,并视情给予通报。

第九条 110报警服务台在接到突发、重大案(事)件的紧急报警时,应问清案(事)件地点、简要情况,立即指令巡警先期处臵,并通知相关单位,报告中心值班领导,再询问案(事)件的详细情况,根据领导指示及时补充指令。

第十条 重、特大案(事)件、多警种出警的现场指挥,由指挥中心根据市局领导指令,指派现场职务最高的同志负责协调指挥。 第十一条 对重大、路面“两抢”案件,作案时间与报警时间间隔较短,嫌疑人特征、乘坐交通工具、逃窜路线等线索明确,有围捕价值的,指挥中心应主动介入组织辖区路面警力进行围捕,并在适当位臵设卡拦截。指挥中心要求相关巡区设卡盘查时,接警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 为确保通讯畅通、快速反应,指挥中心每周不定时对各分局、派出所、巡警等出警单位、警种进行点名,每月通报点名情况,并将点名结果列入年终110接处警工作评比考核的内容。点名内容(以巡警一号点为例):路面各巡逻单位请注意,指挥中心现在开始点名(呼两遍),一号车、一号车听到请回答(呼三遍),无应答的视为离岗。

第十三条 出(处)警准备。出(处)警准备是指为保证任务完成需要,在现场处臵前,处警单位及民警在思想、警力、车辆、装备等方面所要达到的标准和状态。

第十四条 处警单位接到处警指令后,必须无条件出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拖延出警,影响警情处臵。一般情况下,市区5-1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农村或市内较远地区的报警和求助,处警单位立即出警,视距离远近、道路交通和天气状况,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

第十五条 处警单位接到处警指令后一般应派2名以上民警处警。处警民警应按规定着装,佩戴110标识,并随身携带警官证。如携带协警员处警,协警员应着统一制服。原则上负责处警现场指挥调度的指挥员应具备两年以上一线处警经验。

第十六条 处警民警应携带单警装备。必要时应携带武器警械,每组至少配备手枪1支、弹夹2个,配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暴头盔(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刺服)等。 第十七条 处警单位及民警应保持350兆电台畅通,出警时民警应携带一部350兆手持台用于通讯联络,携带手机作为备用。

第十八条 处警民警应携带必要的现场取证设备和物品,包括物证袋、棉纱手套、镊子、卷尺等物证提取工具;取证笔记本、记录笔、印泥等证言提取物品;物品、文件扣押书等需现场开据的材料;录音笔、录像机、数码相机等证据固定设备。

第十九条 处警民警应随警携带常用的法律文书,包括接处警登记簿、当场处罚裁决书、罚没款收据等。

第二十条 专用处警车辆必须统一外观制式,车顶安装警灯,车内装载警笛、350兆移动车载台、高音喊话等装臵。

第二十一条 专用处警车辆应随车配备常用警械和工具,包括停车示意牌、警戒带、防暴网枪、约束带若干、反光背心、灭火器、救生衣、医药箱、绳索、一次性塑料雨衣、手套、鞋套、塑料头套、拖车绳、打气筒、应急灯、车辆维修工具等,并注意日常维护保养。

第二十二条 专用处警车辆应及时更新、提前检修,保持车况良好、油料充足,工作期间不得挪作他用或搭乘无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 处警民警出警后,如果发现警情不属本单位和本警种的管辖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受理或报请指挥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协调移交,接交民警未到达警情现场时,出警民警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各处警单位内部警种(如各县区局的所、队)之间需要移交案件或提供刑事技术支持的,应按规定的程序自行办理。需跨县(区)移交的,可请求指挥中心协调。 各类警情的具体处臵工作由接受出警指令的处警单位具体负责,处臵过程中如需请示处臵措施,应请示本单位负责人。

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现场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难以控制局面的,应当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应按照工作预案,调集、指挥有关警种、部门赶赴现场增援或者进行布控查缉。

第二十四条 处警反馈是指处警民警在处警过程中,要执行两次汇报制度,随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反馈各阶段处警情况及结果,以便调整警力部署和事后备查。具体包括现场反馈和结果反馈。

第二十五条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第一时间向发出指令的指挥部门简要报告现场情况;对正在发生的案(事)件,最先到达的处警民警不足以制止或者控制局面的,应立即请求支援。

如现场事态紧急,不及时处臵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具备控制条件的,可在控制事态后,再进行报告。

第二十六条 警情处臵完毕或进行现场移交后,处警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将处警情况向各级指挥中心反馈,由本级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浔阳区、庐山区公安分局处警单位直接向分局指挥中心反馈,由分局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市区其他单位直接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处警结果,由指挥中心录入处警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县区(分)局、各警种及处警单位,要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的接处警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考核单位及民警主要依据之一。指挥中心、纪检、督察等部门,要不定期对各处警单位、各警种的处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处警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处警差的、不负责任的单位或民警,给予通报批评并提请主管机关予以相应处理,限期改正。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市局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各县区(分)局、各警种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九江市公安机关110接处警部分警情和

问题处置方法

一、刑事案件类报警处置

(一)盗窃案件:

1、问清发案地点,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被盗物品情况,并告知报警人保护现场,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或治安部门出警。

2、遇到犯罪嫌疑人被群众控制在现场时或报警人称嫌疑人可能还在现场作案的,应立即就近调动警力抓捕。

(二)诈骗案件:

1、问清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被骗的时间、地点及被骗财物,根据案情通知辖区派出所出警或利用三方通话将报警人电话转至辖区派出所。

2、对犯罪嫌疑人藏匿地点明确的,直接指令巡警或辖区派出所出警处臵。

(三)抢劫案件:

1、对正在进行抢劫的案件,问清案件发生的准确地点,立即指令巡警或派出所出警处臵。

2、对案发后报警的案件,要问清案发地点、时间、受害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简要经过,指令刑警或辖区派出所处臵,重大和情节严重的案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3、对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及相关警种到现场进行急救、处臵。

4、对抢劫车辆的报警,要问清被抢车辆的牌号、车型、颜色、抢劫时间、逃跑方向、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立即用350兆电台通播部署堵截,同时通知辖区派出所与报案人联系受理案件。对报警时间拖延过长的,已经或可能跨市、区逃跑的应立即向上一级110指挥中心汇报或沿线110指挥中心通报,请求协查堵截。对装有GPS定位的出租车被抢应立即启动GPS定位终端系统指挥调度。

5、对驾车进行抢劫的,应问清犯罪嫌疑人所驾车的基本情况及逃跑方向,立即用350兆电台通播部警堵截。已经或可能跨市、区逃跑的,应立即向上一级110指挥中心报告或沿线110指挥中心通报,请求进行协查堵截,并通知辖区派出所与报案人联系受理案件。

6、接到在长途客车上进行抢劫的报警,如犯罪嫌疑人仍在车上,要问清长途车的牌号、型号、行驶的路段、方向,迅速指令就近派出所和沿途公安机关进行堵截。对犯罪嫌疑人已下车的,问清下车地点、人数及特征,及时通知附近的公安机关进行搜捕。

7、接到持枪抢劫的报警,在问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发案时间、犯罪嫌疑人是否开枪、有无人员伤亡、是否看清枪的型号、犯罪嫌疑人特征的同时,快速指令巡警、派出所、刑警、交警等出警围捕、设卡堵截,并告知出警民警注意安全,立即报告值班领导。

8、接到金融系统和重点要害部位被抢的报警,要问清案件发生的准确地点,指令就近警种、辖区派出所、刑警赶赴现场围捕,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如犯罪嫌疑人已逃离现场,要问清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方向、所乘交通工具等情况及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人数,据情部署警力设卡堵截。

(四)爆炸案件:

1、问清发案地点、爆炸现场基本情况,在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的同时,指令巡警、辖区派出所、刑侦部门警力赶赴现场,并视情通知消防、交警出警。

2、若有人员伤亡,及时通知120急救中心。

(五)杀人案件

1、问清杀人现场的准确地点,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现场的大致情况,并告报警人保护好现场,立即指令刑警、辖区派出所出现场,并根据案件等级,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

2、对犯罪嫌疑人明确,逃离现场时间不长的,应向报警人或知情人问清嫌疑人体貌特征,是否乘座交通工具及逃跑大致方向,应先行指令有关力量和卡点追捕、堵截,并指令刑警、派出所等警力出现场。

3、对杀人犯罪嫌疑人还在现场的,立即指令就近警力赶赴现场实施抓捕,同时指令刑警、派出所出警。

(六)绑架案件

1、问清嫌疑人数、作案工具、被绑架的人数、案发地点,指令巡警出警,嫌疑人携带武器的,告知巡警注意安全。

2、报警人发现正在行驶的车辆上有人被绑架的,问清嫌疑车的车型、牌号、颜色、逃窜的路线、方向、大概位臵后,报告值班领导,并用350兆电台通播方式指令辖区交警、巡警进行围堵、相邻辖区交警、巡警向嫌疑车辆行驶的路线靠拢,并在适当位臵设卡拦截。

3、受害者亲属报警称嫌疑人索要赎金的,应告知其注意保密,以保证人质安全,指令辖区派出所与报警人联系。

4、受害者逃脱后报警的,问清报警地点与案发地点,若两地相距较近的应指令案发地派出所或巡警出警;若报警点与案发地相距较远,由报警点辖区派出所先受理并负责移交。有人员受伤的,应通知120急救中心。

(七)强奸案件

1、问清报警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告受害人保护现场及物证,通知刑警或辖区派出所派警处理。

2、对犯罪嫌疑人还在现场或藏匿地点明确的,应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巡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3、强奸案件已发生多日的,建议报警人尽快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八)劫持人质

问清案发时间和地点,了解人质的身份、人数及犯罪嫌疑人的人数、凶器、交通工具、逃跑方向、体貌特征等情况,在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指令派出所、巡警先期出警,并根据领导指示调度指挥相关警力妥善处臵。

(九)敲诈勒索

建议报警人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处理。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十)拐卖人口 问清被拐卖人的基本情况,通知辖区派出所民警进行工作。

二、治安案(事)件类报警处置

(一)上访闹事阻断交通的:

1、因拆迁、下岗等问题到党政企事业单位上访、闹事或在公共场所非法集会游行堵塞交通的,应问清参与上访闹事的人数、形式、目的,游行的人数、路线,集会人数、地点、内容及堵塞交通的地点等情况,立即报告领导,启动相关预案,并根据领导指示调度警力前往处臵。

2、110报警服务台要随时将调度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二)因医疗、交通事故等发生围攻当事人的:

1、问事件地点、原因、人数和现场的基本情况,据情派警前往处臵。

2、人数较多的要同时通知当地派出所或者治安部门协助处理,处臵过程中及时调度情况。

3、事态严重的,派警同时要立即报告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处臵。

(三)打架斗殴的:

1、询问打架斗殴的地点、人数、是否持器械,对正在发生的,应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2、有人员伤亡的,应通知120前往。

3、发生斗殴已多时,一方已逃跑,被害人在医院就诊的,通知辖区派出所前往调查了解案情,依法处理。

4、对斗殴一方已逃跑,另一方在案发地报警的,如无人员伤亡,建议报警人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四)街头聚众围攻殴打事件的:

指令巡警或者派出所先期到达现场,必要时指令其他警力出警。

(五)发现在公交车上或公共场所用扑克牌等手段骗取群众钱财的: 指令辖区派出所或公交公安局出警处臵。

(六)政府其他执法部门人员在执法时被打的: 应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到现场,协助其依法执行公务。

(七)公共场所发生拥挤并有人员伤亡的:

1、指令巡警、派出所出警,作好疏散救援及现场调查工作。

2、对人流量大的复杂路口,指令交警出警,对过往的车辆进行疏导指挥。

3、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八)精神病人滋事的:

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在场人员无法制止的,问清地点后派民警前往处臵。

2、对持器械的,派警的同时,提醒出警民警携带相关警械,注意安全。

(九)醉酒者在饭店等公共场所滋事的: 问清地点后,立即派警到现场处臵。

(十)集体食物中毒的:

1、向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指令辖区派出所先期出警,迅速联系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组织安排抢救伤员、调查取证工作。

2、视情指令治安、刑警出警。

3、向卫生部门通报情况。

(十一)报警人遭受电话滋扰的:

1、可以引导事主到当地电信部门申请骚扰电话追踪业务,为下步处理固定证据。

2、如果是单位接到以爆炸等手段或个人接到以人身或重大财产损害相威胁的恐吓电话,要根据情况派警处臵,情况严重的,立即报值班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导指示处臵。

(十二)报警人受信件滋扰的:

1、如信件有污辱诽谤内容,告事主拿信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

2、信中如果有威胁恐吓内容,要根据情况派警处臵,情况严重的同时报值班领导。

三、治安灾害事故类处置:

(一)打110报火警: 利用“三方通话”向119报警。

(二)打110报交通事故:

1、一般事故,通知交警部门出警。

2、重、特大事故,派警的同时报告领导,必要时通知1

19、120到场救助。

(三)反映水、电、气、热、油等事故:

1、一般性事故,告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供有关部门电话。

2、情况紧急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及时派警处臵,同时报告领导,通报有关部门。

(四)反映某地出现有毒气体泄漏、山体滑坡、地面塌方等灾害: 问明情况并速报告领导,同时启动相应预案,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处臵。

四、纠纷类报警处置

(一)因经济、债务等问题引起纠纷:

1、向报警人解释公安机关不允许插手经济纠纷的有关政策规定,告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裁决;

2、如果双方已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前去处臵。

3、如果一方绑架、劫持人质,要立即派警,同时报值班领导。

(二)邻里间因通水、通行、通风、占地等生活琐事引起纠纷:

1、可告其找居委会、村委会、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找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解决,问题严重可通过法院裁决。

2、如果双方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

(三)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纠纷:

1、可劝其以亲情为重协商解决,也可告其找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

2、如双方发生殴斗,要问清地点及简要情况,立即派警处臵。

(四)劳资纠纷:

1、告知其找当地劳动部门或单位主管部门解决。如果当事人想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对调解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因劳资纠纷发生殴斗,要立即派警处臵,群体事件要报告领导。

(五)因交通问题引发纠纷:

1、要按照管辖范围立即通知交警或辖区派出所处臵。

2、对于由此引起斗殴的,要同时就近派警处臵。

(六)顾客在消费中因对商家服务或商品质量不满与商家发生纠纷:

1、告知找商家的领导出面解决,如解决不了的可引导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如顾客在店内无理取闹,或店方对顾客造成侵害,或双方已动手殴斗,要立即派警处臵,防止事态扩大。

五、求助类处置

(一)外地人被盗、被抢、被诈骗,身无分文无法食、宿、行而求助的:

1、告其与家人、亲友联系解决,本人联系有困难的,帮其联系。

2、对于求助人多方联系无结果的,可引导其与民政部门联系,寻求帮助,并提供联系电话。

3、对确有困难求助110的,可引导报警人到附近派出所请求帮助。

(二)走失人口:

1、引导报警人持走失人的近照,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外地人走失的,到暂住地派出所报案。

2、视情用350兆电台通播辖区公安机关及相关警种协查。

(三)捡到弃婴:

1、向求助人解释清楚公安机关管辖权限,告求助人将弃婴送民政部门处理,如群众不便可帮助联系民政部门。

2、如群众坚持要求出警的,应通知辖区派出所出警。

3、如民政部门拒收,应报告当地政府(市长热线)协调,或先委托群众暂时喂养(费用可与委托群众协商),再由民政部门联系收养人,确定收养人后让收养人给予喂养人一定的补偿。

(四)房门打不开:

1、如果群众无紧急情况,建议群众与亲友或专业修配锁人员联系解决(可在严格审查、管理的前提下,在社会上确定几名专业开锁人员,需要时介绍给求助群众,但同时,必须解释好是非警务活动,要合理收费)。

2、紧急情况(如室内有病人、婴儿或开着煤气等,不及时开门可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派相关警力处臵。

(五)有人溺水:

要立即派警赶到现场打捞溺水人员,并根据情况通知120前去救治。

(六)有人轻生:

1、迅速问明情况,派民警前去救助,并根据情况通知120前去救治。

2、如报警人声称自杀的,要耐心劝导,根据劝解情况确定是否派警到现场处臵。

(七)有人煤气中毒:

要尽快问明(或查明)地址,立即出警救助,并提醒报警人打开门窗或将中毒者抬至通风处,同时通知120前去急救。

(八)发现楼房内漏水:

1、告其立即关闭总阀门,并找房屋所属的物业管理部门解决。本人联系有困难的,可帮助联系有关部门。

2、如漏水情况严重,或老人、儿童、病人独自在家及其他急需帮助的情况等,应立即派警前去帮助处理。

(九)在公共场所丢失物品:

1、告其到当地派出所报失,由派出所帮助其查找。

2、如报警人知道遗失的物品是谁拿走,并已找到该人,但该人拒不返还物品,应派警到场协调处理。

(十)在出租车、公交车上丢失物品:

1、对在出租车上丢失物品的,可告知报警人到出租车管理部门寻求帮助。

2、如遗失在公共汽车、长途车上的,告其找公交公司或长途汽车公司帮助查找,也可以到所在地或当地公安部门报失。

3、如遗失的是贵重物品或保密材料,应立即派警,必要时可请上级指挥中心协调沿途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十一)有急重病人请求救助:

1、告诉报警人打120求助,并注意做好解释工作。

2、如群众已打过120,但没有得到帮助,且确实有困难或情况紧急,要立即通知民警前往救助,并同时设法通知120前往救治。

(十二)发现有人暴病死亡:

通知辖区派出所前去保护现场,并安排侦技人员勘验。确认因病死亡的,由辖区派出所查明死者身份,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

(十三)外地游客迷路向110问路:

1、问明情况,对路线比较明确的,可电话告知路线。

2、路线复杂但无危险的,可建议其乘出租车带其到达目的地。

3、情况特殊确需帮助的,调度附近警力前往帮助。

(十四)假冒、伪劣产品使群众利益受损:

问明情况,请其到工商部门处理并告诉其投诉电话:12315。

(十五)反映建筑噪音扰民、商店等公共场所音响器材音量过大等问题:

1、首先讲明此类噪音归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管辖,没有设立此部门的县市区由环保部门管辖。建议群众向工地负责人提意见,或引导群众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提供投诉电话号码。

2、如群众反复找有关部门无效,坚持要民警到场,可酌情派警到现场协调处理。

3、如果群众正在与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应立即派警处臵。

(十六)汽车报警器扰民:

1、问清具体情况,引导群众自己寻找车主解决。也可记下车号,向辖区派出所反映,酌情处理。

2、如长时间无故鸣响,可以根据车号向车管部门查明车主,通知车主尽快前往去处理。

3、如无法联系车主,应向群众耐心解释,取得群众理解。

(十七)道路上发生车辆抛锚:

1、如影响交通,应问清地点后派警前往处臵。

2、如不影响交通,可建议报警人拨打汽车抢修电话,并提供电话号码。

六、举报线索类处置

(一)举报有人传销和变相传销:

1、问明情况,做好记录,转经侦部门处臵。

2、告当事人经侦部门的联系方式,有其他情况可以直接和经侦部门联系。

3、如有被传销组织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需要解救,及时通知经侦部门和派出所处臵。

(二)举报有人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或违禁书刊线索:

1、如反映情况是正在进行的,要立即派警。

2、如反映情况是经常出现的,将情况通报当地公安机关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查处。

3、如群众举报制作、印刷、批售淫秽、色情制品及盗版、盗印非法出版等线索的,可引导群众向治安部门举报。

4、如群众坚持向110反映,应详细记录,报值班领导后交主管部门处理。

(三)群众举报卖淫嫖娼、赌博或吸毒线索的:

1、如反映的情况是正在进行的,要立即派警。

2、如反映情况是过去经常出现的,及时通知治安部门和当地派出所或缉毒部门。

(四)群众反映某地治安秩序混乱:

1、问明情况,详细记录,向分管领导汇报,通报有关业务部门。

2、向群众解释好公安机关在此方面所做的工作,同时表示感谢。

(五)反映“三乱”问题:

1、涉及公安的,通知督察部门到现场了解情况。

2、涉及其他部门的,可引导当事人向当地政府反映。

七、投诉民警处置

(一)反映民警违纪:

1、对正在发生的,问清情况后,立即通知督察出警。

2、对以前发生的,要认真记录,问明举报人联系电话,及时将群众举报情况书面通报纪委或督察部门,处臵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3、对举报非本地警察在当地违法的,通知督察部门出警,并根据情况通知该民警所在单位。

(二)群众打110后,对民警晚到或现场处臵不满,再次打110的:

1、对民警晚到投诉的,要认真记录,同时立即联系出警单位,了解情况,督促尽快到现场。

2、当事人对现场处臵不满,要调度其他警力到现场处臵。

3、对没有正当理由,达不到出警时限要求的,要报告领导,按程序调查处理。

(三)群众对基层派出所处理的具体案件不满:

可引导其向处理案件派出所所属的县区分局督察部门反映,并主动提供电话。如群众坚持要求处理的,可简要记录,转督察部门处理。

八、咨询类处置

(一)对如何办理户口、身份证、暂住证、护照、驾驶证、车证、车辆过户等涉及公安业务的咨询:

能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答复不了的,引导群众向有关业务部门咨询,并提供电话号码。

(二)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能范围的咨询:

向群众讲明所咨询的事情属于哪个部门,并尽可能提供电话号码。

九、其它类处置

(一)蓄意打110滋扰的:

1、对该人提出警告后挂机,如该人反复拨打110进行滋扰,可根据查出的该电话所在位臵,通知就近警力前去依法处理。条件许可的,可启动报警台“骚扰电话限制”功能。

2、对精神病人打110滋扰的,在听出该人是精神病人后,不要与其纠缠,告其不要再打110后挂机。如果该人在家中多次拨打,可反打电话找其家中监护人加强对病人的看护,防止其干扰110的正常工作。

3、对学生经常骚扰110的情况,与学校或教育局协调,加强教育管理。

(二)群众报在外地发生案件的:

1、对已发生的案件,告知其为便于破案或及时处理,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2、如是正在发生的情况,应详细记录,并通报案发地公安机关。

(三)盲流人员在公共场所乞讨的: 应问清地址及人数,及时通知民政部门。

(四)医院反映情况的:

医院反映发现有刀伤、枪伤或死因不明的病人及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的,立即派民警前往了解情况。

(五)群众抓到小偷和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问明情况,立即派警到现场处理

(六)发现无名尸体:

指令辖区派出所出警并保护好现场。

第三篇:110接处警知识

一、110接处警平台职能职责

110接处警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具体工作职责:

1、受理

110、1

19、122报警、求助和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或者失职行为的投诉;代表公安机关参加社会应急和社会联动工作等;

2、指挥调度各警种、各部门处置重大事(案)件,协助党委、政府组织抢险救灾;

3、组织设卡堵截、搜查缉捕等重大紧急行动及其他跨地区跨警种的重大警务活动;

4、研究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制定完善预案;

5、定期对受理报警情况进行统计、综合、分析,提出打防对策或进行超前性、预警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110接处警平台受理范围

(一)受理报警的范围

1、刑事案件;

2、治安案(事)件;

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4、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5、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或者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6、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二)受理求助的范围

1、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2、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3、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4、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5、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三)受理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队伍中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制度规定,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警注意事项

1、群众报警需向接警员讲明警情的时间、地点、人物、简要经过及事态。

2、若不属于110报警台接警范围,请勿拨打110报警电话,以免造成报警电话网络繁忙。

3、对故意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查处。

第四篇:浅谈110接处警(整理)

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派出所开展各项警务活动的基础环节,也是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的首要环节。接处警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案件、纠纷处理的效率。更直接关系到公安派出所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俗话说:鼻子低下就是路。在实践中,我感到:在接处警的工作中,不会说不行,处警方式得当、语言得体,往往三言两语就可以处理好;如果方法不妥、言语不当,往往会把简单的情况变成了复杂的问题,增加了处理的难度,并可能引发信访投诉。近年来各类警情不断增多,形势越来越复杂,对接处警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下面结合工作实践,仅就接处警工作中的语言沟通技巧与大家做以交流。

一、当前民警在接处中使用语言时容易出现的问题

经验往往源于失误,教训常常出自错误。结合我个人了解到的情况,我感到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的语言沟通容易出现的失误和错误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讲话“跟不上趟儿”,容易“压不住阵脚“。

部分民警,尤其是某些年轻民警的接处警经验不足,一到警情现场,感觉无从入手,无从说起,而纠纷当事人双方则滔滔不绝,公说自己理正,婆说自己理直。民警在接处警中难以阻止现场纠纷,有的甚至在民警到场后,纠纷继续恶化,引起打斗,导致局面失控,甚至将矛头转而指向处警民警,并容易造成对民警的不满。

2、讲话“冷、硬、横、推”,容易造成群众不满。由于处警量大,个别民警产生厌烦情绪。这种负面情绪如果稍不注意,就可以把握不好说话的口气,极有可能出力不讨好,特别是不同性质警情交叉处置时,民警心理状态一时难以及时调整,有可能带“气”出警,说出过头话,误伤群众感情。比如刚处理完一起“不讲理”的纠纷,接着再去处置群众求助,民警情绪如不能及时调整,到了新现场,就会显得态度生硬,让群众觉得没有人情味,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被动。另外,有时当事人情绪激动时,接处警人员不能也不跟着激动,而有的民警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情绪往往受到当事群众的影响,继而说“狠话儿”,引发群众更大的情绪。

3、讲话不分对象场合,容易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接处警工作是一项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工作,接处警民警应根据不同对象、场合,语言必须适中,以情感人。有的时候要讲俏皮话、风趣话,有的时候要讲圆场话,有的时候要讲慰问话等。若讲话时不注意对象、场合,常常在处警之初容易引起当事人的厌恶和反感,导致后期的处警工作不能正常展开。我个人认为,在办案的时候,应说的话要说,不该说的话一句也别说,说了就会“犯说道儿”。

4、讲话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引起当事人误解。当前,接处警工作的覆盖面很广,经常会遇到民事纠纷及与警察业务涉及较远的问题,部分处警民警在应对此类问题时,仍凭以往的处警模式,在相关法律法规似懂非懂的情况下,轻易答复当事人,往往语言中带有明显的失误和错误,一旦遇到媒体、律师或“内行人”时,常常被人“贻笑大方”,甚至会被当事人误解。另外,少数接处警民警不能以法律为准绳,对当事人不注重进行政策、法规宣传,而妄图拿话压服,往往导致更难以让群众信服,甚至引发上访案件的发生。

5、讲话情绪化,容易把自己卷入纠纷的“漩涡”。有的民警出警后,很想早点结束处警任务,常常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了解,主观地判断纠纷当事人谁是谁非,言语中常带自己主观情绪,不能把自己摆在“局外人”、“中立人”的位置上,公正、公平处理纠纷,使自己不自觉地卷入纠纷双方的矛盾漩涡。同情弱者是我们中国人的共性,而我们警察又大都具有保护弱者的英雄情结。有时接处警时,一不留神,自己的心理可能就会向弱者倾斜,进而失去理性分析和辨别能力。

6、话说的太满了,容易在兑现不了时候缺少回旋余地。过去几年为了宣传公安“110”,对社会作了夸大其词的承诺。如“有难必帮、有求必应”,如果有忙帮不上,有求应不了,岂不失言,失去社会对我们的信任。许多处警民警在面对群众时,为了使警情快速解决,往往喜欢轻易许诺,若日后不能予以兑现,不仅增加了群众的厌恶情绪,甚至使公安的整体形象受到了影响。

以上交流了接处警中容易出现的六个问题,以及容易造成的相应后果。为避免和克服因言辞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就要注意在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二、接处警中语言沟通技巧的运用

接处警要正确运用语言沟通技巧,才能发挥语言的正面作用,使接处警达到理想的效果。

1、弹好前奏曲——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特点,用定心话稳定心情,用公道话引发共鸣。抓住了当事人的心理特点,才能有的放矢。首先,要说定心话,就是稳定当事人情绪的话。报警的当事人,无论是急需求助当事人,还是违法犯罪的嫌疑人,纠纷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情绪一般都不太稳定,有的粗暴蛮横,蛮不讲理;有的急躁不安,言词不清;有的郁闷痛苦,不言不语;情绪都不稳定,所有的这些异常的心理状态,都不利于处警人员处警过程中的语言交流。因此,说定心话必不可少,只有稳定了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才能对求助事,纠纷的原由表达的更清楚,处警人员才会容易与当事人进行语言交流和沟通。当事人得到安慰后,情绪慢慢得以稳定,从而更容易听处警人员分析和解释,更容易接受处警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处警工作打下基础。其次,要说公道话。讲公道话容易引起报警人的共鸣,更好地配合处警人员完成接处警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处警人员一旦处警,就代表一级执法,一言一词都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关系公安机关的威信,所以处警人员责任重大。讲公道话,就是要讲符合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的话。对违法违规,不符合国家政策,不道德的行为要严加批评,言语用词准确恰当,忌说外行话,避免被别人抓住“把柄”。

2、定好主旋律——准确把握警情本身的要点,用关键话切中要害,用合理话使人信服。俗话说:牵牛要牵鼻子,打蛇要打七寸。用在我们讲话上就是要抓住关键,切中问题的要害。实际工作中,许多民警处警经验不丰富,在接处警过程中,找不到警情发生的根源所在,把握不准纠纷矛盾的关键所在,分不清事情的主次轻重,不能快速抓住事情的根源,矛盾的中心,而只能漫无目的地“空谈”、“乱弹”一番,“废话”连篇。所以处警人员在处警中应当准确进行判断分析,正确把握当事人所报事情的主要矛盾,将话题引导转移到解决主要矛盾上,要有地放矢、把握分寸,善于抓住问题的重点,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并会避免陷入当事人的无端纠纷和“口理之争”当中。同时,要力求要深入了解警情,了解当事人的情况,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才能讲出合情合理的话来。接处警人员根据对象,场景的不同特点,采用适度的语言,才能具有说服力,才能令人信服。对于那些懂法讲道理的当事人,我们尽量使用简洁、明了、文明的言词,以法说理,以情感人,使当事人对接处警人员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和信任度,这样当事人才会认真听你的分析,容易接受你的意见和建议。

3、奏好尾声——注意处理意见的可行性,用实在话争取理解,用管用话庄严承诺。一个好的曲子,需要一个好的尾声,一次成功的接处警,离不开圆满的结局。我感到,在接处警过程中,尤其是在收尾工作时,越是实在话、管用话越是有效果。“行百步者半九十”。在接处警中,我们要努力把最后那几步走好。多一分夸张的成分,就可能失去全部的信任,最终影响问题的圆满解决。要讲实在话。实在话往往最能打动人,争取到更多的理解。说职责范围内该说的话,办职责范围内该办的事。确实超出自身工作职责范围的事,要实话实说,做好解释工作。要讲管用话。在接处警中,我们在处理定性时,要说管用的话,要慎做承诺。不能做“三拍”警察:做决定拍脑门、做保证拍胸脯、做完决定拍大腿。我们所讲的每一句话都关系到整个公安机关,对于我们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能办到的,一旦承诺就要尽量做到,它体现的是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否则会降低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对于法律不允许或我们能力办不到的不要轻易承诺。谁都想在接处警时把说话的技巧运用好。这就需要平时多学几手,这样在接处警过程中才能打好有准备之仗,增加胜算!

三、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

接处警语言技巧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到的,除了在接处警过程中认真思考,灵活运用以外,还要靠平时不断学习和长期的磨练积累。

1、要主动加强学习修养。学习是提高素质的阶梯和主渠道。要向书本学习。书本上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学好了,可以让我们少走弯路;要向能者学。与高手过招,才能练成高手,我们的领导,我们身边的同事,每个人都有自己接处警的独到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从每个人身上学一手,那将使我们受益匪浅;要向实践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语言沟通艺术的提高源于学习修养,更源于实践的磨练。要敢于在实践中摔打、历练和不断总结反思,做到“吃一堑,长一智,打一仗,经一步”。

2、要保持爱心和善心。爱心是达成沟通的桥梁。有了爱心做基础,说出来的话才能让人从内心接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体会到,老百姓办点事实在难,我们是人民警察,一定要对他们有感情,有爱心、有善心,不让群众在我们这里受冷遇,不让他们在我们这里受委屈,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时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把自己摆在群众中,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多一些换位思考,多说暖人话、得人心的话,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要学会调整心理状态。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是保持理性思考、合理运用语言技巧的重要保障。心理调整是一种涵养,更是一种积极的自我控制能力,我们都应该具备这种能力。接出警工作是昼夜二十四小时的工作,很辛苦,压力也很大,有的时候要面对群众的指责和埋怨,甚至有的时候会受到辱骂。心理状态调整不好,很可能导致情况判断不准,语言把握不住分寸,说出不该说的话来。这就需要接处警人员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保持一定的紧张是必要的,但也要学会处乱不惊,临事不乱,在各种复杂情况面前保持足够的定力,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稳定的心理状态。

4、要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面对群众工作的窗口之一,在公安机关各项警务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接处警人员直接面对老百姓,代表着警察队伍的光辉形象。接处警人员必须要有严谨的作风,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既要灵活,又要谨慎,做到有因、有理、有据、有力、有节、言出有据,言语规范。

综上所述,我从当前基层民警在接处警中使用语言容易出现的问题、接处警中语言技巧的运用、提高接处警语言沟通技巧的方法三方面谈了个人的几点粗浅看法,纯属一己之见,仅供同志们参考与借鉴。

第五篇:110接处警先进事迹材料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主要承担城区110先期处警、社会面巡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11年来,他们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突出的业绩。大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并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先进集体、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典型单位等荣誉。。他们从实战需要出发,不断实践摸索,总结出“六项处警工作法”、“守卡五字工作法”、“外地车精确查控法”、“勤务指挥室六字工作法”、“摩托车gps卫星定位精确侦控法”、“巡逻三字经”、“盘查嫌疑人程序、规范及预案”等一系列工作法,编写形成了71页的《巡防工作规范》,此规范在发现、打击犯罪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了打防、自我保护能力。他们还加强与指挥中心、辖区派出所等其他警种进行联动,处

纪律严明 廉洁从警

市公安局特警大队是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过硬的队伍。建队以来,该大队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大力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领导干部带头叫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的口号,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他们不仅为民警建立绩效档案、练兵档案,还建立了廉政档案,发动民警家属参与队伍管理,使家庭成为民警奋发有为“二道加油站”,使民警家属成为监督民警言行的“编外指导员”。他们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抓班子、带队伍,夯实勤政廉政、廉洁从警的思想基础,把广大民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打造一支人民信得过,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公安队伍。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表白情书100字下一篇:400字想象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