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防汛应急预案

2022-08-22

第一篇:板桥乡防汛应急预案

板桥乡防汛应急预案

板桥乡简介

板桥乡位于辰溪县东北部,距离县城20公里,西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隔河相望,南与孝坪镇、北与船溪乡相邻,东与田湾镇接壤,全乡总面积50平方公里,总人口1.3万人,辖11个村,76个村民小组,省道S223线穿境而过。目前全乡已有9个村完成通畅工程,全乡耕地面积13110亩,其中水田7944亩,旱地5166亩。境内属沅水二级支流洛衣溪流域,洛衣溪穿坪里、板桥、中溪、坨里、水车坪、朱家、烂泥等村注入沅江。境内有小

(二)型水库4座,小型电灌站7座,山平塘44口,其中骨干山塘13口,溪坝18座,是全县水利基础设施较好的乡镇之一。境内煤炭资源丰富,有湘煤集团辰溪矿业有限公司蒋家坪工区、孝坪煤矿、迎客坳煤矿、岩冲煤矿等煤炭企业。全乡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3所,卫生院1所。

板桥乡防汛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全乡防汛抢险、抗洪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辰溪县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各类洪水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1.4.2 坚持防汛抗灾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防汛抢险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

1.4.4 防汛抢险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水资源;依法依规约束人的行为,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乡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乡防汛抢险工作。乡防指由乡党委书记任教导员,乡长任指挥长,分管农业工作的副乡长、分管政法领导任副指挥长,各包片领导、办公室、财政所、安监站、民政办、派出所、学校、卫生院、计生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办事机构设乡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乡防办)。

2.2 乡防指职责

乡防指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乡的防汛抢险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抢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抢险工作具体部署,及时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及防灾减灾措施,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落实防汛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防汛抗洪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3 乡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抢险重大事件协调,负责防汛有关通知、文件的上传下达。

乡水管站:负责防汛抗洪排涝督导及乡属重点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全乡防汛抢险各类应急预案,当好领导的参谋,及时给行政首长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洪水预报。负责所辖防洪工程运行安全,搞好水库调度,负责全乡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计划。

乡武装部:负责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抗洪抢险等工作。紧急情况下要担负起防汛抢险、营救群众、抢救国家财产和群众财产等重大抗洪任务。

乡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全乡各企业防汛抢险各项措施的落实,处理好工矿企业防汛突发事件,督促搞好工矿企业的防汛及抢险救灾工作。

乡财政所:负责全乡重点工程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督使用,做好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和调拨工作,确保防汛抢险物资、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乡民政办: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分配,做好洪涝灾害的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工作,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乡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管制工作,严厉打击防汛抢险中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火打劫、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抗旱与供水工程等的不法分子。防汛紧急期间协助乡防指组织好群众撤离和转移。

乡农技站: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洪涝灾害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乡林业站:协助清除河道防洪区内阻水林木和危及水库、渠堤、塘坝安全的漂木,抢险木材储备,做好林区灾害的统计上报工作。

乡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控制疫情的发生。

乡中、小学校:负责加强学生防汛、抗洪、自救知识教育及水库、河道、池塘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好本系统的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电力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安全供电。

所有成员单位要在乡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服从大局,落实责任,齐心协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时机。

2.4 乡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调度命令以及乡党委、政府的指示,承办乡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全乡的防汛工作,督促检查防汛抢险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辖区内水库防洪预案的编制;编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各村、各单位实施防汛抢险责任制,参与组织防汛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负责防汛通讯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乡防汛抗洪部署和决策意见,供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决策。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乡防办要及时收取、采集气象水文信息,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预报,并及时向乡防指领导报告,为乡防指指挥决策提供依据。乡防指要及时向下发布汛情、水情预报。

3.1.2 工程信息

当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或水库、塘坝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工程所在地的村和水库管护员要及时将堤防、水库等工程的运行情况报乡防指,并按照乡防指批准的调度方案调度。当出现险情或遇超标准洪水袭击时,有关村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乡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和提供抢险物资、队伍支持。当出现特大暴雨时,有漫坝危险,或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同时通信中断无法向上级请示决策时,包村有关责任人可按照水库、塘坝汛期控制方案中的非常措施执行,以确保大坝安全,减少灾害。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以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3.1.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村和单位应及时向乡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乡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暴雨洪水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洪工程防洪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预案、查工程、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建设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 洪水预警

(1)当出现暴雨洪水时,工程责任人和安全管护员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乡防指报告水位、流量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乡防指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 进入汛期,乡防办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责任人和水库安全管护员要24小时开机,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4.1.3 乡防指负责所有上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塘坝防洪调度由工程所在村和责任人负责。乡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乡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乡政府和乡防指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

4.1.5 洪涝灾害发生后,由乡防指向上级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防指报告。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塘坝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 因洪涝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乡防指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和衍生灾害的蔓延,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4.2 Ⅳ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应急响应

(1)沅水预报要发生将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标准的洪水; (2)本乡降雨量24小时超100毫米,低于150毫米; (3)某骨干塘坝出现重大险情,可能溃坝,或者某座小

(二)型水库发生一般险情,或数座塘坝同时发生较大险情。

4.2.2 Ⅳ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召开会议,分管领导主持会议,相关防指成员参加,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按照权限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相应采取防守和抢险措施,派出技术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乡党委、政府和县防指汇报。

4.3 Ⅲ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应急响应 (1)沅水预报将发生超五年一遇标准的洪水;

(2)本乡降雨量24小时超150毫米,低于200毫米,或6小时超100毫米;

(3)小

(二)型水库发生较大险情,或数座小型水库同时发生超汛限水位洪水。

4.3.2 Ⅲ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召开会议,乡长或或分管领导主持会议,防指成员、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具体安排防汛抗洪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派出技术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乡党委、政府和县防指汇报。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乡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4 Ⅱ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应急响应; (1)沅水预报将发生超二十年一遇标准的洪水; (2)本乡降雨量24小时超200毫米,低于250毫米,或6小时超150毫米;

(3)有小

(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可能溃坝。 4.4.2 Ⅱ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召开会议,乡长主持会议,乡主要领导、防指成员、乡全体干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具体安排防汛抢险工作。有关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按照权限做好调度工程防洪,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和抢险,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加强防汛抗险工作。乡防指和各村、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和工情发展变化,乡防指根据需要随时发布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县防指汇报并请求支援。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及时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协助开展卫生防疫工作。乡防指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5 Ⅰ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应急响应

(1)沅水河河道预报将发生超五十年一遇标准的洪水; (2)本乡降雨量24小时超250毫米,或6小时超200毫米; (3)几座小

(二)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可能溃坝; (4)县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5.2 Ⅰ级响应行动

乡防指召开紧急会议,乡长主持会议,乡主要领导、防指成员、乡全体干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做出防汛抢险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并请求支援。乡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工作。乡防指密切监视雨情、汛情和工情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调度,在 1小时内包片乡领导和乡干部按分工带技术组赴一线加强指导。乡防指和各村、各单位防汛指挥机构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乡防指根据需要随时发布汛情及抗洪抢险措施。乡财政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派出所负责维护防汛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做好交通管制工作,为防汛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乡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回应措施 4.6.1 河道洪水

当沅水河道水位将超过警戒水位,危及居民安全和重点保护对象时,乡防指应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及时组织群众转移,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增加河道泄洪能力。

4.6.2 山洪灾害

(1)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应及时上报,由县防指或国土资源部门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做出决策,如需转移时,乡防指要立即通知村及有关单位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情况紧急,乡防指和监测信息员也可通知群众紧急转移。

(2)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后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救援。

4.6.3 水库溃坝 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乡防指和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并组织群众转移。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县防指。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 防汛救灾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迅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7.2 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应及时上报乡防办值班室负责处理,较重险情、灾情,经请示乡防指主要领导后,向县防办值班室上报。

4.7.3 乡防指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政府、县防办,并及时续报。

4.8 指挥和调度

4.8.1 出现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 防指负责人应迅速到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控制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8.3 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乡防指要立即派出技术指导组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请上级防指派人指导、支援。 4.9 抢险救灾

4.9.1 出现洪涝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乡防指或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 乡防指和工程责任人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政府或县防指指挥决策。

4.9.3 乡防指应迅速调集全乡资源和力量,提供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乡、村应急分队实施。

4.9.4 处置洪涝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乡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 乡政府和乡防指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乡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护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措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 出现洪涝灾害后,乡政府以及相关各村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10.4 乡防指和相关各村应按照乡政府和上级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 对转移的群众,由乡政府和有关村负责提供避险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6 出现洪涝灾害后,乡政府和乡防指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乡政府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 出现洪涝灾害后,乡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1.2 必要时可通过乡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 信息发布

汛情、灾情及防洪动态等信息,由乡防指向社会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乡防指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3 应急结束

4.13.1 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时,乡防指可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4.13.2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或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要组织对取土后的土地复垦,对砍伐树木补种。

5 善后工作

发生洪涝灾害后,乡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 救灾

5.1.1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

5.1.2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受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疾病的传播、蔓延。

5.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 水毁工程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5.3.2 遭到破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恢复,恢复功能。

5.4 灾后重建

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5.5 防洪工作评价

每年应针对防汛抗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抢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抢险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6 附则

6.1 预案制订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指负责制订,报县防汛指挥部备案,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五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洪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乡政府或乡防指进行表彰,成绩突出的报请上级政府和防指表彰;对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有关防汛责任追究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10年3月28日起实施。

第二篇:板桥村水库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水库防汛抗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水库位于资江北岸,水利枢纽工程位于××××界头村,库区山丘一半高出库面40~60米,四面植被生长良好。

根据资料,流域内多年年均均降雨量一般在1400~1700mm,年平均气温16.6℃,属中亚热带大陆季风性湿润气候,风向一般为西北风和东南风,风力3~5级,冰冻情况极少。

××水库建于1974年,为均质土坝,集雨面积为(1.14外0.15)平方公里,涉及灌溉面积0.23万亩,涵管尺寸为Φ30,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养殖的小(Ⅱ)型水利工程。

××水库下游有2个自然村,人口0.2万人,坝下为界头村,下游地区经济以畜牧、养殖、竹木加工、种植水稻为主。

××水库建库以来,没有配置专门的雨量设施和工具,估计每年的降雨量、蓄水量及防汛与调度,只能依靠水库管理人员目测,根据降雨量大小及库内水情变化与水位高度和险情程度及时上报预测以决策调度防汛、抢险和转移。

二、洪灾风险分析

××水库建于1974年,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当时工程建设的设计防洪标准是50年,所以防洪能力不高,溢洪道下段不能畅通,大坝轴线两端山体土层交错,坝端脚土质较差,现已坝身底部渗漏,所以库区不能满库度汛。 #

三、洪水调度方案

根据以上险情,××水库在汛期采取以下安全度汛调度方案:

第一,成立××水库防汛抗灾指挥小组

组长:罗红卫,副组长:胡介云,技术人员:黄盛华,守库人员:胡建新,抗灾抢险队伍队员50人,信息传递员:胡建新。

第二,严格控制蓄库水位2米,采取涵管泄洪控蓄,库内水位不超过18米。

第三,密切注意大坝、涵管、坝端山脚有无渗水,渗水程度有无带泥砂或带砂渗水,有管涌、跌窝、滑坡等险情。

第四,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注意水情、雨情、险情,并由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四、防汛抢险方案

防汛抢险人员是关键,物质是基础,当水库水位进入控蓄水位或暴雨期间,防组人员进入岗位,查险人员按班查险,同时防组人员对水库储蓄的砂石200立方,木桩300个,化纤袋4500个,彩条布500平方米,工具及灯具逐一进行核实待命,当大坝发现险情时,防组组织抢险队伍,按照抢险程序抢险排险,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残弱病者外其他人员一律上坝抢险,防组根据险情发展和抢险情况及时上报镇防汛抢险指挥部,并负责搞好防汛物质的调度工作。

五、紧急转移方案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县、镇、村、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发出紧急避灾信号。

1、当水库库区水位已达18米。且当一小时降雨达到50mm,并预测降雨过程将持续几个小时时,由指挥部决定紧急转移。

2、通过地质监测发现险情,当库区山体裂缝发展将有大滑坡趋势,由滑坡将导致水库浪涌、危及大坝安全时,由指挥部决定紧急转移。

3、工程监测出现险情时,当水库水位达到19m时,洪水即将漫顶,闸门拉丝拉断或坝体出现裂缝,内外坡滑坡有溃坝可能时,由指挥决定紧急转移。

六、实施方案

1、在汛期水库以守库人员为主,保证天天有人值班,在暴雨期间保证每天24小时值班,一天两班,每班配备巡逻监视人员2人,轮流巡查,发现水情和险情及时向水库防组报告,遇到重大水情和险情防组负责人直接向镇防指报告,由镇防指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组在防汛指挥部的指挥下迅速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库区泄洪等应急措施。

2、通信预警及转移信号发送,防组通信电话安排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将汛情和险情上报防指和及时收防指的命令。紧急避灾信号的发送由指挥部电话下达命令各村责任人到组。村组责任人在接到紧急转移命令或获得严重的监测信息后,必须紧急赶到责任区发布信息。以鸣锣为信号,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每组明确1~2名信号员。

3、转移疏散,人员的转移路线本着就近、迅速、安全的原则进行安排,转移工作采取镇、村、组干部层层包片负责的办法,实行转移责任到人。

4、转移安置的原则:(1)信号发送责任人和转移责任人必须最后离险区;(2)先转移人员,后转移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半人员,安置人员采取集中,对户、搭棚三种安排方式。

5、应急状态解除后,立即收集险情和处理污染物,进行灾后重建,社会救助。

6、要及时、准确和妥善地处理险情,搞好医疗卫生、修复交通、通信设施、规划重点水毁工程,加强社会治安,动员社会提高物质经济、技术的流通与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水库在镇防指的领导下,成立抗灾指挥小组,建立以组长为核心的负责制,与镇指挥长签定“防汛抗灾责任状”,水库防组人员与防组组长签定“防灾责任状”,层层责任落实到人。

2、组建以民兵为主抢险队伍,并登记造册。

3、水库防组储备砂200立方米,木桩300根,纤维袋4500只,彩条布500平方米,建立水库下游转移组织机构1个。

二○一一年三月

第三篇:乡/镇防汛应急预案

防汛安危,事关大局,为了全面做好我乡/镇防汛工作,提高应对暴雨洪水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我乡/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防汛工作安排,经乡/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水天气过程的紧急通知》,结合我乡/镇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和防汛工作目标

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防洪除涝并重,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有备无患,把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重点是要做好粮区防汛、交通防汛、其他行业的防汛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明纪律

1、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降雨天气和可能造成的暴洪灾害,切实加强领导,紧急动员,立即行动,迅速上岗到位,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洪工作职责。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抢险队伍演练,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各项防汛抗洪抢险措施落实到实处。

2、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全局防洪意识。加强舆论宣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的思想,积极主动地做好防汛工作。

3、严明纪律,认真做好防汛值班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防汛值班交接制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通报预警信息,科学合理调度,保障防汛安全。及时主动搜集掌握汛情、灾情动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衔接,及时准确上报汛情灾情信息,为防汛抗洪救灾提供可靠依据。遇有暴雨洪水,发生重大情况的,及时向乡/镇政府防汛办(0938—7210052)报告。各村、各单位负责人要验收岗位,保证所有防汛通信设施畅通无阻,手机要24小时开机,不能擅自离岗。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加强沿河村庄、学校、卫生院等公共场所的防洪安全工作。对磨儿村、寺河、二十里铺、碾子湾、乡/镇卫生院、乡/镇中心小学等沿河地质灾害易发生地段加强监视,认真排查,及时消除防洪安全隐患,对于受洪涝灾害威胁的村庄、学校等要制定防洪预案,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各项防御措施,确保防洪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乡/镇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镇党委书记郭广鑫任组长,乡/镇长吴全玉为副组长,其余副科级干部及乡/镇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五个抢险救援队、医疗救援组和后勤保障组。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部署、协调全乡/镇防汛、抢险工作,对防汛应急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做出决定,发布相关命令;及时贯彻执行上级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同时负责向上级及时报告汛情,必要时请求支援。

(一)防汛办公室 主 任:吴全玉

成 员:申国凤 陈建安 邵保强 王琰新 职 责: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保障防汛电话、电传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指挥部批示、决定。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二)东片救援队 组 长:徐继安

成 员:刘学明 倪晓辉 王 勇 李会明 蔡秀元 刘明德 刘建平 蔡会荣 刘百锁 刘世把

白过生 白建明 刘金卫 陈建明 蔡 渊 杨建西 张永强 南爱周 邓会忠 杨建刚

职 责:负责刘庄、教化、磨儿三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刘学明、蔡秀元、刘明德、刘建平、蔡会荣、刘百锁、

刘世把主要负责刘庄村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大庄、小庄、蔡河等自然村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倪晓辉、李会明、白过生、白建明、刘金卫、陈建明主要负责教化村防汛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教化沟、梨山、土棚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3、王勇、蔡渊、杨建西、张永强、南爱周、邓会忠、杨建刚

主要负责磨儿村防汛抢险工作,及时排查磨儿峡、张庄、杨庄、石碑湾养殖小区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三)南片救援队 组 长:王宗胜

成 员:尚 夏 冯小刚 张 斌 段永昌 刘耀连

南国珍 杨新民 陈满仓 南富怀 李佑峰

张岳峰 李清明 张过有 南来存 李小军 职 责:负责水泉、兴坪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尚夏、冯小刚、张斌、段永昌、刘耀连、南国珍、杨新民、 陈满仓、南富怀主要负责水泉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水泉新农村、王湾、旧水泉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李佑峰、张岳峰、李清明、张过有、南来存、李小军、

主要负责兴坪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上尧、下尧、四咀、二坊、坚坪里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四)西片救援队 组 长:郭维俊

成 员:陆志宏 刘丽娟 高秀峰 高敏学 安商商 刘全成 高玉林 宋建文 杨根良 高金牛

周保珍 姚秀成 蔡金保 南成儿 杨忠代

职 责:负责九龙、火石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陆志宏、高秀峰、高敏学、安商商、刘全成、高玉林主要负责九龙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安家湾新庄、陈家湾、白崖子新庄的水路等安全隐患。

2、刘丽娟、宋建文、杨根良、高金牛、周保珍、姚秀成、蔡金保、南成儿、杨忠代主要负责火石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火石沟、磨儿沟、王庄、南山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五)北片救援队 组 长:魏天军

成 员:张建忠 牛爱平 魏凯旋 张红芳 冯炳玉

冯应堂 陈瑞生 蔡应芳 段三吉 张天恩 谢桂明 赵建祥 张海录 张四信 张小林

职 责:负责冯山、腰林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张建忠、牛爱平、冯炳玉、冯应堂、陈瑞生、蔡应芳、

段三吉主要负责冯山村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史家峡、碾子湾、蔡山牛场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张红芳、魏凯旋、张天恩、谢桂明、赵建祥、张海录、

张四信、张小林主要负责腰林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二十里铺、腰林、谢山的河道、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六)中片救援队 组 长:倪媛娥 副组长:朱国强

成 员:曹奋强 苏建东 李金喜 李建明 剡世安

范建平 田金平 赵彦虎 王建成 陈会平 姚海燕 周天顺 段永康 周东生 陈 刚

职 责:负责黄崖、草川两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具体分工为:

1、李佑峰、曹奋强、李金喜、李建明、剡世安、范海彦、

田金平主要负责黄崖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豆坪、姚家下沟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2、陈会平、姚海燕、周天顺、段永康、周东生、陈刚主要负责草川村的防汛抢险工作,在汛期及时排查草川、段山、磨沟、韩河的水路、危房等安全隐患。

(七)医疗救助组 组 长:陈玉堂

成 员:蔡锦琪 崔 斌 陈 强 南跟世 杜志红

张亚丽 王泰明 徐玉平 郭惠会 党岚岚

职 责: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群众饮水和食品卫生安全。

(八)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调梅

成 员:王琰新 王秋红 王全龙 高文艳 刘丽娟 冉小凤 张明芳 温海斌 南忠学 陈喜会 职 责: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及时提供车辆,负责协调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四、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一)卫生院、兽医站:负责组织卫生防疫和医疗急救队伍,指导帮助群众开展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保证人畜饮水和食品药品卫生安全。

(二)供电所。负责抢修和恢复电力设施,保证电力供应。

(三)中学、学区。负责汛期中小学校舍和学生的安全工作,抽调年富力强的教师参与防汛应急抢险。

(四)派出所。负责汛期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破坏防汛工程、盗窃防汛物资、盗割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洪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信用社。严密防汛,严格执勤,保证金库安全,保障群众资金提取畅通。

(六)敬老院。随时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联系,确保老人生命安全,密切监视周边环境,如有汛情及时转移安置老人。

五、重点地质灾害点责任与职责

(一)腰林村二十里铺 包村领导:李调梅

包村干部:张红芳 魏凯旋 包点村干部:张天恩 谢桂明 赵建祥 观察员:赵建祥

工作职责:由赵建祥同志密切观察灾害点的变化,24小时值班,如出现河水突然断流、或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现象,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

(二)冯山村史峡、碾子湾 包村领导:魏天军

包村干部:张建忠 牛爱平

包点村干部: 冯应堂 蔡应芳 冯炳玉 陈瑞生 灾情观察员:冯应堂 段三吉

工作职责:两个灾害点上分别由冯应堂和段三吉两位同志负责观察,24小时值班严密监视灾害点的变化,如出现河水暴涨异常、突然断流、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或山体有慢慢下滑的现象,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

(三)火石村磨儿沟 包村领导:郭维俊

包村干部:陆志宏 刘丽娟

包点村干部:杨根良 宋建文 高金牛 灾情观察员:杨根良

工作职责:火石村磨儿沟由于“5.12”地震的影响,庄内裂开一条长大30多米的裂缝,是此次防汛工作的重点观察点。由杨根良同志负责24小时值班,密切观察裂缝的变化情况,如发现裂缝内进水较多,或裂缝有所延长和扩大,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努力将灾害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黄崖村豆坪、姚家下沟 包村领导:倪媛娥

包村干部:曹奋强 李佑峰

包点村干部:李建明 剡世安 李金喜 范海彦 灾情观察员:李建明 范建平

工作职责:黄崖村豆坪由于土质原因,曾今有过山体滑坡的先例,姚家下沟地势低洼,群众居住在河畔,因此都是这次防汛工作的重点观察点。由李建明和范建平两位同志24小时负责观察灾情的变化,如发现山体一直有水流下、间歇地有泥土滑下或出现河水暴涨异常、突然断流、由清澈突然变浑浊等异常,立即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尽量将灾害程度降到最低。

(五)草川村街道 包村领导:吴全玉

包村干部:赵彦虎 王秋红 王建成 陈浩瑞 包点村干部:陈会平 姚海燕 周天顺 灾情观察员:陈会平

工作职责:草川村街道,全乡/镇境内的一条主河流穿庄而过,河流两边均有住户,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重点地段。由陈会平同志负责24小时值班,及时清理河道,密切观察河流的变化,如出现异常,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转移群众,消除隐患。

(六)水泉村新农村 包村领导:郭广鑫

包村干部:尚夏 冯小刚 张斌 包点村干部:段永昌 刘耀连 杨新民 灾情观察员:段永昌

工作职责:水泉村新农村占地平方米,有群众138户654人是2008年的新农村建设点,全村都是在人为平整的场地上修建的房屋,地基大部分属于垫方,不够踏实、牢固,因此发生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最大。段永昌同志24小时值班,密切观察地质情况变化,清理排洪渠,如发现山体一直有水流下、间歇地有泥土滑下,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及时排查灾情,消除隐患。

(七)教化村教化沟、土棚 包村领导:徐继安 包村干部:倪晓辉

包点村干部:白过生 白建明 刘金卫 灾情观察员:白过生 陈建明

工作职责:教化村教化沟地处一条河流边上,居住较低的群众距离河流只有七八米远,因此受到水灾的可能性极大;土棚组新址使去年春季才搬迁的,场地是人为平整的,地基大部分属于垫方,不够踏实、牢固,因此发生崩塌和不稳定斜坡灾害的可能性最大。这两处重点观察点分别由白过生和陈建明负责昼夜观察,及时清理河道,如发现异常及时上报乡/镇防汛办,并立即召集村抢险救灾应急队员,排查灾情,搬迁避让,防患于未然。

各位领导干部都要恪尽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观察,及时排查,动作迅速,防患于未然。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明确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查清灾害点及隐患点,夯实工作基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第四篇: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录 1 1.1 1.2 1.3 1.4 2 2.1 2.2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4.10 4.11 5 5.1 5.2 5.3 5.4 5.5 6 6.1 6.2 6.3 6.4 6.5 7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应范围 工作原则

组织指挥系统及职责 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村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预防和预警机制 预防预警信息 预防预警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应急响应行动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江河、水库、紧急处置措施 信息报送和处理 指挥和调度 抢险救灾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信息发布 应急结束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支持与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技术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善后工作 救灾

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水毁工程修复 灾后重建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附则

兴国县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上级的要求和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置,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兴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洪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跨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洪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发灾害。

凡发生水旱灾害,首先应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乡村两级按照《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组织水旱灾害应急处理,特别是当出现连续降雨80毫米以上暴雨时,乡、村两级要立即动员所辖范围内居住在陡坡,溪河边等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带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当发生比较严重的水旱灾害时,按《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处置。

1.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各司其责。

(3)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防汛抗旱工作以行政区域范围为主,坚持因地制宜,服从大局的原则。 (5)防汛抗旱工作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全民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统一调度的原则。

(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要。

(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既利用洪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设立埠头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辖区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指挥部由乡长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乡人武部部长,任副总指挥,廖鲜泉同志任办事机构负责人,农业服务中心、林站、粮管所、卫生院、派出所、供电所、民政办、财政所、乡政府办公室,乡人武部,土管所、电信所等12个乡直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领导或成员。

(一)乡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全乡防洪规划的实施,执行上级防汛指挥调度指令和经批准的防御洪水预案,度汛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实施防汛指挥调度;实施汛前检查和清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影响河道安全度汛的有关问题,组织建立防汛抗旱队伍,发布汛情通告,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和调度,检查督促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和水毁工程的修复。

(二)乡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乡政府办公室负责全乡防汛抗旱重大事件协调,传达上级防汛抗旱有关信息;负责防汛抗旱救灾物资的运输和防汛抢险的车辆调度,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报道防汛抗旱动态,协助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储备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传递发布。

乡农业服务中心归口管理全乡防汛抗旱工程,负责组织指导全乡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督促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以及水质的监测,预测。负责防汛抗旱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本乡横石、玉口、程水河堤。廖鲜泉同志为防汛督查第一责任人。

乡人武部负责组织全乡民兵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要任务,并参加抗旱救灾,负责全乡民兵应急分队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埠头、廖溪、龙砂河堤。部长为防汛督查第一责任人。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乡财政所负责筹集安排防汛抗旱、救灾、水毁修复等资金按乡指挥部意见分配、下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检查灾情,做好相关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乡林管站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抗洪抢险所需木材、毛竹等的供应。

乡卫生院负责灾区疫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乡两级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乡土管所负责把好土地审批关,严禁在陡坡下、溪河边特别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审批建房,从根本上减少山洪地质灾害损失。

乡供电所负责保障抗洪、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乡粮管所负责防汛抢险所需麻袋、编织袋的储备及救灾粮食的供应,协助保管有关防汛抗洪物资。

乡电信所负责做好通讯联络保障工作,特别是搞好边远山区及主要工程的通信线路的维修架设,确保汛期各地水情、雨情、工情、险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抗旱调度命令的传递及时、准确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三)乡指挥部职责

承办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全乡的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全乡有关防汛抗旱的策略并

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全乡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清除河道内障碍物,负责下达防汛抗旱经费,水利建设资金,防汛抗旱物资,组织全乡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组织对山洪地质灾害的安全检查,以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2、村级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

各村也应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在乡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1)乡政府办公室应加强对上级灾害性天气预报信息的传送并及时报送有关领导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传达到村一级及有关人员。通知其做好相关准备。

(2)当乡内河流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农业服务中心应加强监测,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当堤防等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各村要及时汇报并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迅速向乡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及目前采取的措施,以便乡指挥部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3)当水库水位超时汛限水位时,各村及水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的监测,严格控制蓄水水位,其运行状况应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小

(二)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30分钟内向乡指挥部报告。乡指挥部应在1小时内向县指挥部报告。

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各村及水库管理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乡指挥部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可能淹没区域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洪涝灾害发生后,各村应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灾情,民政办应主动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政府和乡指挥部报告,再由乡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必须将初步情况报县指挥部并执行《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

3.2、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防汛抗旱实行“安全第

一、以防为主“的方针,在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预案准备、物料准备、通信准备,防汛抗旱检查以及日常管理等方面做好预防预警工作。

(1)、思想准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队伍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监测、预警、措施。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水利工程实施好除险加固。并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好各级各类防洪预案,抗旱预案,堤访应急预案,水库应急预案,防御山洪地质灾害预案,工程抢险预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好各类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加强通信网络建设、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保障防汛抗旱通信网络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汛前,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及村进行全乡的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重要内容的大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明确责任,并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严禁河道非法采砂和侵占行洪河道的行为,对非法并影响防洪的工程,依法进行拆除。

(二)江河洪水预警

当乡内河流将出现洪水时,乡防汛办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水位,各村应及时向乡防汛办报告水情、水位等。

(三)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防汛办应视情况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四)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遇山洪灾害的地方,应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在山洪灾害的地方,均应编制预案,编制风险图制定安全转移方案。

(3)山洪灾害区应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险情征兆,立即发出转移警报。

(五)、台风灾害预警:据中央气象台的台风信息,及时通知各水库,河堤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

(六)、干旱灾害预警:(1)各村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和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据不同的旱灾等级提出相应对策。

(3)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抗旱、抗灾、救治组织,防治旱灾的扩大。

(七)、洪水危机预警

当本乡区域因供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中断,水源出现危机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预警,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采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防汛抗旱预警的支持系统,提供雨水和洪水信息,干旱风险,形成统一架构的预警防范系统。

(一)洪水、干旱风险图

(1)乡指挥部牵头组织工程有关单位技术人员绘制本乡区域的洪水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山洪和干旱风险图。

(2)乡指挥部以各风险图作为抢险、转移安置的决策技术依据。

(二)防御洪水方案

乡指挥部据需要和变化的情况,编制修订和完善全乡的防御洪水预案、预洪调度方案、且上报审批形成权威性和法规效力。

(三)抗旱方案

乡指挥部已编制了全乡的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各村应贯彻执行。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进入汛期、旱期,各村及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全程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依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的应急程序。

(2)乡政府和乡指挥部负责全乡较重要的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各村负责,各成员单位按乡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分工工作,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乡指挥部向县防办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各村可越级上报,任何人发现堤防、水库有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影响到临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乡政府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村通报情况。

(6)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乡指挥部应组织有关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抢救和处置,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2、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响应行动

乡内主要河流发生特大洪水,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水库发生跨坝,区域内发生特大干旱时,在上级防汛捍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乡启动工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长(常务副乡长)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全乡防洪预案,或抗旱预案,并报请乡党委、乡政府派出工作组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3)受灾区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权限调度,水库、水利工程,并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工程防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二)、Ⅱ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大洪水,一般河塅发生决口,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大山塘发生跨坝区域内发生严重干旱时,在乡防办的统一指挥和部署下,乡政府启动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长(常务副乡长)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启动全乡防汛抗旱预案,报请乡党委、乡政府派出工作小组和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3)、受灾区的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并依据预案转移群众,组织强化巡堤看坝,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及时向乡指挥部报告。

(三)Ⅲ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较大洪水,重要河塅堤防出现重大险情,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时,区域内发生中度干旱时,在乡政府、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Ⅲ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长(常务副乡长),主持动员部署全乡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工作组和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指挥调度防汛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防办报告。

(3)受灾区的村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组织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四)Ⅳ级应急响应

乡境内主要河流发生一般洪水,一般河塅堤防有重大险情,水库出现较大险情或山塘出现重大险情,区域内发生轻度干旱时,在乡政府、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乡指挥部启动Ⅳ级响应,并采取以下行动:

(1)乡指挥部总指挥主持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 (2)乡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相关预案,并派出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密切监测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乡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全力配合做好防汛和抗灾工作。 (3)受灾村委会应组织实施相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并向县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

4.3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一)江河洪水

(1)当乡境内河流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乡指挥部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群众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2)当河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乡指挥部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据方案等,适时调度防洪工程,清除河道阻水障碍,临时加高堤防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乡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汛期,行使相关权利并采取有较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二)渍涝灾害

(1)当发生渍涝灾害时,乡指挥部,应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2)当乡内河流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增加的压力。

(三)、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的应急处理由乡指挥部负责,水利、国土、民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区降雨达到一定数量或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乡指挥部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立即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群众,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生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治意外事件的发生。

(4)对山洪发生的伤亡人员,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抢救,并请救上级救援。

(5)山洪灾害发生时,乡指挥部应组织水利、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治山洪造成更大损失。

(四)台风灾害

(1)乡指挥部应据台风警报情况,上岗到位值班,布署台风暴雨的各项准备工作。 (2)乡指挥部应组织力量加强对水库,河堤的巡查,督促对病险水库,堤防的紧急处置措施。

(五)堤防决口,水闸跨蹋,水库溃坝。

(1)当出现这三种情形的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同时迅速调集人员,物资全力组织抢救,尽可能控制险情,且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

(2)发生这三种情形的应急处理。由工程所在的村负责,首先,转移群众,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尽可能减少损失。

(3)乡指挥部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堤防堵口,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负责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措施,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堵口。

(六)干旱灾害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干旱灾害发生后,由乡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干旱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2、Ⅰ级响应

(1)发生特大干旱时(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为Ⅰ级响应。

(2)Ⅰ级响应行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乡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全体成员参加。启动经批准的抗旱预案,作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县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乡防汛办增加人员,加强值班。乡办公室为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民政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Ⅱ级响应

(1)发生严重干旱时(严重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时时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60~8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0~60%)为Ⅱ级响应。

(2)Ⅱ级响应行动

(1)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会商,指挥部成员单位成员参加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

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乡政府,有成员单位成员情况通报各自单位。乡防汛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民政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这区协助当地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其他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受灾地区的村委会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旱情预测预报,派员协助乡工作组指导抗旱,提出参考意见,配合做好抗旱和救灾工作。

4、Ⅲ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发生中度干旱时(中度以上的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40~6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0~40%);

多个地方同时发生中度干旱(中度干旱指集镇供水量低于正常日常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一个地方供水发生严重干旱(严重干旱指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40~60%)。 (2)Ⅲ级响应的行动

由乡指挥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旱情的发展变化,加强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分管领导。

相关村委会具体安排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配合乡工作组做好调查和旱情通报。将抗旱工作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

5、Ⅳ级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发生轻度干旱时(轻度干旱指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40%,以及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5~10%);

集中供水的地方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2)Ⅳ级响应行动

由防汛办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的监视和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并通报成员单位。

相关村委会具体安排抗旱工作,按照预案组织抗旱,并将抗旱工作情况上报乡人民政府和乡级有关部门。

6、响应结束

(1)当级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旱情,宣布响应结束。 (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抗旱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代林木的,在抗旱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有关村委会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量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六)后期处置

1、损失评估

旱灾发生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组织民政、不利、气象、农业、城建、林业等有关单位,对干旱灾区的损失及干旱影响进行评估。

旱灾损失评估的工作要求,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文件,国办旱[2006]18号,关于印发《干旱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评估,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旱情旱灾和城市干旱评估两部分。

农业旱情灾评估主要适用于因干旱引发的种植业、牧业受旱、受灾程度的评估。

城市干旱等级及预警主要适用于国供水不足导致城市干旱而进行的干旱等级划分和干旱预警评估。

2、灾民救助

(1)旱灾发生后,乡党委、乡政府视不同情况向灾区表示慰问,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救助工作,各村委会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测、追踪,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2)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委会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助和指挥工作。

(3)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灾后重建,确保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4)农业服务中心应该调集水源和运水工具,组织运输生活用水,确保灾民的基本用水需要。

(5)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水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确保灾区的饮水安全。

3、效益评估

为了总结抗旱工作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今后抗旱工作的各项措施,在抗旱应急响应结束后,由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农业、林业、水利、民政等有关部门,对抗旱预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主要包括启动抗旱预案后,对各行业挽回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评估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组织力量及时对抗旱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七)保障措施

根据抗旱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将有关要求具体细化到有关职能部门,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1、资金保障

乡、村两级都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遭受严重灾害的抗旱补助;还应安排救灾资金,当灾民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设立防汛抗旱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

当发生轻度和中度干旱时,由乡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水利工程的维修,临时输水、运水设备等费用。

当发生严重和特大干旱时,由乡级财政安排资金,解决新增应急水源,工程和设备等费用以及灾民救助经费。同时乡级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确保必须的抗旱物资、应急队伍、技术服务、宣传与培训等经费需要。

财政、审计等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专业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2、物资保障

抗旱物资筹集和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乡、村、地方专储、代储和单位、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办法。

乡、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都应设立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储足所需的抗旱物资。

抗旱任务繁重的村,可以实行群众自筹抗旱物资的制度,应急时集中调配统一使用。 抗旱物资的调拔实行“先主后次,急用优先”的原则。乡级储备的抗旱物资,主要用于严重和特大干旱区域应急需要;村级储备的抗旱物资,用于辖区抗旱之急用。

各级各地应根据抗旱物资的消耗情况,每年必须补充和更新,以保证抗旱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3、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我乡是抗旱任务繁重的地区,当发生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时,我乡的抗旱应急备用水源是长冈水库和长龙水库,其次是充分利用好地表水的同时,开发地下水源。

应急供水保障的主要措施有:寻找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开发空中水,选择合适位置开发地下水,按照乡水量平衡分配原则“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等原则进行应急的限水和调水。

4、应急队伍保障

在抗旱期间,各村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在旱区组织群众性抗旱队伍,以村自为战、组自为战等形式,抗御旱灾减少损失。

乡指挥部要组建抗旱服务队伍,在抗旱中发挥骨干作用,为旱区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租赁、销售抗旱机具和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有抗旱任务的单位是抗旱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做好用水计划、科学调度,加强对输水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气象部门、消防部门是应急抗旱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象部门要根据旱情发展和有利于人工增雨的气候条件,适时开展有人工增雨;消防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要出动消防车辆运水,应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5、技术保障

(1)建立完善以乡指挥部为中心的乡、村两级抗旱通信与计算机网络,实现抗旱信息的快速传递和查询,为抗旱决策提供支撑。

(2)建立抗旱物资及抗旱抢险队伍信息管理系统。 (3)大力开展抗旱机新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应用。

(4)完善天气监测,预报分析处理、信息传输等的预警系统,提高干旱灾害预警能力。根据未来的天气形势和发展趋势,提出抗旱建议。

(八)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乡指挥部应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最大程度的保证村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出现的危机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4、江河、水库、紧急处置措施

(一)江河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我乡境内的洪水威胁,主要集中在平江河、永丰河、渣江河、杰村河这一主三支河流。 该四河流大部分河堤标准低,特别是龙砂、古竹河堤、廖溪河堤、玉口河堤、垓上官桥河堤、大禾、渣江河堤等,堤防沙质、单簿,存在管涌渗漏等问题,一旦决口,应紧急转移受淹群众和财物。

(二)水库工程抗洪紧急处置措施

乡境内所有水库,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方案调度运行,杜绝超蓄,水位超过设计水位仍继续上涨可能危及大坝安全时,必须采取以下保坝工程措施。

(1)所有抢险队伍全部上坝,防汛器材全部到位,全力抢险。

(2)全力开启输水与泄水建筑物,水位接近只许最高水位,且知仍有大雨时,应提前泄洪。

(3)在坝顶抢筑子堤,确保水库不发生漫顶溃决事故。

(4)在采取以上保坝措施仍未解决险情时,可考虑炸低溢洪道,或在适当地方挖口泄洪,提前做好下游群众的转移工作。

4.5、信息报送和处理

(1)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做到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 (2)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上报乡指挥部办公室处理,险情重、灾情重,一时难以处理的,由乡防汛领导小组报县防办处理。

(3)当险情、灾情严重或发生人员伤亡时,应立即报县政府。

4.6、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各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2)水旱灾害发生后,各村和乡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到位,分析原因、性质和发展趋势,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若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可向县防办请求救援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7、抢险救灾

(1)出现重大险情时,各村和乡指挥部应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测,追踪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2)出现重大险情时,应据具体情况,按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乡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决策。

(3)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调集当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护工作。

(4)处置重大险情时,各部门应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8、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村和乡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或撤出现场由乡领导视情况作出决定,进入受威胁的场地前,应有保护措施,参加一线抗洪的人员应备有救生衣。

(3)出现水旱灾害后,要做好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出现水旱灾害后,应组织卫生人员加强受灾区的疾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防病措施,必要时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乡指挥部可据危害程度,报上级批准,对重点地区,实施紧急控制,防止危害的扩大。

(2)必要时,将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0、信息发布

(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由乡指挥部审核和发布。 (2)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有: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

(3)新闻报道坚持稳定鼓励,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的原则。

(4)新闻报道的内容应包括,乡党委、政府,各村及群众投入抗洪救灾工作的情况,各村各单位顾全局,协调配合的情况,干部群众奋勇抗洪的事迹和生产自救的具体行动和精神。

4.

11、应急结束

(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乡指挥部宣布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结束。

(2)在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取土占地,林木砍伐应补办手续。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协取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修复基础设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必须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的畅通,责任做到优先、快捷、准确。 (2)将通信部门纳入通信保障预案,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

(3)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广播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4)堤防、水库等水工程单位必须配备好通信设施。 5.2、应急支持与装备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水工程,要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在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对新险情,要派技术人员到现场与防汛行政首长研究对策,组织实施。

(2)乡指挥部和各防汛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器材等都应能满足险情急需。

5.3、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和预备役部队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乡、村两级都要成立防汛抢险队伍,分别由青壮民兵和乡干部组建,人员不少于30人。 (2)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村都应有抗旱小分队,并由村主要干部负责组织一切力量以村自为战,组自为战,尽量减少损失。

(3)供电保障

供电所要做好各项准备,保障好排涝抗旱机具的用电。 (4)交通运输保障

在抗洪紧张阶段,应准备足够的车辆,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抗旱车辆的通行。 (5)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队赴灾区巡医问诊,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 (6)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的筹集与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定量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专储与单位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

(7)资金保障

乡政府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乡遭受严重水旱的工程修复补助,还应安排救灾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设立防汛经费,用于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5.4、技术保障

(1)建立水位,测报系统建设,确保水情信息的快速传递。 (2)建立各类水库的防洪工程数据库,为防洪决策提供支撑。

5.5、宣传、培训和演习

(1)乡指挥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每年举办或选送防汛有关人员参加各类水工程防汛抢险技术培训。

(2)防汛抗旱的公众信息,可通过各种途经向社会发布广泛宣传防洪的有关法律法规、预防、互救常识。

6、善后工作

6.1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2)民政所负责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院负责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污染源时行消毒处理。

6.2、防汛抗旱物料补充

灾害后,各村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抗旱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并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抗旱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

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防汛专用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 6.4、灾后重建

各成员单位、各村委会应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

6.5、防汛抗旱工作的评价 水旱灾害结束后,乡政府按照有关程序组织事件的调查,并对应急工作全过程进行总结,提出调查报告和总结报告。

⒎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定义

防汛应急预案是防御河道洪水灾害、山洪灾害、暴雨灾害以及突发性洪水灾害等方案的统称,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洪水灾害而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也叫防御洪水方案。防汛应急预案是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和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是抗洪抢险重要的非工程措施。

二、编制目的、依据

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持续发展,保持社会稳定,为我乡提供安全保障,为“十二五”规划之年,开好头。

原则是:按照防汛抗洪工作“全面部署,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要求,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抗洪方针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动员全乡人民和社会力量防御洪(涝)灾害。

三、编制依据

乌拉哈乌拉乡防汛应急预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

1

法律法规以及结合我乡自然地理特征、防洪工程现状,并参照《察右前旗防洪应急预案》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以及由洪水等引起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第二章 概 况

一、乌拉哈概况

(一) 地理位置、空间范围及人口

乌拉哈乌拉乡位于察右前旗东南部,地处黄旗海东南岸,全乡东西宽17.4公里、南北长18.2公里。全乡辖11个村委会,62个村民小组。在册总户数4873户、15364人,其中少数民族175户,490人。常住人口14712人,暂住人口300人。境内在建G7高速穿越我乡18.45公里,共涉及联丰、十三号、青山3个村委会。准兴重载高速穿越我乡18.2公里,共涉及大九号、新风、十三号、海丰、东小河、庆丰六个村委会。

(二)自然条件

全乡总体地表为东南高山、西北洼地,河流由东南流向西北,最终流入黄旗海。

乡域内主要水库、塘坝(串库)、河道、沟岔有:青山水库(青山村)、连针坡塘坝(串库)(十三号村)、乌拉哈河(流经八台沟、东小河、保丰、海丰)、隆盛庄河(流经海丰、庆丰)、清水河(流经十三号、牧业、保丰)、牤牛沟河(流经青山、联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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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业)。

(三)企业情况。全乡现有企业厂矿20余家,主要有:大九号砖厂等10余家生产企业,道路施工3家(集张铁路、准兴重载、G7高速),全乡现有35kv变电站一座。

二、洪(涝)灾害

由于地理特征,流经本乡的河床淤积较多且蜿蜒弯曲,雨量又集中在

6、

7、

8、9月,降雨多年不稳定,再加上人为因素影响,若遇暴雨季节,极易引发洪涝灾害。

据记载,我乡几乎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发生,其中较大的有:1976年因大暴雨引发王明村整体被淹的重大灾情。

三、洪(涝)特征

(一)上游山区大暴雨引发洪水。

(二) 平洼地区大暴雨引发洪水。我乡西北地势平坦,河床淤积较为严重,流速缓慢,地径流形成时间较短,加之河道泄洪不畅,加剧了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

(三) 雨洪同步。山区洪水与平原地区暴雨洪水齐至,极易引发大洪灾。

第三章 防汛抢险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组织机构

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成立了以乡长为总指挥,分管领导和武装部长为副总指挥,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乌拉哈乌拉乡防汛指挥部,由总指挥全面负责全乡防洪抢险工作。全乡防洪抢险工作由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各村民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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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各企事业单位各司其责,统一调度,协同作战。严格执行察右前旗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指令,按照既定的防洪定案,进行防洪抢险工作。

指挥部具体成员如下:

总指挥: 赵 琴(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 成 员:

曹建东(政府副乡长) 郑瑞貌(乡武装部长) 郝晓文(乌拉哈派出所所长) 王 斌(乡司法所长) 李集平(乡学区校长)

何福和(乡卫生院院长) 常跃生(乌拉哈信用社主任) 范 有(乌拉哈供电所所长) 杨润贵(乡敬老院院长) 白远来(大九号村委会主任) 黄后生(牧业村委会主任) 郝全有(保丰村委会主任) 孔占奎(八台沟村委会主任) 冯老虎(十三号村委会主任) 王金宝(联丰村委会主任) 冯根元(新风村村委会主任) 秦喜龙(海丰村委会主任) 于润富(庆丰村委会主任)

姚团敖(东小河村委会主任) 武三小(青山村委会主任)

二、防汛指挥程序

乡防汛办公室要经常主动地与旗气象部门联系,并且根据天气预报,特别是接到察右前旗防汛指挥部关于暴雨天气消息后,应及时通知防汛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以及带班领导,同时传达到全体乡、村、组干部和各防洪抢险组,实行24小时待命,并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变化。相关人员在接到防洪指令后,立即奔赴抗洪抢险第一线,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并及时、准确将相关情况向市防办报告。

三、防汛职责分工

(一)指挥组防汛职责

1、负责全乡防汛指挥下协调工作,执行上级防汛指令,指挥本地区抗洪救灾行动。

2、根据汛情趋势,研究防汛部署及抢险方案,下达防汛、抢险命令并组织实施。

3、指挥协调灾后生产自救,恢复生产、生活。

(二)抢险应急组成员及汛期职责

1、成员:

组长:郑瑞茂(乡武装部长) 副组长:郝晓文(乌拉哈派出所所长) 成员:彭宗旺(乌拉哈派出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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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俊利(乌拉哈派出所民警)

刘天祥(乌拉哈派出所民警)

陈向东(乡干事)

马俊伟(乡干事)

2、组织乡政府、各村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民兵应急分队为主体的抢险队伍,负责营救群众,抢救物资。

3、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设施的犯罪分子;维护洪灾前后的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守护重要道路、桥梁、仓库等。

4、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三)后勤组成员及汛期职责

1、组 长:孙利元(乡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任万政(乡民政助理)

成 员:何福和(乡卫生院院长)

常跃生(乡信用社主任)

薛福栋(乡干事)

2、保障防汛信息畅通,准确、及时、优先传递防汛信息和水情资料。

3、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准确、及时转发防汛命令,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摄取洪涝灾害和救灾图片资料。

4、及时组织车辆,优先运输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器材。

5、组织实施灾时抢险救护工作和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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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疾病发生。

6、保障汛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证灾后正常供应。

7、安全储备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救灾需要。

8、接待上级来我乡领导和支援人员;帮助受灾地区恢复家园,生产自救。

(四)防汛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 长: 曹建东(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 郭瑞华(综合班主任) 成 员: 车志鹏(乡经管站站长)

石 岩(乡政府秘书)

马志喜(乡兽医站站长)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3、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汛期值班工作,执行上级防汛命令,传达总指挥、副总指挥批示、决定。

4、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汛抢险预算,制发有关文件,组织检查重点单位、重点地段,确保安全渡汛。

5、收集汛期雨情、水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重要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6、分析汛期趋势,提供领导决策参谋意见,发布防汛抢险命令。

7、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统计。

8、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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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领导带班。

(五)防汛重型机械应急组成员及职责

1、组长:王登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郑俞(G7韩集段三分部经理)

张明琦(G7韩集段三分部书记) 刘晓卫(G7韩集段三分部办公室主任) 薛存俭(乡土地管理员) 赵军辉(乡干事)

2、确立应急车辆、装载机、挖掘机等重型机械,同时做好机械检修、油路储备以及落实好驾驶人员。

3、得到救灾抢险命令后,第一时间组织重型机械赶赴救灾现场,实施救援任务。

(三)险情段排查组成员及职责

1、组 长:刘文军(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 安东波(森林公安平原派出所所长)

沈贺军(乡干事)

李超林(乡干事)

许 俊(乡干事)

2、组织汛前、汛期、汛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灾情摸排。

3、将全乡范围内各地重大险情隐患及险段排查结果登记造册,报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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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别是要协同各村委会加强对农村危房的摸排。

(七)防汛动员组成员及主要汛期职责

1、组长:苏国庆(乡纪检副书记)

副组长:王进常(乡计生站站长) 成 员:董美枝(乡妇联主席)

乔志(乡计生助理)

2、组织全乡妇女及各村委会计生副主任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同时组织妇女参与防汛抢险和避险转移动员。

(八)乡、村、各企事业单位主要汛期职责

1、乌拉哈乌拉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地区乡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负责本地区易涝区域的内涝防御和抢险救灾;负责做好汛前加固、提防建设、等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做好河道清障、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本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的防洪工作,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加强对乌拉哈大桥险段、仁和踏水桥的监管及守护。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本地区的抗洪抢险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灾害生产自救。

2、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公路、桥涵、农灌沟渠等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低洼地带、临河地 段群众的疏散及转移。仁和社区要加强踏水桥的监管和守护,及时向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上报有关情况;坚决执行上级防汛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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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灾后生产自救。

3、各企(事)业单位:一旦发生险情,负责本单位的防洪设施安全和防洪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坚决执行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做好灾情统计并上报,负责本单位的灾后自救工作。

全乡11个村、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在做好自身防汛工作的同时,应根据防汛抢险的需要,服从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动,积极提供各项便利条件,及时参加抗洪抢险工作,力争把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各村、企(事)业单位应成立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落实汛期值班人员;建立30人以上一支由党员、干部、预备役人员、共青团员为主的抗洪抢险突击队。汛期 要保证有专人24小时昼夜值班,保证信息24小时畅通。 (九)应急联动机制

当发现重要雨情、水情以及发生洪、涝灾害时,各村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由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整理后上报,由乡防指统一组织抗洪抢险。

第四章 防汛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洪涝发生后,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

一、预警预防准备工作

(一)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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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三)工程准备

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洪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涵闸、排水管网等各类防汛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和维护、保养,保证防污设施正常运行。对跨汛期施工的防汛工程和有碍防汛的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四)物资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污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

(五)通信准备

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六)防汛检查

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二、值班制

(一)正常值班

降大到暴雨的范围小于三分之一,由值班负责人处置,特殊情况向带班领导报告。

(二)预警值班

降大到暴雨,由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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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值班室报告,一旦出现内涝,按预案排除。

(三)警戒状况

降暴雨或大到暴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启动政府应急预案。出现灾情、险情的地方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并将情况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的村、组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应全力确保重点设施正常运转。

(四)警急状况

进入警急状态,指挥长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相应防洪工作,要进入紧急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五)灾后处置

组织开展清扫、消毒、救济等工作,安排水毁工程修复,避免二次洪水袭击。

第五章 不同地区防汛应急响应措施

一、青山水库防洪预案

(一)汛前防御

1、 及时组织人员对现有堤防设施、及洪灾隐患展开巡查,如有影响行洪的要及时排除,特别重大险情要及时汇报乡防汛指挥部。

2、青山应急分队防汛抢险小组(由谢家沟和二道梁村抢险组组成)要密切监控水库库容变化,抢险队伍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同时做好抢险准备,一旦有险情报告,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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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防汛抢险位置,守护大桥安全。同时做好下游联丰、牧业等低洼易涝区域内人员、物资的疏散转移工作。

(三)、特大洪水防御

如出现重大险情,全乡所有抢险队伍必须无条件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动。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救灾工作中,以解救受困群众和确保人员安全为前提,最大限度减轻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

二、 连针坡塘坝防洪预案

塘坝管理人员要服从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连针坡塘坝由十三号村委会应急分队防汛抢险小组进行安全监管,组织实施一定的蓄洪措施,确保下游人民群众安全。

三、部分涉河通道汛期安全工作预案

(一)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宗旨,切实抓好汛期农用船舶的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学习、宣传,在保证每季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汛期水位变化,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监督、管理、宣传、学习。

(三)随时注意水位变化,处于禁航线或遇洪水暴发达禁航水位,大风大雾或其他恶劣天气,严禁出航,严禁冒险作业。

(四)认真做好农用船舶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农用船擅自改变用途,严格控制人数,严禁超载、违章载客。

(五)加强安全意识和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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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强汛期灾害、水上救援和抢救工作,发现和出现情况及时报告。

(七)一切行动听指挥,遵循乡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的调度,积极主动参加抢险和协助调查。

第六章 乌拉哈乌拉乡内涝重点部位防汛机制

一、牧业村委会

雨天,村委会应急小组要确定巡视人员定时外出巡视检查王明村、二大营上游汛情,在旗施工单位施工结束后,要关注王明村桥洞的淤积情况,如遇桥洞淤积已满,要及时组织村民清淤,确保行洪通畅。

此外要关注并制止王明村大桥上游个别村民因为浇灌改变行洪方向。造成洪灾。

二、项目施工段

联丰、十三号、青山3个村委会要派专人加强辖区内施工便道、取弃土场等影响行洪地段的巡查,及时上报有关情况。紧急情况要组织合理泄洪。

三、学校(教学点)

学区及各学校(教学点)要加强师生的防汛意识组织防汛演练,教育师生杜绝汛期独自外出。

第七章 关于防汛物资的动态管理

为保证汛期安全渡汛,乡政府设立了防汛物资储备室,由民政办实行专人看管,随时检查,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各村设立防汛物资储备室,由村支书、主任指定专人进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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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并随时根据汛情添设防汛物资。

第八章 关于防汛责任的追究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11年防汛工作,确保我乡防洪安全,乌拉哈乡人民政府特制定防汛责任人追究问责制度,实行行政负责制,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各成员单位及各应急组必须牢固树立防洪意识,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实行具体防洪地段包点到人。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各成员组应各司其职做好防汛的准备工作,在汛情发生时,出现配套或者宣传动员不到位,第一时间追究各组责任。

四、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布灾情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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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乡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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