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2023-02-09

第一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当我十四岁时我怎么看《霍乱时期的爱情》

“多年以后,当他试图回忆那个被诗歌的魔力理想化了的原本的模样时,却发现自己无法将她从昔日那些支离破碎的黄昏中分离出来。即便是在急切地等她的第一封回信的那些日子里,在他悄悄望着她却又不敢让她发现的那些日子里,他看到的也只是午后两点的阳光和纷纷扬扬的杏花中她隐约的轮廓,无论季节如何变化,那情景始终都停留在四月。”

《霍乱时期的爱情》从这段话开始打动我。

当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第一次看到费尔明娜·达萨时,他只有十九岁,而她也只有十五岁。他们可以在一起的时间只有弗洛伦蒂诺坐在和她对面的长椅上捧着书偷偷看她的那些下午。他们对对方的印象,都不过是青涩岁月里一张清晰的剪影,透过纷纷扬扬的杏花和温暖的眼光,他们各自在心里想象着对方的模样。这便是这场半个多世纪三角恋的开始。

很多人说费尔明娜很幸运,因为她总是被爱着。也有人说她很不幸,因为年轻时和弗洛伦蒂诺被拆散,嫁给了一个自己一点也不爱的乌尔比诺一生,他们之间刚刚有了爱他就死了,而最后能和爱的人相守时已经鹤发鸡皮,曾经的纤纤玉体早已不再。

十五岁。她是个早熟的少女,小鹿般高傲的气质深深吸引了弗洛伦蒂诺。她对这个每天都经过她的人感到好奇。这是倍受严格管教的她第一次感觉到爱情的美好。她想着他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子,想着他深邃的眼窝,优雅的下巴,有力的手指,爱情开始萌芽,她陷入了和弗洛伦蒂诺的火热恋爱之中。所谓恋爱,不过是定期通信而已,再加上极少能远远地望上一眼,她更多的快乐在于那些藏信的日子里。对她来说弗洛伦蒂诺就是一场冒险,为她打开了爱情的门。懵懵懂懂的她沉迷于自己的想象。所以就算弗洛伦蒂诺求婚,哪怕只是在信里,她也答应了。她觉得新鲜,刺激,好玩。她以为自己很爱他。

而有一天,她真正近距离看到了他,就在自己面前,不过是一个穿着简朴会写点文绉绉的情诗的男人——甚至都算不上——的时候,她彻底失望了。

“她回过头,在距离和自己的双眼两拃远的地方,她看见了他那冰冷的眼睛、青紫色的面庞和因爱情的恐惧而变得僵硬的嘴唇。他离她那么近,就像在子时弥撒躁动的人群中看到他的那次一样。但与那时不同,此刻她没有感到爱情的震撼,而是坠入了失望的深渊。在那一瞬间,她恍然大悟,原来自己对自己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她惊慌地自问,怎么会如此残酷滴让那样一个幻影在自己的心间占据了那么长时间。”

就这样,这场幻梦般的爱情以费尔明娜的骤然惊醒暂时告终。

这时不得不提一下费尔明娜的父亲洛伦索·达萨。

虽然他很有钱,把女儿养得像个公主一般,但他终究只是个卖骡子的。他的眼里只有升官发财,所以绝对不允许自己唯一的女儿嫁给一个小小的电报员。

这时候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一生出现了。他二十八岁,仪表堂堂,文质彬彬,知识渊博,而且还弹得一手好钢琴。但对洛伦索·达萨来说,最令人喜爱的是他那殷实的家境。乌尔比诺·德拉卡列家族在当地颇负盛名。他们家族世世代代住在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光看这名字就知道很气派。

但费尔明娜却完全看不上他,不仅仅是因为不喜欢,更多的是她高傲的性格使她认为胡维纳尔·乌尔比诺一生是父亲的同伙。她生性叛逆,对这样的人就更是反感,她讨厌别人操控她。然而最终她还是带着万般恐惧嫁给了这个看似完美的医生。

他们两个没有任何爱情。费尔明娜对他只有恐惧,而胡维纳尔对她只有尊敬,并无爱情。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阻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这就是开始。与其说他们的爱情是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不如说他们只有在度蜜月的时候才有爱情。甜蜜得抑或是平淡的,他们之间始终没有。

他们过得很幸福,互相怀着感激,责任,体谅,谦让,照顾甚至尊敬,它几乎等同于爱情,但它终究不是。他们的生活非常平淡,像白开水。胡维纳尔当医生挣钱养家,费尔明娜每日在家照顾孩子,打理家务,时常和婆婆拌嘴。她毕竟来自商人的家里,就算读过书,也常常被婆婆嫌弃不够体面。在这个奢华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里,没有一个人真正爱她,这让她深深地感到自己的不幸。但她无能为力,还是要做饭,接孩子,铺床单等等一切琐事,使她彻底失去了拥有爱他的能力。就算有的话,也早已被这种喘不过气来的无尽黑暗生活所吞没。

但时间打败一切。当她意识到自己的抗争毫无意义时,她选择顺从,因为在这里,连丈夫都不会为他说句话。他们的生活接近于无声的争吵,每个动作,表达着对对方的不满。

她坚持独立思考,并常常用一句话来诠释自己:

“让扇子见鬼去吧,现在已经是微风的季节了。”

而胡维纳尔甚至不做出任何努力以改善他们夫妻之间的矛盾,他认为那源于婚姻本身的性质:一项荒谬的、只能靠上帝的无限仁慈才得以存在的发明。两个几乎完全互不了解的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性格不同,文化不同,甚至性别都不同,却突然间不得不承诺生活在一起,睡在同一张床上,分享彼此也许注定有分歧的命运,这一切本身就是完全违背科学的。

在医生眼里,婚姻和爱情是两码事。虽然大多数人把他们混为一谈。刘易阳说过:“细节打败爱情。”何况他们根本就没有爱情。婚姻只是一种契约,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每个人扮演自己的角色,这个机制才可以正常运行。他说:“婚姻的问题在于,它终结于每晚做爱之后,却在第二天早餐之前又必须重新建立起来。”

尽管他们实际上有多么不相爱,但在外人面前,他们必须装出一副幸福的样子。这甚至都不是商量过的,因为他们都认为让别人看到自己幸福是一种胜利。这是两个强势的人。

对此,费尔明娜简单地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再后来,在他们都已进入中年时,他们的生活才呈现出和谐幸福的一面,至少家里的气氛不再那么阴沉。

有一次,他刚尝了一口甘菊茶,便把它推到远处,只说了一句:“这玩意儿有股窗户味儿。”她和女仆们都大吃一惊,因为谁也没听说过有人喝过水煮窗户,她们尝了尝那壶茶,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结果,还真有股窗户味儿。

他是个完美丈夫:从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不关灯,不关门。黑暗的清晨,如果他发现衣服上缺了一颗扣子,她便会听见他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每天,当他喝第一口咖啡,喝第一勺冒着热气的汤时,都要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号叫,大家已经对此不感到害怕了,接着他会长叹一声:“等我有一天离开了这个家,你们要明白,那是因为这种烫嘴的日子我过够了。”

我不得不承认这一段文字我看一遍乐一遍。这时他们已经学会用轻松的语言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像过去那样冷战或者直接吵架。

然而费尔明娜始终没有忘记过弗洛伦蒂诺。她常常回忆起他,在梦中,或者在下雨天。但她相信那并非是对爱的回忆,也不是后悔的回忆,而是对一个曾使她泪水连连的痛苦形象的回忆。

在他们结婚将近三十年时,他们终于彻底互相了解。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怨恨,相互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弗洛伦蒂诺是一个复杂的人。然而他所做的一切原因都是那样简单——为了得到费尔明娜·达萨。

十九岁那年在窗前的惊鸿一瞥,那个高傲而清秀的女子让他魂牵梦萦了一生。

年轻时候的他极具文采,喜欢读情诗,连公文报告都会无意识地写出韵脚。他深爱费尔明娜,即使在她早已不再爱他(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他还是一如既往地爱她。她已结婚生子,有了自己的生活,这在现实生活中任何人一个人都极有可能死心,然后结婚,但他没有。他为了解除对费尔明娜孤寂而痛苦的绵绵思念,放荡终生。他有过无数个情妇,每个人都带给了他不同的意义。那些人大多都很爱他,然而他却从来没爱过她们。他也从未对任何人提过费尔明娜,如若他人提起,只是假装自己和她不熟。

他很自私,因为他只愿索取却不肯付出。

他的童贞被拿撒勒的寡妇夺走。在他刚刚失去费尔明娜的爱的时候,他对一切世俗的爱都不感兴趣。拿撒勒的寡妇是一个代称,因为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的丈夫背叛了她,而后又因某种原因死去。而她说:“我很幸福,因为只有现在我才十分肯定地知道,他不在家时到底在哪儿。”

是她让他发现,原来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和思念,可以用世俗的交欢来缓解。

渐渐地,他越来越放纵,但仍然深信有一天胡维纳尔医生会死掉,那时候他将一定会得到费尔明娜。那是一种无理由的信念,让他终身不娶,终身放荡。他为了她早早地装修好自己的房子,时时刻刻准备迎接费尔明娜搬过来。他虽然偷情,但是保密工作一直做得很好,为了避免传言传到费尔明娜耳中,为了让她相信他那忠贞不渝的爱情。

他肉体上不忠,心灵上却死心塌地;不停地努力摆脱自己所受的奴役,却又从不让自己的背叛给他带去痛苦。

他一直坚持写诗,不是为了获奖,只是为了看到他心爱的费尔明娜在台上宣读获奖名单,年复一年,费尔明娜的身姿早不如当年那般美丽,然而在他眼中依然是那么完美。在诗歌比赛上他认识了一位女诗人,叫做萨拉·诺列加。他们有着一样的文学品味,甚至作者暗示的颇为相似的人生经历。她是唯一一个知道他爱着费尔明娜的人,并且是她自己看出来的。

她说:“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不会。”

在弗洛伦蒂诺为爱情到底是什么而困扰时,她平静地说:“凡赤身裸体干的事都是爱。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为了让她过上富裕的生活,他转行成了一家航运公司的职员,凭借着亲戚关系和一位从未和他上过床的女人的帮助,他坐上了董事长的椅子。然而那时候他已经步入老年,心中开始恐惧。他的头发开始渐渐稀疏,牙齿开始松动,再后来,假牙配了一副又一副。但他依旧放荡不羁,八十多岁的他最后一个情妇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女孩,她叫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她和费尔明娜是何等相似,使早已衰老的弗洛伦蒂诺一下子又回到十九岁那些下午,十四岁的费尔明娜小母鹿般的走路姿势。

任时光匆匆流去,从此我爱上的人都很像你。

这句话很新潮,但我没觉得用在这里有什么不妥。

他一直在等待,等待胡维纳尔·乌尔比诺死亡的那一天,等待向费尔明娜·达萨宣告自己坚贞不渝的爱情的那一天,等待他们两个能够结合的那一天。

那一天终于到来。那时,她和他都已老去。

其实我最后合上本书的时候不禁苦笑。

马尔克斯的讽刺啊,太耐人寻味。

最后的他终于得到了她,依旧是在船上。那个费尔明娜和胡维纳尔最甜蜜的地方。那个弗洛伦蒂诺最初用来消除痛苦的地方。

我认为费尔明娜之所以会被她打动,不完全是因为她一直觉得自己有愧于她。更重要的是,他早已不像年轻时那样张口闭口儿女情长。他给她写信,叙述自己对于生命的看法,安抚她失去丈夫以后孤寂的心。然而他的成熟,他的睿智不能不说是几十年来无数个情妇带给他的。

当他终于可以得到他时,他已经失去了能力。他这么多年来放荡不羁只为消除思念她的痛苦,而如今她就在眼前,自己却再也不能了。

他一生的爱究竟给了谁。是费尔明娜,还是那些匆匆逝去的情妇们。是她们让他更加完整。

“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他鼓足勇气用指尖去摸她那干瘪的脖颈,像装有金属骨架一样的胸部,塌陷的臀部和老母鹿般的大腿。她闭着眼睛,心满意足地听凭他抚摸,没有颤抖,嘴里不时吸一口烟,呷一口酒。当他摸到她的小肚子时,她的肚皮里已经灌满茵香酒了。

“如果我们一定要于那种事,那就干吧!”她说,“不过得像大人那样干。”

两个散发着酸味的老人赤身裸体地相对而卧。

她问,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从未听说过他有女人。

他说,因为他为她保留了童贞。

她不是不知道那是假话,可她选择不再纠缠。他们已经老了。没有年轻时的疯狂了。 当船长问他们准备在船上来来回回走到什么时候时,他不假思索地说:“一生一世。”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 这是小说的结尾,但不是现实的结尾。现实生活中,他们有无数种可能,但死亡的脚步每时每刻都在逼近。不得不承认,费尔明娜最好的时光给了胡维纳尔,而弗洛伦蒂诺最好的时光给了那些过客一般的情妇。在错过了一生之后,他们在生命的尽头终于相守。

可喜。也可悲。

试想,他们当中若是有一个人先死,另一个还能幸福地活在世上吗?

我不知道。这是十四岁的我,无论如何也答不上来的问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了太多太多。

爱情与性,爱情与婚姻,爱情与现实······

但若要我说,这本书一直在讨论的话题,是爱情与死亡。

这本书我一定还会再读,并且不止一遍。十四岁来读,只不过是一种好奇。

有些事情没有亲身经历过又怎么能理解。

第二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这本书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对富家小姐菲尔米娜一见钟情,他千方百计的接近菲尔米娜,并以情书的方式最终俘获了这位千金小姐的芳心,然而菲尔米娜的父亲,一位以卖驴起家的暴发户,对这段感情持非常激烈的反对态度,他威胁阿里萨如果不放弃对女儿的追求,就一枪打死他,但是阿里萨回答说:“没有比殉情更伟大的了。”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他把女儿送到了偏远的乡村,想以此来阻断他们的交往。他成功了,一年之后,当菲尔米娜再次回到家乡见到对她朝思暮想的阿里萨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在我见到你的这一刻,我才意识到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想,这幻想蒙蔽了我的双眼,忘了吧!”菲尔米娜一句轻描淡写的“Forget it.”让阿里萨这颗情种一等就是半个多世纪。

之后菲尔米娜嫁给了当地有名望,人也英俊潇洒的乌尔比诺医生,并和他相守了51年9个月零4天,乌尔比诺最终死于一只调皮的鹦鹉,他为了把它从树上捉下来摔死了。临死前,他对妻子说:“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虽然菲尔米娜在影片的最后向阿里萨叙述说:“乌尔比诺是一个好丈夫,我想不到比他更好的人了,但是回首往事,我觉得我们的生活中痛苦艰难大过欢乐,许多无谓的争吵,许多难消的怒火……很难想象,一个人这么多年,在家庭纷争中挣扎,还怎么能快乐起来,该死!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爱。”但可以确定的是乌尔比诺对菲尔米娜的爱丝毫不少于阿里萨五十多年的执着。当他知道阿里萨这个潜在情敌的存在之后,他找到为了配得上菲尔米娜的高贵身份已经成为富有而有地位的轮船公司经理人阿里萨,宣战似地向他表达他对妻子的爱:“我的妻子是我的精神支柱,没有她我一无是处,我爱我的妻子胜过一切,胜过世上所有人。”虽然,在他们五十多年的婚姻生活中,乌尔比诺也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外恋,但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这段感情回归了家庭,影片中没有交代乌尔比诺此时的心理活动,只是说乌尔比诺对家庭的看法是他认为“婚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安定。”但我以为,相比阿里萨一生600多个炮友和两段同年轻姑娘的爱情,这实在算不上什么。也许有人会说,如果阿里萨当初和菲尔米娜结合的话就不会有之后的这些风流情事。可是这种假设是不成立的,一个不存在的前提推出来的只能是不存在的结论。所以我们无从知道,如果菲尔米娜嫁给了阿里萨是不是更幸福。也不能知道阿里萨是不是比乌尔比诺更忠贞。

故事的结局是在经历了53年7个月零11个日日夜夜的漫长等待之后,阿里萨终于如常所愿的等到了一生最爱的人。像他片中所说的那样:“我的灵魂终于找到了归宿,我很高兴的发现,真正宽广无垠的是生命,而不是死亡。”两位七旬老人最终在阿里萨的轮船上结合并平静地死去。

基于这个故事,我想到关于爱情的两个问题。第一,什么是好的爱情。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话题。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都不同。《圣经》里说:“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算是比较的全面了,但不是爱情全部的样子。在我片面的理解中,好的爱情,首先要冒巨大的风险;好的爱情是两情相悦,一见钟情并且日久生情;好的爱情是你们不但在外貌上相互吸引,更重要的是你们的灵魂相互匹配。一见钟情的是爱情吗?是,但只是爱情的开始,远远不是全部。爱情需要一见钟情,但是一见钟情的不都是爱情。后者是前者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他们之间是有之不必然,无之必不然的关系。影片中阿里萨对菲尔米娜的爱就是一见钟情式的爱。但马尔克斯创作的是有虚构情结的小说,我觉得他在小说中一是虚构了阿里萨对爱情的忠贞不渝——这种忠贞不渝指的是精神上的——以及,作者出于对女主角菲尔米娜的偏爱,而把她塑造成了一个几乎完美的女神。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因为对某人一见钟情,而恪守一生的。当然不能否认的确有这样的存在,比如金岳霖之于林徽因,我没有看过关于他们感情的书籍,只是了解,金岳霖先生为了林徽因先生终生未娶。但这是一种特殊情况。

他的特别之处在于,其一,施爱者,无论是小说中的阿里萨还是现实生活中的金岳霖都属于世所罕有的骨灰级情种,也可以说是真正至情至性的人。爱情在这种人眼里就像阳光空气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影片里阿里萨的叔叔谴责他把商务信件写得像情书一样情意绵绵,而阿里萨却回答说:“因为我需要爱情呀,我需要爱情。”是的,每个人都需要爱情,它是这世上最美好最值得期待也最有意义的事情,之一。但在这些骨灰级情种眼里,爱情不是之一,而是全部,类似的情种还包括《霸王别姬》里张国荣饰演的程蝶衣,“不疯魔,不成活”;《恋恋笔记本》里的雷恩·高斯林,《爱你就像爱生命》里的王小波和李银河,《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的徐静蕾,等等,他们是真正为爱而生的人,没有爱,生活将会暗淡无光。

其二,被爱者,菲尔米娜或者是林徽因,是完美到女神一样的人物。无论是外在样貌,还是内在修养上,她们几乎都达到了完美的境界。菲尔米娜是剧中虚构的人物,所以她的完美可以理解。但是林徽因的完美却是非常难得的真实之美。无论是外貌,才情,气度,修养,品德都无可挑剔。这样的人是值得被人眷恋一生的。也只有像林徽因这样的美女兼才女有有资格让人苦守一生。只不过,金岳霖的不幸在于,他没有像剧中阿里萨那样等到了乌尔比诺的死,林徽因先他,更先梁思成一步去了,如果先走一步的是梁思成,那么金林倒是可以成就一段千古佳话。哈,就像小说里的结局。而且,不同于菲尔米娜对阿里萨爱情的游移不定,林徽因是明确表示过她也同样爱上了金岳霖的,只不过,彼时“罗敷已有夫”,只能“还君双明珠”了。

可是话说回来,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几个林徽因,菲尔米娜,也没有几个金岳霖,阿里萨,我们是生活在世俗生活中的凡人,既不是女神,也不是情种,甚至,有些人连浪漫主义的想法都没有,或者有,却不能也不敢实施。爱情在现代人眼里变得越来越不纯洁,我们给爱情附加了诸如房子,车子,票子一类的与爱无关的条件,所以我们一旦见到,哪怕是电影小说里虚构的专一纯洁浪漫爱情都觉得震惊不已。但事实是,本来我们就该如此的。说起来,真是可悲。

由此我想到,普通人的爱情实际上是十分困难的。即使我们做不成女神,也不是情种,但我们依然需要爱情,依然需要一见钟情为开端的爱情。我之前所说的爱情需要冒巨大的风险,就在这里——你并不能确定一见钟情就是真正适合你的那个人,而且很多时候都不合适。有人说,一见钟情不就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表吗,那不就是外貌协会吗!我说是,一见钟情就只是喜欢这个人的外表而已,就是肤浅的外貌协会。但是这有什么不对吗?如果一个人连外表都吸引不了你,你又怎么会有兴趣去了解他的内在呢。更无从谈爱了。但事情的麻烦和复杂就在这里,一个人光从外表上吸引你的确不靠谱,有很大的可能是这个人在外表之外没有更多的,更优秀的内在可供你挖掘欣赏了,这也正是一见钟情的风险之处。很多,很多时候,我们不能像小说电影里那样爱上一个一见钟情的女神式的人物。两个人的匹配程度很大一部分在于灵魂和谐程度,也就是日常所说的,志同道合,趣味相投,在智识和阅历上几乎处于同一层面,能够愉悦的交流分享并一起成长。

第三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在偶然的一次阅读中邂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在一个暑假里对爱情还有着无限神秘感和陌生感的我带着大脑皮层奇妙的电流反应读完了这本书。这个故事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在高中的语文书里,“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 哥伦比亚作家,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代表作《百年孤独》”,那时候每天早上我们如虔诚的教徒做祷告一般将这些作为考点的内容一字儿不差地读一遍,到最后就如吐顺口溜一样顺溜了,让我们再次惊叹于大脑神奇的构造。这条“顺口溜”给我最深的作用就是让我知道《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是一位大师了。

马尔克斯称《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

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她上了年纪,心有余而力不足,怎样也跑不动,她像疯子似的叫喊着,不知道在枝繁叶茂的芒果树下发生了什么事。看到丈夫仰面躺在泥地上时,她的心几乎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他已奄奄一息,还在抵抗死神最后的打击,等候她的到来。他终于在混乱的人群中认出了她,眼里含着最后的痛苦的眼泪。他最后看了她一眼,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半个世纪中,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的目光如此明亮,如此悲伤,如此充满感激之情,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她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有多么爱你。” „„”

“„„船长看了一下费尔米纳,在她的睫毛上看到了初霜的闪光。然后又看了一眼阿里萨,看到了他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于是,终于领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是船长大吃一惊。

“你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去去可以继续道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现在青年团体中大多数恋情更多的是应对寂寞的需求或眼神引起荷尔蒙短暂的加速分泌。已经大学的我面对不长不短的未来从没想过会有什么至死不渝的爱情发生在我身上,麻烦事儿别太多就足够了。

费尔米纳(《霍》的女主角)是幸运的,幸运得快要使人嫉妒了,有两个成功的男人一同爱着她从半个世纪到永远,但她又是不幸的,因为两个男人都在同一件事上背叛了她。她在丈夫死后才知道丈夫与好友私通,而另一位在等待她的半个多世纪里都沉浸在与各色女人的肉欲中,甚至动情,只是不及她而已。但她总是令人羡慕的。两位男人的背叛是我无法理解的,雨果不是就给他的夫人写了

一辈子的情书吗。

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我又一次清晰的感受到光阴如梭,照镜子仿佛就想象得出自己老了的样子,可能是因为《霍》中比比皆是的长段叙述和排比,充斥着一种岁月沉积的宿命感和沧桑味道。例如阿里萨突然发觉时光逝去的文段:

“十二月的一个星期日,当墓地的玫瑰丛已经战胜了修枝的大剪子,几只燕子停在为通电灯而刚刚架起的电线上时,他暮然间发现,母亲去世后竟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距离奥林皮亚•苏莱塔被杀,则过去了更多年,而距离那个遥远的十二月下午,费尔明娜•达萨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更不知已经流逝了多少岁月”

“看见燕子停在电线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送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

我无法感受到古言岁月不饶人的无奈,也体会不了阿里萨对年老去世的恐惧,我想是因为他们有自己未完成但又放不下的事情吧。有时候我们会突然的发现岁月留在我们身上的印记,不会像童年时候那般忽视炽热的阳光,自己照镜子的时候或看着周围同伴的脸会突然联想到他老了的样子,书中也有这样一句“许多年后,阿里萨对镜子梳头时发现了这种相似之处,也只有在那个时候他才明白,一个人最初和父亲想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想想也不无道理。

我想到了自己的未来,我该以怎样的过程走完我的一生,年老时我会怎样回忆我的从现在起还能改变的未来。这让我想起了目标是灯,是路的那首诗来,很励志的一首诗„„„

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

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第四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爱情是什么?或许我们无法给它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我们可以想象爱情的样子,比如风花雪月的浪漫、柴米油盐的平淡、举案齐眉的和谐、一见钟情的热情。除了我所记忆中林徽因说“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外,我理解的爱情,它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独占。一个人的爱情不能同时分享给两个人,也不能占有和享受两个人的爱情。我在现实中也遇到不少的爱情,有爱的撕心裂肺死去活来的,也有因为路途遥远而肝肠寸断的。爱情是美好的情感,如同友谊、亲情。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就是这三种吧。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虽然冠以霍乱时期,但它主要讲述的是爱情,而霍乱只是一个定语,爱情在这一时期显得更加珍贵和美好。

书中主要讲述了三个人的一生,男一号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女一号费尔明娜达萨,和胡韦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读外国小说,记他们的名字是非常头痛的,我就把这三个人分别取个代号,小狂热,小傲娇和小完美。而这三个代号,是可以概括他们的性格的。

小狂热在某个炎热的下午给小傲娇的父亲送信,在走廊里第一次见到了他的女神,他用一生追求的爱人小傲娇。和所有烂俗的爱情故事一样,小狂热疯狂的爱上了小傲娇。他通过不断的读诗,自己也能摸索着写一些情诗,成功的利用阅读二流爱情诗歌期间把自己培养成一位文艺青年。他不断的通过递送情诗的方式赢得了小傲娇的芳心。小傲娇也投桃报李的写一些文字传递给他。由于小傲娇的爸爸一心想要找个乘龙快婿,小狂热这种衣衫不整邋里邋遢的样子他才看不上,他们之间的爱情一直处于地下状态,每天到指定的地点拿信。小狂热发现时机差不多成熟了,就跟小傲娇提婚,小傲娇答应了。正在这个紧急的关头,小傲娇的爸爸发现了。可恨的老头棒打鸳鸯,把小傲娇带到乡下去休息了。连哭带喊的小傲娇送回了乡下,在那里和自己的表姐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小傲娇也一直和小狂热通书信。最后小傲娇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在代笔人门廊那里遇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小狂热,小狂热说了一句:这可不是女神该来的地方,小傲娇觉得小狂热好像不了解她,于是在一瞬间就跟小狂热决裂了,“对不起,你是个好人,忘了我吧”。

书中有很多处把小傲娇比成一头骄傲的小母鹿。其实我也提了很多问题,为什么她突然的给小狂热发好人卡。作为父亲眼中的希望,小傲娇是要嫁一个高富帅的,她的行动处处受到限制。现在好不容易爸爸给了她自由,而小狂热却说不该来,所以她骄傲的离开了他。她觉得小狂热可能只是一个影子的存在,而不是她心中想要的那种灵魂伴侣。于是她在后来遇到了小完美,小狂热便只好放浪形骸,通过和无数不同的女人性交来忘记小傲娇。

面对小傲娇坚决的拒绝,小狂热不断的写信过去,要求有话好好说,但全部都石沉大海了。最后,小狂热的母亲让他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在离开的头天晚上,小狂热站在女神的窗前,演奏了一曲小提琴。这个片段是我觉得全书中最美,最伤心的篇章。

爱情的第二种形态。

与小狂热的爱不同,小完美带给小傲娇的爱是完美的。他起初追她并不是因为爱他,而是觉得追求她是一种挑战。他有钱,有地位,在社会上受到尊重,甚至对小傲娇无微不至的呵护。新婚初夜,他为了消除她的恐惧,而慢慢引导她。他简直就是完美无瑕的。他会满足小傲娇所有的物质需求。他爱她,爱的那么卑微,他在影响小傲娇的同时,也在努力让小傲娇忍耐婚姻,把她变得更像他那个阶层的人。在处理古今中外的千古难题:婆媳关系时,他特别谨慎。在妻子和母亲发生冲突时,他几乎不发言。其实这就像多数婚姻一样,稳定,踏实,但缺乏激情。日子如同流水一样,流了五十多年,他们虽然争吵不断,但没有离婚。他们的婚姻的基础不是爱情,是类似爱情的东西,是责任,是忍耐。

爱不是对等的东西,在小完美最终从树枝上摔下来的弥留之际,他用目光搜寻她的踪迹,最终说了一句:天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在小完美死后,小傲娇不断的毁灭小完美存在的痕迹,烧毁曾经的衣服,将书搬到另外的地方去。她觉得如果他还活着,肯定是同意她那么做的。从始至终,她并没有负担起婚姻中带给她的责任:爱。其实,我是很不喜欢小傲娇的,但爱情却从来不是对等的。你无法要求你深爱的那个她同样深爱着你,也无法要求在你给她做很多事情之后她会同样心甘情愿的为你保留,纪念你。爱并不是交易,交易属于世俗。

同样,我也觉得她爱小狂热,不如小狂热爱她十分之一那么多。小狂热心灵属于她,但不得不利用猎艳的方式来忘记她,但又时时刻刻想着她。区别于小完美改变她,小狂热在小完美死后不断的指引她,让她走出丧夫的痛苦。

小狂热在道德上并不是完美的,他甚至是个道德上的混蛋。他分不出一点爱给其他的同床女人,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两个女性因他而死。然而小说并不是塑造一个道德君子,他们有好有坏,他们的个性给我们启迪,也让我对爱情这个抽

第五篇:《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后感

像是介绍说的那样,马尔克斯试图将世间的一切爱情包括进去。似乎他做到了,我读完后情绪久不能平,我一遍又一遍的咀嚼着小说中那些精彩的部分。我停下来思考了很久,我想我找到了我的爱。

爱情,这个曾经一直令我迷惑和怀疑的东西。我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情只不过是荷尔蒙一时的吸引罢了,其实在说的时候在心底里,何尝不渴望得到一份真真正正,切切实实的爱呢?只是用否认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贫瘠而已。

爱情,首先是一种本能,“要么生下来就会,要么永远都不会”

这句话像是一把锋利的尖刀,刺穿了爱情它神秘的皮囊,也将人毫不留情的分为了两派。阿里萨在一边,乌尔比诺医生在另外一边。像是乌尔比诺医生内心的诉说:

他心里明白,自己并不爱她。同她结婚是因为喜欢她的高傲,她的严肃,她的力量,也因为自己的一点儿虚荣心,但当她第一次吻他时,他确定,没有什么障碍能阻止他们建立一份完美的爱情。

他明白他的爱,他认为的爱情,是稳定的婚姻生活,也就是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加起来近乎等同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而费尔明娜懂得爱,却为了一些东西放弃了爱,就像是书中所说。

当初,为了换取一种安全感,她们不仅放弃了自己家庭的姓氏,甚至放弃了自我,可那种安全感不过是她们做姑娘时许多幻想中的.一个罢了。

最后在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之后,她也只不过觉得自己是一个在房子里游走的幽灵罢了。回忆起婚姻生活,满是争执与无奈,在这里面竟然还有幸福。她又是何其幸运,有一个不能更好的丈夫,有阿里萨这样懂得爱情本质的人,一直守候着她,在人生的最后走向了爱的内核。

说着费尔明娜是幸运的,仿佛我怀着羡慕的眼光,渴望她这样的生活一般。不,我不渴望,因为我是更像是阿里萨。一个找到所爱能执着一辈子的人,我贪婪的要带着我的爱与我所爱之人走过一生。爱情,是看穿了一个人的本质而依旧爱他。阿里萨爱费尔明娜的活泼与叛逆,他明白她的虚荣与傲气。他包容着这一切,直到老去他也能看到她身上那吸引他疯狂的东西,骨子里那独一无二的东西,这些东西永远不会被衰老的气息所覆盖。

我总觉得他在看着她的时候,看到的不只是那副皮囊,而是在皮囊之下令他疯狂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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