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业保险论文

2022-05-07

评职称或毕业的时候,都会遇到论文的烦恼,为此精选了《内蒙古农业保险论文(精选3篇)》,供需要的小伙伴们查阅,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内蒙古属于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及政治具有重要作用。内蒙古农业在农业保险的支持下有了进一步发展,并将在更好的解决其“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内蒙古大众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促进其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内蒙古农业保险论文 篇1: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设施农业保险的探索与实践

摘要从设施农业的特征入手,概述了设施农业保险的特征,结合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现状及设施农业保险的开展情况,分析了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促进设施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内蒙古;设施农业;保险

A

设施农业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趋势,是促进农业规模化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提升农产品核心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业经过几年的探索,形成了不少的成功经验,政府支持、财政补贴等手段是促进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顺利开展的重要推动力。研究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的实践,对完善设施农业保险政策和带动其他地区设施农业发展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设施农业保险概述

1.1设施农业及特点

1.1.1设施农业的概念和分类。设施农业是通过采用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为动植物繁殖、生长提供人为可控相对适宜的生存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动植物对外部环境的依赖,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同时也打破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可以使消费者随时享受到反季节性的农产品,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市场需求。设施农业的类型可以分为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两部分。设施农业主要栽培对象是蔬菜、花卉和果树,目前蔬菜中农药残留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蔬菜园区建设的焦点,是今后设施农业发展重点解决的问题。

1.1.2设施农业的特点。

(1)高投入、高产出。近几年来,温室大棚内通常种植各种高档稀有蔬菜、水果、花卉等作物。如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正在建设一个花卉种植园区,共占地53.33 hm2,预计投入5 000万元以上,一期工程共建温室大棚120栋,已完成49栋,投产后每栋每年可获得收益7万元。

(2)高技术含量。高端设施农业是农业高新技术的产物,也是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的一个重要载体。高端农业设施不仅应用了新材料,也应用了自动调控温度、湿度等智能信息技术。

(3)高风险。一是市场风险。由于设施建造和维护成本太高,而且农产品的优质优价没有得到实现,遇到市场波动,生产主体难以应付。二是自然风险。日光温室和大棚设施,一旦碰到超过其抵抗强度的风灾,雪灾、冰雹等自然灾害,不但设施会遭到严重破坏,而且种植的作物也会受到严重损害,投资人将遭受重大损失。此外,生产技术风险也是设施农业管理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

1.2设施农业保险及其特征

1.2.1设施农业保险的概念和分类。设施农业保险是高效设施农业和农业保险结合的产物,是通过农业保险手段为设施农业提供必要赔付、保障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性保险。设施农业保险标的一般为大棚墙体及立柱、骨架、棚膜、棉被等。保险责任范围为因暴雨、洪涝、雹灾、风灾、暴雪等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1.2.2设施农业保险的特征。

(1) 保额高、保费高。由于大棚设施价值高,导致设施农业保险保额高,进而导致保费高。

(2) 定损技术高。设施农业保险标的物复杂,技术含量高,要求设施农业经营者不仅要懂得农业保险知识,还要懂得相关的现代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等,才能科学定损。

(3) 政策性强。农民的保费支付能力有限,需要政府给予保费补贴。设施农业保险运作形式和种植业农业保险运作基本相同,是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经办、财政提供补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运作模式[3]。

2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现状以及设施农业保险开展情况

2.1全国及自治区的相关优惠政策目前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均出台了鼓励发展设施农业的优惠政策,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如北京市在2010年印发《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实施细则》中对不同层次的温室和大棚资金补助标准也不同。北京市将温室分为中高档温室和简易温室2类,中高档温室是由钢架结构和纯砖墙或内外墙包转组成,除此以外的结构均为简易温室,对其补助原则为:中高档温室22.5万元/hm2,简易温室15万元/ hm2,钢架大棚6万元/hm2。

与内蒙古相邻的山西省也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鼓励发展设施农业的补贴政策:该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建设温室大棚,并对已建成的给予适当的资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温室和大棚的结构有多区别,例如温室每栋补贴1万元,大棚每栋补贴2 000元,智能化自动调控的温室每667 m2(棚内面积)补贴2万元。同时市财政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解决了农户资金问题。

为了大力推广新农村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積极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采取对每个新建的334 m2温室大棚,政府给予提供6 000元的资助,农村金融机构提供5 000元的贷款的措施,帮助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目前,该旗已投入建设资金达到500万元。巴盟市五原县将以温室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方向,县财政拿出500万元补贴扶持集中建设高标准温室的农民。同时,其他盟市也出台政策扶持扣棚户,一是水电配套;二是补贴卷帘机;三是协调贷款;四是政府贴息;五是免费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1]。

2.2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现状内蒙古自治区从2011年启动设施农业保险,2012年又将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作为设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现将这3个地区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做一个简单的总结。

2.2.1赤峰市。为了增加城市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增收,赤峰市宁城县大城子镇日光温室番茄园区远近驰名,成为该县设施农业“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的典范。大城子镇下五家“四新”设施农业园区始建于2001年,规划建设面积1 000 hm2,现已建成733.33 hm2。园区主要种植冬春茬番茄。目前,园区年产蔬菜近3万t,创产值近5 500万元。每亩温室年收入3万元以上。在园区内从事设施农业种植户1 200户,人员达3 000多人,设施农业人均增收3 600多元。

大双庙镇万亩日光温室辣椒园区始建于1996年,截至2008年该园区日光温室占地面积666.67 hm2,建设日光温室5 700个,主栽蔬菜品种是辣椒,间、套、复种植豆角、甘蓝、黄瓜、西红柿、茄子等,年产蔬菜3.2万t,产值7 000万元,户均5.2万元,人均12 280元。

2.2.2包头市。包头市设施农业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截止到目前已经形成了以哈林格尔、麻池、共青农场3大产地为主的蔬菜种植园区,极大地满足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经济三角地带蔬菜的常年供应,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其中也建成了一批各具特点的高科技示范区,有自主研发的节能型温室,也有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建设的连栋智能温室。截至2008年包头市设施农业总面积为1 166.67 hm2,其中温室701.07 hm2,大、中、小棚面积466.67 hm2,主要集中在九原区,占全市总面积的86.2%[2]。

2.3自治区发展设施农业保险的主要做法

2.3.1政府积极推进,促进设施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自治区蔬菜种植主体分为2类:一类是以园区、种植大户为主的规模经营主体,是主要供应方。另一类是土地较少的分散农户。2008~2009年,赤峰市宁城县大双庙镇党委、政府通过“反租倒包”的形式,由政府出面租赁农户适宜建设温室的耕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统一水电配套,统一构建厚墙体,墙体建设完成后反租给有租棚积极性的农户。同时,出台政策扶持租棚户,一是水电配套;二是补贴卷帘机;三是协调贷款;四是政府贴息;五是免费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六是种植大户带动,实行规模种植。

2.3.2设施农业保险由保险公司经营,集体投保,设计实际需求的保险方案。为了鼓励和引导蔬菜产业化发展,鼓励分散农户加入专业化合作社,由合作社组织农户集体投保。这样既降低了保险的展业成本,也促进了自治区农业向产业化、组织化方向发展[4]。3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发展面临的问题

3.1保险覆盖面不够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鼓励集体化投保,主要面对种植园区。由于小规模设施农业生产者分散,组织他们参加农业保险成本高,管理成本也高,费率高,很多分散的小规模设施农业生产者不愿意参保。

3.2大棚设施的动态评估难随着大棚设施的使用年限增加,其价值和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在逐年下降,而保险公司在确定设施保额和保险费率时很难做出动态评估。从理论上讲,随着大棚设施的老化,保额要降低,保费费率要提高;但在目前实际操作中,由于动态评估很难,为了便于操作,保险公司对客户不调整保额和费率,但实际上随着被保设施的老化,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在不断增加[5]。

4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保险未来发展途径

4.1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扩大保险覆盖面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设施农业建设仍以小规模建设为主,其生产成本高,抵御风险能力低,因此更需要借助农业保险减少其风险,然而由于高额保费,单户农民面对农业保险只能望而却步。因此,可借助各种特色的设施农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协会这个平台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管理等培训,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更好地帮助农民实现规模效益。

4.2将动态评估纳入保险赔付中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温室大棚设施抵抗风险的能力在逐年下降,从保险公司角度,随着温室大棚的老化,保額和费率要进行相应的调整,而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的设施农业保险政策制定标准统一,未将折旧考虑进去,这无形中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因此,保险公司在赔付过程中可将资产折旧因素考虑进去,合理赔付。

参考文献

[1]

陈志强,石村民,云志明,等.内蒙古蔬菜产业化经营现状及发展方向[J].华北农学报,2003(18): 18-23.

[2] 包头市农牧业局.包头市“十二五”蔬菜产业发展规划[Z].2010.

[3] 吴良.日本现代农业发展的实践及启示[J].世界农业,2012(1):78-82.

[4] 聂青,李季.京郊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及建议[J].北京农业,2010(7):84-87.

[5] 孟梅,吴正平.新疆伊宁市发展设施农业的思考[J].实事求是,2008(4):69-71.

作者:徐慧等

内蒙古农业保险论文 篇2:

内蒙古农业保险的发展状况分析

摘要:内蒙古属于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其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及政治具有重要作用。内蒙古农业在农业保险的支持下有了进一步发展,并将在更好的解决其“三农”问题,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逐步构建市场化的农牧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提高内蒙古大众农作物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促进其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词:内蒙古 农业 保险

一、内蒙古农业保险的现状分析

内蒙古农业保险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第一:传统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的初级发展阶段,195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成立,开始在内蒙古试办了畜牧保险和农作物保险。第二,商业色彩下的农业保险调整发展阶段:1996年以來,农业保险实验在商业保险体制中发展。第三,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阶段:即目前内蒙古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商业保险公司为政府代办”)。

内蒙古地区的发展趋势与全国基本一致,但其农业保险同其他保险业务相比,同农业经济发展各类指标相比,规模非常小,甚至可以说远未形成规模。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呈现不稳定,波动性大,总体下降的趋势。

二、内蒙古农业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性农险补贴品种少

目前内蒙古列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农作物品种仅限于主要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包括玉米、小麦、大豆、油菜籽、葵花籽,养殖业品种限于近两年社会反映强烈的能繁母猪和奶牛。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各地政府提倡“一乡一品、一村一品”,各地种植品种和养殖品种差异很大,如马铃薯是内蒙古的主要农作物之一,却不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之列,严重抑制了当地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开展。还有其他乡村的主要农作物不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地方财政也不具备单独补贴能力,造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中事实上的不公平,不利于惠农农民的拓宽。

(二)农险保费补贴拨付划转机制不合理

政策性补贴保费是由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各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层层下拨,最后由旗县财政统一划拨给县级保险机构。有些旗县,由于资金周转原因,不能将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划拨保险公司,影响了资金的正常周转。2008年的财政补贴在2009年初才陆续下拨到县级保险机构,而保险机构实施收支两条线,收来的农险保费又要逐级上划给总公司,总公司再拨付赔款。这种划拨机制不仅增加了资金流转时间,而且严重影响了农险赔款的正常支出,导致2008年的部分赔款在2009年一季度才能发放,农险的补偿作用不能及时发挥。

(三)种植业承保、理赔不规范

在承保中,由于农险承保工作时间集中,旗县保险机构人员较少,无力自行验标承保,基本依靠村干部填写承保清单并收取保费,村干部的责任心则决定了承保质量的高低,容易出现代投保人签字甚至代投保等不规范行为。在理赔中,主要采取村委会统一报案、旗县农业保险专家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查勘,由于抽查面有限,存在多赔、少赔或平均赔付的不合理现象。

(四)农民风险意识不足

内蒙古绝大多数农民对于保险的了解只停留在有所了解的层面上,而参保也是在政府的推广之下进行的,农民大部分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对农业保险的具体操作更是认识不足、理解不透。甚至还有人错误地认为农业保险是向农民变相收费。农民是农业保险中最重要的需求主体,农业保险的发展必须要有农牧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对农业保险政策的宣传和如何更大程度地提高农牧民的保险意识已成为刻不容缓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内蒙古发展农业保险的策略

(一)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

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的确定不应该紧紧着眼于粮食安全,而应该扩大视野,着眼于农民增收,才能真正调动农民的参保积极性。相应的,在确定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品种时,也应该因地制宜,以地市为单位,筛选当地的支柱型农作物,以此确定补贴品种,逐步开发适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保险产品,通过保险形式鼓励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多元化。

(二)强制推行农险赔款“一卡通”

政策性农险开办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部分是由于赔款资金管理机制存在漏洞,必须采取措施,杜绝现金流转环节,使赔款直接到农民手中。目前农信社和农业银行在农村大力推行银行卡业务,所有的农业补贴都可通过银行卡发放给农民,俗称农村“一卡通”业务。保险赔款也必须通过此途径,保险公司直接将赔款打在农户的银行卡上,才能减少对村委会及其他中间环节的依赖,从而避免个人或单位截留赔款行为,保障农民权益。

(三)加大政府推动力度

加大政府引导力度,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努力扩大承保面。只有这样,才能有利承办公司建立风险分散机制,有效解决农业保险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鉴于农民风险意识差,投保积极性不高,各级政府要倡导、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引导,扩大受众面,提高农户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断扩大政策性农险承保面。

(四)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农牧户投保

各部门编制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农牧民宣传普及保险知识和国家出台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优惠政策,提高农民保险意识和投保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朱俊生.农业保险问题研究综述[J].重庆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2]王国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主要矛盾与制度创新[J].中国农村金融,2010年第3期

[3]陈妍.农业保险购买意愿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农业技术经济,2007年第8期

[4]王阿星.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农业保险需求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第9期

作者:张莉 乌兰

内蒙古农业保险论文 篇3:

未雨绸缪大力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作为一种专业化、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农村经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业保险不仅与新农村建设息息相关,而且还有重要的助推作用。

1 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

我国农业保险业务于1982年正式恢复,由于缺乏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主要走商业化的道路,在经历了几年运行之后不断萎缩。2006年,全国多数省市区采取多种模式和渠道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2007年,中央财政注入10亿元资金于首批被列为中央财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的内蒙古、吉林、江苏、湖南、新疆、四川六个省区。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60.5亿元健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制度,这一数字比2007年增加近两倍。尽管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目前仍是处于起步和试点阶段,险种不足、覆盖面不广的问题突出,正式制度的创建问题并没有解决

近年来我国各地自然灾害频发,损失严重。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地震、冰灾、雪灾、泥石流导致大量房屋倒塌、家禽冻死,农作物、经济作物被毁。极大地影响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从灾害反思中,不难发现我国农村和农业发展中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其中一个需要引起足够重视的就是农业保险发展的缺位与不足。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农业还要“靠天吃饭”。农民无不期望风调雨顺,企盼有个好收成,渴望“多收个三五斗”,然而天灾人祸不可避免,面对天灾农民却是几多无可奈何。据统计,2010年雪灾倒塌房屋22.3万间,损毁房屋86.2万间,全国农作物受灾面积1.01亿亩,绝收1628万亩。而在保险公司接到的雪灾报案中,数量最多的是车险,共43.35万件,占总报案数的85.8%。有强制背景的车险成为雪灾保险报案的主体,而农业保险报案却被很多人所忽视,仅为1.73万件,这不能不说明农业保险还存在许多问题,同时也说明农业保险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2 农业保险没有充分发挥作用的原因

2.1 农业保险低收费、高风险、高赔付率,让开展这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得不偿失 农业由于“靠天”性质,它是高风险行业,而农民收入又不高,这就导致一种情况的存在:按商业化操作的要求制订保险费率,农民根本保不起。如果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订保险费率,则保险公司赔不起。这是农业保险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

2.2 农民保险意识较低,农业保险宣传不到位 目前很多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一提到加入农业保险就认为“如果没有灾害我的钱就白交了”,不少农民对天灾的降临以及带来的损失存在侥幸心理。

2.3 国家支持力度不够,缺乏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 由于农业保险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和支持。一些农业保险公司曾坦言,如果国家没有补贴,一旦遇到大灾之年,保险公司根本赔付不起。而从国外来看,农业保险都是政府支持的。在美国,农作物保险的保费50%以上都是由政府承担的;在日本,依据不同的农作物,政府的保费补贴甚至高达70%以上。

农业保险是促进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保障,造福广大农民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建立农民长效增收机制、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因此,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3 措施

3.1 加强宣传 在农民中普及农业保险意识,加强农民对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让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农业保险中来。

3.2 成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灾害的能力 由于农业保险低收费、高风险、高赔付率以及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保险公司已无暇顾及农业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因此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农村保险的需求。应当将商业保险中的农业保险分离出来,单独成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

3.3 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提高防灾抗灾资金的配置效率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基金尚不能满足农业风险保障的资金需要。而巨灾风险基金可作为我国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另外还可将更多防灾抗灾财政资金转换为保险费补贴,增加自然灾害保险补贴范围,发挥财政补贴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将更多更广的自然灾害风险纳入保险保障范围,同时建立和完善保险风险分散机制。

3.4 加强立法,加大国家财政的支持力度,扶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利用政策手段制定优惠、灵活的扶持政策,在税收、金融等方面给予农业保险一定的优惠支持。另外还要重视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建设,用法律来保障农业保险的发展。

作者:班 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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