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2022-07-19

制度是反映和把握规律的重要形式,制度是机制的外在形式,机制是制度的核心内涵。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教师外出学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篇: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外出培训制度

西坪镇中心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锻造一支优秀的教伍队,并使每次学习都能学有所获,学有所值。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中心学校统筹考虑安排,再由本校教务处按审批意见安排并作好登记。

2、教师外出学习时,必须提前调好课并向教务处汇报,以便教务处作好课程安排。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返校后将学习材料、学习笔记上交,并写好学习心得。

4、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学习,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人师表,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借外出学习、培训之机公事私办,不得迟到早退。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学习结束后要将学习情况向教务处进行汇报,教务处再安排适合的时间通过汇报课或讲座开展好二级培训。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上交材料,检查学习或听课笔记本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证明、校长签字审批,方可到中心校会计处报销。

7、对未参加学习、培训和学习、培训期间没有完成培训要求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培训经费。对学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8、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校正确对待,认真执行。

一般情况下,中心学校尽可能多的安排学习培训,有名额限制或外出脱产培训时,按对应年级安排,同时优先考虑写了申请的教师。

西坪镇中心学校

2011-09-12

第二篇:教师外出学习制度

双流县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学习、汇报交流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秉承学校“一个都不能少”的办学理念和“以教师来影响教师”的培训思想,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学习及汇报交流制度:

1、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根据的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安排教师外出听课或学习。

2、派遣对象与原则:以青年教师为主,轮流外出与侧重骨干、名优教师培养相结合。

3、凡被通知外出学习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推诿、请假、要服从学校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在学校组织前,提前上报教导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时签到或点名),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教导处检查并记录教师出勤及学习情况,若有违反以旷课处理。

4、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提前由自己与相关年级的教师协商调课同时报教导处审批。

5、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6、派出听课的教师要珍惜每次学习机会,听课、培训前根据会议主题作好准备,搜集相关资料(含需要提供的论文等材料),听课、培训时要带

着目的,认真听,做好笔记,边听边思考。听课、培训后积极参与交流讨论,发言有深度有思考,犀利不失友善,谦虚不失风度,维护学校形象。

7、 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在返回学校一周内在教导处作出口头工作汇报,二周内作出书面报告,先由教导主任和分管校长审阅,然后再把自己的学习总结、心得体会在学科组交流,实现信息的交流和经验的共享。

凡参加市、县级听课学习教师,回校可在以下汇报方式中任选一种在教研活动时对全组(全校)教师进行培训(培训有书面材料,培训记录见教研活动记载)。(1)专题讲座;(2)汇报课;(3)书面汇报。(4)记录一个精彩片段,写一段精彩点评。(5)写一篇教高水平的教学论文。讲座内容和论文要经学校领导审阅;汇报课要尽量融入听课中学到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方法,切忌敷衍应付;书面汇报、片段点评要注意结合本校及本学科的特点,融入个人反思,字数在600字以上。凡参加省级、国家级听课、培训的教师,以上五种形式全部都要完成。(国家级听课、培训汇报必须面向全校或整个学科教师)

8、外出教师必须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回校后及时传达并转交资料给相应部门,不得贻误。

9、外出教师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10、外出参观学习必须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自觉节省经费开支。公派外出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外出学习、培训费用、车旅费、误餐费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完成汇报、上交材料后,由教导处证明,校长签字,到学校总务室报销。

第三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试行稿) 2014.3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队伍专业化成长,使每次外出培训学有所获,让全体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同时也为了规范、完善学校外出培训管理,促进全体教师按照学校制度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一、培训原则: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字通知,经学校统筹考虑,由校长室按安排并登记。教师外出培训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及时合理安排,有效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2. 学校尽可能多的创造条件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有名额限制时,按对应年级安排,优先考虑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师德高,师能强的中青年教师及骨干教师参加学习或培训,轮流指派。

二、培训流程: 安排——学习——汇报

三、具体细则:

(一)安排

1.人员安排。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学校的相关培训通知,经学校同意后,由教师发展处转发至相关负责人处。教学类培训由各学科负责人协同相关人员统筹安排;德育类培训由德育处与各学科负责人协调统筹安排;管理类培训由校长室统筹安排。

2.课务安排。外出培训教师的教学课务,应先与本班或年级组同学科的教师协商调课或者代课;若协调不了,由教务管理处统筹安排。

3.时间、费用安排:外出培训教师需以《培训通知》为准,合理安排外出培训时间、费用。

(二)学习

1.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

2.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迟到早退。 3.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

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务管理处登记备案,登记后可再行借出。

4.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三)汇报

为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外出培训的教师超过两人的,于学习结束后一周内,选一名培训代表将学习情况向相应学科教研组进行汇报讲座,学校发给讲座证明。(新教师培训、校长培训等针对性强的培训除外)其余培训教师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交教师发展处。

若培训时间在一周(及一周一上)者,则全体受训人员还应每周传两份培训心得到学校网站。

(四)审批

1.外出培训前,教师需填写完整《备案表》,交至每次培训活动的带队人员,由带队人员交至相关负责人审批。另外,外出培训的教师还需将个人汇报材料的电子稿及时上传,以便学校汇总。

2.所有外出培训,由带队人员于培训结束后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准予报销。

四、其他方面:

本规定经行政会讨论,并经教师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附件: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备案表》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

二零一四年三月

晋江市华泰实验小学教师外出培训备案表

编号: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篇二: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教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1.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教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2.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教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3.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教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教师一律不得参加。 4.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教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按照文件要求通知推荐参加培训人选。

2.审批。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3.请假。外出学习的教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销假。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教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2.学习反馈。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教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荐一人主讲。

3.经费报销。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事。 2.外出学习人员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

或提前离开。

3.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如无特殊情况,将按旷工处理。

4.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篇三: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制度

教师外出培训是提升教师素质的有效途径,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维护教师研训机会的公正与公平,做到有序、有效培养教师, 特制定如下细则:

一、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派出教师参加各类学习、研讨、培训。派出培训、参赛、参会或学习的教师,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或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参加。

二、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的有关程序 1.通知: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按照文件要求通知培训人员,人员未定的培训由教科室协同教研组推荐。

2.推荐:外派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遵循教师以学科教研组、备课组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参加培训学员推荐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证让绝大多数教师有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推荐学习人员要明确外出培训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要坚持为学校发展、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

3.审批和请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个人先向教科室领取《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外出学习、培训教师调、代课通知单》,填写相关内容并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外出期间的教学和工作岗位事宜。

若因外出学习,本人没有安排好工作,导致的一切教学影响,由本人负责。

4.备案:学校对于外出参加各级培训学习的教师,由教科室进行登记,做到教师外出培训有据可查,总务处要对相关的费用进行认真复印和登记。

三、外出培训、学习返校后的有关工作

1.凡外出学习、培训归来的教师,返校后必须在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向教科室进行口头汇报、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可行性建议,并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书面总结报告或心得体会等书面材料到科研处登记备案。 2.教科室要对教师的学习报告进行审阅、存档,并根据《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相关培训学时证明登记教师培训学时。

3.教科室安排合适时间通过在教研组或学校汇报交流中上汇报课、做业务讲座或在校网发表学习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其他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全体教师了解新动态。

4.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上交《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登记凭证》和学习报告后,才能按照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

1.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校名誉的行为。

2.外出学习人员以提升专业素养为目标,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要求,不得中途或提前离开。

3.外出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多与外地教师交流,掌握最新信息,要积极参与交流活动,发表自己的见解,最大限度的提高学习效果。

4.学习活动结束后要立即返校,不得延长时间,耽误工作。凡不按时返回,经核查,将按旷工处理。

5.外出学习人员要重视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确保旅途平安。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王吴小学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锻造一支优秀的教伍队,使每次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达到共享,使每次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特制定教师外学习、培训及汇报制度:

1、外出学习、培训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由学校批准同意,教导处安排,全体教师必须服从大局,珍惜每次学习机会。

2、优先派遣工作兢兢业业,乐于奉献,爱学习,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研活动的中青年教师参加。

3、教师外出学习时,必须提前调好课并向教务处汇报,以便教务处做好课程安排。

4、各级学会或者协会通知会员参加的相关业务活动,视具体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参加,课程按外出学习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学校没有同意的,按旷课处理。

5、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作好笔记,并积极参加交流讨论,返校后将学习材料、学习笔记上交,并写好学习心得。并且要将学习情况向教务处进行汇报,教务处再安排适合的时间通过汇报课或讲座开展好二级培训。

6、外出学习、培训教师根据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经学校同意,为学校带回相关书籍、光盘等资料,必须上交教导处登记备案。

7、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学习,遵守社会公德,处处为人师表,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借外出学习、培训之机私事公办,不得迟到早退。

8、外出学习、培训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汇报、上交材料和学习培训登记表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证明、校长签字,到总务处报销。

9、对未参加学习、培训和学习、培训期间没有完成培训要求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培训经费。对学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的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10、安排教师外出学习或培训,既是一种福利,也是一种任务,希望各教师正确对待,认真参加。

第五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

石岩学校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加快教师专业化成长,学习的资源能让全体教师共享,扩大培训覆盖面,使学习活动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值的目的。同时也为了规范我校对教师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及培训单位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形象,特制定我校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制度:业务学习及培训,省级必须由校长决定,市级由组长推荐、分管副校长决定。

1、教师外出学习、培训由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文件,经学校领导批示、教导处、统筹安排。

2、外出教师所任课程必须由自己与相关教师协商调课,同时报教务处批准同意、交办公室备案。在相关课程移交手续办好后方可参加,否则,学习期间所有费用不予以报销,并且以旷工旷课处理。

3、学校安排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如有非常特殊情况教师不能按时参加活动,应提前上报校长、教务处,以便应急调整,否则以旷课处理。

4、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5、外出教师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活动安排,认真学习,记好笔记并积极参与交流讨论。

6、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7、认真记录上级领导所作的指示或通知,领取并妥善保管好下发的资料(含相关书籍和光盘),回校后及时上交资料并登记,不得贻误。

8、外出教师要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和本学科汇报活动情况。凡参加省、市级听课、学习、培训的教师,要在回校后向相关部门和教师传达学习的精神实质,传递新信息、使广大教师了解新动态。全体学科和课程教师共同参与的学习、培训,返校后集体应进行交流。凡参加学习的教师,回学校后必须向备课组的老师反馈学习、听课情况,每位外出学习的任课教师必须上一节汇报课。

9、外出教师必须按时返回学校,学习相关费用在汇报课或信息交流完成之后,才可由教务处证明,校长签字,到学校财务处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报销。

10、在相关课程和工作移交手续办好后既没有去参加外出学习、培训,又没有及时到学校上课和上班的,则以旷课旷工论处。

11、不遵守开会纪律、影响学校声誉、回校后不转交资料、不通报信息、不交流、不上交资料的将取消下次外出学习、培训的资格。

12、外出学习及培训采取轮换的方式,以使每位教师都能参加学习、培训。

14、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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