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养父母的三个层次

2022-11-13

第一篇:孝养父母的三个层次

班级管理的三个层次

日期: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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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管理是指班主任按着一定的要求和原则,采用适当的方法建构良好的班集体,为实现共同目标不断进行调整和协调的综合性活动。其中教师管理,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是班级管理的三个层次,作为班主任,最终应使学生达到自主管理这一最高层次。

一、教师管理是基础。一个班集体中的每一位教师都是管理者,是班级管理的一个小的群体,其中又以班主任为核心,班主任在实施班级管理的过程中,首先是组织者、领导者,这就要求班主任必须把握班级管理的目标、必须以教育方针为指向,发挥在班级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必须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使学生在实现班级目标中各得其所、各施所长,使每个学生都意识到自己对集体的责任和义务,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自觉地为实现班级目标去努力。班集体共同奋斗的目标是引导学生奋进的号角,每当开学第一天,我就非常明确地提出本学期班集体的奋斗目标,要争取获得什么先进称号,要开展什么活动等,以使学生感受到生活在班集体中的快乐,感受到集体的力量,感受到一种成就感,使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都得到增强。奋斗的目标是根据教育方针、学校计划、学生年龄特征及本班的实际情况,与学生共同提出的具有鼓舞性和号召力的任务。我现在带的班级,经过研究长远目标就是争取获得“优秀班集体”的称号。还有一些近期目标,如学校举行的各种比赛,这种近期目标是经常有的,也是学生最动心的,是增强班集体凝聚力的好时机。比如上次拔河比赛,我告诉学生要心齐,赛场上劲儿往一处使,场下同学要为场上的同学做好一切服务工作,给场上的同学呐喊助威,即使输了,谁也不要埋怨。这样,上场的同学觉得自己为班集体身负重任,他们都全力以赴,结果在全班同学的团结努力下,我们竟赢了原本比我们实力强的几个班,获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为了强化这次的荣誉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我把在全校同学面前领到的奖状捧到班里又给同学们郑重的展示了一番,让大家再次感受到成功的喜悦,然后把奖状贴在教室的墙上,激励同学们去争取更好的成绩。在教师管理中,班主任要认识到:班级管理的过程是个不断引导学生向目标前进的过程,即从一个新的目标迈向另一个新的目标,因此,班主任要不断的用“目标”引导和激励学生,用“目标”的实现来肯定学生,激发他们不断的对自己提出新的要求,使其逐步树立集体责任感,这是学生达到自主管理的基础。

二、民主管理是阶梯在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来管理学生、学生管理班级的日常事务,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班级的热情和积极性,发挥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这种管理模式我们称之为民主管理。在这种管理中,学生由被动转为主动,由接受变为参与,学生认识到班级工作是班级所有人的工作,人人都可以而且应该对班务工作发表意见,大到班级创争目标的制定,小到班级卫生措施,都实行民主讨论,在大家充分发言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我还和学生们一起制定了班级建设总体规划,并制定了“值日班长”制度,让学生民主管理班集体,建设班集体,做班集体的主人。首先明确值日要求,由全班同学民主讨论制定值日职责和实施办法。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确立以下几个方面:

1、值日班长由四人组成。同桌及后邻两名同学为一组,以便于协调分工、配合和交流情况,也便于向第二天传递轮换。全班二十八名同学四人一组,一周为一周期,便于提高改善。

2、负责开关门窗,打扫卫生,检查和维护室内外卫生,摆齐课桌椅,做好同学们的后勤。

3、收发当天各科作业,帮助取送教具、学具,做老师教育、教学的助手。

4、负责维护管理一天内纪律,督促同学做到课上规范,课下活动文明有序。

5、及时合理的处理一天中班级内的一些突发事件,记好日志,包括学生考勤及涌现的好人好事。

6、组织学生参加当日内学校或班级内安排的一切活动,较大的事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其次开展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培养学生参政议政的能力,在封闭的管理结构中,学生的主人翁地位总是难以得到真正的体现,即使是班长,充其量也只是老师的臂膀、耳目、传声筒。为改变这一状况,我们一方面赋予班委会委员、值日班长职权,让他们放开手脚,大胆管理,另一方面,我们建立了一套民主“监督体系”,定期对班干部、值日班长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开展民主评议,每学期选出二名“好干部”和三名“最佳值日班长”,对班委会成员进行民意测评,投信任票,每个同学都可以在班会上充分发表自己对班级管理的意见,从而形成了有效的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管理是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行事能力的方法,是锻炼学生管理班级的手段,是形成学生自主管理模式的阶梯。它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形成主人翁意识,形成责任感,这种主人翁意识不是班主任“给予”的,而是在实施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在管理中,班主任必须发扬民主,让学生参与到管理决策、管理设计和管理过程中去,以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调动他们管理的积极性,从而锻炼其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效益。

三、自主管理是目的自主管理模式的建立是充分发扬学生自主精神,展露学生自由天性的可靠保证,在自主管理中,要把学生看成班级建设的主体,尊重他们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这一直是我们所提倡,也是我们所追求的。学生自主管理是三种管理层次中最高的层次,这要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学生自主的去实施,它要求每个学生管理好自己。如在我们班,学生们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提出:每个人管好自己的学习,管好自己的生活琐事,尤其在卫生方面,学生们自己提出:每个人管好自己周围一平方米的卫生,管好自己前后的一个小圈子。我们班的刘扬平时较为邋遢,他位子下边经常有碎纸屑,但随着自主管理意识的加深,他意识到自己应该注意个人卫生,这不仅关系到自己,还关系到全班的荣誉,渐渐的他知道着心着眼了,可有一次下课,他尽顾着去玩,结果位子下边因为有一点碎纸屑被检查的同学扣了一分,还没等同学埋怨他,他自己就难过得哭了起来,我让他谈谈自己当时的想法,他难过的说:“班集体是大家的,每个人都有义务去爱护它,可我却只顾着自己玩,把个人卫生忘在了脑后,我给班集体抹黑,我真的很难受……”话没说完,就泣不成声了。我让同学们谈一谈看法,同学们有的说:这次刘扬给咱们班扣了分,说明他没重视卫生问题。有的说:虽说是因为刘扬扣的分,但大家都应该注意,不要再因为谁扣分了。还有的同学说:这不只是分的问题,更是荣誉问题,说明我们班卫生方面还不是很好,所以我提议,大家对于班集体的任何事情都要着心着眼,不仅仅是在卫生方面,其他方面也要着心着眼。从这以后,班级以一个更加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大家面前,所有同学都觉得自己就是班级的主人,与班级荣辱与共,人人都有一种参与管理的意识和欲望,形成了自主管理的氛围,使自主管理成为了每个人自觉自愿的行为。进行自主管理,必须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充分认识到自身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价值,使学生变被动为主动,认识到自己必须承担的相应的自我管理和肩负责任的义务,从而产生自主管理的愿望和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只有如此班级管理才能达到这个最高层次。

总之,教师管理、民主管理、自主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三种基本形式,也是由低到高的三个层次,作为教师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为本”的观念,将三种管理方式恰当运用,巧妙穿插,给学生开辟自主的空间,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调动其内在需要,最终达到班级管理的最高层次,真正体现出管理的效果。

第二篇: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

会计法律制度的三个层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会计法》、《注册会计师》1993年 新中国于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会计行政法规:指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过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会计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各种核算制度及办法。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内容:《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令2001年2月20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等。《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0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就会计工作中某些方面所制定的会计法律制度。

内容: 《企业会计准本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

第三篇:教育机会公平的三个层次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教育机会公平成为举国上下街谈巷议的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正确理解教育机会公平,是设计教育机会公平的制度与政策、推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实践、判断教育机会公平的实现程度的一个认识前提。

在教育的问题上,国家不可能担保一切,学校也不可能承诺一切。受教育者的成长与发展,既需要外在的条件与环境,也需要自身的努力与奋斗。但有一点则是国家必须向公民担保、学校必须向受教育者承诺的,这就是:机会——公平的教育机会!国家有责任采取各种坚决措施,为每个公民提供就学的公平机会,提供就读优质学校的公平机会。学校也有责任探索各种有效方式,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公平机会。首先是就学的机会,然后是就读优质学校的机会,最后是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这至少是从我国整个国家学校教育系统来看的教育机会公平实践的三部曲。

教育机会不公平的问题在我国由来已久,教育机会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及人群差距一直存在。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教育机会不公平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极大障碍,成了举国上下街谈巷议的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那么,究竟该如何理解教育机会公平?这是设计教育机会公平的制度与政策、推进教育机会公平的实践、判断教育机会公平的实现程度的一个认识前提。

笔者以为,教育机会公平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其中含有渐次递进的三个不同层次或者说可区分出三种不同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就学机会公平:“温饱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第一个层次是“就学机会公平”。这是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受教育权所决定的起码的教育机会公平,或者说是教育机会公平的底线要求。我国于1954年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便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其后至今半个多世纪,宪法虽几经修订(1975年、1978年、1982年)与修正(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但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条规定始终未变。不过,在现实中,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权并不等于每个适龄公民就一定都能进入相应阶段的学校接受正规教育。因为,至少有两种制约因素会导致就学机会不公平。

其一是学校教育总体规模。只要学校教育总体规模不足,那就无法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接受相应阶段的学校教育,从而形成一部分公民有学上、其他公民无学可上的格局。在这种情况下,若是通过公平分配的规则来分配就学名额,并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来选择就学者,自然也可视为一种就学机会公平,但这显然不能成为政府据以满足或聊以自慰的理由。因为这样的就学机会公平其实是无奈之举的结果,是一种低水平的、形式上的就学机会公平。由于毕竟还有一部分(有时是相当大的一部分)公民并非因为自身的智力或道德因素而不能就学,因而即便采取所谓的公平分配规则与公平竞争方式,对这部分公民而言实质上也并不公平。他们虽然拥有宪法规定的平等的受教育权,但并未实际享受到这种权利。不用说,倘若既无公平分配规则,也无公平竞争方式,那就连这种形式上的就学机会公平也无从谈起了。

其二是公民家庭经济状况。当公民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学费时,或者即便是免除学费的教育,当公民的家庭经济十分贫困、连起码的生活费用都没有着落时,那么,即便公民的其他条件都符合接受特定阶段学校教育的要求且已被学校录取,公民也往往会被迫放弃就学。义务教育法虽然早在1986年便已颁布,但在四分之一个世纪的实施过程中,因家庭贫困而不能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不计其数。同样,恢复高考三十多年来,有不少品学兼优的考生因交不起学费或需要挑起家庭生活重担而被关在高等学府门外。诸如此类的现象表明:若无必要的资助措施,学校教育的大门对于这些贫困家庭子女来说,表面上是敞开的,实际上却是紧闭的。

因此,扩大学校教育总体规模,使得学校教育的容量能够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进入相应阶段的学校学习;建立健全就学资助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公民不至于因家庭经济原因而放弃就学或中途辍学,可以说是切实解决就学机会不公平问题的两个必要前提。

作为整个教育机会公平的基石,就学机会公平首当其冲。没有就学机会公平,许多公民连学校的门都进不了,其他一切也就无从谈起。但另一方面,就学机会公平毕竟只是“初级阶段”的教育机会公平,它所着力解决的只是符合条件的公民“进校门”的问题,而不是“进什么样的校门”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就学机会公平或可称之为“温饱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小康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第二个层次是“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上述“就学机会公平”存在着一个隐患,如果公民就读的学校相互之间在物质条件(硬件设施、办学经费等)与师资条件上存在显著差异,存在着所谓的优质学校与平庸学校乃至劣质学校的极大区别,如果符合条件的公民中只有一部分人能够就读于优质学校,其他公民只能就读于平庸学校乃至劣质学校,那么,学校教育本身便既是社会不平等的一种产物,同时又会不可避免地成为制造、再生产乃至加剧社会不平等的一种工具。其结果,本来通过使公民都能“进校门”而实现的初级阶段的教育机会公平,现在却又因公民们分别进了质量差距明显的“不同校门”而出现了新的教育机会不公平。于是,“就学机会公平”一旦基本实现,“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便理所当然地成为教育机会公平实践的新追求。

按理说,既然公民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种平等权利就不仅应体现在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进校门”,而且应体现在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就读于办学条件优良、质量大致相当的学校,亦即都能“进好校门”。然而,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受经济、文化及教育总体发展水平的制约,且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极不平衡,在我国,质量差距明显的优质学校、平庸学校乃至劣质学校这三种学校类型事实上一直存在,且优质学校比例较少,不少劣质学校的物质条件与师资条件长期达不到起码办学要求。其结果,法律上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公民却分别就读于物质条件及师资条件差异悬殊的不同学校,并因此而导致他们实际所接受的乃是质量悬殊的不同教育。

这种情况自然不能长期延续下去。随着公民尤其是平民百姓的社会公平意识与教育公平意识不断增强,要求平等享受优质教育机会的呼声日益高涨,实现“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目标终于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其中,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几乎成为人们的一句口头禅。

需强调的是,寻求“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立足点,应是通过大幅提升非优质学校的物质条件与师资水平,实现学校教育的“高位均衡发展”;而不是单纯通过对优质学校与非优质学校的简单的拉平式重组,完成学校间的“低位平衡配置”。尽管低位平衡配置也能缩小乃至基本消弭学校间的差距,但随之产生的效应不光是现有优质学校的消失,而且可能会导致建设优质学校的动力的消解,致使“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目标反而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与之相反,唯有高位均衡发展,才能促使所有学校的物质条件与师资水平最终都能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为此,着力推进学校办学物质条件的标准化建设,尤其是花大气力从根本上彻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物质条件;着力推进师资队伍的水平提升,尤其是花大气力持续培训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同时,科学实施校长及教师的校际定期业务交流与轮岗制度,可以说是促进“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三项基本措施。

不难看出,基于高位均衡发展的思路谋求“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最终将带来整个学校教育系统的水平提升。在这个意义上,如果说“就学机会公平”只是一种“温饱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那么,“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便是一种“小康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发达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第三个层次是“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衡量一个社会中的公民是否完全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权利,不仅要看公民是否都有机会跨进学校大门,也不仅要看公民是否都有机会跨进优质学校大门,而且还要看公民就学后是否都有机会充分参与教育过程。换言之,即使实现了就学机会公平与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若学校并未赋予受教育者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公平机会,使得一部分受教育者始终或者长期被安排在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班级管理的中心位置,其他受教育者则始终或者长期被定格于次要位置乃至被搁置于边缘,以至于成为学校教育过程的“局外人”,那么,我们就不能说后者完完全全地享受到了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因为在实际的学校教育过程中,他们本应享有的以充分参与教育过程为标志的平等受教育权事实上已被剥夺。

“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要求学校和教师不论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课外活动中,抑或在班级管理中,都不要把有助于学生成长与发展的机会(课堂表达的机会、与教师互动的机会、担任管理角色的机会、组织活动的机会、代表集体的机会等)长期地或过多地集中在少数人身上,而应将这些机会公平地给予所有学生。学校是一种教育与学习的空间,班级是一种教育与学习的组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及班级管理都是教育与学习性的活动。在这里,主要的旨趣不应是校方与教师对于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的需要”、“管理的便利”,而应是学生的“成长的需要”、“发展的可能”。而实现这一旨趣的关键,便在于为学生提供各种各样的参与机会,不是只为哪一个学生或哪一群学生,而是为所有学生。

在此,笔者是在整个国家学校教育系统的视野中,将“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视为在“就学机会公平”与“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基础之上的一种更高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是能够让受教育者完完全全、明明白白地从内心里感受到真正享有平等受教育权的一种深层的教育机会公平。显然,要想使“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成为整个国家学校教育系统的一种普遍现象与基本特征,有赖于关于人的尊严、人的价值、人的发展以及公民受教育权等一系列平等观念真正成为广大校长和教师的精神内核与文化品质,而这样一种整体的教育人文状况通常不会出现在“就学机会公平”与“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实现之前。正是基于这一缘故,笔者把“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称之为继“温饱水平”、“小康水平”之后的“发达水平”的教育机会公平。

当然,由于学校与学校、教师与教师千差万别,不论何时何地,都可能会有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尝试赋予学生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公平机会。就此而论,“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作为一种局部的实践现象,早已存在于人们普遍致力于促进“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实践过程之中,甚至早已存在于人们普遍致力于促进“就学机会公平”的实践过程之中,就好像“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作为一种普遍现象虽然只能是出现在“就学机会公平”实现之后,但作为一种局部的实践,也会存在于人们普遍致力于“就学机会公平”的实践过程之中。

在教育的问题上,国家不可能担保一切,学校也不可能承诺一切。受教育者的成长与发展,既需要外在的条件与环境,也需要自身的努力与奋斗。但有一点则是国家必须向公民担保、学校必须向受教育者承诺的,这就是:机会——公平的教育机会!国家有责任采取各种坚决措施,为每个公民提供就学的公平机会,提供就读优质学校的公平机会。学校也有责任探索各种有效方式,为每个受教育者提供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公平机会。首先是就学的机会,然后是就读优质学校的机会,最后是充分参与教育过程的机会。这至少是从我国整个国家学校教育系统来看的教育机会公平实践的三部曲。而我国目前的基本状况是,“就学机会公平”的实践目标接近基本实现,“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的实践行动正在逐步展开,“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的实践取向得到日益广泛的支持。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善始善终,全面实现“就学机会公平”;趁热打铁,加快推进“就读优质学校机会公平”;大力倡导,积极探索“教育过程参与机会公平”,应成为我国当下教育机会公平实践并行不悖的三项任务。

第四篇: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层次

尽管对企业社会责任有多种解释,但大体上都指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承担责任,对社会应尽义务,并在这过程中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人们在讨论和评价一个企业发展所具备良好的品质、社会影响力时都用到“企业社会责任”一词,大体上是从企业行为来讲的,或者从企业追求的最终目的上讲的。仔细思考企业的社会责任,大概包括以

下三个层次:

第一,利润。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内容。利润是企业存在的基础,是社会对企业家劳动的奖励。作为一组合约的中心签约人,企业家获得剩余收人,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承担了绝大多数的市场风险。企业面临社会对企业生产产品和服务的苛刻要求,即企业家必须对企业产品承担最终责任,因此,利润也可看作是一种责任,反映出企业产品(服务)的有效性。另一方面,利润来源于资源组合以后的创造,是超过要素价值以后的剩余。经济学家认为,要素的稀缺性决定它的机会成本的大小,并在市场上形成可控的成本,但如果人人都可以驾驭市场、控制成本,那么没有利润产生。企业家的作用是从平时确定性因素里寻找出不确定性利润,这一过程就是创新。因此,利润来自企业家创新,利润的多少与企业家创新能力的大小有关。当企业不断扩张时,社会要素就不断被消耗和整合,这样,利润就反映另外一个责任即经济性。利润的有效性、经济性反映出企业的社会责任,即企业的盈利活动必然带来优化资源配置的社会功能,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提高。所以,判断一个企业社会责任大小,贡献多少,首先看其利润多少,如果利润多,说明其更加有效地利用了社会资源,如果这个企业不断壮大,说明其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

第二,法定的社会责任。理代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传统的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相比有很大进步。这种进步表现为企业行为必须符合法制化的社会和市场制度框架,依法经营,讲究诚信。企业法定的社会责任既是政府干涉市场的产物。是政府社会责任的产物。也是在发展到今天的社会里普遍诉求经济法制化的产物。企业是社会生产力的承载体,企业家是社会精英,其行为具有先导性,所以企业应该承担起法定的社会责任。尽管这些社会责任是在相当范围内与企业追求的利润相矛盾的。包括:对政府的责任,如纳税,遵守政令;对环境的责任,如节能减排,治理污染;对员工的责任,如不歧视、虐待员工,合理安排工作,并促使员工成长;对顾客的责任,如尊重消费者权益,质量要求,珍惜自己的品牌,诚信经营

等。

第三,道义责任。例如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济困求助、扶贫助学等慈善事业。许多富有爱心的企业家每当参与慈善活动如义卖、捐助时常常讲到,企业利润来源于社会,要回报社会。这很能反映出企业家对企业活动的深刻理解。企业是在产生以后并能不断强化的社会组织,是因为其先进的生产的组织方式而不可替代,企业组织在有效运行过程中不断创造出有序的社会组织,在不断创造经济效应的同时推动社会繁荣和国家进步。因此,国家进步、社会繁荣和企业效益是内在统一的,企业天然负有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重任,而国家的认可和社会的赞许为企业发展营造出无限的发展空间。中国的改革就是一手造成市场,一手造成企业,相当一段时期,体制改革是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随着企业家不断地获得成功,其思想和追求会从单纯地追求企业效应而走向追求社会效应。如美国的比尔·盖茨。中国的尹明善

等等。

利润、法定的社会责任和道义的社会责任三方面并不是矛盾的,利润是核心,法定的社会责任是基础,道义的社会责任是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领域。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就是要把这三个方面统一起来,具体体现在管理的方方面面。

第五篇:安全管理理念的三个层次

在企业安全管理的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安全管理有三个层次的要求:

一是工人要动脑筋想怎样去干活才能保证安全;哪里可能出现什么危险;如何去按章操作,去干标准活、放心活、安全活,工作过程中如何去发现隐患,处理隐患,并保证按措施标准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管理人员要动脑筋想哪里是安全重点,是薄弱环节,监督责任是否落实,职工操作是否规范,隐患是否及时处理,做到监控到位,保证安全生产。

三是管理层要把责任、制度、规程、措施落实到现场,遇到问题要勤沟通,并有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要构建和谐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监管者、经营者、劳动者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都至关重要。

海尔的管理层经常说这样一句话:“要想让时针走得准,必须控制好秒针的运行”。这句话说明了细节管理的重要性。只注重大的方面,而忽视小的细节,放任的最后结果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海尔能够创造出世界知名的国际品牌,其企业管理从未放弃过小的细节——细致到工厂的每一个方面。把安全管理渗透进全员、全面、全过程之中,就能使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时时处处注重把握“细节”,恪守“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的告诫,防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细节”越是在基层,越是在具体操作中,越得举轻若重,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不存有丝毫侥幸心理,形成“安全无小事,细节是大事”的风气,这是实现安全的基础。

抓安全生产一定要注意细节、关注细节。安全生产这件大事是许多小事组成的,只有保证安全生产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到位,才能成全安全生产这件大事。小是基础,大是框架;小是环节,大是链条,没有小无所谓大。对于安全生产的所有环节都要严上加严、细上加细,决不放过一个漏洞。只有这样,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证。“曲突徙薪”,意即事先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应该说,上述故事中“灶家”的火灾,完全能够避免,因为即便“灶家”对隐患缺乏基本的防范常识,在淳于髡告知后也应当有所警惕。但是火灾还是发生了。如果“灶家”听了淳于髡的劝告,很可能避免火灾,也用不着众人相救了。这里,谁的功劳大是一目了然的。

我们发现,近年来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绝大多数都是责任事故,换句话说,"天灾"的因素虽然有,但"人祸"还是主要的。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避免安全理念的“透支”,要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的位置。在思想认识上,安全工作高于其他工作;在组织机构上,安全部门的权威大于其他部门;在资金安排上,安全费用计划和执行程度,重于其他工作所需资金;在知识更新上,安全教育优先于其他知识培训和学习;在管理举措上,情感投入多于其他管理举措;在检查考评上,安全检查评比严于其他考评工作;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同时,让安全理念成为每名员工的一种习惯。安全生产不仅是你的责任、他的责任,而是我们每个人共同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让安全生产从他律向自律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事故就会远离我们,安全就会与我们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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