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服务范文

2022-06-07

第一篇:特殊人群服务范文

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总结

2012年全年,全镇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一二三四五”工作思路,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更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建设生态文化名县做出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健全工作网络整合工作力量

全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们按照职责分工,调整和充实特殊人群组织管理工作机构,强化了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确定了办事人员,做到了工作有人抓,具体业务有人管,保证了特殊人群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转。各成员单位有效整合了行政力量和社会力量,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网络体系。一是建立专门工作人员队伍。各成员单位分别成立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由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挂帅”,指定一名副职领导主抓,并抽调得力人员共同参与此项工作。二是建立基层管理服务队伍。为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司法所牵头,建立了以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职业技能培训人员为主体的特殊人群管理服务队。三是组建了志愿者服务队,吸收了一批懂法律、教育、心理学知识的专业

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大学生村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为搞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 明确工作责任,落实管控措施

社会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管控和救治工作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今年三月,全县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启动之后,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摸底,摸清了管控对象底数,落实了管控措施,为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础。

1、重视和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此项工作主要由司法局负责。积极预防了重新犯罪。在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主要做到了 “五个及时”和四抓。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顺利融入社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我们做到了“四抓”:一是入矫抓规范,统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程序,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二是管理抓重点,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原因、危害程度、悔罪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组织严管对象在重大节、假日前进行集中教育学习。三是考核抓质量。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考核制度,定期,每月一次对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

劳动情况和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填入《社区服刑人员考察表》,存入矫正对象矫正档案。四是解矫抓教育。对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转入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增强他们的自律意识,巩固教育矫正的成果。

2、重视强化了法轮功痴迷者、吸毒人员和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的管理。派出所对全镇常住人口信息及出租房屋进行摸排、登记。派出所特殊人群专项组的其他成员单位始终把“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吸毒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高危人员的管控和救治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始终坚持打防管控,多管齐下的管理措施,加大了对法轮功等邪教骨干、重点人员的监控措施,安排具体工作人员逐人落实的监控措施,加强了对法轮功等邪教痴迷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了对法轮功等邪教的情报信息搜集工作,并将搜集到的各类情报信息,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反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重视和强化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的管理。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召开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相关成员的工作会议,对艾滋病防治工作进行协调并落实工作责任。制订了《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及“四免一关怀”政策。二是加强对高危行为的干预工作。确定了重点控制的目标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防治工作。三是对农民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工作。四是在中学生及社

区当中开展艾滋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五是鼓励和支持有关组织和个人依照《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三、联动齐抓共管,建立协调机制

做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和管控救治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之间制定和完善了工作衔接、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工作流程和制度。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报到登记、建档立卡、走访谈话等衔接程序和工作制度。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工作,派出所协助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定期核对两类人员的基础信息,有效预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及暂时无就业收入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社会救济等政策范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的特殊人群实行登记、免费开展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为他们择业创造有利条件。这些措施都较好地打开了工作局面,取得了初步工作效果。 虽然我们在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工作经费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和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缺乏等。

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县综治委的安排和部署,围绕重点任务,发挥工作职能,有条不紊的向前推进,以保证全外埠特殊人群社会管理服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更好地服务平安建设。

大厂镇综治办

2012年12月5日

第二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措施.(范文)

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措施

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措施

一、基本情况

本方案所指吸毒人员是指吸毒成瘾人员。我镇目前排查有吸毒人员3 名。

二、工作目标

搭建完善的救防体系,创新服务管理措施,落实服务管理责任,确保吸毒人员不漏管、不失控,有效防止吸毒现象滋生传播。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搭建救治防范体系。按照“综治牵头、公安指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建立集打击、求助和关怀于一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吸毒人员救助防范体系。镇一级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卫生、民政等单位参与的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派出所,全面负责全镇的禁毒和戒毒工作。村(居)委会一级,成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社区民警、社区医疗人员和禁毒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和社区戒毒帮教小组,负责具体开展吸毒人员帮教工作。全镇上下构建起以镇禁毒办为龙头,以村(社区)戒毒帮教小组为基础的救助防范工作网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模式。根据吸毒人员的综合表现,按照“严格管理对象”、“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三种类型实施分类管理。严格管理对象是指抗拒社区戒毒和帮教,无正当职业,随时可能复吸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社区医疗人员包保,实行严密控制、即时尿检,发生复吸的,实行强制隔离戒毒;重点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长,毒瘾较深,有复吸倾向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社区民警包保,做好帮教工作,发现苗头及时控制;一般管理对象是指吸毒时间较短,毒瘾较轻,日常表现较好的吸毒人员,对该类人员,由禁毒志愿者在做好帮教的同时,做好谈心、鼓励等工作,帮助其改掉陋习。通过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增强对吸毒人员管理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由镇派出所负责健全完善吸毒人员的档案,建档建卡,实行“一人一档”,并动态管理,即:为全镇所有吸毒人员逐人建立档案,既包含吸毒人员基本情况,又包含吸毒人员定期、不定期尿检的影像资料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尿检报告,实现档案全面、规范、客观、公正管理。

三是强化人文关怀服务。建立跟踪帮教综合工作机制,全面作好服务管理工作。第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吸毒人员前来参加文体活动,帮助其恢复身心健康;第二,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成员和相关社区人员,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帮助其掌握后续照管必要的知识技能,促使吸毒人员更好地、尽快适应社会家庭生活环境;第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第四,组织社区工作者、民警和吸毒人员家属定期开展亲情、爱心帮教活动,巩固戒毒成果。同时,在办理低保、就业创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管理措施

一、基本情况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就是对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犯罪。社区服刑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分为五种(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安置帮教对象分为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员。

我镇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名,其中,判处缓刑的3名,裁定假释的 1名,剥夺政治权利的2名,暂予监外执行的 名,外出务工的社区服刑人员有 2 人(假释的和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不能离开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自愿者 名。5年内刑释解教人员共有49名(其中刑释人员45名、解教人员4名),到目前为止,我镇没有一例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百分之零点二以内。

二、工作目标

全面使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管、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管,通过管理、教育和帮扶让他们不再危害社会,使社区服刑人员即能保持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又能改造自己所犯的罪行,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并融入社区;使释解教人员不至于重新违法犯罪,为宜城经济平稳较快的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帮教工作提前介入。镇社区矫正办与法院、公安局协调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庭后收集判决文书等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重登。利用信息网络及时掌握各监狱内宜城小河籍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和他们取得联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政策,提前进入矫正帮教程序。

二是落实安置帮扶责任。按照司发文件规定,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愿意经商的,工商部门为他们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为他们办理税收优惠证,金融部门按政策给予小额资金扶持;对于矫正帮教对象中无资金、无技术、无耕地的困难人员,户口所在地村组尽力为其解决承包荒地、荒水、荒山;对于矫正对象中的特困户,经本人申请,所在社区证明确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落实最低生活保障。 三是抓好培训,最大限度促就业。我镇社区服刑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3人,占 50 %,刑释解教人员中45岁以下的有40人,占82%。积极组织本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市组织的义务培训,参加市组织的各种活动,镇综治办与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对心理不太健康、有厌世情绪的对象上门进行专门心理疏导。

四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镇矫正办在灰沙砖企业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不论有无技术,只要身体健康都要尽力帮助他们找到临时性工作岗位,让他们在第一时间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及温暖。

五是提供法律援助。对回归社会的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解教人员,若有权益被侵害,司法所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和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对他们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七是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镇直各单位和各村(社区)要组建对固定的社会帮扶队伍,建立“一助一”帮教制度,在镇服务管理人员协助下与刑释解教人员结对子,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工作。

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措施

社会闲散青少年是指初、高中辍学及初中毕业既不读高中、中职,又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青少年。其主要包括三个群体:

一、应当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但又劝返无效流入社会的中小学生;

二、完成了义务教育,初中毕业既不上高中又不上中职进入社会的青少年;

三、高中辍学流入社会的青少年。上述群体的共同特点是无相对固定职业,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管。

一、基本情况

1、“十一五”期间全镇初中学生辍学情况。“十一五”全镇小学无辍学现象,初中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3%以内,共计辍学学生 人,初中辍学生中农村占 %,城镇占 %;初中辍学生中外出打工 %,学技术 %,务农 %,无相对固定职业 %。

2、近三年初中毕业社会闲散青少年情况。据统计,2011年初中毕业既不上高中又不上中职进入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有 人,2012年有 人,2013年有 人。随着高中教育、社会就业渠道的不断发展和拓展,初中毕业社会闲散青少年人数逐年递减;

二、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生巩固率保持99%以上,高中阶段学生巩固率保持98%以上。

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重点学生的基本信息统计和建档达到100%。

3、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综合监管和包保帮教达到100%。

4、社会闲散青少年继续教育技能培训达到100%,服务推荐就业达到200%。

三、服务管理措施

一是狠抓源头防辍,实施政策支持。

1、落实义务教育“双线”包保责任制。建立政府、村、学交联动机制,落实乡镇党政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学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劝学包保责任制,把义务教育劝学保学任务,落实到镇、村、学校的每一名干部和教师。

2、开展义务教育执法劝返活动。对拒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宝监护人,由当地政府、派出所、村委会、中心学校等组成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小组,依法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3、完善教师家访制度。组织学校教师逐生逐户走访,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的家庭情况和个性特点,确定专人重点走访有流失倾向的学生家庭。

4、实施学生辍学监控制度。全镇学校坚持每天清点学生人数,每周汇总一次学生到校情况,每月向中心学校报告一次在校学生情况;中心学校一季度通报一次就学情况,对学生劝返不力、辍学严重的学校实行挂牌督办。

5、健全学生辍学报告制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生辍学报告制度,学生一天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家方,摸清学生未到原因和去向,并向学校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教师进行劝返并如实填写《辍学生劝返情况记载表》,经三次以上劝返仍不到校的,学校填写《学生流失报告书》并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向乡镇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辍学学生基本情况清楚,报告及时。

6、加强学生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律咨询等活动,对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让监护人知法、懂法、守法,保证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7、加强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对留守学生、单亲学生、学困生、贫困生、问题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学校要做到建档、建卡、建制,班主任做到多走访、多观察、多沟通,科任教师做到心到、口到、点到、谈到。健全完善爱心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对特殊群体学生厚爱一层的教育管理,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心有人爱、情有人诉、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8、落实防辍控流奖惩制度。坚持防辍控流失与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表模、职称晋升挂钩。并从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拿出1%进行奖惩。当年班级辍学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年度评先表模、职称晋升资格,按照比例扣除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辍学严重的学校实行“黑名单”管理和责任追究。

9、实施政策支持。(1)积极实施市职业高中春秋两季招生,解决初中即将毕业的学生因“怕考”而流失的问题。(2)畅通入学通道,实行无门槛进入、免试即时入学,对已流入社会的辍学生,可随时到市职业高中就读,解决劝返后因无法“插班”而流失的问题。(3)对辍学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市职业高中的,在校

一、二年级享受国家每人每年1500元助学金政策,涉农专业全部免费,插班就读学生减免学费,解决劝返后因“无钱”上学而流失的问题。(4)对既想读职高又想上普高的学生实行职高、普高双学籍,发放高中毕业证和技能等级证,解决劝返学生升学和就业“所需”问题。(5)与市人武部联合举办国防班,市职高建立国家兵源基地,就读市职高的学生可优先入伍,解决学生“有志报国、应征入伍”问题。(6)市职业高中面向市和特殊群体需求,培植优质学科,拓展市场对接能力,提高就业率,解决劝返学生“毕业即就业”问题。

二是强化综合监管,落实包保责任。

1、健全信息档案。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流入社会青少年情况由教育部门负责登记,教育部门要于每年9月中旬及时向所在地政府提供初中毕业后既不升学也不读中职的毕业生名单,镇政府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名单,组织村(居)委会,认真做好实地排查登记,并逐人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家庭基本情况、流入社会原因、有何愿望或打算、监护人或父母从事职业等。工作纳入镇综治维稳信访联动中心进行管理。

2、落实包保责任。将初中毕业进入社会的闲散青少年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日程,建立健全村组党员干部包保责任制,将包保效果与新农村建设与村组班子的实绩考评考核结合起来。

3、开展心理测试。卫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镇初中毕业进入社会的青少年进行体验和心理健康测试,并建立健康档案。

4、整治重点场所。公安、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歌厅、舞厅、游戏厅以及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和整治,对违规违法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通宵营业的网吧予以严惩,切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5、打击违法用工。加大对劳务场所使用童工的查处和打击力度,有效预防未成所人外出务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6、强化教育培训。村(居)委会要积极宣传职业教育政策;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促进服务就业。

1、建档立卡。重点做好高中辍学生基本信息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进行登记,基本信息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家庭成员、详细住址、就业培训意愿、联系方式等内容。

2、宣传引导。根据所掌握的高中辍学和未升学且没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宣传国家有关就业培训方面的政策、定点技能培训机构基本情况、专业设置、培训方式、就业途径和方向、国家资助政策等等,鼓励其接受政府部门组织的技能就业培训。

3、加强培训。积极组织好没就业人员参加市组织各种技能培训,为他们能就业提供帮助。

4、促进就业。广泛收集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了解其用工动态;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就业岗位。

5、政策支持。对接受市技工学校学历教育的学员,根据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规定,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两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员可申请减免学费。对接受短期技能培训的学员实施免费培训。所需费用由市技工学校统一申报争取。对首次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的,初级工鉴定费用全免,中级工减半收取。对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外出就业的,免收职业介绍费。

第三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太保庄初中

2013年2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矫正工作

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在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矫正工作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矫正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强化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完善。

(三)闲散青少年群体工作

由团委牵头,公安派出所、民政所、教育机构、社保所、司法所、工会、妇联等责任单位共同参与,进一步深化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和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对不在学、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

群体,开展排查摸底,尽量解决其就学、职业培训等部门。加强和改进工读学校的工作,注重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强化对流浪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业的青少年,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和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重点人群管理工作

1、加强调查研究。由公安派出所牵头,卫生、民政办、综治办协作配合,按照摸清底数、分类管控的思路,加强对高危群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有显示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2、加强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对有社会危害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经专门机构鉴定的精神病人,卫生、民政、公安部门联动,基层组织、家庭配合,落实治疗、管控措施。

3、加强对违法犯罪艾滋病患者的管控工作。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患者,由公安、卫生、综治部门协同,加强治疗和教育改造,防止其危害社会。

4、强化“法轮功”人员管理。由综治、公安、民政部门协同,对已经彻底转化的“法轮功”人员,落实好解脱政策;对“法轮功”痴迷人员,组织帮教力量进行攻坚,提高转化率、巩固率。对有现实危害性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

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职责,把部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健全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责任制,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司法所切实负起统筹协调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责任单位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考评结果由镇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究。

第四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五一路接到办事处2013年2月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全面准确掌握全镇特殊人群的基础信息和动态变化,建立长效的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为重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不稳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做好特殊人群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集中化解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矛盾,切实解决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实际困难,妥善处理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消除涉及特殊人群重点人员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上访事件,确保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司法所与家庭、单位、村之间的对接联系,完善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的无缝对接机制。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衔接管控。在建立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基础上,强化对重点人员管控,建立刑释解教重点人员数据库,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

3、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1)社保所牵头,农技、农经、财政等部门配合,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劳动技能培训绿色通道,

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收策、普惠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将刑释解教人员纳入失业登记范围,降低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困难认定标准;免费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服务;(2)民政办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或采取临时救助措施,加强对生活困难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3)司法所牵头,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二)矫正工作

1、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在镇党委、政府和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健全完善矫正工作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矫正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规范矫正工作文书格式,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强化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推进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完善。

(三)戒毒康复工作

1、例会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辖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规范和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请示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辖区内发生的紧急重要事件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

3、建档案统计制度: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小组对社区戒毒康复对象要逐人建档,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4、培训工作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承担职责,把部门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健全责任机制。健全完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责任制,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绩效考核范围。

(三)坚持齐抓共管。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司法所切实负起统筹协调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责任单位细化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务求实效。

(四)严格考核奖惩。加强对责任单位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的考核奖惩,考评结果由镇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镇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后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究。

第五篇: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模式创新发展的研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对特殊人群管理机制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在实践中如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管理机制和服务手段,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特殊人群是指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吸毒人员、容易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群体,是需要给予特殊关心帮助的人群。做好对这部分社会成员的服务管理,是社会管理工作要加强和改进的一个重点,关系社会的安宁和谐。党和政府对此历来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帮教、安置、救治、管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也存在不少服务盲点、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家庭、社会的作用,必须坚持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在人格上尊重、感情上亲近、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心理上疏导,通过教育和帮助,努力使他们遵纪守法、与社会和谐相处。

研究部署加强和改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关系着国计民生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因此要根据不同类型特殊人群的特点,坚持分类施策、因人施教,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对服刑在教人员,要做好分类收押收容、法制教育、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对刑释解教人员,要落实出狱出所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机制,积极帮助解决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要建立司法机关、社区组织、家庭成员密切配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共同做好教育改造工作;对吸毒人员,要建立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等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帮助他们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要建立监测预警、救治救助、服务管理机制,科学有效地医治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危害;对艾滋病患者和易感染艾滋病病毒人群,要坚持预防、救治、救助、管理相结合,加强综合干预,坚决遏制艾滋病传播。要加强工作保障,落实必要的经费、人员和场所,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特殊人群的良好局面。

一、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创新的目的和意义

1、是促进与时俱进,为经济保驾护航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趋向多元化,特殊人群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生活,对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若不能及时跟上,他们的一些基本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偏执心理和行为得不到有效矫正,就很有可能激发他们对社会和政府的不满和仇恨,进而采取过激行为破坏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是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公共安全体系的需要。要坚持预防和应急并重、常态和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加强特殊人群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相关机制,提高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管理水平。要完善安全生产监督制度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技术服务、应急处置和救援、社会监督、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管。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的需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由最初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已增加了不少新职能,由以往单一的行政管理职能增加了如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职能,管理相对人的种类逐步增加,性质也与以往不同,从以往的普通公民增加了在社区服刑的罪犯。若秉承以往的概念、沿用原来的机制对他们进行管理显然不合时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与时代、与工作不相适应的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4、是减少社会对立面,预防减少犯罪的需要。对特殊人群的管理由以往的严格监管为主转向管理与服务并重,有利于减少社会对立面,体现法律的人性关怀和刑罚的人道价值,从根源上消除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或弱势群体的反社会心理,激发他们自我改造的动机,同时赢得他们亲友、社区居民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支持,增强社会支持系统,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存在问题 近三年来,灌云县共有2360名刑释解教人员,因无固定职业,无生活来源而导致重新犯罪的54名,重新犯罪占回归人员总是得2.2%。从犯罪类型上来看,

80%案件系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行为犯罪案件,且连续作案,涉案金额、后果严重的案件居多。可以说,作为高危犯罪人群,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突出问题。

当前,灌云县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特殊人群帮教工作也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大部分贫困家庭人员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缺乏职业技术专长,文化水平较低,普遍遭受社会歧视,就业非常艰难。二是在校“留守儿童”大量存在,因得不到父母的关心爱护与教育监管,很容易流落社会变身社会闲散青少年,甚至沦为青少年违法犯罪分子。三是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大量存在,特殊人群的安全隐患问题不容忽视。四是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安置帮教机构工作衔接不力,相当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后没有同家庭和基层组织衔接就直接流于社会,成为人口管理的盲区,有的重新违法犯罪。五是少数乡村安置帮教组织不健全,经费没有保障,管理手段落后,安置帮教措施不落实,度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为做好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体现人性施矫(教)、科技强矫(教)、制度保矫(教)的特点,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创新与完善。

1、 把“阳光”照向特殊人群的技校培训模式

一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管控难困扰着基层司法工作者。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自2006年起,灌云县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办法,通过创办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探索符合特殊群体的教育培训机制和就业安置方式。5年多来,该校已培训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生活困难等特殊人员2317名,就业安置率达98%,无一重新犯罪现象发生。该校也因此荣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

灌云县阳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是由该县司法局和伊山镇投资200万元创办的,主要是免费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利用培训单位向企业推荐就业的优势,构建特殊群体的就业安置平台,解决特殊群体的就业安

置难题。学校开设了数控车工、普通车工、叉车司机、电焊工、维修电工、电动缝纫工等6个培训专业,聘请14名具有高级技能资格的人员担任教员,每期可接训学员100余名。为确保学员顺利就业,该校还和苏、锡、常以及上海等地的30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其中16家企业成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基地,确保学员都能顺利就业。据悉,截至目前,该校已举办18期培训班,对2317名特殊人员进行了免费技能培训,学员全部取得中、初级技能等级证书,并推荐就业。

为帮助特殊人员重归社会、重新生活,该校还专门从县政协、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聘请心里咨询治疗师、法官、检察官、律师等10多人,作为特殊人员帮教矫正的老师,每月对他们进行10天以上的法制、思想道德、心里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并组织学员开展公益劳动、义务献血、捐款救灾等活动,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同时,学校还积极帮助特殊人员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该校聘请了30多名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志愿者,并多方筹集20多万元作为救助资金。54岁的孙某曾因挪用公款服刑,出来后,思想极其悲观,认为这一辈子就这么毁了。在进入学校后,孙某抱着听听看的心态听了好几堂心理辅导课,一个礼拜后,心态就恢复了正常,并且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当时真的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死马当活马医吧,谁知道听了之后对我的触动很大,我觉得人生不能就这么结束了,谢谢老师,谢谢学校,现在我的生活又回到了正轨。”学校成立以来,已先后救助128名特殊人员,为29名生活特别困难的特殊人员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

阳光学校做法,受到国家、省、市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肯定。2007年11月21日,省司法厅专门在灌云召开了现场会,推广阳光学校的办学经验。

2、 把“希望”寄予社会人群的志愿服务模式

为切实解决特殊人群的教育和安置问题,建议成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专家学者等社会公益的知名人士特殊人群社会管理工作志愿者协会。

党政主导 提供组织保障

灌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将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

日程,明确由县综治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县、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并调整充实由党委政府领导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组织机构、办公设施、工作人员和专项经费由党委政府统筹安排提供保障;县委、县政府把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列入党政目标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县目督办不定期专项督查帮教管理工作。

部门负责 促进规范管理

将“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预防青少年犯罪管理服务中心”定性为非盈利、非社团法人的社会服务机构,将“职业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基地”定性为微利经营、收益反补的职业技能培训过渡性安置机构,明确基本职能是对社区戒毒人员、社会服刑人员、“问题”特殊人群进行日常帮教管理。

公众参与 帮教成效显著

建立由名志愿者参加的社会帮教志愿者大队,下设个乡镇帮教小组,配合乡镇、村(社区)开展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建立专职协勤队伍,选拔优秀志愿者进入个社区公益性岗位,充实到乡镇综治办;建立政策法规顾问团,开

展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的政策措施研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对高危未成年人成功进行心理矫治,辐射带动全县余名“问题”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3、 把“基金”撒向特殊人群的阳光帮扶模式 设立特殊人群专项基金,基金来源以财政划拨为主,以企业赞助,社会捐助等形式为补充,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使用,每年坚持审计监督制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完善自律机制,逐步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坚持定期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促进阳光基金健康发展。要求做到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情况。对捐赠人提出的咨询,都能及时答复。每年年底都通过适当方式向各位主要捐赠人通报一年来阳光基金用于特殊人群管理的情况。

近年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得到不断加强,管理和服务的领域得到不断拓宽,可以说,已涉及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

变化,在实践中如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管理机制和服务手段,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既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重点和难点,也是司法行政机关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对司法行政机关而言,管理好特殊人群,维护好社会稳定任重而道远。我们在实践中虽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问题值得继续研究和探索。为此,我们将不断上下求索,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管理机制和服务手段,努力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特殊人群社会化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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