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社改革的论文

2022-04-26

写论文没有思路的时候,经常查阅一些论文范文,小编为此精心准备了《基层供销社改革的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但农村金融目前的问题还是非常突出,农村信用社更是“百病缠身”,对此我们进行了复杂而持久的改革。本文首先回顾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然后进一步了解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并探析当前问题,最后提出下一步的改革对策,从而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

基层供销社改革的论文 篇1:

国企改革, 40年砥砺前行

中国国企改革的40年不只是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而富有生命力的改革样本。

国有企业改革几乎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全进程——从1980年初期的放权让利增强企业活力,到1985年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股份制试点,再到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1993年提出加快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7年以来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2002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中国国企改革的40年不只是一串串枯燥的数字,而是一个个鲜活而富有生命力的改革样本。
國企改革从“承包”开始

解放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间,我国通过对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兴办新型工厂,形成了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的国营企业体系。实行的是单一全民所有制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人、财、物和产、供、销都由政府直接管理。这种在计划经济下的国有经济,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弊端也逐渐显露,一方面无法有效地配置资源,另一方面也使劳动者丧失了必要的积极性,企业没有活力,生产效率低下。

新华社原记者、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数十年来一直关注国企改革,并曾在数十家国企进行过走访调研,他在接受《中国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激活了个体户和私营经济等经济形态,对国有经济造成了极大冲击,农村改革全面推开,大张旗鼓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里出现个体户承包饭店、开小商店等现象,但由于改革时机不成熟,国企基本上是一片冻土。

农村商品经济首先从农副业、加工业开始对国有企业产生冲击。李锦回忆了一个别有意味的例子。1982年,在土地承包的基础上,一些农民开始搞副业,山东商河县一些农民做起了收羊、宰羊、销售羊肉的业务,李锦到当地调研发现,收羊的农民与国有企业延伸到基层的供销社、收购站竞争,他们双方互相架大喇叭喊话,供销社说的是“要拥护国家的统购统销政策”,农民个体户的大喇叭喊着“我们收羊价格高”“我们的羊肉便宜”,竞争的结果显而易见。在对比中,民营企业的生命力充分显示出来,农民个体户走进了流通渠道,对实行统购统销的国有企业形成了巨大冲击。

国企面临的另一重大冲击来自乡镇企业。当时,乡镇企业在江苏南部和山东的胶东半岛迅速发展起来,乡镇企业因为机制灵活在竞争中明显优于国有企业,并出现了“星期天工程师”现象:国有企业的技术人员,星期天到附近乡镇企业“走穴”,进行技术支持。

面对乡镇企业三分天下有其一的咄咄逼人态势,国企被动地进入改革阶段。李锦举例说,1984年,石家庄造纸厂被当时担任销售科长的马胜利承包以后,效益一下子翻了番,在全国引发了轰动,福建有55个厂的厂长共同呼吁向厂长放权,中央也提出要加强企业自主权,国企中开始推行厂长经营责任制。

“当时有一部小说非常火,名叫《乔厂长上任记》,讲的就是这一改革进程中发生的故事,1987年出了个步鑫生,是厂长负责制的代表人物。”李锦回忆说,经过上世纪80年代提出的厂长负责制、利改税、承包制等一系列热热闹闹的改革,有成绩也有反思,被承包的企业并不是一个有动力的市场主体,并没有形成公司治理和应对市场的机制;承包人也只是一个厂长,包盈不包亏。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内部改革,是局部的,而国企改革的关键还是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从“破三铁”到“三年脱困”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国企进入新一轮改革阶段、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与此同时,传统国有经济也开始经历脱胎换骨的阵痛。

国企改革当时被称作是“最难啃的骨头”。政企不分、经营机制不活和历史包袱沉重,是国有企业在改革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建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志平对《中国报道》记者回忆说,改革开放之后,外资企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很快,两方面夹击之下,国有企业步履维艰,非常困难。产品能不能卖出去,决定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当年很多国有企业都难过那一道关,就被淘汰掉了。

1992年初,国有企业掀起了“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椅”)为中心的企业劳动、工资和人事制度的改革热潮,被称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经营机制改革的最后一战,这一改革措施得到了中央的首肯,并迅速在国有企业中广泛实施。李锦分析说,此前,所有的改革理念和措施都是针对经营层与国有资产管理层的,而“破三铁”第一次针对普通职工,解除了企业与工人的“终身劳动契约”,大家意识到,国有企业不再是“永远的保姆”和“不沉的大船”。

1992年至1994年,国企历经3年高投入后,进入了困难时期。到1997年,甚至出现了国有企业三分之一亏损、三分之一盈利、三分之一保持平衡的局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这对原本已十分困难的国企,更是雪上加霜,亏损问题更加突出。在这种背景下,1997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明确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

在这个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中,“抓大放小”成为基本思路——以市场为导向,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在一些重要行业或关键领域组建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同时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步伐。针对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产生的问题,1997年至1999年,中央反复强调“实施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李锦表示,当时全国大概有几十万家国有小企业民营化,走的是产权制度改革和身份置换的路子,出现了“改制潮”。改制潮首先从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和纺织行业入手,这些行业基本上变成了民营企业的天下。大量的家电、纺织、日化企业变成了民资和外资,解除政府对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同时解除企业对员工承担的无限责任,使企业和员工走向市场恢复活力。当年,李锦去到了青岛的双星集团进行42天的蹲点调研,对国有企业如何实践市场经济进行了探索。

如何激发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使其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在创新发展中不断做大做强,当时的国有企业掌舵者们也进行了各种各样的探索和尝试。宋志平回忆说,当时,国家搞了百户企业试点,这些企业是改革的“尖刀班”,宋志平当时带领的北新建材正是全国百户试点企业之一,北新建材是通过上市获得资金进行发展,同时安置好了职工。改革中员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但是这是改革必须要经历的一關。

大刀阔斧的3年改革卓有成效,2000年,“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和脱困三年目标基本实现”。改革丢掉了包袱,留下了优良资产,但是也让2000多万工人下岗。

李锦指出,这一阶段的改革,明确了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同时放开搞活一批国企,以及保住重化工等关键核心行业的一批国企,这些原来都是计划经济下的各个部演变过来的企业,实力雄厚,具备管理、技术、设备等各种资源,为未来的深化改革发展打下了基础。
成立国资委与全面深化改革

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成立,开启了国企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的新阶段。国资国企管理形成了新的管理体制和制度。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进军国际市场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当时的国资委负责人提出,“央企要做到(业内)前3名,做不到前3名,我给你‘找婆家’”。196家央企陆续进行合并,业务进行扩张,出现了多元化浪潮。

2002年,宋志平调到央企中国建材,那时候中国建材只有20多亿元的年收入,债主临门,非常困难,宋志平领导中国建材进行了市场化经营改革,走混合所有制道路,从资本市场、民营资本获得投资共同发展,推动整个建筑材料尤其是水泥行业的重组,企业也因此得到迅速发展。

多元化发展也使得国企积累了一些问题,尤其是一些央企发现进入的领域并不赚钱,同时也出现了“国进民退”的争论。2012年开始,国企积累的问题集中爆发。产能过剩?负债率高、亏损严重,中铝、中远、中冶当时成为了央企亏损典型。

国企改革随后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5年,中央确定了主要以产权改革为主的国企改革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目的是实现由政府计划管控下的行政型治理向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经济型治理转型,使得国有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2015年11月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变了投资刺激的方式,其中包括去产能、去杠杆、央企重组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近两年,国企改革动作频频,公司制改革全面提速已基本完成,央企重组频率明显提升,截至2018年8月,央企数量已经减至96家。目前的央企只有10家左右企业有自然垄断成分,绝大多数都在充分竞争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更是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联通集团等代表性央企均已提出混改方案。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表示,目前国企混改正分层分类推进,同时推动转换经营机制,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引入非国有积极股东进入董事会,在业务上发挥战略支持作用。

改革开放40年,中国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国有企业一直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在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如何继续发挥引领作用,加快自身改革发展,跻身全球竞争的主力兵团,是国有企业改革之路下一站的重要课题。

作者:王哲

基层供销社改革的论文 篇2:

探析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完善,但农村金融目前的问题还是非常突出,农村信用社更是“百病缠身”,对此我们进行了复杂而持久的改革。本文首先回顾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历程,然后进一步了解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并探析当前问题,最后提出下一步的改革对策,从而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农村信用社改革、产权制度、内部治理结构、监管体制、改革对策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实践

1.2003年以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

建国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从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管理,到中下贫农管理,又到农业银行管理的多次改革。中国农业银行在1979年恢复后,农村信用社成为其下设机构。1984年,国务院审批了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社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这次改革强调农村信用社的“三性”,即组织上的合作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但恢复“三性”改革并没有取得显著效果,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还是按照自上而下的指令式计划进行。90年代后,国务院要求农村信用社要逐渐从农业银行分离出来。199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1994年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开始各自独立办公;1996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标志着农村信用社完成了与中国农业银行的正式脱钩,并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托管。

2.2003年以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及评价

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这个方案再次启动了农村信用改革的新一轮创新,试点工作在浙江等8个省进行,该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内容,即改革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以及国家帮扶信用社。2004年8月底,将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到了21个省市自治区。2007年8月,随着最后一家省级合作社的正式挂牌,我国新的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

这次改革在产权和管理权方面有很大的突破。首先是强调信用社的商业化、市场化,其次是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了省级政府,权力的下放有利于因地制宜,但也增加了政府对信用社的行政性控制,同时容易引发信用社的道德风险。

二、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现状分析和当前问题

1.产权制度和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采取多样化方针,各地区根据自身发展水平以及信用社自身状况来选择不同的产权模式:经济比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信用社资产规模较大且已商业化经营的少数地区实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具备商业银行模式改造条件的信用社可以选择合作银行模式在人口相对比较稠密或粮棉商品基地县(市),可以县(市)为单位将信用社和县(市)联社各为法人改为统一法人。对其他还达不到条件的地区,可继续实行原先的体制,同时通过降格、合并等手段,对高风险信用社进行兼并和重组,并对严重资不抵债、机构设置在城区或城郊、支农服务较少的信用社,可考虑按照《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这样,我国农村信用社出现了三种新型的基本发展模式:农村信用社制度框架内重组模式、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模式和农村合作银行模式,各地都有不同选择。但在管理模式上,除北京、天津、上海外,各地基本上都选择组建了省级联社。

当前问题:首先,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方面是一种混合产权模式,出资方主要是各级政府,监管方面还是以政府指导为主,产权没有明确的界定,信用社的性质还存有“官办”金融机构的迹象。

其次,在管理模式上,各省级地方政府都无一例外的选择了易于行政管理的联社模式,这造成了信用社不是对股东和社员负责,而是对上一级的联社负责,同时也伤害了农民参股入社的积极性。

最后,在股权设置方面,农村信用社的“非农”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了排挤小股民和农民股民的现象,改变了信用社“支农惠农”的核心目标。

2.资金运营情况

(1)资产情况。2000年以后,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规模开始迅速加大,但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并没有完全达到国家8%的标准要求。从2004年以来,农村信用社再次出现增资扩股高峰,资本充足率有明显提高趋势,可以预见资本不足的问题不久将会得到解决。不良贷款近年来也有所好转,但由于大多数是属于历史积累,在短期内很难收回,这就使得各个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甚至有的地方超过了50%,成为信用社经营困难的主要原因。

(2)负债情况。从目前信用社的负债总体来看,农民仍然是最主要的储蓄者,其存款额大约占到信用社总存款的70%。从存款流动性和结构来看,信用社保持较高的流动性水平,但流动性较高的同时也削弱了信用社的盈利能力,尤其是上存制度限制占用了大量资金限制了放贷规模。

(3)盈利情况。农村信用社从农业银行脱离出来后,一方面被转嫁了许多沉重历史包袱,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行业竞争加大,挤压了信用社的盈利空间,而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使得社盈利水平长期处于低位。

3.内部治理结构

(1)1996年中国农村信用社从中国农村银行脱钩后,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决定》要求,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核心治理制度。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的决策并向信用社经营层提出经营目标和战略方针;监事会负责对经营层的监督管理。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舉,理事会和监事会对代表大会负责。三会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

农村信用社体系上自上而下分为四个层级,分别是国家级、省级、县级、乡镇级,该体系的采用自下而上的所有权控股方式。

(2)当前问题。首先,农村信用社“三会”制度形同虚设。社员代表大会没有成为真正的最高权力机构,自身受到信用社的控制和操纵。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制度还没有建立,理事会受到上级的控制,监事会流于形式,无法发挥有效的内部监管,信用社的经营活动更多依靠行政命令的方式开展。

其次,省级联社控制制度与法人产权治理机制相互矛盾。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三权分立模式,解决了农村信用社、信用社股东和政府之间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配问题。但改革中将信用社的管理权下放给省级政府,造成了各省都毫无例外的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这为地方政府控制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地方金融提供了机遇,制约了不同产权主体共同参与决策的权力。

最后,管理水平有限,管理效率不高。农村信用社职工的文化水平不高,在放贷时不能准确有效的向农户传达信贷信息,同时存在机构冗余、人员庞杂的现象,行政成本高而经营效率低下。

4.监管状况

(1)建国之初,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供销社共同监管,监管的内容多是对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的规范。80年代后,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由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监管,监管手段多是强制性的行政式命令。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开始逐步脱离农业银行的附属地位。

(2)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监管的总体原则。2004年银监会经国务院审批下发的《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权责分工的通知》 经一步将监管体制中各级政府、省级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的权责明确。

(3)当前问题。首先,没有有效的执行对省级联社的监管工作。随着国家将农村信用社的权力逐步下放给省级政府,省级联社的特殊地位就必须要有更高层的国家机构严格管理,这方面银监会监管不完善,管理基本还是流于形式。目前是否应当建立专门的全国性信用社监管机构还需讨论。

其次,信用社与监管部门关系不畅,没有建立适当的沟通机制。当前信用社还处于改革发展初期,很多业务还不规范,因此对监管机构存有戒心。而监管者也没有主动建立与各级信用社的有效沟通机制。

最后,监管体系中忽略“三会”制度。“三会”中的内部监事会形同虚设,没有与外部的监管部门内外呼应,而是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信用社管理层的附属机构。

三、我国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改革的对策

1.明晰信用社产权关系,推进多元化产权模式。当前农村信用社的产权问题主要是法人产权的概念迷糊不清,入股农民社员享受不到自身应有的权力,甚至连基本的监督知情权都得不到满足。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必须推进多元化产权改革,分散股权,民主管理,群众监督,克服“一人说了算”的内部控制机制。具体来说,要求信用社在原有社员的基础上,更广泛的吸收当地的农民农户、个体工商业者、农村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资金,甚至可以吸收外地资本、外资企业的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2.增加大额贷款数量,建立区域资金流通机制,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解决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关键是提高信用社自身的盈利能力。历史债务包袱重和小额信贷利润低是信用社提高盈利水平的两大难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适当提高利差相对较高的大额信贷的数量,优化信用社的负债结构,降低资金过剩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信用社的收入。其次是要建立区域间的资金流通机制,适当放宽信用社之间的头寸交易,进而保证资金过剩的信用社可以及时将资金流通到资金缺乏的信用社。

3.确立“三会”在内部治理的核心地位,减少政府部门对信用社的干预,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一方面必须确立社员大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同时增强农户和企业股东的参与意识,保证信用社真正反映大多数社员的利益;另一方面建立名副其实的监事会制度,保证其对理事会的监管权力。同时,政府部门要逐渐弱化自身的经营决策者地位,改变农村信用社的一元决策体制,推进多元产权模式。在人才培养方面,在吸纳高素质专业金融人才的同时,更要加大在职员工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4.建立健全信用社监管体制,逐渐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管体系。有效的监管体系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首先,明确外部监管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各自职责,包括各级政府、省级管理机构、银监会、中央银行。这其中必须强调银监会监管的核心地位,在协调好与各级政府之间关系的同时,更要监督约束政府部门对信用社经营的干预。其次,加强内部监事会的作用。完善的监事会制度一方面可以帮助社员代表大会监管信用社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的与外部监管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管体系。最后,建立信用社行业的行业自律机构,这便于各个信用社之间的信息沟通,自律自治。

5.国家配套优惠扶持政策,信用社自身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领域的竞争力。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历史债务还未解决,信贷资金不足、盈利水平低下、管理体制不健全,因此国家的惠农政策中应当考虑对农村信用社政策上的偏向,比如适当的扶持偿还历史债务,减免税金,制定三农信贷的专项优惠利率。同时,信用社自身也应当进一步加强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意识,减少坏帐和不良贷款,这样,依靠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的提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信贷领域就能建立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整个农村金融系统的绩效。

6.完善农村信用社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信用社进一步改革的有法可依。对于农村信用社的法律體系,首先要明确多元产权的法律地位,这是下一步改革的方向性问题,是改革从根本上得以推进的关键;其次,在具体业务方面制定严格的操作办法和处罚措施,并由银监会统一监管;最后,信用社、各级政府、银监会等不同部门的权责范围要在法律上得到明确表述,使得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权责分明、各司其职,防止越权管理和推卸责任的现象出现,最终保证以农村信用社为核心的农村金融系统改革拥有坚实的法律基础。

(注:该项目属于“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批准号:AHSK07-08D31,项目名称:“安徽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研究”。)

参考文献:

[1]潘淑娟等:《多层次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构建》,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1)

[2]何广文:《农村金融知识读本》,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6)

[3]何广文、郭沛:《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案例分析》,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9)

[4]何广文等:《中国农村金融发展与制度变迁》,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9)

[5]李树生:《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及路径选择》,载《经济与管理研究》,2006(4)

[6]韩俊等:《中国农村金融调查》,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

[7]刘民权等:《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8]穆争社:《农村信用社改革政策设计理念》,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5(11)

[9]李成根:《农村信用社管理探索与实践》,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6(10)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作者:佘传奇 武 晋

基层供销社改革的论文 篇3:

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建议

摘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首次提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完善合理的双线运行机制。这一文件的出台为供销合作社改革指明了方向,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让供销合作社真正发挥党和政府在“三农”工作的抓手,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的作用。介绍了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总结了四川省在全省试点双线运行机制改革所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四川省在双线运行机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双线运行;机制改革;四川;对策建议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19.11.078

開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Key words Twoline operation;Mechanism reform;Sichuan;Countermeasures

基金项目 西南科技大学校级项目(17SXB269);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18ycx026)。

作者简介 吕黎朝(1994—),男,四川巴中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通信作者,副教授,从事农业推广研究。

收稿日期 2019-03-25;修回日期 2019-04-06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明确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属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1]。对供销合作社实施综合改革,是时代的需要也是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需要。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正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供销合作社的发展离新时代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特别是在如何处理好联合社机关和社属企业“双线运行”关系上远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如何正确有效地进行“双线运行”机制改革,这需要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和正确把握双线运行机制的科学内涵和重要意义,努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积极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笔者通过对四川“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分析,提出推进四川“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1 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介绍

“双线运行”主要是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属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2]。目的是提升供销合作社运行效率,明确机关与社属企业的职责;做好政府与农民的纽带作用,实现机关与社属企业双向服务,既有分力又有合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1.1 疏通双线管理体系,明确各自职责

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改革,首先建立行之有效的行业指导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联合社机关与社属企业分开,理顺管理体系,明确各自职责。一是供销合作社机关负责贯彻执行政府相关方针政策,指导社属企业做好为农服务的经营工作,密切联系政府、社属企业和农民;二是社属企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结构,实行企业法人代表制度,实施集团化战略。做实为农服务,承接政府、社会需要供销社服务的各项工作,提升为农服务的经营能力,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形成政企分开,既分既合,在管理上理顺关系,在职责上明确责权。供销合作社机关主政,社属企业主营,各自发挥优势,提升整体运行效率。

1.2 双线服务形成合力,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既有政府背景,又有企业属性的特殊组织机构,决定了它拥有执行政府政策的职责和进行企业经营的权利。实施“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目的就是发挥其特殊优势,形成以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并举的为农服务双线体系。一是供销合作社机关通过行政管理形式,进行为农服务的行业指导,特别是提升一些具有公益性质的为农服务活动的执行能力;二是社属企业在进行市场化运营的同时,要承接其他社会企业不愿承接的具有公益性质的为农服务活动。这样既执行了政府政策、适应了市场运行的规律又满足了农民的需求,形成供销合作社机关、社属企业双线服务合力;三是行业指导体系与经营服务体系既是分开运行各司其职又是相互交错优势互补。从运行体制来看,两个体系是分开运行,互不干涉;从管理体制来看,行业指导体系是高于经营服务体系的,行业指导机关对社属企业拥有监督和业务指导的权利。通过“双线运行”机制改革,提升运行的效率,发挥两个体系的优势,不断夯实为农服务基础,形成“1+1>2”的合力,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2 四川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改革情况

“双线运行”机制改革以来,四川省供销系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中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大部署,践行为农服务的宗旨,为全国供销系统深化改革提供积极示范和借鉴,在机制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2.1 双线运行体系逐步建立,但重点事项有待深化

一是以联合社机关为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得到逐步完善。联合社机关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得到调整优化,全省21个市(州)中有14个市、64个县级供销社新设立监事会,59个市、县级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社属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有序推进,省本级、147个市、县两级供销社成立了社属资产管理委员会,社属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率73%,联合社党组(党委)、理事会、监事会、社资委、社属资产运营公司各自职责界定明确,社企关系得到理顺,社属资产监督管理、社属企业考核激励、监督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省级制定了综合业绩考核评分办法,县级以上供销社完善了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建立了成员社对上级社的工作评价机制,制定了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办法。供销发展基金逐步做实,省本级、38个市级和县级社建立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二是以社属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除眉山市本级和甘孜州部分县外,各地供销社都组建发展了社属企业。全省供销系统截至2017年底有企业1 063个,其中省级企业57个,市级企业159个,县级企业813个,基层社企业34个。省级社属企业优化重组到位,“5+2”(四川省农资集团、四川省棉麻集团、四川省农产品经营集团、四川省农业会展集团、四川省天府农产品冷链物流集团及四川供销金控集团、资金互助公司)布局初步形成。农村资金互助服务稳步发展,农村会计服务发展迅速,全省供销系统新建县级会计服务中心40个,面向3 000多家经营主体开展服务。

虽然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得到逐步建立,但在部分的改革事项上进展缓慢,特别是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建设上,改革力度明显不足。全省202个市(州)、县(区),只有38个市(州)、县(区)建立了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占比為19%。在农村资金互助社建立上,据笔者调研发现真正有效运行的资金互助社占比很少。资金是撬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动力,供销合作基金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作为合作社资金储备与流转的组织,由于改革力度不足,运转效率与方式滞后,在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作用不明显,阻碍了为农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2.2 基层组织得到建设发展,但带动能力有待提升

通过改革试点,四川省供销系统的基层组织得到快速的建设发展。其中因地制宜探索建立了生产、供销和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多地农合联的组织机构已延伸至乡镇甚至村级,发挥了农合联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提高了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同建”行动深入推进,通过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带动,大力推行“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模式,联合村两委共上产业项目、共建综合服务社,有力推动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累计建设发展基层社3 499个、农民合作社8 855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0 681个、庄稼医院1.2万个、行业协会1 159个。基层社乡镇覆盖率提升至82%,其中15个市已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6个市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村级覆盖率超过60%。

四川省供销系统基层组织得到快速建设发展,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笔者走访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组织的辐射服务范围狭窄,带动农民发展致富能力弱,基层组织实力不足等问题表现突出,其中一些偏远乡镇还存在“有牌无人”的尴尬境地。

2.3 为农服务能力的得到提升,但为农服务实力不强

改革试点以来,四川省供销系统在农村电商、农村土地、农村产权、农村会计等方面的为农服务取得提升。其中农村电商迅猛发展,四川省供销社稳步实施“互联网+供销社”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推动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帮助小农生产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贫困群众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以省供销电商公司为龙头,建成“川字号”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体验运营中心,开展“背篓万里行”活动,依托“云背篓”和“供销E家”平台,组织“川字号”特色优质农产品入驻运营中心。推动传统社属企业引入电商业务,信息化改造基层经营服务网点3 258个。组建区域性电商物流公司27家,利用供销社连锁配送体系,在116个县(市、区)开展了乡村电商物流配送业务。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供销系统培育发展专业电子商务企业117家,建成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70个、规模化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创客中心等)61个。7个市级社、78个县级社成为当地农村电子商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30个县级社成为主抓单位。土地托管、半托管服务初具规模。四川省供销社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因地制宜推出“土地托管”“订单式”“保姆式”等规模化、专业化服务,引领和组织农民科学种地、规模种地,着力打造“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为农民打工”服务品牌,弥补农业生产过程缺管理、缺技术、缺劳力的短板,有效地解决“谁来种地、地怎么种”、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该服务模式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产加销、金融服务等系列社会化服务,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适度规模化经营。成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资产收储等专业化公司,在市、县、乡、村4级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筹建农业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为市场主体提供财物服务、会计监督和帮民办事、帮社记账、帮村理财等服务工作。

当前四川省供销系统已经形成了产供销+金融的一系列为农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为农服务整体实力不强的问题,由于受自身实力限制,在进行土地托管服务中部分地区,土地托管形式单一对托管后的土地有效利用能力不足,导致经济效益不高,对农业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农业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由于人才缺失、专业化水平不高,导致整体业务层次较低,发展壮大的潜力不足。

3 推进四川“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对策建议

“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核心要义是,紧跟当前时代发展的步伐,落实中央赋予供销合作社的历史使命,促进供销系统运作效率的提升,提高为农服务的能力。四川省在推进“双线运行”机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围绕政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目标,扎实推进综合改革,抓住改革的“牛鼻子”,突破重点改革区,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创新思维培育发展新动力,是“双线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途径。

3.1 切实理顺机制突破改革重点区

此次供销合作社的机制改革,主要是以形成行业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为主。两个体系既是分离又是交叉,各自在自己的体系中运转,同时又借助各自体系的优势来助推为农服务能力的提升。四川供销系统在此次机制改革中存在着机制理顺不畅、两个体系界限不明等现象,鉴于此,笔者认为应该切实理顺机关在行业指导和企业在经营服务体系的运行关系,分清各自权责界限,建设好协调运行机制。改革是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重点区是否有所突破。笔者认为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供销合作发展基金、农村互助资金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区。主要原因是:三会制度作为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权力机构,供销合作基金是各层级供销合作社属效开展业务的资金库,农村互助资金社是基层组织及农民发展壮大的加油站。突破改革的重点区是当前机制改革主要方向,也是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关键,更是未来供销系统有效发展的保障。

3.2 夯实基础提升基层组织辐射圈

四川供销系统在此次机制改革应切实夯实基础,不可为应付改革而改革,基础的牢固度决定上层建筑的高度。供销系统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基础就是基层组织,基层组织处于农业农村工作的一线,是供销系统能力展示的窗口也是自我检验的镜子,切实建设基层组织是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基层组织作为为农服务的基层工作站,要做到满足各式各样的为农服务工作的能力,这样才可以拓展服务渠道,拓宽服务范围,提高影响力,提升辐射圈。

3.3 培育创新思维建设高素质人才库

创新是每个时代亘古不变的主题,在如今这个高度创新的时代显得尤为重要。四川省供销系统应紧跟时代创新的步伐,鼓励创新思维,加快创新的速率,积极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完善的人才培养制度,出台人才引进政策。笔者走访调研发现,当前四川省各层级供销合作社在人才培养上十分欠缺,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人才断代、青黄不接的境地。为了摆脱这样的境地,更好地推进改革发展需要,适应新时代的变化,可以通过“引进、培育、共建”来建设高素质人才库。一是从高校、社会上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二是从系统内部培养敢想、敢干、年轻的干部,依托系统内部学校,招收培养为农服务专业学生;三是与高校、农业企业共同建设供销合作智库,通过智库发掘和培养人才。人才是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因,重视人才才是抓住了未来。

47卷11期 吕黎朝等 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机制改革问题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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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吕黎朝 胡茂 陈世平 陈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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