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2022-07-23

第一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 等级评审

一、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需提供的具体材料如下: 1.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书》;

1.

2、企业自评报告、自评分记录;

1.

3、主要及辅助生产系统、重要设备、设施风险辨识及安全可靠性分析材料; 1.

4、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汇报(开展标准化创建前后对比,多媒体); 1.

5、安全标准化体系文件和支撑文件汇编;

1.

6、咨询机构的咨询工作报告(多媒体;未聘请咨询机构咨询服务的可不出具)。

1.

7、有效证照:即: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的复印件,从业人员培训证明,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

1.

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履行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1.

9、法定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上一内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1.

10、县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内伤亡事故情况证明材料; 1.

11、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资料(班组安全标准化创建方案、班组安全管理手册、班组安全管理学习材料等)

1.

12、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情况材料(或建设及建设资金计划安排、建设期限承诺书)

1.

13、法律规范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请达标考评应提供的图纸(按安全许可要求准备,能反映6个月实况的现状图)

(一)地下矿山

1.1 地质地形图(水文地质图和工程地质图); 1.2 矿山总平面图; 1.3 井上与井下对照图; 1.4 中段采掘工程平面图 1.5通风系统图;

1.6 提升运输系统图; 1.7防、排水系统图; 1.8井上、井下供配电系统图 1.9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10 风、水管网系统图; 1.11 避灾线路图;

1.12 井下通信系统图; 1.13 充填系统图;

1.14 采矿方法单体设计图。

(二)露天矿山 2.1地质地形图; 2.2总平面布置图;

2.3采剥工程最新的平面图、剖面图; 2.4露天矿边坡剖面图;

2.5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 2.6提升运输系统图;

2.7供电系统图。

(三)尾矿库; 3.1 库区平面图; 3,2 尾矿坝剖面图;

3.3 排洪、排水设施系统图; 3.4 尾矿年排放示意图。

第二篇:《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题库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及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题库

选择题

综合部分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试行版)自(

A )起试行。

答:A、2017年7月1日

B、2017年7月15日

C、2017年8月1日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划分为(

B )个等级。 答:A、2

B、3

C、4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为(

A )年。 答:A、3

B、4

C、5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管理,(

C )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检查。 答:A、每周

B、每季度

C、每月

5、(

C )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 答:A、分管负责人

B、安全矿长

C、矿长

6、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分不得低于(

C )分。 答:A、70

B、80

C、90

7、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分不得低于(

B )分。 答:A、70

B、80

C、90

8、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考核评分不得低于(

A )分。 答:A、70

B、80

C、90

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

C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答:A、30

B、50

C、60

10、对于考核合格的矿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A )个工作日。 答:A、5

B、7

C、10

11、单班入井的最大人数大矿不得超过(

C )人。 答:A、800

B、900

C、1000

12、单班入井的最大人数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能超过(

B )人。 答:A、90

B、100

C、120

13、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级为(

B )。 答:A、原有基础上降一级

B、三级

C、撤销其等级

14、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A )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培训。 答:A、1

B、2

C、3

15、修订后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自(

C )起施行。

答:A、2017年5月1日

B、2017年4月1日

C、2017年3月1日

16、煤矿办矿主体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层级不得超过(

C )。 答:A、一级

B、二级

C、三级

17、煤矿应当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

B )及以上等级标准。 答:A、一级

B、二级

C、三级

18、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B )年。 答:A、2

B、3

C、4

19、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节严重的,应当(

B )。

答:A、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B、责令限期改正

C、依法决定关闭 20、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可以处以(

A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21、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处以(

B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22、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C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B、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C、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23、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可以处以(

A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24、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措施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处以(

B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25、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未采取安全措施责令其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C )罚款。

答:A、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B、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通风部分

26、矿井应当安装(

B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 答:A、1

B、2

C、3

27、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C )%。 答:A、15

B、17

C、20

28、升降人员和物料的井筒最高允许风速是(

B )m/s。 答:A、4

B、8

C、10

29、采掘工作面最高允许风速是(

A )m/s。 答:A、4

B、8

C、10 30、串联通风是指井下用风地点的(

A )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答:A、回风 B、进风 C、 进风巷

31、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

B )℃以上。 答:A、1

B、2

C、3

32、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

C )m3。 答:A、2

B、3

C、4

33、瓦斯爆炸的浓度为(

A )。

答: A、5-16% B、5-20% C、 3-18%

3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

A )个月检查维修 1 次。 答:A、6

B、9

C、12

35、每(

B )至少检查 1 次反风设施。 答:A、月度

B、季度

C、

36、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后每(

C )年至少进行一次性能测定。 答:A、2

B、3

C、5

37、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

B )。

答:A、75%

B、85%

C、90%

38、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A )%,有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

A )%。 答:A、5% 15%

B、5%

10%

C、10%

15%

39、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

B )。 答:A、1/3

B、2/3

C、2/4 40、局部通风机前后(

B )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淋水、积水、淤泥和杂物。 答:A、5

B、10

C、15

41、密闭位置距离全风压巷道口不大于(

C )米。 答:A、3

B、10

C、5

42、密闭距巷道口大于(

A )m 的应设置栅栏。 答:A、2

B、3

C、5

4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双机热备,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

A )min 内自动投入工作。

答:A、5

B、6

C、7

44、甲烷传感器调校周期和甲烷闭锁实验周期为(

C )天调校1次。 答:A、7

B、10

C、15

45、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配足消防器材,且每(

B

)至少检查 1 次。 答:A、月度

B、季度

C、半年

46、喷射混凝土时,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在回风侧 100m 范围内至少安设(

B )道净化水幕。

答:A、1

B、2

C、3

47、煤矿每(

B )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 答:A、每周

B、每月

C、每季度

48、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C )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A、1%

B、2%

C、1.5%

49、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风速不得低于(

A )m/s。 答:A、1

B、4

C、8 50、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A )至少检查1次。 答:A、每天

B、每周

C、每月

地测防治水部分

51、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A )天内应提交采后总结。 答:A、30

B、40

C、60

52、采区回采结束后(

C )月应提交采后总结。 答:A、1

B、3

C、6

53、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应当每(

B )年修订一次。 答:A、1

B、3

C、6

54、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

B )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 答:A、每周

B、每月

C、每半年

55、矿井充水性图至少(

C )修订1次。

答:A、每月

B、每季度

C、每半年

56、防水闸门硐室前、后两端,应当分别砌筑不小于(

A )m的混凝土护碹。 答:A、5

B、10

C、15

57、探放老空积水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小于(

A )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答:A、30

B、40

C、 50

58、矿井所配备的备用水泵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

C )%。 答:A、 80

B、75

C、70

59、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

B )m的水量。 答:A、100

B、200

C、 300

60、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高出泵房底板(

A )m以上。 答:A、7

B、8

C、9

采掘部分

61、单体液压支柱在使用超过(

B )个月以后,应进行检修和压力测验。 答:A、6

B、8

C、12

62、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得低于额定值的(

C )%。 答:A、60

B、70

C、80 6

3、综采工作面支架中心距误差不得超过(

C

)mm。 答:A、50

B、80

C、100 6

4、综采工作面采高大于(

B

)M或片帮严重时,应有防片帮措施。 答:A、2

B、3

C、4 6

5、综采工作面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

A

)°。 答:A、7

B、8

C、9 6

6、综采工作面支架端面距偏差不得大于(

A )mm。 答:A、50

B、70

C、100 6

7、综采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

B )mm。 答:A、100

B、150

C、200 6

8、综采工作面伞檐长度大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

C )mm。 答:A、100

B、150

C、200 6

9、综采工作面伞檐长度小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薄煤层不超过(

A )mm。 答:A、200

B、250

C、300 70、综采工作面伞檐长度小于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

B )mm。 答:A、200

B、250

C、300 7

1、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得小于(

C

)MPa。 答:A、18

B、24

C、30 7

2、高档普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得小于(

A )MPa。 答:A、18

B、24

C、30 7

3、刮板输送机安设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B )m。 答:A、10

B、15

C、20 7

4、巷道每隔(

A )m应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 答:A、100

B、150

C、200 7

5、煤巷、半煤岩巷宜采用综合机械化掘进,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

B )%。 答:A、45

B、50

C、55 7

6、采用机械化装运煤(矸),人工运输材料距离不超过(

A )m。 答:A、300

B、400

C、500 7

7、大于(

C )°的斜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装置防护网。 答:A、20

B、17

C、16 7

8、掘进巷道坡度偏差不得超过(

A )。

答:A、±1%。

B、±1.5%。

C、±2%。 7

9、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 (

C )%。 答:A、80

B、85

C、90 80、锚网索巷道锚杆(索)的间、排距偏差(

B )mm。

答:A、-80 ~100

B、-100~100

C、-100 ~80 80、锚网索巷道锚杆露出螺母长度(

A )mm。

答:A、10~50

B、10~60

C、20~50 8

2、锚网索巷道锚索露出锁具长度(

C )mm。

答:A、100~250

B、150~200

C、150~250 8

3、回采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

C )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答:A、清点物品

B、顶板

C、安全情况

84、采煤机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

B )。 答:A、不用它

B、必须停机

C、 暂时不用

8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

B )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答: A、 1

B、2

C、 3 8

6、采煤机在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B )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B )MPa。

答:A、2 3

B、2 4

C、4 2 8

7、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倾角不大于(

A )°时,必须设置人行道。 答: A、 45

B、55

C、 60 8

8、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 C )m。 答: A、 10

B、15

C、 20 8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

A )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 答:A、20m

B、30 m

C、40 m

90、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

B )。 答:A、10m

B、15m

C、8m 机电运输部分

91、矿井完好矿灯总数应多出常用矿灯人数的(

A )%以上。 答:A、10

B、15

C、20 9

2、机电事故率不得高于(

A )%以上。 答:A、1

B、3

C、5 9

3、机电设备的待修率不得高于(

C )%以上。 答:A、1

B、3

C、5 9

4、提升速度大于(

B )m/s 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装置。 答:A、2

B、3

C、4 9

5、井下主要地点供电线路应有(

B )个以上回路。 答:A、1

B、2

C、3 9

6、(

C )KW 及以上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 答:A、20

B、30

C、40 9

7、电缆应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得低于(

C )%。 答:A、85

B、90

C、95 9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B)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1个出口。 答:A、5

B、6

C、 7 9

9、井下管路标识牌间距不得大于(

B )m。 答:A、90

B、100

C、150 100、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

A )mm。 答:答:A、2

B、3

C、4 10

1、主要运输线路轨道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

A )mm; 答:A、-2~5

B、-2~4

C、-1~5 10

2、长度超过(

B )km的主要运输平巷应采用机械方式运送人员。 答:A、1

B、1.5

C、2 10

3、煤矿在用运输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不低于(

B )%。 答:A、85

B、90

C、100 10

4、煤矿矿车、专用车完好率不低于( A )%。 答:A、85

B、90

C、100 10

5、矿井运送人员设备完好率为(

C )% 答:A、85

B、90

C、100 10

6、架空乘人装置(

A )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 1次检查。 答:A、每日

B、每周

C、每月

10

7、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B )%,不得用作升降人员。 答:A、5

B、6

C、10 10

8、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 C )%,不得用作升降物料。 答:A、5

B、6

C、10 10

9、斜巷提升连接装置每年进行(

A ) 次 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答:A、1

B、2

C、3

110、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该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 B )。

答:A、0.5m

B、0.7m

C、0.8m 职业卫生部分

1

11、每年至少进行(

A )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答:A、1

B、2

C、3 1

12、每(

C )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答:A、1

B、2

C、3 1

13、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

B )次。 答:A、1

B、2

C、3 1

14、总粉尘浓度露天煤矿每月测定(

A )次。 答:A、1

B、2

C、3 1

15、作业场所的噪音至少每(

B )个月监测1次。 答:A、5

B、6

C、10 1

16、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

A )℃、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答:A、26

B、28

C、30 1

17、当机电设备硐室超过(

C )℃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答:A、26

B、28

C、30 1

18、对于硫化氢的浓度每月至少监测(

A )次。 答:A、1

B、2

C、3 1

19、距离喷浆作业点下风流(

B )m内,应当设置风流净化水幕。 答:A、80

B、100

C、150 120、接触粉尘以煤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

B )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答:A、1

B、2

C、3 其它部分

1

21、从业人员技术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应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B )%足额提取培训经费。

答:A、1.5

B、2.5

C、3 1

22、煤矿必须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每天巡检(

A )次。 答:A、1

B、2

C、3 1

2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

C )个月内,通过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答:A、1

B、3

C、6 1

24、煤矿企业应当在(

C )年内完成所有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 答:A、1

B、2

C、3 125巷道内设置避灾路线标识的间隔距离,采区巷道不大于(

B )m。 答:A、100

B、200

C、300 126矿井主要巷道设置避灾路线标识的间隔距离不大于(

C )m。 答:A、100

B、200

C、300 1

27、采区避灾路线上应当设置压风管路,主管路直径不小于(

A )mm。 答:A、100

B、200

C、300 1

28、压风管路上设置的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

B )m。 答:A、100

B、200

C、300 1

29、煤矿企业应急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C )年。 答:A、1

B、2

C、3 130、调度工作台电话录音保存时间不得少于(

C )个月。 答:A、1

B、2

C、3

判断题

综合部分

1、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降级为三级。(

×

)撤销其等级

2、对于因安全生产事故撤销等级的矿井一年内即可申报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

×

)原则上一年以内不可申请

3、“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违反劳动纪律。(

4、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

5、营业执照齐全有效不在申报标准化等级的基本条件以内。(

×

)属于申报基本条件

6、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7、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8、事故隐患只要整改好就行,可以不必执行“五落实”制度。(

×

)必须严格执行

9、对于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安检员必须现场督查。(

10、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方案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制定即可。(

×

)由矿长制定

1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2、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保护和奖励。 (

13、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

)每年

14、矿山带班负责人可自行决定上下井时间。(

×

)应当与当班作业人员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15、生产煤矿可以将井下采掘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个人。(

×

)禁止

16、从业人员确知作业场所有危险,但领导有安排时应当听从领导安排继续作业。(

×

)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

通风部分

17、矿井每2年进行一次通风能力核定。(

×

)每年

18、矿井局部通风机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0.3m。(

19、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回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10m。(

×

)应安设在进风巷道中

20、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21、风桥桥体厚度不得小于1.5m。(

×

)0.5m

22、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 4/5,呈流线型,坡度宜小于 30°。( × )坡度小于30°

23、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实时监测,定期人工检测比对,泵站每 1h 人工测定1次。(

×

)每 2h 至少 1 次

25、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26、井下硐室、库房等地点的支护和风门、风窗可采用普通材料构筑。(

×

)采用不燃性材料

27、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30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

)45天

28、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7%。(

×

)0.5%

29、瓦斯检查工可随意选择在井下的交接班地点。(

×

)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3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31、安全监控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期间中断范围应停止作业。(

×

)处理期间应采取人工检测,并有记录。

32、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设置专用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

×

)将“专用”删除,即支管和阀门不仅用于火灾消防,也可用于洒水降尘等

33、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安设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同步喷雾,喷雾压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4、采煤工作面煤层水分大于3%时可不注水。(

×

)4%

35、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或者撒布岩粉。主要大巷、主要进回风巷每周至少冲洗 1 次。(

×

)每月

36、矿井应当每15天进行一次全员测风。(

×

)10天

37、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38、两台主要通风机可以正常使用即可,可不是同一型号同等能力。(

×

)必须是同一型号同等能力的

39、严禁2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40、同一采区内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

×

)1次。

41、规定的串联通风,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巷道中装设甲烷传感器。(

42、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

×

)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禁止采用局部通风机稀释瓦斯

43、严禁使用2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

)3台

44、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当进行1次反风演习。(

45、可以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 )不得使用

地测防治水部分

46、煤矿防治水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

47、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属于

48、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

49、矿井应每年进行1次全矿井回采率总结。(

×

)每半年 50、巷道开掘通知单及施工设计图应提前一个星期发送测量部门。(

×

)三天

51、防治水基本台账应每月修订一次。(

×

)每季度

5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53、防水闸门必须灵活可靠,并每年进行1次关闭实验。(

×

)2次关闭实验,其中1次应当在雨季前进行

54、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必须派专人值守。(

×

)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55、有透水征兆却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不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

)属于

56、未按规定预留防隔水煤柱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57、只要作业地点环境良好,作业前可不进行安全确认。(

×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

58、地质工作应至少采用一种有效的物探装备。(

59、地质测量结果只需保存至电脑,可不必留原始记录。(

×

)必须有专用原始记录本 60、当矿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应当修筑堤坝和泄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 6

1、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30%。(

×

)25% 6

2、探放水时,应当撤出探放水点标高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所有人员。(

采掘部分

63、采煤工作面应采用机械化开采。(

64、如遇特殊情况,综采工作面可不必装备支架工作阻力监测系统。(

×

)必须装备 6

5、综采工作面支架架间间隙不得超过80mm。(

×

)100mm 6

6、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错茬不得大于侧护板高的1/3。(

×

)2/3 6

7、高档普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垮落高度超过200mm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 )

68、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应采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69、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的距离应根据超前压力的实测数据确定,但不得小于15m。

×

)20m 70、综采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必须有防治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

)必须有液压支架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 7

1、综采工作面倾角大约25°时,必须有液压支架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

×

)必须有防治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7

2、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 15°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应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

) 12° 7

3、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有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

74、设备、物料的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应大于10m。(

×

)5m 7

5、巷道及硐室积水范围不超过长6m,深0.5m。(

×

)长5m,深0.2m 7

6、带式输送机机头处可不设置消防灭火器材。(

×

)应当设置消防灭火器材 7

7、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应装设软制动装置且设有防超速保护装置。(

×

)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78、带式输送机下运时应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

)软制动装置且设有防超速保护装置

79、锚网索抗拔力、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

80、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不得超过2个。(

81、可以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

×

)严禁在 8

2、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抽检其压力是否达标。(

×

)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8

3、柱径为100mm的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80kN。(

×

)不得小于90kN 8

4、柱径为80mm的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不得小于60kN。(

) 8

5、工作面倾角在8度以上时,滚筒式采煤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

)15度 8

6、刮板输送机如遇到紧急情况,可乘人。(

×

)严禁乘人 8

7、锚杆螺母必须用普通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板紧贴巷壁。(

×

)机械或力矩扳手 8

8、倾斜井巷的支架应当设置迎山角。(

89、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2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

)3m 90、掘进机司机在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电源。(

机电运输部分

91、机电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不得低于85%。(

×

)90% 9

2、小型电器设备的完好率不得低于95%。(

93、矿井在用矿灯的完好率为95%。(

×

)100% 9

4、井下变电所的高压馈出线路上应安装有选择性接地保护。(

95、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 9

6、高压控制设备应装有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

)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

97、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作业。(

98、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有短路、过负荷和欠压释放保护。(

×

)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99、井下信号、照明等其他 220V 单相供电系统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 100、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周进行一次。(

×

)每月 10

1、煤矿井下供电系统中,变压器的中性点严禁直接接地。(

) 10

2、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 10

3、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得带电搬迁。(

×

)可以带电搬迁 10

4、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可不具备沿线急停闭锁功能。(错)应当具备 10

5、运行3t及以上矿车的主要运输大巷应使用不小于18kg/m的钢轨。(

×

)30kg/m 10

6、主要运输线路轨道轨缝不得大于4mm。(

×

)5mm 10

7、主要运输线路轨枕间距偏差不超过40mm。(

×

)50mm 10

8、架空乘人装置应采用编号管理。(

10

9、架空乘人装置应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

110、采用架空乘人装置,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7m。(

×

)0.8m 1

11、架空乘人装置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 √ ) 1

12、人力推车时,1次最多可推2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

)1次只准推1辆 1

13、钢丝绳单轨吊车运行巷道坡度不得大于20°。(

×

)25°

1

14、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 1

15、提升装置提升速度超过4m/s的提升机应当装设限速保护。(

×

)3m/s 职业卫生部分

1

16、粉尘分散度每年测定一次或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

)每6个月测定1次 1

17、呼吸性粉尘的浓度每年测定1次。(

×

)每月测定1次 1

18、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应当缩短超温地点的工作时间。(

×

)应当停止作业

1

19、采掘工作面回风流和机电设备硐室应当设置温度传感器。(

) 120、对作业环境中的一氧化碳浓度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

×

)每3个月

1

21、开采深度大于300m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粉尘测定次数。

×

)200m 1

22、煤矿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应当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1

23、接触粉尘以矽尘为主的在岗人员每2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

)每年 1

24、经诊断的观察对象和尘肺患者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

) 1

25、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无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 )有权索取

其它部分

1

26、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的可直接上岗。(

×

)应当重新接受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

27、特种作业人员可以不考取特种作业资格证直接上岗。(

×

)必须考取特种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

1

28、煤矿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 1

29、每一位入井人员应当配置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45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

)30min 130、在满足调度人员下井时间的前提下,人员配备应满足单岗24h值班需求。(

×

)双岗24h

陈述题

综合部分:

1、编制《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目的?

答: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程序是? 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

3、出现哪些情况时,应降低或撤销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答:(1)对工作中发现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2)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煤矿应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3)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应立即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4、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

5、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矿井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6、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必须具备哪些技术保障?

答: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7、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包括哪些部分?

答:包括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11个部分。

8、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包括?

答: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包括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2部分。

9、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是指什么?

答: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10、哪些情况应进行专项安全分析辨识评估? 答:(1)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2)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4)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

11、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是指什么? 答:(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2)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 书面报告,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2、事故隐患分级治理是指? 答:(1)事故隐患实施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负责;(2)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13、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指?

答: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

14、煤矿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部分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2)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的;(3)未分别配备矿长和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的;(4)将煤矿承包或者托管给没有合法有效煤矿生产证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5)煤矿实行承包(托管)但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合同而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未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承包方(承托方)再次将煤矿承包(托管)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6)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托管)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7)改制煤矿在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而进行生产的,或者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的;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的。

15、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哪些重大亮点? 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这次修订,重大亮点就是研究提出了在煤矿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的具体方法。

16、修订后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在内容结构上有哪些调整?

答:修订后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内容结构有较大幅度的调整,增设“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2个章节,对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部分”进行了适当调整。修订后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由4大部分组成,分别为总则、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原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标准。调整后,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规定,将现行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改名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17、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1)明确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定位;(2)坚持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3)扩大了标准化工作的考核范围;(4)把“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所有专业;(5)把“风险分级管控”定位在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上;(6)调整了申报标准化等级的基本条件;(7)调整了原“安全质量标准化”部分章节设置。

18、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已取得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矿井,要求其在哪些方面作出持续改进。

答: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通风部分:

1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通风系统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1)矿井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规定。矿井安装 2 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1 用 1 备;反风设施完好,反风效果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矿井风量计算准确,风量分配合理,井下作业地点实际供风量不小于所需风量;矿井通风系统阻力合理。

2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通风设施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按规定及时构筑通风设施;设施可靠,利于通风系统调控;设施位置合理,墙体周边掏槽符合规定,与围岩填实接严不漏风。

2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局部通风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1)掘进巷道通风方式、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一掘进巷道均有局部通风设计,选择合适的局部通风机和匹配的风筒;(2)局部通风机安装、供电、闭锁功能、检修、试验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2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防灭火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1)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防灭火系统、自然发火监测系统,系统运行正常;(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进行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3)井上、下消防材料库设置和库内及井下重要岗点消防器材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3、矿井通风系统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矿井总风量不足的;(2)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工作能力不匹配的;(3)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4)没有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的,或者生产水平和采区未 实现分区通风的;(5)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未设置采区专用回风巷的,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6)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7)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的。

24、矿井局部通风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答: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

25、矿井瓦斯管理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2)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6、矿井瓦斯抽查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的;(2)突出矿井未装备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27、矿井安全监控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突出矿井未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2)高瓦斯矿井未按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3)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28、矿井防灭火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3)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继续生产的。

2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风筒的敷设有何要求? 答:(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安设标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实行编号管理。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 20m 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螺钉紧固;(3)风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 2 处;风筒不被摩擦、挤压;(4)风筒拐弯处用弯头或者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采用过渡节,无花接。 30、局部通风区域是指什么? 答:局部通风区域是指1个掘进工作面使用的所有局部通风机及关联风筒或者相邻掘进巷道局部通风机安设在同一条巷道内且部分风筒敷设在同一段巷道内的局部通风装备范围。

3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风门风窗的安设有何要求? 答:(1)每组风门不少于 2 道,其间距不小于 5m(通车风门间距不小于 1 列车长度),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设具有反向功能的风门,其数量不少于 2 道;通车风门按规定设置和管理,并有保护风门及人员的安全措施;(2)风门能自动关闭,并连锁,使 2 道风门不能同时打开;门框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扇平整不漏风;风窗有可调控装置,调节可靠;(3)风门、风窗水沟处设有反水池或者挡风帘,轨道巷通车风门设有底槛,电缆、管路孔堵严,风筒穿过风门(风窗)墙体时,在墙上安装与胶质风筒直径匹配的硬质风筒。

3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风桥的安设有何要求? 答:(1)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为实帮、实底,用混凝土浇灌填实;桥面规整不漏风;(2)风桥通风断面不小于原巷道断面的 4/5,呈流线型,坡度小于 30°;风桥上、下不安设风门、调节风窗等。

33、井下作业地点停风应当怎么做? 答:临时停风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和警示标志;长期停风区在 24h 内封闭完毕。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立即处理时,在 24h内予以封闭,并切断通往封闭区的管路、轨道和电缆等导电物体。

34、监控设备终端运行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怎么做?

答:安全监控设备中断运行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其间采用人工检测,并有记录。

3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有何要求?

答: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在带式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 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地面消防水池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查 1 次。

36、“三对口”是指什么?

答:瓦斯检查工每班检查后要填写瓦斯检查班报。班报填写内容与瓦斯检查手册,瓦斯记录牌内容一直,即为“三对口”。

37、通风系统基础资料中必须具备哪些图纸?

答:必须具备有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瓦斯抽采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

地测防治水部分

38、对于地测防治水机构设置有何要求? 答:(1)矿井设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的部门,配备有满足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瓦斯地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矿井储量管理、矿井测量、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3)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与人员。

39、煤矿隐蔽致灾因素主要包括哪些?

答:隐蔽致灾因素主要包括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断层、裂隙、褶曲、陷落柱、瓦斯富集区、导水裂隙带、地下含水体、井下火区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内容。

40、对矿井地质预报有何要求? 答:地质预报既要有文字说明,又有附图。除临时性预报外,还应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归档保管;预报的内容应符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第59条要求,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的工程事故;必要时应做临时预报。

41、矿井测量中的基本矿图包括?

答:包括采掘平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井底车场图、井田区域地形图、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

42、煤矿地质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 答:(1)查明隐蔽致灾地质因素;(2)在不同生产阶段,按期完成各类地质报告修编、提交、 审批等基础工作;(3)原始记录、成果资料、地质图纸等基础资料齐全,管理规范;(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储量计算和统计管理符合《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规定。

43、煤矿测量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 答:(1)测量控制系统健全,测量工作执行通知单制度,原始记录、测量成果齐全;(2)基本矿图种类、内容、填绘、存档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规定;(3)沉陷观测台账资料齐全。

44、煤矿防治水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 答:(1)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2)防治水基础资料(原始记录、台账、图纸、成果报告) 齐全,满足生产需要;(3)井上、下水文地质观测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水文地质类型明确;(4)防治水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措施、工程质量符合规定;(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45、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 答:(1)按规定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鉴定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2)开展冲击危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落实到位;(3)冲击地压监测系统健全,运行正常。

46、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未配备地质测量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没有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门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47、煤矿防治水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48、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首次发生过冲击地压动力现象,半年内没有完成冲击地压危险性鉴定的;(2)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配备专业人员并编制专门设计的;(3)未进行冲击地压预测预报,或采取的防治措施没有消除冲击地压危险仍组织生产的。

49、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答:(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预测预报、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3)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4)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5)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6)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0、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划分煤矿地质类型,出现影响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在 1 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51、矿井应具备哪些储量计算图纸?

答:应当具备采区储量计算图、矿井储量计算图、工作面损失计算图、分每层“损失量”计算图、煤炭资源变动对比储量估算图、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如果媒厚比较薄,现有的采掘设备可以以此揭露煤层厚度的,工作面探煤厚计算图可以不作。

52、所有巷道开掘前应进行哪些测量工作? 答:所有巷道开掘前应进行必要的设计检查、闭合计算、标定参数计算、有标定工程设计图。交叉点、弯道等应有标定设计答样图。巷道开掘标定前必须对起算数据、导线点坐标、已知方位、设计方位、标定参数等进行认真检查、核对。

53、对于矿井测量原始记录有哪些要求?

答:导线测量、水准测量、联系测量、井巷施工标定、陀螺定向测量等专用记录本齐全,并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记录内容齐全,书写工整无涂改。

54、对于矿井测量矿图有哪些基本要求? 答:(1)基本矿图采用计算机绘制,内容、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2)图符、线条、注记等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3)图面清洁、层次分明,色泽准确适度,文字清晰,并按图例要求的字体进行注记;(4)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 1 次,井上下对照图每季度填绘 1 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5)数字化底图至少每季度备份 1 次。

55、煤矿测量应具备哪些基本矿图?

答:应具备有采掘工程平面图、工业广场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井底车场图、井田区域地形图、保安煤柱图、井筒断面图、主要巷道平面图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基本矿图。

56、对于矿井水文地质原始资料有何要求?

答:有正规的分井上、井下和不同观测内容的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保存,有目录,索引便于查找。

57、对于矿井水文图纸有何要求? 答:(1)绘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图种齐全有电子文档,图纸内容全面、准确;(2)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准确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58、对于矿井水害报告有哪些要求? 答:(1)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应包含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理意见等内容,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2)在水害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前,应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报告编制、审批程序符合规定;(3)水文地质类型中等及以上的矿井,年初编制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4)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采掘部分

59、矿井采煤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4)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而开采的;(5)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6)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7)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8)图纸作假、隐瞒采煤工作面的; 60、矿井采煤作业规程是指?

答:采煤作业规程是指导采煤工作面安全回采的基础性文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1、矿井采煤作业应当具备哪些管理制度? 答:(1)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有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有支护质量检查、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有变化管理制度;(3)有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4)有工作面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有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等。

6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矿井采煤作业中的支护材料有何要求?

答:支护材料有管理台账,单体液压支柱完好,使用期限超过 8 个月后,应进行检修和压力试验,记录齐全;现场备用支护材料和备件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

3、矿井采煤作业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答:(1)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操作规范,无“三违”行为(2)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3)零星工程施工有针对性措施、有管理人员跟班。

6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综采工作面质检的布置质量有何要求?

答:工作面支架中心距(支柱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侧护板正常使用,架间间隙不超过100mm(单体支柱间距误差不超过100mm);支架(支柱)不超高使用,支架(支柱)高度与采高相匹配,控制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范围内,支架的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 6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的管理有何要求? 答:工作面内特殊支护齐全;局部悬顶和冒落不充分的,悬顶面积小于10m2 时应采取措施,悬顶面积大于10m 2 时应进行强制放顶。特殊情况下不能强制放顶时,应有加强支护的可靠措施和矿压观测监测手段。

6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采煤工作面支护顶板有效性有何要求?

答: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底板松软时,支柱应穿柱鞋,钻底小于 100mm;工作面顶板不应出现台阶式下沉。

6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有何规定?

答: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综采(放)工作面安全出口高度不低于1.8m,其他工作面不低于1.6m。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大于0.5m,单体支柱初撑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于采煤工作面端头支护有何规定?

答: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支柱柱距、排距允许偏差不大于100m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进、回风巷与工作面放顶线放齐(沿空留巷除外),控顶距应在作业规程中规定;挡矸有效。

6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泵站有何要求? 答:(1)乳化液泵站完好,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 30MPa,炮采、高档普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18MPa,乳化液(浓缩液)浓度符合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2)液压系统无漏、窜液,部件无缺损,管路无挤压;注液枪完好,控制阀有效;(3)采用电液阀控制时,净化水装置运行正常,水质、水量满足要求;(4)各种液压设备及辅件合格、齐全、完好,控制阀有效,耐压等级符合要求,操纵阀手把有限位装置。 7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采(刨)煤机有何要求? 答:(1)采(刨)煤机完好;(2)采煤机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3)采(刨)煤机设置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且灵敏可靠;(4)采(刨)煤机截齿、喷雾装置、冷却系统符合规定,内外喷雾有效;(5)采(刨)煤机电气保护齐全可靠;(6)刨煤机工作面至少每隔 30m 装设能随时停止刨头和刮板输送机的装置或向刨煤机司机发送信号的装置;有刨头位置指示器;(7)大中型采煤机使用软启动控制装置;(8)采煤机具备遥控控制功能。

7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有何要求? 答:(1)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完好;(2)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大于 12°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装设防滑、锚固装置;(3)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可靠;(4)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的减速器与电动机软连接或采用软启动控制,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5)刮板输送机安设有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6)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电气保护齐全可靠,电机采用水冷方式时,水量、水压符合要求。 7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带式输送机有何要求? 答:(1)带式输送机完好,机架、托辊齐全完好,胶带不跑偏;(2)带式输送机电气保护齐全可靠;(3)带式输送机的减速器与电动机采用软连接或软启动控制,液力偶合器不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调速型液力偶合器不受此限),并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4)使用阻燃、抗静电胶带,有防打滑、防堆煤、防跑偏、防撕裂保护装置,有温度、烟雾监测装置,有自动洒水装置;(5)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机头有防护栏,有防灭火器材,机尾使用挡煤板、有防护罩。在大于 16°的斜巷中带式输送机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安全措施;(6)连续运输系统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全线安设有通信和信号装置;(7)上运式带式输送机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式带式输送机装设软制动装置和防超速保护装置;(8)带式输送机安设沿线急停装置;(9)带式输送机系统宜采用无人值守集中综合智能控制方式。 7

3、带式输送机“四保护”、“两装置”是指? 答:带式输送机“四保护”:防堆煤保护,防打滑保护,防跑偏保护,防撕裂保护。“两装置”:温度、烟雾监测装置,自动洒水装置。

7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采煤工作面辅助运输设备有何规定?

答:辅助运输设备完好,制动可靠,安设符合要求,声光信号齐全;轨道铺设符合要求;钢丝绳及其使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验合格。

7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采煤工作面电气设备有何规定?

答:小型电器排列整齐,干净整洁,性能完好;机电设备表面干净,无浮煤积尘;移动变电站完好;接地线安设规范;开关上架,电气设备不被淋水;移动电缆有吊挂、拖曳装置。 7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采煤工作面文明生产有何规定?

答:电缆、管线吊挂整齐,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等场所有照明;图牌板(工作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炮采工作面增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等) 齐全、清晰整洁;巷道每隔100m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 7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掘进作业岗位规范有何规定? 答:(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的行为;(3)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相关内容;(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7

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掘进作业文明生产有何规定? 答:(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工具、材料等分类、集中放置整齐,有标志牌;(2)设备设施保持完好状态;(3)巷道中有醒目的里程标志;(4)转载点、休息地点、车场、图牌板及硐室等场所有照明。

79、掘进作业中有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面的;(2)未配备负责掘进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8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掘进机有和规定?

答:掘进机械设备完好,截割部运行时人员不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机身与煤(岩)壁之间不站人;综掘机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停止工作和交接班时按要求停放综掘机,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

8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掘进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有何规定? 答:(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符合要求,矿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对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修改完善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2)作业规程中明确巷道施工工艺、临时支护及永久支护的形式和支护参数、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等,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3)巷道开掘、贯通前组织现场会审并制定专门措施;(4)过采空区、老巷、断层、破碎带和岩性突变地带等应有针对性措施。

8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掘进作业安全管控有何规定? 答:(1)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2)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无空顶作业,空帮距离符合规程规定;3.临时支护形式、数量、安装质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4)架棚支护棚间装设有牢固的撑杆或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拉杆,距掘进工作面 10m 内架棚支护爆破前进行加固;(5)无失修巷道,运输设备完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可靠;(6)压风、供水系统压力等符合施工要求。

83、掘进巷道净宽误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巷道净宽误差符合以下要求:锚网(索)、锚喷、钢架喷射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 0mm~100mm,无中线的-50mm~200mm;刚性支架、预制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巷道有中线的 0mm~50mm,无中线的-30mm~80mm;可缩性支架巷道有中线的 0mm~100mm,无中线的-50mm~100mm。 8

4、掘进巷道净高误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巷道净高误差符合以下要求:锚网背(索)、锚喷巷道有腰线的 0mm~100mm,无腰线的-50mm~200mm;刚性支架巷道有腰线的-30mm~50mm,无腰线的-30 mm~50mm;钢架喷射混凝土、可缩性支架巷道-30mm ~100mm;裸体巷道有腰线的 0mm~150mm,无腰线的-30mm~200mm;预制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有腰线的 0mm~50mm,无腰线的-30mm~80mm。

85、掘进巷道水沟误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巷道水沟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中线至内沿距离-50mm~50mm,腰线至上沿距离-20mm~20mm,深度、宽度-30mm~30mm,壁厚-10mm。 8

6、对掘进作业作业坏境有何规定? 答:(1)现场整洁,无浮渣、淤泥、积水、杂物等,设备清洁,物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管线吊挂规范;(2)材料、设备标志牌齐全、清晰、准确,设备摆放、物料码放与胶带、轨道等留有足够的安全间隙;(3)巷道至少每 100m 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

87、锚网索巷道锚杆(索)安装、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连接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锚网索巷道锚杆(索)安装、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连接符合设计要求,锚杆(索)的间、排距偏差-100 mm~100mm,锚杆露出螺母长度 10mm~50mm(全螺纹锚杆 10mm~10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 150mm~250mm,锚杆与井巷轮廓线切线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垂直,最小不小于 75°,抗拔力、预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 90%。

机电部分

88、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煤矿机械设备有何要求? 答:(1)机械设备及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2)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3)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

89、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煤矿电气设备有何要求? 答:(1)供电设计、供用电设备选型合理;(2)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采瓦斯泵等主要设备,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3)防爆电气设备无失爆;(4)电气设备完好,各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合理、动作可靠。

9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机电岗位规范的规定? 答:(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技术以及作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岗位技能;(3)规范作业,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9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机电文明生产有何规定? 答:(1)现场设备设置规范、标识齐全,设备整洁;(2)管网设置规范,无跑、冒、滴、漏;(3)机房、硐室以及设备周围卫生清洁;(4)机房、硐室以及巷道照明符合要求;(5)消防器材、绝缘用具齐全有效。

92、矿井机电部分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使用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2)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者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的;(3)单回路供电的(对于边远地区煤矿另有规定的除外);(4)矿井供电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5)没有配备分管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机电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9

3、高压开关柜应当具备哪“五防”功能?

答:高压开关柜具有防止带电合闸、防止带接地合闸、防止误入带电间隔、防止带电合接地线、防止带负荷拉刀闸和通信功能。 9

4、“三专两闭锁”是指什么?

答:三专两闭锁是指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95、井下配电网路开关分断能力、可靠动作系数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必须具有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者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9

6、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设置应当满足哪些要求?

答: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拆除、检修和运输等要求,并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97、井下高压供电装备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⑴高压控制设备装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⑵向移动变电站和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线上装有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⑶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装设有过电压保护;⑷推广设有通信功能的装备 9

8、井下低压供电装备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⑴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⑵有检漏或选择性的漏电保护;⑶按要求试验,有试验记录;⑷推广设有通信功能的装备 9

9、井下变压器及电动机控制设备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⑴40KW 及以上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⑵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过负荷、短路等保护齐全可靠;⑶低压电动机控制设备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100、井下电缆及接线工艺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⑴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使用煤矿用电缆;⑵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要求,无“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⑶各种电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 95%;⑷各种电气设备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10

1、煤矿机电管理应当具备哪些相关制度? 答:应当具备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停送电管理、设备定期检修、电气试验测试、干部上岗检查、设备管理、机电事故统计分析、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电缆管理、小型电器管理、油脂管理、配件管理、阻燃胶带管理、杂散电流管理以及钢丝绳管理等制度。 10

2、煤矿机电机房、硐室应当具备哪些制度?

答:有操作规程,岗位责任、设备包机、交接班、巡回检查、保护试验、设备检修以及要害场所管理等制度。

10

3、煤矿机电机房、硐室应当具备哪些图纸?

答:有设备技术特征、设备电气系统图、液压(制动)系统图、润滑系统图。 10

4、煤矿机电机房、硐室应当具备哪些记录?

答:有设备运转、检修、保护试验、干部上岗、交接班、事故、外来人员、钢丝绳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等记录。

10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机电管网有何要求? 答:(1)各种管路应每100m设置标识,标明管路规格、用途、长度、管路编号等;(2)管路敷设(吊挂)符合要求,稳固;(3)无锈蚀,无跑、冒、滴、漏。 10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对机电设备的设置有何要求? 答:(1)井下移动电气设备上架,小型电器设置规范、可靠;(2)标志牌内容齐全;(3)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防爆电器有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4)各种设备表面清洁,无锈蚀,无油垢,无淋水。

运输部分

10

7、矿井运输巷道与硐室应当满足哪些要求? 答:(1)满足运输设备安装、运行的空间要求;(2)满足运输设备检修的空间要求;(3)满足人员操作、行走的安全要求。

10

8、矿井运输作业的岗位规范是什么? 答:(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4)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10

9、运输作业存在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2)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110、“杂拌道”是指?

答:杂拌道是指:异型轨道长度小于 50m为杂拌道。

1

11、主要运输线路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应该达到哪些要求?

答: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 2mm;⑵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5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5mm;⑷轨缝不大于 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⑻曲线段设置轨距拉杆。

1

12、其他轨道线路质量应达到哪些要求?

答:其他轨道线路不得有杂拌道,⑴接头平整度: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 2mm;⑵轨 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mm~6mm;⑶水平:直线段及曲线段加高后两股钢轨偏差不大于8mm;⑷轨缝不大于 5mm;⑸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⑹轨枕规格及数量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⑺道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1

13、单轨吊道岔应当达到哪些要求? 答:⑴道岔框架 4 个悬挂点的受力应均匀,固定点数均匀分布不少于 7 处;⑵下轨面接头轨缝不大于 3mm;⑶轨道无变形,活动轨动作灵敏,准确到位;⑷机械闭锁可靠;⑸连接轨断开处设有轨端阻车器。

1

14、架空承人装置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架空乘人装置正常运行。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 1次检查;(2)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齐全、可靠;(3)运行坡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4)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并达到齐全、灵敏、可靠;(5)有断轴保护措施;(6)各上下人地点装备通信信号装置,具备通话和信号发送接收功能,灵敏、可靠;(7)沿线设有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及便于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8)减速器应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9)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

15、绳牵引轨车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1)闸灵敏可靠,使用正常;(2)装备越位、超速、张紧力下降等安全保护装置,并正 常使用;(3)设置司机与相关岗位工之间的信号联络装置;设有跟车工时,应设置跟车工与牵引绞车司机联络用的信号和通信装置;(4)驱动部、各车场设置行车报警和信号装置;(5)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程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

16、人力推车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者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者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3)严禁放飞车和在巷道坡度大于7‰时人力推车。(4)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1

17、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安全系数小于哪些规定值时,应当及时更换? 答:(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3)专为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1

18、对运输设施的安全警示有何规定? 答:(1)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装备有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2)斜巷双钩提升装备错码信号;(3)弯道、井底车场、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顶车作业区装备有声光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4)各乘人地点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5)斜巷车场悬挂最大提升车辆数及最大提升载荷数的明确标识;(6)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各岔口、错车点、弯道、车场等处设有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和信号;(7)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设置有限速和警示装置。 1

19、对运输作业场所的文明卫生有何规定? 答:(1)运输线路、设备硐室、车间等卫生整洁,设备清洁,材料分类、集中码放整齐;(2)主要运输线路水沟畅通,巷道无淤泥、积水。水沟侧作为人行道时,盖板齐全、稳固。 120、有接头的钢丝绳,仅限于哪些设备中使用?

答:(1)平巷运输设备;(2)无极绳绞车;(3)架空乘人装置;(4)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

职业卫生部分

1

21、对于矿井职业卫生的管理有何规定? 答:(1)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2)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3)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1

22、对于矿井职业健康监护有何规定? 答:(1)做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岗位调整工作;(2)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1

23、对于煤矿职业病诊断鉴定有何规定? 答:(1)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2)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3)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伤残等级鉴定所需资料。 1

24、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相关制度包括哪些?

答: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职业病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危 害防治制度。

1

25、煤矿职业卫生工作计划都包括哪些?

答:有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计划应包括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1

26、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经费的主要用途是什么?

答:主要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职业危害警示标示配备、工商保险的支出以及其他职业病的直接相关支出。

1

27、对职业危害公告警示有何规定?

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1

28、对职业危险因素告知如何规定?

答: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将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 1

29、粉尘监测周期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 2 次、露天煤矿每月测定 1 次或采用实时在线监测; 粉尘分散度每 6 个月测定 1 次或采用实时在线监测;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 1 次;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 6 个月测定 1 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须测定 1 次;开采深度大于 200m 的露天煤矿,在气压较低的季节应当适当增加测定次数。 130、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如何布置?

答: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空气压缩机、局部通风机、采煤机、掘进机、风动凿岩机、破碎机、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

1

31、对井下作业场所的温度是如何规定的?

答: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1

32、如何防治热害?

答:有热害的井工煤矿应当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无法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应当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

1

33、对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组织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形成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和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

34、对职工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规定周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形成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发现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1

35、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如何规定的?

答: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资料;劳动者离开时应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并签章。

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部分

1

36、对安全培训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制定并落实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计划;(2)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3)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5)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1

37、对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制定班组建设规划、目标,保障班组安全建设资金,完善班组安全建设措施;(2)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 1

38、对应急管理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落实煤矿应急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岗位职责;(3)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资源有保障;(4)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或有应急救援队伍为其服务;(5)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按照规划和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施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

39、煤矿安全培训制度的建立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1)符合性原则;(2)适宜性原则;(3)完整性原则。 140、煤矿安全培训管理的制度的管理要素应包含哪些内容?

答:至少应包含目的意义、基本原则、职能职责、资源保障、计划编制、培训对象、形式方式、培训方法、培训内容、培训学时、培训管理、考核发证、效果检验、监督检查等。 1

41、煤矿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应当遵循“足额提取、严密计划。保障重点、专款专用、严格监管、确保效果”的原则。 1

42、煤矿的安全培训对象一般包括? 答:(1)煤矿主要负责人和高管层;(2)煤矿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3)特种作业人员;(4)煤矿企业班组长;(5)入矿新员工;(6)调换岗位的员工;(7)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重新上岗的;(8)首次采用或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相关人员。(9)一般生产作业人员;(10)其他人员。 1

43、安全培训针对性的意义是?

答:安全培训要达到既定目标和目的,就必须注重有效性。保证安全培训有效性的前提是安全培训的针对性。

1

44、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包括哪些内容? 答:(1)针对法律法规安全培训的强制性要求针对性的安排应接受培训的各类对象;(2)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依法依规并结合现场需求安排培训内容;(3)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选用适宜的培训方式、方法;(4)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执行规定的培训学时;(5)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师资;(6)针对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或管理需求,实施相关的培训。 1

46、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内容包含各类别、各专业安全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1

47、班组安全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答:(1)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3)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4)学习制度;(5)安全承诺制度;(6)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7)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

48、煤矿各项应急管理制度的编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应遵循符合性、适宜性、科学性、程序性、完整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1

49、对煤矿应急保障有哪些规定? 答:(1)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或设施,建立台账,按规定储存、维护、保养、更新、定期检查等;(2)有可靠的信息通讯和传递系统,保持最新的内部和外部应急响应通讯录;(3)配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急救协议;(4)建立覆盖本煤矿所有专项应急预案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库。

150、井工煤矿的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具备哪些技术资料? 答:井工煤矿应急指挥中心应备有最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预案。 1

5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1)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修订;(2)按规定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结果。评审通过的应急预案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及时发放(3)应急预案与煤矿所在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1

52、应急管理档案的内容包括?

答:应包括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应急预案、上报备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协议文书等。

调度和地面设施部分

1

53、对调度基础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设置负责调度工作的专门机构,岗位职责明确,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求;(2)按规定建立健全调度工作管理制度;(3)调度工作各项技术支撑完备;(4)岗位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并规范作业。

1

54、对调度管理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1)掌握生产动态,协调落实生产计划,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2)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调度员有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授权,按程序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跟踪现场处置情况并做好记录;(3)汇报及时准确,内容、范围符合程序要求;(4)调度台账齐全,记录及时、准确、全面、规范。 1

55、对调度信息化有哪些要求? 答:(1)装备有线调度通信系统;(2)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可实时调取 相关数据;(3)引导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安装图像监视系统。 1

56、对地面设施有哪些要求? 答:(1)地面办公场所满足工作需要,办公设施及用品齐全,通道畅通,环境整洁;(2)职工“两堂一舍”(食堂、澡堂、宿舍)设计合理、设施完备、满足需求,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澡堂管理规范,保障职工安全洗浴,宿舍人均面积满足需求;(3)工业广场及道路符合设计规范,环境清洁;(4)地面设备材料库符合设计规范,设备及材料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范。

1

57、调度管理制度应当包括? 答: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调度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汇报制度、信息汇总分析制度、调度人员入井(坑)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与处理制度、文档管理制度等。

1

58、对矿井调度记录有哪些要求? 答:(1)值班记录整洁、清晰,完整、无涂改;(2)有调度值班、交接班及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等台账;(3)有产、运、销、存的统计台账(运、销、存企业集中管理的除外),内容齐全,记录规范. 1

59、对煤矿职工食堂有何要求? 答:(1)基础设施齐全、完好,满足高峰和特殊时段职工就餐需要;(2)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工作人员按要求持健康证上岗。 160、对煤矿工业广场有何要求? 答:(1)工业广场设计符合规定要求,布局合理,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区设置;(2物料分类码放整齐;(3)煤仓及储煤场储煤能力满足煤矿生产能力要求;(4)停车场规划合理、划线分区,车辆按规定停放整齐,照明符合要求。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部分

16

1、《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编制的目的?

答: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16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他负责人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

16

3、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安全生产条件? 答:(1)依法取得相应证照;(2)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5)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考核合格;(6)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7)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8)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以及生产工艺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9)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11)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16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1)指挥、强令或者放任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2)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强度或者生产定员组织生产;(3)违反操作规程、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管理规定组织作业。 16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答:(1)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有关装置、设施、设备和场所开展风险辨识和安全评估,并记录在案;(2)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建立监控系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载明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种类、数量、危险危害特性,标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3)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向受影响的单位、区域以及人员进行公告;(4)制定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演练。

16

6、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怎么做?

答: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16

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哪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答:(1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8)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9)职业病防治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应急管理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12)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13)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16

8、从业人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与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载明有关保障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办理工伤保险等事项;(2)享有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工作环境、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3)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安全生产技能;(4)了解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5)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检举和控告;(6)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7)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8)拒绝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6

9、从业人员履行哪些义务?

答:(1)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相关规定处置,紧急撤离时服从现场统一指挥;(5)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70、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答:(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安全设备、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以及应急救援、自救互救等防范措施;(6)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护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8)其他需要培训的安全生产内容。 17

1、从业人员在作业前,应当进行哪些岗位安全检查?

答:(1)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状态;(2)所用工具符合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规定要求;(3)作业场地和物品堆放符合安全规范;(4)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齐全完好;(5)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题库已上传至QQ群,群号:227315586 入群请备注姓名及科队

第三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标准

一、综合管理

第一条 为保障非煤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4-1996),结合本省实际,确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制定本标准。

关联法规:

第二条 矿山必须严格办矿审批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矿山必须依法取得下列证照:

(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

(三)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需使用爆炸物品的矿山)。

第三条 矿山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危险源监控管理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制度,制订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矿山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接受安全培训。

(一)矿长(矿山负责人)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依法取得《矿长经理安全资格证》,持证任职。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依法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

(三)矿山企业必须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矿山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挡案。

第五条 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规定应对安全生产的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条 矿山应设置与本企业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安全专业知识,能胜任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矿山企业应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第八条 矿山必须向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第九条 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设计,必须对矿山安全条件进行论证,初步设计内容中必须有安全专篇。

第十条 矿山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洪、排水系统,排水能力应符合规程要求;有防止地表水泄入井下或露天采场的措施;有防止火灾、水害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 矿山有防止山体滑坡和因采矿活动引起地表塌陷造成危害的预防措施。

第十二条 矿山尾矿库和排土场设施及管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有防止溃坝和发生泥石流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矿山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程的要求,制定民爆器材的贮存、使用和管理制度,严禁私存和转让。

第十四条 矿山严禁在下列地点从事采矿、采石作业:

(一)铁路、河滩、防洪堤坝、尾矿坝、重要的公路、桥梁附近。

(二)国家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学校、居民区、工厂、高压输电线和输油、输气管道的附近地区。

(三)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四)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二、露天开采

第十五条 露天矿山必须有经批准的矿山设计或开采方案,有能反映实际情况并及时填绘的采掘工程平面图。

第十六条 露天矿山必须坚持分台阶(阶段)开采。台阶高度和台阶坡面角应能满足安全作业和边坡稳定性的需要。

(一)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开采时,按设备性能确定台阶高度,但一般不得超过15米。

2、人工开采时,台阶高度根据不同岩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状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1.8米。

(2)较稳固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3米。

(3)坚硬稳固矿岩,台阶高度不得超过6米。

(二)工作台阶坡面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松软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所采矿岩的自然安息角。

2、较稳固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50。

3、坚硬稳固矿岩,工作台阶坡面角不得大于75。

(三)采用小分层微差爆破技术,可适当提高采场台阶高度,但必须制定专门的爆破施工设计方案,并强化现场管理。

第十七条 采剥工作面禁止形成伞檐、空洞,严禁掏采;作业现场应当及时清除浮石、危石和其他危险物体,有防止边帮塌滑的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 现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绳,安全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

第十九条 露天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大爆破安全规程》(GB1349-92)的有关规定,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现场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专用箱内,严禁乱扔、乱放。

第二十条 露天爆破作业必须实行定时爆破制度,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爆破时,应在危险区的地界和通道上设立岗哨和标志;爆破前,须同时发出音响、视觉信号,并有相应的组织措施;信号应分为预告、爆破和解除警戒信号。

第二十一条 露天爆破作业,人员与爆破地点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浅眼爆破、浅眼药壶爆破、深孔药壶爆破、蛇穴爆破和硐室爆破,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300米。

(二)深孔爆破,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

(三)浅眼眼底扩壶和深孔孔底扩壶,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三、地下开采

第二十二条 矿井必须有经过批准的开采设计。有能反映实际情况并随生产发展,每年至少填绘一次的下列图纸:

(一)井上、井下对照图。

(二)采掘工程平面图。

(三)通风系统图。

(四)供电系统图。

第二十三条 每个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独立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井下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独立采场都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的断面要满足行人、运输和通风的要求;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出口。 严禁独眼井进行采矿生产。

第二十四条 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设备必须具有可靠的工作制动、防过卷、限速防坠等保护装置;罐笼应设扶手、罐帘;钢丝绳、连接装置、提升容器以及保险链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

第二十五条 竖井井口应有护栏、安全门、阻车器,上下井口、绞车(卷扬机)房的提升、运输声响信号装置和通讯设施齐全;斜井运输长度小于30米应有防跑车装置,大于30米应有“一坡三挡”安全装置。

第二十六条 井巷掘进支护和采场顶板管理能够保障作业场所的安全,地下开采按规定留有保安矿柱。

第二十七条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矿井总风量及采掘作业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二十八条 矿井供电电源可靠,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以向井下供电;井下电气三大保护装置(过流、接地、检漏)齐全、可靠;各个作业场所的照明使用36伏的照明电源。

第四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是我国煤炭行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经过多年实践探索,逐步发展形成的一整套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煤炭工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国煤矿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达成的共识,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煤炭行业在几十年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它突出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以及安全与质量的高度统一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煤炭企业自觉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等在内的每个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安全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实现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每个岗位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煤矿井下地质条件相对复杂,点多、面广、自然灾害多,以及煤矿企业特有的用工性质决定了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

第五篇: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施行 12月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署《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令第85号),并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64开 定价:4元 社号:7786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解读 大32开 社号:7773 定价:19元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64开 社号:7775 定价:4元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 64开 社号:7774 定价:4元

联系电话:010-56091815

联系人:李优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美丽广西清洁乡村下一篇:苗木花卉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