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律失常药物应用论文提纲

2022-08-15

论文题目: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多中心、横断面研究

摘要:第一部分:不同级别医院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现况调查目的:评估目前我国各级别医院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现况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的临床实践及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依据。方法: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选取全国东北沈阳、华东济南、华北北京和华中武汉等不同地区4个城市各级别医院9家,每个城市包含1家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另含心血管专科阜外医院,每家医院连续入选因快速型心律失常就诊的患者。采集人口统计学指标及心律失常治疗(包括药物及非药物治疗手段)情况。结果:共入选快速型心律失常628例,包括房颤/房扑399例(63.5%),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146例(23.2%),室速50例(8.0%),房速16例(2.5%),不适当窦速12例(1.9%),宽QRS心动过速5例(0.8%),房颤/房扑为各级别医院中最常见的心律失常类型。心血管专科医院中室速比例明显高于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16.8%vs.7.1%,16.8%vs.3.3%,P值均<0.05)。抗心律失常药物(AADs)应用情况:在伴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衰的患者中,各级别医院房颤/房扑、室速及房速急诊处理中AADs的应用均以胺碘酮最多;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中,各级别医院应用最多的为普罗帕酮、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阻滞剂(NDHP-CCB)、胺碘酮;不适当窦性心动过速中应用最多的为西地兰。在无器质性心脏病或心衰的患者中,房颤/房扑、室速、房速中AADs占比最高的均为胺碘酮,其中房颤/房扑急诊处理时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胺碘酮应用比例明显高于心血管专科医院(69.2%vs.23.8%,70.0%vs.23.8%,P值均<0.05)。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中NDHP-CCB、普罗帕酮应用最多,胺碘酮在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也占一定比例。非药物治疗手段:迷走神经刺激和食管心房调搏在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中应用最多。电复律应用最多的为室性心律失常。结论:各级别医院对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基本与指南相符,但同样存在不规范用药情况。心律失常的规范化处理任务仍艰巨。第二部分:不同级别医院房颤/房扑急诊处理中抗凝现况调查目的:调查不同级别医院房颤/房扑急诊处理中抗凝现状及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化治疗提供依据。方法: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共选取全国东北沈阳、华东济南、华北北京和华中武汉等不同地区4个城市各级别医院9家,每个城市包含1家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另含心血管专科阜外医院,每家医院连续入选因房颤/房扑就诊的患者,采集人口统计学指标,及进行抗凝治疗现况相关问题。结果:本研究共入选399例房颤/房扑患者,房颤/房扑患者中完成抗凝问卷371例,其中瓣膜性房颤/房扑患者(风湿性二尖瓣中重度狭窄或机械瓣置换)31人,非瓣膜性房颤/房扑(包含其他瓣膜病变及非瓣膜病变)患者340例。完成抗凝调查问卷的非瓣膜房颤/房扑中,266例(78.2%)患者医生认为其有抗凝指证,已应用抗凝200例(75.2%),其中146例应用非口服抗凝(145例为低分子肝素,1例其他);启动长期口服抗凝药65例(24.4%),各级别医院启动长期口服抗凝药的患者占比均偏低,且三级医院及二级医院均低于心血管专科医院(22.2%vs.41.3%,17.9%vs.41.3%,P值均<0.05),华法林为各级别医院中应用最多的口服抗凝药物。在尚未启动长期口服抗凝治疗的201例(75.6%)患者中继续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患者未启动长期口服抗凝的主要理由包括:急诊医生建议门诊/心内科评估抗凝问题(心血管专科医院38.5%,三级医院52.7%,二级医院48.1%);患者不愿接受抗凝治疗(心血管专科医院46.2%,三级医院30.9%,二级医院30.8%);患者选择用抗血小板药物治疗(心血管专科医院19.2%,三级医院14.5%,二级医院44.2%),其中患者选择抗血小板药物治疗的比例二级医院明显高于三级医院,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余各指标在各医院间无明显统计学差异。计算完成抗凝问卷的340例非瓣膜性房颤/房扑患者的CHA2DS2-VASc评分,CHA2DS2-VASc≥2的男性或≥3分的女性有227例,应用抗凝者148例(65.2%),其中非口服抗凝药物治疗的患者109例(48.0%),已启动长期口服抗凝者50例(22.0%),各级别医院间无明显统计学差异。CHA2DS2-VASc=1的男性或=2分的女性患者65例中,应用抗凝治疗者36例(55.4%),其中非口服抗凝药物者31例(47.7%),各级别医院间无统计学差异;已启动长期口服抗凝11例(16.9%),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明显低于心血管专科医院(66.7%vs.2.6%,66.7%vs.13.3%,P值均<0.05)。在 CHA2DS2-VASc=0分的男性或=1的女性患者48例中,应用抗凝者21例(43.8%),心血管专科(88.9%)及二级综合医院(85.7%)比例明显高于三级综合医院(21.9%),P值均<0.05;应用非口服抗凝治疗者18例(37.5%),心血管专科医院(66.7%)及二级综合医院(85.7%)明显高于三级综合医院(18.8%),P值均<0.05;已启动长期口服抗凝治疗者4例(8.3%),各级别医院间无统计学差异。结论:各级别医院非瓣膜性房颤/房扑患者长期口服抗凝药物治疗比例仍低,三级医院及二级医院更为显著。房颤/房扑栓塞预防的规范化治疗任务仍艰巨。第三部分:不同级别医院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医师调查目的:调查各级别医院医师对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化治疗提供依据。方法: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对存在急诊快速型心律失常患者较多的科室(包括急诊科、心内科、冠心病监护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等)中的医师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共纳入全国东北沈阳、华东济南、华北北京和华中武汉等不同地区4个城市各级别医院8家,每个城市包括1家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除外济南),另含1家心血管专科医院(阜外医院)。结果:8家医院共收集医师问卷305份。表示对胺碘酮熟悉的医生比例在各级别医院均最高,在三级综合医院为94.8%,心血管专科医院为100%,二级综合医院为97%。与心血管专科医院相比,三级综合医院可独立应用胺碘酮的医师比例偏低(74.6%vs.95.7%,P<0.05),而需上级医师指导应用的比例高(4.3%vs.21.8%,P<0.05);三级及二级综合医院心房颤动处理中考虑抗凝治疗策略的医师比例(分别为66.8%和69.7%)均低于心血管专科医院(95.7%,P值均<0.05);药物治疗无效但血流动力学尚稳定情况下,基本能接受电复律治疗的比例在各级医院均未超过50%。各级医院均有50%以上医师认为不能完全规范处理急诊心律失常,70%以上医师认为参加有关学术会议、学习培训班、科室普及相关指南、医师多读指南可改进处理心律失常水平。结论:各级医院医师目前对于快速型心律失常的规范化急诊处理上尚存在不足,可考虑通过多种措施进行改进。

关键词: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抗心律失常药物;非药物治疗;房颤;房扑;抗凝治疗;规范化;非维生素K口服抗凝药;华法林;心律失常;紧急处理;现况调查

学科专业:内科学(专业学位)

缩略词表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部分: 不同级别医院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现况调查

引言

资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结论

参考文献

第二部分: 不同级别医院房颤/房扑急诊处理中抗凝现况调查

引言

资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结论

参考文献

第三部分: 不同级别医院快速型心律失常急诊处理的医师调查

引言

资料与方法

结果

讨论

结论

参考文献

综述: 房颤患者卒中风险评估中的生物标志物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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