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爱情第十三集

2022-07-10

第一篇:父母爱情第十三集

第十三章 自检

概述

自检是兽药生产企业按照《兽药GMP》对本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它是兽药生产企业自主性开展的质量管理活动,是企业提高自身质量管理和保证能力,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控制的重要手段,企业通过开展自检活动,可以及时掌握生产各环节的实施和质量控制情况,为企业产品改进提供有价值的质量信息。

兽药生产企业应定期织织自检,以证实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件、充分性,使兽药生产过程始终如一得到控制,从而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

第一节自检程序

兽药生产企业应制定自捡工作程序和自检周期,设立自检工作组,并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制订计划组织实施自检,自检结束应形成自检报告,并提出自检结论和改进措施。

一、成立自检小组

(1)自检小组组长由企业主管质量管理或生产技术管理的负责人担任。

(2)自检小组其他成员由质量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销售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自检小组成员应熟悉企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过程,应准确掌握《兽药GMP》要求,有能力对被检查部门执行《兽约GMP》情况作出公正,准确判断。

(4)自检小组可以固定.也可临时成立。

二、编制自检计划

1.自检计划包括的内容,兽药生产企业应编制自检计划,自检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自检范围、方法、依据。

①自检范围应包括企业的人员机构、厂房、设备、文件、生产管理、质量管理、销售、用户投诉及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

②检查方法可采用现场检查和抽样检查方法;

③检依据为《兽药GMP》及企业的管理制度,各种标准操作规程等。

(2)自检工作安排。由自检组长具体分工制订。

(3)检查部门及检查内容,按照分工由自检人依据《兽约GMP》编制。

2.加强自检兽药生产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全面检查一,有以下特殊情况时,根据 需要组织开展自检。

(1)企业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或关键岗位人员、厂房、设备更换时。

(2)兽药生产企业实施GMP认证和GMP复查前。

(3)企业引入新的生产线,新产品或生产工艺,操作有明显改变时;

(4)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产品有严重质量投诉或连续投诉时。

(5)《兽药GMP》或适用的法律法规有重大变化时。

三、实施自检

兽药生产企业应按自检计划组织实施自检,检查要落实到每个生产工序并记录。检查按部门开展,内容分三个方向;

1.人员。

(1)人员资格。主要检查关键岗位人员配置,即决策管理层和质量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部门人员。

(2)人员培训情况。

2.硬件包括厂房、设备、仪器、仪表、仓库等方面。

3.软件包括各种管理制度及记录。

四、形成自检报告

自检完成后,自检小组要根据自检记录编制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结果,对所检内容评价的结论、改进措施和建议等,自检报告与自检记录—并归档并交质量或技术管理部门保存自检报告一般分为四部分:

(1)企业实施《兽药GMP》总概况。

(2)描述检查全过程。

(3)叙述检查到的问题。

(4)总结检查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五、自检后实施改进

自检工作完成后自检小组应对所检部门提出整改要求,下发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并组织抽查。了解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改进结果,检查情况附入自检报告。

第二节自检内容

按《兽药GMP》要求,兽药生产企业自检工作应按自检工作程序对人员、设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产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和记录定期进行检查,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

一、机构与人员情况自检

1.企业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兽药生产企业应建立与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要明确。

(1)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2)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

2.企业各级人员的配备情况

(1)各级生产、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2)从事兽药生产操作、质量检验人员及生产辅助人员配备情况。

(3)人员素质情况,包括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等(需提供相关人员的学历职称资格证书)。

(4)特殊工种人员(包括锅炉工、电工等)人员资格情况。

(5)人员健康档案。

(6)质检负责人的变更是否在省级兽药监察所备案,质检人员是否持有省级兽药检查所颁发的上岗证。

3.企业各级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1)培训计划及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2)人员培圳效果的检查与评估情况。

(3)现场抽查受培训员工情况。

二、厂房及设施的自检内容

1.企业厂区总体布局与生产环境情况

2.厂房总体工艺布局情况

(1) 非洁净区与洁净区厂房内部装修及维护情况。

(2) 生产区域工艺布局情况。

① 生产场所与工艺流程符合性。

② 防止人流、物流、交叉污染的设施及措施。

③ 防火、防爆、防虫等设施。

④ 沽净(区)室的设置。

a.洁净室墙、地面维护及水池、地漏装置。

b.洁净室各种管道、灯具、风口及其他备用设施的安装和维护.

c.洁净室空气、人员、物料、净化设施及处理方法o

d.洁净室综合措施(温湿度、照度、尘粒、微生物数、压差等)及主要指标监测记录。

(3) 仓储区工艺布局情况。

①仓储环境、设施及温湿度监测装置及相关记录。

②仓储区物料存放情况及相应的标识、记录。

(4) 工艺用水处理及维护情况。

(5)质量管理部门设置。

①各类实验室布局、使用情况。

②仪器室环境。

③实验室的设置、使用情况。

(6)特殊品种生产厂房设置。

①ß—内酰胺结构类等特殊兽药生产、隔离情况。

②中药材的的处理,提取、浓缩与其他制剂生产的隔离及通风除尘设施情况。 ③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处理与其他制剂生产隔离。

④生物制品生产特殊要求。

二、设备自检内容

(1)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设备操作维修、保养、清洗、校验、验证等管理制度)。

(2)主要设备档案。

(3)设备台账、卡片、标识及进行设备管理的检查维修保养、清洁、运行等记录。

(4)生产、检验设备检查。

①生产、检验设备符合工艺生产技术要求程序;

②生产检验用仪器仪表、量器、衡器精度检查、状态标识、校验记录;

③纯化水、注射用水设备符合工艺要求程度(材质、内部结构等);

④关键设备的验证情况及记录(如灭菌设备、灌装设备等)。

四、物料管理自检内容

(1)物料管理制度(包括物料的购入、贮存、发放等管理制度)。

(2)物料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报告(包括中药材质量标准)。

(3)物料的采购。

①对供货单位的质量审计情况及合格供方名单。

②供货合同或订单。

(4)生产及仓贮物料管埋。

①生产区、仓库物料定置区域划分。

②物料初检、编号请验单及物料标示。

③不合格物料的管埋。

④物料管理的帐、物、卡相符情况。

⑤仓贮区温湿度监测装置及记录。

⑥特殊物料的管理。

a.对温度、湿度、洁净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物料的管理。

b.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包括约材)及易燃易爆其他危险品的验收、贮存、保管、使用销毁情况,

c.兽药标签、说明书的管理。包括标签、产品使用说明书内容,仓库标签保管、发放、领用及记录;

包装车间标签发放、使用、销毁记录。

⑦先进先出执行情况。

⑧物料保存期限及复验情况。

五、卫生管理自检内容

(1)兽药生产企业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包括环境、工艺、厂房、人员等)及检查记录。

(2)厂房、设备、管道、容器等清洁操作规程。

(3)生严区域的清洁卫生管理。

①厂区清洁卫生情况。

②生产区域清洁卫生情况和检查记录情况。

③洁净室(区)消毒灭菌情况及记录。

④设备清洁卫生及检查记录。

⑤卫生洁具管理情况。

(4)人员卫生管理。

①一般生产区人员卫生情况。

②洁净室(区)人员卫生情况及人员控制情况。

③生产人员健康档案。

(5)工作服清洁卫生情况。

①不同洁净级别工作服的材质,样式。

②不同洁净级别工作服的清洗周期,洗涤灭菌和保管发放情况。

(6)清洁、消毒后检查、验证情况及记录。

六、文件管理的自检内容。

(1)文件管理制度。

(2)各部门管理制度及生产和质量管理文件清单。

(3)生产质量管理及其他部门记录清单。

(4)各类制度文件、记录抽查内容是公符合《兽药GMP》要求。

(5)各类文件制度的起草、审核、批准、发放、使用、保管等及抽查记录。

六、生产管理自检内容。

(1)生产工艺规程的执行情况。

(2)生产岗位操作法、SOP的执行情况。

(3)生产过程按工艺质量控制点要求进行中间检查情况。

(4)批生产及包装记录的记载及管理情况。

(5)生产工艺用水定期检查、验证情况。

(6)生产现场环境卫生,工艺卫生执行情况。

(7)清场制度执行情况及清场记录。

(8)不合格品处理情况。

(9)断电等突发事故的处理情况。

(10)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领取使用、管理情况。

八、质量管理的自检内容

(1)各种质曼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产品内控质量标难、检验操作规程,仪器使用规程、工艺用水质量准等。

(2)质量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及执行情况。

1)自检工作开展及相关记录、报告。

2)验证工作开展及相应材料。

3)供方评价开展及主要材料。

4)工艺用水及洁净室定期监测报告。

5)用户投诉管理及处理相关证据。

6)退货、不合格品的管理及处置记录。

7)主要产品质量档案。

8)滴定液配制、标定、分发及相应记录。

9)标准品、检定菌、管理及相应记录。

10)毒剧化学试剂及药品的领用记录。

11)留样及产品稳定性考察管理记录。

12)物料检验及记录工作。

a.抽样方法及抽样记录.

b.各种检验仪器的校验标识、校准记录。

c.抽查检验过程及标准。

d.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单。

e.各种产品的台账。

f.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质量稳定性方法及相应检查记录。

13)质量培训材料及培训情况。

14)质量分析会组织及统计分析材料及纠正、预防措施执行、检查情况。

15)顾客满意度调查及应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16)实验室管理及实验动物房管理及相应制度记录。

17)实施质量监督、检查相应记录。

1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及检查。

九、产品销售和回收的自检内容

(1)销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抽检。

(2)销售记录及相应账务票据。

(3)销售合同评审。

(4)市场反馈及顾客满意度调查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采取改进措施及效果。

(5)退货及收回产品的管理。

①退货及收回产品的管理制度及处理程序。

②质量管理部门检验报告及相应处置意见。 ③处置记录。

④质量管理部门再检验报告。

(6)产品销售过程中防护措施。

(7)售后服务管理及相应记录材料。

十、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的自检内容

(1)产品投诉与不良反应监察制度。

(2)投诉与不良反应处理方法。

①投诉与不良反应处理程序。

②投诉与不良反应调查处理方法。

a.留样检查记录报告及该产品批样检验记录情况。 b.与用户沟通、现场调研的记录。

c.投诉及不良反应样品的检查记录及报告。

d.组织生产、质量、技术部门评审提出处理意见。 e.重大质量问题及兽药不良反应报告复印件。

第二篇:第十三章质检

第一节工作范围

一、创建和维护呼叫中心服务品质标准,建立呼叫中心的质量控制体系

二、规划监控方式

(一)对远程维护工程师实时监听;

(二)抽查录音监听;

(三)成功单复核和旁听。

三、按规定完成抽样监听及评分工作

(一)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的录音进行提取监听;

(二)对客服远程维护工程师进行服务规范和业务处理的评分。

四、收集监听中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形成监听质量分析报告

(一)远程维护工程师及客服的整体表现跟前一次作比较;

(二)新员工的话术上的分析及通话问题;

(三)通话中需要改善的问题。

五、根据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组长提供的资料和通过监听收集的素材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并编写案例

六、收集并提出培训需求和信息资料改进意见

(一)软硬件故障解答问题集锦;

(二)网上商城解答问题集锦;

(三)崩溃救援解答问题集锦;

(四)操作平台问题。

七、依据相关资料,对质量趋势做出判断

(一)每日发现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问题将监控结果反馈给主管和培训专员;

(二)对每日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的服务质量趋势进行分析判断。

八、定期推荐优秀录音

(一)每组推出1-2通优秀录音;

(二)集体选出1-2通优秀录音;

(三)选出阶段性优秀远程维护工程师及客服。

九、每日进行录音监听,并对每位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进行评分

(一)每日进行录音分析,总结原因,拟定解决及后期跟进方案;

(二)负责每天8844热线问题的收集并对问题进行分类和讨论;

(三)检查远程维护工程师及客服的工单填写纠正不良习惯;

(四)每天开展质检和数据分析会议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十、每日进行录音分析,总结原因,拟定解决方案及后期跟进

(一)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的录音进行分析,找出问题进行判断分析;

(二)拟定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常见共同问题进行解决和后期的计划安排。

十一、录音的丰富与完善

(一)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录音在专业话术及表达上进行丰富;

(二)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录音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改正完善。

十二、每日制作质检日报,每周制作工作量周报

(一)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工作亮点及进步进行记录;

(二)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录音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三)对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工作中潜在的风险进行预防并加强处理。

十三、协助编制连邦IT远程呼叫中心所需的服务及产品知识类的培训课件和资料 十

四、按监听评分结果将员工服务质量进行分类,可分为:优、中等、差。然后有针对性的监听。对服务质量保持较好的员工,我们可以少监听。这样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全面保证好服务质量。

第二节基本技能

一、了解各部门运营机制及相关工作流程

(一)熟悉前台咨询服务的工作流程及操作;

(二)熟悉网上商城的工作运营流程;

(三)熟悉招商加盟的工作流程及业务处理;

(四)熟悉软硬件的工作流程,转接业务流程及业务处理;

(五)熟悉崩溃救援的工作流程及业务处理;

(六)熟悉投诉建议的工作流程及业务处理;

(七)熟悉技术支持的流程及业务处理。

二、熟练掌握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

三、拥有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四、耐心,细致,学习能力强,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有团队合作意愿

五、语言表达能力强,逻辑思维灵活,善于分析,总结问题

六、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

七、基本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课件制作能力;认真、踏实、敬业,较强

的团队意识

八、其他要求:良好课件制作补充能力、优秀的业务培训能力

九、对连邦IT远程平台呼叫接听电话处理流程的掌握

(一)坐席接听电话正确的流程操作

1、开头语

上午好(下午,晚上),工号XXX号为您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2、语调语速

3、专业表达

4、沟通能力

5、疑义排除

是否正确判断出客户所问问题的关键。

6、服务禁忌 (1)不谈个人 (2)不谈同行 (3)不谈行业

7、错误信息

不懂的不说,不要给予客户承诺,不要说(应该是吧,好像)等呼叫中心的禁忌。

8、友情提示

(1)欢迎再次致电我们的服务热线400-882-8844 (2)官方网站

9、结束语

祝您工作愉快,身体健康,再见!

(二)对远程客户端的远程维护操作的熟练掌握

1、客户端正确操作步骤;

2、远程维护操作的基本流程。

(三)准确的信息记录

1、客户工单信息资料的核实;

2、正确描述客户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和建议。

(四)业务的处理效率

1、处理客户问题的时间效率;

2、填写工单的后处理时间。

(五)操作的熟练度

1、对话术的流程熟练;

2、对客户端应用的熟练操作;

3、对业务处理问题及咨询问题的操作。

十、质检工作简单描述

(一)负责每日监听、检查电话坐席的通话及操作质量,进行评估。

1、抽检话务员的录音、工单;

2、采用历史质检、实时质检、旁听质检、多人质检、质检答疑、参加班前会、班后会等 各种方式,对话务员的服务水平进行监控和评价。以此作为话务员考核的质检方面的 依据,并形成一定的数据,从中反映客服的整体服务水平;

3、对于发现的个人的问题,进行单独交流,提出改进意见,并跟进其服务的完善;

4、对于发现的普遍的问题,加以汇总,上报至管理层,并辅助培训组对此类问题予以改进;

5、对于发现的好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以推动整体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负责项目流程的监控、管理、QA报告的准备与制作及相应分析。

(三)负责反馈质检结果和组织CSR参加服务技能培训。

(四)提供相关建议给主管以帮助改进服务质量。

十一、质检员应该具有的素质

(一)公正的个人素质;

(二)敏感的质量意识;

(三)灵活的沟通能力;

(四)主动地服务意识;

(五)良好的业务水平;

(六)清晰的大局概念。

十二、录音分析技巧

(一)养成收集录音的习惯:在每天的质检监听中会遇到许多较典型的录音,不论好与差,只要有代表性的都可进行收集,可建立一个文件夹对录音进行分类储存;

(二)录音分析的目的:针对监听中员工存在的问题,经常安排时间为服务质量及业绩较落后的员工进行典型案例分析,且每周至少安排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案例分析点评,通过借鉴优秀员工的录音,让员工从中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自身沟通技巧,最终提高整体员工的服务水平;

(三)录音分析的方法与技巧:首先要告诉员工我们是对事不对人,目的是让大家通过案例在以后的工作中学会如何扬长避短,同时点评录音应该从录音的优点和缺点两方面进行评价,如果把一个录音评得一无是处,可能会伤了员工的自尊心,同时会影响您跟员工的沟通;同时做录音分析时要有层次的进行,对于过长的录音,我们要分步进行点评。

第三节质检常见的问题

一、服务态度要求

态度诚恳、热情周到、有问必答、耐心、谦和有礼、热情大方,严禁出现拖腔、态度生硬、教训、不耐烦、方言、网络用语等等不礼貌的行为。

二、与员工交流不够 现在的交流很大程度上是被动的和零散的。发现问题后虽然能够及时通知到当事人,但是没有时间去主动地加以跟进,督促其改进。

三、对客服整体的服务水平没有足够的感知

虽然可以在监听中发现问题,但是多忙于个人的监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客服整理的质量控制目标不清楚,对达成此目标缺乏明确有效的计划。

四、质检内部交流时间过少

至少应该保证每周有一次质检例会;

五、对新员工关注不够,一般是从上岗后才开始监听。

第四节质检报表

一、每日监听明细

(一)对每位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的录音进行抽查监听;

(二)对录音中流程是否正确及业务处理结果进行记录;

(三)对工单的填写和客户信息的确认进行审核。

二、每周/每月质量报告

(一)每周质量报告:包括每天抽查录音所存在的问题及客服和远程维护工程师所缺乏哪些技能进行上报。

(二)每月质检

1、当月监听录音数和人数; 2、出现问题类型及占比例; 3、与上月的数据相比情况;

4、被表扬人员和被投诉人员及被表扬或投诉的原因。

三、每周/每月案例分析报告

(一)对抽取的录音中所存在严重问题的录音进行分析上报;

(二)对于抽取的优秀录音进行解析上报。

四、阶段培训计划报告

(一)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所欠缺的技能及所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分析;

(二)客服及远程维护工程师阶段所总结的优点进行整理。

五、质量趋势预测报告;

六、话务员工作统计表;

通过话务员工作统计报表可以一目了然掌握每个员工拨打量、接通量、成功访问量、成功办理量、拒访率、工作时长、工作时效等,从报表中可以体现一个员工的积极性及所存在的问题。

第五节质检主管岗位职责

一、制定质检规章制度、服务质量监控标准、服务质量奖惩条例,不断完善各项标准制度;

二、定期进行服务质量监控校准,保证质检员对监控标准理解的一致性;

三、选拔及培训质检员,指导并监督质检员完成日常工作;

四、每天抽查录音,将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报,确保服务质量;

五、负责工作现场服务品质管理和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控;

六、制作月报,制定有效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完善质量监控评估体系;

七、每月挑选优秀录音以及不合格的录音针对每个客户服务代表的服务质量进行点评,提高服务质量;

八、负责对新进员工进行服务品质、服务流程培训及加强现场话务监控,以保证接通率的达标;

九、判定客户服务代表服务质量被表扬或者被投诉是否成立,并根据奖惩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理;

十、每月对质检员的工作进行考评;

十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和临时性的工作。

第六节质检常用用词

一、CC (callcenter) 呼叫中心;

二、OB (outbound) 电话呼出(外呼);

三、IB (inbound) 电话呼入(呼入);

四、QC/QA (Quality control/Quality assurance) 质检;

五、CRM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客户关系管理;

六、KPI (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关键业绩指标;

七、HR (human resource) 人力资源;

八、CSR (Customer Service Representation) 顾客服务代表也即客服电话中心的坐席TSR(telephone service representative)电话销售代表;

九、CTI (Computer Telephony Integration/(Computer Telecommunication Integration) 计算机电信集成;

十、IVR (Interactive Voice Response)交互语音应答系统; 十

一、ACD (Automatic Call Distributor)自动呼叫分配; 十

二、call back

电话回呼; 十

三、CCS (hundred call second/CallCenter Server) 百秒呼叫/呼叫中心服务器; 十

四、BPO( business Process Outsourcing)呼叫中心业务流程外包。

第七节质检的监听方法

一、质检人员不可能对每一通电话做监听分析,绝对没有足够的人力时间,所以这涉及到质检监听方法问题:

(一)质检工作要顺利展开,必须第一时间制定质检监控标准。应确定详细清楚的考核项目给出分值,进行打分。只有这样,客服人员才有章可循,质检人员才有法可依。 (二)监听数量的确定根据现场每天的通话量找出平均值,根据电话时长的平均值和质检 人员数量按照有效工作时长确定每日监听量。质检主管应该根据统计学的抽样分析 方法选择合适的样本,具体有随机抽样,分层抽样等方法。

(三)监听方式的选择,质检监听不是没有目的的而是有针对性的监听,应该根据现场情况比如新产品投放,新员工加入,新业务开展等新情况做出有侧重的分析。确定了监听方式后再按照第二点确定样本容量。

(四)借用数据组,售后,物流等报表进行调查分析,针对报表问题分析进行监听并分析重点。

第八节质检工作的意义

在连邦IT远程呼叫中心,质检工作都处于重要的地位。它肩负着监督服务、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督促改进的责任。对于客服中心,它是保证热线整体服务水平的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前台、后台员工,它是提高个人服务能力的坚强的支撑。

第三篇:实习日志 第十三天

今天是监考,本来以为是件很简单的事,可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总是那么狼狈。今天早上第一场考语文,本来不是我监考,都是班主任来的,可是办公室的老师要和我换,我总不能不答应吧,而且人家老师很诚心,他的一场换我的两场,哎,可是偏偏换的是第一场。 一大早就到了学校,说是提前20分钟到拿试卷,我特地6点起来,困的要死,跑到学校一看,结果连政史地办公室的门都没开,在跑到会议室前,也是关门,我就纳闷了。。。无聊中看着门上贴的监考安排表格,不看不知道,一看。。。晕了。我的名字呢?...我盯着原来老师监考的那个考点,怎么也没找到我的名字,看到了另外一位老师,我心一凉,被耍了。。。怎么连个招呼也不打一下。恰好碰到教务处老师,他说你来的正好,帮我先看一下会议室,我郁闷。。后来在会议室乱逛,无意中发现——我竟然被安排到了第一试场!原来是教务处特意把我换到免试班的考场里,而不是第二十三考场,我一身冷汗,幸好看到了,汗。。。 拿了考卷,进教室,学生们又是一小阵议论,“这个老师没见过”等等。我自以为考了这么多年的试,看了这么多老师发考卷,也就一件简单的事,没想到还是有意外——首先,语文考试卷最多,有三张加一张草稿纸。我点试卷不熟,慢,结果点了一份还有两份,点了两份突然响铃了,紧张的我。。。发试卷就更乱了,我发下去就记不得那份发过了,害的同一份试卷发到一排发了两遍,囧啊。更囧的再后面,最后一排最后一个男生第一张第二张都没拿到,我一看急了,另外一个男生是拿了一张空白卷。我想起刚在会议室里见过多的试卷,就立刻跑下楼去拿,没想到会议室已经空了,门口老师告诉我试卷中流动监考老师那,我先去拿了两张,可是头一昏,学生们到底缺什么我给忘了,幸好流动监考老师又来了一趟,总算把问题解决了。

看着学生们监考我的思绪都回到了以前,想了很多,今天就不写了,明天还要监考,一并写了吧。

第四篇:第十三届市委

第十三届市委、纪委工作报告决议(草案)通过

发布日期:2011/09/15

9月15日,中国共产党龙井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主席团举行了第五次会议。市十四次党代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尹成龙主持了会议。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委员李福祥、安明植、张忠赫、谭远河、闫志宏、金龙振、王玉珏、金永男、郑哲、肖艳峰、孙福江、金桂英和主

席团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四次党代会总监票人李浩哲关于预选中国共产党龙井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市委候补委员候选人预先计票情况汇报,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龙井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市委

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和出席州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会上,主席团听取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龙井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龙井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中国共产党龙井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龙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决定将这两个《决议》(草案)提交大

会表决。

第五篇:第十三章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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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强制措施

第一节 概述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和意义(教材112页)

1、 概念

2、 特征

(1) 适用主体的法定性。公、检、法三机关。注包括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和监

狱,在侦查其管辖的案件时,有权实施。

(2) 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其

一、只对人,不对物(其他国家包括物,我国对物强制作为

一种查侦手段,在侦查一章中规定);其二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对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人(只能用其他方法处理)。被扭送的现行犯和重大嫌疑分子也属于犯罪嫌疑人之列。

(3) 适用方法的强制性。

(4) 适用目的的特定性。保障刑诉活动顺利进行,不能是获取口供、取证方便等目的。

并非对每一个被追诉者都一定要适用强制措施,而应视案情等来决定。

(5) 适用种类和程序的法定性。《刑诉法》规定强制措施五种形。每种强制措施的适用条

件期限等都有具体规定和程序要求。因此适用强制措施应当按照法定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条件、程序、期限等,由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实施。任何一个环节的错误都是违法的。

(6) 可变更性。可随着刑事诉讼活动的具体进展厅情况及需要,予以变更。

3、 意义:(1)可以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防止他们给

诉讼制造障碍。一般而言,犯罪分子实施了犯罪行为后,总是千方百计地逃避惩罚。有效及时的强制措施可以防止可能发生的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伪造证据、转移赃款等行为,从而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2)可以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犯罪和危害社会。(3)可以警示社会上不安定分子,震慑不法人员,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4)可以稳定被害人及其家庭、社会关系人的情绪。有利于社会安定。

4、 强制措施应遵循的原则

(1)法定原则;(2)比例原则(指在刑事诉讼中采取的诉讼手段,特别是限制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强制性措施,在种类、轻重、力度上,应当与所追究的犯罪的严重性以及被追诉者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又称“手段节制原则”)

5、 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

强制措施是不同程度地限制甚至剥夺被适用对象的人身自由的司法手段。必须坚特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指导方针,既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必要限制,又要注意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其他各项合法权利。,应考虑以下因素: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大小。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逃避侦查、起诉、审判的可能性及可能性的大小。

(3) 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调查情况和对案件证据的掌握情况。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身体状况、未成年人、怀孕妇女及哺乳自己婴

儿的妇女等。

(5)

6、强制措施与刑罚的比较

相同点:都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不同点:(1)实施对象不同。前者为未决对象;后者是已判决对象;

(2)依据法律不同。《刑诉法》、《刑法》

(3)有权实施主体不同。刑罚只有法院。

(4)法律后果不同。刑罚有累犯、前科后量刑从重后果,而强制措施法律上无(其实际对人的影响很大)。

(5)性质不同。前者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刑罚本身就是诉讼的目的,诉讼的最后结果。

第二节 拘传(教材114页)《刑诉法》第64条

一、拘传的概念和特点

1、拘传是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适用主体是公、检、法机关。是刑事强制措施中严历程最轻的措施。适用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与传唤的区别。

传唤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诉讼活动。相同点都是公、检、法机关在诉讼中进行的诉讼活动,但其区别:拘传只能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传唤还可以对其他当事人适用,如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等;拘传是一种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传唤不具有强制性。

3、合法传唤不是拘传的必要条件。通常情况下可以先合法传唤,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情况下,再实施拘传。但是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决定是否直接进行拘传。

二、拘传的程序(教材115页)

1、申请、批准与签发拘传证

2、执行

3、时间、刑诉法第条。 .........117.....

4、地点

5、拘传后处理

第三节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的概念与适用对象《刑诉法》第65条

1、 概念和种类

人保、财保;不得同时适用。

2、 适用对象和条件

新刑诉法严格区分了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适应条件。第65条第

(三)项为新调整的内容。原刑诉法第60条第2款,作为逮捕的特例,现在适用条件中增加此二项,体现了立法者对强制措施适用的顺位的倾向,即减少羁押的,体现人道关怀。第

(四)项,明确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何候审措施。结合新刑诉法第96条规定理解。一是对不能在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应当释放;如果需要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应优先采取取保候审;只有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人身危险性,才能采用监视居住。立法上的顺序安排,体现了比例原则的要求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护,是新刑诉法的一大进步。二是。增加了“羁押期限届满”的时点性规定,明确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日就必须调整强制措施,防止因规定模糊而超期羁押。

二、取保候审的方式

(一)人保制度

1、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

2、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刑诉法》第67条

3、保证人的义务第68条

明确规定:(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2)被保证人违反反规定的,向有关机关报告。

新刑诉法对保证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规定完全。“未履行保证义条”括了这二种义务。 刑事责任:如符合窝藏、包庇罪等,追究刑事责任。未尽到责任的处以罚款。

保证人担保的特点是以保证人的人格、名誉作保。

不愿意作保证人的不能确定为保证人。另外,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意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二)财产保制度

1、财产保。又称保证金制度。是指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2、交纳方式及数额的确定。《刑诉法》第70条。仅规定为“应当交以人民币交纳”。数额由决定机关决定。保证金数额起点为100元,上限没有规定。

3、退还保证金刑诉法第71条。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和期限

1、取保候审的决定。一是自行决定取保候审。二是根据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刑讼法》第69条。

新刑诉法增加了第

(二)项及第二款规定。第二款规定办案机关可以根据被取保候审人的情况选择适用的措施;增加对部分保证金的没收;增加了需要逮捕的,可实行先行拘留的规定。

违反规定或又故意犯罪的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自行或者根据原决定机关的书面意见作出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的决定,并通知原决定机关。被取保人不服的,可向执行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核一次。通知银行上缴国库。原决定机关责令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没有的,退还保证金。

3、取保候审的特别程序。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取保候审的,应当经人大代表所在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同意;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应当立即向该人大代表所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4、取保候审的期限。《刑诉法》第77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三节 监视居住

一、监视居住的概念

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二、监视居住的条件

1、新旧法律对监视居住的法律属性的定位及条件的变化。原刑诉法对其法律属性的定位与其制度内容错位,是导致监视居住实践错乱的根源。为此新刑诉法通过对其进行体系性改造,将其从非羁押性强制措施转变为减少羁押的替代性措施。

设置了与取保候审不同的条件,提高了适用标准。表现为:一是增强了监视居住的适用空间。将两者分离,使监视居信成为某种情形下的唯一选择。二是促进强制措施层次的多元化。在

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强制措施之间建立一种过渡措施,增加强制措施对人身自由限制、剥夺的层次,以适用不同案件具体情况的需要。

2、新刑诉法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刑诉法第72条

一、符合逮捕条件。并具有五种情形的,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1)对第

(一)、

(二)项的理解。其与第65条的关系注意:第一,是否具备逮捕条件。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只能适用取保候审。第二,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应当取保候审,不能避免的,才可适用监视居住。(2)对第

(三)项的理解。将仁义孝悌、矜老恤幼的、了中华传统美德纳入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吸收和扩展了古代留养制度。一大亮....

点。(3)对第

(四)项的理解。弹性条款,为解决实践中复杂情况留下了余地。要严格把握,防止二种情形:一是利用其实行变相侦查等与强制措施目的不符的行为,二是放纵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对第

(五)项的理解。结合第96条的规定。

二、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也可以适用监视居住。

3、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三、执行处所《刑诉法》第73条

1、住处执行。固定住处指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产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规则

(1)适用对象。一是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注意可以的理解);二是三类严重犯罪且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扩大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

(2)适用程序

决定监视居信执行场所的程序分为两种:一是由作出监视居住决定的机关决定,包括在住处执行及无固定住处的;二是对三大类犯罪嫌疑人的由上一级机关批准。注意:对此三类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不能决定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因必须符合“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条件。

(3)执行场所

(4)通知义务

(5)法律监督缺乏具体程序。

(6)关于监视居住中的委托辩护

通知义务缺乏对通知内容的具体规定。

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限的折抵《刑诉法》第74条。

判处管制的,一日折抵一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二日折抵一日。

四、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规定及违规的法律后果。《刑诉法》第75条

五、执行监督方式。第76条

监督内容“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监控方法的适用注意以下界限:

1、对象仅限于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针对此以外第三人。

2、通信监控只适用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不能适用。注意应将本条中的“通信”与第75条第1款第(2)项中的“通信”的区分。此处“通信”指通信内容。后者“通信”....

应指通信行为。(控制其对象、次数、时间等)。

3、监控目的是保障遵守监视居住应当遵守的义务,而非变相侦查。

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解除《刑诉法》第77条

取保候审12个月;监视居住6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解除原因;一是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是已经查明无罪或符合《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6种法定情形之一。二是取保候审期限届满。

第四节 拘留

一、拘留的概念与特征

1、 概念:又称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

到法定的紧急状况,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

2、 特征:(1)拘留是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刑诉法》第89条。拘留一般最多10

日(3+7);特珠情况(较复杂或交通不便边远地区、调查取证困难等情形)下最多14日(3+4+7);流窜(跨市、县)、结伙(二人以上)、多次(三次以上)不得超过37天(30+7)。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般情况14日;在特殊情况下最长17日(14+3)。刑诉法第163条。

(2)拘留的决定机关具有特定性。公、检,具有侦查权的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临时采取必要措施,遏止和控制犯罪的实际需要。

(3)拘留的对象与条件具有特定性。《刑诉法》第80条。

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是现行犯(指正在进行犯罪的人)或者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有证据证明其具有重大嫌疑的人)。二是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诉法》第80条规定情形之一。(要熟悉掌握)。

另外《刑诉法》第16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诉法第8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拘留决定。

(4)拘留是侦查阶段适用的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及在审判阶段的被告人不再符合拘留条件。除非涉及另外的案件需要。

二、拘留的程序

1、一般程序刑诉法83条

2、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再补办拘留手续。

3、刑诉法81条。公安机关异地执行拘留。

4、刑诉法83条第2款。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家属。

5、刑诉法84条。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6、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

7、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执行拘留羁押期限的规定。认为需要逮捕并且符合逮捕条件的,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报捕、批捕或决定逮捕手续。不批准的,立即释放。可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报捕、批捕条件不成熟及没有被批捕而需继续侦查的,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与其他拘留的区别

除刑事拘留外,还有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1、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性质、适用目的、适用对象、羁押期限、行使机关不同。

2、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司法拘留分为民事司法拘留和刑事司法拘留。刑事司法拘留

是指人民法院对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性质、适用对象、适用主体不同。

第五节 逮捕

一、逮捕的概念及条件

1、 概念

2、 条件刑诉法第79条。三个条件:一是证明标准;二是处刑标准;三是不致发生社会

危险性的(细化为五项);明确了必须逮捕的情形;三种情形;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3、 对社会危险性进行了细化。

二、逮捕的权限划分

三、提请、批准逮捕

1、 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2、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程序。刑诉法86条

体现为强化了审查批捕程序的言词性和对抗性。三点内容:(1)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必要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3)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四、决定逮捕

五、执行逮捕刑诉法第91条

六、逮捕后的羁押复查制度新增刑诉法第93条。

一是主体为检察机关;二是复查的内容;三是程序启动;四是程序后果。

七、强制措施变更和解除。刑诉法第95条、96条、97条

1、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2、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撤销及变更;

3、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时解除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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