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投资基金论文

2022-05-14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产业投资基金论文(精选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摘要:长期以来,人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有关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工作。要设计好、发展好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制度,首要任务就是要解决人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问题。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化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基金形式。

第一篇:产业投资基金论文

航空产业投资基金

摘要:产业投资基金也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直接投资于产业的一种投资方式。2010年,中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正式问世,标志了航空业和金融业的相互探索与融合,为我国飞机、航空运输业的融资开创了一个新的渠道。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民营航空公司的融资困境,然后结合相关资料重点分析产业投资基金的优势之处,介绍了中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市场的概况,最后根据现实,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航空产业;投资基金

1.引言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作为一种创新的金融工具,产业投资基金有着其重要特征: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从事实业投资,不仅提供资金支持,而且提供资本经营增值服务。

航空产业,包括航空制造业、航空运输业以及上下游与之相关的产业,投资成本极高,所需融资金额巨大,具有高门槛、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其中,航空运输业作为国民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服务经济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中国民用航空业是一个朝阳性的行业。近 30 年来,中国民用航空业发展速度较快。2000年至今,中国民航运输总周转量位居世界第二。改革开放以来,航空业蓬勃发展,国家也对其大力支持,通过加大各种政策扶持和推出各类优惠措施,促使我国从“航空大国”早日迈向航空强国之列,提升在国际市场上的综合竞争力。

航空产业基金是典型的产业基金,是航空产业和金融行业相融合的产物,为我国航空业的融资开创了一个新的渠道。

2.民营航空公司融资困境

现阶段,中国的民航运输市场处于垄断状态,市场集中度较高。国航、东航、南航以及海航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就2013年而言,四大航空公司的运输总周转量占整个行业的运输总周转量的90%,其他中小型航空公司的总和仅占10%左右。

中小型航空公司中有一部分是具有地方扶持性质的航空公司,剩下的为民营航空公司。2004年首家民营航空公司奥凯航空经民航局批准正式成立,到2007年,民营资本持续涌入,鹰联、奥凯、春秋、西部、吉祥等近20家民营航空公司陆续起飞。民营航空公司的大量进驻民航运输市场使得整个行業的竞争力增强,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但是2008年奥凯航空停飞又痛失联邦快递的业务,“鹰联”更名,投入川航的怀抱,放弃民营身份以及“东星”宣告破产一系列民营航空公司消极事件频发。主要原因是民营航空公司资金缺乏,融资困难。

航空运输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成本投入极大。一架飞机的购买成本至少是几亿美元,租赁飞机的成本则是每天至少30万人民币。飞行员的培养成本也是不容小觑的,航空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设备维护的花费也是十分巨大的。民营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需要持续的资金流进行维持,一旦资金流断裂,民营航空公司极容易面临破产压力。

2009年,《开普敦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虽然该公约可以拓展民营航空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飞机融资成本,优化航空公司的融资结构,但是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债权人或出租人的利益,使其免受债务人或承租人不能履约或破产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民营航空公司作为债务人或承租人一旦经营不善导致履行债务或支付租金发生困难甚至破产,它就可能被强制剥夺对航空器的占有权,面临飞机被扣押出售收回等巨大损失并且将面临更大的经营压力。

国内航空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是:股权融资、债务融资、飞机的金融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对于已经上市的中航、东航、南航、海航而言,股权融资是比较有效的融资手段之一,但是对于还没有能力上市的大部分民营航空公司而言,股权结构分散是民营航空公司的股权特点,股权融资这一方式并不能给其带来足够的资金投入。民营航空公司刚建立时信用层级较低,拥有的机队规模较小,很难得到银行的青睐,抵押贷款时,金融机构出于信用风险,经营成本,效率回报三方面的因素考虑,往往对民营航空公司采取“惜贷”的态度。

自从2013年中国对新设航空公司申请审批再度“开闸”以来,截止2014年11月份已有9家航空公司获批筹建,其中五家均为民营或民营控股。由此可见,中国航空市场迎来低成本,民营航空的高潮,但是新进的民营航空公司在行业内属于弱势群体,融资矛盾突出,同时国家也没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在这样的一个契机下,航空金融的融资服务创新对民营航空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3.产业投资基金的优势

产业投资基金的对象是未上市公司,并对其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是不同于证券投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模式,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具有较明显的优势。

3.1融资渠道丰富,资金来源广泛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模式,是由多个投资人一同出资,共同投资。并且产业投资基金的建立,为民间大量流动资本进入金融市场创造了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社会居民存款量急剧上升,同时产业投资基金是风险低于股票证券之类的投资方式,因此社会私人资金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最主要来源。

2011年12月15日,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一个公开场合表示,我国大约有2万亿余额地方养老保险金和2.1万亿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将这些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学习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市获取收益,无论是对个人、政府还是资本市场均大有好处。2012年3月,养老金被批准入市。在中国,大额养老金进入金融市场,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较长,投资收益较为稳定,收益率水平又远高于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水平,同样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

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有企业在近十年来不断发展,世界500强中国有企业数量可观。对于经营状况明显改善的大中型国有企业,在不断盈利之后,手中必然掌握大量闲置资金要进行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低风险,长期投资周期,较高的回报率必然吸引这些资金,使之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来源之一。

民营航空公司除春秋之外均是未上市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使大量民间资本进入航空运输市场,降低民营航空公司融资门槛,促进民营航空公司的发展,还能帮助航空公司改变自身股权结构,为上市做准备。

3.2資金运作科学高效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式投资模式,因此它的运作流程一般是多个投资人进行融资,然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者交由专业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运作。实现基金机构和管理机构分离,基金公司主要负责投资方向和基金运作状况的监控,管理公司则负责项目的评价、选择、管理直至退出不同于其他的投资方式的特点。在这过程中体现了职权分明,钱权分离,使得整个基金的运作过程透明高效,一切以为投资人赢得最大利益为最高行动指南。

并且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大部分采用私募形式,主要是私募形式是比较适合产业投资的风险特征。产业投资整个过程较长,周期长,风险较大是其主要特征。如果进行公募筹资,一旦投资失败,对整个市场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如果在投资过程中,政府角色过重,则在投资失败后,更会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此,私募形式更利于产业投资基金更好的运营,也利于整个市场更好有序的健康发展。

3.3促进投资企业良性发展

随着新技术改革在全球范围展开,中国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和重组也迫在眉睫。对于企业而言,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大量充足的资金注入,对企业自身资本进行优化重组。产业投资基金是通过将分散的个人资金和社会资金聚拢,然后通过专业人士构成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专业化投资运作,为融资困难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提供了企业结构重组的资金来源。

此外产业投资基金在投资中小企业,为其进行融资的同时,还会参与中小企业的正常运营,并为其提供优秀专业的战略投资专家和企业管理专家,不仅能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还可以提高企业管理能力,为促进企业上市做准备。

3.4基金退出机制通畅

对于任何一种基金而言,退出机制通畅是其能够健康发展以及进入良性循环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退出机制不通畅,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收益的获得就成了未知数,一旦投资项目失败,也无法及时退出,会造成更大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进行运作的时候,其目的不是为了占有投资企业,而是获得最大利润,因此,通畅的退出机制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重要保障。

目前国内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有所投资企业公开上市(IPO)、目标公司内部收购(包括公司回购,其他股东或管理层受让等)、外部转让以及清算破产等。其中IPO是最常用的退出方式,通过促进投资企业上市,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最大化实现投资者效益,还可以保持被投资企业的独立性,使之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

4.中国航空产业投资基金市场现状

目前中国基金市场中和航空产业相关的基金仅有两种:中国航空产业基金和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其中,中国航空产业基金所面对的对象是中航集团的相关产业,是我国第一支具有航空工业属性的投资基金。航空产业基金主要是对拟上市的航空制造业及其相关行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中航工业集团已上市企业的非公开发行的股权投资。

而天津燕山航空租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国内首只航空租赁产业基金,服务对象是海航集团,基金主要投向收购海航集团飞机资产、购买新增飞机开展租赁业务,并对飞机资产进行经营管理。

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对于中小型民营航空运输公司而言,能够有效改善其融资困境,并且能积极帮助该企业优化组织结构。但是目前市场所有的两种航空类的产业投资基金面对的对象单一,使得中小型民营航空运输企业被拒之门外,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种类较多,进入门槛较低的航空类产业投资基金不仅能解相关航空公司的燃眉之急,还可以使得市场大量流动空闲资金有可去之处。

5.结论

投资对象单一,基金数量匮乏,运作经验不足是当前航空金融市场产业投资基金的不足之处。

航权的不断开放,来自国际市场的机遇与竞争并存。中国的民航运输业呈现寡头垄断局面,整体市场效率不高。在面对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时,本土航空公司自身的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因此,航空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更加旺盛。航空公司现有的融资方式主要依靠债券融资方式,中小型民营航空公司在融资方面毫无优势。

航空产业基金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不仅能积极应对旺盛的国际和国内市场需求,民航运输公司扩张企业规模的需要,还可以优化企业结构和组织规模,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需求。因此这种创新型的融资模式是值得被借鉴的。

航空金融是与航空产业相关的所有金融活动,是使航空业与金融业有效结合的工具。航空产业基金更是航空金融的创新方法之一,更应走在发展的最前沿。如今的航空运输市场资金需求旺盛,中小型民航运输企业融资困难,银行的“惜贷”现象严重。航空产业基金这种融资模式更应该被借鉴,发挥它的独有优势。

在航空基金的发展过程中,积极的政策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政府实现大力支持,航空制造企业、民航运输企业、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的局面下,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航空产业基金必将为解决我国航空融资难的问题打开一扇全新的大门。

导师:丁勇

作者:桂承宇

第二篇:产业投资基金概念之匡正

摘要:长期以来,人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一直处于混乱状态,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有关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工作。要设计好、发展好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制度,首要任务就是要解决人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问题。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化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基金形式。早在1995年,原国家计委就开始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然而,由于国际上没有产业投资基金这种制度,与之类似的概念却很多,如“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从而使得我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应用出现了不同理解,导致产业投资基金的边界模糊,直接影响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和实践。

要解决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问题,首要任务就是明确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界定。在重新确定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时,必须摆脱国内现有认识的禁锢,以全新的视野重新认识产业投资基金。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明确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国内外有关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概念进行明确和梳理,然后再分析总结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一、投资基金定义及类别分析

广义的基金应该包括投资基金、公益基金、政府基金等多种基金。由于大众对公益基金和政府基金的参与和认知较少,我们常说的基金主要指广大的投资基金。如社会上大量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所谓的私募基金等,标准的说法应该是股票型投资基金、债券型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作为一种投融资的手段和工具,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868年,英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的需要,设立了“海外与殖民地政府信托”,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支公共投资基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基金已经形成很多品种,总体规模巨大,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对于投资基金的概念,学者在表述上和理解上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刘俊海教授(2003)认为“投资基金,是指由多数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所组成的,由投资者委托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投资组合原理进行专家管理、委托投资基金托管人托管、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单位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的资本集合体”。更多学者认为,投资基金本身仅是一个资本集合体,投资基金制度是一种集合投融资制度。又如,原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1992年颁布的《海南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资基金,是指投资者通过认购基金券聚积起来,并由管理人经营的长期投资资金”。

由于我国没有对投资基金专门立法,目前仅存的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因此,国内目前对投资基金种类的认识仍处在相对混乱状态。从理论结合实际的角度,依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投资基金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

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合伙型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型基金又可细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和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基金模式。有限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共同成为基金的合伙人,投资者依据有限合伙的法律规定承担有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基金模式。而契约型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见图1)。

(二)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这里的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仅仅是一种资金募集方式,与投资的对象无关。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者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基金,称之为公募投资基金。反之,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行的基金则称之为私募投资基金。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又可根据其具体的投资对象不同而分别细分到下一层次(见图2)。

(三)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以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金融衍生品基金等。依据投资阶段的侧重点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上市后私募投资(IPE)、破产投资及其他特别投资基金等。而对冲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股票、期权、期货及其他相关金融衍生产品,通过买空卖空、风险对冲操作,降低风险、扩大收益的一种基金(见图3)。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在我国,与产业投资基金相伴的名词有很多,通过对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极易与产业投资基金相混淆的概念主要有“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等。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未上市的股权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产业投资基金外,还包括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西方的创业投资基金;有人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仅限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与风险投资基金相并列的一个概念;还有人直接把产业投资基金等同为风险投资基金。不容否认的是,这几个概念之间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造成很多人的混淆。对于这几个概念如何把握,是认清产业投资基金的关键。笔者试图通过对相关概念的历史演进过程的回顾,来重新理顺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发展始于二十世纪4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社会面临着新企业形成率不足、新项目难以获得长期资金的障碍,社会呼吁希望政府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应运而生,希望通过设计一种“私营机构”来解决新兴企业和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并希望在为小企业提供长期资本的同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小企业投资基金(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制度,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迎来了快速发展。后来,这种投资基金被允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出现。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有限合伙型的投资基金逐渐占据主流,并迎来了蓬勃的发展。

美国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专门立法,而仅仅是针对“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特别类型的投资基金制定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此外,在1980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和后来的《投资公司法》等法律修正案中,也仅规定了目的在于培育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发展公司”(Business Development Company)这一形式。后来韩国法律中所谓的“企业育成公司”,我国港台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所谓的“创业投资公司”,可以说是与美国“企业发展公司”一脉相承。因此,与创业投资公司相对应的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并非出自美国,而是我国港台、新加坡及其他华语地区普遍使用的一个词,而其所表述的投资机制与美国的企业发展公司相似,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始于美国。

与创业投资基金相比,创业资本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任何个人或机构以自有资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所用的资本都属于创业资本范畴。投资者投资组成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当然也属于创业资本。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在国内翻译的过程中,可能是对“Venture”一词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人便把“Venture Capital”翻译成风险资本。同时,政府部门也以立法的方式确认了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的相同性,如在1999年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由创业资本组成,因此,在国内,很多学者把创业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等同使用。笔者认为,“风险”并不能反映出该投资基金的特点,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为了防止概念的混乱,同时准确体现其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应废止“风险投资基金”这一概念的使用,统一使用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是一对非常相似的概念。美国成立最早的小企业投资基金(以下有关美国的制度直接以创业投资基金代替)的目的主要是辅助新企业的成立和新项目的运作,后来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出现了“企业重组基金”形式。当创业投资基金在二十世纪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进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产业投资基金概念。

因此,创业投资基金就具有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指美国最初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时的概念,系指由确定多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历程,以期获取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投资基金品种。而广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发展到亚洲后的创业投资基金,即是在传统概念的基础上,加上了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我国2005年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把创业投资规定为“向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已经认可了创业投资基金包括狭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加上企业重组基金。而近几年一直在讨论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采取了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范围,即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狭义)、企业重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种子投资基金。为了规范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借鉴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即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直接投资基金,其投资的范围除了传统的创业投资外,还应包括发展投资、企业的并购重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其他国家引导投资的领域。

三、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

另一个与产业投资基金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是“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如有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国外通常称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产业投资基金,是以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股权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集合投资制度,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由于英美等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均要求私募方式募集,而在我国目前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均是私募方式设立,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的时候就直接使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称谓。其实,投资基金可以是私募方式设立,也可以是公募方式设立,如澳大利亚就有公募方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为了对这两者进行比较,我们先了解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在1995年前后,创业投资概念被引入我国时,由于称之为“私人股权投资”更容易让人理解为私有化,所以有关部门在那时称之为“产业投资”。此种解释或许牵强,但也反映出两个概念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股权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上市证券,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股权和实业项目,具体来说可以是某个产业或者某个地区的多家企业乃至一组项目,是一种直接的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基金包含一系列投资活动,它既包括为新创立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包括为已经成立的企业的成长提供资助,还包括收购现有的公司。

由于划分的依据不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为了突出直接投资于产业的特征,而股权投资基金则是主要彰显其直接投资企业股权的特征,以区别于间接投资为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认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通常包括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也包括投资扩张期企业的发展基金和参与管理层收购在内的并购基金,投资过渡期企业或者上市前企业的过桥基金等。通过分析两者的内涵可以发现,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制度大体上相同。

然而,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是投资对象存在差异。理论上股权投资基金不仅可以包括属于产业投资基金名下的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还可以进行上市后私募投资(IPE),进而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控制公司的发展方向。而产业投资基金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自身的设立特点,在规定的范围内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二是设立目的有所区别。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纯粹是一种资本的自由趋利行为,基金管理人以投资人的资产收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操作。虽然最终有利于相关企业或者产业的发展,但是其根本目的是资产收益最大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资决策的时候会尽量避免那些投资收益率较低的产业或者企业。而产业投资基金相对而言要适当考虑到我国的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各种专业投资基金在运作时,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制约,从而保证某些基础产业或者特殊行业的资金供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仅在其投资对象及功能上有些许差别。然而两个非常相似的概念同时存在和使用,无疑给我们的立法和监管带来了混乱。产业投资基金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解决各类国家扶持企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相比较股权投资基金这个中性概念而言,产业投资基金更能体现制度本身的特征,更适合我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初衷,因此,这两个概念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同时存在,但在具体的制度设立中,应避免同时出现而引起的混淆。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融资制度。根据具体的投资阶段及投资领域的特点,产业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其他特殊产业投资基金。另外,国家不能过分干预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只能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但国家应加强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另外,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从而将目前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种股权投资基金一并纳入产业投资基金的调整范围,彻底解决多个概念并存而出现的混乱状态。

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金融系课题组:《试点产业基金呼之欲出》,《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年第3期。

[2]覃家琦、曹渝:《我国产业投资基金运行机制的现状分析》,《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年第7期。

[3]郗朋:《从法律视角看当前中国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济南金融》2007年第8期。

[4]王松奇:《“产业投资基金”炒作背后》,《中国投资》2003年4月。

(责任编辑 耿 欣)

作者:杨 席

第三篇: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文献综述

作者简介:李丹(1990.10-),女,江西南昌人,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12级金融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投资公司运作与资本运营管理。

摘要: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财政金融对旅游产业的支持,通过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对我国旅游产业的跨越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本文对国内有关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

关键词:旅游产业;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一、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定义

对于产业投资基金,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是产业投资基金在旅游产业的应用。杨复兴,舒海(2012)认为旅游金融产品中旅游产业与证券业的互动空间最宽广,可以说,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是证券类的旅游金融产品。赵晓娜(2012)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相互融合,投融资一体化的权益性金融工具。姜若愚(2008)认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对未上市旅游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向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股权投资的集合投资方式。

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的文献综述

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一方面可以集合投资,另一方面又可以参与投资项目的管理,从而对培育旅游产业竞争力有重要的意义。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加大财政金融对旅游产业的支持,通过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基金的设立

张海枫(2006)研究了设立云南省旅游业风险投资基金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的运作流程。云南省虽然旅游资源丰富,但是经济欠发达,资金短缺,设立旅游业风险投资基金就非常必要。杨复兴(2008)分析了云南省经济加快发展将面临的投融资难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认为要依托现有的云南专业投资公司,发挥好云南省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探索建立云南省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王文龙,马文峰(2011)建议海南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类型可设定为定向募集的公司型基金,可由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基金发起人,统一开展基金募集工作,统一对外进行投资者的协调沟通。

(二)基金的发起人选择

姜若愚(2008)认为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刘洋,颜立湘(2012)结合湘西的经济、自然资源环境的优劣势,建议湘西自治州州委州政府成立控股公司参与产业基金的设立,即成为主要股东,从而增强潜在股东投资信心。赵晓娜(2012)认为应选择具备资本运作经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实业投资经验的投资机构作为发起人,可以以投资银行为主,适当引入社保基金等其他的机构投资人。

(三)基金的组织形式

姜若愚(2008)认为以公司型旅游产业基金为佳,因为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差,所以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并对基金管理进行监督十分必要。刘洋,颜立湘(2012)比较了契约制、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这三种组织形式,建议湘西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采取有限合伙制形式,因为其组织结构更为灵活、激励机制更加有效,可避免双重赋税,还能提高投资者积极性。赵晓娜(2012)指出,在青海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初期,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是信托契约型基金;随着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国家法规政策的完善,建议采用有限合伙制这种组织形式。

(四)基金的投融资方式

赵晓娜(2012)指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初期可进行旅游项目孵化、中小旅游企业贷款担保、旅游专用设备金融租赁、旅游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的运作投资;随着青海省旅游产业的发展,可以进行区域旅游重点企业股权投资、产业整合项目贷款等方面的投资。刘洋,颜立湘(2012)认为湘西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融资方式应以国有企业、证券公司和境外资金等社会资金为主导,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最大化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力量,还要加大保险基金、养老基金甚至银行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步伐。赵晓娜(2012)指出,在资金来源渠道上,首先考虑用政府财政资金作为“种子资金”(如政府旅游发展基金),来引导社会资金的进入;其次考虑引入社保基金、基金公司、保险公司、QFII等机构投资者;最后考虑引入民间资本。

(五)基金的退出方式

学者们对于基金的退出方式意见一致,刘洋,颜立湘(2012)介绍了上市退出、管理层回购、产权市场交易、破产清算四种退出方式。赵晓娜(2012)则介绍了三种退出方式,分别为公开上市、场外产权交易市场和管理层回购。他们都认为上市退出是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最佳退出方式。

三、总结

首先,中国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发展时间较短,虽然现在有悦榕中国酒店基金、达晨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成都西部文旅股权投资基金,河北旅游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陕西天地旅游创业投资企业、重庆旅游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云南省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海南国际旅游产业基金、中诚腾龙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武陵山片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吉林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陕西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这13支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但是,除了募集时间和规模,这13支基金的具体运作信息并未披露,故没有关于这13支基金运作具体研究的文献。

其次,现在关于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方面的文献较少,而且对于基金的研究大多以定性方法为主,对基金的运作研究还不够深入,特别是关于基金的具体投资运作研究非常少,而关于基金退出方式的重复研究多。再者,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少,也很难获取统计数据,也很难做个案实证研究。

最后,关于国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文献总结较少。我国旅游业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如何借鉴国外旅游产业股权投资的成功经验以促进我国旅游产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继续对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进行深入全面的研究是具有重大意义。(作者单位: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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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海枫.欠发达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的设计运作——试析在云南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J].环渤海经济瞭望,2006(2):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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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姜若愚.关于筹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研究[J].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报,2008,4(1):1-5.

[6]刘洋,颜立湘.湖南湘西地区旅游产业投资基金运营模式研究[J].经济地理,2012,32(10):165-169.

[7]赵晓娜.产业投资基金_助推青海旅游产业发展[J].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12,34(3):16-19.

作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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