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基层治理调研报告

2023-04-22

很多人对于写报告感到头疼,不了解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该怎么写出格式正确、内容合理的报告呢?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乡村基层治理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乡村基层治理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创新基层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

调研报告:创新基层治理

助推“乡村振兴”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遵循,奋斗在农村基层一线的大学生村官倍受鼓舞、倍感振奋。近日,无锡市担任村(社区)主职的大学生村官们围绕“村级医疗互助、创新基层治理”等课题在江阴开展了调研活动,并在华西村举行了座谈会进行讨论。

01

优化组织架构

有效整合资源,在原有农业、综治、民兵等条线分工的基础上,创建“综合管理管理站”和“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一会、一站、一中心”的村委组织架构,全面对接镇政务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局,努力实现“一站式”治理和“一门式”服务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一会”是村两委班子会议。定期召开例会,负责议事决策、组织学习、制定各项制度等。“一站”是综合管理服务站。统筹负责社会事业建设、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服务、社情民意联络等涉外工作。“一中心”是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接受理或办理下放服务类事项和其它为民服务事项等涉内工作,实现“岗位相互兼容,人员相互补位,工作相互协调”。一站一中心相辅相成、互相呼应,网格员由村干部兼任,对上条线各自负责。通过有效的整合资源,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02

实现全面对接

“一窗口”、“一张网”、“一队伍”、“一中心”,“四个一”概括了徐霞客镇行政管理试点改革的具体做法,璜东村与镇级集成改革实现了全面对接。

徐霞客镇把江阴市级下放的228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标准化、数字化,把原来26个专业窗口整合成14个综合窗口,做到“一窗通办、一章审批”。璜东村便民服务中心则单设1个政务服务窗口,3名工作人员实行ABC轮岗制,确保政务服务窗口不缺岗,村民涉及的医保、低保、计划生育等事项,在村政务服务窗口便可“一站式办结”。同时,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等49项政务服务事项也延伸到村办理。对接镇村治理一张网。镇一共1025名网格信息员,全面负责收集、处理各自网格内发生的环保、安监、国土等14大类问题。璜东村则实行村组联动,共分6个网格,书记、主任是网格长、6名村干部是网格员、31名村民组长是信息员,实现收集信息、上报问题、快速处理、向上反映的整个流程。对接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成立镇综合执法局,按网格片区,88名执法队员统一行使城管、环保、安监、文化等13个部门的647项行政执法权,根治了“多头管理、相互推诿”难题。璜东村则实现干部联动,结合过去条线分工,违建处理、安全事故、环境治理等实行书记总抓、主任牵头、网格负责、条线处理,出现问题、协同解决。对接日常管理一中心。镇依托大数据、云平台成立综合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并入了社保、计生等7张专网,整合社保预警、舆情监控等8大监测系统1223个监控点,集中党建、综治等38个领域的相关数据。璜东村则成立综合治理管理服务站,统筹负责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等工作。

03

共建共治共享

党的十九大充分关注民生诉求,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这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科学指引。

(一)共建重在广泛性,突出发动村民,让村民出点子

十九大报告中,“人民”二字出现逾200次,充分肯定和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璜东村的基层综合治理明确厘清了自治组织和广大群众间的职责定位,加强协作共建,把决策过程变成集中民智的过程,把各项社会建设变成密切干群关系的过程。

2013年10月、2016年11月是两届村委会换届过后的各村民组改选时间,以往都是村委直接提名或指定,这两次都是村干部现场主持,31个村民小组全部无记名投票选举,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尊重村民的真实意愿,村委在张榜公布的同时,下发公示到各村民组。在选出新的村民组委会后,村委制定了村民组长绩效考核办法,以前村里估摸着付工资,大村小村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村民组长没有工作积极性。现在村委按照8元/户和

3元/人的标准核定了基础工资,再加上500元基数的考核工资,由全体村干部考核评分,另外还有秸秆禁烧奖、重点工程配合奖等其它报酬,充分调动了村民组的积极性。

在村医务室改建和全村柏油路修补两项工程建设中,村民就给村里出了“金点子”。原村医务室是全镇日均接待病患最多、占地面积最小的,因土地性质、镇区规划等原因一直未解决,村民意见较大。2013年底村里广泛听取意见,得到了比较集中的4个方案,最后在原地翻建多层、购买店面重装、村办公楼后侧新建、原地延伸改造等多个方案中,选择了最后一个方案,从招投标到建成投运仅用了2个多月,既不违反工作原则,又解决了实际困难。2015年,村里决定对全村的柏油路面进行全面修补,修路是个好事情,可如何定价是个问题,按修补面积算,坑坑洼洼,东一个西一个很难计量;按破损数量算,大小不一、深浅不一也很难定价,后来有村民提议按称重计算,村委和施工方都不吃亏,最后双方都很满意。

让村民出点子,共同参与全村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既激发了村民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使全村上下共同参与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共治重在长效性,突出依靠村民,让村民挑担子

璜东村始终坚持把共治作为创新基层治理结构、重塑文明乡风秩序、提升民主自治水平的锻造平台,规范引导发挥好村民的参政议政热情以及村民自治组织作用,着力形成“互动共牵、多元参与、共建共治“的良好生态。给村民压“担子”,不是增加负担,是畅通村民深入参与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渠道。

2017年6月1日,璜东村在全镇率先通过“村民自愿出一点、村集体扶持一点、社会赞助一点”开展村级医疗互助,村委和村民各出50/人,企业赞助3万元,共筹资17万元,通过“福村宝”专业服务平台,对本村村民按病种公平补助,重点补助大病。至10月底,补助78人次,占总人数的5.5%,补助金额62960元,全体村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了近10%,191个大病病种医疗保障水平提高了近20%,村民拥有了更多获得感。

村庄环境整治中,不少村民对村委在各组浇筑的水泥路宽窄不一、厚薄不等意见很大。针对这一问题,村委确定了费用大部分村委会补贴、小部分村民组自筹的方案,村委按照村小道3米、主道3.5米、40元/平方的标准,验收合格后拨付给村民组,加宽、加厚由村民组自己商定,费用自己筹集,矛盾自己解决。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减轻了村里的财政负担和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另一方面,有全体村民的参与和监督,使整个建设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凡是村民能做的,都应交由村民去做,让村民做好份内的事”,村党总支书记王斌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

2014年之前,村里建设健身活动场地,土地怎么办、青苗怎么补、费用怎么出、今后怎么管等问题都是村委的事,村干部开展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不高。2014年,村委在征求了村民代表意见后,明确了村民组在不违反土地政策前提下拿出荒地、自留地等用作建设健身场地,费用由本组企业家、乡贤赞助或村民组自筹资金,公厕、护栏等外部设施以及健身设施等由村委负责,今后管理由各村民组自己负责。近1500平方米的新住基健身广场正是通过这种形式建成,村民组发出倡议,有土地出土地,孔祥度等几户村民无偿提供了自留地;有钱出钱,永鑫包装老板孔维忠出资20多万元;有力出力,村民组长孔建才带病和另外几个热心村民负责整个工程建设;村委负责安装了护栏、修建了公厕,并对上争取了活动器材和音响设备。目前,篮球场、健身场、舞场、村民活动室、公共厕所等一应俱全,活动室设有棋牌室,装有电视机、音响等,场地建成后,村民们茶余饭后又多了一个休闲的好去处。目前,璜东村共有新住基、殷家巷等6个村民组通过这种方式建成了自己的健身场所。

璜东村在法治框架下规范村委会履行职责,健全村组共商共治制度体系,发挥村民牵引辅助作用,推动由村“两委“单管到村民组长、组委会、广大村民等多主体共治的转型,充分激发了广大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创造力。

(三)共享重在普惠性,突出为了村民,让村民当镜子

“共享”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同被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一切的发展最终都是为了人的发展,所谓“共享”,强调的是增进人民福祉,增强人民获得感,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璜东村统筹用好新农村建设各类资金资源,把政府投入和村级投入尽量用到改善民生上,在资金、项目安排上,优先解决村道硬化、路灯亮化、医疗互助、河道清淤、畜禽养殖关停整治等村民关心关切的共性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休闲健身、污水处理等普惠性基础性民生设施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全民共享水平。

以民为镜,可以知得失。村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村民,村民就是村两委各项工作的一面镜子,一切工作的好坏都要从这面镜子来体现。在开展具体工作过程中,村委要求村干部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与村民组碰头,二是必须虚心听取村民意见,三是必需绝大多数同意方可实施,四有无理取闹者的必须维护村民组集体利益。事后,村委每年会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对象上以“村民组长、老干部、骨干企业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四种对象“一个不缺”,党员代表、村民代表随机选不指定,充分体现民意,较好评率及以上评价达100%。同时,利用每年的老干部座谈会、党员冬训大会、村民组长汇报会等形式,将村里已经开展和即将开展的工作进行通报,实地进行参观,开辟评议栏目。一方面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开展征求意见活动,建立跟踪反馈机制,另一方面对村民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梳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思路和整改措施。

共建共治共享,让村民的参与度越来越高,使村民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如今,村里反映自身困难的人少了,关心公共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人多了;向村委提要求的人少了,提合理化建议的人多了;党员干部的形象越来越好了,村民对村两委的工作越来越支持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璜东村统筹发挥村委会的主导作用、村民组的辅助作用以及村民的主体作用,发动村民、依靠村民、为了村民,积极推进和创新基层治理,实现了管理有效,使农村更加和谐、安定有序,为推动实现“乡村振兴”夯实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第二篇:对于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生态宜居乡村调研报告

前言: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洁,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所在。近年来,郾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农村环境提升工程摆上重要议程,不断加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户厕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和大量资金的投入,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美丽乡村综合旅游项目、产业链项目打造等,通过整合环境资源,改革管理体制,逐步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城区一体化管理,城乡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已引起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是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和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生态建设,搞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公厕革命”,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努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二是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提高认识,要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及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三是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曾专题曝光了河北易县和广东惠东县吉隆镇的垃圾围村现象。四是区委组织部开展的第二季“青年说”活动,主要课题是围绕党建引领基层建设,作为第二组,我们的中心主

要是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打造生态宜居乡村,为全区美丽乡村建设建言献策。

二、基本情况 郾城区地处河南中南部、属淮河流域,隶属内陆特区漯河市,面积 413.1 平方公里,总人口 47.4 万人。2004 年 9月撤县设区,辖 6 个建制镇、3 个街道办事处,共计 9 个(镇、办),178 个行政村、369 个自然村,其中 1500 口人以上的自然村 70 多个,总户数 80000 多户,常住人口约 36 万人,日产垃圾量 40 余吨。

近年来,郾城区坚持以生态文明理念为引领,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在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建设管理、创建宜居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丰富产业形态和强化政策扶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初成效。目前,全区累计投入资金 1.1 亿元,初步建成了以尧河文化为代表的新店镇尧河庙村、以孔子文化和农耕文化为代表的的龙城镇孔沈邓村、以生态林建设为代表的龙城镇塚马村等 10 多个产业兴旺、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三、具体做法 为了高质量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镇也成立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组织,并明确由各级乡村振

兴战略领导组织负责创建美丽乡村工作。同时,专门成立了区委副书记任政委、分管农业副区长任团长的“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合力团”,整合农林、水利、林业、文化、畜牧、农机、国土等部门及各镇办工作力量,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按照“高起点、准定位、领未来、成精品”的工作要求和“小而美、特而强、聚而合”的创建目标,积极借智借力,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布局美丽乡村建设。新店镇尧河庙村毗邻尧河建立了“乡村记忆馆”,收集农耕时期生产用具、生活用品,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尧河庙村的特色文明村风、村庄概况、人文历史沿革、村情民情发展变迁、人物春秋等文化生活元素,展示了尧河庙村的发展历程和成就,突出了“耕读孝义,德信仁和”的尧王文化,体现了“盛夏葡萄甜四方,寒冬衣裤暖人间”的时代风貌。龙城镇孔沈邓村挖掘孔子文化内涵,规划用沙河景观带,串联石磨家园等现有设施,形成了古朴自然、绿林环绕、环境优美、街道整洁、设施齐全的新农村,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村、河南省综合治理先进村、河南最美文化传承村、漯河市卫生先进村、漯河市特色文化活动基地等多项荣誉。龙城镇塚马村结合“绿满郾城”行动,以政府主导,大户承包的形式,流转土地 3000 亩,打造了特色“经济林”。

(二)创新管理模式。在省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

支持和统一部署下,郾城区以构建“城乡一体、统一管理、全面覆盖”的大环卫格局为目标,以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大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为抓手,逐步加强对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2019 年,在市、区财政的支持下,成功将城区及乡镇环卫转交至专业环卫公司,并在孟庙、龙城、新店、裴城、商桥五个建制镇建设了多个垃圾中转站,发放了垃圾压缩车、运输车,配备专业环卫工人进行全天候不间断保洁;初步建立了“农户定点投放、村级负责收集、乡镇定时转运、区级监督管理”的三级四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体系,实现了农村垃圾“日产日清”。

(三)集中开展行动。2014 年至今年,结合全市创文工作,我区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动员再动员,专题部署,主要党政领导干部分片包村、亲自督办、真抓实干,为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郾城区通过大范围、高强度、高密度的宣传造势,使全区人民深入了解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调动村民群众参与意识,以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在电视台开辟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栏,传播先进经验,曝光不良行为,等形式大力提升农村居民对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视程度和自觉意识,不断增强农村干群的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目前,全区已形成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模范带头,商户、群

众主动参与村容村貌整治,积极开展家庭环境卫生净化、亮化、美化活动的浓厚氛围。

(四)完善基础设施。投资 1.1 亿元,分别对裴城镇裴城村、新店镇尧河庙村、龙城镇孔沈邓村、商桥镇靳庄村、孟庙镇拦河刘村、李集镇相树张村、裴城镇区、孟庙镇区、李集镇区、商桥镇区进行基础设施提升,累计建成“四好农村路”130 公里,农村公厕 20 座,安全饮水项目 9 个。区环卫服务中心也积极想市城市管理局申请,在 6 个镇先后规划建设 30 余座村级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同时,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对裴城古村落等村居加强保护,并整合聚博文化园、孔沈邓耕读园、伊人黑玫瑰庄园、花桂庄园、西湖果缘等旅游景点,开通了周末旅游免费直通车。

(五)优化政策环境。在美丽乡村创建范围内优先实施农业政策改革,突破建设过程中的土地、金融等政策瓶颈。一是全面完成土地确权工作,实现农村土地由农民使用向多主体使用转变、由生产使用向多功能使用转变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盘活土地资源,将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在创建范围内优先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收益。

(六)建立工作机制。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我们

初步建立了科学有序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每年在全区范围内择优筛选一定数量的美丽乡村进行培育。二是对培育的美丽乡村每年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对评估优秀、良好的,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和奖励;对评估不合格的,实行约谈提醒;对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三是区农业合力团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协调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推进、政策落实等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督促、评估和检查。

四、存在问题 郾城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美丽乡村”建设,无论是基础建设、绿化种植,还是环境整治、长效管理都要投入资金。目前政府资金相对有限,难以满足“美丽乡村”众多指标的建设需要,很多贫困村、偏远村缺少集体财产,还有些村干部为了个人私利,敷衍工作,混日子。

(二)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一是部分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能力欠缺,村集体经济薄弱,不能有效地调动群众主动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二是“等靠要”思想严重。美丽乡村建设中,等上级部门安排、要上级拨款,主动作为的意识和能力不强。

(三)管理不到位,机制不健全。个别乡镇村点长效保洁机制不够健全,集中整治后的成果不能持续巩固,工作反弹现象屡有发生,乡镇以点带面的试点效应难以充分发挥,农村“脏、乱、差”情况仍然存在。特别是逢三秋、三夏生产,村里沿街、小巷等秸秆到处堆放;村路边粪堆、草垛、沙堆、瓦砾、砖堆等也随处可见,影响农村交通出入及村容村貌。

(四)产业发展、集体经济发展投入不大、后劲不足。我区绝大多数美丽乡村都是基础型的建设,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主要是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农业、旅游等产业项目投资回报期长,较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一方面是政府投资总量有限,只能优先满足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另一方面是产业发展类投资较大,我区农村大多集体经济薄弱,合作社不发达,相对发达地区的多渠道投入有明显差距。

五、外出考察学习总结经验 10 月 12 日,在区委组织部齐部长的带领下,第二季“青年说”全体组员一行,先来到平顶山市宝丰县朱洼村、杨沟村、王堂村,经过实地考察、听取村干部的介绍后,总结如下:一是结合实际,在不破坏原始村貌,本着尊重自然的原则,在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保留村里原生态,例如村内污水处理,将村内原有沟坑种上莲藕、水草等植被,通过大自

然最原始的方式净化水源,这种做法不但节省了大量的资金,也节省了人力物力和很多资源。二是打造特色乡村,每个示范村都打造了一个主题,例如乡愁杨沟,村里很多破旧瓦房年久失修,房主早已搬离,村两委投入少量资金,将老旧房屋打造成记忆馆、图书室、展览馆等形式,不仅仅是美化的村容村貌,更是让整个村更富有文化底蕴;三是两委干部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代表作用,以上每个村不单单是美丽乡村示范村,也是先进党支部村,由支部书记带头,不断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提升生产生活方式,例如,村里没有保洁人员,二是发动村两委干部,以每人分包一条村级道路的模式进行保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默默的付出,不但提升到两委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也提升了老百姓对环境卫生保护的思想意识。

下午,考察组一行来到汝州市朱寨村、东营村和塔寺社区,这三个村和社区与上午生态美丽乡村建设的道路完全不同。这个三个村(社区)共性是积极发展集体产业链,以党支部为中心,以基层党建为核心,发展了种植业、农业、运输业、旅游业等多种产业,通过深入调查和听取负责人介绍,总的来说,他们的成功源自于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以党支部书记为带头人,不断提高两委干部和社区党员的思想意识和思想觉悟,相信党,拥护党,听从党的指挥,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经过党支部不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成功发展

村级集体经济,让广大老百姓得到实惠。

六、党建引领基层建设,打造美丽宜居乡村的建议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想真正建立起长效机制,巩固好活动成果,保证整治实现常态化,除了继续推行上述措施外,还应跳出“整治”看“整治”,在“综合”上多下功夫,建议注重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夯实“基础”,着力筑牢“抓当前”与“管长远”的根基。把加强村级班子建设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支撑,建立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机制,积极开展美丽乡村环境综合整治全方位覆盖,夯实组织基础。坚持党建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创新构建区域化、全覆盖的党建富民组织体系。

(二)强化“引领”,着力推动“小盆景”向“大风景”的转变。顺应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干部的普遍心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延伸党组织触角,以村为单位划分网格责任区,从抓庭院美、人居美入手,做好宣传引导、征集和应对民情民意、工程推进等工作,使党员干部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推动者,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话往一处讲、事往一处做”的美丽乡村党群共建氛围。

(三)注入“动力”,着力做好“新血液”和“新作为”的培养。注重在美丽乡村建设的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入党

积极分子,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作为党员发展重点对象,以“讲奉献有作为、有素质敢担当”为标准培养后备干部,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成就感和投身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四)改变资金投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一是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各部门涉农资金,各部门在编制部门工作计划时,尽量向美丽乡村倾斜或同步建设,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撬动社会资本,减轻财政负担;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生态宜居乡村建设投融资平台和筹资渠道,多元化筹集建设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一是广泛宣传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意义和政策,增强群众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来改变人居环境、增加收入,构建和谐生活的美好愿望;二是探索建立美丽乡村建设“村为主”工作机制,如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建设实施、管护机制等方面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三是提高群众参与度,在乡村建设内容、项目工程、工作监督等方面尽量让群众参与,使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主动参与。

(六)加大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增加经济收入。一是要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实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落实扶贫等惠农政策措施,参与

美丽乡村建设健康推进。二是抓好项目引进,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的步伐,整合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打造全域旅游产业,做到与自身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资源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经济支撑。

第三篇:调研报告:探索基层合作治理模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已经成为制约乡村振兴的最大瓶颈。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综合化、立体化、机制化的乡村治理体系。因此,探索基层合作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大势所趋,更是发展的必要条件。

X县是农业大县、移民大县、全省扶贫工作重点县,也是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承担着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等试验任务。近年来,全县坚持以产权改革为基点,以产权发展为主线,以脱贫攻坚为抓手,探索创新长效机制,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基础设施、村容村貌等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通过产权改革的“一子落”,实现乡村建设棋局的“全盘活”,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制度基础、产业基础、社会基础。但是,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农村传统治理模式已不适应日益复杂的治理环境,特别是随着XX个新型农村社区、近XX万群众将住进新楼房,农村居住模式、生产方式、管理模式以及利益诉求等发生变化,迫切需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合作治理格局。作为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将这一身系群众利益、事关发展大局的民生实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打好,让现代农村迸发新的活力。围绕这一主题,近期,我深入农村一线,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深入思考。

一、全县基层治理的现状

1.基层党支部在基层合作治理中始终扮演着“核心堡垒”。农村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近年来,XX县在探索基层治理工作中,始终把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放在首位,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行动为统领,以“书记项目”为抓手,全面建设过硬党支部,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XX个后进班子全面转变。同时,选派XX名优秀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支部书记,为基层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选优配强了村级班子,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大部分已经成长为政治过硬、素质过硬、能力过硬、发展过硬的坚强战斗堡垒。特别随着农村综合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正确处理与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关系,确保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2.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在村级经济发展中成为“重要力量”。XX县薄弱村多、村级积累少,经营性资产过百万元的村不足XX%,但荒山、荒坡、荒坑及村庄内闲散荒地等村集体资源丰富。近年来,XX县以土地资源和政策资金为要素,按照“因村制宜、厘清产权、分类推进”的思路,探索“土地资源份额化、扶持资金股份化”改革模式,激活内在资源、内部资产,盘活外部资金,创新了合作经营形式,构建了集体经济新架构,实现了农民集体合作共赢。截至目前,共有XX个村(居)启动实施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中完成清产核资XX个、成员界定XX个,XX个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建立与群众、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利益联接关系,保障了农民的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村级管理运行更加规范有序,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同时,村集体所得收益,大部分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改善等民生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3.新型农村社区基层治理模式成为发展的“新鲜课题”。XX县境内山区、老区叠加,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XX县把实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脱贫攻坚的首要任务,工程总投资XX亿元,规划建设XX个新型社区,涉及XX个乡镇街道,XX万人。目前,XX社区已建设完成、XX个社区XX万人实现回迁。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受传统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仍存在大量的“一区两制”“一区多制”等现象,社区治理模式创新刻不容缓。

4.传统基层治理模式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尽管XX个新型农村社区涉及到XX个行政村,占县村居总数的XX%左右,加之部分村居发展充盈着各种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济体,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在农村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仍有XX%左右的村仍然沿用着传统的治理模式,不能适应新形势新时代发展的要求,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创新社会基层治理迫在眉睫。

二、全县基层治理的问题

1.治理主体较单一。由于村集体资源条件受限、对外招商引资力度不够或无法充分利用村集体资源等原因,目前,全县近XX%的行政村没有发展经济合作组织,基层治理主体仍然以村“两委”为主。近XX个村党支部功能弱化,依然沿袭旧的传统治理模式管理村庄,不能接受新型社会组织进入,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农村内部公共服务跟不上、外面公共服务进不来的困局。

2.多元主体不对等。长期以来,人们惯性认为村“两委”与经济组织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政策执行中必然产生一定矛盾。而受历史原因和现代发展条件的制约,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需在利益整合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承担更多的责任,却不能够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造成权责不对等,直接影响了村级经济组织自治功能的有效发挥。

3.村民自治不完善。在开放性、流动性的农村社会中,大量乡村劳动力选择进入城镇打工,留守在农村的往往是妇女、儿童和老人,村庄空心化现象严重。村民自治既缺少高素质高能力、能够带领村民致富的村干部,也缺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无法正常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同时,乡镇对村委会管理服务方式有待转变和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权力行政化倾向较为突出,对村委会自治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等村务活动横加干涉,不愿支持村民自治,甚至妨碍村民自治,挫伤了村干部的积极性。

4、新型社区有短板。新型农村社区多是“多村合一”,人口量大,组织无序,社区群众自治机制、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还不到位,社会管理职能未有序衔接,许多公共服务职能还没有真正延伸到社区。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培育不足,市场化服务滞后,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生活生产的需求。

5、产权改革不充足。在产权制度改革中,大多数村采取定期调整股权模式,没有对股权永久性固化到户,一方面增加了成员对集体资产收益的不确定性,一方面亦让股权的有偿退出、流转继承、抵押担保等权能改革探索难以为继。股改后,如何发挥“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会”的作用,将经济管理职能从村委会管理服务职能中剥离出来,实现村庄治理“政经分离”;

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强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

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如何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管;

如何经营集体资产,确保增值,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6、乡村能人存缺口。有的村随着大量农村优质劳动力外出,精英人才远离农村,留守群体日渐老龄化,双重“失血”令农村人才出现断层、“空心化”,一些乡村选不出治村能人,导致“无人能为”;

有的村有农业龙头企业、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退伍士兵和其他一些优秀的本土人才,但是不愿意加入党组织,不愿意参与村集体事务,导致“无人想为”;

有的村集体班子健全,但是带动发展的能力不强,村“两委”班子不善为,不会为,导致“有人无为”的困境。

7、乡村法治待提升。外出务工群体多,群众学法意愿低,造成普法、学法相当难,“讲人情、讲关系”“遇事找熟人”成为习惯;

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学法、不懂法,法律知识缺乏,法律素质偏低,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依法促发展、强服务、抓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不高。“法治为形、人治为实”现象较为普遍;

农村法制教育的滞后,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普遍不强、法制观念淡薄、法律知识缺乏,群众学法、懂法、用法的能力十分有限,监督难。

三、创新基层合作治理的对策

1、强化多元共治。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推行新型农村社区“三委三区两覆盖”治理模式,即在组织领导及管理服务机构上,成立社区总支委员会、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和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

在管理服务体制上,构建“三区”管理服务网络,社区、片区、楼区(楼院)为上下级关系;

逐步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健全“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楼栋长”组织网络,在党员人数超过XX名的社区成立党总支,不足XX名的社区设立若干个党小组。把党组织拓展延伸到产业协会、村民理事会、群团组织等各个领域、行业中,建立健全党群联动、村民自治的村级组织规范化运行机制,使村党支部的核心作用、群团组织的纽带作用、社会组织的基础作用交融互动、互为补充,推进协同共治。以打造过硬党支部为抓手,全面选优培强农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境界标准,通过争先创优,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二是大力发展村级社会组织。立足村级优势,强化招商引资力度,因地制宜成立股份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或其他类型的村级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引进一批龙业企业或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建立“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群众”“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机制,在乡村治理中引入市场、社会、群众力量,共同参与村级治理。大力发展包括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在提供服务、协调利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是创新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坚持城乡发展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治理现代化原则,研究制订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社区管理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研究制订农村新型社区置业经营管理办法,探索农村社区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办法、集体土地建房出租办法、社区居民房屋出租流转办法,加快推进社区资源资本化,创新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积极破解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系列问题,鼓励各村进一步激活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占有权和收益权的权能拓展,探索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的实现方式,完善村民行使抵押权、担保权的配套机制。

2、强化村民自治。一是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教育村民提高民主意识,增强自治能力,引导群众学会使用民主权利。教育、引导村民和村委会成员正确认识村民自治与党的领导、与乡镇行政管理、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组织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教育、引导村民提高民主法制意识,学会行使民主权利。二是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对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一事一议”、村建道路等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确保决策民主和决策科学。三是提高乡镇思想认识。乡镇政府指导村委会工作,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意愿,不委派村干部,也不事先划框子、定调子。要尊重村委会自治权利,改进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严禁把村委会当成乡镇政府的下级机关,不得用行政命令加以干涉村委会自治权利的行使。乡镇政府及所属部门要帮助、指导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完善村委会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委会工作制度,培训村委会干部,开展竞赛评比活动,帮助村委会协调好与村党支部的关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加大乡村人才培育。加快培育新型农民,以提高农民、扶持农民、富裕农民为方向,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养职业农民为重点,通过培训提高、发展培育,加快构建一支坚守“三农”情怀,争做“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同时,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农村大学生、在外老乡等人才回村创业。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从政策支持、公共服务、投资环境等各个方面,为乡村人才引进建立全面的保障体系。

3、强化乡村法治。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的作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在XX报、XX电视台等媒体开设“法治论坛”“每周说法”“普法热线”“政法在线”等栏目,宣传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社会民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帮助。组建普法讲师团,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活动、法律服务全覆盖工程,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广泛开展“法治村居”“法治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引路、逐步延伸、滚动发展,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看到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果。二是依法打击犯罪。针对农村地区当前违法犯罪呈现出的新趋势新特点,坚持常态化严打工作机制,切实提高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黄赌毒、拐卖妇女儿童、入室盗窃和电信诈骗犯罪等违法犯罪,出重拳快速打击。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企业(项目)周边、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治安秩序集中整治。重点抓好排查安全隐患防范四类风险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各类重大案(事)件。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三是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一体协同、多元化解的三调联动机制,加强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网络及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和多调对接,增强多元化解社会矛盾实效。探索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发挥好法律服务机构作为中立第三方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依托“天眼工程”,拓展矛调信息网功能,推进县乡村视频调解会议系统建设,加快矛调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政府投资和市场化、社会化相结合,将调解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四是规范村规民约。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动员群众积级投入到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来,用最朴实、最简单的话语将群众反映最多、最集中的意见表述在村规民约中,成为大家共同认可的约定。同时,组织群众签订遵守村规民约承诺书,强化村民“我制定、我执行,我承诺、我执行”的约束意识,更好地发挥村规民约在推动民主,实现自治方面的作用,让村规民约真正起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

4、强化乡村德治。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德育教育、励志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继续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实施“思想强农”工程,利用文明一条街、文化墙、宣传栏、道德讲堂、儒学讲堂等阵地,加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节俭养德等方面教育,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思想道德建设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二是倡树弘扬文明新风。大力宣传凡人义举、美德善行,继续抓好“四德工程”“XX好人”“道德模范”等活动,建立道德模范立体长效宣传机制,利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电视广播、报纸刊物、公益广告栏等,对先进道德模范进行广泛宣传。创作一批反映XX道德模范事迹和精神的文艺作品,依托电视网络媒体、送戏下乡等活动,建立巡展巡演机制,持续提升群众的道德文明修养。充分挖掘农村底蕴深厚、流传久远的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注重培育良好生活习惯和文明乡风。鼓励和引导村民相互促进和学习,不断激活村民心中的传统文化基因,为村庄开展道德教化和村民自治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三是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在新型农村社区即刻成立红白理事会,把好提名关,酝酿好候选人名单,特别是一些德高望重、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各“人头、老总”和家族族长。通过红白理事会主体作用的发挥,使村民率先转变思想观念,激发红白事从简从易的自觉性。建立红白理事会考核督导机制,由乡镇政府对推进移风易俗成效显著的红白理事会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提倡党员干部简办或不办喜庆事宜,县级党委政府提出办喜事建议标准,对违反标准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追责,对响应倡导的一般群众进行奖励。

第四篇:乡村社会变动与基层治理改革综述

彭澎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

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农民为农村市场化的发展做出了平等的贡献,他们应理所当然地拥有平等的基本权利,从社会获得其所必需,以此保证其在社会中的生存和发展,这正是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所追求的公平正义的基本内涵之一。这并非社会给个体的恩惠,而是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个股东,从而有权支取股本”[8]。市场化发展中的中国社会应该是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村民是农村社会的缔结者,理应平等地成为国家、社会的主人,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和途径,按照自己的意思来进行来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应该是一个资源充沛、布局合理的社会,村民能平等地享有社会的基础资源,适应社会的发展,为村民个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依托。因为如果资源“不按照一种对所有人都公平的基础开放”,“那些被排除在外的人们”体验“自我实现感”的需要就被扼杀了,他们完全有理由“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9]。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乡村经济社会的转型使得乡土社会发展呈现多元的发展趋势、多元的社会结构和多元的利益格局,必须注重公平正义制度与环境的构建,因为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一个公正的社会制度性安排,应当使社会成员感到做出正当、善的行为不仅是应当的,而且也是明智的”,即只有行善,才能获得利益,“如是,在社会大众层面上,正当、善的行为就不仅仅是应当的且也是必然的。”[10]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实现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就是要在基层治理过程中制度性的强化对村民的民主、自治、平等等权利的保护,形成一个彰显公平正义的宪政框架。对于农村制度建设来说,没有比公平正义更能激发村民追求意志的了。

转型期农村政治发展的根本要求:主体独立———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前提

市场经济是一个主张个体利益合理化和宣扬个体利益最大化的经济形态,它的存在前提就是利益主体对自身利益的合法化、最大化和独立自主的追求,而肯定与维护个人利益则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根本出发点,深深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的民主化进程。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通过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市场,塑造竞争性市场关系,进而推动市场经济发展,使得村民作为市场主体在社会中独立出来。市场主体从事市场交易,其直接指向在于利益,利益实际上就是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的实现,“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并不是出于屠夫、酿酒师和面包师的仁慈,而是出于他们的利己心。”[13]通过市场经济的结构调整,农村形成多元化的经济发展模式和产权结构,培育出了平等竞争的多元化市场主体。农民在市场机制的支撑和促进下其地位不断独立且日益发育成熟起来。独立的市场主体,基于利益最大化的效应目标,本能地存在着推进治理改革的动机,希望通过治理的变革谋取其在市场化发展中更多的机会。有学者认为,市场化发展轨迹下的利益丛生是推动农村基层社区民主体制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根本基础[14]。源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产生的个体利益冲动是推进村民积极参与民主选举和基层治理的原始动力,从这里可以看出,市场化运行体制下的中国农民实际上是一个在政治和经济发展方面充满理性的行动者,并非蒙昧无知的普通民众。[15]“强大的基层、社区组织和独立的经济利益集团可能是民主社会的一个颇有价值的方面,它们同国家的关系可能是更加遥远的或‘不许国家干预’。”[16]农村市场化改革使得市场机制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基础作用,同时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也展示其强大的力量。“在这一过程中,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会促成社会总利益的实现,另一方面,个人只有在为他人利益服务的情况下才可能实现自己的私利。这样,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就会达到和谐。”[17]利益的驱动使得主体在市场化运行中能够独立,不同利益的交汇使得村民个人在市场中主体地位发生交织,交汇的利益和交织的地位正好配发出市场化运行中的自发社会秩序,按照其内在的逻辑演进,社会秩序得到不断扩展,为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提供了动力。“那些被长期证明对人类福利意义重大的社会制度,虽然都是人类行为的产物,但绝对不是人类设计的产物,因而也就不能以演绎推理暗示出的任何方式来加以重新建构。”[18]农村社会中的自发社会秩序需要基层治理为之互动与发展,“秩序的重要性和价值会随着构成因素多样性的发展而增加,而更大的秩序又会提高多样性的价值,由此使人类合作秩序的扩展变得无限广阔。”[19]在互动发展过程之中,农民主体成为了治理变革的推导力量,“渐进的技术师或工程师认识到,只有少数的社会建构是人们有意识地设计出来的,而绝大多数的社会建构只是‘生长’出来的,是人类活动的未设计的结果。”[20]当农村经济社会的转型累积到一定程度时,社会治理模式发生结构性的变革就成为可能。事实上,主体政治上的要求和市场上的需求是基本一致的,都是一种选择,一种交易,政治上的行为也是利益的交易。“‘思想’一旦离开了‘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21]无论是现代经济活动还是政治活动莫非如此。每个人对个人利益的合理算计实现整体的利益,这是市场交易的动机与指向。“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2]现代政治参与实质上也是一种权利的算计与实现,每个政治主体都是带着其相应的价值观念去从事这些活动的,这些价值观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联。西方的公共选择理论就是从利益的算计阐释政治运行过程的。村民在农村市场经济体制下获得较大的发展,其所获得的丰富资源增强了其独立的主体地位,会进一步强化其在基层治理模式中的迫切要求和参与愿望,会强化基层治理的独立性、自主性和自治性,由此与地方政府的支撑和干预相背离,他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的主导性甚至支配性作用的角色定位和行为方式如果在基层治理中发生复制和移植的话,就会给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和行为模式带来相当深远的影响。“利益分化是宪政产生和发展的源动力。”[23]在农村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法治的保障既是一项经济权利,也是一项民主权利。它在公民身边建立起一道保护墙,保证他们在从事生产活动时无需畏惧政府。建立起这道保护墙后,那么民主制度中公民角色的先决条件———安全与独立也就有了保障。”[24]农村市场经济的利益观念促使村民个体地位的日益独立,同时个体独立又使得村民个人的行为能力、价值观念以及社会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使得传统的基层治理在农村市场化快速发展的格调下显得不相适应,既因为市场化丧失部分传统资源,又因为自身的惯性而暂时无法接受市场对自治治理的新动力,使得农村的治理出现现实困惑,也预示着农村一种新的社会治理基础的出现,基层治理会发生变革。市场化的农村内部关联具有外向性,村庄内的政治因素具有多元性,乡村内部的经济政治管理更多的是建立在利益的关联基础之上。农村内部的利益关联提高了村民个体的经济价值和经济自由,也促使村民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更加注重发挥个人能动性,来实现个人经济价值的再次提升。日益变化的农村内部利益关联主导了农村的社会关系,已经成为市场化中村庄治理的社会基础,更加注重村级自治组织、农村协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力量与村民个人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市场化发展中的基层治理日趋需要一种宪政化的治理秩序,使得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成为必然。

转型期农村政治发展的精神理念:政治自由———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价值追求 农村市场化发展使得村民通过经济的发展满足了自己的生活需要,实现了自身发展的自由。农村市场的不断发育,让商品交换变得自由、频繁和规范,“谁都不用暴力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出让财产”[25],为满足村民的各种经济需求、满足村民与社会关系上的自由提供了中介。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市场交换是自由最重要的现实基础,这种意识深深影响和积淀于农民的心理,形成村民肯定个人产权、抗拒一切暴力的自由情结,即自由发展的观念。“如果说经济形式即交换从一切方面肯定了主体的平等,那么也应该说那既推动着个人又推动着物体去参加交换的内容或素材,同时便肯定了自由。”“交换价值的交换正是一切平等和自由在生产上面的真实的基础。”[26]市场启迪自由,发展着自由,市场是实现自由的基础。农村市场化发展下,自由是村民不受其他个人和组织及政府的具体干预而独立运用处分财产的自由。自由是由市场自身特性的决定的,市场经济背景下经济发展的动力归因于市场的自由竞争而不是政府的行政干预,市场发展基于市场主体的自由自治,而不是政府的计划安排。在市场内,村民的生产经营不再由国家操纵,而是还原为村民自主性权利支配的领域。主体之间相互独立、平等的关系,才使得主体之间的交换是自由自愿的。只有自由经济才能从根本上激发、调动和保护市场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村民政治自由的实现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受社会的经济发展影响的。“高水平的政治参与总是与更高水平的发展相伴随,而且社会和经济等发达的社会,也趋向于赋予政治参与更高的价值。”[27]经济发展的自由和政治自由从根本意义上说,都是村民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享有自由的重要体现。在市场经济中,经济发展自由是政治自由的依据,同时村民政治自由的实现程度制约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育程度。“不是自由市场的模型提供了政治权利关系的新的构想,而是有关政治制度的设计本身为市场模型提供了典范。市场模型以特定的制度安排为前提。”[28]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催化了农民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强化了农民的政治独立观念,这种政治观念与市场化条件下农民享有的权利义务高度统一,形成了农民政治自由的治理趋势。它“意味着视自己为一个自由的、负有责任的人,而不是无意志的受控于他人的期待或冲动的工具。与他人相处时,健康人格的态度像对自己一样,视他人为人,而非物或工具”[29]。农村市场经济尊重农民的主体自由,而主体自由包含经济发展自由和政治治理自由两个重要方面。农民在市场条件下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即成为获得经济发展自由的主体,成为自由的个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要促进了市场交换的正常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样,农民经济发展的自由带来了村民政治主体的形成,即成为获得政治自由的主体,能够独立自由表达自己或群体意志、自由选择社会管理者的权利,成为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前提。“惯于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的人民……必定是自由的,这样的人民永远不会因有什么人或者什么团体能够抓住并控制住中央管理机构就让自己为他们所奴驭,对于这样的人民。没有一个官僚机构能希望强使他们去做或者去经受他们所不喜欢的的事。”[30]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和政府存在的价值不是妨碍人民自治而是要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治。保护村民自由是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终极价值,“基于一种演化性世界观,并置公民自由和经济自由于很高的优先地位上。”[31]

转型期农村政治发展的制度基础:农村法治———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框架

“政府处于法律之下,或者说法律服务于法治,构成了现代市场经济良性发育的制度基础。”[32]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它是在近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在商品市场高度发展的条件下逐步被实践证明并被人们所认同、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并与市场经济共同成长起来的基本原则。“它通过完备的法律手段和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有效的保障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平等、公正的竞争环境和发展机遇,并有利于给经济发展创设和维系一个民主、自由、宽松、和谐的空间氛围,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正当权益,促进经济的有序增长和繁荣。”[33]当前农村的经济社会转型是一场以市场化为基础的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过程,是“一场质的意义上的社会整体嬗变,是包括器物层面,制度规范层面,思想文化层面各个社会领域的全方位变革”[34]。农村市场经济培育和造就了独立于国家权力之外的新型力量———农村市场主体。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使传统农村以行政权力为核心的管理体系转变为以市场主体的权利为核心的治理体系。它是“建立在传统的社会格局的打破,旧的文化意识形态的消失以及新的社会格局与理念的形成之基础上”[35]。因此“强调传统力量与新的力量,具有同等的重要性是必要的”[36]。这是决定农村现代化进程最终命运和经济社会转型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农村法治是农村市场经济构建的制度基础,也是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框架。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过程事实上是调控、协调各种利益冲突,进行价值判断和理性抉择的现代化过程,在此过程中,农村法治的健全和完备,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一系列原则与制度,是一种现代的秩序模式与文明类型,是一种生活实践和认知的过程,是一种社会关系评价与社会秩序治理的基本框架。它既指健全的法律体系,良好的法律运行状态,更进一步意味着整个社会成员对法律发自内心的遵守和由此而形成的良好的法律秩序和状态。健全的农村法治是转型期乡村社会一股崭新的权威力量,它能调整和规范政治国家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关系、把国家意志有效地贯彻到乡村社会、使国家能够对农村基层实行有效的规范和规制。有学者[37]认为法治是人类作为自由意志主体和道德主体对社会作出的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实践,是一种实现人类自由的行为过程,是一种遏制权势的最佳选择。法治是通过权利与权力的价值配置和理念规范来实现两者的和谐稳定与平稳格局,以达其最核心的本质特征制约权力[38]。由此看来,法治是“人们提出的一种应当通过国家宪政安排使之得以实现的政治理想”[39],以控权为核心的宪政便是实现法治的制度选择。因此,法治不仅是国家层面的制度选择,也应该是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价值导向与基本框架。基层法治的健全能够为转型期农村基层权力结构确立起新的合法权威。我国农村基层的法治实践,是民众对各种农村社会资源进行发现、重组及良性互动的过程,其本质是对农村社群各种制度运用国家意识去引导、控制和规范,以维持基层公共秩序,增进乡村社会公共利益的过程。“任何法律制度的根本目标都不应当是为了建立一种权威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上的正义。”[40]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建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注重结合农村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从保障和促进农村基层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始终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的民主法治建设。农村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即以基层群众性自治为核心的治理体系的变革以及农村社会中自治治理空间不断拓展和明确化,始终应以国家法律的规范为前提。因为乡村基层群众性自治本来就是在缺乏民主法制传统的乡村社会推行,亟需国家提供健全的法律体系为其运作的规范化提供保证,这不但能够保证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合法性,而且也是维护国家法律统一和制度权威的需要。乡村社会法治对基层治理变革起着主导和推动作用,基层治理组织就主要是注重通过法治的制度化优势来保障基层农民的民主选举权和民主管理权,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农村基层治理的真正和广泛实现。“一个社会制度的成功,主要取决于它是否能够将人们在经济事物等方面的追求未被耗尽的过量精力引入合乎社会需要的渠道。”[41]农村法治的建构必须立足于乡村社会二元格局的现实,既要重点建构起农村基层政权的法治化权威,又要建构起乡村社会自治的法治化秩序,更要建构起二大领域秩序规则之间的良性互动局面。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是农村法治的重点,是农村法治最重要的政治基础,也是国家在推进农村基层法治进程中实现农村社会有序管理的首要任务。在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发展视野里,法治不仅是一种制度,具有可操作性,在法治的框架和维度下,村民自由、平等、权利才能真正实现。法治也是一种文化和观念,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具有凝聚人心的作用;同时法治更应是一种境界和追求,成为基层治理的核心价值和精神灵魂,深藏于基层治理制度的价值深处,深深植根于全体村民的思想内涵。

转型期农村政治发展的文化理念:以人为本———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基本精神

社会主义政治始终是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政权具有人民主权性质,这就注定以人为本是中国政治经济体制发展的政治理念,注定以人为本是市场经济发展的本位立场、发展原则和价值主张,是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基本思路。发展的目的是“以促进该共同体每个个别成员的个性全面发展”,“普遍地重视人则是一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行和保持稳定的关键之一。”[44]以人为本是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功的历史和逻辑起点,也是包括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在内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实践原点和理论支撑。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市场化经济运行条件下基层社会结构的变迁,是农村基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变革组合与选择更新。经济社会转型使乡村基层生活发生巨大变化,其中最为明显的表现是乡土利益的重新配置以及由此引致的社会分层化、利益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样化。基于乡村经济转型和社会背景的变迁,农民政治参与作为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方式呈现出新的态势和特点。在利益多元和分化的条件下,保障农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以实现农村基层真正的自治治理,是保证农场市场化改革深入进行、政治局面稳定、社会生活常态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特别是尊重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农民的发展利益和自治权利,已成为我国基层治理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宪法旨在维护具有尊严和价值的自我,因为自我是宪法的首要价值。”[45]以人为本与立宪主义的指向具有同一性。“宪政理论试图通过降低政治的地位和限制政治权力来减少和防范其侵犯个人自由与尊严的风险。”[46]“真正民主制的真谛是对个人价值的尊重和对个人权利的保障。”[47]宪政本身就是以人为中心展开的,它承认人是具有独立利益、独立追求的个体,尊重人的尊严和保障人的利益。“个人的生活和福利以及他的权利的定位都同众人的生活、福利和权利交织在一起,它们只能建立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同时也只有在这种联系中才是现实的和可靠的。”[48]“离开主体自由自觉的活动,离开人类意识,人的价值尊严和人类本质,一句话,离开人的主体性,来谈论应有权利的问题,那是不可思议的。”[49]宪政是保障权利的最好制度设计,它建立的基础是对人的价值的尊重,说明的是对人的价值的认可,表明的是人在社会中的价值实现程度,主张的是人本主义本位的权利价值模式。“关于权利的语言是一种特别有力的表达方式,它表达的是尊重个人,尊重他人的尊严和价值,以及尊重他作为自主的道德行为者的地位。”[50]“形成某种政治制度离不开一定的政治文化在其中的作用,维持政治稳定、促进政治发展,同样需要建立相应的政治文化,并使之符合政治体系一体化的要求。”[51]农村市场化的发展带来利益的分化与组合、权利的博弈与重组,需求更加成熟理性的政治参与模式,要求更加稳健凝重的人本制度文化。“现有制度安排总会有些不能满足人们已经内化了的价值观所预期的报酬,当人们得不到满意的报酬时会产生失落感,会千方百计去寻找新的制度安排来代替现行的制度安排。”[52]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期,对人本理念、人本文化、人本思维、人本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场经济改革与基层治理体制的融合应当尽可能寻求两者之间的共同要素逐步展开,以避免被动整合产生的机理排斥而造成的社会振荡,因此,寻求两种不同规则之间的共同价值所指成为基层治理宪政化建设的核心重点。这就需要在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中,整合基层政治文化发展的理性思维、价值观念和伦理道德,将以人为本的宪政精髓纳入基层治理的现有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政治发展取向,倡导和构建一种人本的基层治理精神、人文的基层治理体系,为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提供一个可以为农村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政治规范。2010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条中鲜明的增加了“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在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中的确认,意味着基层群众性自治已经通过法律的形式将自治制度本身追求的以人为本的终极目标更加明确化了。人本文化理念指导下的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就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伟大创造精神,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好自己的事情,实现自己的愿望和利益。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抉择、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53]。农村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应当要显示人本的政治情怀,形成政治参与中农民与政府关系的互惠、互动、互控机制,真正实现农民的民主选举和自治管理权利。实行基层治理的宪政化建设,实现经济社会转型期基层自治和政治参与从工具理性向价值理性的政治变革,形成农村基层治理和政治文明现代化发展的双赢局面。

第五篇:发挥基层协商在乡村治理体系中作用[本站推荐]

发挥基层协商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等具体要求。推行基层协商民主,创新乡村治理,是新形势、新时期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化解基层矛盾冲突的有效途径。X月X日—X日,省政协民宗委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就“自治、法治、德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基层协商”专题,分别赴XX、XX进行实地调研,把脉问诊,探寻对策。

一、基层协商取得的成效 一是村委会换届顺利完成。在2018年全省第十届村“两委”换届选举中,XX县共选举产生村“两委”成员XX人,交叉任职比例达到XX%;

依法依规引导村党组织书记参选村委会组成人员有XX个村实现了书记、主任“一肩挑”目标,占比XX%;

女干部XX人,35岁以下干部达到XX人,村“两委”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村“两委”在引导村民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权落实上迈出了有力步伐。

二是制度建设得到完善。XX、XX所辖乡镇村都成立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定点联系乡镇和成员单位联席例会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村务公开的细则、目录;

在乡镇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包村,指导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和自治权的落实;

在村制定村委会选举办法、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组建村务监督委员会、畅通各种监督渠道,保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了村民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是民主协商机制逐步建立。各地普遍建立以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组织形式,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做到群众的事由群众商量着办。协商民主的内容包括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重点工作部署在村(社区)的落实;

涉及当地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共环境、公益事业;

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等。协商的主体扩大到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驻村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吸纳威望高、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老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参与,保证了协商更加全面公正。

四是乡风文明逐步形成。根据“十三五”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从2016年起,民政部门指导试点村“两委”组织村民讨论、修订村规民约,将移风易俗倡新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村规民约,让村民自定规矩,自觉遵守,革除陋习树立新风。组织村民推举有威望、有能力、办事公道、崇尚节俭、有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明确理事流程,倡导喜事小办,丧事从简,奢侈风、攀比风得到扭转。

二、基层协商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重视程度不够。目前还有部分地方没有认识到村民自治的主体是全体村民,仍然存在乡镇政府领导村委会,村委会指挥村民这种错位认识,导致在落实村民自治权的过程中,工作流于形式,村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基层协商平台不健全,议事规则不严谨。目前有些地方村民议事会和村民代表会由于成员不固定,议事人选随意,且没有固定的议事平台和规范的议事规则,导致协商的公信度和公信力难以获得群众普遍认同。

三是协商内容程序不规范,制度化建设不完备。围绕“协商什么、和谁协商、如何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问题,在协商内容、协商程序、协商议题上,准备工作还做得不够充分,民主和集中把握得不够精准,从而影响了协商的效果。

三、推进基层协商的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推进基层协商民主,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消化矛盾”,以法治“定分止争”,以德治“春风化雨”。具体来说,就是要抓好“三个推进”“三个着力”。

(一)推进村民自治建设。坚持自治为基础,把村民动员起来、组织起来,使他们以组织的形式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管好、用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巩固和加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鼓励村民自愿结合组成各种社会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使之成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乡村治理的参与者、利益协调的当事人。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把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群众,推动村民自治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方向发展。

(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务监督等制度,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建立农村法律大讲堂,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巡回讲座和“送法下乡”活动,依托农家书屋建立法律图书专栏,增强农民法律素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基层干部群众形成亲法、信法、学法、用法的行为自觉,强化法律在解决农村事务和化解矛盾问题中的权威地位。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村级治理工作机制;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推动“法治示范乡(镇)、民主示范村”创建;

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活动,将乡村民主法治建设向纵深推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农村小微权力腐败行为整治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发展环境。

(三)推进乡村德治建设。注重先进道德文化引导,用先进的文化浸润和引领村民道德建设。挖掘中国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开展“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隔陈规除陋习”等主题活动,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的典型事迹,引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自编自导自演,培塑典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抵制陈规陋习、贬斥失德失范;

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评选表彰活动,用积极向上的行为和舆论力量推进家风建设。

(四)着力提升群众参与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基层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基层协商的实质是推进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基层事务,推进“民事由民议、民议后民决”。要让群众有感觉,前提是让群众积极参与进来。一是畅通参与渠道。一方面,严格落实村(社区)干部值班制度,让群众随时能找到村(社区)干部反映问题,至下而上收集协商议题;

另一方面,由村(社区)干部下访民情,逐家逐户征求意见,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基层党组织随时随地能了解掌握需要协商的事项。二是创新参与形式。除了召开议事协商会、群众恳谈会、书面征询等方式,结合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情况,广泛搭建村(社区)QQ、微信议事平台,让群众在手机上就能进行广泛协商。

(五)着力提升群众协商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协商感涉及群众对协商以及协商真实性和有效性的评价,直接决定着他们对协商的认同、支持和参与情况。一是真协商,避免虚情假意。避免在协商会开始前就暗示与会者表达赞成意见,把协商会开成了情况通报会。二是真引导,避免放任自流。既要引导群众把深思熟虑后的主张表达出来,也要纠正他们协商就必须是“要听我们的”等错误观点,避免有民主而无集中的“泛民主化”。三是真落实,避免虎头蛇尾。协商不是会议开完了、意见统一了就结束,而是要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把协商达成的共识一个一个落实到位,让协商真正起作用,让群众认同协商、支持协商、参与协商。

(六)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基层协商的主体是群众,本质是体现和实现群众当家作主,要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着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一是提升群众物质获得。群众参与协商的主要动力是获得物质利益,这就需要在协商过程中,尽可能进行广泛深入协商,使参与者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并在反复协商过程中,取得“利益最大化”,让群众在协商中获得利益。二是提升群众精神满足。在协商过程中,要更加注重尊重群众民主权利,更加注重采纳群众合理主张,更加注重肯定群众所做之事,让群众在协商中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三是提升群众价值认同。随着基层协商次数增多,参与协商人数增多,在多次协商中形成的普遍共识将成为一个地方、一个阶段的价值认同。为此,在协商过程中,应注重提炼共同价值观,让共有的价值观促进协商民主,让协商民主凝聚共有价值观,增强群众价值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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