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2022-11-11

第一篇:小学生学法懂法守法

学法 懂法 守法

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人认为,讲法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法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管理制度,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是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论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的是文明的行为方式和做人准则,唤起的是人的良知,彰显的是人格自律的力量,倡导的是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和道德观。在现代社会生活的每一位公民,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以法律为准绳来规范自己行为,以法律为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样才能形成处处秩序井然,人人崇尚法制的良好社会环

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人人遵纪守法,才有社会的安定与和谐。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如果每个人都能按照规则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井然有序。相反,如果每个人只按自己的意愿行事,我们的社会就会为一盘散沙。

一个国家都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护一种安定的社会秩序,来制约着人们的言行举止。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的学习法律知识,自觉的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要以遵纪守法为荣,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第二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总结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税务局作为政府窗口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因此,在此次教育培训中,我个人十分注重认真听讲,深入思考,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教育培训活动,推进依法行政。目前社会上一些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分化了政府在发展经济为主线上的大量精力。一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没有严格执法或者依法行政造成的新问题新矛盾逐步显现。这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如果我们不严格依法行政,就有可能累积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给接下来的工作增加阻力,从而阻碍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公务员队伍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这次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坚持从实际出发,学好法用好法,做到执法为民、廉洁奉公,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第三篇:学法懂法守法心得体会

“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心得体会

根据《 “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我积极投身练兵活动中,遵循“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固强补弱,夯实基础,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基本功不扎实、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通过学和练,我的政工素质得到很大提高,进一步推动了中队政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认清形势,明确目标。自开展练兵活动以来,我在充分认清形势的基础上,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此次政工岗位大练兵活动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契机,客观分析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思想和实际行动有机结合,自觉投入到练兵活动中来,真正沉下身子、静下心来强化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和钻研,提高自身素质。活动中,我按照“主题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坚决克服和杜绝消极思想,认真学习,务求实效,力争成为本岗位的行家里手,努力实现中队全体官兵思想认识有提高、业务能力有提升、工作作风有改进、理论基础更扎实的目标。

二是注重方法,突出重点。在练兵中,我注重与实际相结合,科学安排练兵内容和时间,把练兵活动与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中的政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政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紧密结合起来,与其他各项学习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突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这一主题,对政治工作政策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了系统、全面、深入学习,不断强化“法制政工”意识,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同时,我还对照各类政工法规制度,开展对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清理,认真查找不符合政策法规的行为,及时给予纠正。

三是学以致用,力求实效。在练兵活动中,中队党支部把练兵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支部重视、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提高”的良好局面。我在认真学习新法规、研究新情况、坚持新标准,正确认识本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阔视野、活跃思维,深入思考制约部队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消防工作发展趋势,分析制约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和发展的瓶颈,总结前人经验教训,做到学以致用。并且以此次学习“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岗位练兵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自身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基本功不扎实、工作方法措施不得力等问题,大力提升整体能力素质,确保政治工作服务保证作用最大限度的发挥。

通过此次学习,我从思想认识、纪律作风、能力素质、上找寻不足,认识到自身的差距,有效地认清了自己的知识薄弱点。今后我将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落实,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主题岗位练兵活动中去,真正做到参与练兵、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努力争当政治工作明白人、业务能手和标兵。

第四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学习心得体会

通过今年普法知识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转载自百分网http://,请保留此标记而为之的。 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第五篇:“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执法遵从度,全面推进地税系统学习型、纪律型、法制型、创新型、服务型“五型”机关创建活动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法律意识、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三项工作任务,联系实际深入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通过教育培训活动,让“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治税理念深入到每一个干部职工的心中,让“违法事不干、违反法律程序事不干”的警钟始终长鸣,让“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不触法律底线”的思想观念变为每个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努力培育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执法规范,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依法治税。

二、组织领导

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推动和促进地税系统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此我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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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监审科、机关党办在活动中各司其职,及时了解掌握活动情况,交流反馈信息,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教育培训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干部职工学法结合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针对领导干部、干部职工职位类别,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方式。

四、学习内容

一是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宪法和规范我国公共行政管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务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包括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等法律及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和廉政法律法规。

二是专门法律法规知识。包括规范税务系统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其中重点包括税收执法行为规范、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信息安全与保密以及涉税犯罪等法律法规。

三是计算机培训。包括计算机的应用、大集中系统操作等,以50岁为界限针对不同的年龄段分别进行培训。

四是业务培训。本培训由各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分别进行。

五是党风廉政教育。包括聘请检查院人员为我局干部举办学习法律辅导讲座,要把辅导讲座与每个学习单元内容结合起来,以此提高学习质量。

五、活动安排与步骤

活动从2011年1月开始,2011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深入做好宣传动员和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氛围,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2月至2011年11月。此阶段

划分为四个学习单元,每两个半月为一个学习单元。在学习中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法律知识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增强法治和大局意识与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从严治队相结合,坚持考核考试与调动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结合,真正做到安排合理、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教育培训活动质量。

(三)、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11月底,对活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

六、学习形式与方法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党组坚持和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要把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好组织引导、领导带头作用。中心组每月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1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

(二)在职自学。全体干部职工要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实践,学习每个单元规定的法律法规。要联系工作实际,撰写学法笔记、心得或论文,增强学习实效。干部职工在活动期间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50小时并做好学习笔记。

(三)举办学法辅导讲座。培训采取分级分类方式, 2011年对所有股级干部分批轮训一次;负责本单位股级以下干部培训,每个学习单元开始前都要针对单元学习内容举办培训班,对于举办培训班确有困难的单位,要根据单元学习内容聘请法律专业工作者举办专题辅导讲座。同时要把学法培训与其他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教育纳入到各类培训班课程,15天

以上的培训班必须安排一定时间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律知识学习内容。

(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懂法守法演讲、法制文艺汇演、法制专题图片展等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相关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完善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税务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要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法律进机关”活动,形成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

七、考试考核

(一)建立检查考评制度。根据每个单元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细化学习内容和要求,每月通过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主要查看是否认真学习了规定的书籍,能否准确理解和把握书中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思想,能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用制度保证学习效果。

(二)建立考试制度。每个学习单元结束后都要进行考试。按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考试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开卷和闭卷的形式,重点测试干部职工掌握法律知识水平、运用法律知识能力和树立法治理念情况,考试试题以检验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考试主要为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内在潜能和积极性,推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活动深入开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健全学法考核制度。把学法情况和法律素质作为个人年度的考核内容,定期对个人法律考试成绩、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登记备案。把干部职工学法考核情况作为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

(四)建立学法登记制度。要对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制教育培训、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担任法制讲课任务等学法活动进行登记备案,作为干部职工学法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教育培训活动中,要把学习组织情况、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信息的形式及时上报。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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