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打假专项行动成果

2023-05-16

第一篇:烟草打假专项行动成果

县烟草专卖局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2009年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自本月25日8时起至29日18日止,全县集中开展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贩销“三烟”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整顿和规范卷烟市场秩序,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以提高卷烟市场占有率为目标,采取路上堵、市场查等形式,加强对非法运输卷烟车辆的检查,加强对货物托运部的清查,加强对零售市场的整顿,加强对涉烟网络案件的经营。力争查处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大要案,打击一批涉烟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一批贩销非法“三烟”的网络案件,进一步净化全县卷烟市场,确保正规渠道卷烟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在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县2009年第四次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和烟草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卷烟打假市场整顿专项行动期间的日常工作。领导

1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烟草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烟草局*、*等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烟草局,办公电话:*,传真电话:*。

四、工作措施

1.明确重点。将城区和边沿乡镇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公共复杂场所、托运部和重要交通路段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部位;地下贩烟团伙、非法夹带卷烟的司乘人员、违规经营户和无证经营户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

2.加强检查。⑴设立流动检查站,由县交通局牵头,县交通、公安、工商、质监、烟草五部门抽调专人参加,重点检查*方向长途客车、城区杂货车、*渡口及*方向客、货车辆。⑵以*城区宾馆、酒楼、茶社、OK厅等特业场所为重点部位,由县公安局牵头,县烟草专卖局、县工商局和*镇政府派员参加,每日晚间组织清查。⑶由县烟草专卖局牵头,县工商局和各乡镇政府派员参加,对五个重点乡镇卷烟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日期安排为: 25日,*镇;26日,*镇;27日,*乡;28日,*镇;29日,*镇。

3.强化打击。加大对经营非法“三烟”网络、窝点和大要案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转入司法程序的涉烟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打击到位。

4.突出宣传。县烟草局要与县电视台紧密配合,采取领导专访、以案说法、跟踪报道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营造卷烟打假和市场整顿氛围。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有关政策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超越执法范围。

2.专项行动期间,县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电话:*。

3.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从人力物力上给予支持,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专项行动统计数据一日一报,于当日下午5时前上传市卷烟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烟大要案件及时上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韶关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五一”节期间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级局、直属分局,南雄市烟草专卖局:

为保障我市平稳有序的卷烟市场流通秩序,营造和维护良好的卷烟消费市场环境,根据市打假办《关于“五一”节期间开展打假专项行动的通知》(韶打假办[2011]11号)要求,市局决定“五一”节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第二阶段:2011年5月25日至6月10日。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五一”节期间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根据本地区卷烟打假工作实际情况,加强对山林、果场、废弃厂房等重点地区的排查,加强对重点区域、货运场所的巡查,严厉打击假烟生产、运输、分销环节,严防假烟流入市场。

3、通过合理调配稽查力量,将日常检查与专项行动相

结合,对重点路段、重点街道、重点市场和重点经营户进行有针对性地监控,切实维护辖区卷烟市场良好秩序。

4、与当地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情报交流,做好协作与配合,组织开展1-2次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上销售“假、私、非”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卷烟经营户。

5、善于借助新闻媒体做好行动宣传报道,营造行动氛围。采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张、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卷烟打假的积极性。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行动总结材料及《“五一”节期间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检查统计表》请于2011年6月10日报市局专卖办。

联系人:黄建环联系电话:8872947

附件:

1、《“五一”节期间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检查统计

表》

2、韶打假办[2011]11号文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五一”节期间卷烟打假专项行动检查统计表

审核人:填报人:填报时间:2010年6月10日

第三篇:在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智泽 (2009年2月17日)

同志们:

刚才,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上,河南等几个省做了发言,国家供销总社、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的领导做了讲话,农业部孙政才部长总结了去年全国农资打假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了今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受农业厅段厅长的委托,我就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继续抓好我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不仅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初步建立了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的工作机制,连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优质农资供应,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2008年,根据年初国家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和7

1 月份在江西召开的专门会议精神,我省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管工作,并分别于去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开展了全省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5807人次,检查企业60304个次,整顿市场20307个次,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26件;查处案件4408起,查获假冒伪劣农资2035吨、681台件,货值金额511万余元,捣毁制假窝点12个,挽回经济损失1995万余元。为促进全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大、重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向省级有关部门、向各州市和县级参与这项工作的部门的同志们表示真诚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目前我省农资市场形势依然严峻,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认识还有差距,工作手段还比较滞后,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秩序还不够规范,农资产品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非法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资问题依然存在,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查处案件还有一些差距。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继续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抓好今年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依法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和农资使用的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

2 种、重点节令、重点地区、重点市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切实抓好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具等七大类农资产品市场整顿,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违法生产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其中:种子市场以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及当地主要大宗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尤其是两杂种子;农药市场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为重点;肥料市场以复混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兽药市场以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质量监管、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等违法行为为重点;饲料市场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行为为重点。二是突出重点节令。针对农资产品使用高峰期的特点,重点做好春耕备耕期间和秋播秋种时期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农民放心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今年要在2月下旬至4月中旬和9月至10月开展全省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三是突出重点市场。要将监管重心下移到县级,强化地方责任,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乡、村农资集散地和经营单位(门店、摊点)的检查,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渠道。四是突出重点区域。要把粮食主产区、蔬菜水果主产区、茶叶主产区、马铃薯主产区、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主产区、农资主销区,作为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

3 重点地区。特别是要紧紧围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品牌发展,突出抓好主产区农资市场的整治和监管。

三、强化措施,加强相关治理工作

目前,国家农业部、卫生部等九个部委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农资打假工作是农业部门参与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把专项整治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农资市场主体的清理整顿。要积极组织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无证生产经营的要会同工商部门坚决依法取缔。二是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各级农业部门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密切协作,结合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整顿,引导、督促农资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经营档案,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体系,实现农资产品质量全程跟踪和可追溯管理。要加强对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水平。三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品违法使用查处力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规模种植、养殖场户的执法巡查,特别要加强对已经通过无公害、绿色和有机等认证的种养基地的执法巡查,重点检查其投入品使用情况,发现违规行为的,做好宣传教育和督促整改,对非法投入品进行追根溯源,

4 依法处理;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结果的跟踪,对经检测发现有高毒农药或者禁用兽药残留的农产品,要查清其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情况,追查高毒农药或者禁用兽药的来源,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严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彻底捣毁制售假劣农资窝点。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实行集中整治,坚决果断地予以查处,防止反弹。对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指导。要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强化对农民的服务指导。要发挥农业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良种工程、配方施肥等活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与指导。

四、落实责任,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深入推进 要全面落实国家六部委《2009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这次全国电视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和部门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卓有成效。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农资打假工作量大、面广,任务艰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农资监管的牵头作用,主动联合发改委、工信委、工商、质监、公安、纠风办等部门,共同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

5 间、上下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二是要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农业综合执法,逐步建立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要不断改善基层农业执法条件,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适当安排农资打假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改进加强执法手段。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积极推行农村义务农资监管信息员制度,延伸监管网络,努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去年,我厅在昆明、曲靖、玉溪、楚雄、临沧5个州市开展了农村义务农资监管信息员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要进一步加大试点工作力度,总结出适合推广的工作模式和机制,力争2010年在全省全面铺开。三是要加强对各地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考核。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层级监督。要研究制定农资打假工作评价考核指标,从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农资打假评价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彰,对因监管不力、出现因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的地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报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四是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省农业厅将于3月15日

6 至21日在全省开展以“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并在玉溪市红塔区举行全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启动仪式,进行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州、市和县级农业部门要根据省厅的总体安排,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另外,还要按照孙部长刚才讲话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我省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同志们,加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是关系到农业发展、粮食丰收、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增收以及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要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克服困难,切实做好今年我省农资打假和监管的各项工作,为实现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第四篇:政府农机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农机打假工作实际,制定**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整顿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完善农机打假和农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稳定、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市、区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机配件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农机配件和用劣质零部件装配的整机,国家规定实行产品质量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专用配件的市场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5%,放心农机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监督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及时掌握产品质量信息。

(二)加强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联合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专用零配件质量的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

(三)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利用本市已建立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及时处理重大、突发的农机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四)强化合力查处案件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农机化办和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活动计划,保证各项具体活动的实施。

(二)积极监管,形成联手联动合力。农机部门与工商、质检部门联手,市区有关部门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对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与质量抽查活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部件。

(三)深入宣传,选择重点突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开展放心农机下乡和3.15农机消费者维权专项活动,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荐放心农机。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一)“3.15”期间,组织**市3.15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新型农机展示活动。

(二)3月中下旬,组织 “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

(三)4月,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及时通报行动成果。

(四)6月,组织生产企业进行“农机试验鉴定办法”的学习宣贯,组织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重点对已发放的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企业加强复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五)7-8月,集中对**年财政补贴农机具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六)9-10月,结合三秋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七)11月,组织开展农机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组织召开**农机打假总结表彰大会。

第五篇:我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

肥城市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

为落实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保障今年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肥城市开展了以“农资打假、保春耕”为重点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此次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对200余户农资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各个销售点所销售的肥料及蔬菜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了彻底排查。行动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肥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秩序,提高农资产品质量,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种”、“放心药”、“放心肥”,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行动中,继续推进禁用、限用农药的专项整治工作。召开了各街镇农技站长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下发了《关于禁止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加强了对农药的管理,确保农药质量安全可追溯。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整顿规范了农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结合行动积极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并将简易识别、使用优质农资和“主要农作物主推品种”和“购种须知”等

编写成宣传资料进行了发放,正确引导农户购买农资产品。我们还印制了执法人员工作卡片,扩大农业综合执法的影响,为农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执法车辆50多台次,检查农资经营业户200多家,发放宣传资料6000多份。严厉打击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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