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2022-11-26

第一篇: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关于做好2010全国注册税务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保人考函[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河北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函〔2009〕50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8日、19日、20日举行,考试科目如下: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

1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2、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1999年6月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科目说明

根据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5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从2002年开始,

即第1年至第3年为一个周期,第2年至第4年为一个周期,依此类推);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相关法律)必须在1个考试内全部通过。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0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30日,网址是:.cn。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1月4 - 8日。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证明或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交单位,由单位审查同意后,报业务主管部门盖章。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驻保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报市考务中心(保定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2号窗口)审查有关原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

工填写即可。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相关免试材料由省职称考试中心统一存档管理,对全部规定科目合格人员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后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五、考生须知

《《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

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报名费每人10元。附件:

1、201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保定市人事局人事考务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12010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注:

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3、 学历指:博士 、硕士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大学本科、专科 、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它。

第二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 硕士学位后, 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 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底。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 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4〕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第三篇: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

尊敬的考生:

您好,欢迎使用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网上信息管理系统!!!

本网站强烈建议您使用Microsoft Windows IE 6.0以上版本,

其它版本的浏览器本系统将不能确保您的正常使用!!!

《山西省201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正在进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01月18日.

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初审时间: 2012年01月30日--2012年02月10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2年06月11日--2012年06月17日.

考试具体日期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友情提示:

1.点击查看考务文件......

2.请提前准备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30K以下JPG格式).

祝您考试成功!

关于做好201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

作的通知

建立时间:2011-12-23 9:44:03阅读次数: 3997

晋税注发【2011】4号

各市、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关于做好2012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1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调整为两天,请各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组织宣传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由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山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山西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负责

报名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等工作。

二、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2012年考试将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照片)。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山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山西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考生下载打印两份《资格考试报名表》。

3、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持所在单位审查并盖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根据考生本人的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市地税局咨询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由各市地税局咨询所汇总后报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终审,终审通过后由各市地税局咨询所持《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省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302房间)。

4、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18日;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初审时间:2012年1月30日至2012年2月10日;各市地税局咨询所向省地税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2月14日至2012年2月16日。

5、准考证于考前一周(即2012年6月11日)开始由考生上网下载。

6、教材征订和培训报名工作在现场资格审核时一并进行。

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

(一)、税法

(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和财务与会计5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即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的(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必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应试科目。

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税法

(一)、税法

(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在5个考试科目中《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个科目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按照规定,考试考点全部设在太原。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3、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4、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6、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满一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者,均可免试税法

(一)、税法

(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

(三)关于港澳居民参加考试的规定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五、考试时间:

6月16日上午9:00-11:30 税法

(一)

下午13:00-15:30税法

(二)

16:30-19:00财务与会计

6月17日上午 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下午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六、其他要求

2012注册税务师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跨度较大,希望各有关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的领导,抓紧时间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

七、联系方式

在实际工作中,有关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有关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税收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51-4052111转61109

联 系 人:武健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733028

3联 系 人:窦朝晔

办理流程:

1.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

2.报考信息提交成功后,两个工作日后以[查询]方式登陆,点击[信息查看]查询报考信息审查意见。

3.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按提示打印正式《资格考试报名表》。

4.持正式《资格考试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

5.报名成功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6.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报考信息提交不完整(如未上传电子照片),将不予进行报考信息审查,报名信息中有照片的续考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

2.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不可修改任何信息。

3.报考信息审查通过后方可打印正式《资格考试报名表》。

4.请牢记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

填报说明:

报名填表共分三个页面:

第一个页面: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第二个页面:选择本人报考的级别、科目.

第三个页面:考生上传电子照片.

查看报考操作指南......

第四篇: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者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当年7月可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也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经济,统计,审计类)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注:学历或者职称满足一条就可以)。

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A、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经济,统计,审计类)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具有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填写《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部分考试科目互免协议范围内的人员,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出豁免申请。财政部考办应在收到豁免申请后一个月内审核确认,并以中注协名义制发部分考试科目豁免通知书。具体请参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工作指南》关于免试管理的规定。

B、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师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目前中注协认可二个境外会计团体会员享受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部分科目免考优惠:

1、通过ACA考试的ICAEW会员在报名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财务成本管理”和“审计”等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并全科合格的人员,在报考内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可以豁免“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4个考试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第五篇: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

附件: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六)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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