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

2022-04-17

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精选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摘要:把理性精神、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结合起来思考是一个很好的视角。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因为理性精神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支撑,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内在需要,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但这里的爱国主义是指理性爱国主义。因此,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 篇1:

“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贡献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阶段性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科教、文化等全面发展的蓝图。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育被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框架之中,使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提升和落实,这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绘就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伟蓝图,凸显教育在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总体战略目标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

一、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提出与发展。

小康社会是我国古代思想家所描绘的理想社会。自从中国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就出现了人们对理想社会的追求,其中,作为儒家重要的理想社会观“大同”与“小康”是最具影响力的。儒家学者把“大同”和“小康”诠释成为两种不同层次的理想社会状态。“大同”社会是“天下为公”的最高理想社会,而“小康”社会则是以天下为家,靠礼仪关系维持的社会。这里的“小康”虽然与美好的“大同”社会有区别,但它描绘了“生活富足,不愁温饱,平等有序”的社会图景。

在我国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儒家学者关于“大同”和“小康”的社会观念逐渐成为许多人憧憬的理想生活状态。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剧烈变革,无数先进的中国人对救国救民道路上下求索,不断赋予“大同”和“小康”社会新的时代内涵。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实现中华民族“大同”和“小康”的社会理想。

建设小康社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是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由邓小平提出,并汇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智慧,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科学地运用唯物史观,继承和超越了传统的“大同”和“小康”思想,在总结和吸取毛泽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经验教训以及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1979年首次提出“小康”的奋斗目标,具体阐述了小康社会的内涵和发展规划,并逐步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小康社会思想体系。

1979年12月,邓小平在接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首次提出“小康”的奋斗目标。他说:“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到本世纪末,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即使达到了某种目标……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1000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就算达到那样的水平,同西方来比,也还是落后的……也还是一个小康的状态。”① 在这里,邓小平把建设现代化的目标,用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为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小康之家”来表述,更容易为干部与群众所理解和接受,成为激励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动力。他强调建设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从而在现代化建设上找到了实现大同社会的正确途径。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在邓小平提出“小康”目标的基础上,确立了到20世纪末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小康社会战略目标。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把实现小康社会正式确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上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本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下个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② 由此,确定了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到1990年,在全国绝大多数地区解决了温饱问题的背景下,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正式作出了奔小康的战略决策,奔小康成为上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提出,20世纪90年代,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达到小康第二步发展目标的战略任务。经过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探索和艰苦努力,1995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提前5年实现十三大提出的任务。党和政府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和邓小平一贯重视人均指标的思想,提出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目标。党的十五大根据邓小平提出的第三步战略目标,提出了新的“三步走”战略部署。江泽民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展望下世纪,我们的目标是,第一个十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经过十年的努力,到建党100年时,使国民经济更加发展,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到世纪中叶建国100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③ 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带领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终于在20世纪末进入了小康社会。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作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着眼于更加长远的发展前景,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思想。十六大报告指出,“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然而,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报告提出:“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经过这个阶段的建设,再继续奋斗几十年,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④ 这是对小康社会的全面描述,是对小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指明了新的发展方向,而且发展了邓小平的小康社会理论。十六大之后,围绕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对经济、政治、科教、文化和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新世纪之初的1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更加宽裕的小康社会和争取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开端。

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二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四是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五是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⑤ 从2003年到2006年,中国经济已经连续4年保持了10%以上的快速增长。报告中首次使用“人均”一词,表明了我们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心,也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报告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我们党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基础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表明我们党更加重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执政理念上得到了新的升华。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我国将成为经济更发展、生活更富裕、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更高精神追求、更有亲和力和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的国家。

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自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后,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对小康目标作出了具体设计,并把教育纳入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框架之中。与此同时,党的领导集体对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战略地位以及教育自身现代化的问题作出了深刻阐释,从而使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得到确立、提升和落实,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1977年,邓小平强调:“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能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⑥ 1983年国庆节前夕,邓小平为景山学校成立20周年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集中体现了他对教育地位的全面审视和战略思考,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教育工作的战略指导方针。邓小平对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地阐明了教育在建设小康社会中的战略地位和基础作用。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教育与农业、能源和交通、科学共同列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首次明确提出教育在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战略地位和任务。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根本指导思想。教育现代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世纪90年代,党中央立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小康社会第二步发展目标的国情,进一步提升教育的战略地位。1992年10月,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上首次提出:“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⑦ 1993年2月,党中央和国务院在《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再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的现代化”。这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发展战略的宏伟蓝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并进一步对如何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了重要部署。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把教育作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四大宏伟目标之一,并且再次强调:“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⑧ 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我们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也是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⑨ 2007年8月31日,教师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指出:“继续坚持好、落实好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的方针,大力倡导尊师重教,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大力提高全民族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人才和人力资源保证。”⑩ 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并且提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11 的奋斗目标。根据十七大的部署,2010年2月28日公布的《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并描绘了未来1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具体目标。这是我国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路线图中的重要步骤,是建设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国的前提和基础。

三、“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凸显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战略地位。

教育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动力。《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是通过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基本实现国家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保障在社会各项事业中教育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是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凸显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战略地位。

当今世界,在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世界进入国家综合国力激烈竞争的时代。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教育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人力资源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人才培养与储备成为各国在竞争与合作中占据制高点的重要手段。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已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从这一角度出发,美国、英国、日本、法国、俄罗斯、印度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教育作为基本国策和首要任务,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改革,不遗余力地加快各类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国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进而提升国家或区域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是人口大国,教育的现代化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现代化。没有教育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创新人才;没有创新人才,就不可能有创新型国家。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凸显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也刻不容缓。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我国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目标,根本靠创新,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

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表明,教育现代化可以先于社会现代化实现,从而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近些年来,许多地区都进行了在社会各项事业中教育率先实现现代化的探索和实践,并提出了本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和路线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立足世情、国情和教情,提出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五大目标框架: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这五大目标框架具有鲜明的针对性、时代性和创新性。一是针对我国现阶段虽然已经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但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普及水平与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参照中等发达国家教育发展的平均水平,提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具体目标,以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劳动力受教育年限、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等综合性指标。能够达到这些指标,就可以使我国实现从人力资源欠发达国家的行列向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的提升。

二是针对我国教育公平虽然迈出重大步伐,但城乡、区域和校际间差距比较大的问题,以及“上好学”问题依然突出的现状,提出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同时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人民群众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满足。这表明“公平高效”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彰显促进“面向人人的、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是我国教育政策的主导价值取向。

三是针对我国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但教育结构不尽合理,符合终身学习要求的各级各类教育“立交桥”尚未建成的现状,提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这既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愿景,也是时代赋予教育的伟大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四是针对我国教育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但内在活力不足的问题,提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提高教育开放水平,全面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这表明,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教育体制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动力,现代化的教育体制一定要与时俱进,要适应当代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从我国教育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来看,只要继续坚持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更新教育观念和推进制度创新,到2020年我国完全可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对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注释:

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237页。

②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版,第16页。

③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4页。

④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14~15页。

⑤《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版,19~20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40页。

⑦《江泽民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25页。

⑧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版,第30~31页。

⑨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版,第615页。

⑩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024/6199569.

html,2009-11-20

11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版,第20页。

(责任编辑梁伟国刘群)

作者:方晓东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 篇2:

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摘要:把理性精神、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结合起来思考是一个很好的视角。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因为理性精神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支撑,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内在需要,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但这里的爱国主义是指理性爱国主义。因此,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关键词:理性精神;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价值取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地位的确立,社会主义中国在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民族精神统一体中居于核心地位,渗透在中华民族精神的一切领域。这在中华民族取得伟大成就的背景下表现得愈益突出,2010年发生在部分城市的以高校学生主体的反日事件即为其表现和例证。但这类事件明显具有一个重要特征即“爱国有余,理性不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这就需要从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作出回答。

一、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1992年春,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进入21世纪后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认识上取得的一个重大推进和提升,是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和发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要求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理性是人的本性,既是人所独有的特性,又是人类普遍的共性,它表现为人自觉调节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理性精神是理性的具体表现,追求真理、崇尚科学、提倡实事求是、推崇自觉自立、敬业进取、经济理性、民主法治等是其核心价值观和典型特征。从内涵的角度来看,理性精神与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一致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无不渗透着理性精神的光辉。可以说,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种理性社会,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根据。

(一)理性精神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精神支撑

社会主义社会是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的社会,它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之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和谐的体现和结果。要想创造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这种制度安排需要借助于人们的利己心来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不能否定人们独立的物质利益,必须明晰产权,保护产权,这就是市场经济制度。而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化即理性化的经济形式,它要求行为主体必须树立信用、平等、契约、规范、守法等道德意识和理性精神,以理性的手段追求正当的利益。理性精神之所以成为市场运行的基本要求,是因为一方面,市场行为主体必须具有理性判断、理性决策、理性行动的市场活动能力;另一方面,体现理性精神的独立自主、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游戏规则,是市场经济的生存前提,充满理性精神的市场经济才能有效地运行和发展,才能避免欺诈、暴力、投机和巧取豪夺等破坏市场经济的非理性行为的发生。

(二)理性精神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内在需要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前提,集中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没有公平和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成员根本利益一致的条件下,真正的社会公平和正义才有可能实现。民主与法治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达到社会和谐的基础,也是社会安定的重要保证。而从根本上说,民主和法制本身就起源于人类的理性思考。离开人类的理性,就不会有民主和法制,更不会有现代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也离不开国民健全的理性精神,没有这种理性精神,人民就不会有当家做主的愿望,就没有国家权威的合理化和公民参政的扩大化,就没有公民对法律权威的认同、信任和尊重,民主法制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只有在理性张扬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文明、和谐安定的社会。

(三)理性精神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本质的目标、目的和结果,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和谐的内在根据和要求。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富裕是全民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力,第二是共同富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最能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社会和谐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与共同富裕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发展生产力,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实现共同富裕与社会和谐则有利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无论是发展生产力还是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都需要理性精神作为保证。理性精神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精神保证,离开理性精神,“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便会成为幻想。

二、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之一。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发展要求和发展动力之一,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动力源泉之一。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为该民族大多数成员认同、接受的积极进步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统称,集中体现了一个民族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历史条件下生存、发展的独特方式,反映了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精神风貌和思想感情,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民族进步和发展的动力源泉。民族精神犹如社会的“粘合剂”,将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集、整合在一起;民族精神具有强大的召唤力和推动力,可以焕发全体人民的斗志和责任心。江泽民深刻指出,有没有高昂的民族精神,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尺度。胡锦涛也强调,民族精神是我们民族的生命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不竭源泉。民族精神是历史的产物,是实践的产物。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

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民族精神统一体中居于核心地位,渗透在中华民族精神的一切领域。团结统一是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民族内部各兄弟民族和平相处,是爱国主义精神内涵的扩展和延伸,是其体现在处理本民族与世界其他国家各民族之间关系上的要求,它为中华民族的存在和发展提供必要的外部力量支撑。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精神的根本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脊梁和精髓。民族精神与社会进步同向,已经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并努力为之奋进的价值观念,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神纽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民族精神突现强大的价值引领作用,突现强大的民族意志和民族品格;引领社会潮流,激发并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这一精神幻化的强大效应使其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大力提倡的重要因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薪火相传的精神血脉,是维护国家团结统一、鼓舞各族人民奋发进取的精神支撑。

三、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

首先,理性爱国主义的核心在于理性。这种爱国主义者对本国民族同样怀有深厚的情感,但这种情感是清醒的,受理智的制约,不以仇视或歧视别国民族为前提。关于理性爱国主义,法国著名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也曾有深刻地阐述:“另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爱国心富有理智。它虽然不够豪爽和热情,但非常坚定和持久。它来自真正地理解,并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它随着权力的运用而发展,但在掺进私人利益之后便会消减。”理性爱国主义者容许对自己民族的缺点提出批评,当然这种批评不是发泄不满,不是妄自菲薄,而是实事求是,满腔热情,提出建设性的改革建议。

其次,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的重要价值取向。社会主义追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而理性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

第三,理性的爱国主义,就是民族利益至上的真诚觉悟。而在当今时代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即是中国人民最高利益和共同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人无分阶层,能力无分大小,放手让一切劳动、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进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四,理性的爱国主义就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的理性行动能力。爱国主义不是空洞的口号必须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理性的爱国主义必然是以维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为根本宗旨,以理性的爱国行动来具体实践。今天我国的核心利益,就是要沿着我们已经成功开辟的全新战略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我们要在开放的、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把我国的核心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作为负责任的公民就要以宽广的视野观察世界,以中国的眼光看世界,以世界的眼光看中国。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顾速.狭隘民族主义,还是理性爱国主义[J].开放时代,1997,(2).

[3]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中译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作者:王怡尧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实现论文 篇3:

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内涵与实践路径

摘要:本文聚焦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就全面依法治国与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进行了背景性的回顾;就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新内涵提出了五方面原则要求: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找准时代坐标、坚持现实问题导向和坚持科学方法指引;就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做法,提出处理好五对关系、加强五方面的有机互动:法学教育与思政育人、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经典理论与前沿热点、法学理论与社会现实、法学教育与通识教育。通过从原则方向到具体做法的分析论证,探讨推动法学教育更加紧跟时代、良性发展。

关键词:法学教育 法治人才培养 思政教育 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大批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意义重大、关乎长远,没有青年法治人才的竞相涌现,就难以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真正实现。青年法治人才培養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亟需应对的重要课题。

一、全面依法治国与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

我们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中央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又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11月16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一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深刻阐明了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系统阐述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了战略部署,其中再次明确提出了“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要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早在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就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随后,教育部、中央政法委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厚德育、强专业、重实践、深协同、强德能、拓渠道、促开放、立标准等8项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为新时代推进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德法兼修的卓越法治人才指出了原则方向。2021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其中对法治人才的培养提出了具体要求。

作为青年人才培养的主力,高等院校也肩负着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任,亟需尽快破题开篇,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路径、新方法,并及时总结转化固定为可推广复制的制度经验。

二、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新时代内涵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上向世界庄严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我国发展这一新的历史方位上,青年法治人才培养也有了新的内涵要求。

法是政治的,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法学不是“非政治化”的纯粹独立客观自足领域,相反,法学甚至是最能直接体现意识形态立场的学科、也是意识形态战争的最前线阵地。“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不仅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始终面对的重要课题,也是法学教育无法回避的灵魂拷问,特别是在国际局势风起云涌,意识形态斗争依然严峻的国际环境下,我们用更加明白这一发问的必要性。运用社会主义立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检视和指导法学教育,指导培养体系、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是推进新时代大学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法是大众的,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谈论具体问题不宜立场先行、而是要深入事物内部小心分析;但面对根本原则方向问题,立场是不可回避的。《宪法》第一条规定了我国国家性质,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性质决定了一些权力属于人民。站稳人民立场、为社会公平、正义而服务是国家性质,进而由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我们的法学教育尤其要在这一根本问题上保持清醒与坚定。贯彻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就是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始终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最高处。

法是发展的,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找准时代坐标。法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一直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前进,社会生活中不断涌现的新事物新领域,都是法学发展的新动力新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国家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新挑战,找准时代坐标就是要培养同党的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青年法治人才,一方面要适合法治中国建设的需求,结合高校自身办学特色,明确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不断培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另一方面,就是要面向法治实践,扎根中国、融通中外,培养与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法治人才,建设高水平法治人才培养体系。

法是现实的,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现实问题导向。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相反,它从降生就带着鲜明的现实导向,没有现实性的纬度、法将失去任何存在的意义。法要解决现实问题,不仅是要应对现实中发生的、需要用法律加以规范的实践问题,而且要回应法学发展中的种种“现实理论问题”。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过程中,中国特色法学理论建构本身就是重大现实问题,新时代的法学教育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关注现实世界、关注国家社会发展、并积极探索法学理论发挥作用的空间场域和作用方式,要着眼国家战略需求,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切实提高法治人才供给需求的耦合度。

法是综合的,青年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科学方法指引。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又不同于技术性工具性实践,如前文所述,法学具有强烈的人文精神内涵,是人文性的社会科学。因此,法学人才注定不是只需要熟悉法条或一般法学理论,而是要综合成才,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和人文社会科学的通识之外,更需培养青年学生具备较高的外语、管理、金融、税务、计算机、知识产权等等其他学科的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不能固守本位,而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出发、从人才成长成才的需要出发,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科学规划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强基固本、通识博闻。

三、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的具体进路

法学是一个政治的、现实的、综合的学科,青年法治人才的培养也要着眼于这三方面特性,要引导青年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提高理解社会认识社会的能力,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建设进程。

一是激活课程思政、促进法学教育与思政育人的有机互动。思政教育需要与法学教育有机融合,仅凭传统思政课在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域的“独角戏”和“孤军奋战”难以实现“立德树人”的高等教育目标,思政教育需要与具体学科、具体内容结合。法学教育也需要与思政教育的立场观点方法相融合,现实已经表明,在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上放松警惕、放任自流,这个阵地我们不占领、别人就会来占领,我们要避免关注知识忽视立场、注重工具性忽视价值性的教育倾向。要找准思政教育与法学专业教育的融合点,将思政元素精准切入法学专业教育中,用好这一革新法学教育教学理念、完成法学教育教学使命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进而实现法学教育和思政教育的互相成就。

二是走进人民大众,促进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的有机互动。法学教育要积极引导学生坚定人民立场,一方面要在课堂教学上下功夫,通过合理有效的内容供给让学生明白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也是推动法学不断发展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要通过培养方案的重新优化,增加法律类课外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学生们主动走进人民群众中去,经历共同生活、培养共同语言、强化感情纽带。

三是紧跟时代方向,促进经典理论与前沿热点的有机互动。经典理论与前沿热点并非矛盾关系,而同样是一种相互成就的關系。缺乏深厚理论支撑的教育犹如无本之木,而缺乏前沿意识的教育也无法取得理论上的突破,无法对现实问题进行有效理论回应。只有二者的结合才能带来经典理论的再度青春化和前沿问题分析的有效推进。新时代的法学教育要有意积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热点,通过一系列的教学讨论安排、课外读书研讨调研活动等方式,在打好扎实基本功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用法学方法分析总结社会现象的能力。

四是关注现实问题,促进法学理论与社会现实的有机互动。由于近代以来我国几乎全方位落后于世界先进发展水平,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尤其表现为一种典型的学徒状态,具体到我国法律体系的建构而言,早先的师傅主要是苏联,改革开放之后则多效仿德日英美。这一学习过程本身是必要的并且也确实是意义重大的,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随着现实的发展,既有的理论体系、概念框架逐渐显露出不适应的部分;微观到法学教育和青年法治人才培养层面,则意味着法学课堂教育与运用法律理解社会发展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脱节。我们要在真正消化现有理论的基础上、在真正关照社会现实的基础上、在真正汲取时代呼声的基础上实现法学理论的更新扬弃,获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新的自我主张。所以,新时代青年法治人才培养更注重培养青年学生对社会问题的理论感、在现实中感受理论和现实互动关系,着重培养实证分析能力,深入了解中国实际,并在回应社会现实的进程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丰富和推进世界法治文明。

五是加强融合创新,促进法学教育与通识教育的有机互动。法学教育不能停留于介绍一般法学原理甚至是法律条文,法学教育一要纵向求深,强化法学教育与法哲学、政治学教育的联系,引导学生深刻理解法学理论发展演变过程、与社会现实的关系、背后的基础性哲学根据;二要横向求广,加强各类应用学科综合能力培养,唯其如此,法学教育才能避免沦为法条教育、法学学生才能避免沦为易替代性极高的法条背诵机器,法学教育才能真正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专业素养、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各方面各行业法治建设的高层次法治人才。

作者:韩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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