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自查制度

2022-07-02

制度本身是一种行为的规范,就是为了形成和建构社会秩序。怎样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自查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安全生产自查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自查)

安全管理制度

总 则

1、员工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保证 安全生产。

2、生产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三无一降”(无 死亡、无重伤、无重大经济损失)。

3、生产岗位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着个人衣服上岗。

4、车间尊职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随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 况,制止违章操作和冒险业

5、电器和机械设备故障应由专业人员排除,非专业人员严禁自已动手处理。

6、厂区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火时应请款领导,动力火现场要设专人 监管,人走火灭。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场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定我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场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场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场内机动驾驶员、起重工、龙门吊司机)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见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场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场(项目)、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场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协作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协作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协作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进场的劳务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综合办公室必须建立职、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民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综合办公室对本厂(包括协作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检查要求

1)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规进行。

2)定期检查必须按检查评分表细目逐项打分评定。并将检查结果报上级安全质量环保部。

3)对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于以处罚。

4)定期检查及重点监督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5)有针对性地对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专项检查,突出和强化专项治理工作,增强专项治理的效果。

6)积极参加上级机关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并及时提交检查总结报告。

7)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定期检查

我场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主管生产的副场长主持,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械物资部、工班长等有关人员参加。

3、经常性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场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4、自检、互检、交接检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属于专项检查的设、设备在使用前,应由场负责人组织施工员、技术员、安全员、班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经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到工序班组使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较大的场工程和特殊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负荷超过50KVA或用电设备超过5台的,要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做到有设计依据、计算资料、详图和文字要求。用电量低于50KVA或用电设备少于5台的,可编制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重要的施工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资料,要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编写,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一般工程的施工技术安排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管理方案,由场技术负责人审批。

4、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后,工程开工前编制和审批完成,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如因设计文件供应不全,可分阶段编制。

5、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有针对性:

1)要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2)针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用电设施或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采取技术措施。

3)针对现场周围环境,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措施。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全面、具体,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采取对策,包括一般工程、特殊工程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高处作业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2)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 (3)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措施。 (4)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措施。 (5)防火、防雷、防毒、防爆的安全措施。 6)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明确实现目标、指标,实施范围类别。

(2)应具有控制方法、技术措施并且可行,其中包括相关的意见。 (3)应写明完成的时间和进度,有资金预算、资源要求。 (4)应规定责任场合负责人。 (5)应规定评审时间和间隔。

7)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的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6、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1)经过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指导安全施工的重要技术文件。梁场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全体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讨论,并在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

2)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变动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有较大变动时,必须由原编制人、审批人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任何人不得自行变更。

3)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中的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装置应做为施工任务下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详细的验收单。

4)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状态。

5)应编制箱梁生产各道工序的安全技术措施,使各项生产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四、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是公司从全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而编制的安全技术工作上规划,是公司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租金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编制

1)场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每年四季度敬爱事编制下安全技术经费计划。 2)场领导或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吸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场的安全经费计划报公司财务会计部审批。

2、安全技术经费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场施工计划、财务计划,材料供应计划、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的实施。

2)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的实现,并准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3)场要设立安全技术经费使用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按季报公司财务会计部。 4)安全质量环保部队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按期实现。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执行公司《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2、小型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设备在安全检查时,要求与大型设备一样,必须是经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机具运进现场使用。

2)施工机具都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球,除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外,必须在设备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小型机具做到“三必须”,既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操作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开关箱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又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并挂操作规程牌。

3、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建立维修、保养卡片,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保养,并且不定期地检查其使用状况,发现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六、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执行《工程物资管理办法》和《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

七、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2、班前班组长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3、各班组长泰了解职工身体状况。根据职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4、任务分配后,各班组长根据工种特点,结合本班事迹技能水平,对本班作业人员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6、进入现场作业班组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八、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场必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工班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工地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九、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为确保我场安全生产无事故,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治安、消防诸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我场执行公司《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3、场负责人每半年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责任制考核共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基本称职人员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对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十、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执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十、安全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执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十

一、消防管理制度

1、以预防为主、消防箱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逐级负责制,场负责人对本场的消防负总责。

2、场要设立防火委员会或消防领导组,各部门、办公和生产、生活场所均设防火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场与各部门、工班每年初均逐级签定防火责任书,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制。

4、场按职、民工总数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对消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使员工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岗火灾危险,懂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

6、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时对消防器材及进行维修,加强本场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

7、场要确定消防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经常性对本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冬春季及重大节日的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因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而发生火灾,将按《消防法》和当地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厂和防火责任人进行处罚。

9、对本场的消防工作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实施奖励,不断推动本场消防安全工作。

10、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

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运用经济奖罚手段,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2、实行安全生产经济奖罚,应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奖罚手段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专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3、奖励

1)场对下列人员进行一次奖励或表彰:

(1)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了具体建议,经实践效果明显,提高了现场安全可靠程度者;

(2)通过小改、小革、引进、推行,明显提高了施工现场设施或工艺的安全可靠程度者;

(3)发现或排出重大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者;

(4)认真研究,摸索安全生产规律,在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有所建树者;

凡符合上述各款之一的,应由所在部门和班组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一并报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经场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核发一次性安全贡献奖或通报表彰。

4、处罚

场对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责任人,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按事故责任轻重,对事故的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给予经济处罚,事故主要责任人承担事故发生费用5%,其他责任人共担3%。 十

三、安全统计报表制度

1、报表的格式采用统一印发的表格,报表数据内容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当期状况,数据要真实,内容要完整。

2、每月底和年底报当月或当年“铁路职工伤亡事故报表”,每月底报“安全质量工作情况月报”。

3、施工过程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并写出事故简述经过和原因。及时详细填报“伤亡事故登记表”杜绝隐瞒不报的行为。 十

四、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预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制定本制度。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逾期未改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要进行追究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为制定应急预案的。 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

4)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依法的监督管理的。

5)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编制拆装方案和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未向使用场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和办理移交手续的。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或检验不合格、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6)在施工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转向施工方案的。

7)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8)进行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9)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能立即处理时,没有及时报告本场有关负责人,造成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消除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四、自查要求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企业内部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的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见和整改要求。 3.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食品安全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督,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7.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未进行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自查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

2.设施、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安全的运行状态,包装材料是否清洁、无毒无害,用水是否符合标准,食品贮存和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5.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生产经营的记录查验制度,企业出厂食品是否经过了检验; 6.食品的标签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与食品安全有关的事故隐患; 8.发现问题食品是否及时召回处理;

六、企业自查中发现生产经营条件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立即整改。自查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使应当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将这一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篇: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面的各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确保指挥部实现全过程安全建设。特制定《安全自查自纠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宁安铁路九标工程指挥部所属各站。(江宁南站、马鞍山东站、当涂东站、弋江站、繁昌西站)

三、安全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各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履行上岗前的安全隐患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重点部位。

2、定期检查: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质部、机电部对存在安全隐患部位及临时用电及设备等进行细致的检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四、检查内容

1、检查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规定、条例、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 (2)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维修设备和工具的使用情况; (4)现场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穿戴和规范操作情况; (5)库房内材料摆放、消防设施完好情况;

2、安全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不准拖、推。

3、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责任人要立即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汇报整改结果,对整改态度不积极、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作业人员现场进行自查,如查出的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整改,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作业。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1、按照安全大检查的要求,由安质部组织进行安全自检,检查出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处理的问题进行汇报。

2、由安质部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通知施工队负责人进行整改,施工队负责人接到安排的整改问题后,积极组织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反馈。

3、接到隐患整改反馈后,安质部对现场的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整改效果做到及时整改、及时复查。

第四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 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 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 职责

3.1品控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品控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品控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 程序

4.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4.1.1原辅料存放

4.1.1.1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1)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2)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4.1.1.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4.1.1.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1.1.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2)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4.1.1.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2)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4.1.1.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1)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2)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4.1.2专库管理

4.1.2.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2)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4.1.2.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2)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4.1.3标签标识

4.1.3.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4.1.3.2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1)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2)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4.1.3.3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1)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2)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1.3.4索证索票

4.1.3.4.1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1)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2)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4.1.3.4.2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1)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4.1.3.4.3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 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1)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4.1.3.4.4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1)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4.1.3.5制度具备情况

4.1.3.5.1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等管理制度

(1)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2)重点注释:必须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采购验证制度 4.1.3.6现场记录

4.1.3.6.1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1)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4.1.3.6.2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1)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4.1.3.6.3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1)检查规程:抽查近期1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2)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4.1.3.6.4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1)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2)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4.2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4.2.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4.2.1.1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1)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2)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无杂物混堆。

4.2.1.2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1)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2)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4.2.1.3厂区内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1)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2)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4.2.1.4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2)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4.2.2更衣室

4.2.2.1更衣室进口和出口设置是否变化,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1)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2)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4.2.2.2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1)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2)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4.2.2.3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1)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2)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4.2.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4.2.3.1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1)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2)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4.2.3.2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1)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2)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4.2.3.3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1)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2)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4.2.3.4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1)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 (2)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4.2.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2.4.1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1)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2)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4.2.4.2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1)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4.2.4.3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4.2.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4.2.5.1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2.5.2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

(2)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4.2.6产品投料记录

4.2.6.1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1)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2)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4.2.6.2投料记录是否包含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1)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4.2.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1)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2)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3)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4.2.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1)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2)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4.2.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4.2.9.1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1)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2)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4.2.9.2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1)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4.2.9.3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1)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2)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4.2.9.4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4.2.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4.2.10.1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1)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现场检测。

(2)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2.10.2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1)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2)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2.10.3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1)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2)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4.2.10.4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1)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备设备、设施有无增减。

(2)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4.2.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4.2.11.1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1)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2)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4.2.11.2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1)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2)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4.2.11.3是否佩戴首饰

(1)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4.2.11.4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2)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4.2.12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4.2.12.1是否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从事生产加工 (1)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食品。

(2)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4.2.12.2回收食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1)检查规程:查看回收食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 (2)重点注释:查看回收食品存放区域。 4.2.12.3回收食品是否专人专管

(1)检查规程:询问回收食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食品的

(2)重点注释:询问回收食品管理人员 4.2.12.4是否能提供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回收食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4.3出厂检验现场检查: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4.3.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4.3.1.1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1)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2)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4.3.1.2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1)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1)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4.3.1.3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4.3.1.4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1)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2)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压力表为半年一次,其他设备一般一年一次)。

4.3.1.5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4.3.1.6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4.3.1.7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4.3.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4.3.2.1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1)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4.3.2.2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1)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2)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4.3.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4.3.3.1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2)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4.3.3.2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2)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4.3.3.3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4.3.3.4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是否满足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1)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4.3.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4.3.4.1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

(2)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审查需查看。 4.3.4.2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1)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2)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4.3.4.3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

(2)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4.3.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4.3.5.1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1)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2)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

4.3.5.2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查阅生产记录是否一致。

(2)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4.3.6产品留样情况

4.3.6.1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1)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 (2)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4.3.6.2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1)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相符。

(2)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4.3.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4.3.7.1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1)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2)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4.3.7.2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2)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4.3.7.3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2)重点注释:有贮存要求的成品,仓库应设有温、湿度控制设施。 4.3.7.4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1)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 (2)重点注释: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4.4标识标注情况

4.4.1食品标识标注规定 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生产许可标志、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4.4.2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

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4.4.3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4.5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4.5.1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4.5.2检查规程: 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报告等。 4.6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4.6.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1)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2)重点注释:参照回收食品处置情况。

4.6.2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4.6.3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1)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5 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表》

第五篇: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甘肃客家卤坊食品发展有限公司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二、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质检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2、质检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生产技术部、质检部分别指派一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总经理提交自查报告。

四、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一)现场检查规程

1、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原辅料存放

①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②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1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③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④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⑤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2)专库管理

①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②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或专门区域。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3)标签标识

①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2 ②进口原辅料是否有中文标签。

检查规程:查看进口原料是否有中文标签,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重点注释:要符合国内法律法规要求,有进口商相关信息。 ③原辅料标签与索证索票一致。

检查规程:查阅抽查的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是否与现场的原辅料产品一致。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4)索证索票

①企业直接采购国内生产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取原辅料生产商有效的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或批检报告。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②企业直接采购进口的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能够提供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情况。 ③企业直接从流通经营单位采购原辅料的,是否留存保留具有流通经营单位信息的每笔购物的凭证。

检查规程:查看索取的材料是否反映现场抽查的原辅料情况。 重点注释:同①

④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企业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辅料的检验记录,名称批次等信息是否与现场抽查的原辅料符合。

重点注释:同① 5)制度具备情况

企业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卫生

3 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检查规程:查阅制度是否在执行。

重点注释:必须建立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原辅料库管理制度。 6)现场记录

①企业是否有仓库温湿度记录(对于有贮存条件要求的原辅料)、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原辅料进出库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②进货查验记录中是否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产品许可证证号或票据号及其他合格证明文件编号等内容,是否保留相关证件、票据及文件。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③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辅料的品种是否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近期一批次成品,查阅相对应的相关记录。 重点注释:通过进货查验记录,查看索证索票。 ④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询问专管人员,查阅领料记录。 重点注释:是否有独立的食品添加剂领料记录。

(二)生产过程控制

检查项目: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更衣室;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产品投料记录;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1、厂区环境清洁卫生状况

①厂区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是否散发出异味, 是否有各种杂物堆放。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规范。

重点注释:不得有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垃圾应及时清扫,

4 无杂物混堆。

②厂区内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内环境,是否合理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重点注释:查看防蝇防虫设备安装位置是否到位。 ③企业的生活区和生产区是否分离

检查规程:检查厂区是否有生活区,生活区是否与生产区有隔离。 重点注释:生活区、厕所等不得对生产区域产生影响;宿舍、食堂、职工娱乐设施等生活区应与生产区保持适当距离或分隔。

④企业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清洁记录,是否按卫生制度执行。 重点注释:有卫生管理制度。

2、更衣室

①更衣室内部是否设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架),个人衣、鞋与工作服、靴是否分开放置。

检查规程:查看更衣室设施,是否按规定摆放。

重点注释:要有与生产量相匹配的更衣设施,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②更衣室内空气是否进行杀菌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灭菌消毒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查阅灭菌消毒记录。

重点注释:可采用紫外线灯、臭氧发生器等进行消毒。 ③更衣室内是否有完好的非手动式洗手设施、干手器,并配备了洗手液和消毒液。

检查规程:查看洗手设施配置是否齐全,消毒液是否有配置记录。 重点注释:消毒液的配置和更换要按照使用说明和制度要求。

3、生产加工场所清洁卫生状况

①车间及仓库是否设置防蝇、防鼠设施。 检查规程:查看防蝇、防鼠设施是否安装到位。 重点注释:一般设置在仓库或车间出入口。 ②物料是否离地离墙堆放

5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里物料是否有直接靠墙堆放在地面上。 重点注释:同仓库存贮要求。 ③生产车间内垃圾是否密闭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垃圾桶是否有带盖。 重点注释:车间内垃圾桶(箱)应有盖。

④各车间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是否记录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的墙面及地面有无污垢、霉变、积水,查阅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车间无积水、无蛛网积灰等。

4、生产加工设施、设备清洁卫生状况

①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无积垢。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加工设施、设备表面清洁情况。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施设备需及时清洁,并做好记录。 ②企业是否记录生产加工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情况。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清洁记录。

5、企业必备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 ①企业是否能提供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②企业是否有清洗消毒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清洗消毒记录 。

重点注释:车间内照明灯加装防护罩,紫外线灯不加罩,安装在工作台或需消毒设施上方不大于1.5m处(有微生物要求的产品)。

6、产品投料记录

①企业是否能提供产品投料记录,投料项是否有违法添加。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记录为成品仓库中抽查的同批次成品。

重点注释:食品添加剂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必须符合GB 2760。 ②投料记录是否包含投料数量、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用于生产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等内容。

6 检查规程:查阅产品投料记录,一一对应查看记录内容。

7、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控制记录 企业是否能提供关键控制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关键控制点记录,是否与制度中制定的一致,否是按要求记录。

重点注释:关键控制点是否与许可时设置一致。

8、生产中人流、物流交叉污染情况 人流、物流是否避免交叉污染

检查规程:查看生产过程是否有交叉污染,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交叉污染。

9、原料、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情况

①原料是否经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检查规程:查看原料进入车间前是否有脱包间或脱包区域,原料是否经过脱包或采用其他清洁外包处理后进入生产车间。

重点注释:能有效降低原料卫生状况对产品质量影响设施设备。 ②半成品存贮是否有防护措施,标识信息是否清晰

检查规程:查看半成品存放区域,是否会受到污染,是否有标识。 ③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存放于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看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是否有专门区域分别存放,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重点注释:指定区域,要有标识。

④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是否保持清洁,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情况,查阅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容器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重点注释:生产用设备包括生产用管道和各种周转容器、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10、设备、设施运行情况 ①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开启,有必要的话进行

7 现场检测。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②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③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检查规程:查看空气净化装置是否正常开启。 重点注释:查看相关制度要求,需符合制度。 ④其他生产必备设施是否发生变化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资料,进行现场比对,检查生产必。 重点注释:不得随意变化,必须按照许可要求进行生产。

11、现场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①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现场清洗消毒动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重点注释:从事食品生产的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前应当洗净双手;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采用挂钩放置工作服的应在更衣室恰当位置安装紫外线灯进行消毒。

②是否穿戴工作衣帽及佩戴口罩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工作衣帽及口罩是否按规定穿戴。 重点注释: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③是否佩戴首饰

检查规程:查看至少2人上手部、颈部、耳朵是否有戴首饰。 ④现场人员持健康证、培训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询问至少2人姓名,查看其健康证和培训情况。 重点注释:需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2、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①是否发现使用回收产品从事生产加工 检查规程:查看车间是否有回收产品。

重点注释:正常情况下,除内包间外,车间内不应出现有本公司成品。

8 ②回收产品是否设置专门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回收产品的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产品分开存放。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产品存放区域。 ③回收产品是否专人专管

检查规程:询问回收产品的管理人员,如何登记、保存、处理回收产品的。

重点注释:询问回收产品管理人员。 ④企业是否能提供回收产品的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回收产品的处置记录,处置量是否与回收量相符,是否留下处置影像资料。

重点注释:查看回收记录、处置记录或处置影像。

(三)出厂检验现场检查

检验项目: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委托检验情况;产品留样情况;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1、检验室设施、设备、化学试剂情况 ①检验室场地等基本设施是否保持洁净 检查规程:查阅场地清洁记录。

重点注释:按照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有清洁记录。

②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不使用超净工作台,不检查) 检查规程:查看超净工作台是否专间放置。 重点注释:按照许可要求放置使用超净工作台。 ③天平等计量器具的放置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天平是否水平放置。 ④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必备设备是否保持齐全

检查规程:查阅许可要求和产品标准,查看检验设备是否齐全。 重点注释:化验设备、试剂要配备齐全、有效;计量器材应经过检定,且在有效期内。

⑤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辅助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9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⑥检验室中的出厂检验设备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依据: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设备,查阅其检定或校准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⑦检验室中的必备化学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的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检验项目的试剂,查看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2、应具备相应能力的检验员 ①是否具有专(兼)职检验人员

检查规程:询问检验人员姓名,查阅劳务合同。

②企业检验技术人员是否获得相应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 检查规程:查看检验人员的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证书上描述的检验能力是否符合产品检验要求。

重点注释:检验人员要有检验资质。

3、出厂销售成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

①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是否保持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查看其项目是否与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一致。

重点注释:对照产品标准和产品许可审查细则,检查出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

②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具有检验报告、原始数据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以及原始数据记录。

重点注释:原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报告与生产记录等相关记录要相对应。

③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按要求

10 记录产品的有关信息。

④出厂检验记录是否保存2年 检查规程:查看出厂检验记录。

4、自行出厂检验企业实验室是否具有测量比对

①出厂检验应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能力比对检验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发证单元的比对报告(发证1年以上)。

重点注释:生产可许证审查需查看。 ②实施比对的企业是否定期

检查规程:1个发证单元1年至少进行1次比对检验。 重点注释:按照产品不同标准,一年一次。 ③是否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比对记录。 重点注释:查看比对记录。

5、委托出厂检验情况

①企业是否和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订有效期至少三年的委托检验合同。合同书中应载明:检验项目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检查规程:查阅委托检验合同,是否写明委托检验的产品标准,及检验项目。

重点注释:查看委托检验合同 。

②委托出厂检验报告是否与企业生产产品批次一致。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委托出厂检验报告;重点注释:查阅生产记录和检验报告;

6、产品留样情况

①产品留样样品是否有记录。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留样记录,是否与生产记录一致 。

重点注释:查阅留样记录。 ②是否具有留样样品存放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留样存放区域或留样柜,存放空间是否与生产量

11 相符。

重点注释:查看留样间或区域。

7、成品库成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①成品存放是否离地、离墙。是否按区域堆放。 检查规程:查看成品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产品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仓库内要将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分别堆放,有标识。

②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重点注释:仓库应以无毒、坚固的材料建成;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换气。

③有贮存条件要求的成品是否按照规定贮存条件存储,并配备温湿度计等设施,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贮存环境是否符合贮存条件。

④成品仓库内是否有过期成品,过期成品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成品,是否有处置记录。 重点注释: 有过期成品与合格成品混堆。

(四)标识标注情况 检查项目:食品标识标注

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营养成分表,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检查规程:现场抽查至少1种产品,按照GB 77

18、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查看。

重点注释:根据《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标示;单件预包装食品的规格即指净含量。

(五)食品销售台账情况

12 食品销售台账是否包括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出货日期、地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1个批次产品的销售记录,其批次需有对应的生产记录、出厂检验 报告等。

(六)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1、不安全食品召回的,是否保存在专门区域

检查规程:查看不安全食品存放区域,是否与其他安全食品分开堆放。

重点注释:参照回收产品处置情况。

2、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和记录,是否按规定制定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

重点注释:企业出现不安全食品的,是否有不安全食品销毁记录 检查规程:查阅不安全食品召回销毁记录,是否按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执行销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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