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表如何发挥作用

2022-08-26

第一篇:党代表如何发挥作用

职工代表如何发挥作用

我们知道,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全总主席王兆国同志最近也强调,工会组织尤其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在全面履行职能的前提下,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和职能放在突出位置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反映职工群众愿望,解决职工群众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企业无外乎两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益。要维护职工的两种权益,我们现在建立了两种机制: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要靠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要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要靠职代会和企务公开制度。而职代会制度不仅仅是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维护其政治权利,而且在职代会上要通过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也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职代会是我们一贯主张、长期坚持并且行之有效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召开职代会的目的,就是要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代会工作的内容主要是组织职工听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工作报告,审议企业改革方案、财务报告、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决策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重要的规章制度和集体合同方案,审议决定涉及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和监督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组织职工代表检查职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说到职代会,就必须要说到职工代表,因为固名词意讲,职代会全称为职工代表大会,企业党组织是职代会的领导组织,企业工会是职代会的运作组织,职工代表是职代会的主体,没有这个主体,就无所谓有职代会。职工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职代会的质量,职工代表作用的发挥程度,决定着职代会作用发挥的好坏。所以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在职代会和职工民主管理中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职代会的召开和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成效。

一、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职工代表是企业职工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广大职工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职工。职工代表一般是在单位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的职工。关于职工代表的条件,在我们职工的思想上也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最初时选举那些老好人,就是虽有群众基础但办不来啥事的人当代表,后来看着为职工办不成事,就选举一些他们认为敢和领导顶撞的人当代表,但是后来又发现这些人脾气暴躁、头脑简单,办不好事。经过理智思考,又选举那些既有理论水平和群众基础,又能仗义执言的人当职工代表。所以当选了职工代表不要认为只是参加参加会议,这不仅是一种政治荣誉,而且你带着职工的重托,肩负着光荣的使命。 职工代表的权利:

根据职代会条例,职工代表具有以下权利:

1、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即有选举和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参加董事会、监事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工代表的资格,在职代会上对各项决议、方案进行表决的资格。

2、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职工代表对企业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是在职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的组织下进行的,不是职工代表个人的随意行为,职工代表的这项权力还表明,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有接受检查和质询并认真作出回答的义务。

3、因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4、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管理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有权力就有义务,享受权力就要履行义务,这是对等的。

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职工合法利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代会的决议,做好职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做好本职工作。

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具有严肃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代表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二是具有现实性。权利和义务是从企业的现实出发,维护职工利益的需要,促进企业发展的需要。三是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作为职工代表,不但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更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完成职工群众委以的重任。

二、职工代表如何发挥作用。

职工代表发挥作用,按时间段分,可分为在职代会期间中发挥作用日常工作中发挥作用。

(一)职代会期间发挥作用(会前、会中、会后)

会前活动:在职代会召开之前,职工代表要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1、认真阅读提前发给的厂长工作报告(讨论稿)和各项方案(草案)等文件,了解和掌握大会的中心议题。这要求职工代表不只是到时候参加会议,而是要事先明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审议企业领导的工作报告、是制订企业的发展规划,是审议签订集体合同还是别的内容。

2、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职工群众对事先发给的厂长工作报告和各项方案等文件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多种形式和征求意见和建议,并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

3、将综合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所在的职工代表团(组)。

4、在征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职工提案。提案可以是由单个代表提出,也可以由职工代表联名提出。

会中活动:在职代会期间,职工要认真参加各项工作。

1、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准备,按时参加职代会的预备会和正式会议。

2、参加预备会议,听取并审议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秘书长名单、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指换届大会)、大会议程和其他需要确认的事项。

3、认真听取企业或有关领导在职代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议案说明。参与会议上要通过的如企业改制方案、集体合同、企业的重大事项等问题和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讨论,并在事先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

4、做好讨论发言准备,有条件的可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在讨论中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5、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经过充分思考,认真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会后活动:职代会闭会期间,职工代表要积极宣传贯彻大会和各项决议、决定,做好有关工作。

1、向所在单位职工汇报、宣传职代会通过的决议或作出的决定,对职工群众不清楚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

2、收集职工群众对职代会通过和各项决议、决定的意见,向所在职工代表团组反映。

3、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群众贯彻落实职代会的决议和决定。

(二)日常工作中发挥作用

日常工作中发挥作用,是职工代表在职代会中发挥作用的继续和深入,是以贯彻落实职代会决议、决定为主要内容开展的。

1、根据职代会通过的生产经营目标,积极组织和带动职工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劳动竞赛等努力完成。

2、带领职工积极贯彻和落实职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如集体合同要求职工要遵守和完

成的事项、企业改制方案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等)。及时反映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决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敦促有关部门纠正和解决。

3、参加职工代表团组组织的职工代表视察活动,积极提出问题,对重要问题要做好记录

4、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小组组织的民主质询、民主对话及其他活动。

5、在车间、班组民主管理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发挥职工代表作用要注意的问题

职工代表充分发挥作用,要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职工代表在参与企业管理的各项活动中,要牢记自己是职工群众的代表,是在代表职工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权利,自己的一言一行要对职工群众负责,不能以个人的意见和见解来代替群众的意见。因此要如实地尽量全面地表达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来说话。在表决时,不要盲目随波逐流,也不要害怕别人的议论,要敢于表达自己所代表的职工的意见。要如实传达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力求做到传达不走样,不遗漏主要精神,千万不能因为个人的意见被否决,就进行片面的宣传和解释。 二是勇于代表职工讲话。职工代表作为群众的代言人,职工既然选你当职工代表就是对你信任,也想通过你的作用为职工办实事,反映职工的意见。因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出以公心,敢于坚持真理,坚持正义,敢于代表群众说话,不怕打击报复,不怕挫折,不计个人得失。

三是要注意改进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职工代表一头连着职工,一头连着企业。因此在工作中一定要做到思考问题全面,工作方法得当。既要注意生活福利问题,又要注意生产经营问题。职工的生活福利问题不容忽视,但是不能只注意这一个方面,而要以更多的精力来思考、研究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产品质量、成本、销售和服务等,要善于找出生产经营的薄弱,积极提出建议加以解决。我们常说“大河没水小河干”,只有企业发展了,才能为职工办更多的好事、实事,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因此在思考问题要兼顾二者的利益,做到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要注意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职工代表的高度负责精神,充分体现在职工代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职工代表不是企业的岗位职务,是受职工委托参与管理工作,因而这种自觉主动的精神更中可贵。职工代表要在参加企业各项民主管理活动中勤于动脑、注意观察,积极主动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要注重调查研究。职工代表在参与管理过程中,要使自己的意见、建议能够“参”到点子上,必须对所反映的问题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尽可能地全面了解情况,并对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比较,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样反映问题才能有理有据。

四是要保持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职工代表是职工群众中的一员,必须保持同职工群众的密切联系,取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从职工群众中得到智慧和力量。如果脱离职工,听不到职工的呼声,不掌握真实情况,就不可能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职工代表要保持同职工的密切联系,一要以身作则,处处为大家作出榜样,得到职工的信任和尊重。二要同职工讲真话,只有自己同职工推心置腹,才能让职工把心里话亮出来,从而得到真实的情况。三要广泛地接触职工,先进、中间、落后的职工都要接触,要团结大多数,不能只从个人感情和兴趣出发,同少数人联系。四要热心为职工办实事,要想职工之所想,急职工之所急,真心实意为职工排忧解难。

五要正确处理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关系。企业内部也有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矛盾。每个职工代表是由各基层单位选举出来的,当然要如实反映和代表本单位职工的意见。但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后,不论是符合本单位职工的意愿和要求,都应积极拥护和贯彻执行,不能采取任何消极态度,这是作为职工代表必备的素质和必须遵守的纪律。

四、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为职工代表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职工代表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重视和支持。

一是要努力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一方面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努力增强职工代表的责任意识,增强职工代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法规意识,增强企业管理经验和民主管理知识,为他们能真正履行职责提供素质和智力保证;另一方面,职工代表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责任感,要牢记自己是带着职工的重托,真正把企业的事情和职工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使自己成为企业靠得住、职工信得过的多长名副其实的职工代表。

二是企业党政和工会组织要广开渠道,察纳雅言。一代帝王李世民曾设立重奖,虚心纳谏,汇集天下有识之士的治国良策。同样道理,一个开明的企业领导也应该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常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有些意见和建议听起来可能比较刺耳,但确实是报着对企业和职工负责的态度提出来的。每个职工代表都是反映职工意见、听取职工呼声的一条渠道,要保证这条条渠道畅通,而不能采取听而不闻的态度,更不能打击报复,那样只会使领导闭目塞听,毛泽东主席曾说过,在党内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企业领导和工会组织也应该发扬这种作风,这也是作为一个开明领导必备的素质和应有的胸怀。

三是要注重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职工代表的每一个提案,都是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很慎重地提出来的,代表的是职工的愿望和要求。职工代表的提案如果提出后石沉大海,会严重挫伤职工代表的积极性,也会使职代会的召开流于形式,所以要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和落实。一些提案可能在当前的条件下不能解决或不能很好地解决,要向职工代表及时说明。要在下次职代会上对上次职代职工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报告或作出说明,要形成这样一种机制,只有这样,才可充分调动职工和职工代表的积极性,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从而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四是要创新激励机制。市六院在每次召开职代会中都设立了最佳提案奖,对职工代表是一个激励,这种办法可以探索。不管采取什么形式,目的只是一个,就是充分调动职工代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作用。

第二篇:如何发挥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大曹文乾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何创新代表活动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激发代表工作活力,已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提供条件,使代表活动焕发出勃勃生机。

精心组织,让代表履职有阵地。夷陵区人大常委会积极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他们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经常化、常态化地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形式和活动方式上,他们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开展活动,既要组织好代表集体活动,又要鼓励代表个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支持代表以个人身份合法开展活动。代表活动力求在保证活动次数的基础上,做到全年有计划、阶段有安排、具体活动有要求。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协助本级政府推进工作。要发挥代表小组的集体智慧,善于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不断丰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提高代表小组工作新水平。

认真督办建议,让代表履职有激情。代表反映的问题有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对工作有没有实质性地推动,直接关系到代表履职积极性的发挥。要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健全完善办理机制,形成领导重视、转办及时、协办有力、办理扎实、答复规范、落实到位的办理局面;要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大力提高落实率,确保办理的质量和水平。对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跟踪督办,务必办出实际效果,既让代表满意,又让群众满意。

创建激励机制,让代表履职有动力。要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通报制度,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每位代表参加会议、视察、调查、评议活动,领衔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情况进行造册登记,进行书面通报。要建立代表评奖制度,对履职较好的代表予以表彰奖励,对极少数履职表现差的代表要进行鞭策,探索建立相应的劝辞制度。要建立代表述评制度,充分组织代表利用各种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做到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以便接受选民监督,拉近代表与选民的距离。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宣传,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尊重代表权利,让代表履职有保障。要积极为代表提供知政保障、时间保障、物质保障、司法保障、服务保障。特别是在知政方面,各级人大及“一府两院”要向代表寄送有关文件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在司法保障方面,既要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防止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要引导代表带头遵纪守法,做好表率;在物质保障方面,代表参加的本级人大组织安排的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其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按正常的出勤对待,组织无固定收入代表履职时应给予适当补贴;要认真落实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代表活动顺利开展。

第三篇:关于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肩负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依法治国理念进一步强化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已成为新形势下人大工作亟待解决的一个重点课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必然要求。

一、当前代表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代表自身的知识层次不够。一些代表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分析问题能力较差,履职底气不足,被动履行代表职务,未能理直气壮地参政议政。由于部分基层代表由于只有初、高中文化水平,没有完整的知识体系作为保障,缺乏参政的信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履职的积极性。

(二)代表职权行使不充分。表现在:一是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二是提议案权和提批评、意见、建议权行使不到位,建议、意见的数量虽然不少,但是质量不高,缺乏前瞻性和全局性;三是很少行使代表质询、罢免等项职权。

(三)代表活动的效果不明显。部分代表小组在组织活动时,存在准备工作不充分,主题不突出,内容不明确,调研不深入,活动质量不高,形式单一,内容简单,缺乏针对性等问题,影响了代表的积极性,同时由于选民向代表反映的一些问题,代表虽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无法解决,从而影响了代表在选民中的威信,也使降低了代表活动的效果。

(五)代表联系选民不密切。代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知情不够,在审议报告、讨论问题时,常常不知说什么好,或者是在发言时抓不住要点,点不中穴位,对深层次的问题抓不住,影响人大的监督效果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加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的培训学习

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虽然人大代表都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和优秀分子,但或多或少的存在着法律法规、政策、人大工作等相关知识的缺失,制约他们依法履职的能力。因此,必须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的代表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代表的权力、责任、义务和使命感,使代表行使职权时能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做到依法履职,只有这样才尽可能使代表在依法履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学习培训形式多样,可以提供学习资料供代表自学,增加知识面;可以集中培训,解答自学和工作中的难题;可以外出考察学习,开扩视野,引进先进经验等,都是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学习方式。

(二)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

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关键在于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只有不断改进和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才能有效地激发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代表成为例会代表、不说话代表、不作为代表。

一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知情权是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必要前提,只有知情才能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代表除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获取信息外,还应参加集中联系代表活动和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类调研视察活动,获取“一府两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在依法履职前,先了解有关国家机关工作、有关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有关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使代表的监督更有针对性。

二是给予充分的时间和必要的经费保障。代表所在单位、机构、部门需大力支持代表们的履职活动,确保履职所需时间,并保障其履职期间的经济待遇。人大机关要做好代表履职的服务工作,将人大代表和人大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代表开展正常履职活动所需经费。

三是重视代表依法履职提出的建议意见。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党委、政府及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在最短的时间内答复代表的建议意见,制定处理措施,并邀请代表参与跟踪督办。这是对代表依法履职最大的肯定和鼓励,也是给代表的最大的精神奖励。

四是完善激励机制。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相关激励机制,如结合代表履职情况,每年评选表彰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议案、建议,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同时,大力宣传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反映人民群众心声、依法履行职务的代表典型事迹,提高代表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

(三)充分发挥代表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是鼓励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参与作用。鼓励代表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多提意见和建设,并引导组织好代表积极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活动,撰写高质量的报告,提出前瞻性、可行性的建议意见,为科学决策、政府有效实施起到参谋作用。

二是发挥代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将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为全体代表履职活动的重要内容。促进代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监督,大力推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两院办案一线,对法院庭审、执行,检察院起诉、抗诉等重点环节予以监督,促进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为推进我国法制化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利用代表优势,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当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比较复杂,如就业、医疗、教育、低收入人群、失地农民等,这些利益群体之间关系和矛盾,如果处理得不好,会对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作用。代表来自人民群众,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因此,代表要发挥好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开展调研视察、联系选民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定期到接待或主动约谈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民意,既要为相关利益群体提供实现“表达权”的渠道和机会,还要通过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维护民利,为社会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篇:浅谈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关于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的建议

郭晓明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我们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代表结构,保证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正确处理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间的关系,找准代表构成、代表履职能力和发挥代表作用间的结合点,一方面要考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学界定代表的界别和条件,力求做到职业结构多面化、知识结构合理化、党派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阶梯化,以保证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其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反映到决策中来。另一方面,不能降低代表的标准,要考虑代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对代表作用发挥产生的影响。一要在今后的人大换届选举中,增加一线和非党代表的比例,避免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占用工人、农民代表名额现象的发生。二要适当增加专业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参与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辞职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代表终届制,确保代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

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培训的时效性。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通过召开代表听证会、论证会、议证会、设立代表信箱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三是建立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会议,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监督政府工作。

(五)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提高活动实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突出主题。各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必须确定活动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重点工程建设、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二是规范程序。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

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制度,加强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利于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达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

(六)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推行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发挥代表履职档案的作用,对代表任期内参加活动、专题审议、提出建议、开展视察等情况定期在全体代表或广大选民中予以通报,同时将代表履职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民和原单位的监督之下。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活动的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第五篇:如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思考

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考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也是人大工作的主体,肩负着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在我县加快建设“西部百强”、咸阳次区域中心城市的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履职作用十分重要和必要。

一、基本情况

XX镇本届县级人大代表10名,其中男代表7名,女代表3名;党员代表6名,非党代表4名;干部代表3名,农民代表7名。35岁以下1名,35—45岁5名,46—55岁3名,55岁以上1名。初中5名,高中2名,大专3名。

本届镇级人大代表52名,其中男代表34名,女代表18名;党员代表25名,非党代表27名;35岁以下代表9名,36—55岁42名,56岁以上1名;大学本科4名,大专6名,高中9名,初中33名。

二、当前代表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县、镇人大的组织带领下,人大代表立足本职,不辱使命,很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作用,有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但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代表自身的知识层次不够。一些代表对党和国家 1

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分析问题能力不够,履职底气不足,被动履行代表职务,未能理直气壮地参政议政。

(二)代表职权行使不充分。表现在:一是代表审议权行使不充分;二是提议案权和提批评、意见、建议权行使不到位,建议、意见的数量虽然不少,但是质量不高,缺乏前瞻性和全局性;三是很少行使代表质询、罢免等项职权。

(三)代表活动的效果不明显。有些代表在参加活动时,准备工作不充分,主题不突出,调研不深入,活动质量不高,针对性不强。

(四)代表履职的制度还不完善。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表彰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还不完善、不健全。一些代表由于自身担负的工作任务相当繁重,深入选民了解情况不够,导致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不太清楚,对代表缺乏有效的监督。

(五)代表联系选民不密切。代表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知情不够,在审议报告、讨论问题时,常常不知说什么好,或者是在发言时抓不住要点,对深层次的问题抓不住,影响人大的监督效果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三、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考

(一)抓学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有计划、全方位地组织人大代表学习监督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

2与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代表的权利及义务。另一方面,运用电子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拓宽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为代表提高履职水平和能力创造更好的条件。

(二)以活动为依托,以制度为保证,不断提高代表的服务意识。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要进一步鼓励代表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代表集中视察和执法检查及调研等活动,开展代表走访回访选民活动,组织专业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拓宽代表知情渠道,保障代表及时、准确反映社情民意,不断提高代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建立监督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代表履职自觉性。一是启动代表履职目标管理机制,建立考核体系与标准,明确考核内容与办法,并将相关情况和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二是完善推广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监督制度,引导和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汇报自己的履职情况,并由选民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衡量、评价和鉴定,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三是健全激励机制,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代表和代表履职经验宣传交流活动,最大限度地开发代表履职潜能,激励代表的工作热情。四是强化代表联系选民机制,深入开展联系活动,推动代表工作的不断创新。

(四)加强人大常委会(主席团)对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人大常委会(主席团)是人大代表的“娘家”,是人大代表的引路人,是代表作用发挥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人大常委会(主席团)对代表工作的指导力度大、对代表的重视程度高,代表作用就发挥得好、代表的履职劲头就足。人大常委会(主席团)应充分创造条件,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活动和闭会后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广纳代表意见建议,通过人大代表表达群众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价,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督促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着力做好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促办理工作,大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比例;深入做好监督工作,努力提高监督实效;广泛开展联系走访代表工作,既问工作,也关心代表的冷暖。通过多种多样的努力,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发挥每一位代表的作用。

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作用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应当从整体上去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解决存在的问题。只有这样,人大代表的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地发挥,人大代表工作才能有新的发展,人大整体功能才能有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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