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村庄规划编制现状

2023-04-19

第一篇:我县村庄规划编制现状

我县村庄规划编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现状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自****年开展“百村整治十村示范”以来,我县开始大量编制村庄规划。全县共有600个行政村,《****县域总体规划》确定:规划中心村79个,基层村344个,改造城中村177个。至****年6月,共编制完成236个,其中:中心村30个,基层村141个,城中村65个。已编制规划的村庄大多分布平原地区,编制类型基本为整治型。 二﹑村庄规划编制意义及存在问题

1.意义:极大提高了村民规划意识,农村乱拆乱建局面得到遏制,对前阶段的村庄建设和整治起到积极指导作用,同时对以后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积累大量经验和教训。

2.存在问题:

1).部分乡镇、村委乡镇主动性不够,没有配合好规划编制工作,对提供的规划方案反馈意见时间过长,规划方案讨论不充分,且在实施中村庄发展思路经常变化,导致规划经常修改。

2).目前我县城镇控规覆盖率还不高,除****较高外,其余城镇几乎没编制,全县****个乡只有****乡编制了乡规划,且****片城镇群协调规划等区域性规划正在编制,编制村庄规划较随意,故有部分村庄与上位规划出现矛盾。

3).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千遍一律,空间布局缺少体现当地特色,

建筑形态单调,缺少对传统建筑和街巷空间等具有农村特色的元素进行挖掘和保护。

4). 村庄规划基本按整治型编制,编制内容过于简单,特别是村庄出现国有划拨土地的建设项目,其与传统的集体土地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不同,以及目前我县实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故村庄规划编制内容达不到目前农房改造等建设和审批要求。 三﹑ 村庄建设现状及发展策略

(一). 村庄发展现状及趋势: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00元,具备建房经济基础;劳动力从事

一、

二、三产业比例分别为1:1:1,且青壮年基本从事

二、三产业,脱离了农业生产;空壳村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山区村基本只剩下老人;公共服务设施简陋,与城镇设施差距较大,生活条件较差;建筑物大多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现已破旧,有些已超过建筑物使用期限;农业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减少大量农业生产人员;国家土地政策等因素综合分析,农房改造、农村人口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转移是近期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 发展策略:结合目前村庄发展趋势,经济和城市化因素,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顺应新时期我县城乡统筹建设发展的新形势,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

根据县域总规,从空间形态角度将现状行政村整合形成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农村社区分为中心村和保护村二种形态。

1.中心村基本条件与原则

(1)根据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纲要,乡村城镇化应“重点建设中心镇和中心村,适当兼并自然村,加快改造空心村”,****县在大力发展中心村的同时,应撤迁较为分散、规模小的村庄。 (2)保持村庄体系结构的科学合理,以中心村的规划布局为重点,结合远期发展与近期实施的关系进行中心村和基层村的布局,促进****县城乡一体化的有序发展。

(3)综合考虑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前景对村庄建设发展的要求。 (4)综合考虑社会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配置具有一定经济规模要求及使用服务半径要求。

(5)考虑农村人口生产、生活习惯,应与农业耕作半径、渔业、牧业等发展相结合。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然,促使农业服务半径的扩大,合并后村庄规模应更能体现服务的经济性、优化性和合理性。

2.村庄发展策略

(1)中心村:具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发展规模和基础的村庄和集镇。此类村庄需要在现状布局分散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的布局,扩大建设规模,以吸引周边村庄人口,到达农村地区聚集发展的目标。 (2)保护村:具有民族特色、传统建筑、自然环境等农村特色元素保护较好的村庄。此类村庄建设应该对其发展规模进行一定的控制,严格保护具有保护价值的各种元素,新建建筑物在建筑风格、型体、高度等方面必须与旧区相协调。

(3)萎缩村:中心村、保护村以外的村庄。不得在本村建设新居民点,应逐步向中心镇和中心村迁建。

四﹑村庄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化和改进

为城乡统筹建设发展,加快培育建设中心村,实现新型城市化健康发展,自2011年开始,我县对农村地区的村庄实行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政策,其主要内容就是农房改造安置点必须在中心村或城区,改造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故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内容也应与当前的建设模式相适应。根据《****省新农村社区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市“1+X”规划编制技术导则》、《****县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和技术要求,现就村庄规划中与目前建设模式不适应的主要内容作进一步探讨:

1.根据****市“1+X”农房改造政策要求,“X”以外的村庄不再新增居民点,故该类村庄(保护型村庄除外)也不再新编或修编规划,今后等农房改造政策变化再决定是否编制。保护型村庄应编制村庄规划,但应从特色村要求去编制,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目前应重点编制“X” 聚集点 (也称中心村)规划。

2.按照我国规划体系确定:村庄体系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而按照****市要求:农村地区就只有“X”聚集点(极少数的保护型村庄除外),故人口规模控制就是规划编制中的最主要研究课题。根据县域总规和镇域总规(未明确“X”人口规模)确定的城市化率,得出全县“X”平均人口规模, 结合某“X”聚集范围内人口数、资源条件、发展潜力等因素,来确定“X”人口规模。

3.随着“X”建设模式变化,如出现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其审批需提供规划条件,而明确规划中没有此类内容。再者,城镇也不提倡编制修规,何况农村建设周期更长,更难把握规划的严肃性,故“X”规划编制在内容和方式上也应与时俱进。建议在编制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引入控规的控制指标,在实施中控制指标不能变,修规内容可适当调整,更能适应当前建设要求。

4.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生活方式改变,村民对居住环境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而现行的村庄编制技术导则对公共、基础设施规定教为迷糊,有些未提及。故在村庄编制技术导则中未明确内容应参照城市标准,合理确定:如停车场、中心广场绿地、排污工程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农村标准。

5.目前农村建设处于乱拆乱建局面,对村庄特色的要素破坏教大,搞的村村像城镇,毫无特色,故我县必须确定保护型村庄。保护型村庄规划应注重继承和弘扬文化传统、农村特色、民族特色建筑文化传统,体现地方的个性和特色。不得对具有特色风貌的建筑物和特色场所空间进行随意改造,除已经列入县级以上保护单位外,有条件的村庄应另确定需要保护的街区和历史文化建筑。

第二篇: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建村[2013]18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委、天津市建交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重庆市规划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的精神、指导各地结合农村实际提高村庄整治水平,我部编制了《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组织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7日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质量,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整治规划是村庄规划广泛应用的重要类型之一,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据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并与土地利用等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 村庄整治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应当在村庄内予以公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经批准的村庄整治规划应在村庄内予以公布。

第五条 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规划编制资质,编制人员应熟悉农村情况。[1]

第二章 编制要求

第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以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为主要目的,以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治理村庄环境、提升村庄风貌为主要任务。

第七条 尊重现有格局。在村庄现有布局和格局基础上,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持乡村特色,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方便村民生产,慎砍树、不填塘、少拆房,避免大拆大建和贪大求洋。

第八条 注重深入调查。采取实地踏勘、入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收集基础资料,准确了解村庄实际情况和村民需求。

第九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村民改善生活条件的迫切需求和村庄建设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针对问题开展规划编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 第十条 保障村民参与。尊重村民意愿,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在规划调研、编制等各个环节充分征询村民意见,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公示规划成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规划编制全过程,避免大包大揽。[1]

第三章 编制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要按依次推进、分步实施的整治要求,因地制宜确定规划内容和深度,首先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在此基础上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按照建设美丽宜居村庄的要求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第十二条 在保障村庄安全和村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村庄安全防灾整治:分析村庄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提出排除隐患的目标、阶段和工程措施,明确防护要求,划定防护范围;提出预防各类灾害的措施和建设要求,划定洪水淹没范围、山体滑坡等灾害影响区域;明确村庄内避灾疏散通道和场地的设置位置、范围,并提出建设要求;划定消防通道,明确消防水源位置、容量;建立灾害应急反应机制。

(二)农房改造:提出既有农房、庭院整治方案和功能完善措施;提出危旧房抗震加固方案;提出村民自建房屋的风格、色彩、高度控制等设计指引。

(三)生活给水设施整治:合理确定给水方式、供水规模,提出水源保护要求,划定水源保护范围;确定输配水管道敷设方式、走向、管径等。

(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提出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确定村内道路的选线、断面形式、路面宽度和材质、坡度、边坡护坡形式;确定道路及地块的竖向标高;提出停车方案及整治措施;确定道路照明方式、杆线架设位置;确定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位置;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

第十三条 在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和配套设施方面,可根据村庄实际重点规划以下内容:

(一)环境卫生整治:确定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引导分类利用,鼓励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实现就地减量;对露天粪坑、杂物乱堆、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提出整治要求和利用措施;确定秸秆等杂物、农机具堆放区域;提出畜禽养殖的废渣、污水治理方案;提出村内闲散荒废地以及现有坑塘水体的整治利用措施,明确牲口房等农用附属设施用房建设要求。

(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确定雨污排放和污水治理方式,提出雨水导排系统清理、疏通、完善的措施;提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整治、建设方案,提出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位置、规模及建议;确定各类排水管线、沟渠的走向,确定管径、沟渠横断面尺寸等工程建设要求;雨污合流的村庄应确定截流井位置、污水截流管(渠)走向及其尺寸。年均降雨量少于600毫米的地区可考虑雨污合流系统。

(三)厕所整治:按照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提出户厕及公共厕所整治方案和配建标准;确定卫生厕所的类型、建造和卫生管理要求。

(四)电杆线路整治:提出现状电力电信杆线整治方案;提出新增电力电信杆线的走向及线路布设方式。

(五)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合理确定村委会、幼儿园、小学、卫生站、敬老院、文体活动场所和宗教殡葬等设施的类型、位置、规模、布局形式;确定小卖部、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规模。

(六)村庄节能改造:确定村庄炊事、供暖、照明、生活热水等方面的清洁能源种类;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措施;提出房屋节能措施和改造方案;缺水地区村庄应明确节水措施。

第十四条 在提升村庄风貌方面,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村庄风貌整治:挖掘传统民居地方特色,提出村庄环境绿化美化措施;确定沟渠水塘、壕沟寨墙、堤坝桥涵、石阶铺地、码头驳岸等的整治方案;确定本地绿化植物种类;划定绿地范围;提出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整治方案。防止照搬大广场、大草坪等城市建设方式。

(二)历史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出村庄历史文化、乡土特色和景观风貌保护方案;确定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确定村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案。防止拆旧建新、嫁接杜撰。

第十五条 根据需要可提出农村生产性设施和环境的整治要求和措施。 第十六条 编制村庄整治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建设要求和建设时序。

第十七条 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鼓励规划编制单位与村民共同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重整治建设、轻运营维护管理。[1]

第四章 编制成果

第十八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应满足易懂、易用的基本要求,具有前瞻性、可实施性,能切实指导村庄建设整治,具体形式和内容可结合地方村庄整治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九条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原则上应达到“一图二表一书”的要求。 第二十条 “一图”主要包括:

(一)整治规划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 村庄用地布局方面:明确村庄内各类用地规划范围。

安全防灾方面:标明地质灾害隐患区域范围、防护范围、防护要求;河流水体防洪范围;村内避灾疏散道路走向、避灾疏散场地的范围。

给水工程方面:标明给水水源位置、应急备用水源位置、保护范围;给水设施规模、用地范围;给水管线走向、管径、主要控制标高;提供给水工程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道路整治方面:标明各类道路红线或路面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路灯及其架设方式;停车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环境卫生方面:标明环卫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场、公共厕所等)、集中畜禽饲养场、沼气池等的位置、规模、用地范围;提供环卫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排水工程方面:标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用地范围;排水管(渠)走向、尺寸和主要控制标高;截流井位置、标高。标明水面、坑塘及排水沟渠位置、宽度、主要控制标高;提供排水设施建设工程示意图。 电杆线路整治方面:标明电力、电信线路的走向;电力电信设施的用地范围。 公共服务设施方面:标明公共活动场所的范围;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用地范围。 绿化景观方面:标明主要街巷、村口、水体及公共活动空间等重要节点的整治范围;提供重要节点整治示意图、绿化配置示意图、地面铺装方式示意图、水体生态护坡、硬质驳岸等的整治示意图。

文化保护方面:标明重点保护的民房、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的位置和四至;划定保护区的范围;提供保护要求示意图。

主要整治项目分布图:标明整治项目的名称、位置。

村域设施整治方面:标明村域各生产性服务设施、公用工程设施的位置、类型、规模和整治措施。

第二十一条 “二表”主要包括:

(一)主要指标表:包括村庄用地规模、人口规模、户数、各类用地指标。

(二)整治项目表:包括整治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建设要求、经费概算、总投资量以及实施进度计划等。

第二十二条 “一书”是指规划说明书,内容包括:村庄现状及问题分析,附现状图,地形图比例尺为1:500—1:1000;整治项目内容和整治措施说明;工程量及投资估算;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以及有关政策建议等。[1]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村庄规划编制需要资料范例

大方县城市规划局

x乡x村村庄规划编制资料

1、 地理位置:x村位于乡政府西面,村庄规划点位于x村x

组,即村办公阵地处,距乡政府驻地10公里。

2、 人口:全村总户数669户,2267人,涉及规划生态家庭建

设50户,其中,新建40户,改建10户,涉及182人。

3、 耕地:全村耕地面积3500亩,涉及规划生态家庭建设点坡

头组有耕地450亩。

4、 经济状况及人均纯收入: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人民群众

比较贫穷落后,文化水平较低,年人均粮食320公斤,均纯收入1825元,全村2009年末低收入贫困人口748人。

5、 道路设施:全村唯有一条通村公路,全村12个村民组。目

前还有8个组未通公路,唯有4个组通公路,但规划生态家园建设点x组是通公路的。

6、 学校、卫生所等:有村校点1个,即x小学,有卫生所1 个,

即x村卫生室。

7、 发展的主要方向:今后以种植刺梨、板栗、种草养蓄为主,

加快人蓄饮水,通组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8、 其他基本建设情况:目前供电设施建设较落后,还有10%

的人未通电,农户自来水设施较差导致人蓄饮水较困难。

9、 本次生态家园改造投资总57万元,新建的40户,每户12000

元,改建的10户,每户9000元。

第四篇: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

《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庄规划编制组织 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第一节 村庄资料收集整理 第二节 村域总体规划 第三节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

第四章 规划成果格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规划说明书 第三节 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附件:

附录一:《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录二:《长沙市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标准(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长沙地区村庄规划的编制,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村镇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快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建设部《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第[2000]36号、《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湖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建规划导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市域范围内村庄(不含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规划。本标准所称村庄,是指农村居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包括中心村和基层村。

1.0.3 村庄规划的编制是在乡(镇)域规划的指导下,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各项建设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1.0.4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注重历史文化延伸,挖掘农村潜力,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和农村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1.0.5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等有关技术规定。

1.0.6 承担村庄规划的编制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1.0.7 村庄规划的范围和期限:各村庄村域范围一般以行政区划确定的村庄范围为准。中心村规划范围还应将村庄未来发展所要控制的区域纳入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宜参照此标准执行。村庄规划期限: 近期5年,远期10年。

第二章 村庄规划编制组织

2.0.1 村庄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具体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承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2.0.2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支持规划编制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并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村庄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2.0.3 编制村庄规划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现状调研及方案阶段,初步成果阶段,正式成果阶段)进行,统称“两审一验”,具体程序如下:

(1)规划设计单位在对乡域村庄和集镇的基础资料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之后,提出两个以上的村庄规划方案; (2)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比较方案审查,并在征询广大村民意见,经村民大会讨论后确定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根据确定的方案进行深入设计;

(4)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提出审查报告;

(5)村庄规划最终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验收批准,并予以公布并组织实施。

2.0.4各阶段应提交彩色挂图一套,供审查会使用。所有阶段都必须提交相应成果的电子文档。书面文件应采用A3幅面装订(图纸大于A3幅面则折叠为A3幅面装订)。

2.0.5提交审查的村庄规划成果由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和图纸(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居民点规划图,村庄设施规划图,产业规划图)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及图纸应装订为一册,简称“六图一书”。 2.0.6审批所需提交资料内容:

序号

名 称

份数 1 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审批报告 6 2 规划图件及说明书 6 3 会议纪要 6 4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意见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意见 6

2.0.7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经村民会议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可以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涉及村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报请原审查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并重新办理审查审批手续。 第三章 村庄规划编制要求

3.0.1 编制村庄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以乡(镇)域规划为指导,与其他规划及相关部门相协调,突出当地特色,统筹城乡发展,避免重复建设。

3.0.2 编制村庄规划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各项建设应当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新建、扩建工程及住宅应当尽量不占用耕地和林地。

3.0.3 要重视各种资源的集节约利用,体现对传统农村住宅水,电,厕布置方式的改造以及人畜相对分离的设计原则。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保护农村资源和环境。 3.0.4编制村庄规划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完善配套公建与基础设施,合理确定耕作半径,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和全面发展,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3.0.5 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庄实际,并结合当地现状,因地制宜,贯彻“田园城市”思想,突出江南山水特色,把乡村环境、田园风光与城市生活结合起来,并注重城乡历史文化延伸。根据村庄实际确定适合保护、保留、整治、撤并、新建的范围,没有必要都搞大拆大建。

3.0.6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讲究实效、分步实施。规划编制过程必须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达到人与自然和谐。规划方案须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以符合该村实际;确保规划分步实施。

3.0.7 编制村庄规划一般分为村域总体规划和居民点详细规划两部分。村域总体规划深度应达到控制性规划深度要求,居民点规划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

3.0.8 编制村域总体规划,应从区域角度给村庄性质规模定位。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目标,推进农村人口、产业、资源、环境、空间等各项建设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明确近期建设规划内容,近期内规划实施的重点和发展时序,确定近期建设范围,居住用地安排和布局,布置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出自然遗产的保护、河湖水系、绿化生态环境建设与村容治理措施。

3.0.9 居民点详细规划是要做好村庄规划的重点。要根据村域总体规划要求,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和主要公建,安排主要建设项目时序,并落实近期建设项目,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3.0.10 确定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

第一节 村庄资料收集整理

3.1.2 基础资料的收集与分析

编制村庄规划应对村庄的发展现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3.1.3 规划调查研究的范围应当包括自然条件、经济社会情况、用地和各类设施现状、生态环境以有历史沿革等。具体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1)乡(镇)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要基础设施规划、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

(2)村域土地利用现状,包括用地结构,数量,用地分类划分至中类。

(3)村域人口发展情况和现状人口性别、年龄、劳动构成资料。 (4)村域建筑物分布,包括房屋用途、产权、建筑面积、层数、建筑质量、占地面积资料。

(5)村域基础公用设施及道路、管网现状,农林水利设施等资料。 (6)当地历史文化、建筑特色、风景名胜等资料。 (7)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资料,农业区划和农业生产情况。 (8)当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资料。 (9)地方材料及建筑工程造价资料。

(10)村域、村庄地形图:比例为1:1000~1:10000 3.1.4基础资料汇编:收集资料后要进行整理分析,去伪存真,为规划提供科学依据。资料整理的成果可用图表、统计表、平衡表及文字说明等来反映。

第二节 村域总体规划

3.2.1 村域总体规划是根据乡镇域规划,结合村庄的实际情况,对村庄各项建设进行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同时可以对村庄远景发展和布局提出设想。

3.2.2 村域总体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根据县(市)域布点规划,特别是乡(镇)域规划要求及重要建设项目的部署,确定村庄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性质和规模。

(2)根据村庄本身发展优势、潜力与局限性的分析,明确村庄发展阶段与长远目标。

(3)对现有村庄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确定适合保护、保留、整治、撤并、新建的范围和村庄整建保护要求。

(4)分析预测村庄人口和用地规模,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提出科学的村庄布局方案,划定保护区、控制区、建成区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确定布局形态和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位置。

人口规模的的确定:应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分别计算出从事

一、

二、三产业所需人口数,估算规划期内有可能进入和迁出规划范围的人口数,预测人口的分布。

建设用地规模的确定:根据现状用地分析,土地资源总量以及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确定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结合人口的分布,确定各主要居民点与生产基地的用地规模和大致范围。

(5)进行用地布局,确定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仓储、公用工程、道路交通、绿地等建筑与设施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做到联系方便、分工明确、划清不同使用性质用地的界线。

(6)制定村庄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确定公共设施布局和规模;制定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确定工程管网走向和技术选型,适应农民生活发展要求。

(7)提出村庄防洪、消防、地质灾害等防灾体系布置原则,合理安排防灾设施。

(8)确定村庄原有居民点改造和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9)提出环境建设目标和实施步骤措施。

第三节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

3.3.1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是在村域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对村庄建设进行的具体安排。 3.3.2 村庄居民点详细规划的主要内容:

(1)具体界定居民点内不同性质建设用地范围,分析场地现状条件 (2)对村庄公共中心及居民点详细规划方案构思,选择合适的村民用房组织模式或建筑类型,确定宅基地标准,容积率等各项用地标准和规模

(3)具体布置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并对中心和其他重要地段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提出原则性要求。

(4)进行道路设计,确定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形式和控制点坐标标高,进行竖向设计,保证地面排水,尽量减少土石方量。

(5) 结合道路系统和用地布局,布置绿化、环卫及各项公用工程设施。 (6) 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行核算。 (7) 估算工程量和投资;

(8) 落实近期建设项目,列出规划需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清单,提出建设计划,规划实施的步骤、措施和建议。

3.3.3 对整治为主的村庄,要划定旧区范围,确定旧区有机更新的原则和方法,提出改善旧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规划成果格式、内容及深度要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4.1.1 规划成果分为:规划说明书(含基础资料汇编)、图纸两部分,简称“六图一书”。

4.1.2 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村庄规划,提交的规划成果应当符合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 4.1.3 规划说明中目标任务的确定和提出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是整个规划的重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可根据村庄实际按拆迁新建、整改结合、环境治理、迁村并点等四种类进行。

4.1.4 对不同规模、类型的村庄可以按照下列规划成果要求内容进行适当增减。

第二节 规划说明书

4.2.1 前言部分: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编制的主要过程,包括委托、论证、修改和审批的全过程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2.2 总则部分:制定规划的依据、原则与目标。确定规划的适用范围和重点。规划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

4.2.3 现状概况与规划分析:阐明现状概况,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发展优势;明确村庄功能定位与提出发展目标;进行人口与用地规模预测,初步计算人均用地指标。

4.2.4 土地利用:对村域产业发展和全村社会发展提出规划意见,按土地适建性对建设用地进行等级评定;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并对村域土地利用进行规划布局;划定村庄整治区、新建区,明确村庄整治建设及居住建筑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化用地、村用工程设施用地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布点。

4.2.5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和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规模及用地安排。 4.2.6 基础设施:明确各类配套村用工程设施的数值、布局依据及理由,说明其用地规模、服务半径的计算和划分方法;明确其它对环境有特殊影响(或特殊要求)的设施所需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1)道路交通:对外交通方面,明确铁路、公路、渡口与村庄道路关系与保护控制要求;内部交通方面,明确规划道路功能构成及等级划分,道路技术标准、红线宽度、重要交叉口意向、控制点标高等;明确公共停车场(库)数值、布置依据及场地现状地籍等。

(2) 给、排水:说明用水标准,预测总用水量,水源、水质,配水、排水体制,管线管径、走向,明确原有供水设施是否需要改扩建,并确定其用地规模,用地范围内所安排的主要内容。

(3)电力、电信:选取用电标准,预测总用电负荷;选择电源位置,引入方向,电压等级,供电范围,说明电力线缆敷设方式,明确10kv以上电力架空线路的保护要求;明确电信模块局、邮政所(邮政代办点)的布局,确定电话装机指标,估算电话发展数量,确定电话交换机容量及位置等。

(4)广播电视:结合道路布置广播电视设施、网络通道位置等。

(5)环卫设施:确定村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去向,明确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等的设置数量及位置,有条件的可考虑设置垃圾中转站。

(6)防灾减灾:村庄公共中心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按规范设置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明确规划区地质灾害的防治、防洪、防震等方面的标准。明确选择防洪标准的依据,确定防洪堤的走向、形式、长度等。

4.2.7 公共绿地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村庄绿化景观规划的设计原则以及村庄公共中心绿地的选址、范围和规模。

4.2.8 历史文化与景观风貌保护规划:对属于风景名胜资源、历史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等的村庄划定保护区范围,提出保护、开发的规划措施。(已列入县级以上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按已批准的规划实施保护和开发利用) 4.2.9 住宅、主要公建的标准及要求,新建和改建住宅形式与比例(独立式、联立式、公寓式等),建筑方案(平、立、剖面)设计构思,提出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建议。 4.2.10 村庄公共中心及居民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村庄用地计算表;总户数、总人口数;总建筑面积和住宅、公建等其他建设面积;住宅用地容积率与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其它建设指标。 4.2.11 工程量及投资估算,对资金来源做出分析。

4.2.12 近期建设规划:列出实施村庄规划需要的近期建设工程项目表,提出建设计划、措施和进度安排。 4.2.13 实施规划的保障体系及效益分析。

第三节 规划图纸的主要内容

4.3.1 图纸内容与要求: 1.现状图 (1:2000~1:5000)

现状图是绘制在地形图上,该图图幅应覆盖规划区范围。主要标明村庄各类现状 建筑物的性质、位置、体量和质量,土地使用和地上、地下各设施分布情况,它是村庄规划的最基本图纸。可结合乡(镇)域规划图一并绘制。

2.土地利用规划图(1:2000~1:5000)

规划内容是根据该村近5~10年或更长一个时期发展要求进行总体布局,划出各类发展用地,确定工业、副业、居民点、村中心公共设施、对外交通、乡村道路、居民点道路及绿化等。 3.产业发展规划图(1:2000~1:5000)

要结合村庄现状特点,按照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对农村产业进行总体布局,尤其是农业用地的适植性等进行评价,合理安排各项生产。

4.设施规划图 (1:2000~1:5000)

该图是村级各专业工程管线规划图。包括道路网干线、给排水管线、电力、电讯广播线等管线的走向、管径、主要控制点标高,及相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规模。 5.居民点规划图(1:1000~1:2000) 在村庄内所有居民点都要做好比较详细的规划,主要标明规划的各类建筑、道路、绿地、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等的位置和范围,还应把规划期限内需要保留、调整和新建的每户农宅位置和用地范围、规划用地平衡表等落实在图纸上。 6.典型村居布置模式图 (1:100~1:200)

提出符合当地村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典型村居单体布置模式。可结合村庄居民点规划图一并绘制。

4.3.2 其他辅助设计图纸:根据需要,可以增加村庄公共中心总平面图;其他表达设计意图的分析图,如:道路平面与竖向规划图、绿化与景观规划图、功能区划图等;住宅单体设计的平、立、 剖面图,效果图等。

第五章 附则

5.0.1 农场、林场的各基层居民点的规划亦可参照本办法编制。 5.0.2 本办法由长沙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5.0.3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规划管理局

第五篇:浅议镇域村庄统筹规划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的作用

摘要:村庄规划将成为村庄发展、建设事业的引领,而村庄的发展、建设离不开其所处的区域。本文通过论述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思路,探索一种村庄与区域、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协调方法,从而在村庄规划层面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关键词:村庄规划;统筹;镇域

1引言

为有效推进村庄的有序建设,《城乡规划法》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法定地位,提出了村庄建设布局的规划内容要求,但村庄的发展不仅是一个建设问题,更涉及到产业引导、空间统筹等一系列需要从更大的空间区域进行思考的问题。2014年,针对村庄规划的编制,珠海市提出要以镇域村庄统筹规划为先导,强化各村庄规划在区域层面的统筹协调。本文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简要分析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内涵和意义。

2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及问题

2.1村庄规划编制的现状

我国村庄规划的实践主要始于2005年开始的“新农村规划”,“新农村规划”强调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规划内容更侧重于基础设施和住宅单元的布局。

随着2008年《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一系列村庄规划的实践,普遍侧重于建设规划的内容”。为更好地指导村庄的发展、建设,珠海市近年开展的村庄规划包含了发展定位、规划布局、建设项目等内容,兼顾了从总体规划到建设规划的层次。

2.2村庄规划编制存在地问题

2.2.1缺乏对村域范围的统筹。从地理空间上来看,村庄是农村地理环境中的基本聚落单元,一般由村庄建设区和村域构成,村庄建设区是村民的生活集聚地,也是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开展范围:村域一方面是村庄的行政管辖范围,另一方面也是村民经济活动的开展范围和可达范围。传统村庄规划侧重于村庄建设区的空间布局,无法全面分析村庄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2.2.2缺乏区域层面的定位考量。乡村区域发展具有多样性更需要需要从区域的角度来审视村庄的发展。对于农业村,经济作物的引入、观光农业的运营是提高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而发展的规模性和风险性既需要从区域角度进行判断,更需要村庄间的联动合作:对于城郊村,服务业的活动高度依赖于周边城镇化或工业化的发展。

2.2.3缺乏与城市规划的协调。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管理制度上的二元化安排,使村庄和城镇在空间发展上具有显著的差异。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建成区往往逐渐将村庄建设用地包围,却无法实现融合,形成“城中村”,成为城市建成区中的“异类”。在当前土地制度下,虽然“城中村”的形成不可避免,但是如果在村庄规划阶段能够充分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或许可以使“城中村”成为未来城市建成区中的社区单元。

3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3.1城乡发展的统筹观

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矛盾突出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是当前国家发展的首要任务,而改革长久失衡、脱节的城乡关系更是重中之重。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之间缺乏有效互动,使乡村的自身发展难以从城市的爆炸式扩张中获益,而城市的要素流动也缺乏面向乡村的方向和途径,从而在结构层面产生一系列城乡矛盾。理顺城乡发展关系必须立足区域,将村庄视为区域发展的单元,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角度协调城乡之间的经济、社会、空间关系。

3.2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思路

镇域村庄统筹规划通过综合分析镇域村庄的区位条件、资源等基础因素,挖掘发展潜力,结合城市规划布局,明确村居发展定位,并着重从发展方向、产业、设施等多个方面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具体村庄规划的编制,以实现城乡之间、各村庄之间的统筹发展。

4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实践――以珠海市乾务镇为例

4.1乾务镇概况

乾务镇位于珠海市斗门区西南部,距离珠海市中心城区46公里,共有16个行政村、2个社区。乾务镇以工业为主导,形成了

二、

一、三的产业结构。村庄经济以第一产业为主,临近镇区和园区的村庄发展有一定规模的生活配套产业。

4.2发展方向的统筹

发展方向是对村庄长远发展的战略引导。从镇域来看,村庄可以看做点状分布的功能节点,村庄的发展方向应与区域的城镇化形成协调一致的步伐。

规划首先根据上位城市规划明确乾务镇域未来的功能布局,在此框架下,结合各个村庄的区位和发展条件,划分为城镇化型、城镇化兼顾农业化型、农业化型三类村庄。发展方向的确定可以使村庄在发展中有所侧重,与城镇化形成同步,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红利。

比如,确定为城镇化型的村庄在未来的发展中,应紧跟区域城镇化的发展路径,适时引导村庄产业逐步由传统农业向第三产业、观光农业转型,避免因所处区域城镇化建设伴随的土地“农转非”活动造成村庄生产力的突变式丧失。

4.3产业发展的统筹

相对于城镇来说,村庄产业的发展规模较小,且由村民主导,受市场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因此规划更强调对特色产业的引导。重点针对各村的功能区位、发展方向、资源特点,提出各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引导。一方面,希望通过特色产业的引导提升村庄产业的发展层次,符合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另一方面,提出村际产业的统筹重点,希望各村能凸显特色,实现空间上的错位?l展,集聚规模,实现同类型产业的抱团发展。

以镇区周边的乾东村、乾北村、乾西村三村为例,三村是“乾务飘色”民俗文化的传承地,均组织有各自的“飘色”表演队,在文化的传承、利用上也有各自的计划。规划从镇域角度出发,提出三村应整合“飘色”的文化资源,共建文化基础设施,从而壮大“飘色”文化的资源厚度,形成合力,更好地拓展“飘色”文化的传承广度和挖掘深度,以形成地域文化品牌和旅游节点,才能融入区域旅游发展链条。

4.4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合理性主要通过可达性、共享性体现,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即是通过分析区域设施的可达性和村庄设施的共享性,来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同时也避免村庄在设施布局方面各自为政、重复建设。

在区域设施可达性方面,本规划分析了小学、初中、医院、市场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范围,并通过比较服务范围和村庄建设用地的重叠程度,一方面从服务村庄的角度,提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优化的建议,另一方面引导新村建设向更能接受城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的区域布局。

在村庄设施共享性方面,特别针对村庄建设区接壤的村庄,规划分析了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运动场地等村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分布和服务范围,从空间上对设施的服务能力进行评价,提出优化布局的方向和措施。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设施的服务效能,另一方面,尽可能避免各村单独规划建设造成的设施重复建设。

4.5市政工程的统筹

重点考虑各村庄规划的市政管线系统与区域市政管网的衔接。其中,在污水处理方面,由于镇域尚未形成系统的污水管网,规划根据镇域污水系统的建设现状和未来建设时序,近远期相结合,对各村的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提出指引。从管网和设施布局上体现多村共享,减少投资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单个村庄规划在市政规划方面的合理性。

结语:镇域村庄统筹规划的编制,可以更有序地指引村庄规划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进行编制,有利于实现村庄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当前制度体系下,城乡二元结构将长期存在,城乡协调机制的缺失可能导致规划层面的统筹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实施。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雾霾天气应该注意什么下一篇:文体部近两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