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人类社会人们行为的标准。我想学习制定制度,但不知道该如何写?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党外人士联系制度》,供大家阅读,更多内容可以运用本站顶部的搜索功能。
第一篇:党外人士联系制度
党政领导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
根据县委统战部的要求:“要积极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特别是做好有代表性、有重大贡献和社会影响的党外知识分子的工作。”为了加强同党外人士的联系交友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现就农业系统党政领导联系党外人士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重点联系对象
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无党派人士中的专业带头人或知识分子。
二、联系内容
1、听取对党和国家重大事情以及社会生活热点的反映;
2、听取对农业系统重大问题、人事安排的意见、建议;听取对现任各级干部工作、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意见;
3、党外知识分子需要向农牧局反映的其他问题;
4、关心所联系对象的工作、生活,及时了解他们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通过他们了解其他干部存在的特殊困难。
三、联系方法
1、定期走访所联系的党外知识分子,一般每季度一次,生病要及时上门看望。
2、不定期的双向电话联系。
3、重要问题要个别听取意见,可通过局办公室事前与所联系的对象约定时间,党外知识分子有重要问题需向所联系的领导交换意见,亦可通过局办公室联系,安排时间与领导面谈。
4、要掌握党委领导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的情况,沟通与各单位的联系,督促检查党外知识分子反映问题解决的情况,作好协调工作,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多办实事。
5、为了促进这项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局党总支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及时改进工作。
第二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制度
【发布单位】80802
【发布文号】黑政发[1990]104号 【发布日期】1990-09-21 【生效日期】1990-09-2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制度
(1990年9月21日黑政发〔1990〕104号)
为加强省政府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充分发挥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一、省政府在研究制定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要地方性法规、重大政策措施以及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政府工作报告》之前,应召开民主协商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在一般情况下,每次民主协商会应于会前七至十日发出邀请,同时送去有关材料。
二、
二、省政府在研究某些专业性的重大问题时应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的有关负责人、专家、学者的意见。
三、
三、省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重大问题时,可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的重要工作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
四、
四、省政府每年不定期召开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的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并就共同关心的问题,沟通思想、征求意见。遇有重大事件随时通报。
五、
五、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的监察、审计、教育等部门应通过省委有关部门聘请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兼任特邀监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
六、
六、省政府在开展对重要法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检查或调查时,应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的有关人士参加。
七、
七、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政协委员要求视察政府工作时,可直接向省政协提出,由省政协统一组织。省政府应热情接待,如实反映情况;并认真办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视察者本人。
八、
八、对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随时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省政府应认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党派组织或个人;各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严重官僚主义等行为的举报,省政府应认真查处,并及时通报查处结果。
九、
九、省政府领导成员应加强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直接联系,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注意从中发现和推荐优秀人才。
十、
十、省政府由常务副省长、秘书长负责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工作。日常联系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负责。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及座谈会制度
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以利于民主党派为综治的建设与发展知情出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综治工作中的重要体现。在乡作出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前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我乡改革和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情况通报及座谈会的内容
1. 乡党委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工作部署的意见。
2. 乡党委、政府在党代会和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文件。
3. 党外人士围绕构建网络化社会管理体系、加强重点人群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完善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富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4. 经常听取和积极采纳党外人士对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党外人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作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时间安排
1. 每年召开通报情况会、座谈会两次。
2. 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及时安排。
三、参加对象
1. 出席座谈会的有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有关方面的负责人。
2. 出席情况通报会的有关乡党政领导、民主党派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议由党委分管书记主持。
四、有关措施 1. 为提高会议质量,做到有的放矢,乡党委在每次座谈会召开一周前将有关内容分发到有关人员手中,以便充分准备。
2. 乡党委及时将座谈会上所反映的情况、问题,归纳整理后交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
3. 对所反映的问题乡党委要主动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尽快给予信息反馈,尽早落实。
第四篇:警校联系制度
钟祥市警校联系制度
(推荐文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钟祥”的有关精神,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警校联系,强化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警校联系制度。各学校要与当地或辖区派出所建立协调委员会,内外互动,携手共建,共同实施教育联动、预防联动、整治联动、宣传联动、横向联动的“五联动”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校园无安全责任事故、周边无涉校治安案件、校园内无师生违法事件的“三无”目标。
一是教育联动。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法律知识。法制教育根据未成年人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生理特点,针对新形势下的发案特征与趋势,采用形象生动、具体直观的教学手段,做到每年有计划、有创新,切实提高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每学期进行一次“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警校双方建立档案,配备联系人,进行分类帮教和指导。
二是预防联动。建立警校对接联系制,每月互通信息,交流“问题学生”近况,剖析倾向性问题,落实对策举措。建立片警定时巡查制。在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学生上下学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时间,派出所派员巡逻,并指导督促学校落实维护治安、保障安全的措施。建立重点人群跟踪制,主要对取保候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关注。通过落实“三制”,及时有效
1 地阻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路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整治联动。警校双方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派出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沟通,分类处理,确保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净化,检查和整改情况书面通报各成员单位。
四是宣传联动。协调委员会定期收集、整理、通报辖区治安状况,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定期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法律知识,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每学期结束及时做好总结。
五是横向联动。协调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系社区、家庭,合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加强与交通、消防、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加强对校园周边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的安全检查,重点加强违规经营小食店、小商店、小书店、小网吧的处置力度,消除不良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影响以及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侵害。 附各联校民警名单
请各学校结合单位实际 制定《警校联系制度》。
第五篇:定期联系制度
定期检查、主动联系制度
为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食品药品市场的动态,本局各职能科室同志要加强与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并对其上报资料进行定期检查,为日常监管工作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1、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季度要与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电话联系不少于一次,协管员与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2、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半年要与药品监督协管员走访不少于一次;
3、局职能科室同志每年要与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联系不少于一次;
4、本局每年召开一次由药品监督协管员及部分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参加的座谈会;
5、本局定期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其中每年协管员培训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不少于1次;
6、实行定期检查的办法。各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每季填报情况反馈表,将一段时间的信息集中反馈至各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员。协管员将上述资料收集汇总后上报本局。局职能科室每季检查协管员上报资料,从而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基层药品市场动态。
7、本局在处理有关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视情主动与该辖区内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联系。
8、本局通过对药品监督协管员、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的定期检
查、主动联系,听取基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方面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