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勘查中法医与技术员的重要性

2022-10-15

一、案例资料

(一) 案情介绍

2014年10月29日, 李某 (男, 45岁) 和其妻子刘某 (女, 42岁) 被发现死于家中。命案现场位于我管区乡镇一处民房内, 室内门锁完好, 未见被撬痕迹, 进入室内即是客厅, 客厅的东侧是卧室, 北侧是厨房。客厅内靠近入室门处的墙上见大面积喷溅血迹及甩溅状血迹, 客厅和厨房东侧地面有多处滴落状血迹, 客厅内中心地面有血迹擦拭痕迹。男尸 (李某) 位于厨房北墙下灶台和水缸夹空内, 呈坐车坐卧位, 头倚在北墙下, 双上肢屈曲至胸前, 左下肢屈曲压在身下, 右下肢半屈曲。身下有一柄水果刀 (刃宽1.5cm, 长6.8cm, 刀柄长8.0cm) 和半个削皮苹果尸体周围物品低位有少量喷溅状和甩溅状血点。女尸 (刘某) 位于卧室地面中央, 头东脚西呈俯卧位, 双上肢半屈曲上伸, 双下肢自然伸直, 女尸外裤和内裤褪至膝盖位置, 臀部外露, 臀部和内裤内侧有擦拭血迹。卧室内女尸周围家具低位和地面有少量喷溅状血点, 女尸身下有大量血泊。

(二) 尸检情况

男尸李某:尸体长168cm, 黑色短发, 长4.0cm, 颈部见2处创口, 长分别为3.5cm和10.5cm, 创缘整齐, 创角均锐利, 创口深达气管。胸廓对称, 腹部略膨隆, 胸腹部可见16处创口, 长度2.0-3.7cm不等, 创缘整齐, 创壁光滑, 创角一钝一锐。解剖检验见颈部肌肉大部分横行离断, 左胸第5、6肋骨、右胸第5-7肋骨骨折, 周围伴肌肉出血。左、右胸腔分别积血400ml、200ml。心包前侧壁有5处创口, 长为3.0-5.0cm, 心脏有4处创口, 其中1处呈贯通创, 长3.7cm, 创道全长9.7cm。左肺有1处创口, 腹腔积血约500ml, 肝脏有2处贯通创, 长度分别为4.0cm和4.5cm。横结肠右端有1处创口, 长5.5cm, 创深达肠粘膜。以上各处损失, 技术员分别贴标尺拍照固定。

女尸 (刘某) :着装完整, 尸体长165cm, 颈部有3出创口, 长度为2.3-4.8cm, 创缘均整齐, 创壁光滑, 两处创角均锐利, 深达皮下。死者胸廓对称, 胸腹部共见12处创口, 长度为2.6cm-3.8cm, 创缘均整齐, 创壁光滑, 无组织间桥, 创角一侧锐利, 一侧较钝, 深达皮下。四肢发育正常, 左上臂见2处表情划伤, 长度分别为1.5cm和3.6cm, 左前臂见1处创口, 长度为4.5cm, 创缘处形成向上翻的皮瓣。左手食指远端指节见长约1.0cm的划伤。肛门下缘, 会阴部见一长1.5cm创口, 深达肌层。解剖检验见腹腔积血约700ml, 肝左叶膈面见9处创口, 创口长度为2.6cm-3.5mc, 深达肝实质内, 创道全长为11.0cm。法医负责记录, 技术员拍照固定。

二、案情分析

(一) 死亡时间推断

根据现场的环境及尸体检验情况, 综合分析死亡时间应该在10月28日20时左右。

(二) 推断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

通过对现场的勘查及尸检, 法医及技术员认定案件系一人作案;房门未检见撬压痕迹, 故认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敲门入室, 并与死者熟悉, 在李某开门时, 犯罪嫌疑人就开始实施杀人, 之后入室将刘某杀死, 之后对尸体补刀。

(三) 作案工具

通过对两名死者的检验, 法医及技术员一致认为作案工具系一种工具, 即单刃锐器, 现场男性尸体下的水果刀不能形成上述损伤, 可以排除。另外现场勘查中未发现其他类似工具可形成上述损伤, 可认定凶器系犯罪嫌疑人自带, 行凶后将凶器带走。

三、讨论

本例案例中, 技术员提取了现场的血迹, 经过DNA检验, 认定李某身边滴落的血迹为混合血迹, 说明李某受伤在先。其次, 刘某的损伤集中在颈部及胸腹部, 对于其死亡时的体位, 法医认为其颈部损伤系补刀所致, 结合技术员对屋内物品摆放位置的研究, 这样就勾画出了犯罪嫌疑人在屋内的行走路线。最后, 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和在屋内行走路线及敲门入室的情节后, 法医和技术员一致认为该案系熟人作案, 并为一人所为。

经过尸体检验, 推断致伤工具是一种刃宽在3.2cm左右, 刃长在11cm以上的剔骨刀之类的单刃锐器, 基本上排除了现场男尸身下的水果刀的可能。

女尸刘某的裤子被扒下及会阴部被刺一刀, 致使法医和技术员的判断走了弯路, 结核现场勘查情况, 法医及技术员均认为有强奸杀人的可能性。但在尸检中, 未见强奸迹象, 提取阴道未见精斑, 不符合杀人强奸的情形。故从破案后反思, 整个案件中的一个疑点或者一处不符合案件整体情况的环节, 应该加以分析后弃用。

破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为寻求刺激, 于10月28日晚7时许身带道具在本镇游荡。当他来到李某家门前时, 发现其家有人, 即上前敲门, 当李某开门后, 张某挥刀就刺, 将李某刺倒后, 又进屋将刘某杀死, 发现李某没死, 又对其进行补刀。为转移侦查视线, 将刘某裤子扒下, 用刀在其下身刺了一刀。

摘要:在现代的刑事现场勘查中, 法医与技术员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案件的案情与侦破方向, 都是由法医和技术员在现场勘查中发现与提供的, 现就我管区近期发生的一起恶性入室杀人案件加以分析。

关键词:法医,技术员,现场勘查

参考文献

[1] 周维平.法医DNA证据的诉讼法视野研究[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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