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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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机关保密制度实施细则

《机关保密制度》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杜绝内部信息外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是指不用来存储、传递、国家秘密信息的移动储存介质。它包括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

第三条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禁止以任何形式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

第四条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信息发布、传输的保密管理工作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

第五条 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的保密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并明确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芜湖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网保密管理制度规定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三、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办审查批准。

四、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取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己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五、 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六、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七、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互联单位与接入单位、接入单位与用户所签定的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条款。

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编办保密办负责我办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信息系统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党政信息专网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我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 24 小时内向通江县国家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市编办综合科负有建立健全使用复制、转送、携带、移交、保管、销毁等制度以及对各科室执行本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责。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界定涉密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移动硬盘、软盘、U 盘、光盘、磁带及各种存储卡)及笔记本电脑,并由综合科登记造册。

第二条 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笔记本电脑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办财政专网内使用,严禁在互联网外网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须报经保密办长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使用。

第四条 非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不能与涉密相混用,严禁将私人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带入本办财政专网内使用。

第五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需要送外部维修

时,必须到国家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并将废旧的存储介质收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进行信息清除处理。

第六条 涉密笔记本电脑硬盘、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经办主要领导批准后,到市国家保密局指定的销毁点销毁或送交市国家保密局统一销毁,各科室不得擅自销毁。禁止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作为废品出售。

第七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笔记本电脑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编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保密组织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制定本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

二、确定本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对本单位涉及国家秘密的大型活动和重要项目,要同步制定专项保密措施;负责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和宣传等方面提供资料的保密审查;负责对拟携运出境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行保密审查,对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可负责出具证明,批准携运出境;对属国家秘密的则提出拟办意见,送县保密办审批并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四、督促本单位保密员加强对密件密品的管理,抓好对涉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涉密通信设备,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五、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的教育,使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熟知有关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六、监督和检查本单位保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保密法规制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严格执行泄密事件报告制度,依法查处泄密事件。

七、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

问题。

计算机管理员职责

一、计算机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的管理,负有具体做好管理工作的责任。

二、必须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协助制订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及协助办理涉密信息、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的有关手续。

三、上网信息前,计算机管理员一定要对上网信息作认真细致的审查,并报本单位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的领导批准,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公众网)。

四、在操作中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设施有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故障问题,保证保密设施的正常运作。

五、做好涉密计算机信息软盘、资料的管理工作。

电子计算机存贮、传输、处理国家秘密信息规定

一、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

二、使用进口的电子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时,须事先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三、涉密的电子计算机信息在存贮、传输、处理时,应当采取保密技术措施。

四、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信息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管理。

五、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应当针对电磁波辐射的不同情况,采取必要的防辐射措施。

六、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的安装、调试、检修等,凡我技术人员能够解决的,不应让境外技术人员介入;确需请境外技术人员解决的,须在解决后经安全保密技术检查才可使用。

七、对涉密的电子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条件选调,明确保密责任,严格保密纪律。

秘密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制度

一、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指定专(兼)职保密员管理,任用保密员要经单位保密组织和县保密局审查批准。

二、印刷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在封面或首页左上角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并在末页标明发行(阅读)范围和印刷份数,不准复制翻印,需要收回的,应作出明确规定。只准国家保密部门批准的持有《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定点印刷单位印刷。

三、单位收发密件由保密员负责。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检举揭发材料以及银行密押、通信密码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或资料,拆封后应当交给保密员保管。收发密件、资料,应逐件、逐页清点,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四、传递密件不准用普通邮政。绝密件传递,应单独密封,并附《发文回执》,交由机要交通或由两人以上护送;秘密件传递,须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并应使用安全可靠交通工具。在传递途中不得办理无关事宜。

五、阅读密件时,应按制发机关规定的范围组织阅读,不得擅自扩大阅读面。阅读时须在办公室内进行;组织传阅由保密员负责。

六、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1、绝密件,制发机关规定不准翻印的机密、秘密件以及中央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记录等,不得自行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机关负责人批准。

2、中央、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的机密、秘密件,不得自行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需经有翻印权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3、省委、省政府及两办公厅的机密、秘密件和省委、省府负责同志的涉密讲话记录,需要复印时,需经有翻印权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4、其他机密、秘密件,需要复印时,可由该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负责人批准。

5、复印密件时应使用机关、单位内部的复印设备;严禁拿到社会上营业性的非定点复印场所复印。

6、复印密件时,应严格审批、登记手续。复印件须标明复印单位、份数和日期,并同原件一样管理。

七、因工作需要暂时使用密件的,须按阅读范围借用,经保密员办理借用手续。借件须在办公室使用,并妥善保管;用完后,及时退回。绝密件和密码电报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人批准才予使用,并在当天退回。

八、外出时,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绝密件原则上不准携带,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两人同行,共同负责;对于携带外出

的密件,须装在公文包(箱)内,妥善保管。出差到达目的地后,应将所携带绝密件交由当地单位保密室代为保管。严禁携带密码电报。

九、各单位的保密室和保管密件的部位,应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具有必要的保密设备。

十、涉密记录本、笔记本应作密件管理,不得遗失。

一、清退密件时,有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间的,按规定时间清退回县机要局,其余密件按每季清退一次;县机要局翌年第一季度全面核查,除每件留两份给县档案局存档外,其余经县机要局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注销手续后,由两人监护到县纸厂并现场监督销毁。绝密件和密码电报由县机要局内部处理。

二、机构撤销、合并时,要办理密件的移交、登记、签收手续。

三、经管密件人员调动工作时,须向接替工作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十四、干部调动工作时,须将密件及涉密笔记本交回原单位。

十五、任何人不得将国家密件售给废品收购站和个体废品收购人员。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

第一条 为使领导干部增强保守秘密的意识,遵守保密制度,做好保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在工作中贯彻执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

第三条

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国家秘密。

二、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三、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复制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四、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储存秘密事项。

五、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携带时,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保管。

六、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普通邮政和电子邮箱传递秘密事项。

七、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八、不准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讲演中

涉及秘密事项。

九、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国家秘密,应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十、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四条 主管领导保密职责,局主要领导对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贯彻执行;保证各项保密制度的贯彻实施;为保密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的保障。

第五条 分管领导保密职责,局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对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单位的保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保证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单位的组织实施;保证单位的保密工作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局分管业务工作的领导对其分管的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领导责任。在研究、部署工作时,要同时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安排,并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保密工作做到哪里。

第六条

领导干部遵守保密制度规定的情况应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对因领导失职,发生重大泄密事件发生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相应

责任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涉密人员管理规定涉密人员。

第七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涉密人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根据《保密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1、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所有涉密人员的统一管理。

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新进、调入涉密岗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涉密资格审查。

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涉密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保密观念、组织纪律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的结果同时记入个人考察资料,作为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经考察不适合从事保密工作的,应及时调离涉密岗位。

4、涉密人员上岗前应参加保密业务知识培训,做到熟悉保密法律、法规,能依照相关保密范围,及时、准确划分和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5、涉密人员调离涉密岗位,应签订保密承诺书,并对其进行离岗保密纪律教育。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涉密人员脱密期内需对涉密人员的政治表现、保密观念、组织纪律进行跟踪管理。

6、涉密人员调离必须及时向组织移交本人经管、保存的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在脱密期内不得因私出国(境)和去国(境)外机构工作。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完成后,方可办理

辞职手续。

7、涉密人员因公出国、出境学习、考察,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8、违反本规定,将按法律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国际互联网或去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家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四条 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五条 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联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有相应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联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面向社会开放的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开办人或上级

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保密义务,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地保密工作部门。

第六条 用户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对其管理的邮件服务器的用户应当明确保密要求,完善管理制度。

第七条 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家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互联单位与接入单位、接入单位与用户所签订的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信息的条款。

第二篇: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一、根据《保密法》有关规定,建立健全XXXX市的保密组织和工作制度,开展相应的保密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设立XX市XX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XX局系统(本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实施全面管理,保密委员会由一名局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办公室、行政处、监察室、对外处、规划计划处的负责司志,并实行按业务线分管保密工作。

三、保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对保守国家秘密和内部工作秘密的领导。

(二)组织和领导全系统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保密工作活动,实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识。

(三)具体办理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审批工作。

(四)确定本系统各单位的保密要害部位,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涉密人员的审查、考核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保密组织和政府保密工作部门交办的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夕、宣传资料的保密审查。

(七)组织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计算机系统和机要通信设备的保密技术防范。

(八)监督和检查本部门、本系统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九)负责查处系统内的泄密事件,研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泄密损失。

四、保密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二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通报保密工作清况,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密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统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审批保密工作计划和总结。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本系统的保密检查工作。

(四)负责向上级保密组织请示汇报工作。

六、保密委员会副主任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主任开展保密工作

(二)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和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日常保密工作、

(三)负责保密宣传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

(四)完成主任交办的保密管理工作。

七、保密委员会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依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向保密委员会请示汇报保密工作〕

八、保密领导人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保密法规,组织指导、协调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确定密级的工作。

(二)按照本级保密审批权限,做好定密的审批工作。

九、保密责任人的主要职贵:

(一)负责对本处室、本业务线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员熟知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制度和保密知识,增强保密观念。

咬二)对本处室、本业务线业务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负责确定具体的秘密事项并制定专项保密措施。

十、保密技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本系统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各和技术设备的专项保密管理工作。

(二)对本系统在保密工作中涉及的保密技术问题提出保密要求,从技术上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一、市局保密干部和专职保密员负责本委日常的保密工作。机关各处室设兼职保密员一人,具体负责本处室的日常保密工作。

保密干部和保密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经常宣传、检查、督促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二)负责木部门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国家秘密载体(包括文件、资料、图纸、音像制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提出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具体计划和工作总结。

第三篇:机关办文、保密工作制度

机关办文制度

一、办文拟稿

(一)文件起草一律由承办科室负责办理

(二)起草文件、信息、总结、汇报、先进事迹材料等一律使用公文拟稿纸,正确拟定文件标题、主送和抄送机关、密件、是否公开及主题词等。

(三)起草文件要字迹清楚,文理通顺,正确使用标点符号,引用有关文件、规定,必须要准确、完整,起草文件原稿要符合文件归档要求。

(四)拟文由科室负责人审核(规范性文件在科室审核后,再由办公室和法规科共同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局长签发。

二、打印、核校、装订

(一)打印材料版面、标题、标点符号等要合理、规范、准确。

(二)校对由办文科室负责。

(三)各科室凡需到外印刷材料的,须先打报告经局长批准后,一律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印刷,承办科室提供清样、负责校对。

(四)打印完成的文件材料一般由打字员负责装订,装订文件应力求做到端庄整洁,格式美观,无残次漏页、空页。

机关保密制度

三、分送、存档

文件、资料打印装订完成后,由办公室盖印后按发文范围分送局领导,相关单位、科室,存档。

1、机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的规定,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2、妥善保管各种文件、资料。无特殊情况,文件不出室;离开办公室时,桌上不得存放文件;下班后,文件柜和办公桌要上锁;不得带文件旅游、参观、探亲、访友或出入公共场所及闹市区。

3、严禁私自向废品收购部门或个人出售文件、材料和内部资料、刊物、书籍等。各种文件、资料统一由办公室处理。

4、加强涉密信息传输的保密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上国际互联网,严禁在使用普通电话时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互联网上用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5、有关科室对重要涉密会议和重大涉密活动要明确保密范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并做到在任何场合不谈论涉密事项。

6、对重要会议内容和群众涉案事项的情况不得在任何场合泄漏,如发生丢失、泄密事件,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7、机关印章由专人管理,用印必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第四篇: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1

第一条本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保密工作的副秘书长(副主任)、机要局长、保密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办公室保密工作实施统一组织领导。

第二条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保密法规、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泄漏党和国家秘密。自觉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管理工作。凡存放文件的场所,应按规定采取安保措施,防止失密、窃密;存储在各种介质中的涉密文电、资料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工作调动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文件,全部移交清楚;按规定控制传阅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涉密文件,确属工作需要的须经领导同意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并履行登记签字手续;密级文件和资料,要在规定场所阅读,不准将涉密文电、资料带出办公室,离开办公室时要将其锁入保险柜内;须送负责同志住所的密级文件,阅后应及时收回,不得让文件在办公场所之外过夜;不准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涉密文电、资料,确需复制、抄录的,省委秘密级以下文电、资料要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省委机密级以上及中央文电要经省委办公厅或发文机关批准。

第四条做好涉密文电、资料的清退和销毁工作。各科室收到的涉密文电资料,要按规定定期清退。销毁涉密文电、资料要经分管秘书长、主任批准,逐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后,由市公文资料监销中心统一销毁,禁止未经批准私自销毁涉密文电资料,禁止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售文件、内部刊物和资料,禁止将涉密文电资料送销毁工作机构和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的单位销毁。

第五条不准以私人通信、普通电话、无线电话、对讲机、明码电报等方式传递涉密事项;严禁密电明传,明密混用;不准在互联网上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和处理内部资料。

第六条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涉密事项。

第七条召开涉及秘密事项的会议,必须要有保密措施,对音响、录音等设备的使用和管理以及会议文件的印发和保管,均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操作;会议文件的印发、保管、记录、传达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办理;与会人员范围不得随意扩大;会务人员要经过认真审查。

第八条制发各类文件、资料等要按《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标明密级;如属摘录、复制原始涉密文件,必须保持原定密级,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在涉外和接待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涉外、接待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准在外国人面前谈论秘密事项;出国人员在出国前必须接受保密教育。

第十条发现失泄密现象,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机关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篇2

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

(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

(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

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

(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

四、定密规定

(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

(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

(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

(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

(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

(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

(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

(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涉密文件传阅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

(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

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

(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

(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

(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

(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

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

七、涉密文件借阅

(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

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

(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

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

(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八、上网信息审查

(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

(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

(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

(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

(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

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

(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

(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

(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

(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

(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档案鉴定、销毁

(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

(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

(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

(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

第五篇:2021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实施方案两篇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保守国家秘密、守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根据中保委、省保委、市保委2020年工作要点,按照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省保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保密管理有关情况的通报》和市保密办《关于开展2021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专项督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为遵循,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全面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实现“保守核心审计数据,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目标,通过开展日常自查推动保密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加强自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保密自查,局内自查和科室自查相结合,并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

(一)局内自查。

自查内容涉及:否将自查自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体系,并确定相应奖惩措施;是否按要求对涉密人员进行分类并采取保密管理措施;是否组织保密知识技能培训或按要求参加保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是否按要求管理中央、省委、市委文件和其他涉密载体(包括各类纸介质,光、电、磁等介质);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相关办公自动化设备是否粘贴密级标识,非涉密计算机是否粘贴禁止处理涉密信息的保密提示语;涉密计算机防护和使用是否符合保密管理要求,是否发现移动存储介质交叉使用记录和连接手机记录;是否违规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是否在非涉密计算机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保密机构设置和干部配备是否符合中央要求;是否按要求及时查处严重违规和是泄密案件,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情况报告。局保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照自查要求进行详细的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二)科室自查。

各科(室、中心)要全面开展科室业务数据保密自查工作,自查人员为本科室全体人员。主要自查内容为:涉及核心的审计业务数据是否按规定予以保守秘密;涉及国家秘密的审计调查项目是否公布;对于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是否予以保密;审计中获得的被审单位资料,是否对外提供、泄露;应当保密的审计资料是否予以保密;网络报送资料是否采取有效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发布是否经过保密审查,是否符合规定;对于科室涉及中央、省、市等秘密文件的,科室负责人是否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得随意传递。各科室需建立工作记录详细进行自查工作,自查结果要及时报送局保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

信息公开是政府对外公信力的直接体现,做好保密审查为信息公开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是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体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主要检查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是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要求,严格程序管理。是否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否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承办,各项职责明确;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信息发布登记是否完整;是否在互联网能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标密信息;是否使用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邮箱存储、处理、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是否将标密文件、电报掩盖密级扫描、摘录后,在网站上公开发布;是否在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邮箱等处理有关信息时,设置有保密提醒功能。局保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局的保密检查,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局保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局保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三、成立保密工作领导组

长:XX

副组长:XXX

X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

副主任:XXX

员:XX

四、工作要求

保密自查自评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保密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安排、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事务。对于各科(室、中心)的活动情况,领导组要细化职责,强化领导,确保保密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

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和信息公开保密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是规范我局保密管理工作,提高核心数据保密程度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性,把保密自查工作贯穿始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相结合,切实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强化考核。

我局将把保密工作纳入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对本科室人员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记入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同时,不断增强科室人员保密意识,推动保密工作常态化建设。

篇二

为加强和规范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园区保密管理能力,根据省委保密办、省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保办〔××××〕×号)和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和通知》(×保办〔××××〕×号)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指导手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形成制度,做到强化保密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泄密隐患,建立保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由园区党工委书记×××任顾问,园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保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园区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保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保密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自查内容

(一)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

1.主要负责人对保密工作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将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本单位考评和考核内容,为保密工作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2.分管保密工作负责人坚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研究部署保密工作并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及时组织查处泄密事件和违规行为。

3.部门负责人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1.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管理、涉密会议和活动管理、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等各项保密制度。

2.保密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责任追究和奖惩措施明确具体。

3.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相关保密制度。

四、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机密安全。

一是严格计算机管理。

目前园区所用计算机分为外联与内联等,严禁杜绝同一台计算机同时连接内外网。每台电脑上都安装了网络防火墙,对每台电脑的软件进行清理,删除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和软件,未使用互联网电脑处理涉密资料、传递涉密信息,防止了涉密信息流失或遭受外界恶意攻击。

二是严格文件资料管理。

为确保文件不随意外流,园区加强了对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的管理。在文件资料的收发、分放、整理、归档、销毁等环节上,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只准在办公室阅,未经批准,不得带出办公室;在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等方面,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三是严格会议管理。

对召开的有关涉密会议内容,未作出决定待定的、需要保密或一段时间内保密的,不得随意扩散传播。

四是严格工作程序。

工作人员不在日常工作手册上记录秘密,不随意摘录、引用秘密文件、或擅自将秘密文件给他人传看,凡是自己在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事项,没有传达义务的绝不告诉知密范围以外的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完善保密制度。

进一步完善保密规章制度,确保重点涉密要害部位的安全;制定计算机管理制度,实行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采取局域网络杀毒软件每星期定期升级杀毒等措施。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是实行涉密计算机专人管理。

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并加强了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落实岗位责任。

三是加强信息上报审批。

加强网上报送信息审批制度,凡对外向各类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必须经过审批后方能报送。

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查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全体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训练,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保密意识,坚决杜绝失泄密问题发生,为园区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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