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坚持

2023-03-15

第一篇: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坚持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不能让国外成为一些腐败分子的“避罪天堂”,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5年、10年、20年都要追,要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他还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加强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决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先后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政,形成了追逃追赃工作的整体合力。

2015年3月28日下午传来消息,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天网”行动首战告捷。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我国外交部和驻老挝使馆大力支持下,公安部派出的联合缉捕工作组将潜逃老挝的天津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原局长庞顺喜、天津港保税区瀚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安慧民成功押解回国。无论是在东南亚国家的“多点开花”,还是在美洲、大洋洲的“重点突破”,或是在欧洲国家首次获批引渡经济犯罪嫌疑人,中国的国际追逃行动,早已大大压缩了贪腐分子逃往国外的空间。

下一步,追逃追赃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建立动态的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掌握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凡发生外逃事件的地方和部门必须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否则就是失职,必须追究责任。同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开辟专栏,广泛接受海内外的举报;二是抓好重点个案。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将追逃追赃工作提升至构建国家间政治与外交关系的战略高度,表达我方主张,做好重点国家工作,推进有关国家拒绝为腐败分子提供“避风港”工作;四是关口前移、防止外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党员干部出入境证照、出入境资金监控等方面的管理,防止腐败分子外逃。

反腐没有禁区、特区、盲区,对于腐败问题,中央的态度旗帜鲜明——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清除腐败“避风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更应是不可撼动的法治共识。腐败是全球现象,是人类公敌。由于腐败现象和行为的跨国化趋势日益突出,单凭一国之力肃清腐败问题已不可能,通过国际紧密合作进行反腐败已是全球共识。新一轮“天网行动”将戳破贪官外逃藏匿的“幻想”,让贪污腐败分子无处可遁。同时,“天网行动”也向贪污腐败分子敲响警钟:海外不是法外,贪腐难逃“天网”,不管逃到哪里,最终逃避不了追逃,更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

第二篇: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核心要点:

■ 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

■ 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

■ 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党内规矩须臾不可或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

■ 改革与法治同向而行,“破”和“立”辩证统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查找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用改革思路和法治思维建章立制。

■ 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不敢”成果,逐步实现“不能”、“不想”,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编者按: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清醒坚定、振聋发聩,展示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和担当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我们约请三位同志撰写文章,就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解读。

开弓没有回头箭

中央纪委常委,吉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崔少鹏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必须决战决胜。这一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反腐惩恶的坚定决心,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千头万绪的各个领域工作,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始终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和顽强的意志品质,旗帜鲜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各级党委和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纪律、严抓作风、严惩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特别是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赢得了党心民心。事实充分证明,我们党和国家敢于直面问题,从不讳疾忌医,正以空前的决心和力度惩治贪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腐败蔓延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从严峻性看,近年来腐败现象趋于严重化,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有的地方和系统案件频发,往往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查处一个案件牵出一窝人;有的以腐败官员为轴心,夫妻联手,父子上阵,兄弟串通,七大姑八大姨共同敛财;一些腐败分子贪婪至极,涉案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震惊;在高压反腐态势下,仍然有人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从复杂性看,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同在,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形成了“共腐关系圈”。特别是现在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腐败分子被震慑住了但还在窥测方向甚至困兽犹斗,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

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和看法。有的说,不反腐败要亡国,真反腐败要亡党;有的担心,腐败分子高压之下会孤注一掷、疯狂反扑;有的说,反腐败虽然成效巨大,但要适可而止,等等。这些都是错误和有害的。

不反腐败确实要亡党亡国,而真反腐败则会兴党兴国。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和巡视发现的问题看,有的腐败分子涉案金额动辄上亿,什么钱都敢贪,什么便宜都敢占,什么无法无天的事都敢干,如果不依纪依法予以严惩,人民群众会答应吗?腐败分子祸国殃民,放过他们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得罪党和人民!说腐败分子高压之下会孤注一掷、疯狂反扑,这是完全低估了党和人民的力量和决心。邪的就是邪的,邪不压正,谁要想同党和人民对抗,下场必将是身败名裂。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重病、顽疾,只有重症用猛药、顽症持续医,才有可能去疾治愈,如果力度稍有松懈,或者目标稍有偏移,就会前功尽弃,“四风”又会反弹,腐败又会蔓延,后果不堪设想。我们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惩,有贪必肃,除恶务尽。

开弓没有回头箭,狭路相逢勇者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坚守阵地方面。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定立场不动摇、目标不改变、重点不转移、职能不发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督促各级纪检机关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始终坚守阵地,始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主业,巩固深化“三转”成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和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在巩固成果方面。要珍惜已取得的成效,强化“不敢”、“不能”、“不想”,着力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落实“两个责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着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努力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着力在严厉惩治腐败基础上,突出纪律审查重点,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发挥查办案件工作震慑、警示和治本作用。

在深化拓展方面。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穿上“隐身衣”的不正之风;深化惩治腐败工作,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主体责任成果基础上,把责任落实到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在问题线索处置、违纪案件查办和干部提名考察等方面做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深入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强化派驻监督职能作用,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各级党委还要针对腐败案件中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健全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行政审批、国有企业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努力做到“釜底抽薪”。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以更严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总之,我们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守纪律讲规矩

中共湖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侯长安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党的党内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党章是党的总规矩,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包括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最重要的是党的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党内规矩,全党必须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党的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宝贵财富。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对于我们这么一个大党来讲,党内规矩须臾不可或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

党的规矩是关乎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管党治党的实践证明,作风、腐败、纪律、规矩是有内在关联的。作风问题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搞腐败必定违反党的纪律,而违反党的纪律往往是从破坏党的规矩开始的。规矩一旦被破坏,势必导致党内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规则形同虚设,潜规则大行其道;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政治生态恶化,等等。这些必然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的形象,危害党的执政地位。

党的规矩是完成党肩负重大责任的重要保证。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对国家的前途命运,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负有责无旁贷的神圣责任。如果党的规矩乱了、纪律松了,8600多万名党员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我们党就无法形成强大的感召力、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难以集中和动员13亿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党的执政使命、奋斗目标就会落空。

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党的规矩的现象。从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非常严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这种现象带有一定普遍性,成为“流行病”、“传染病”,突出表现为:一是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谋取权力和巩固自身地位,搞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有的以地域、同学、战友或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一些党员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加入形形色色的“小圈子”,相互盘根错节、结成势力、左右决策、尾大不掉。二是搞本位主义,阳奉阴违。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政策、执行决策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这些行为,往往穿上考虑地方实际、鉴于特殊情况、有利地方发展等“合法外衣”,具有很强的蒙蔽性,表面是工作问题,实质是纪律问题,是不听号令、政令不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搞自由主义,乱发议论。有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不一致的言论。有的热衷于编段子、发段子、讲段子,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的形象。有的无密可保,常委会还在研究的事不胫而走,党内还未传达的事党外已经传开。四是搞虚无主义,信仰丧失。大多数被查处党员干部的“忏悔录”中都有一条,就是理想信念迷失,精神家园失守。

党的规矩不张,总根子在于管党不严、治党不力。一些党组织对从严管党治党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只要干部没有腐败问题,其他问题就都不要紧,没有必要追究,也不愿意追究;有的干部也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都不当回事。现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许多不正常现象,并不是党内没有纪律要求,没有规矩约束,而是一些党组织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重视、不较真,导致这些制度规定没有被严格执行。党的规矩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严肃性、约束力被“弱化”;党规党纪没有得到认真遵守,党的规矩的执行力被“虚化”;一些违反党的规矩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执纪问责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党的规矩的惩戒力被“软化”。解决这些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把党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守纪律、讲规矩不是一句空话,必须具体体现到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全方位和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一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立规矩。遵守规矩本质上是要坚持党性原则、对党忠诚。要严格遵循党章,遵循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循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特别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二要提高政治觉悟和党性自觉讲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遵守党的规矩靠的是政治觉悟和党性自觉。要抓好党性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听党话、跟党走的意识。抓好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使党员干部将入党誓词、“四个服从”、党员义务权利等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抓好制度教育,使党员干部牢记凡事都必须按党的规矩办,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三要严格党内生活守规矩。从严治党、严明规矩,最根本的是要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必须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与战斗性,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各项制度,解决“制度多、落实少,庸俗化、走过场”等问题,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并付诸行动,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四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规矩。各级党委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负主体责任,必须增强管党治党的意识,落实管党治党的责任。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完善违纪问题发现机制,发动群众监督举报,提高违纪行为发现率。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认真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

中共山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法泉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改革与法治同向而行,“破”和“立”辩证统一。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就要查找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用改革思路和法治思维建章立制。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扎紧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巩固和深化“不敢”成果,逐步实现“不能”、“不想”,推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这些年来,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以党章为根本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制约监督权力为核心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但也要看到,制度建设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从查处的案件和暴露的问题来看,区域性腐败、系统性腐败、家族式腐败、塌方式腐败等不断发生,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这一重要原因外,反映了一些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漏洞。比如,一些制度“老化”,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一些制度设计不科学、不严密,存在漏洞、留有“后门”;一些制度过于原则笼统,可操作性不强;一些重要领域改革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完善,监管有盲区、有死角;一些党员干部规矩、规则、制度意识不强,重人情轻制度,以潜规则替代明规则;一些地方对制度执行缺乏监督检查措施,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处理不严、问责不力。体制机制不完善,就会有权力寻租的空间;监督制度不严密,就会使一些党员干部失去约束。有的一把手大权独揽、独断专行,有的领导干部任人唯亲、卖官鬻爵,有的干部设租寻租、以权谋私,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巧取豪夺、大发横财,都与体制机制上的问题有关。要紧密结合腐败案例,查找漏洞、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有什么漏洞就堵什么漏洞,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制度建设。

贯彻依规治党要求,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总书记指出,依规治党,就要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尤其要完善全党一体遵循的准则。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当前应抓紧做好党内法规制度的立、改、废工作。要用党规党法的形式继承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将新时期形成的新理论、新经验、新做法固定下来,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要按照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抓紧修改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对中央出台和新修订的法规制度,结合地方实际,及时研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要坚持以改革思路推进工作,加强制度创新,循序渐进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立行立改,认准一条改一条,不断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及时将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再用制度指导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大量案例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越大,导致的腐败越严重。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从严治党的重点,在于从严管理干部,为权力戴上“紧箍咒”。要严把选人用人关,探索建立实名推荐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带病提拔”问题责任倒查等制度,严厉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针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函询,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大抽查核实力度。要把一把手作为监督的重点,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巡视监督要下沉一级、紧盯一把手,创新方式方法,加快节奏频率,强化震慑效果。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聚焦主业,瞪大眼睛,及时发现、报告和查处问题。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参与、支持,注重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充分释放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正能量。

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哪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哪里就容易滋生腐败。行政审批、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是腐败现象发生的重灾区。要围绕管好权、看好钱,消除体制机制障碍,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堵塞制度漏洞,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要简政放权,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压缩自由裁量权;对审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分解权力、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要以市场的办法防治腐败,凡是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情,应当尽量用市场机制来解决。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实行阳光交易,严防暗箱操作。要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搞好对国企的巡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坚持强化自觉与监督惩戒并重,狠抓制度执行。总书记指出,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执行制度,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言必信、行必果,树立良好导向。要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让规矩、纪律、制度等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制度执行提供思想保证和文化支撑。“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要让制度笼子通上“高压电”,加大制度执行的检查督促和惩戒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零容忍,严格追究责任,不能网开一面、下不为例、情有可原,防止“破窗效应”,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篇:习近平坚持零容忍态度

今明两年,是省市县乡村集中换届之年,选人用人问题,备受关注。能不能选出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组建起强班子、硬队伍,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能否顺利实现。2016年3月8日,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南代表团审议时指出:“今明两年,全国省市县乡要陆续换届,要深刻吸取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教训,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习近平正以“零容忍”“零懈怠”根除贿选“阴霾”,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请随“学习中国”小编一起学习。

一、坚定“零容忍”的政治态度

所谓贿选,即选举中的贿赂行为,即竞选者在选举中通过一定的物质利益或其他方式对参加选举的代表和选民进行贿买,以使自己在竞选中胜出。贿选的主体是将要或正在参与竞选的人,贿选的对象是享有投票表决权的选举代表或选民。贿选的方式主要是给予代表或者选民一定的利益,如金钱、财产、可期待的利益回报或精神、感情上的享受等。贿选现象在我国少数区域的出现,严重污染了政治生态,败坏了社会风气。透视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以及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的某些地方拉票贿选问题,不难发现,一些人思想不端、动机不纯,态度不正,不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为官,而是热衷于拉关系,以“贿选腐败”挑战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选举制度。这种歪风邪气如果蔓延,不仅腐蚀党组织的肌体,还会动摇国家政治制度的根基。因此,必须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坚决根除。

“零容忍”三个字,铿锵有力,体现的是一种坚强决心,宣示的是一种鲜明态度。“零容忍”,贵在一个“零”字,也难在一个“零”字。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林提出的“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栋建筑上的一块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没有被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由此犯罪就会滋生、蔓延。换言之,纵容微小过失,就必然酿成重大违规,这正是对贿选“零容忍”的必要性。习近平痛恨腐败,曾多次表态对待腐败要“零容忍”。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充分表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不仅态度坚决,旗帜鲜明,而且动真碰硬,雷厉风行,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还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持从严治党,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

总书记“零容忍”的表态反映出其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习近平接受俄罗斯电视台专访时曾表示:“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政为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对贿选现象“零容忍”,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二、制定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

“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选举需要选举制度作保障。选举制度主要表现为一些程序和规则,即实现选举权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正当的选举程序能保证结果具有持久的正当性和公信力。拉票贿选是以贿赂腐败挑战党的组织纪律,是以权钱交易破坏选举制度。必须以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捍卫神圣选举,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习近平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习近平指出:“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要随着实践发展而发展。”贿选现象产生于选举实际之中,可见,某些法规亟需完善和发展。第一,要从法律制度上完善选举程序。没有科学、合理的程序,选举只能停留在纸面,流于形式。如果选举制度完善,选举程序合理,整个选举过程透明程度高,选举主持机构不施加影响,结果完全取决于选票,而且每一张选票具有同等效力,那么选民就会珍惜手中神圣的一票,放弃选票或接受贿选的可能性就会大大降低。第二,要完善选举的法律法规。对选举的换届选举时间、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违反选举程序、破坏选举等行为以及选举纠纷等重大事项,制定统一的、具体明确的规定。

其次,要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他强调:“政法机关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最后,要做到违法必究。要让每一个贿选参与者和监管失职者,都付出违法的代价。必须同时处罚行贿者和受贿者并追究失职的选举组织者的责任,通过三管齐下,才能有效防止和制止贿选行为。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决不能让那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蔓延开来,否则还有什么法治可言呢?要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谁违法就要付出比守法更大的代价,甚至是几倍、十几倍、几十倍的代价。当然,这是一个过程,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大家都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工作机制来保障和推动换届选举的公正进行,这既是方向,也是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铲除权力腐败的温床,让人民监督权力,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换届选举要按照纲要所指出的明确方向和原则,突出着力点、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探索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机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一是要严把选人用人关,将真正的德才兼备的人选进领导班子。亲贤臣,远小人,则国兴;亲小人,远贤臣,则国废。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国家发展关键靠人才,党的兴衰关键看干部。选贤任能,选好人才、用好人才,不仅关系到干部自身发展、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更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是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普及。只有广大选民觉醒了,才会自觉抵制贿选的不正之风,贿选也就会失去市场。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关键是要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就能通过法律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是要透明选举、阳光选举。一切事务只有置于阳光下,权力的黑手才难以翻云覆雨、暗渡陈仓。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而阳光、透明恰恰正是党内民主赖以生存的养料。2014年1月7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不见阳光,或有选择地见阳光,公信力就无法树立。执法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涉及老百姓利益的案件,有多少需要保密的?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一般都要公开。”

四、保持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

透视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现,56名存在送钱拉票行为的省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2人,占总数的57.1%;518名收受钱物的市人大代表,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83人,占总数的73.9%;76名收受钱物的大会随团工作人员,有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46人,占总数的60.5%。这组沉痛的数据令人痛心!如此多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竟然集体失职、选择了同流合污、明哲保身。这组沉痛的数据令人反思!领导干部的纪律要求摆在哪儿?共产党员的纪律要求又放在何处?无数案例说明,凡是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无一不是理想信念坍塌、道德情操沦陷、纪律规矩失守造成的。 纪律是党的生命。2015年1月13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从严治党要向基层延伸。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贿选参与者大部分是基层党员,因此从严治党必须向基层延伸。习近平指出:“基层干部离群众最近,群众看我们党,首先就看基层干部。基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键在于提高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各级干部的能力,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如何,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今年,党中央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将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名党员。当前要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通过主题教育、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党纪观念。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毛泽东曾讲过:“现在的努力是朝着将来的大目标的,失掉这个大目标,就不是共产党员了。然而,放松今日的努力,也就不是共产党员。”“两学一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换届选举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必须保证换届的风清气正,通过民主、科学、公正、合理的选举,体现人民的意志,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既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也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防止出现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现象。”

第四篇:论惩治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

论惩治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基层调研中,常常听闻许多职工议论越来越多的贪腐事件。似乎,一夜后的社会层层弥漫着灰色、黑色的弥障,浸润着阴魂不散的腐朽气味。可事实上,中央高层早已明察秋毫,欲治之而后快。在济南召开的一次全国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中央领导贺国强就曾强调指出,要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在继续加大力度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摆上更加重要的位臵来抓,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与那些腐败战线里的豪贪“硕鼠”相比,像办个证照、栽点树木这类在普通百姓眼皮子底下进行的事情,让人很难将其与贪腐挂上钩。可各地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贪”、“蚁贪”们,将手中那点权力发挥到极致,或“零打碎敲”,或“雁过拔毛”,腐败起来从不讲场合,从不问时间。这些人,不是“公仆”你还看不出他有多坏,但是“一变蝎子就蜇人”,“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一滴水就泛滥”,足可谓处处是英雄。

惩治腐败,既要严惩大腐大贪“抓大虫”,又要查处小腐小贪“小虾米”。面对腐败现象的日趋“低职化”、“基层化”,中央高层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上日程,下大力气查

处诸如征地拆迁、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以及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收受财物,萝卜招聘等一系列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实在是得民心促发展的应时之举!也许土地买卖、金融市场、工程建设等领域的巨贪与百姓还有些距离,但群众身边的小腐小贪,往往与民争利、直接损害群众利益,老百姓的感受最直接,其负面影响是非常广泛的。如今媒体隔三差五报道的基层干部腐败行为,无外乎在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招考从业上打主意。有的领导干部仕途如坐飞机,公示出来神女仙男满天飞;有的“人民公仆”前台一坐如正人君子,东窗事发竟吃喝嫖赌,这一切固然有其自身或体制方面的因素,但谁不知道这是贪腐使然。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这样那样的“许三多”、“黄三亿”无不是钻营于百姓民生之中,滚打摸爬于公众事业的方方面面。

“宽一分则民可受一分赐,取一文则官不值一文钱”明嘉靖年间福建一知府道出百姓心思。无论他那个年代,还是如今,老百姓有一种特质永远不会变。那就是:老百姓永远最朴实、也最现实!谁奉上实惠就拥戴谁,谁制造祸患就反对谁。基层干部若是作风上不正派、行为上不检点,损民众之利,肥一己之私,终究会被广大群众所唾弃,也一定会被老百姓们喝斥。腐败现象越到基层、越到老百姓身边,群众感受就越深刻、越痛恨。为官者甚至他的妻儿老小,如果

以权谋私,抽的是九五至尊烟,坐的是配备专车,喝的是洋酒茅台,那不仅毁了官员本身,而且泯灭了人们共同追求的信念,贻误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反之,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就能把反腐败反到群众心坎里,以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反腐实效取信于民。

千里长堤溃于蚁穴。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贪腐无论多少,贪官不分大小,都必须坚持“零容忍”。要不放过任何一个案件线索,不放过任何一起腐败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腐败分子,查办到底、惩治到位,刮骨疗疮、除腐务尽,莫让“身边的腐败”寒了百姓的心,莫让党的事业败在一群小鱼小蟹的手中。(张备战)

第五篇: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成果,人民群众给予了很高评价,成绩值得充分肯定,经验值得深入总结。但是,我们决不能因此而沾沾自喜、盲目乐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全党要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实行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确保党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承了我们党始终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光荣传统,对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取得了新成就,彰显了我们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勇气,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一是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党的十八大以后,总书记强调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提出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首先要抓的工作就是解决“四风”问题。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接着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书记强调,“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四风”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四风”问题解决好了,党内其他一些问题解决起来也就有了更好条件。

二是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格依纪依法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一系列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腐败案件被查处,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我们党反腐力度在加大,进而对我们党遏制腐败更加有信心。

2015年访美期间,习近平曾指出,“对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必须坚决处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这其中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权力如果得不到监督,就会滥用,就会产生腐败,这是古今中外的事实所证实了的规律。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从人民的需要出发,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是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党不是“乌合之众”、不是“私人俱乐部”,必须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中国共产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这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红线。 四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预防腐败的根本举措,其关键在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十八大后,总书记公开署名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在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集中出台了一批全面从严治党的法规文件,包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着力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我们要砥砺奋进,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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