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防工程报建

2022-07-24

第一篇:南京人防工程报建

人防工程报建程序

办理人防工程建设报建、缴交易地建设费

及免建免缴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特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项目,必须按以下的规定办理人防工程的报建手续:

一、办理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

1、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满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含6级,下同)防空地下室;

2、危房翻新住宅项目、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的居民住宅楼,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3、本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该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但民用建筑处于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重要经济目标区内的,可以按照该民用建筑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集中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按照本条前款第

(三)项集中修建的,其选址和实施计划应当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新建、扩建、改建等 10 层(含 10 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 3 米(含 3 米)

1 以上的 9 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二、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的建设项目

1、不满10层或者基础埋深不满3米,且地面总建筑面积不满2000平方米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不合理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或者难以保证防空地下室施工安全的。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易地建设的决定。

5、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以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

(2)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三、对以下民用建筑项目,经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可办理免建防空地下室及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项目。

1、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

2、因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

3、依法可以给予减免易地建设费优惠的其他民用建筑。

人防工程报建程序

(一)人防工程拆除

1、提交资料:

人防工程拆除报告

2、办文

经市人防办核实资料无误,工程人员现场勘查属实后,办理审批手续,领取•人防地下室拆除意见批复‣。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二)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免建免缴”的

1、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2)填写•人防工程报建表‣;

(3)提交•工程项目免建免缴的申请报告‣。

2、办文

经市人防办核准后,办理•免建人防地下室、免缴人防地

3 下室易地建设费意见批复书‣。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三)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缴交易地建设费”的

1、提交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2)填写•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申报表‣; (3)提交•工程易地建设申请报告‣; (4)项目规划总规图、规划部门已审核的方案图(含电子文件)、规划部门审批表。

2、办文

经批准后发•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到指定银行交费后,再到人防办换取缴款发票并在报建图纸上盖人防办公章。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结合民用建筑项目修建防空地下室,属“配套建设”的,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出具初步设计要点

1、提交资料

⑴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一份;

⑵ 项目规划总规图、规划部门已审核的方案图(含电子文件)、规划部门审批表。

2、办文

4 经核准应配套建设人防地下室面积及防护等级后,发•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方案的设计要点‣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第二阶段 初步设计图纸或方案图的审核

1、提交资料

⑴填写•人防地下室申报表‣

⑵初步设计图纸二套(审查通过后一套由市人防办存档,另一套加盖人防办工程图纸审核专用章后返还建设单位;

⑶建设单位与人防设备生产单位签订设备购置合同一份(复印件)

2、办文

经审查核准后,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图审核意见,并在规划方案图会签栏上加盖单位印章。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第三阶段 施工图审核

1、提供资料 施工图一份

2、办文

经审查核准后,发施工图审核意见

3、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报建程序图如下:

5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人防工程的土建工程及主要设备和防护设施完工,并由建设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向市人防办申请验收。

一、竣工验收条件

1、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2、施工技术文件、记录、资料齐备;

3、口部防护设备安装齐全,预埋件预埋到位、设备试运转正常。

二、提供资料

1、填写•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图一份;

3、两套完整的人防工程竣工图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设计变更、材料检验报告、隐蔽验收记录等,要加盖公章并单独成册),一套交人防办。

三、组织验收

1、市人防办先审查提交的资料,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质监、安监、施工单位及人防专用设备厂对人防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市人防办派员参与验收,上述有关单位均应参加验收。

2、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鉴定负责人在•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申报表‣相应栏目内签字、盖公章,人防办加具验收意见,加盖人防部门公章确认;

3、经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技术档案交市人防办归档。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按要求处理后再重新申请验收。

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在使用已竣工的人防工程之前,应向市人防办申请办理人防工程使用手续。

四、办文

经人防办公室工程人员现场检查人防地下室合格后,在•人防地下室竣工验收申报表‣上加盖公章,发还建设单位。

五、服务承诺

资料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办文完毕。

人防工程建设注意事项

一、施工前工作

建设单位提交的人防工程施工图经市人防办审核同意后,到市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在办理地面建设施工的安监、质监、监理等手续时,应同时办理人防地下室安监、质监、监理等手续。若所建防空地下室是单独设置,则单独办理人防地下室安监、质监、监理等手续。

二、施工准备阶段

1、人防工程的人防专用设备应经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厂家进行生产和安装。建设单位施

8 工前应组织设计单位、人防设备厂等有关单位就人防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进行技术交底,特别是预留孔洞的预埋处理(包括战时封堵构件)、密闭措施及人防构件与围护结构(顶面、底板、侧墙、临空墙等)砼浇捣等;

2、人防设备要求在浇捣底板前交货到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并做好记录,人防设备厂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所有原材料包括骨料、角钢、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焊剂的牌号、性能等出厂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和砼试验报告。

(2)人防构件的检查报告和出厂质量证明书。

(以上资料作为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交的资料之一)

三、工程建设阶段

1、人防地下室工程在浇注底板前,建设单位应通知构件厂并按厂家要求做好预留等措施;

2、人防构件(包括门框、预埋件等)安装就位后,在封模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厂家进行隐蔽前验收并做好记录,合格后通知市人防办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穿管、套管的预埋密闭处理;

(2)门框墙的配筋、洞口的加强筋;

(3)门框的安装、锚构件数量、长度、焊缝等是否符合要求;

(4)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活门安装;

(5)其它预埋件的安装就位;

9 以上各项工程隐蔽构件安装施工均应做好记录,作为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之一。

3、在人防地下室建设过程中关于人防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需报市人防办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提示

(一)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使用单位应当依法保守人民防空工程秘密;

(二)建设单位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照规定单独建立人民防空工程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送交市人防办存档。

人防工程使用须知

1、人防工程平时使用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使用的原则,在战时和紧急情况下,由政府无偿征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可向市人防办提出使用申请。

2、未经市人防办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人防工程。

3、平时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空效能,如改变人防工程的平时使用功能,必须报市人防办批准。

4、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对人防工程进行定期专

10 人维护管理,并接受市人防办的监督、检查。

5、不得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腐蚀性物品。

6、禁止向人防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或废弃物。致使人防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的,造成人防工程污染、堵塞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负责处置、恢复原状。情况严重的,市人防办依照规定予以处罚。

7、禁止在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的安全范围内设置障碍物、堆放物品;以免影响人防工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人防工作依据

一、“结建”人防工程建设、报建执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4、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

11 79号);

6、•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

二、人防工程设计依据

1、•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

4、•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5、•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计规范‣RF1-97;

三、人防工程验收标准及依据

1、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1995)国人防办字第34号。

附件:•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汕头经济特区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4、•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

5、•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6、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图纸。

说明

(1)以上依据文件有现行文件时按现行文件执行;

(2)本“指引”内容仅对人防报建程序和内容起指导作用,如有变动按修改后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12

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点: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303室 联系电话:88444766 传

真:88413021

汕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13

第二篇:人防工程报建程序和收费标准

一、人防报建办理程序

(一 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

1、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申请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2、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开具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 通知书》到建设银行交款。

3、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缴款通知书》回单 (第五联 到市人 民防空办公室窗口领取《湛江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防空地下室 易地建设报建凭证》或在规划报建联审表上盖章。

(二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1、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根据《湛江市建设工程项目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 (结合民用 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的要求,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 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2、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

初步设计完成后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查,审查合格的取得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3、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 《 XX 工程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委托 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

4、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

施工图完成后委托具有人防工程审查资质的审查机构审查, 内容包括防空地下室的建筑、结构、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 通风等专业;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工程与地面建筑一 并委托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取得 《湛 江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 。

5、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将有人防专家签 名、盖“湛江市人民防空工程图纸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 件送一套到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备案。

(三 分期建设的大型民用建筑项目报建程序

1、 根据项目情况委托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人 防工程建设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

3、每期工程开工前按“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 办理程序将有关资料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 积;

4、在批准的规划位置集中安排建设各期应建防空地下室;

5、按规划要求完善所有人防设施。

二、收费标准

(一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依据:《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的通知》(湛价 [2005]155号

因条件限制不能“结建”人防地下室工程项目,经批准,按 《湛江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 (湛府 [2003]71号和《关于调整我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湛价 [2005]155号有关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如下: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 3米以上的 9层 以下的民用建筑,按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每平方米 1500元 (内含 100元价格调节基金;

2、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 (含 以上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30元 (内 含 2元价格调节基金;

3、新建九层(含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 二千平方米以下的,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 每平方米 21元 (内含 1.4元价格调节基金;

4、下列民用建筑可以减免易地建设费: ①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 房,减半收取; ②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 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③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 目,予以免收; ④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 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二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 11%计收。 (三质量监督费

收费依据:《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及质量监督费标准 的复函》(湛价函 [2007]60号

收费标准:参照粤价费(1函 [1994]70号文有关规定按人 防工程总造价的 2‰收取。

第三篇:人防报建

八、人防报建办事指南

人防报建,按项目实际情况,分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和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具体划分情况详见附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3、《佛山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 (佛府[2001]55号);

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转发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意见的通知>》(佛府办[1997]058号);

5、顺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我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范围的通知》(顺府办发[2008]76号);

6、佛山市物价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复函》(佛价[2000]144号);

7、佛山市物价局《关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批复》(佛价[1998]105号)。

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10、《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11、《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1]国人防办字第11号)

12、《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佛府[2008]158号)

一、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项目)

项目名称: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类型一)

申办条件:

新建、扩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民用建筑,其建筑总面积在70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在项目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出具建筑设计条件阶段办理。)

办理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2)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用地批准文件;

(3)规划平面图、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批准文件;

(4)设计方案图(一套)。

备注:第(1)项申请表中须加盖建设单位章;第(2)和(3)项所提交批文复印件须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章,送原件验后退回;须提供一套设计方案图(加盖单位章)备案。

2、办文:

(1)出具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文(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

(2)出具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办缴款通知书。

收费标准:

按地面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009—2010年)

备注:对于无法提供顺德区人防办批出的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文原件及佛山市顺德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凭证的报建单位,顺德区规划分局不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顺德区建设局不得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地点:

1、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建设局窗口。

2、建设单位为自然人,用地性质为住宅的私人住宅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的建设项目人防报建及验收在工程所属各镇(街)房产管理所窗口办理;大良街道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建设局窗口办理。

大良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流程图:

项目名称: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类型二)

申办条件:

对以下因地质、地形或施工条件限制应建防空地下室而不能修建的项目,可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的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的;

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线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5、加层建设应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因无建设用地补建的。

(在项目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出具建筑设计条件阶段办理。)

办理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范围

(1)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2)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用地批准文件;

(3)规划平面图、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批准文件;

(4)设计方案图(一套)。

(5)地质探勘报告。

备注:第(1)项申请表中须加盖单位章;第(2)、(3)和(5)项所提交批文复印件须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章,送原件验后退回;须提供一套设计方案图(加盖单位章)备案。

2、办文:

区人防办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送市人防办审批再出件。

(1)出具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文(人防报建办理审批表、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报建凭证);

(2)出具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办缴款通知书。

收费标准:按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00元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备注:对于无法提供顺德区人防办批出的申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批文原件及佛山市顺德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报建凭证的报建单位,顺德规划分局不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顺德区建设局不得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办理地点: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建设局窗口。 流程图:

二、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核准项目)

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设计方案招标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出具建筑设计条件阶段

申办条件:

根据办理依据,应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有:

1、新建、扩建、改建10层(含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含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必须修建相当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2、新建、扩建、改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地面总建筑面积达到7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应按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阶段的办理程序:

提交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申请表;

2、佛山市国土资源局顺德分局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及其它用地批准文件;

3、规划平面图、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批准文件;

4、设计方案图(一套)。

备注:第(1)项申请表中须加盖单位章;第

2、3和5项所提交批文复印件须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章,送原件验后退回;须提供

一套设计方案图(加盖单位章)备案。

(二)、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项目名称: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文件审查

申办条件:

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完成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

办理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要点批文(复印件,盖单位章);

(2)初步设计图纸一套(人防工程部分)。

1.1 办文:

出具: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区人防办在4个工作日内)

未到得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的工程项目,不能发给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图纸审查、监理、施工招标阶段办理阶段

项目名称:施工图纸审查

1、流程及提供材料

建设单位将以下材料报区审图中心。

1、人防各专业施工图八套(含各专业转换平面图,该图中标明转换项目位置、转换要求、工程量等)。

2、部分上述工程施工图:

①人防地下室平时通风平面图;

②人防地下室平时给排水平面图及系统图;

③人防地下室平时消防喷淋平面图及系统图;

④首层(人防地下室上一层)给排水平面图;

⑤人防地下室平时动力配电平面图;

⑥人防地下室平时(含战时)照明配电平面图;

⑦人防地下室平时消防报警平面图。(其他如需加固的结构楼板、楼梯等,整套图纸较少时宜是全套图)。

3、平战转换方案,含转换项目概述、总人工及总费用估算、进度安排、材料统计、转换措施详图等。

2、办文:

华优建筑设计院佛山分院出具审查意见(人防办在图纸上加盖“人民防空工程图纸审查专用章”。)

(四)、施工阶段办理阶段

项目名称:人防工程建设与监督

申办条件:

办理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

申报材料:

1、《佛山市顺德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一式五份,单位盖章);

2、防护设备安装合同复印(一式二份);

3、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须原件较对;

4、设计图纸(人防地下室部分建筑、结构(基础)给排水、电、通风、消防、防护);

5、施工组织技术设计(或方案和主要质量安全技术措施;

6、地质资料。

办文:

人防办即安排质监员并将有关材料报市人防办审核发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15个工作日),区人防办再核发《佛山市工程开工通知书》。

没有取得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的工程项目,不能发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验收阶段办理阶段

项目名称:人防工程验收 申办条件:

1、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后,向建设单位提出防护设备专项验收申请,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防护设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人防设备竣工验收意见书》,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提供防护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

2、建设单位依照《佛山市建设工程人防报建程序》(佛人防[2005]29号)附件10,“佛山市人防工程竣工档案文件归档范围”提供有关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办理程序及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防工程单项竣工验收;

2、由区人防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现场验收;

3、工程技术档案文件齐全,竣工验收合格的人防工程,区人防办拟出《人防工程验收意见书》,报市人防办审核,市人防办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流程图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免范围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部意见》(国发[2007]24号)第十六条、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计价格[2000]474号)《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第四条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1、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予以免收;

2、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3、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备注:区人防办在4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送市人防办审批再出件。

办理地点: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建设局窗口。

顺德人防报建收发文窗口:

咨询电话:22836600,22836906,22836923 容桂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容桂桂新西路1号

咨询电话:28381025

伦教街道: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丰路2号

咨询电话: 27751939

勒流街道: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政和中路1号镇政府1楼

咨询电话:25550844

陈村镇:佛山市顺德区陈村大道南涌路段建设大厦

咨询电话:23305011

北滘镇:佛山市顺德区北滘蓬莱路建设大厦

咨询电话:26671079

乐从镇: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区兴乐路151号2楼

咨询电话:28857213

龙江镇: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政府2楼

咨询电话:23888718

杏坛镇: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新政府大楼

咨询电话:27388113

均安镇: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咨询电话:25386121

第四篇:(南京)开发报建实施细则

南京(市)项目开发报建实施细则

一、办理开发项目备案(立项) (办理部门:区发改局)

(一) 介入条件:

缴纳土地出让金、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节能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二)准备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备案请示报告(自拟);

4、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5、节能评估报告及批复;

6、提交的其他文件(如: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含规划要点)、支付土地出让金凭证及复印件等)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人-处长-分管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第三方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办理总体规划报审 (办理部门:南京市规划局)

(一) 介入条件:

取得挂牌用的设计要点和红线图做总规设计;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二)准备资料: A、总规方案评审

1、3份不同设计院设计的规划方案文本

2、组织规划局专家评审会,并通过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B、取得总体规划审查意见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 2套

5、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6、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咨询考古、教育、人防、地铁等意见) C、日照分析报告

1、规划局开具日照分析申请单

2、签订分析合同、交款

3、提交日照分析资料,跟踪日照分析测算

4、取得日照分析结果 D、总规批前公示

1、公示文本1份报审

2、制作公示牌,公示10个工作日

3、公示期内,无异议,提交完结报告 E、取得总体规划审定意见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

4、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

5、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非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建筑物指标汇总表》。

6、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咨询考古、教育、人防、地铁等意见)

7、日照分析报告

9、其他相关图件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人-分管局长审批-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总工室负责协调设计院出具方案册、方案单体图、外立面石材及日照分析资料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

1、在总规审批阶段需咨询下水电部门意见。

2、总规批复后办理整个项目的预放线。

3、需核实总规的用地红线必须与用地规划证的红线一致。取得新项目后必须核实下总规红线、用地规划红线、国土红线是否一致。

(七)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办理国土证 (办理部门:南京市国土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缴纳出让金、契税

2、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二)准备资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一套

2、国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

3、出让土地使用范围图(原件)

4、勘测定界成果报告书(原件)

5、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分局出具或市国土局官网上打印)

6、出让金缴费发票(出具原件、收取复印件,加盖公章)

7、契税发票(原件)(契税咨询:83318997)

8、交地确认书和附图(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0、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

11、立项批文、环评批复(出让合同第14条有约定的需提供)

(三) 办事流程:

窗口收件-转国土局信息中心—信息中心勘测队现场土地调查(对招拍挂时的定界图进行复核)——信息中心复核调查结果直接出图——信息中心领导签字-转地籍处经办人-地籍处处长-信息中心制证(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另每个土地证需收取宗地图费500元。土地证工本费20元/本

(六)注意事项:

1、有市政道路分割的,按分割后宗地数办证,如同一宗地涉及两种取得方式,需分证。

2、在契税未交的前提下,协调先报入。

3、取得国土证后应联系测绘单位进行用地红线测量和放桩,核实国土红线与规划红线的差异。

4、在做设计时,也应核实国土红线和规划红线的区别。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四、办理环评审核意见 (办理部门:各区环保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方案总图、设计要点

(二)准备资料:

1、立项文件

2、环评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保业务咨询表

4、土地出让合同

5、设计要点

6、公示材料 (三) 办事流程:

窗口收件-科长-分管副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1、招投标部 甄选环评编制单位

2、合同部 签订合同

3、总工室 提供总平图及排污、商业功能分区、土方平衡方案、隔音设备等相关资料

(五)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25号

(六)注意事项:

1、待资料准备齐全,确定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报告,通知评审,五次公示后,方可领取环评批复

(七)办理时限:前三次公示每次5个工作日,第四次公示10个工作日,第五次公示5个工作日,窗口收件后20个工作日(不含前三次公示期)

五、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南京市规划局分管分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立项批文、土地出让合同

(二)准备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1份

2、《建设项目基本信息表》1份

3、《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4、现势性地形图1份,提供供图编号,应在地形图上标出拟用地范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属于可免费供图的,无需提供地形图。)

5、土地出让合同 1份

6、项目批文 1份。

7、其他需提供的文件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人—分管副局长(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办理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南京市住建委开发处)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立项批文

2、土地出让合同

(二)准备资料:

1、 书面申请报告、开发资质申报表

2、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 验资报告

4、 企业注册地址证明

5、 企业章程及股东公司章程

6、 合营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身份证、个人简历

8、 企业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个人简历

9、 组织机构设置表、企业部门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个人简历

10、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身份证明及职称证书、社保缴费凭证

11、拟开发项目的相关文件(立项、土地合同、建设用地证、土地证、总平面图等)

12、公司管理办法

(三) 办事流程:

1、申报纸质版文件。

2、同时把所有相关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网上并用资质密码狗网上提交,南京市住建委纸质版和网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网上走审批流程通过上报省厅,省厅通过后先公示,公示合格后公告。

3、住建委开发处陈处-省厅经办人-审批中心-分管彭厅长(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行政人事部提供 有职称的人员证件原件及劳动合同

(五)收费标准:3000元。

(六)注意事项:一级和二级资质需南京市住建委审批后报江苏省住建厅审批,省厅审批并公示公告的时间较长,至少需1个月,且时间不可控。

(七)办理时限:2个月-3个月;延期需提前2个月办理。

七、办理配套管线规划申报 (办理部门:南京市规划局分管分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取得市政规划设计要点;

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如水、电、气、电信、城管等)

(二)准备资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数字申报项目自审表(市政类)1份(由设计单位提供,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字、盖章确认)。

3、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方案图2套。

4、地块内管线综合方案报审,出示各专业管线部门意见原件,提供复印件1套。项目的建筑工程方案审定总平面图复印件1份.

5、规划条件(或上一轮方案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须出示原件,以上审批结果提出需要相关书面意见为必报材料。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人-分管副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提供管线方案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1、首先办理管综设计要点,设计院根据设计要点编制设计图纸.开发部取得管综要点后立即申报自来水和永久电专项设计,并办理设计方案审批,待设计方案审批后根据方案答复书内容落到管综图上,同时征询电信、有线电视、地铁的意见。征求意见的同时要求签订自来水设计和监理合同(可协调顺延,因合同具体金额需等施工图预算出来后才能定)、有线电视、电信合同。有线电视合同需交款,可以协调延期。征询意见后报入管综图到规划局审批,出案。管综图之后办理水、电、气、有限电视、电信、排水的设计和报批相关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2、正式电方案取得上会后的答复书之后即可签订合同。

3、管综批复后分别办理水、电、气、有限电视、通讯、排水、排污的工程规划证,方可以施工。

(七)办理时限:规划审批10个工作日

八、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部门:南京市规划局分管分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立项批文、土地证、各专业部门意见

(二)准备资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事项申请表》1份。

2、国土证 1份。

3、立项文件 1份。

4、总平面定位图4份和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基础图)3套。

5、数字申报项目提交《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自审表》

6、《建筑节能审查回复意见书》 1份。

7、规划条件及方案审定意见(或上一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人-分管副局长-局长(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1、基础设施配套费150元/平方米,需报住建委收费处业务科审核。7个工作日。

2、人防易地建设费(需报人防办进行核算),即(地下室面积-人防必建面积)*100元/平方米,新建10层(含)以上或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缴纳易地建设费:城区每平方米2800元。缴费后领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联系单;10个工作日。

3、墙改基金5元/平方米,散水基金1元/平方米。

4、白蚁:

1、普通房屋住宅7层以下(含7层、地下室)2.3元/㎡;8层以上(含8层)0.7元/㎡;

2、特殊建筑:古建筑6元/平方米,公寓、别墅10元/平方米。

3、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减半收费。

5、公示牌费:A类3200元/块;B类2200元/块;C类5500元/块。

(六)注意事项:

1、需数字报建;

2、领取规划许可证之前,以规划信息一览表办理规费审批及缴纳。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九、办理各专业审核意见

A、办理消防审核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消防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准备资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设计人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6、全套施工图纸

7、消防设计文件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申报--经办人审核—科长审核—-分管处长审核-支队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及设计文件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1、消防设计必审 商业面积≥10000平,住宅高度≥50米

2、消防设计备案 商业面积≤10000平,住宅高度≤50米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B、办理人防审核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人防办)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总规审定意见、立项批复

(二)准备资料:

1、市规划局规划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查意见

2、立项批文

3、组织机构代码

4、经办人身份证

5、人防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及CAD电子文件

6、总平面图、单栋首层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剖面图及CAD电子版

7、建设单位委托书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申德宝--袁处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C、办理园林绿化审批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园林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书面申请;

2、立项批复;

3、规划红线图;

4、规划审定总平面图;

5、绿化方案2份;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园林局

3、经办人-科长-分管副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D、办理人防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人防办)

(一)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委托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与该项目相符。

2、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二)准备资料:

1、与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签订的审查委托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联系单;

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联系单

4、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申请表1份

(三) 办事流程:人防行政许可(异地建设面积和必建面积审定)-人防扩初(人防初步设计审查)-人防施工图审查-异地建设费核定及缴纳- 人防区域核定。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南京市人防办

3、王工-申德宝-吴科-袁处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5元/平方米(费用可谈折扣)

(六)注意事项:人防施工图审查意见在雨花台区是办理工程规划证的前提。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办理节能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图审中心)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方案图出来可报

(二)准备资料:

1、总平面图、每栋楼的平面、立面、剖面图(蓝图、方案图)

2、节能审查表1份

3、节能设计要点介绍1份

4、节能设计说明1份 (三) 办事流程:

3、南工-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提供图纸和相关资料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注意事项:所有图纸需甲方盖章,设计说明需甲方和设计院盖章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F、办理防雷审查意见 (办理部门:南京市气象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1、需取得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证(可协调后补,设计院出具申报面积和规划证面积一致的承诺书)

(二)准备资料: A、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1、立项批复

2、全套施工图纸电子版

B、取得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技术评价意见

1、防雷装置技术审图委托书

2、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竣工检测协议书2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立项批复复印件1份

5、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全套电气施工图)1套及总规划平面图1份

6、建设工程规划证核准信息一览表 C、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2、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2份

3、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技术评价意见 (三) 办事流程:

窗口-分管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编制报告时需总工室提供全套施工图纸

(五)收费标准:二类1.1元/平米,三类1元/平米

(六)注意事项:

1、申报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技术评价意见时需缴纳费用;

2、编制雷击风险评估报告时可协调整个项目合同一起签订,分批做,价格会优惠;

3、建议由招投标提前启动浪涌保护器施工单位,以配合办理报审以及防雷接地验收工作

(七)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G、办理道路、排水市政审核意见(一般用于施工临时用途) (办理部门:区城管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A、临时排水证

1、立项、市政规划设计要点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总平面图、施工临时排水示意图(标出管径、标高、与城市排水设施接口位置、排水流向等

3、排水申请表

4、承诺书 B、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核

1、建设项目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规划证

3、规划管线图

4、施工方案

5、挖掘申请表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科长—分管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工程部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H、办理永久水报审,签订供用水协议书 (办理部门:南京水务集团)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市政规划设计要点、管网平衡图

(二)准备资料:

1、用户的申请报告(盖公章)

2、接水区域总平面图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项目批文

4、给水管道设计申请时还须带管线综合图

5、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市民卡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至排水设计院办理设计委托—出概算—签订设计合同(需要考察一次入库,可以协调设计之后有了概算才签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签订自来水工程监理合同(指定,需考察一次入库)--申报永水方案—上会通过后大户组出管综意见

2、我司根据管综意见将自来水方案落到管综平衡图上;

3、提供规划审批通过后的管综图纸至给排水设计院开始施工图设计,首期设计包含外管、立管、泵房三部分,设计到出预算周期约为两个半月。工程预算出来后我司招投标部负责审核预算并多次谈判。

3、窗口—客户经理—工程部—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设计方面需总工室对接,预算出来后需招投标审核

(五)收费标准:根据协议付款

(六)注意事项:

1、委托自来水公司下属三产单位施工;

2、内部立项、定标流程先走。

(七)办理时限:从开始委托设计到签订协议,历时多月,需尽早开始。

I、办理永久电报审,签订用电协议书 (办理部门:南京市供电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市政设计要点

(二)准备资料:签订合同

1、《非居民用电申请表》、新建项目供电意见咨询书

2、用电启动方案编制委托书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项目批文(复印件)

5、土地证(复印件)

6、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经规划局批准的建筑总平(复印件及电子版图纸)

8、负荷明细表

9、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红线图

11、受电工程信息公开确认表、客户联系信息确认表

12、供电咨询答复单 (三) 办事流程:

1、提前找电力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供电方案在上正式会之前需先上初会进行方案的沟通和调整,待方案在初会上基本通过后才能正式申报正式电方案—准备资料正式申报---上供电公司正式会议讨论通过供电方案 -出具供用电方案答复书。根据该答复落到管综图上。

2、根据供电答复单、规划证等进行供电费用核算,根据费用签订供电协议。

3、窗口—客户经理—大客户部主任—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1、总工室确认负荷及供电方案;

2、招投标部走定标及合同流程。

(五)收费标准:公变负荷计费根据苏价工[2012]316号;苏价工〔2009〕414号,即住宅:规划证住宅面积*190元/㎡ *1.2;商业:规划证商业面积*190元/㎡ *1.5;地下室:规划证地下室面积*190元/㎡ *0.4。专变负荷计费根据容量进行分摊。

(六)注意事项:

1、招投标部发起签订合同---交付10%设计费,提前一年需设计好施工图,并负责施工报批工作,取得规划证—开工前支付80%工程款(注意间隔费的收取方式),协调取得施工图之后即开始物质招标和施工单位招标等工作—协调按照交楼面积分期付款---我方施工的土建部分建筑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报批完成后供电公司施工单位3个月内完成施工。

2、内部流程提前走:工程部立项-招投标定标---待方案和合同洽谈合适后签订合同,走审批流程。

(七)办理时限:待供电协议完全确定后,供电协议在供电公司内部走流程盖章10个工作日

J、办理燃气报审,签订供气协议 (办理部门:南京港华燃气公司)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管线综合平衡图通过规划局审批

(二)准备资料:

1、规划证、建设用地规划证;

2、项目红线图;

3、总平面图;

4、地形测绘图;

5、管线测绘图;

6、市政规划设计要点;

7、管线综合平衡图;

8、标准层单体图及相关电子文件 签订合同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向港华燃气申请燃气设计;

2、客户部经理发起设计申请-市场部领导审批-燃气设计院

3、缴纳100元/户的设计定金后开始施工图设计(历时3-6个月)

4、施工图完成后开始根据施工图工程量签订燃气协议,招投标部负责审核谈判;

5、市场部—设计部—工程部—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6、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招投标部、工程部

(五)收费标准:宁价费(2010)10号、宁财综(2010)2号、宁价工(2010)21号

(六)注意事项:设计和施工捆绑

(七)办理时限::从开始委托设计到签订协议,历时多月,需尽早开始。

K、办理有线电视、网络、电信报审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证;

2、审定总平面图;

3、签订合同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电信、广电等相关部门

3、窗口—客户经理—大客户部—分管领导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无)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招投标部、工程部

(五)收费标准:宁价服[2013]387号、雨价[2014]7号

(六)注意事项:

1、设计和施工捆绑

2、垄断。可以提前签订协议。内部流程先走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L、办理安防报审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提供安防方案及相关图纸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片区警官—派出所所长—副局长审批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需招投标部确定具备安防资质的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安防设计与施工单位都是由集团统一招标,安防系统完成后需与公安监控系统联网,需开发部提前沟通设计要求及后期并网事宜。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理专业施工图审查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取得规划许可证,如需进行初步设计的,需提供初步设计意见

(二)准备资料:

A、岩土勘察施工图报审

1、

岩土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委托单位盖章)

一式2份

2、 全套岩土工程勘察文件

2套

3、 立项批文

复印件1份

4、 规划设计要点

复印件1份

5、 规划审定意见及已批总平面图

复印件1份

6、 勘察合同备案表

复印件1份 (带原件核)

7、 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代码证复印件

复印件1份

B、深基坑施工图审查

1、基坑工程文件委托书

2份

2、立项批文

1份

3、红线图、地形图、周边综合管线(现状)图

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份

5、基础和地下室部分相关结构图纸

6、基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图纸、计算书)1份

7、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合同备案表

8、深基坑工程预算额书

C、桩基施工图审查

1、桩基设计审查委托书2份

2、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副本、设计合同备案表

3、立项批文

1份

4、规划审定意见及总平图

1份

5、建筑平面、立面和剖面图1套

6、桩基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

7、结构计算书和桩基计算书各1份

8、相关桩基检测报告

D、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1、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书

2份;

2、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资质证书,设计单位合同备案表;

3、立项批文或扩初审查意见;

4、规划设计要点及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批准文件含总平面 (有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可不提供方案设计批准文件);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件;

6、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3套、总图4份、建筑节能专篇施工图4份以及相关设计基础资料;

7、各专业相关计算书(结构、节能及设备专业);

8、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所建工程各栋面积一览表;

10、工程预算额证明材料。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综合科-专家审核-总工复核-主任审批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总工室和设计院需按时提供图纸和回复

(五)收费标准:勘查0.168元/平方米,基坑根据造价分段计取,施工图审查1.4元/平方米(一类),如需变更按实收费,最低收费标准1500元/次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招投标备案手续 (办理部门:南京招标办)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立项、图纸

(二)准备资料:

1、双方已盖章的《招标代理合同及附件授权委托书》

2、发改委立项批文

3、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可追溯的自然人控股)

5、验资报告

6、近三年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

7、《初步发包方案》 (三) 办事流程:

由代理公司申报交易中心并办理招投标手续(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苏价服【2006】12号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二、办理质量监督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区质监站)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取得图审合格证

(二)准备资料:

1、审图合格证

2、总包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3、监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三) 办事流程:

经办人-站长-分管副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

2、需同步网上申报。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登记 (办理部门:区质监站)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取得立项批复(与中标通知书的施工范围一致)

(二)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申报表二份(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必须加盖公章)

2、工程立项批文(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3、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4、施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5、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6、项目经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自查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盖章签字)

9、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盖章签字)

10、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和地下设施情况交底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加盖公章签字)

1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盖章签字)

1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盖章签字)

1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4、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承诺书(建设、监理、扬尘治理总负责单位及相关人员盖章签字)

15、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16、施工现场LBS现场管理人员考勤申报表 (三) 办事流程:

网上申报-综合科科长审核-窗口报建审批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工程部协调施工单位配合

(五)收费标准:无(团体建工险及安监远程监控需办理手续缴费)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十四、办理施工证 (办理部门:区住建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查意见、图审合格证、质监备案证、安监备案证

(二)准备资料:

1、国土证

2、规划许可证

3、施工现场情况说明

4、总包中标通知书、监理中标通知书

5、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

6、图审合格意见

7、节能备案表

8、质量监督通知书、安监备案通知书

9、总包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施工方案报审表 11设资金落实证明

12程社会保障费缴纳证明(由甲方代缴代扣)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经办—科长—分管局长(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

1、缴纳民工保证金(按中标价3%,甲方代缴代扣)

(六)注意事项:

2、施工证申报前需进行项目编码登记及施工合同备案。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地名申报 (办理部门:南京市地名办)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立项、建设用地证

(二)准备资料:

1、地名申请;

2、立项批复;

3、建设用地证;

4、总平面图。 (三) 办事流程:

报入区地名办-市地名办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江苏省自7月1日起不允许使用企业名称,故以后项目命名不能使用“恒大”两个字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十六、办理门牌申报 (办理部门:南京市公安局)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取得地名批复

(二)准备资料:

1、审定后的总平面图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申请报告

4、楼幢号窗口表 (三) 办事流程:

窗口—片区警官—所长审批——报市局审批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涉及赞助费)

(六)注意事项:大门牌需与楼栋号一起申报

(七)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十七、办理预售证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取得土地证、规划证、面积预测(形象进度需达到总层高的1/3,取得规划证后即可提前申报丘权号)、物价批复、网上建盘、资金监管协议、物业招标

(二)准备资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4、授权委托书

5、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如已设抵押权须由抵押权人提供同意办理的书面证明)

6、建设项目批文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进度说明(附工程进度表)

9、规划核准红线图、总平面图

10、人防批复(人防面积核定单)

11、预售款监管合同

12、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物业管理协议备案证明、物管公司资质证书、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13、地名办批文、公安门牌编号(非必收件)

14、外销批文(非必收件)

15、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审核表(207室)

16、商品房预售方案、资金投入证明

17、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虎踞南路88号申办)

18、入网认证收件收据

19、物价批复、价格表 (三) 办事流程: 经办—付科—董处—王主任—李主任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1、营销部:入网认证、预售方案、定物价;

2、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招投标;

3、资金部签订监管合同;

(五)收费标准:公示费5500元/宗

(六)注意事项:

1、物业招投标需提前介入(取得规划证后即可办理,至少30天),预售方案调整较多,建议届时申请公章外出;

2、取得规划证复印件之后立即委托测绘单位进行面积预测,与预算部门衔接好。在取得规划证后即报房产局测绘科审核。

3、测绘公司对面积预测确定后即可要求营销出物价申报表,不要等面积预测报告批出来。但要反复核对面积。(了解清楚内部定价是否过高,否则难以通过,要提前做工作。)

4、预售证取得后营销部打印网签协议,签订后缴纳网络信息服务费,才能开通网签。

5、按照物价备案的价目表作为现场的销控表,按照标准做公示;预售证取得后10天内必须对外销售。

(七)办理时限:自经办人收件后7个工作日

十八、办理各项验收 A、 规划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现场绿化、道路、管线等工程全部完成

(二)准备资料:

1、《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批后监督事项申请表》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各1套。

3、建筑项目核准施工图1套(含定位总平面图、单体平立剖图)(定位红线图或用地红线图)。

4、规划条件及附图原件、复印件各1套。

5、建筑工程验线(灰线、正负零)结果表,原件、复印件各1套。

6、《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原件1套。

7、《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原件1份。

8、其他相关图件。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规划局

3、经办人-科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需工程部工程进度按时完成并达标

(五)收费标准:竣工测量参照宁价房【2001】217号文

(六)注意事项:提前请规划部门负责现场验收的人到现场,如有问题提前整改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B、办理消防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需开通永水、永电

(二)准备资料:

1、消防审核意见

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和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3、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法制科材料抽检)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申请报告(A4纸打印、盖公章,无公章的建设单位需法人代表签字按手印)

8、必审必验项目需提供消防《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江苏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可下载)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签署验收意见加盖公章)

10、竣工图、《建筑工程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建筑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记录表》、《防火涂料涂装工程消防竣工验收记录表》、民用建筑外墙保温采用的施工、监理记录等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市消防支队

3、窗口-防火处验收科—现场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工程部需提前配合消防单位进行消防材料第三方检测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建议由消防施工单位申报验收(提前沟通看现场,验收时支队、大队分管领导、中队都参加)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C、办理人防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人防工程专项质量验收情况记录表

2、人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3、人防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5、人防工程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6、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

7、防空地下室竣工备案申请表

8、人防门、人防材料等合格证 (三) 办事流程:

1、人防质监站验收;人防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人防质监站终验;人防竣工备案。

2、报入市人防办

3、窗口—经办—王站—人防办分管副主任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人防检测收费

(六)注意事项:建议提前请人防验收的人到现场进行初验,提前整改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D、办理绿化验收(住宅小区内无绿化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 * * 部门

3、***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E、办理防雷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复印件

2、防雷装置综合检测协议书

3、经过行政主管机构核准的防雷设计施工图

4、防雷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5、本防雷工程合同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市气象局

3、防雷中心验收科现场验收-窗口验收备案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由工程部牵头完成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建设过程中必须完成防雷基础接地验收,如未做此项验收,需提前与防雷中心沟通如何补救

(七)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F、办理节能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提前现场验收

(二)准备资料:

1、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2、竣工备案表复印件;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取得竣工备案表15天内报入市墙革节能办

3、窗口申请验收-墙革节能办至现场-分管领导签字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G、办理抗震验收(无抗震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 * * 部门

3、***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H、办理安防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验收申请表

2、经审查的安防施工图纸;

3、竣工图;

4、安防检测报告;施工记录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区公安局

3、窗口-安防科王科-分管副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1、工程部将现场安防工程施工到位并调试完毕,相关施工资料需提供。

2、总工室需将施工图纸审核到位,确保按照公安局审图要求施工。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I、办理环保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2、环境监察意见书

3、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

5、环评报告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区环保局

3、窗口-科长-分管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 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修订)的通知》(苏价费〔2004〕313号、苏财综〔2004〕96号、苏环计〔2004〕24号)为依据。

(六)注意事项:环保预验收,小区封园后进行环保正式验收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J、办理门牌、信报箱单项验收(无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 * * 部门

3、***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K、办理道路、排水市政设施验收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备案申报表四份;(原件)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封面签名处须手签)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原件)

5、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8、初步设计(建委下发的批复文件);

9、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市政监督站

3、窗口—经办—乔科—市政所长—区城管吴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L、办理通邮申报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门牌批复;验收申请表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当地邮政部门

3、窗口-现场验收(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M、办理永久电验收开通手续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结清费用发票、领用户申请表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供电公司业务部

3、经办人—科长—副总经理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无)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N、办理永久水验收开通手续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提供费用结清发票

2、领取自来水合同并填写

3、现场施工完毕后取得校压证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自来水公司

3、经办人—科长—副总经理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无)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

(五)收费标准:高层项目需采购增压设备,需支付设备费;另需支付校压费(总造价的2%);

(六)注意事项:

(七)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十九、办理竣工备案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质监站竣工验收通过

(二)准备资料:

1、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

2、工程竣工报告(施工)

3、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4、工程质量勘察检查报告

5、工程质量设计检查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1、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文件

12、规划部门认可文件

13、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4、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16、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7、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18、工程质量保修书

19、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发放承诺 20、工程款支付情况表

21、子单位工程申请审批表

22、已使用工程申请审批表

(三) 办事流程:各项专项验收通过后取得成果,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区质监部门

3、窗口—经办—科长—站长—局长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工程部完成现场验收通过,配合提供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五)收费标准:无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办理档案移交证明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除质监外的环保、人防、消防、防雷验收等各项专项验收完成。

(二)准备资料:

1、前期文件

2、施工技术文件

3、工程监理文件

4、人防、消防、气象防雷、环保等专题监测报告、验收证明或合格书等材料

5、竣工图纸

6、工程照片、声像资料、电子文件等 (三) 办事流程: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南京市城建档案馆

3、经办人即时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工程档案由工程部和施工单位整理完成。

(五)收费标准:1.2元/平米(宁价房【2008】232号文)

(六)注意事项:无

(七)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二十一、办理确权

(一) 介入条件(即具备办理该项报建业务的前提条件):

(二)准备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2、建设工程项目批文复印件(查验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复印件(查验原件)

6、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查验原件)

7、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证明

8、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

10、未售房屋的分层分户平面图

11、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表

12、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登记申请表

13、物业管理用房留置情况说明

(三) 办事流程:申请测绘→楼盘维护→网上申报→申请登记→交费、领取产权证和初始登记证明

1、准备资料并盖章

2、报入南京市房产局

3、窗口—经办科员—所属分理处权属登记科长—分管处长或分理处主任审批(从经办到最终审批签字的领导)

4、取得原件

(四)需其它部门配合的事项:无

(五)收费标准:

1、房产登记费

住宅、车位:80元/套(个) 非住宅:550元/套

2、房产交易服务费

住宅:3元/㎡(中低价商品房该费用为:1.5元/㎡) 非住宅:5元/㎡

3、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服务费及登记费减半收取。

(六)注意事项:

1、主城区房屋申报商品房初始登记时,除综合楼因分期进行竣工验收可按层登记外,其他房屋均需整幢从网上申报登记。

2、一次申报多幢房屋初始登记时,主卷资料只需提交一套,同时将《物业管理用房情况说明表》填写在本次申报的最小幢号内;《商品房初始登记申请表》及《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登记申请表》则需按幢分别填写。

3、最后一次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房屋时,需提交原件。

4、首次申报时,须提交《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副本原件,二次再申报提交《房屋建筑工程白蚁预防证明》正本复印件(查验正本原件)。

5、开发企业在正式申请初始登记前务必核实已售与未售房源,已售的房屋,未打印合同的和打印合同后未上传信息的,及时打印合同、上传信息并进行合同备案。初始登记一经登记受理后,系统将对未售房源进行限制,不得再进行预售。所有未售房屋需办理初始登记领取房产证后进行现售。

(七)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五篇:工程报建手续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txt

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 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

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

约定的各项内容 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 91 号)、《湖南省建筑市场 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5 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

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

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 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 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

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

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

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

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

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

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

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

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 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

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 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

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 主管部门办理。

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

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 建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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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报建手续

一、工程立项:(中外合资、外商独资项目)

1、立项申请(开发区审批后,区计委批复);

2、建设用地位置图;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复印件;

4、关于公司成立的批复复印件(外经贸委);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二、人防审批:

1、《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登记表》(到人防办公室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总平面图及施工图(厂房除外)。

三、消防审批: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到消防处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建设单位申请报告;

4、全套图纸。

四、规划审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区规划局领取);

2、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3、人防审批表;

4、消防审批书;

5、建筑施工图两套半:即施工图两套,半套是指封皮、目录、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平、立、剖面 面图等。两套半图纸的封面须由设计单位盖章,方可有效。

五、建委(办理施工许可证):

1、立项、审查、批复等文件;

2、报建登记表;

3、建设规划许可证;

4、设计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6、施工招标及中标通知书;

7、勘察、设计合同;

8、施工合同。

(

1、计委:计委批文

2、计委:投资许可证

3、计委:建设单位自筹基本建设奖金来源审批表

4、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统计登记表

5、建设局:红线定位图(项目选址意见书)

6、消防科:消防审核意见书

7、土地局:建设用地批准书

8、州审图办:图纸审查批准书) (

1、凭两证一书领取施工申请表,施工审批表。

2、审核: (1)企业资质,项目管理人员证书。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质检、安全手续。 (5)资金到位证明。 (6)图纸审查意见书。

3、局领导批准。

4、办理施工许可证。)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需提供资料

一、竣工验收各方签署意见、盖章后的备案表

二、质监站提供的工程监督报告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填写)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五、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施工单位提供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八、公安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竣工验收条件 本工程已符合下列竣工验收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工程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团。工程质量评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字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

)(

建设工程施工报建工作程序

依据《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部令第 91 号)、《湖南省建筑市场 各种规费交纳、施工许可证核发等 5 项内容。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工作主要包括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勘察设计招投标、勘察设计文

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后进行。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

续,在接受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招标公告、投标入围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和签定施工(监理)合 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二、施工合同备案

设工程招标备案手续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 委托监管招投标的省直管建设工程有关招标备案手续由

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 施工合同备案在建设单位完成建设工程招标并与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后进行。

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合同备案机构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递交有关合同备案资料。施工合同备案机

案资料后及时提出备案意见,合同双方按照备案机构的意见协商修改备案资料,再次申请备案。省直管建设工程施工

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委托监管施工合同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施工合同备案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

三、质量安全监督(含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建设工程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施工(监理)合同签定与备案后在建设

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交纳工程质量安全监

安全监督登记机构实施建设工程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质量安全监督等工作。 我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湘建建[2006]78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理工程项目(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分包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前和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内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有关手续由被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四、各种规费交纳

通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报建费用主要有劳动保险基金、质量监督费、定额测编费、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

容。各种费用的交纳应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之前完成。劳动保险基金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

部门委托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为建筑业企业代收的费用。 质量监督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同级建设行政主

量安全监督登记机构收取。定额测编费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目前 委托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省有关政策收取。

五、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由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收取。委托监管的省直管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

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要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招标、施工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

纳工作,并接受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施工许可条件审查。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

查及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由省建设厅建管处组织实施。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省建设厅有关

省直管建设工程的施工条件审查后可发放该工程项目的临时施工证。临时施工证即施工联系单,建设单位在办理临时 主管部门办理。

只提交规划联系单,待提交规划许可证后,核发施工许可证。委托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有关手续由被委托

为便于办理省直管建设工程相关施工报建手续,省建设厅拟在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三楼设立政务中心分窗口,专 建手续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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