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屋出租单范文
出租房屋验收单
出 租 房 验 收 单
1、装修情况:
※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他:□有损坏:
※墙面:□木墙裙 □壁纸 □立邦漆 □彩喷 □其他:□有损坏:
※窗:□铝合金 □塑钢 □铁窗 □有损坏:
※门:□防盗门品牌:□有损坏:
2、固定设施
□空调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热水器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3、电器家具:
□电视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冰箱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洗衣机数量:品牌型号:□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床数量:□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衣柜数量:□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沙发数量:□新 □较新 □旧 □无损坏 □有损坏:
□其他:
4、钥匙:共 □有张
5、表数:
水表:□厨房表数:
□卫生间表1:表2:
电表:□电卡电表剩余字数:□电费已与业主结清
□电费未与业主结清共计:元
□查表表数:
煤气表:□煤气卡剩余字数:□煤气费已与业主结清
□煤气费未与业主结清共计:元
□查表表数:M3
备注:此验收单应在钥匙交接当天进行,本单填写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的附件部分,需经过双方同时签字方为有效,有其它未列明物品请双方协商处理好,活在其它中注明。
甲方(出租方)签字:乙方(承租方)签字: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买卖)退单声明
退单声明编号: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保障方(以下简称丁方):
第一条因原因,经四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编号为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与之相关联的《居间服务合同》、《保障服务合同》、《补充协议》及全部相关材料。
第二条: 四方同意上述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材料自本声明签署之日起解除,四方
之权利、义务解除,任何一方不得以原合同条款要求其余各方履行。如甲、乙双方无法将上述相关合同、协议交还丙方或丁方处,甲、乙双方承诺不将未交回的合同另作他用,如因此产生相关问题或责任与丙方、丁方无关。
第三条:合同解除后的清算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
1、 自本声明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同意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金由方支付方;丙方居间代理费人民币元(大写)、丁方保障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由方承担,付款方的付款义务履行完毕后,甲、乙、丙、丁四方再无任何争议及财务关系。
2、自本声明签订之日,甲、乙、丙、丁四方免责退单,方已支付甲方、丙方、丁方的相关费用由收取方自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退还方,至此甲、乙、丙、丁四方再无任何争议及财务往来。 一年之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或通过其他方式成交,否则需 按照原《买卖合同》、《居间合同》、《保障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丙方、丁方支付全额服务费用。
第五条:本声明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一份,本声明自四方签字盖章
之日起生效,各份声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第四条:如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清算方式为第2项,则自本声明签订之日起
第三篇:房屋买卖单交易指引一
买卖单交易指引一(必备资料)
必备资料:
1、房屋产权证明(确认房产权利人);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资料,多个主体时须全部收集,有代理人必须收集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非经委托人确认或追认,受托人在合同中声明的授权无效(核实处分权利人身份);
3、委托看楼协议书(居间方接受买方委托书面证明);
4、买方或卖方佣金支付承诺书(同意支付佣金书面证明);
5、买卖合同(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书面证明),相关款项单据(款项流动明细书面证明),若有托管,须提供托管证明(禁超总房款5%);
6、家私家电清单(交楼标准书面证明);
7、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有效联系方式书面证明);
若有特殊情形,需附带该情形书面材料,如:
1、带租约出售,虽不再与买方及居间方有利害关系,但最好能提供优先购买权妥善处理证明;
2、经居间方转付款项相关必备资料如《转付房款通知书》或《指定收款账户确认书》;
3、迟交佣金,须提供《延期支付佣金承诺书》;
4、双方原价过户《协议书》及其他买卖双方特殊约定(赎楼或按揭等);
每份材料具体用途及涉及相关问题,待以后指引中详加阐明,供共同探讨和参考;
第四篇:一次性告知单(房屋抵押权注销)
抵押权注销登记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一、房屋所有权(他项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当事人身份证明
1、居民: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提交户口簿)或中国护照;
2、军人: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3、通行证;
4、台湾同胞:台胞证或旅行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5、 外国人: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外国人居留证的提交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护照中文译本);
6、境内法人、其他组织: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7、境外法人、其他组织(含港澳台):经公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公司注册文件在注册地公证后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三、委托及公证文件
1、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
2、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权属登记,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提交监护人关系身份证明、被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法定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监护人由法院指定的,提交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3、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 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
4、外国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应公证,公证文件在外国公证的需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四、提交证件中有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五、证明文件
1、抵押权人、抵押人解除抵押权的协议(原件);
2、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3、房屋抵押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注记注销日期后退还);
4、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提交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合同(原件;注记注销日期后退还)。
六、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七、注意事项
1、未要求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后,可不核验原件外,其余复印件均应核验原件;
2、所有复印件材料均使用A4纸,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单位法人);
3、书写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
第五篇:请假单、加班单
附件一:
请假申请单
附件二:
加班值班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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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休票发放签收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