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勤务管理系统

2023-01-20

第一篇:公安交警勤务管理系统

01.3 交警勤务管理系统

交警勤务管理系统技术方案

一、 方案概述 ..... .....................................................................................................2

二、 对业务的支撑能力 .......................................................................................... 2

(一) 勤务管理 ...................................................................................................................... 2

(二) 考勤管理 ...................................................................................................................... 2

(三) 分析与统计 .................................................................................................................. 3

(四) 基础数据维护 .............................................................................................................. 3

(五) 用户管理 ...................................................................................................................... 3

三、 勤务系统的功能分析 ...................................................................................... 3

(一) 界面描述 ...................................................................................................................... 3

(二) 勤务安排 ...................................................................................................................... 4

(三) 勤务审批 ...................................................................................................................... 4

(四) 考勤方式 ...................................................................................................................... 4

(五) 考勤审批 ...................................................................................................................... 4

(六) 权限管理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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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概述

勤务管理系统,以B/S架构通过WEB形式实现基于PGIS与GIS双地图引擎的同步运作机制,专门为交警大队各单位日常警力安排而开发,通过对值班和勤务基本信息的采集录入,实现自动排班,进而为指挥中心实现扁平化指挥,快速警力调度提供有力保障。

系统主要面向公安交警管理部门,通过排班管理、考勤管理、勤务数据分析与统计等为警员日常工作计划安排、考核、警力资源的分布管理提供管理和维护平台,通过系统的使用可以有效降低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管理成本,提高警力利用效率。

勤务管理系统以GIS系统为基础,以GPS系统为依托,结合警员单兵定位系统实时地了解值班警员的位置、隶属部门、所属值班领导、执勤任务等信息,为中心指挥领导提供实时的、有效的情报信息,同时又能够及时有效的下发调度指令,实现智能指挥。

二、对业务的支撑能力

(一)勤务管理

勤务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工排班 ,另一种是自动排班。也可以两种方式混用。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定义自己的勤务模式,并且每日可以按照勤务模式进行派勤,这样可以快速对警员日常出勤进行排班,通过系统的勤务安排可以快速的安排警员出勤。

勤务可以调整为多级管理,多级审批、备案、查询功能,使系统灵活的适应各种勤务模式。

系统可以直接复制上一日的排班,自动过滤已排班的警员。还可以进行警员排班时间的批量修改。

系统还支持特殊警务安排、查询,加班管理,调班管理,修班管理,还有针对特殊情况下值班时间的自动延时。

(二)考勤管理

考勤管理有人工考勤和基于外部设备和GIS的智能考勤两种解决方案。第一种要求考勤人员获得考勤信息后录入系统,然后可以进行相关维护。智能考勤是根据岗位的地理描述信息以及警员单兵定位系统给出的警员位置,经过一定的算法分析,判断警员是否在执勤区域。

通过考勤管理可以查询指定岗位的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对单位的出勤情况进行逐月逐年的考核。这些勤务信息保证了在指挥调度中民警及时准确的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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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与统计

对组织机构下的综合警力、岗位警力分布、警用装备等进行统计和分析。 可以逐天逐月逐年的对警员的执勤、特殊任务、修班等信息进行查询。所有的信息可以用表格和图形等多种方式显示。

(四)基础数据维护

基础数据是所有功能的基础,包含部门(机构)基础信息、警员基础信息、岗位类别、班次、车辆信息、装备等基础数据的维护。

(五)用户管理

完善的用户权限设置:通过对用户赋给不同的权限来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勤务系统的功能分析

(一)界面描述

交警勤务管理系统的功能基于表格以及GIS地图双界面。

在交警勤务管理系统主界面的左侧列表中,点击“勤务管理”,点击下面的子选项后可以看到以下功能:勤务安排、勤务查询、勤务变更查询、勤务审批、特殊警务安排、特殊警务查询、勤务排班表、加班管理、调班管理、警员排班时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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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勤务安排

在勤务安排中可以根据已经定义的勤务模式,警员,岗位类别等信息进行人工排班和自动排班。排班后可以到相关功能选项下进行查询、修改操作。当有特殊警务时,可以在基础数据管理模块中进行特殊警务定义,定义完成后在特殊警备安排中添加特殊警务的执行人员,时间等信息。

针对加班,调班都有相关的增加、查询、修改、删除等基本功能。 实现勤务的多级管理,可以在用户管理中定义多级管理相关人员。

(三)勤务审批

对所有的勤务安排都要进行审批。可以定义审批方式,如多人审批,层层审批等。

(四)考勤方式

在考勤管理选项中可以对考勤方式进行定义,多种考勤方式可供选择,可以选择指定地点打卡考勤、指纹考勤、跟单兵定位系统的协作考勤、人工考勤等方式,在考勤管理中可以对考勤信息进行录入、修改、删除。

(五)考勤审批

对考勤结果进行上报并由指定人员进行审批。

(六)权限管理

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权限分配,分配权限后,系统使用人员使用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进行相关操作。

在权限管理功能中,可以指定人员具有查询、修改、审批、基础数据管理功能等,在勤务审批上可以设置多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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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交警大队勤务考核量化及奖惩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队伍建设工作,规范勤务制度,提高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人民警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考核规定,结合本队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

第三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全体民警。

第二章 考核项目

第四条 考核项目分为出勤情况、业务成绩、警容风纪三类,以月为周期进行考核。

第五条 出勤情况分为全勤、缺勤两种。

(一)全勤:无任何缺勤记录。

(二)缺勤:缺勤考核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迟到:超过上班签到时间未到岗位的为迟到;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的为早退;

3、脱岗:工作时间离开岗位或管段的为脱岗;

4、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为旷工;

5、事假和病假:按考勤记录计算。

第六条 业务成绩。按中队领导、外勤民警、内勤民警三类分别考核。

(一)中队领导考核项目

1、与所带班民警工作成绩挂钩,实行连带责任;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二)外勤民警考核项目

1、管辖路段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管事率。以中队记录所执行的纠处违章数为准(包括暂扣各种违章车辆、证件、当场处罚和记分法律文书等)以当月应出勤天数计算日平均管事率;

3、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三)内勤民警考核项目

1、完成正常业务总体评价,以队领导民主评议为准;

2、个人当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

第七条 警容风纪。违反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纠处并通报的为准,以月为单位进行统计,次月不累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出勤情况以中队考勤记录本统计数据为准;

业务成绩实行工作日志,当日日志内容由民警个人填写、内勤核对、带班领导审批后存档,每月累计一次;

警容风纪以各级公安督察书面通报为据,每月累计一次;

第九条 勤务考核以月为周期,每月进行一次,并在次月上旬之内完成,及时进行奖惩。

第十条 勤务考核进行量化,实行百分制,各项考核项目分值分别为:

(一)考勤分值15分;

(二)业务成绩70分;

(三)警容风纪15分。

第十一条 出勤分值计算方法:

(一)全勤15分;

(二)缺勤扣分值分别为(扣完为止):

1、迟到:每迟到一刻钟扣0.5分;

2、早退:每早退一刻钟扣0.5分;

3、脱岗:每脱岗一刻钟扣0.5分;

4、旷工:一次扣15分,并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5、事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员天数1/2的扣15分;

6、病假:当月累计超过应出勤天数1/2的扣15分。

第十二条 业务成绩分值计算方法:

(一)中队领导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1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2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3、所带班民警考核不及格人数达到1/2以上,实行连带责任,取消带班领导当月考核资格。

(二)外勤民警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2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1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三)内勤民警

1、每月上路查车验证天数达到10天的记20分,每少一天扣2分;

2、纠处违章日平均数达到5个以上50分;3—4个30—40分;1—2个10—20分;平均达不到1个为0分;

3、内勤业务工作造成重大失误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第十三条 警容风纪计分办法,被公安督察通报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次,按总得分数依次为:

(一)总分90分以上,为一等;

(二)总分80—89分为二等;

(三)总分70—79分为三等;

(四)总分60—69分为基本合格;

(五)总分59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当月内有以下行为之一,取消当月考核资格:

(一)旷工一天;

(二)被公安督察通报3次以上;

(三)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第四章 奖励

第十六条 奖励以通报表扬和经济鼓励相结合。

(一)对给予奖励的人员在中队全干会上通报表扬;

(二)经济上按等次发放当月勤务考核奖金。

第十七条 按照考核成绩,每月对获得

一、

二、三等成绩的民警进行奖励,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50元,三等奖200元,基本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不予奖励;

第五章处 罚

第十八条 对缺勤和业务成绩不合格的人员实行单项处罚和总体评价处罚相结合办法。

第十九条 单项处罚,对当月有以下缺勤的民警给予扣发工资,扣发额分别为:

(一)迟到: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迟到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二)早退: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每早退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三)脱岗:以一刻钟(15分钟)为一个时间段,每脱岗一刻扣发工资5元;每增加一刻加扣5元。

(四)旷工:每天扣发工资100元;

(五)事假、病假按上级规定办。

第二十条 总体评价分值为不合格的,扣发当月劳保、津贴。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一条 勤务考核遵循公开、平等、奖优罚劣的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单项量化考核与总体评价相结合。同时接受民警和上级领导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勤务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中队内勤对每月勤务进行汇总,形成勤务统计总表;

(二)中队领导集体对全中队勤务工作进行民主评议,量化计算民警个人得分值;

(三)评分结果提交中队全干会通报后方可通过;

(四)报

大队领导审批进行奖惩。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中所指应出勤天数以当月考勤报表为准,遇保卫工作、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不计在内。

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中除注明“不含”以外,均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规定自~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篇: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坚持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提高我市公安交警执法公信力,按照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从2011年12月起至2012年6月在全市公安交警系统集中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深刻汲取山西岚县、盂县等地交警乱罚款问题的教训,重点查处公路“三乱”、收“黑钱”、变相卖牌卖证、徇私舞弊作伪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全面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严明组织纪律,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公正廉洁的交警队伍,以执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的开展,永城市交警大队成立集中开展公正廉洁执法杜绝公路“三乱”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局长李飚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乔峰任常务副组长,教导员聂士亮任副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导员聂士亮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整顿活动检查督导工作。

三、主要措施及步骤

执法教育整顿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1.开展思想动员。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召开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动员会议,部署落实执法教育整顿工作。通过动员,使每一位民警、交通协管员明确此次执法教育整顿活动的目标、意义、工作措施和要求,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公安部、省厅的要求上来,自觉做到认识到位,态度端正。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民警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道路执勤执法中乱扣车乱罚款;交通事故处理中违规办案、扣车扣证;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中违规办牌办证和违反“五条禁令”的典型案例,查找原因,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交通民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今年年底前,以中队为单位组织一次民警家访,向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家属发一封信,告知执法工作纪律规定和要求,动员家属对民警、交通协管员工作及时提醒和监督。

3.开展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使广大民警正确认识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与职责,通过学习公安交警队伍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使民警牢固树立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学习教育阶段期间,每位民警和协管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围绕主题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并对照入党入警誓词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向组织作出公正廉洁承诺,每个单位要结合教育讨论,层层签定公正廉洁执法责任状。

(二)排查问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月29日)

1.排查重点:一是路面执勤民警执法形象不佳、执法态度不好、用语和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只罚款不消除违法行为、当场收缴罚款、违反罚缴分离制度、罚款不开具票据、扣车扣证不依法制作强制措施凭证等问题;三是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在设置、信息录入、违法处理等环节上不规范的问题;四是交通事故调查取证不规范、事故处理程序不合法、事故认定不公平引起群众投诉信访较多等问题;五是车辆管理和驾驶人考试把关不严、违规办牌办证、窗口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不高等问题;六是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不严的问题,重点是队伍失察失管、监督乏力、交通协管员单独执罚执法等问题。七是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以罚养人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排查方式:

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采取领导和民警自我剖析、单位和部门自查自纠、上级对下级明查暗访等形式,对本系统、本单位领导干部和民警执法执勤突出问题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切实找出找准执法执勤中容易出现的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是梳理信访投诉。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近年来群众投诉、信访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集中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要在互联网上开通微博、开设专栏、设立信箱,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和问题,要认真进行核查,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结合“大走访”活动,通过警营开放、换位体验、发放征求意见信、走访评议等形式,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新闻舆论工作者、驾驶人和各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举办专题节目,介绍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情况,听取群众对交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业务培训阶段(2012年3月1日至5月20日)

我市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层层抓好培训工作。

1.组织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大队分别组织对大队、中队领导干部进行3至5天的轮训,组织他们重点学习新修订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其主动抓好规范执法的意识。

2.组织法制员培训。大队组织对全体专(兼)职法制员和业务骨干进行一次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件审核等方面的轮训,对日常办案和执法考评中常见执法问题进行研讨,提高执法监督能力。

3.组织基层民警培训。大队组织对全体路面执勤执法民警进行一次培训,重点培训新颁布实施的《行政强制法》、新修订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和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及工作规范,提升民警规范执法的能力。

(四)整改立制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20日)

我市针对前期排查出的突出问题,逐项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相关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规范道路执勤执法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坚决落实执勤民警不得对机动车驾驶人罚款处罚时收取现金、交通协管员不得以民警名义开具处罚决定书等要求;完善省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工作机制,完成交通违法记录跨省转递工作,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集的违法记录实施省际转递和处理;推行在高速公路省际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加强执法安全防护措施和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民警执法录音、录像制度。推动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进一步规范道路执勤执法工作。

2.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交通事故接处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事故认定等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我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管理制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内部审核制度,强化警务公开,坚决落实错案追究制度,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

3.规范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结合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进一步落实《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加强对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检验工作监管,加大对违规办牌办证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监督长效机制,推进车管所正规化建设。结合创新社会管理活动,进一步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4.严格交通协管员队伍管理。规范交通协管员招聘录用程序,落实经费待遇,招聘录用交通协管员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统一招聘、严格考核,切实把好进人关。理顺和规范交通协管员经费保障渠道,合理确定交通协管员工资福利。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对交通协管员队伍的管理责任,定期分析交通协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善协管员队伍管理制度。对现有的交通协管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和培训,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要及时清退。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交警、交通协管员严重违规搞公路“三乱”、收“黑钱”的,除追究当事人、带班民警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涉案单位工作考核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30日)

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科负责对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教育整顿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是否整改到位,相关制度是否贯彻落实,并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结合工作实际,要将执法教育整顿活动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特别要把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校车治理以及春运交通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交警大队执法监督科在活动期间,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对执法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对活动走过场、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突出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加强信息报送。交警大队各科、所、队要不断完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在每个活动阶段结束后3日内,及时向大队上报阶段工作小结,并在2012年6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开展执法教育整顿活动总结。

第四篇: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现状分析及改革设想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利益格局的快速调整,社会结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不断变革,社会治安问题越来越复杂,刑事犯罪的动态化、组织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明显,使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宽,压力和挑战增大,旧的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无法应对现代多变、复杂的警情,面对现代多变、复杂的警情必须建立适应现代警情的勤务机制。

一、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的改革与实践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认识。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过多,分工过细,机关化倾向严重,造成各警种之间“画地为牢”,互不干涉“内政”的局面,不仅是物力资源难以协调使用,财力资源缺乏统筹安排,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品牌资源难以整合,而且在进行勤务工作时,由于警力重叠、推诿扯皮,造成内部指挥系统不顺畅,警力资源浪费严重,处警迟缓,难以形成战斗合力的问题。

2基层公安机关勤务运作依附行政部署。长期以来,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运作总体上过多依赖于行政部署,类似一年打几仗的惯性尚未止步,一刀切的现象比比皆是;而机制建设虽然提上议事日程,但是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尤其是思想认识的差异,导致行动上缺乏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即便创新一些长效机制,也大多经不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工作中更多的是运动战,而不是阵地战,一些有效实用的措施无法真正落到实处。基层公安机关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形成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面。由于工作缺乏连续性和前瞻性,不少警务创新最后往往蜕变为形式上的作秀,影响了基层民警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3.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工作忽视或误解“效益”观念。我国警察勤务工作的效益观念虽已被广泛认识,但在实际工作中那种不计成本,人海战术,以及通过向财政部门要来多少钱作为衡量一个警官能力高低的标准等现象仍然存在。效益的衡量指标没有将地区的治安形势的好坏、政府投入与公安工作科学化真正的相关起来,而是变相的追求政府投入,没有将警察工作的科学勤务安排当成最大的突破点。

4.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仍为静态、封闭的管理为主。当前,违法犯罪的手段、方式在不断地变换更新,相比之下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策略的调整却相对滞后,虽投入较多却收效甚微,已难适应社会治安的需要,亟待改进完善。否则将影响公安工作的正规化建设,导致纪律性不强,降低工作效率。

5.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中忽视“勤务人”的作用。公安机关对“勤务人”的忽视表现在:日常激励机制的缺失,缺乏民主的管理方法,民警的素质不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且得不到及时地培训等。在实践中民警的工作可能因没有科学的评价机制而得不到肯定,这样会挫伤民警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6、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管理滞后现实执法环境,现行的公安机关勤务模式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治安形势和现实斗争仍存在诸多不适应,在信息主导警务和精确防控、精确打击方面没有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勤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一方面警力资源十分有限,警力不足和保障困难是制约基层公安工作最大的障碍;另一方面基层民警要面对大量的非警务活动,造成警力上的浪费,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执勤效率。从当前的犯罪发展规律看,很多犯罪活动都是复合型的,而且向有组织化、专业化的趋势发展。而公安机关限于体制因素,为获取更多职数而增设内设机构,警种划分过细,职能互相交叉。分工过细必然形成分兵作战,造成案件线索和情报资源的浪费以及警力的浪费。

7、考核机制脱离实战需求。从现行的公安目标管理模式看,目标项目中数据配置缺乏科学依据,随意性较大,破案打击数据配置年年高涨,防范控制数据配置年年要跌,且在之中一成不变,不符合公安具体实际,不适应治安形势发展变化。基于目标管理导向作用,基层工作重心围着数据尤其是高分值、高比重数据转,为了完成考核,条块分割、警种自战、信息封锁现象屡见不鲜,警种之间打击与防控互为支撑功能难以有效发挥。出现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对现行目标管理模式缺乏与时俱进的变革,未能纳入公安现代警务运作模式范畴通盘融合、加以优化,未能将数据目标与职能目标有机结合、紧密挂钩,严重影响了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

8、基层公安机关勤务保障不力。首先是武器装备的问题,2006年之前基层民警基本处于赤手空拳加肉盾的原始状态,一些地方的民警没有武器装备,但又要履行职责,面对警情和犯罪份子,无奈只好把钢管、木棍放在警车上防身,真是悲哀;再说工作设备和工资福利,一般城市的公安派出所基本上都有了计算机,但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有车没油,民警用自己付费的手机接处警的情况时有发生;很多单位甚至出现破案费用由发案单位先行垫付的尴尬局面;个别地区民警工资至今无法按时到位。而且很多地方嘴里喊着重基层,实际除了加重基层工作负担之外,其他方面都没考虑基层,基层民警工作负担比机关重,工作时间比机关长,工资待遇却比机关少,试问谁还愿到基层去工作?从全国而言,民警医药费用普遍紧张,慰问、抚恤金标准太低。倘若连这些工作必备条件都不能充分满足的话,“从优待警”岂不是一句空话?

二、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改革应注意的问题

1、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借鉴部分地区的改革成功经验,积极推进警察机构改革。总体看,我们公安理论研究更多地表现为发现问题、调整思路及宏观理论探讨的形式,理论研究务虚多于务实,与实践形成了两层皮,治标多于治本,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实践上表现为部门的、业务的、局部的改革多,涉及整体性改革偏少,且往往存在改革方案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研究意义、探讨原因、提出设想,多于对策操作的研究;在研究方法方面,理论思辨、抽象思维、历史比较等研究方法多于实证、调查、统计等方法。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理论多半停留在分析原因、描述意义、提出设想等层面,很难指导操作性极强的公安实践,理论的生命力也就大打折扣。

2、效益至上的原则。随着当前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市场经济对人民群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影响,成本和效益已成为重要的衡量标准,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目标应该是追求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基层公安机关处于公安机关的基层,一些经费依靠地方财政,成本最小化、效益最大化能够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开支,并能树立基层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3、正规化与弹性科学的勤务方式与管理

传统的基层公安机关勤务规划是机械式的、固定的。现代基层公安机关勤务规划来自内勤的缜密统计、分析,其原则是根据工作量大小合理安排警力,因此可能会出现由于违法犯罪及治安管理量是一个变数,导致每班的工作时间、每班的工作人数、勤务区域的大小、警察执勤的区域、警察工作的方式、警察执行的任务等安排随时发生弹性变化。这种弹性变化是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科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警察工作整合的必然结果。

4、发挥人在勤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管理要更加人性化。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的科学化,要建立在最大程度的激励民警的工作热情和给与民警最安全的保障的基础上的。随着基层公安机关勤务科技含量的提高,法律、业务的不断发展,对警察人员的素质会提出更高的要求。终身学习是做好一个称职警察的必备条件。短期业务培训是最好的教育模式。所以我们可以积极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如院校培训、网上课堂、比武交流等)不断为民警“补充能量”。

5、进一步整合警务资源。

市场经济不仅要求在经济活动中合理配置经济资源,而且要求行政资源(包括警务资源)也要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警务资源包括警力、信息、手段、装备等多个要素。警务资源整合包括警察机关内部资源的整合和全社会从事警务活动力量的整合,使各类警务资源得到最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1)是整合警力。在现有条件下进一步进行内部挖潜,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的要求,尽量把警力配置在基层实战一线,实现工作重心向基层的转换,同时,要对职能相近的部门和警种要及时予以合并,比如

110、1

19、122“三台合一”工作,要尽快进行,避免令出多门,多头指挥,多头接警。

(2)是整合信息。尽快建立实用、综合、多功能的警务信息系统和工作平台,同时提高民警对各类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录入工作以及基层民警信息应用能力,实现公安工作的信息化。

(3)是整合装备。抓紧落实基层公安机关装备,保证基本装备齐全,同时按照“科技强警”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金盾”工程建设,对于一些专门技术,要及时引进。如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GPS指挥调度系统,给全市1200辆警车、路面巡警配置GPS卫星定位设备,扩容改造全市警用无线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市局指挥中心直接对警车和路面巡警的点对点指挥;建设全市警务电子地图系统,为调度警力、指挥控制现场提供实时地理信息工作平台;加快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治安卡口的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建设,提高侦破案件效率。

6、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招聘文职人员、辅警等社会力量,加强培训和管理,承担公安机关内部文秘、办证等事务性的非执法岗位工作,从而把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警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增加一线执法力量;继续探索专门工作与群众工作结合的新路,通过警民联防、店铺联防、工厂企业联防、邻里守望等多样的形式与载体,盘活分散在社会中的警务资源;大力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工作,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架起警民沟通、了解的桥梁,使勤务工作更普遍、广泛地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建立常规发布与突发事件发布的工作机制,通过规范新闻人发言制度、开通网上警务室等渠道,定期向广大群众通报刑事、交通发案情况,分析防范对策,调动群众增强开展防范工作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使公众增信释疑,消除负面舆论的影响,掌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利用好“见义勇为基金会”这个平台,广泛宣传“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理念,大力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弘扬正气,扶正祛邪,调动公众关心社会治安、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积极性。

7、进一步规范警务行为,保障基层公安机关的勤务机制,树立基层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现代警务机制是以法治为基础、以人权保障为核心内容的警务,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改变过去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随意性大、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超期留置等问题,建立健全法规完备、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执法执勤规范体系,实现从“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管事”的转变。一是完善执法办案规范。定期清理地方公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加强立法和执法问题研究,完善执法依据,努力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细化制定明确、严密、标准的操作制度和规定,并狠抓落实。积极推行派出所、刑警队、交警队等基层一线实战单位受理案件或接待群众首接责任制。同时,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内部以及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办案协作配合制度。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民警办案水平提高。要加强执法保障机制建设,牢固树立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理念,坚决排除非警务活动、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对公安执法的影响和干扰,全力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坚决依法查处暴力袭警、恶意投诉、打击报复民警的人和事。

三、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改革设想

基层公安机关勤务机制改革要依据科学理论,以科学理论为指导,整合警力、整合信息、整合装备,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坚持效益至上的原则,正规化与弹性科学的管理,充分发挥人在勤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规范警务行为,提供基层民警的执法水平。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公民文化水平的提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加强,

第五篇: 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思想,使全区公安交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观念,不断强化公安交警队伍管理,实现执法为民,树立公安交警队伍新形象,根据全国、全省第二十次公安会议精神和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人要精神”,就是要做到执法为民,爱岗敬业,纪律严明,作风严谨 ,警容严整,奋发向上。

、执法为民。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管理、去服务,把亲民、爱民和为民的思想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 把“人民公安为人民”转化为广大民警的自觉行动,坚决杜绝和防止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和侵害群众权益的现象发生。

、爱岗敬业。全区广大交警要热爱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和集体荣誉,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观念,努力营造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民警, 精通业务,要有强烈的 集体荣誉感和争先创优意识,自觉维护好全区交警的声誉和形象,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

、纪律严明。全区广大交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 执行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安排和决定,坚持依法从严治警。严格遵守落实“五条禁令”,从严内部管理, 落实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纪律作风,无违法违纪现象。

、作风严谨。领导班子团结、求实、上进,能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规 范的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依法行政。

、警容严整。民警按规定着装,佩戴齐全,谈吐文明,姿态良好,不

可敞胸露怀,风纪不严;要保持警服清爽干净,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不得染彩发、留长头、大鬓角、蓄胡须,不涂指甲油、化浓妆、不可纹身:举止要大方得体严谨,走、坐、站要有军人的风度、威武文明、不卑不亢、精神饱满,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嘻笑打闹,着警服不可吸烟、吃零食,不能背手挽袖,搭肩挽臂。

、奋发向上。队伍中形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民警精神状态良好,创业劲头实足,开拓创新意识强,各项工作有进步。

二、物要整洁,就是要做到办公场所配置合理,环境整 洁卫生,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管理制度规范齐全。

、办公场所配置合理。单位内各种装备、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生活用具的摆放,图文仪表的悬挂、张贴要整洁有序。

、环境整洁卫生。机关大秘 书网及家属院布局合理,做到美化、绿化、硬化,车辆停放有序,院内的各种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注重花草爱护,保持花圃草地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办公秩序井然。建立完善的“警务公开栏” 和“公示栏”,办事流程公开示意图、办事指南和办公区域平面图 , 公布民警的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监督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制,保证值班电话、报警电话工作状态正常。民警无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缺岗和上班时间无打扑克、看电视、玩电脑游戏、打电话聊天等现象。

、各项管理制度规范齐全。制定和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警务公开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值班备勤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有标准、有考核、有督查、有检查,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有登记、有检查、有评比、有奖惩,“窗口” 单位及需要群众了解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执行依据等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全部公开,方便服务群众。各种文书、 档案资料册薄有序入柜,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机关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机关无失盗现象 , 机关车辆及警车按规定喷涂和安装,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 , 无违纪使用警车和酒后驾车现象,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三、“说话要和气”,就是要做到热情服务,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警民关系融洽,群众满意率高。

热情服务。积极推行微笑服务、限时服务、挂牌服务、承诺服务、 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招呼、笑脸相迎、好言相送。对群众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有险必救、有难必帮。办事无“冷、横、硬、推、拖”和办事“ 稀拉松 ”现象。

语言文明。遵守《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规范》,注重根据对 象、年龄、性别、职务不同恰当称呼,尊重他人,谈吐文明。接待群众、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员业务办理等直接为群众服务的 “窗口”单位要分别制定和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和服务意识,并提供群众来办事使用的桌、椅、饮用水和笔等。

态度和蔼。对办事、报警、求助、咨询、报案的群众,要热情体 贴,做到“ 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帮忙,一 句好话相送”。不可指手划脚,盛气凌人,态度淡漠, 坚决克服“冷、硬、横、推、 拖”行为。要建立完善办事的反馈制度,对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能当场答复和解决的要当场答复和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如实登记,及时转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并答复群众,对手续不齐全的,应当指导群众完备手续;对超期不能依法办理的,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进展情况和说明延期办理的原因。

警民关系融合。民警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爱护群众,在依法执行 公务时,要主动出示证件,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在执法管理中不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谩骂、诲骂群众,更不能发生由此而诱发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四、“办事要公道”,路面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管业务都要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公正执法、公平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严禁在执法活动中接受当事人或委托人的馈赠、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性活动。

路面执勤执法方面。要建立完善民警管段责任制,民警工作职责要

明确,目标任务要明确,奖惩措施要明确。要建立完善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制定有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程序 , 使民警在执法的各个环节 , 都能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事。行政行为要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定性准确,使用法律条文适当,法律文书规范齐全。要严格落实执法过 错追究责任制,杜绝滥用职权 ,徇私枉法,以权谋私,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公路车匪路霸等公路犯罪行为,辖区道路交通秩序、道路治安秩序良好,无公路“ 三乱”现象,无严重交通堵塞,群众出行有安全感。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面。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出

警、快速抢救伤员、快速处理事故现场。严格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事故处理准确率达到95%以上,按期结案率达到98%以上。严禁接受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吃请、送礼及其他有碍执法公正的行为,严禁搞“暗箱操作”,办关系案、人情案, 严禁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严禁对交通事故欠拖不结。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服务方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机动车 业务办理,无违纪办牌办证现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申请、考试、发证、审验、换证、转籍、注销工作。无买、卖驾驶证现象。要规范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管理,不得擅自修改、涂抹、故意损毁或者伪造机动车和驾驶员档案,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档案登记齐全,无丢失、无虫咬现象。要严格机动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书等各类证件及各种印章管理,严防弄虚作假、滥发牌证现象。要严格对违章驾驶员的管理,对因违章记分复试的驾驶员,要按规定的培训、考试、不得以罚代考。机 动车号牌一律通过电脑公开选取。车管部门必须接待完最后一名办事群众方可下班,只要还有一个群众的事情未办完,当班民警不得以下班为由拒绝办理。对办理注册、转出、转入、注销、补牌、补证等到事项,手续齐全的实行一次工作流程办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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