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制现状分析

2022-09-11

小微企业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已经成为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支持和发展小微企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 现行税制分析

现行税制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基础, 期间进行过一些修订, 其基本的特征表现出为:

1.1 以流转税为主体, 税负偏重。

国际上以直接税为主, 而我国税收收入中流转税所占比重接近70%左右,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流转税多依附于商品价格, 进入消费领域, 容易推高物价、抑制内需, 造成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成为税负主体, 降低了居民的购买力。同时, 流转税比重过高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 相应减少技术研发、设备更新的资金, 加大结构调整的难度。在服务业征收营业税, 工业、商业征收增值税, 形成二、三产业间的交易存在重复征税, 使得企业竞争力下降。

1.2 所得税占比偏低。

在发达国家, 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在60%左右, 而我国占比不足三成, 税收的调节功能受到制约。

1.3 财产税体系不健全导致居民贫富差距扩大。

当前财产税在税收收入中的比重仅在百分之几, 如房产税的试点表明其不能满足当前调控贫富差距的需要。

1.4 税权划分不合理。

中央财政在税权划分中占比过高, 使得地方财政收入难于满足其公共服务和公共建设需要。

1.5 尴尬的数据。

多年来, 我国税收的年增长率远远高于GDP的同期增长水平, 税收收入一再被刷新。由于长期的高税收增长, 企业的财力储备受到约束, 缺乏发展的后劲, 特别是小微企业处境艰难。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需要“放水养鱼”降低总体的税负水平, 增强企业活力, 提高国民收入和消费能力水平。

2. 针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措施

2.1 税收扶持。

2011年10月12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10月18日财政部颁布《小企业会计准则》, 自2013年1月1日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选择执行, 允许小微企业运用新准则处理方法, 接受税法的差异以及小准则和准则的处理差异。11月1日, 财政部发布第65号令, 决定修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提高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和按次纳税三大类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 其中: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5000元调整为2万元;在营业税方面, 规定按期纳税的, 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

2012年1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1]105号) , 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并延长享受印花税税收优惠的期限至2014年10月31日止。4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2]14号) , 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实施范围, 要求结合深化税收体制改革,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研究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制度。

2.2 减费扶持。

2011年初,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2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2.3 其他扶持措施。

2011年5月25日银监会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银监发[2011]59号) , 内容涉及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金融服务机构准入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等方面, 从机构准入、资本占用、存贷比考核、不良贷款容忍度和服务收费等多个方面, 提出了更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 以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2011年10月1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财税[2011]104号) 规定:财税[2009]99号规定的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 继续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 持续支持小微企业。

3. 存在问题

3.1 小微企业财务会计薄弱。

小微企业在信息、技术、人才、融资等方面处于劣势, 规模较小、布局分散、原始资本和自有资金不足、社会融资困难。尤其在财务会计方面普遍薄弱, 甚至显得缺失, 而企业要享受到税收优惠、获得融资支持等均需要有规范的财务会计为基础。

3.2 涵养税源不足。

现有税收优惠多以纳税人规范管理为基础, 对小微企业优惠的针对性、引导与调整力度不够。这实际上并没有使小微企业整体的税负得到明显改善, 甚至出现了税负加重的个案。

3.3 现行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不足之处。

(1) 税制缺乏系统性。小微企业有很多具体情况, 现行的税收政策大多以单项政策形式出现, 较为零散, 个别规定之间相互排斥, 缺乏整体分析和系统性的安排。 (2) 政策缺乏稳定性。在许多国家, 出台一项税收政策需要反复论证, 而我国的政策应急性比较多, 政策取向和执行标准不够统一, 多以通知等文件形式作临时性安排, 缺乏必要的稳定性。 (3) 税收优惠还有待深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办税服务等方面还需要有效落实。

摘要:本文分析了现行税制的基本情况, 对近年来扶持小微企业的措施进行了梳理, 针对当前小微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归纳。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制,税制改革

参考文献

[1] 傅春荣.加大对初创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N].中华工商时报, 2012-03-14

[2] 刘春燕, 杨立福.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与小微企业的发展[J].当代经济, 2012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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