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2022-08-26

发言者在演讲过程中,演讲稿是其展示自我思想的重要方式,好的演讲稿内容,能够让发言者充分表达出自我观点,所以,写出一份观点准确的演讲稿十分重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一篇: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道路交通安全市民代表发言稿与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道路交通安全市民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市民朋友:大家好!

我是**街道的市民,非常荣幸能在这里作为市民代表发言。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建设“平安**”,创建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参与和支持。构建和谐文明社会,共建**美好明天,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责任。平安是金,平安是福。为了你和家人、朋友的幸福生活,为了社会的稳定繁荣,我们更应该在行车走路时多一份小心谨慎,多一份对自己、对他人生命的关爱和责任。为了创建和谐交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作为**普通市民,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树立“爱我**”意识,积极参与交通综合整治,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做到说文明话、走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自觉树立良好形象,安全礼让,平安出行,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向世人展现**美丽风彩。

二、严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做到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不闯红灯,不乱停放车辆,坚决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

三、走文明路,做交通文明人,做到行路走人行道,过马路走斑马线,不翻越、钻跨交通隔离护栏;不损坏交通设施;不在马路上追逐玩耍,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或聚集停留;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车辆,教育和引导学生子女遵守交通法规。教育孩子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滑行车、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四、文明交通参与,树立市民良好形象,做到不坐超载机动车,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超速驾车,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过机动车道时应下车推行;骑自行车不载人、不双手离把、不打手机、不搭肩并行。

道路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祥和。就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今天做起,为了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定,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一个美丽和谐的新**,尽快实现“融入重庆主城区,建设重要功能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谁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谁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仪态?谁不希望能够愉快的渡过自己的花季一般灿烂的岁月?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并不难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对于一个被车祸毁于一旦的家庭来说有多难啊!

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样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拥有灿烂的微笑,可就是在她与同伴过马路的一刹那,就在司机没有集中精力开车的一瞬间,在这触目惊心的一刻,车从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过去,鲜红的血迹染红了马路,剧烈的疼痛使她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医生对她的父母说:“要命还是要腿!”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只好让医生为她做了截肢手术,同时这场车祸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剧烈的疼痛使女孩从昏迷中醒来,她使劲睁开双眼,朦朦胧胧中女孩下意识地摸摸双腿,顿时眼前一黑,眼泪夺眶而出,大声哭喊道:“爸爸妈妈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里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妈妈与女孩哭着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经绝望了。顿感天塌地陷,一切变得灰暗。到了该上学的时候,女孩哭着闹着要上学,父母看着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无奈只好用一个篮球支撑她那娇小的身体,她用两个大木块撑着地面向前费力地挪动。这一幕,使人们流下了心酸的泪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共捐了20多万元钱,在小女孩一家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XX年4月“篮球女孩”抵达北京,接受专家系统的免费治疗,医生给她装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终于可以自己走路了,终于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虽然小女孩的肢体康复了,可心灵上严重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没有了健康的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属于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我们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兼让与耐心,文明礼让互相尊重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多彩,我们才会远离悲伤。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 第 2 页 共 2 页 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同学们,有句大家非常熟悉的古话,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同学们的学习也有规章制度。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旅游、探亲,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电)车,路程更远的,要乘火车、乘船。同学们成为一名交通的参与者,所以同样要遵守国家的有关交通法规和规章。我们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下面我先介绍一下我国目前施行的交通法规和规章。第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XX年10月28日通过,从XX年5月1日起施行。第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在XX年4月28日通过,从XX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是《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

XX年1月18日通过,从XX年5月1日起施行。上述这三个法律文件对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的通行作出了明确规定。后面还会对具体的规定进行详细讲解。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国家交通安全的形势。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由于车辆增多,交通环境出现恶化现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几率增大,加上部分司机没有礼让学生过马路,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遇到的险象可说是比比皆是。也因此,由于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据悉,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万人,其中中小学生占死亡人数的三成左右,步行交通事故危险人群为5至9岁儿童,15岁至18岁男生发生车祸数字是女生的3倍,其中80%是因缺少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所致。车祸已成为紧随溺水之后的危及学生生命的最大杀手。与高发的安全事故及其隐患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学生对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却很差。当被问到“如果上学快迟到了,在过马路时正好赶上红灯,你会怎样”时,6.2%的被访者选择了“赶紧过马路”、9.6%选择了“旁边有人过就跟着过”、27.4%选择了“车辆少,就小心地穿过马路”,三项累计高达43.2%。

当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于车轮之下,一阵阵欢声笑语湮没在尖锐的汽笛声中,面对那些触目惊心的场景时,我们能不感到痛心疾首吗?如花的小生命还没体验到更多的人生,就这样消失于世。令人叹息!因交通事故创伤的更是不计其数。在众的交通事故中,尽管事故形态各异,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有人违章。中国拥有全世界1.9%的汽车,引发的交通死亡事故却占了全球的15%!成为交通事故多发国家。据一组统计数字显示,按发生事故原因分析,我国驾驶员违章占70%-80%,机动车机械故障原因小于5%,道路及相关设施占1%,行人违章占15%。可见,机械故障、道路设施等等都不是主要原 第 3 页 共 3 页 因,主要原因竟然是驾驶员的违章操作和行人违章,是人的问题。如果大家都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都不违章,也就等于消灭了交通事故,人人平安,家家欢乐,那该多好哇!同学们说,是不是?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一些殃及生命的车祸,在一起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者中,中小学生人数占了相当比例(刚刚我们已讲占三成)。在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近一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有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乐听筒过马路;有的小朋友为了赶时间;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还有的小朋友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刚刚我们已讲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违章,是人的问题,是人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避免交通事故,就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课,就准备联系我们大家身边的常见的八件事来讲讲。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列队横列不超过2列;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二、怎样避免坠入下水管道竖井的危险?

第二篇:道路交通安全演讲稿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我们的城市已变得越来越美丽,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由于有些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在车水马龙的马路上演了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同学们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

记得有一个故事。几个学者与一个老者同船共渡。学者们问老者是否懂得什么是哲学,老者连连摇头。学者们纷纷叹息:那你已经失去了一半的生命。这时一个巨浪打来,小船被掀翻了,老者问:“你们会不会游泳啊?”学者们异口同声地说不会。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其中蕴含的哲理却耐人寻味。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

本周是道路交通安全周,我们希望能够再次唤醒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大地苏醒,春风又绿。我们要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第三篇:道路交通安全法(讲稿)

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立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道路交通迅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道路交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城市道路拥堵问题日趋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2003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4月28日,与之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一法一规同步实施。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是我国道路交通事业全面走向法治时代的崭新开端。

二、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是以人为本,强调保护人的生命安全。从这个指导思想出发,确定了它的根本出发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核心是保护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是依法管理、方面群众。

《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八章一百二十四条,一万五千多字,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责任、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八章。它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发达国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

(一)交通管理和安全教育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多年来,由于体制的原因,在车辆牌证管理、驾驶员技能考试和道路安全畅通保障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矛盾突出的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本着“精简、统

一、高效”的行政管理原则,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唯一的执法主体,避免了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的混乱。同时,根据现代大交通的要求,明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交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主要是道路的规划、设计、施工、维护、保养及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划、施工、维护等。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发放牌证,实行管理。

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的普及性、广泛性和长期性、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义务,义务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而不再是以往那样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完全是公

1 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由交通警察“单打独斗”的局面。

(二)机动车登记、检验、报废制度

机动车作为高危运输工具,在参与道路交通活动中,相对行人、非机动车,扮演的无疑是强者的角色。机动车的安全性能,直接影响到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技术标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根据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实践证明,实行登记制度和检验制度,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发现走私、盗抢及拼组装车,促进驾驶人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减少环境污染,有着重要作用。报废汽车上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在经济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这个问题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达到报废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是考虑到交通事故的多发性和危险性。交通事故发生后,善后处理工作难度较大,作为责任方的机动车所有人往往无力承担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使受害方得不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据统计,《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前,我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约有三分之一未参加第三者责任保险。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大量出现,保险公司要负担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和事故赔偿费用,不仅力不从心,而且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利益。确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有利于及时处理交通事故,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消除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已经建立了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是用于对以下情况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一是已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但保额不足,二是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三是肇事后逃逸。这样就保证了道路交通事故的伤者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目前,国务院关于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执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如何应对交通事故发生后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是当前执法中的一个难题。

(四)对非机动车性质的界定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工具,近年来在我国发展很快,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通过地方立法或政府规章的形式限制摩托车上路以后,作为普通自行车的延伸产品,电动自行车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迅速发展起来,在一些地方,已有取代普通自行车的趋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归类于非机动车,在设计时速、行驶速度上作了限制,从而解决了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属性问题。同时,考虑

2 到地区特点,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此类车辆是否需要登记。

(五)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分担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第三者责任保险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联系起来,通过保险制度转移、分散机动车高危险性所造成的损失,对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当责任限额不足以赔偿实际损失时,根据交通事故情况的不同,规定两种原则: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属于平等的主体,不存在强弱的区别,负有同等的义务,根据过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民法过错责任在处理交通事故中的体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责任承担,是过错推定责任的适用,这样规定,是在实行严格责任原则的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的民法原则精神,有条件地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六)监督制度

专设“执法监督”一章,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一个特色,在目前我国现有专门法中是绝无仅有的。虽然宪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如何依法行政和加强执法监督,保证执法公正,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出于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警察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立法过程中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增加此内容。它从组织建设、职权、执法程序、禁止性条款、监督、处罚和处分等方面做了系统规定,以解决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乱扣、乱罚问题,有利于监督我们的执法工作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体现了执法为民和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原则。

(七)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机动车驾驶人的数量增长更是惊人,机动车违法和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多,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整治。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原法规都是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收不到惩戒的效果。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罚款的幅度调整为:对一般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罚款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一般违法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无证驾驶、驾驶拼装车报废车上路、超速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罚款的具体执行标准,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

三、典型案例

1、2006年10月5日6时许,陈海某(20岁)驾驶无号牌的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616154××)搭载陈某、谢某在江滨堤路由东往西行驶,行至出事地点越过道路中心线超越前方车辆时,与由西往东李某(18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动机号061032××)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及李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过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一大队交管股事故处理民警林某、冯某的现场勘查及调查材料综合分析证实: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

本案中陈海某和李某是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处理?

点评:陈海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没有按照交通信号越过对方车道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的规定,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其次,李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及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因此,交警部门应依法确定陈海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对陈海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李某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吴某某被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录用工人,2007年3月15日,吴某某在下班途中与单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受伤。为赔偿问题,吴某某将单某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经法院审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损失37000元,单某某赔偿1500元。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同时向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经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吴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构成工伤。吴某某受伤情况经某某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由于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未为吴某某交纳工伤保险金,吴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某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终止劳动关系。通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不服,认为仲裁裁决未扣除吴某某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已获赔的医疗费等费用,遂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者在获得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后,是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院应如何判决?

点评: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损害的,侵权人已对劳动者(受害人)进行了赔偿,并不影响受害人享受工伤待遇,因此对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提出吴某某享受工

4 伤待遇时应扣除交通事故侵权人已赔部分的主张本院依法不予支持。因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没有为吴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吴某某享受的工伤待遇应当由通州市某纺织有限公司直接支付。用人单位被判决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第四篇: 防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讲稿

(一)、如今是春暖花开的季节,天气渐渐地变暖,炎炎的夏季即将到来,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年夏季都有许多溺水事故发生。如果在网上点击“中小学生安全”很快会出现数条信息,其中不乏一些血淋淋的事件和数据:其中溺水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几,居第一位。这些数据让人触目惊心,不得不承认,了解防溺水安全知识迫在眉睫。那么接下来,让我来给大家介绍几点有关防溺水的安全知识。

首先,要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五不”:

1、不在水边危险区域玩耍;

2、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3、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山塘、水库、水坑、水池)等处游泳。 其次,如果有家长带领游泳时要注意几点: 1.游泳前一定要做好暖身运动。

2.游泳前应考虑身体状况,如果太饱、太饿或过度疲劳时,不要游泳。

3.游泳前先在身上拨一些水,然后再跳入水中。

4.腹部疼痛时,应立即上岸,最好喝一些热的饮料或热汤,以保持身体温暖。

第三、在游泳时万一遇上意外事件,不要慌张,应保持镇静,积极自救:

(1)对于手指抽筋者,应将手握拳,然后用力张开,迅速反复多做几次,直到抽筋消除为止;

(2)若是腿部抽筋,先吸一口气仰浮水上,用抽筋肢体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肢体的脚趾,并用力向身体方向拉,同时用同侧的手掌压在抽筋肢体的膝盖上,让抽筋腿伸直。

(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然是各种事故领域的“头号杀手”。我们身边经常发生一些殃及生命的车祸,在一起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者中,中小学生人数占了相当比例(刚刚我们已讲占三成)。在每年非正常死亡的学生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占近一半。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大致有走路精神不集中,戴着音乐听筒过马路;有的小朋友为了赶时间;有的小朋友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还有的小朋友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而导致悲剧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刚刚我们已讲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违章,是人的问题,是人们欠缺安全防卫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因此对少年儿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势相当紧迫。有专家指出,通过安全教育,提高我们的自我保护能力,80%的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避免交通事故,就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预防交通事故知识,今天,我来给同学们讲课,就准备联系我们大家身边的常见的八件事来讲讲。

一、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列队横列不超过2列;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二、怎样避免坠入下水管道竖井的危险?

街道上设置有许多下水管道竖井(还有用于安装、检修煤气、通信、供水管线的竖井),在这些竖井的井盖损坏、丢失的情况下,常会发生行人坠入竖井的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怎样才能避免这种危险呢?

1、在街道上行走或骑自行车,应精力集中,注意观察路面情况,夜晚路黑或路灯光线不足时更要加倍小心。

2、下雨天道路积水会漫过井口,所以行路时要格外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发现井盖损坏、丢失,存在潜在危险的情况,可以报告巡逻民警或有关管理人员,以及时排除危险。

三、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

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

l.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

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当观察来往车辆,应当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应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4、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直行通过,不可迂回穿行或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

5、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

6、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四、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车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要骑自行车上街。( 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一天中午,上小学六年级的小飞骑着自行车去学校。就在他走到十字路口时,亮红灯了。但马上猛蹬了一下,直向对面冲去。就在这时,一辆浅蓝色的小轿车急驰而来……于是,一起本不应该发生的交通事故就这样酿成了。

6、通过陡坡、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7、骑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或曲线竞驶。

8、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9、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10、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按照法规规定,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优先通行。1996年12月26日13点20分,南平市西芹小学学生蔡荣建骑自行车,在瓯明线82公里地段,横穿公路,这时从他后面急驰而来的一辆大货车,驾驶员见状,忙踩刹车,但已来不及了,自行车被撞后,造成蔡荣建学生受伤住院。这起事故就是由于蔡荣建在汽车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公路而造成的。

11、在雨雪天气里骑自行车,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骑车途中遇雨,不要为了免遭雨淋而埋头猛骑;雨天骑车,最好穿雨衣、雨披,不要一手持伞,一手扶把骑行;雨雪天气。道路泥泞湿滑,骑车要精力更加集中,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骑行的速度要比正常天气时慢些才好。

五、乘坐汽车、电车等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几点:

1、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不要在车还在运动就靠近车边抢先上车。2004年10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发生一起儿童伤害案,一名年仅11岁的男孩在车站等待学校包车时,被拥挤的人潮挤倒在地,结果车子的后轮从男孩身上碾过,小男孩当场死亡。

2、要把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带入车内。

3、车时不要把头、手、胳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窗外,以免被对面来车或路边树木等刮伤;也不要向车窗外乱扔杂物,以免伤及他人。

4、车时要坐稳扶好,没有座位时,要双脚自然分开,侧向站立,手应握紧扶手,以免车辆紧急刹车时摔倒受伤。

5、坐小轿车、微型客车时,在前排乘坐时应系好安全带。

6、量避免乘坐卡车、拖拉机;必须乘坐时,千万不要站立在后车厢里或坐在车厢栏板上。因为道路上常有树枝、电线等物体,你站起来就不安全了,同时坐在车厢栏板上遇到刹车、转弯就可能被惯性甩跌下来。

7、要随处乱拦出租车,特别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8、乘坐二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只允许在后座位置搭载一人。乘坐人员应当配戴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9、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0、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员。

11、下车后不要急于横穿马路,因为此时你从车头或车尾穿出,过往的其他车辆的司机视线受到你所乘坐车辆的阻挡,往往不容易发现你,待发现你时,已经为时已晚,制动不及了。 2005年4月20日下午5点,福建省南平市一位叫龙美伶的7岁小女孩,从公交车下车后就从车前面横穿公路,这时一辆大货车刚好从公交车后面驶来,由于司机视线受到公交车的阻挡,未能及时发现龙美伶,待发现时,便急忙左打方向盘避让,但已为时已晚,大货车右后轮刮倒龙美伶,造成龙美伶受伤住院。讲到汽车,我还要多讲一点,不要在汽车轮子下玩耍,驾驶员看不到,启动时造成压伤。98年3月2日旁晚一市场停放一汽车,一名7岁女孩子在汽车轮下玩,结果被汽车后轮压伤,送往医院途中就死亡了。同学们,一定要记住血的教训。

六、乘坐火车时怎样保证安全?

长途旅行需要乘坐火车,乘坐火车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l、照车次的规定时间进站候车,以免误车。

2、站台上候车,要站在站台一侧白色安全线以内,以免被列车卷下站台,发生危险。

3、车行进中,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沿线的信号设备等刮伤。

4、要在车门和车厢连接处逗留.那里容易发生夹伤、扭伤、卡伤等事故。

5、带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如汽油、鞭炮等)上车。

6、向车窗外扔废弃物,以免砸伤铁路边行人和铁路工人,同时也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7、坐卧铺列车,睡上、中铺要挂好安全带,防止掉下摔伤。

七、怎样预防铁路交通伤害?

列车运行速度快,铁路交通线上情况复杂,因此要掌握安全基本常识,防止铁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在铁路线和铁路道口玩耍、逗留。

2、钻车、扒车、跳车。

3、要通过铁路道口时,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遇到道口栏杆(栏门)关闭,红灯亮时,表示有列车即将通过,不可强行或者钻越栏杆通过道口。

4、过无信号灯也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时,必须停下来仔细观察,在确认没有列车开来时迅速通过。如果发现有列车开来,要退到距道口5米以外等候,等列车通过后再通过道口。

5、要攀登电气化铁路上的接触网支柱、铁塔等设备,以防触电。

八、乘船时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我国水域辽阔,人们外出旅行,会有很多机会乘船,船在水中航行,本身就存在遇到风浪等危险,所以乘船旅行的安全十分重要。

1、了保证航运安全,凡符合安全要求的船只,有关管理部门都发有安全合格证书。外出旅行,不要乘坐无证船只。

2、乘坐超载的船只,这样的船安全没有保证。

3、下船要排队按次序进行,不得拥挤、争抢,以免造成挤伤、落水等事故。

4、气恶劣时,如遇大风、大浪、浓雾等,应尽量避免乘船。

5、在船头、甲板等地打闹、追逐,以防落水。不拥挤在船的一侧,以防船体倾斜,发生事故。

6、上的许多设备都与保证安全有关,不要乱动,以免影响正常航行。

7、间航行,不要用手电筒向水面、岸边乱照,以免引起误会或使驾驶员产生错觉而发生危险。

8、一旦发生意外,要保持镇静,听从有关人员指挥。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繁荣昌盛还需要你们的继续努力,因此,你们一定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切不可因自己的违章行为而给自己带来终生的遗憾,给幸福的家庭带来灾难。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让我们把平安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长成参天大树,我们必将收获更多的祥和、幸福和安宁。

防溺水和道路交通安全讲稿

班级:

第五篇:交通安全演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文明路上芬芳行》。

和煦的秋风吹拂大地,马路上车辆川流不息,我们徜徉在迷人的秋色里,尽享生命的美好。然而,公路成了扼杀生命的无情杀手,疾驶的车辆就像那锐利的尖刀,宰割着幸福和安宁,多少事故让人惨不忍睹,多少家庭因之破碎,多少生命烟消云散......一切都来得那么突然!那么残酷!那么难以置信! 有这样一个故事:有位母亲,每晚在门前的等候她晚自习归来的孩子。有一天雨夜,她看着孩子活泼的身影出现在公路上,她正想高兴地前去迎接,不料一辆汽车飞快地冲了过来,冲向了她的孩子,母亲呆住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倒在了血泊之中„„一个刚到花季的生命凋零了,一位慈爱的母亲从此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无尽的痛苦之中。她天天守候在那里,固执地等候已永远不能回来的孩子„„

同学们,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道路安全,并积极投身到文明交通的宣传教育中来,为深化文明交通尽一份责任,献一份爱心。

“文明交通,从我做起”,我们也向所有关心我们成长的大人们郑重承诺:一定学好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用我们的小手去拉爸爸、妈妈的大手,文明交通一起走。决不随意穿马路、闯红灯,决不在公路上追逐玩耍并排走,决不逞能骑“英雄车”,时时处处做一个遵守交通法规,关心他人的文明好少年。

让我们珍爱生命,共创平安大道,共筑文明交通,共建幸福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齐心合力,维护交通安全,创建文明之路,让生命之旅在文明与友爱、遵纪与守序中芬芳而行,一路欢歌!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我叫,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交通安全记心间》。

随着经济日益发展,我们的家乡舞钢也越来越美丽,车水马龙的景象随处可见。然而马路上不时上演一幕幕不可挽回的悲剧,而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缺乏安全意识。为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我国把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定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制度。

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为了更好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更好地珍视我们生命,在此,我向大家发出倡议:

1、我们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

2、当我们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

3、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谦让与耐心,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

4、严禁12周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放学回家一定要排好路队。

灾难的发生对每个人来说,不分贫富贵贱,不论性别年龄,还是身强力壮,如果缺少应有的警惕,不懂起码的安全常识,那么,危险一旦降临,本可能逃离的厄运,却都会在意料之外、客观之中发生了。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便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了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秋高气爽,颗粒归仓。愿我们把交通安全的种子撒播进自己的心田。当它发芽开花成熟时,我们定会收获更多的幸福和快乐。让我们携起手来呵护这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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