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2023-06-12

第一篇: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中小学德育专项经费预算

2004年德育专项经费预算

为了加大德育教育力度,提高德育效果,合理使用德育经费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赛对学校德育专项经费进费进行预算,保证本学年德育活动的正常开展,预算内容如下:

一、 各类大型活动

1、一月迎新年活动以各班为单位,学校计划每班活动经费100元,22个班共计:2200元。

2、三月学模范系列活动,购置部分用品,学生老师外出活动车费等费用300元。

3、德育教育培训费用2000元。

4、庆“五四”艺术节文艺汇演300元。

5、秋季运动会2500元。

6、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500元,用于召开座谈会为民族学生赠送学习用品。

7、庆“六一”文艺汇演1000元。

8、军训广播操比赛1500元。

9、庆“十一”活动,庆“12。9”冬季长跑300元。

10、开学典礼对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的表彰奖励1500元。

11、春节期间慰问骨干教师,离退休人员共计500元。

12、各班办宣传栏,写标语购买所需物品等1000元。

13、勤工俭学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经费为600元。 全年共计:15700元。其中事业费支出12000元。勤工俭学支出为3700元。

鄯连二中

2004年1月5日

2005年德育专项经费预算

为了加大德育教育力度,提高德育效果,合理使用德育经费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赛对学校德育专项经费进费进行预算,保证本学年德育活动的正常开展,预算内容如下:

一、 各类大型活动

1、一月迎新年活动以各班为单位,学校计划每班活动经费150元,22个班共计:3300元。

2、三月学模范系列活动,购置部分用品,学生老师处出活动车费等费用300元。

3、德育教育培训费用3000元。

4、庆“五四”艺术节文艺汇演400元。

5、秋季运动会2500元。

6、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500元,用于召开座谈会为民族学生赠送学习用品。

7、庆“六一”文艺汇演1000元。

8、军训广播操比赛1500元。

9、庆“十一”活动,庆“12。9”冬季长跑200元。

10、开学典礼对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的表彰奖励1500元。

11、春节期间慰问骨干教师,离退休人员共计500元。

12、各班办宣传栏,写标语购买所需物品等1000元。

13、帮助贫困生等费用计500元。

14、勤工俭学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经费为650元。 全年共计:16850元。其中事业费支出14000元。勤工俭学支出为2850元。

鄯连二中

2005年1月5日

2006年德育专项经费预算

为了加大德育教育力度,提高德育效果,合理使用德育经费经学校党支部研究决赛对学校德育专项经费进费进行预算,保证本学年德育活动的正常开展,预算内容如下:

一、 各类大型活动

1、一月迎新年活动以各班为单位,学校计划每班活动经费150元,22个班共计:3300元。

2、三月学模范系列活动,购置部分用品,学生老师处出活动车费等费用500元。

3、德育教育培训费用2000元。

4、庆“五四”艺术节文艺汇演400元。

5、春季运动会2600元。

6、我族团结月系列活动600元,用于召开座谈会为民族学生赠送学习用品。

7、庆“六一”文艺汇演1100元。

8、军训广播操比赛1500元。

9、庆“十一”活动,庆“12。9”冬季长跑500元。

10、开学典礼对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的表彰奖励1500元。

11、春节期间慰问骨干教师,离退休人员共计600元。

12、各班办宣传栏,写标语购买所需物品等500元。

13、帮助贫困生等费用计1000元。

14、勤工俭学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经费为700元。

15、团队活动费用1000元

全年共计:17100元。其中事业费支出15000元。勤工俭学支出为2100元。

鄯连二中

2006年1月4日

第二篇:附件1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和科技产出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须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

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项目,应当对子项目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信息表、经费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8、对合作承担单位参与完成项目的编制说明。对于有合作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写项目预算书,并在预算说明文本中详细说明所有项目合作单位及其承担的任务和经费安排。合作单位名称、承担科研任务及负责人等信息应与项目任务合同书保持一致。项目经费的所有转拨单位,必须在合作单位研究经费支出预算明细表中列示,不得随意增加项目合作单位,违反规定转拨经费将会影响项目的财务验收。

二、预算科目内涵及支出标准

1、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协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臵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和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臵费支出,单台(套)20万元的须列入大型仪器共享。

购臵(试制)的单台(套)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20万元人民币时,除需在表中列出设备明细清单外,还需在“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拟购臵(试制)设备与承担单位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及组合配套后对本项目研究水平和能力的影响情况等。同时还需提供三家以上代理商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材料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臵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合作、协作研究与交流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与国际、国内科研机构合作、协作研究支付给合作、协作单位的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由项目承担单位统一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指参如项目研究但在所在单位和所在岗位没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第

1、2天为500-8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300-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第

1、2天为300-500元/人天,第3天及以后为200-300元/人天。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具有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80元/人次。

◆管理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财政资助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其他费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应当在预算申请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经费来源: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获得的国家、省科技计划资助

的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自筹经费是指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以外的各种渠道来源资金,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预算表内自筹经费特指与支出相对应的除专项资金外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自筹资金。

第三篇: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治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为了把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保证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经费专款专用,我校本学年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如下:

卫 生 工 具:4000元 消毒、杀毒药品:2200元 急 救 药 品:1500元 合 计:7700元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2010年3月5日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为了把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保证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经费专款专用,我校本学年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如下:

卫 生 工 具:4500元 消毒、杀毒药品:2600元 急 救 药 品:1500元 合 计:8600元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2011年3月12日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为了把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保证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经费专款专用,我校本学年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如下:

卫 生 工 具:4800元 消毒、杀毒药品:2900元 急 救 药 品:1700元 合 计:9400元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2012年3月8日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说明

为了把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正常、有序运行,保证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经费专款专用,我校本学年爱国卫生、病媒生物防制专项经费预算如下:

卫 生 工 具:5000元 消毒、杀毒药品:3100元 急 救 药 品:1800元 合 计:9900元

保德县郭家滩中学

2013年3月14日

第四篇: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评估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各项预算评估评审工作,明确预算评估评审的各方职责、程序、内容和方法,依据《陕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经费和专项经费预算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科技厅归口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行预算评估评审,在预算评估评审的基础上,确定并批复项目经费。因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决策的项目,可不进行预算评估评审,预算安排通过厅务会讨论后执行。

第三条 申请政府资助经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项目,应独立进行预算评估评审。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在项目立项评审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 逐步建立评估评审机构信用记录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评估评审机构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在科技厅的领导下,由条件处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 条件处负责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管理,并对评估评审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预算评估评审工作制度、程序的制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委托或授权相关单位协助开展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工作。

(三)负责建立统一的项目预算评估评审专家库。

(四)负责制定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工作方案,编制项目评估评审手册。

(五)负责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机构、评估评审专家的信用管理工作。

(六)接受财政厅、审计厅等有关部门对项目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 评估评审专家组应根据评估评审组织单位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估评审意见,形成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报告。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估评审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

第三章 评估评审程序

第九条 项目经费预算评估评审的程序包括形式审查、组建评估评审专家组、专家组评估评审、报告形成与提交等环节。

第十条 评估评审组织单位根据专家遴选原则,从省内外遴选专家,组建预算评估评审专家组。

(一)预算评估评审专家应了解国家、我省科技计划和专项计划管理政策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熟悉项目相关研究任务及其经费预算特点,并在相关的技术、经济、财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权威性,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职业的执业资格;

(二)预算评估评审专家组组长由财务、经济专家担任,应具备较高的权威性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预算评估评审专家组的人员组成应具有针对性和互补性,符合项目任务及预算支出的特点,一般由财务、经济、技术、管理、企业等方面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熟悉财政、财务政策的财务专家和熟悉项目研究内容的技术专家。

(四)每个项目的预算评估评审财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五)以下人员不得聘为评审专家:直接参加该项目研究和管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与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项目评估评审组织单位的人员、被评项目承担单位以充足理由正式提出希望回避的人员、在以往的评估评审活动中有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以及不能遵守专家行为准则的人员。

第十一条 在开展评估评审工作前,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习,使专家熟悉有关政策文件和材料,了解预算评估评审活动的目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标准,掌握评估评审活动的规范化要求,并与评估评审专家签订“专家工作协议书”(格式见相关附件)。

第十二条 预算评估评审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估评审,形成每个专家的评估评审意见和专家组集体的预算评估评审意见和报告。

(一)专家组组长主持预算评估评审会,专家组依据预算申报材料,对项目预算的规范性、合理性进行讨论与评价。在预算评估评审过程中,可以组织项目答辩,以便更加深入准确地了解和分析项目预算。项目答辩工作由评估评审组织单位负责安排,专家组组长主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进行现场答辩。

(二)每位预算评估评审专家独立形成评审意见并填写预算评估评审专家意见表(格式见相关附件)。

(三)专家组组长应对所有专家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在充分反映各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汇总形成评估评审专家组的集体意见,填写预算评估评审报告(格式见相关附件),并向专家组成员宣布专家组评估评审结果。如果评估评审专家组内部就某些特定问题争议较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在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报告中,应对

此进行记录说明,供科技厅对预算安排时参考。

第十三条 在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结束时,专家组向预算评估评审组织单位提交专家组的预算评估评审报告、每个专家的评估评审报告和专家信息登记表(格式见相关附件)。

第四章 内容和方法

第十四条 评估评审组织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对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填写形式审查表(格式见相关附件)。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审核预算申报材料内容和法定手续的完备性和规范性,以及各项预算数据的一致性和平衡关系。

若需要补充或修改完善申报材料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重新提交预算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 预算评估评审的内容包括预算来源和支出,重点是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支出总量、比例结构、人均强度以及预算实物量等,着重审核预算是否符合各计划的管理规定,预算内容与项目合同任务是否相关以及项目预算涉及的价格、数量等方面的合理性。涉及预算各个科目方面的,主要包括:劳务费、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租赁费、信息费、技术购买费、工程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等。

第十六条 预算评估评审方法主要包括政策对比法、目标任务对比法、数据统计分析法、调查法、专家经验法、案例参照法和成果反推法等。在评估评审过程中,应在考虑不同领域、不同规模、不同研究阶段、不同类型项目特点的基础上,选择运用不同的方法。

(一)政策对比法。指通过对比相关科技计划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的政策规定、国家相关财务政策,审核预算是否与政策相符的方法。

(二)目标任务对比法。指根据项目的合同任务,审核预算是否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的方法。

(三)数据统计分析法。即通过对领域内同类项目预决算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寻找其经费支出一般规律,据此对项目各项预算的规模、结构和强度进行审核的方法。

(四)调查法。即通过调查获取项目某项与特定科研活动相关的预算支出在领域内的常规支出标准,以判断该项预算合理性的方法。

(五)专家经验法。即根据同行专家对科研支出规律和特点的经验,判断项目相应预算合理性的方法。

(六)案例参照法。即通过对照以往领域内同类项目的典型案例,判断项目预算支出合理性的方法。

(七)成果反推法。即根据项目任务书承诺的产出成果,反推项目预算经费规模合理性的方法。

第十七条 设备费评估评审,主要核查设备购置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设备预计的利用率、设备购置前后共享的可能性及购买数量和价格的合理性,其中对于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需要重点审查。

第十八条 材料费评估评审,审核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及大宗贵重材料与一般材料预算比例的合理性,审核材料购置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审核预算材料种类、单价和数量的合理性。

第十九条 测试化验加工费评估评审,审核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及大宗与一般测试化验加工预算比例的合理性,审核测试化验加工内容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审核测试化验加工单价和批次数量的合理性。

第二十条 燃料动力费评估评审,审核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的合理性,审核与特殊科研业务相关的动力费预算的合理性。

第二十一条 差旅费评估评审,审核差旅费总额及普通差旅费的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的合理性,审核其中包含的科学考察经费预算,审核科学考察内容、考察地点和项目任务的关联度,科学考察的时间、考察人数、考察燃油费和租车费等预算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 会议费评估评审,审核会议费的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的合理性,审核预算会议与项目任务目标的关联度。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第二十三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评估评审,审核国际合作交流专项经费预算规模、比例结构的合理性,审核项目组成员出国考察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访问经费预算的规范性及其与项目研究内容的相关性。

第二十四条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评估评审,审核支出规模、比例结构、人年均强度的合理性,审核大宗资料购置、软件购置、专利申请、论文和专著出版等与项目任务的关联度及申请数量、单价的预算合理性。

第二十五条 劳务费评估评审,审核参与项目研究的各类人员投入课题的研究时间的合理性、劳务费支出标准的合理性、以及劳务费是否与其投入的研究时间相匹配。劳务费用总数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

第二十六条 专家咨询费评估评审,审核咨询费的开支标准、咨询专家的数量。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七条 管理费评估评审,审核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科技计划立项和经费管理办法及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上述各项预算如果存在交叉重复支出或预算内容和经费未按照规定列入指定预算项中,则原则上予以核减。

第五章 预算评估评审报告内容与审核

第二十九条 预算评估评审的正式结果为预算评估评审报告,评估评审报告中除体现评估评审专家组的一致意见外,还必须对评估评审专家的不同意见做出说明。政策性问题、涉及较大预算额度或预算编制可信度的重大问题必须在评估评审报告中反映。

第三十条 评估评审机构、评估评审组织单位、评估评审专家不得向其他机构或个人扩散评估评审结果。

第六章 评估评审活动的质量控制

第三十一条 评估评审机构、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应建立评估评审活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规范、科学地开展评估评审活动,以保证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活动的质量。

第三十二条 科技厅委托的科技咨询机构在评估评审活动中,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当评估评审机构与项目申请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时,评估评审机构必须向委托方事先申明,经同意后,该评估评审机构方可承担项目的评估任务,并须在该项目评估评审报告上注明。

(二)维护项目申请单位的知识产权,不得向与预算评估评审活动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扩散项目申报材料。评估评审机构应对评估评审所涉及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算方案等进行保密。

(三)不得向项目申请单位及与预算评估评审活动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专家组评审意见。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项目申请单位的报酬、费用和礼品。

(五)不得捏造或篡改项目预算申报材料和专家咨询意见。

第三十三条 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不得在评估评审过程中向评估评审专家施加倾向性影响;与评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和应回避人员不得参与评估评审工作。

(二)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被评对象的报酬、费用和礼品。

(三)应对评估评审所涉及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算方案等进行保密。不得向被评单位及与预算评估评审活动无关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专家组或专家个人的评审意见。

第三十四条 评估评审专家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评审意见。

(二)维护评估评审对象的知识产权,妥善保管评估评审材料,并在评估评审活动结束后将其全部退还评估评审组织单位,不得复制、扩散与评估评审有关的材料,对评估评审所涉及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算方案等进行保密。

(三)不得向评估评审组织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扩散评估评审有关情况。

(四)不得收取评估评审对象的报酬、馈赠和礼品。评审期间,未经评估评审组织单位许可,评估评审专家个人不得就评审事项与评审对象联系。

(五)当评估评审专家与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时,必须主动和尽早地向评估评审组织单位或评估评审活动负责人申明并回避。当专家难以判断本人是否符合回避原则时,应主动和尽早地向评估评审组织单位或评估评审活动负责人说明有关情况。

第三十五条 在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结束后,评估评审机构、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将有关材料分别归档,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档案保存期等具体要求按科技厅档案管理和相关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评估评审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 科技厅监察室和条件处负责项目预算评估评审活动全过程及结果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包括对预算评估评审活动的规范性以及评估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进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对预算评估评审活动进行监督,并将其结果作为信用评价的依据。

(一)听取评估评审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口头及书面汇报。

(二)查阅与评估评审活动有关的各类文件、材料。

(三)旁听与评估评审事项有关的会议,对评估评审活动与既定程序、步骤的符合程度进行监督。

(四)向有关单位及个人进行调查核实。

(五)对预算评估评审项目进行抽查,实行重点监督。

(六)其他适当的监督方式。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科技厅可将预算评估评审主要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或公示。

第三十八条 评估评审专家对评估评审活动存有重大异议的,认为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问题的,可向科技厅举报,监察室和条件处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第三十九条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承担单位对预算评估评审结果存有重大异议的,

应在评估评审结果发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科技厅认为理由充分、有必要启动复核程序的,由条件处组织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的复核工作。

第四十条 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应及时全面地记录预算评估评审专家的相关信息,包括专家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填写专家参与评估评审活动经历与表现记录表(格式见相关附件)。

第四十一条 条件处应逐步建立参与预算评估评审活动的评估评审机构、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和评估评审专家在预算评估评审中的信用记录和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预算评估评审工作的质量。

第四十二条 评估评审专家存在违规行为的,评估评审组织单位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降低专家信用、专家意见无效、取消专家评估评审资格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三条 科技厅委托的科技咨询机构在评估评审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科技厅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结果无效或取消该单位的项目预算评估评审资格等处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五篇: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烟台城乡建设学校经费预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适应山东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编制原则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全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考虑经费来源渠道的增加和收入的增长,又要考虑实现收入增长的可能性,尽量避免赤学隐患。在编制支出预算是,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2、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二、编制和审批程序

1、支出预算分为基础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

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两部分:人员支出应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编制人数等计算编列;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制,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2、学校各科室应于每年12月30日前向财务分管领导报告本财务收支计划实施实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和本部门集体任务,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跨使用的专项资金应按进度分提出计划。

3、学校财务科根据本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收支预算建议数。

4、学校最高财务决策机构于预算1月份审议并通过预算方案。

5、按照预算方案,由校长办公会向各部门下达经费预算数,各部门必须于预算1月20日前将根据下达的经费预算数编制详细的支出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签后报总务科,由总务科监督执行。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个部门的创收收入及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支出部分根据使用比例分别列入学校和创收部门的支出预算项目。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保证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预算收支平衡。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账,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一经发现停止其经费支出,按有关规定处理。

2、预算的调整。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的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收入预算的调整由总务科直接办理,并相应增加学校预备经费;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需逐级呈报审定。必须由部门出具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增加原因,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五、定项经费预算归口管理

学校预算编制按照归口管理的要求,严格区分各科室职权范围,

按照事业支出列支的原因,定项经费由各个科室具体负责。比如:人员经费,学校为保障事业发展所必需安排的各项基本人员经费开支,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职工工资、各类补贴、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金、工伤保险、职工教育经费、抚恤及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夜餐及加班及其他费用由学校人事科统一汇总上报。学校内聘教师、外聘教师兼课津贴、劳务费用的支出,临时工开支、邮电通信费、水、电、取暖、液化气支出、福利费、学生奖学金、招生宣传费、工会经费、学生活动及社团经费、团委活动经费、交通费、党委宣传费、党员活动经费、离退休活动费、学校日常维修费、校园绿化费、校园保卫消防支出、会议费、印刷费、计划生育宣传费、独生子女活动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临时工支出、科室报纸杂志订阅费、审计业务费、期刊补助费等、校刊印刷费等事业开支由各个科室归口管理编制预算。

六、其他事项

1、学校各创收部门要按照上缴学校利润总额的一定比例开支。

2、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列入支出预算方可安排购置。购置固定资产需专人管理,货比三家、综合考察。

3、预算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预算一经批准,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预算定额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可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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