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2022-07-14

一项工作不能盲目的开展,在开展前必须要进行详细的准备,这就是方案存在的意义,那么要如何书写方案,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第一篇: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大学中层领导岗位聘任期满重新聘任实施方案

【论文范文】我校党政群团部门领导岗位、教学研究教辅单位领导岗位、后勤、产业部门和校医院领导岗位的干部,至2010年12月本聘任期期满。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从2010年10月开始启动我校中层领导岗位的重新聘任工作。

一、岗位聘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我校领导岗位聘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努力做好中层领导岗位的重新聘任工作,建设一支道德素养好、理论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有思路能开拓、年轻化专业化的中层领导干部队伍。

此次中层领导岗位的重新聘任,要求采取竞争性公开聘任的岗位达到重新聘任岗位的1/3以上;在同一岗位上受聘已满两期以上的交流轮岗比例要达到或超过70%(教学、研究、教辅单位行政领导岗位交流轮岗比例由学校党委视具体情况确定);重新聘任后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岗位聘任的范围与任期

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的范围是:1.学校机关党政部门正副职领导岗位,工会常务副主席及副主席岗位,团委正副书记岗位;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正副书记岗位;3.后勤集团、东风路校区后勤中心、龙洞校区后勤中心、校医院、广东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副职领导岗位;4.各学院(部、中心)、研究所、图书馆、档案馆、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期刊中心等教学研究教辅单位的行政正副职领导岗位。

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的聘任工作同时进行;各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校团委的领导岗位重新聘任工作也同时进行,待本届任期期满后,再按照各自的章程进行换届选举。

学校中层领导岗位的聘任期均为4年。

三、岗位聘任的方式与程序

中层领导岗位分为三大类:党政群团部门领导岗位,教学研究教辅单位领导岗位,后勤、产业部门和校医院领导岗位。本次重新聘任采取四种方式进行:校内组织提名、考核聘任或任命;校内公开竞聘、考察聘任;校内外公开招聘、考察聘任;校内公开推荐、考察聘任或任命。

(一)组织提名、考核聘任或任命(以下简称组织提名)。主要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1.在现岗位受聘不满二年(即2008年10月1日以后任命或聘任的),且继续在本岗位重新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2.至法定退出领导岗位的年限不能任满一个聘期(4年),但能任满2年的平级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3.除了公开竞聘、公开招聘、公开推荐之外的平级重新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

组织提名的程序为:1.校党委常委会提出岗位考核的人选;2.校党委组织部、考察组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相关规定,对2009年10月1日以后聘任或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本次重新聘任不再进行考察、考核);3.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岗位任职人选,公示,任用。

(二)公开竞聘、考察聘任(以下简称公开竞聘)。由校党委常委会从以下四类管理岗位中确定公开竞聘的领导岗位:1.现空缺或需增补的中层领导岗位;2.需要交流轮岗的中层领导干部所在的领导岗位;3.由于任职年限原因准备退出的中层领导干部所在的领导岗位;4.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需要进行公开竞聘的其他中层领导岗位。每一个公开竞聘的领导岗位,报名竞聘人数少于5人的,改为校内公开推荐、考察聘任。

公开竞聘的程序为:1.公布竞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2.校内网上述职,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3.校党委常委会依据民主推荐得票等情况,按每个岗位1:3~5的差额比例,确定演讲答辩的人员;4.演讲答辩及评议组(由学校领导、纪委办、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教授代表、党代表等各类代表组成)评议;5.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和评议组评议情况以及平时表现,酝酿提出差额考察的人选;6.校党委组织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7.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岗位任职人选,公示,任用。

(三)公开招聘、考察聘任(以下简称公开招聘)。已任满两个聘期的学院院长岗位(机电工程学院院长、自动化学院院长、轻工化工学院院长、材料与能源学院院长、信息工程学院院长、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院长),已到退出领导岗位年龄或已空缺的学院院长岗位(外国语学院院长、艺术设计学院院长),校医院院长岗位以及校党委常委会决定需要公开招聘的其他中层领导岗位,面向校内外(含海外)公开招聘。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没有校外人员报名竞聘,或者经学校资格审查确定校外无合适人选,则该公开招聘的领导岗位改为校内公开推荐或暂时空缺待聘。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公布公开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对校内竞聘人员进行所在单位的民主推荐;2.校党委常委会依据民主推荐得票等情况,按每个岗位1:3~5的差额比例,确定演讲答辩的人员以及免于答辩的校外竞聘人员;3.演讲答辩及评议组(由学校领导、纪委办、组织部、人事处和空缺岗位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专家、教授代表、党代表等各类代表组成)评议;4.校党委常委会根据评议组评议意见及校内民主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差额的考察人选;5.校党委组织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6.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岗位任职人选,公示,任用。

(四)公开推荐、考察聘任或任命(以下简称公开推荐)。除了采取以上三种聘任(任命)方式的领导岗位之外,其他中层领导岗位及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均采取公开推荐的方式进行聘任。

公开推荐分为三种情况:1.在二级单位内或之间的公开推荐,适用于除商学院和公开招聘岗位之外的学校教学单位及校医院的行政领导岗位。如遇跨单位公开推荐领导人选的,应当在人选所在单位和岗位所属单位同时进行公开推荐,权重各占50%;2.在全校范围内的公开推荐,适用于学校党政部门、工会、校团委、后勤、产业、继续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可拓工程研究所的领导岗位及教学、教辅单位党务领导岗位;3.在本单位及全校范围内的公开推荐(权重各占50%),适用于教辅单位及商学院的行政领导岗位。

公开推荐的程序为:1.公布岗位、职数、资格条件,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2.校内网上述职,在全校范围内或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3.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酝酿决定差额考察人选;4.校党委组织部、考察组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5.校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岗位任职人选,公示,任用。

四、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聘任的基本条件

重新聘任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工业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实践经验和胜任岗位职责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能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学校和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重新聘任工作要注重选拔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二)聘任资格

除符合聘任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平级重新聘用的中层领导干部要求至退出领导岗位前至少能任满2年以上,即男同志1952年10月1日后出生者,女同志1957年10月1日后出生者。提拔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要求至退休前至少能任满一个聘期(4年)以上,即男同志1954年10月1日后出生者,女同志1959年10月1日后出生者。

2.学历、学位要求:对平级重新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不提出新的学历要求。对提拔任用的中层党政、群团领导干部,一般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保卫、后勤部门以及1977年前参加工作的可放宽到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聘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处长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提拔聘任教学单位(除以下提及的6个教学单位之外)行政领导岗位正职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聘任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商学院、体育部、实验教学部、通识教育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期刊中心、高教研究所、可拓工程研究所等行政领导岗位的正副职,以及其他教学单位行政领导岗位的副职要求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职称要求:聘任教务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处长要求具有正高职称。聘任其他中层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领导岗位不提出职称要求。聘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聘任教学、研究单位行政领导岗位正职要求具有正高职称。聘任教辅单位行政领导岗位正副职、教学单位行政领导岗位副职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学、研究、教辅单位现已在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竞聘学校中层党政、群团、后勤、产业等领导岗位,须经所在二级单位推荐,正副职各限推荐2名竞聘人员,且竞聘正职的需要具有正高职称或已聘副高职称3年以上,竞聘副职的需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已聘中级职称3年以上。

4.任职年限要求:竞聘正处级领导岗位的副处级领导干部(正、副处级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竞聘,需要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和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要求在副处级领导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竞聘副处级领导岗位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副处级及正科级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竞聘,需要所在单位或部门推荐和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要求任正科级3年以上,且有2个不同科室的正、副科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内设正科级机构少于3个的部门和单位的除外,曾任正、副科级辅导员可分别计为1个正、副科级领导岗位);现任辅导员要求聘任正科级辅导员3年以上。现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竞聘学校中层领导岗位的不提出任职年限要求。

5.聘任党务领导岗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党龄符合党章规定的相关要求。

6.对校外招聘的中层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制定并对外公布。

7.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申报条件,按照《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16号)文件执行。

8.近4http://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9.身体健康。

五、岗位聘任的工作程序和步骤

此次中层党政、群团、教学、研究、教辅、后勤、产业和校医院领导岗位的重新聘任工作,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0月上旬~11月下旬。

1.校党委组织部拟定《广东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岗位聘任期满重新聘任工作实施方案》,人事处提出广东工业大学机构设置和中层领导岗位及职数调整方案。校党委召开全委会讨论通过以上2个方案,讨论通过公开招聘的领导岗位及任职条件,并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对外公布、组织实施。

2.校党委进行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全校正科级以上干部和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代表参加)。

3.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及个人岗位意向申报。现任在岗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级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填写《广东工业大学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申报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

《申报表》中个人申报意愿分为五大类:一是机关行政领导岗位;二是机关党务、群团领导岗位;三是教学、教辅单位党务领导岗位;四是教学、研究、教辅单位行政领导岗位;五是后勤、产业部门和校医院领导岗位。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填写个人申报意向时,首先进行第一次意向申报,填写申报岗位的类型和正、副职意向,具体岗位在第

二、第

三、第四阶段待学校公布公开竞聘、公开招聘、公开推荐的中层领导岗位后,再进行第二次意向申报。已由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组织提名的中层领导岗位人选,原则上不得参加第二次意向申报,如要求申报,需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申报中层领导岗位的人员,一是要对近4年来本人在德、能、勤、绩、廉的情况和聘期内任期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总结,侧重工作业绩,务必真实、具体、规范。对个人和班子工作中的不足,包括工作中的失误,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到个人述职报告中;二是要对重新聘任的个人意向岗位的工作设想进行阐述,作为组织重新聘任的参考依据。

述职报告不少于2000字。各部门、单位副职的述职报告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审阅,正职的述职报告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岗位申报表电子版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纸质版待填报具体申报岗位、个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报送),组织部电子邮箱。对校内外招聘中层领导岗位申报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校外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31日。

第二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1.校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确定组织提名的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部门正处级及教学教辅单位党务正处级领导岗位考核、考察人选;讨论确定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部门正处级及教学教辅单位党务正处级领导岗位;讨论确定公开竞聘的正处级领导岗位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2.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组织提名的正处级人选进行考核、考察、民主测评;同时对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正处级领导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述职、民主推荐、演讲答辩和评议组评议等工作。

3.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评议组评议和日常表现情况,酝酿确定各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的正处级领导岗位的差额考察人选。

4.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

5.校党委全委会依据考察和民主测评情况,讨论确定正处级领导岗位的任职人选。

第三阶段:12月中旬~2011年1月上旬。

1.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组织提名的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部门副处级及教学教辅单位党务副处级领导岗位考核、考察人选;讨论确定并公布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部门副处级及教学教辅单位党务副处级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的领导岗位;讨论确定公开竞聘的副处级领导岗位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名单(与正处级相应岗位一致)。

2.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组织提名的副处级领导岗位人选进行考核、考察、民主测评;同时组织对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副处级领导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述职、民主推荐、演讲答辩、评议组评议。

3.校党委常委会根据民主推荐及评议组评议情况,酝酿确定各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副处级领导岗位的差额考察人选。

4.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公开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副处级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

5.校党委全委会依据考察和民主测评情况,讨论确定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人选。

第四阶段:2011年1月上旬~2月下旬。

1.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由组织提名的教学、研究、教辅单位行政正副职考核人选;讨论确定各教学、研究、教辅单位及校医院公开推荐、公开招聘的行政正副职岗位及资格、条件并向校内外公布,接受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相关及相近的校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讨论确定正副处级辅导员职数并向全校公布,接受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讨论确定公开招聘的教学教辅单位及校医院行政正副职领导岗位评议组组长及成员名单。

2.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组织提名的人选进行考核、考察、民主测评;同时对公开推荐和公开招聘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述职、民主推荐、演讲答辩和评议组评议等工作。

3.校党委常委会依据民主推荐和评议组评议情况,酝酿确定各公开推荐的教学、研究、教辅单位领导岗位差额考察人选;酝酿确定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差额考察人选;酝酿确定公开招聘岗位的入围考察人选。

4.校党委组织部、各考察组对公开推荐和公开招聘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

5.校党委全委会依据考察、民主测评情况,讨论确定各教学、研究、教辅单位领导岗位的任职人选;讨论确定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的任职人选。

第五阶段:2011年2月下旬~3月下旬。

校党委全委会讨论确定校内外公开招聘的领导岗位任职人选。

学校发布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文件;与中层领导岗位聘任人员签订新的聘期聘任合同;各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人员及新的中层领导班子撰写并提交新一任聘期任期目标和任期规划。

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组织考察

(一)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的组织实施

除组织提名的中层领导岗位以外,其他中层领导岗位及正副处级辅导员岗位重新聘任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党政、群团、研究所、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产业等领导岗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教学单位领导岗位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及申报岗位所属单位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权重各占50%);教辅单位及商学院领导岗位在全校及岗位所在单位内进行民主推荐(权重各占50%)。

民主测评是干部考察的必要环节,所有重新聘任的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称职及优秀比例之和达不到80%的领导干部,经校党委进一步核实后,按不同情况分别做出交流轮岗、转任非领导职务或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聘任等安排。

民主推荐与民主测评由校党委组织部主持,考察组组织实施。

(二)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人员

参加全校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副科级及以上党政干部,正教授,在职教职工党代表,双代会代表,各民主党派、侨联、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主要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参事,校关工委正副主任。民主推荐按以下四类人员分类加权计得票率,一是学校领导及机关、后勤、产业管理干部(权重25%);二是学、团工作管理干部(权重25%);三是教学、研究、教辅单位管理干部(权重25%);四是正教授及各类代表(权重25%)。

参加教学、教辅单位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在职教职工。

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部门、单位的全体教职工,该岗位业务面向或服务面向的相关部门、二级单位的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及党代表、其他相关人员代表等等。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岗位考察人选提名

民主推荐的结果是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之一。民主推荐得票率达到或超过实际推荐人数的33.3%方可作为提名人选;若因为同一个岗位民主推荐的人选超过3人以上,造成票数分散而无法产生至少差额2人的提名人选,则由校党委常委会在第一轮民主推荐排名靠前的人选中确定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的人选并进行第二轮民主推荐。差额考察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在提名人选中酝酿产生。

(四)组织考察

本次中层领导岗位重新聘任,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成立6个考察组,具体负责中层领导岗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工作的实施。考察组由党办、纪检、组织等部门有关干部和部分抽调的干部组成,考察组名单详见附件2。

七、有关问题说明及纪律要求

1.在同一岗位任职已满或超过2个任期(7年)的党政、群团、后勤、产业领导干部均列入交流轮岗之列(教学、研究、教辅单位行政领导岗位由校党委视具体情况而定,行政副职领导岗位满2个任期一般要进行分工重新调整并报学校党委同意),在本次岗位重新聘任中,一般情况下不能继续申报现任岗位(离退出领导岗位年龄只能任满一个聘期的人员和校党委认定工作需要的人员除外)。

2.符合条件申报正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含副处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同时分别填报2个及以下的正处岗志愿和2个及以下的副处岗志愿(正处级领导干部也可不填报)。符合条件申报副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含正科级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填报2个及以下的副处岗志愿。

3.经过公开竞聘或公开推荐都不能成功聘任的现任中层领导干部,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回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属于管理系列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安排聘任同级非领导岗位。

4.新提拔任职中层领导岗位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工作的正式任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免去试任职务另行安排。

5.中层领导干部年龄超出重新聘任规定年龄的,属于管理系列的改任同级非领导岗位,安排适当工作,其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属于专业技术系列的回专业技术岗位聘任。

6.任前公示期限为7天。由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实施和受理。

7.凡是符合有关政策、条件申请破格或越级提拔聘任的,必须经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从严审批。

8.干部重新聘任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和严肃的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不正之风。

本办法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文来自: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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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http:///bgzj/nzzj/201302/181295.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第二篇:医院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根据医院系统实施规范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要求,在逐步开展医院组织机构调整和 岗位分析与岗位说明书撰写、定岗定编、绩效考核、多元化激励机制的建立以及员工职业 生涯规划等工作的基础上,现决定实施岗位聘任工作,通过公开岗位聘任条件,按标准考 核,择优聘任的思路,以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优秀员工队伍,充分调动员工的 积极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方便的优质医疗服务,现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立和规范医院的用人制度,建立医院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科学分类管理, 配套措施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引进竞争与激励机制,

增强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建设一支自身素质高、整体效能强的员工队伍,以适应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聘任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2.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 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

5.保证员工参与、知情和监督的原则。

三.定岗定编

定岗定编是实行岗位聘任的前提和基础。按照“按需设岗,精简效能,分类指导,分 级管理”的原则,在核定工作岗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设定人员编制。逐步建立机构运 转协调、人员配置合理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体系,做到“总编控制、结构调 整、弹性适度、按需设置、布局合理”。通过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最大限度的利用人力 资源,使每位员工在与自身知识和客观需要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充分施展才华。

四.岗位设置名称及人员编制数

参见《××人民医院定岗定编方案》,各部门和科室具体的岗位名称和编制人数将专 门发布。

五.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职业素质要求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履职年限要求

1.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任职年限职称条件正高四级在五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上已取得高级职称副高五级在六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副高职称六级在七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七级在八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中级八级在九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中级职称九级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级在十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初级十一级在十二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已取得初级职称十二级在十三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十三级具有执业资格(士级)

注:

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

但确实有真才实学、

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在现有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 奖励或者其他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序破格聘用,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至2年;获得省(部) 级奖励的,可放宽至1年。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 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正高中的一至三级人员由国家、省、市人事部门核定与批准。2.

管理岗位等级任职年限学历条件七级(正科)在八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 八级(副科)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九级(科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注: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3.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任职年限技术等级条件技师二级在本工种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高级工三级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中级工四级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初级工五级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三)降格聘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人现在拥有的职称资格降低一个层次参加考核聘任(如副主任医师只能和主治医师一同参加考核):200X或200X考核不合格的;

2.200X年或200X年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差错已经被正式确认和做出结论的;

3.200X年或200X年因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或全院通报批评的;

4.上两个全年出勤不足200个工作日的;

5.有收授“红包”或药品回扣行为,经确认的;

6.不服从医院的调动,经劝说无效,拒不上岗的。

(四)降级聘任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虽然在年限上具备相应岗级资格但降低一个级别参加考核聘任(如六级降为七级):

1.因本人技术或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两次(含两次)有效投诉的;2

.没有按医院规定完成教学任务的;3.如果本岗位需要值夜班,值夜班数没有达到全科值夜班平均数的60%的; 4.出现三份(含三份)以上乙级病历和出现丙级病历的;5.抽查抗生素使用情况出现不合理应用一次(含一次)以上的;6.行政后勤人员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给医院造成损失的(需医院相关会议或程序确认过)。

六.岗位聘任的组织工作

医院成立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和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一) 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本院岗位聘任工作的全面领导及协调;

2.负责审定岗位聘任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3.决定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续聘、解聘等事项。聘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岗位聘任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小组决议,负责具体落实聘任工作的各项组织实 施和监督工作;

2.提出人员聘任、考核等事项的建议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决定;

3.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步预审、综合评价及推荐最终候选人;

4.负责岗位聘任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咨询及解释工作。

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设在医院人力资源部,组成人员为:

组长:

成员:

七.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

1.依据国家、XX省、XX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 情况制定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方案。

2.制定《XX人民医院岗位编制设置一览表》和各类人员聘任办法。明确医院各科室 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工勤人员岗位编制,提交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和职工代 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学习动员阶段(20年月日至月日)

通过职工大会、科室会议、院报等多种形式,公布岗位聘任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和动 员工作,并进行思想教育和观念培训,统一认识医院实行岗位聘任制度的意义和作用。组 织全院职工学习有关岗位聘任制度的相关政策,明确医院和受聘职工的责、权、利。认识 人事管理由静态的身份管理转化成动态的岗位管理方式,遵循与服从人员能进能出,职务 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的用人机制。引导职工转变观念,建立全新的姿 态和理念,积极参与岗位聘任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年 月日至月日)

1.医院公布定岗定编方案和岗位聘任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科室的岗位设置和聘 任办法。

2.各级各类人员按照岗位设置情况进行申报,申报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①申报某专业技术岗位职务条件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本院对该科室设置的岗位职数时, 只要具备本方案第五项所述“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可直接聘任。5②申报某科室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人数超过我院定岗定编人数时,按照所附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根据同类人员的考核结果择优聘任。申报者按照考核标准提供相关资料给人力资源部。③选聘时, 原科室人员比非原科室人员在同等条件下(综合测评分数相同)优先聘用。

第一次聘用后未上岗且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继续申请参加剩余未聘岗位的选聘;④未能聘任到与本人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可以申请

参加低一级职务的聘任,受聘低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以由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 空缺情况,直接安排受聘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⑤已进修或取得医院紧缺专业技能资格的人员,在聘任该专业技术职务时优先。

3.个人申报时,统一填写《XX人民医院岗位聘任申报表》,由科室收交集中送到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人员对照标准进行评分,得出全院各岗位 评分结果后提交岗位聘任领导小组确认。

4. 公示聘任名单。5. 办理聘任手续,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四)总结阶段

根据全院岗位聘任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调研、督查,对部分工作 拾遗补漏,进一步规范、提高,做到工作质量和计划时间的统一。在此基础上,对全院岗 位聘任工作组织验收,认真总结在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存在的不足之处,为进一步深化人

事制度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八.聘任后管理

1.建立和完善聘期目标和与之配套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医院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

实行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 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工作态度相统一,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 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2.受聘人员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可以调整该受聘人员的岗位或者 安排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3. 受聘者享有拒聘、辞聘权。辞聘者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医院;拒聘人员经思想教

育后仍坚持拒聘,允许流动,但须按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医院岗位聘任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事关每一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任要求做好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聘任工作。

7 绩40% 医疗质量管理情况200X和200X年是否因医疗质量问题被扣罚一般过失,扣 10分/次;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院内确定为严重过失者,主要责任人扣20分/次,次要责任人扣15分/次。1-4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依级别扣10分、80分、60分、40分;次要责任人依级别扣50分、40分、30分、20分。轻微责任人依级别扣30分、25分、20分、15 分

医疗文书质量200X和200X年医疗文书质量检查获奖与扣罚

获奖每次加10分每扣罚20元折扣5分

科研表现细分累计200分封顶考核200X至200X三个内省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100、80、60分省及省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结题90、70、50; 在研

45、

35、25;中止0分 市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按排名先后依次:80、60、40;市级立项科研课题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申请书为准) 按排名先后依次:结题60、40、20; 在研40、

25、10;中止0分 论文情况细分累计100 分封顶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发表的论文(

独立学会主办)每篇50分核心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20分其他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10 分杂志增刊发表的论文每篇5分会议论文每篇5分 获奖情况以200X和200X年两个为考核期细分累计100分封顶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每次加50分获市级荣誉称号每次加30分 获院级荣誉称号每次加10分200X年年终考核优秀100分称职80分;基本称职60分;不称职0分

8

医技专业技术职务聘用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考核项目相关要求评分标准基本条件初审见“岗位聘任的基本条件”确定是否具备基本条件

第三篇: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定岗定责原则。

学校以小于编制数,根据满工作量确定岗位职数。聘任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册本校教职工。

(2)任人唯贤的原则。

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坚持职务与职责、能力相统一。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聘任上岗。即:“适者聘任、能者高聘、劣者不聘、量才而用、优胜劣汰、待遇随岗而定”。

(3)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每学年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新学年教职工岗位、职务、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

(4)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三、聘任工作基本程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职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2)成立由副校长为组长,二级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3)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4)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5)学校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若填报意向人数超过或不满某个岗位数的,聘任工作小组实行民主推荐作出决定。

(6)学校根据聘任结果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书”。(聘期一般为三年,岗位聘期届满可以续聘)。

四、聘任的方式

学校中层干部根据上级的任命,自愿与校长签定聘书。各室管理员、教研组长、班主任由聘任工作小组决定提名报校长审批;各班其他任课教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教学实际合理组合,并报校长审批。

五、落聘人员安排方法

本校教师数在上级规定编制数内的,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学校根据本人实际统一安排其岗位和任课情况。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拒聘,一月之后自动脱岗,自己联系学校调离。

六、解聘与拒聘

(1)解聘。 ①在合同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行解除聘用合同。

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 b、考核不合格的;

c、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 d、一年累计无故旷课30节的。

(2)拒聘。

对合同期内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工资,一个月后即解除合同。

七、岗位设置

参考原岗位设置

第四篇:学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定岗定责原则。

学校以小于编制数,根据满工作量确定岗位职数。聘任对象主要是在编在册本校教职工。

(2)任人唯贤的原则。

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标准,坚持职务与职责、能力相统一。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强的骨干教师聘任上岗。即:“适者聘任、能者高聘、劣者不聘、量才而用、优胜劣汰、待遇随岗而定”。

(3)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学校每学年期末对全体教职工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新学年教职工岗位、职务、职称聘任的主要依据。

(4)双向选择原则。

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三、聘任工作基本程序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职务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2)成立由副校长为组长,二级领导班子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组成的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

(3)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4)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5)学校职务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若填报意向人数超过或不满某个岗位数的,聘任工作小组实行民主推荐作出决定。

(6)学校根据聘任结果与受聘人员签定“聘任合同书”。(聘期一般为三年,岗位聘期届满可以续聘)。

四、聘任的方式

学校中层干部根据上级的任命,自愿与校长签定聘书。各室管理员、教研组长、班主任由聘任工作小组决定提名报校长审批;各班其他任课教师由主管教学领导根据教学实际合理组合,并报校长审批。

五、落聘人员安排方法

本校教师数在上级规定编制数内的,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学校根据本人实际统一安排其岗位和任课情况。若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拒聘,一月之后自动脱岗,自己联系学校调离。

六、解聘与拒聘 (1)解聘。

①在合同期内,若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即行解除聘用合同。

②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a、在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合同;

b、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c、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违纪的; d、一年累计无故旷课30节的。 (2)拒聘。

对合同期内拒聘的教职工,不享受本学期绩效工资,一个月后即解除合同。

七、岗位设置 参考原岗位设置

八、实施步骤

1、填写聘任意向书并上交聘任小组。

2、聘任工作小组组织考核聘任,确定各种岗位人员和班主任报校长审批。受聘人员与校长签订聘任合同书。

4、校长与各科任教师签订聘任合同书。 附:本实施方案由校长负责解释。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第五篇: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意见

海门镇中心小学2011年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意见

为了公正合理地做好2011年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镇教师为教育事业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增大聘任的透明度,根据南通市人事局《南通市实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分开的试行意见》(通人职[2001]62号)、《关于我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人[2006]13号)、海门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南通市教育局〈2011年南通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南通市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陆娟娟

成员:印建国、姜浩、黄忠达、王江生、黄永娟、苏建冲、姜志英、王思杰、徐明、陆飞、黄莉娟。

二.竞聘对象、原则、名额

1.竞聘对象:2010年评为小学高级技术职务的3位教师。(王琛、季海燕、顾菁)

2.竞聘原则:在核准的设岗方案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3.竞聘名额:我镇现有的小学高级教师空岗数为1人(经海门市人事局职称科、工资科核准)。

三.竞聘办法

1.竟聘者向领导组递交任小学一级教师以来的述职材料。

2.领导组审核述职材料。

3.竞聘者用经审核的材料在全镇教师中进行公开述职。

4.进行民主测评。

⑴测评权重为:

A.领导组测评:30%。

B.同行测评:70%(校内60%,校外40%)。

⑵测评要求:

A.测评采用等级制。A、100分;B、80分。

B.对被测评对象综合等第只能选择A或B其中的一项打“√”,每张测评表中的A类1人,B类2人,否则无效。

5.确认聘任对象:

按得分高低确认第一位为聘任对象,如遇得分相同,按以下原则处理:(1)二档优先于三档;(2)教龄长的优先;(3)年龄长的优先。余下2位在今后有空岗的情况下按得分多少优先聘任。

四.日程安排

1.3月12日公布海门镇中心小学小学高级教师岗位职务聘任实施意见,各校征求意见(截止下午一点)。

2.3月12日晚前竞聘者向领导组递交述职材料(交中心校长室)。

3.3月13日下午四点半,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按方案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汇总、确认聘任对象,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201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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