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政务公开监督员

2023-02-25

第一篇:教育局政务公开监督员

在安监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上的讲话

(2011年11月3日)

同志们:

今年来,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市委先后召开党务公开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和安排党务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将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有机地结合起来。下面,我就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党务政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段时间所做的一些工作: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奠定了党务政务公开的工作基础。局党组高度重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市安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务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及形式等,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了“在思想认识上求高、在继承发展中求新、在公开内容上求广、在稳步推进中求实”的“四求”标准;建立健全了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党支部)分工抓的工作格局;确定了《党务公开目录》,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以栏、网建设为载体,加大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 1

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2. 突出重点,打造亮点,规范了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一是在精选内容上狠下功夫。坚持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和党的各项政策,突出群众密切关注的重要事项,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影响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敏感问题,易滋生党员干部腐败的关键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开展小组讨论,从而把党务政务公开变成了党群沟通的桥梁和纽带,增强了党务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在创新公开形式上狠下功夫。按照“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逐步探索出了以会议公开、文件公开、通报公开为主要手段,以专栏公开、网站公开为主要阵地的公开途径,丰富了公开形式的种类,扩宽了党务政务公开的覆盖面。

3. 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化操作。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之一,先后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党务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审议决定制度、党务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党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党务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补充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测评制度等相关制度及实施细则,编印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管理党务政务,制作了宣传栏、宣传板,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有效化运作。

4. 加强监督,狠抓落实,促进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工作中,我们聘请了易继长等五名同志为我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及时收集、采纳监督员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设置了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开通了网上投诉咨询平台,及时接受、整理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局纪检组负责开展调查核实,将核实结果在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公开,借助文件公开、网站公开等多种形式予以公示,并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群众给予信息反馈,这样既对监督对象负责,又对有困惑的群众负责,落实好了群众的知情权、评议权和检举权,促进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干、党员干部齐心干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已经取得的一些成效:

1. 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们继续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严格了安全监管执法,加强了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到目前为止,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6人,安全生产形式总体平稳。

2. 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由于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决议、人事任免等方面情况进行公开,促进了局党政议事规则的进一步完善和更加严格的执行,集体讨论、征求意见、表决、

3票决、会议决定等规定得到认真落实,保证了决策程序的规范,决策的科学民主。

3. 扩大了党内外民主。在开展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通过对公开内容集体讨论决定、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的执行,增强了党内事务和重要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仅给党员和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党内工作真实情况的窗口,而且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的渠道,增强了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党内外民主得到进一步发展,增进了党群、干群之间的信任与和谐,形成了共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献计献策的合力。

4. 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把领导干部的个人重大事项、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述职述廉测评结果、个人工作和生活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建立了党外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与党内监督、组织制约有机结合,促使领导干部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增强了廉洁自律和反腐败斗争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

(三)后阶段的一些打算:

从总体上看,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些同志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思路不宽,缺乏具体得力的措施;党员群众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互动还显不够等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紧扣全局中心工作目标和科学

4发展、安全发展主题,稳步推进、规范操作,大力推动全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

1. 与政务公开相结合,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积极借鉴、总结过来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结合党务公开的特点,科学稳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使党务政务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两者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同步发展。

2. 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检查通报、考核评估等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二、介绍《党务公开基本目录》内容:(见《党务公开基本目录》)

三、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监督形式:

(一)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应履行的主要工作职责:

1. 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 对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征求、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3. 向党员、群众宣传市安监局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和协助市安监局更好地做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4. 对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进行整改。

5. 出席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二)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的监督形式:

党务政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总之,党务公开工作还是一项创新型的工作,没有经验,需要探索。因此,就需要各位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大力的支持,需要大家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请各位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与我们一道共同把我局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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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党务公开监督员职责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支部委员会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2011年

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党支部

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医院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辖区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监督员是:灞桥社区主任牟安利、上桥村乡医王根宪、医院职工郝海燕。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医院发展。

(三)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五)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

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党总支批准予以解聘。

第六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

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医院党务公开工作。

第七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第八条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第九条 医院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

中共西安市灞桥区红十字会医院支部委员会

2011年3月3日

第三篇: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

党务公开监督员是单位监督党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人,一般由部门纪检负责人或党组织的纪检委员或老党员、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主要职责如下:

1.参加党务公开有关会议;

2.审核党务公开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

3.审核党务公开会议、活动记录、摄影、录像;

4.监督党务公开全过程,并管理本单位的党务公开意见箱;

5.搜集、整理党务公开反馈意见,并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

6.向本级及上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

7.公开实施后,负责党务公开事项审批表监督意见的签署。

第四篇:党务公开聘请监督员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要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要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

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本单位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和协助本单位党组织更好地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第四条局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及时通报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

第五条局党委要积极支持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抓好整改和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充分发挥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推进党内民主政治建设,打造阳光政务,加强党务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委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

第二条局党委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本级党组织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支部负责人反馈,对重要的意见和建议,必须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

第四条 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 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委按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检查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全市党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未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

(三)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群众要求解释或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或说明的;

(四)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领导不力的;

(五)应实行公开而拒不公开的,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搞形式主义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不够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行政降级、撤职处分。对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

(五)对管辖范围内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究而不追究的;

(六)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

第四条因违反党务公开规定引发重大案(事)件的,对有关责任者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对违反政务、厂务、村务公开规定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执行。

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促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第二条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督查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对常规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第四条督查情况要及时向本级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五条建立系统党委督查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经验,不断提高党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党务公开责任考核制度

第一条 局党委书记为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局党委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党建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必要时可采取问卷调查和民意测验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局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将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考核结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创优、奖惩及领导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装入个人档案。

第四条局党委党务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由上级党委党务公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

第五篇: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上可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公道正派,品行优良,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能够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三)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提出较好的意见建议和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

(四)党务公开监督员要有广泛的代表性,既要有一定比例的党员,还要有非党人士,主要在本室退休干部和非党人士中聘请。

(五)党务公开监督员资格要经广大党员、群众认可,党组审查后方可确定。受聘期间发现有不宜担任监督员的行为,取消其资格。

第二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落实,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六)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将解决问题的情况和研究制定的措施及时反馈给监督员,以便监督员监督和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党务公开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及时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积极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有关政策。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三)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提供信息务求真实准确。

(四)遵守党务公开有关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党务公开监督员的管理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聘任期限为三至五年。聘任期满,因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和单位同意的,可以续聘。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积极参与被聘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

(三)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党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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