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委托管理协议书

2022-10-24

第一篇:商业委托管理协议书

商业房产租赁委托管理协议

甲方(委托人): 山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人):科加斯商业运营管理公司

第一条 总则 1.1序言

为使甲方持有的山海天世纪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得以合理的利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有效整合资源,实现项目的成功运作,以取得良好的出租收益并促进保值增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服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作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甲方兹保证并声明愿意签定本合同,甲方在购买山海天世纪的商业用房(以下简称物业)后,委托乙方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代理服务。

乙方兹保证并声明,以提供专业化租务管理代理服务的方式管理该项目,并以全方位的管理和诚意履行本合同。

1. 2定义

在本合同中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A、“月”系指公历月

B、“季”系指起始日后三(3)个月为一季,以此类推 C、“年”系指起始日期后十二(12)个月为一年,以此类推 D、“房屋所有权证书”系指由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向甲方签发的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E、“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禁令或法令、暴动、战争、敌对行动、公共骚乱、罢工、公共运输工具或其他公用设施的停顿或中断、时疫(如非典)、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或其他自然灾害。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性质:商业用房

坐落位置:山海天世纪项目购物中心4层

建筑面积:3652.37平方米(以房管局核定的最终产权面积为准)

第三条 委托管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承租人,就甲方物业由乙方以出租人名义与承租商户签订租赁合同。承租商户支付乙方的租金标准不应低于税前55元/月.平方米(指建筑面积)。

2、甲方委托乙方执行租赁合同,负责卖场营运管理,补位招商,并向承租人足额收取租金。

第四条 商铺出租条件

商铺经营须符合乙方对业态统一的规划和定位,承租方的经营须遵守物业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商场经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从2018年3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就该物业委托其他代理商代理租赁事宜或自行租赁、自行经营,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第六条 租金收入 第七条 相关费用

1、 物业由乙方交付给承租人的交付时间前产生的水、电、气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 租务委托管理费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两个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支付租务委托管理费,甲方在承租方租赁物业后三个月内出售物业的,该租务委托管理费由购买该物业的新业主支付。承租方在租赁该物业后三个月内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租务委托管理费。该租务委托管理费在甲方与承租方签定完租赁合同后第四个月内

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按租务委托管理费每日3%违约金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如乙方未按照第八条的约定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收益的,甲方可拒绝支付租务委托管理费。

3、应缴税金:乙方作为合同代为执行方在返回给甲方租金收入时,应扣除租金收入应缴的各项税费后, 足额返还剩余部分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但税金合计不超过当年税前租金的20%。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a) 权利

1、 甲方有依照《商铺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收益的权利。

2、 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其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乙方应尽快寻找新的承租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补充性招商,若前一承租户解除合同后超过15日乙方仍未寻找到新的承租人,甲方有权自行经营该物业或自行出租。 b)

1、 义务

甲方保证具有产权所有证书以及专业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测绘报告。若发生产权纠纷,影响乙方正常租务委托工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甲方保证物业如为共有物业,则物业其他共有人已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在委托期内,除本合同第七条a)款第2项约定的情况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经营该物业或另行出租;

4、

5、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支付租务委托管理费,并在收到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该房屋租金后,开具相关的发票。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a) 权利

1、乙方有权同意承租方根据经营需要,在符合业态的情况下,合理选择承租人,安排物业的功能和用途,但不得违背该房屋用途类型,不得违背法律及规章制度,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因装修改造影响其他租户正常营业。

2、本合同有效期内,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其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则乙方须重新招租。

3、商户缴纳的租赁合同保证金不作为租金收入,由乙方专户管理,在合同结束时由乙方退还给商户。 b) 义务

1、 乙方为甲方物业提供招租服务;

2、 根据《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在每个租金缴纳期到来前的25日向乙方缴纳租金,前两个租约年,承租人以半年为壹个缴纳期向乙方交付租金,从第三个租约年开始,承租人以壹年为壹个缴纳期向乙方缴纳租金,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最晚在每个缴纳期开始后贰拾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所指房屋的全部租

金,乙方应将收取的税后租金并于每三个月之后的10 日内交付甲方;

3、 乙方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文本内容包括租金金额等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第十条 支付方式 指定账号:

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

第十一条 商铺产权的转让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租赁期内,若甲方将该物业所有权转移第三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购房人。甲方有义务保证购房人无条件接受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全部权利与义务,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该房屋转让的,无需通知承租人,乙方及承租人均无优先购买权,乙方有告知承租人的义务。

第十二条 经营场所装修

1.甲方授权乙方和承租商户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在保障房屋安全的情况下,乙方或承租商户可根据经营需要,对该房屋的布局、结构进行必要改动,有关费用由乙方或承租商户负担。

2.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照附件一所示的结构、布局向甲方交还该房屋。对于装修,在乙方或下一届承租商户确认接收的前提下,乙方及本届承租商户无需恢复该房屋原状,否则,应恢复原状,承租商户

不恢复原状的,乙方负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发生本合同上述违约事项时,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等于当年十二个月的违约金人民币,并在甲方违约之日起第三日支付给乙方。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擅自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时,乙方需一次性支付甲方等于当年十二个月的违约金人民币¥,并在乙方违约之日起第三日支付给甲方。

3、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应付租金百分之叁的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除按百分之叁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签订与该房屋有关的合同等全部文件,未经过甲方的确认,并同意的,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拾万元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因其他原因,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与承租人签订的《山海天世纪购物中心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有权直接以出租人的名义履行义务,行使权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续约

1、除协议另有约定外,若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需在委托期前终止合同,应提前6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能终止,否则视为单方违约。违约处罚同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第二项的规定。

2、合同期满,若甲方需继续委托乙方代为出租,须提前 30 天向乙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甲方将该房屋转移所有权时,乙方已将该房屋租出去的,受让人接受本协议项下甲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与乙方重新签署租务委托合同;甲方将该房屋转移所有权时,乙方还未将该房屋租出去的,由受让人与乙方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确保本商业项目的稳定性。受让人与乙方签署租务委托合同或者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但在甲方与受让人办理完毕该物业交付手续之日前(办理完毕该物业交付手续之日以甲方出具的入住证明为准),乙方仍应将该物业租金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甲方。 第十五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能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而使房屋、设施设备或租赁业务遭受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与补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甲、乙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满或符合其他终止条件时自然失效。

本合同壹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商业项目投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委托经营协议

甲方:江苏XX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本着优化经营,共谋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1、乙方所拥有 物业证号: ,面积为 平方米,设置酒店房号为 特委托甲方统一经营管理该酒店客房。

2、在约定委托经营期间所有权归乙方,但是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均按本协议约定行使,双方不得违约。

第二条:本经营管理协议有效限期为15年(2012年 1 月 1 日至2026年 12 月 31 日)。

第三条:甲方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干涉和影响甲方之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为经营业务所需,甲方有权对客房内的装修及家具作改动或调动,乙方不得干涉。乙方享受酒店服务时应遵守酒店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法律法规。若乙方违反规定,导致甲方和其他业主蒙受损失和损害时,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乙方有关行为构成违法,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协议,若有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15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回报总额扣除按约定已履行部分之金额的两倍计算。

第五条:甲方保证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1、前三年(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21% 元(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分配乙方的收益,乙方可以直接从购买客房的房款中一次性抵扣获得分配收益。

2、第四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8%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3、第五年(自 2016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8%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4、第六年(自 2017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5、第七年(自 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

1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6、第八年(自 2019年 1 月 1 日至 2019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7第九年(自 2020年 1 月 1 日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甲方在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6%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8、第十年(自 2021年 1 月 1 日至 2021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8%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9、第十一年(自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8%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10、第十二年(自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8%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11、第十三年(自 2024年 1 月 1 日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12、第十四年(自 2025年 1 月 1 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房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13、第十五年(自 2026年 1 月 1 日至 2026年 12 月 31 日),甲方按照乙方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的9% 元分配乙方的收益(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甲方代扣乙方收益所得各项税费。

14、委托经营管理期内,按乙方购买户型,甲方每年免费赠送该户型客房共10天入住权予乙方。但乙方入住时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遵守酒店一切规章制度。若乙方在内实际使用不足10天,则不足部分视为自动放弃甲方不作任何形式补偿,同时,次之免费房亦不能提前至上一使用。

15、租金从2012年1月1日起算;第四至第十五年每年租金为当年的6月份支付。

第六条:委托期内,双方职责:

1)每年乙方向甲方领取以上第五条之收益的同时,必须出示有关客房之有效房屋产权证明。委托期内任何时间乙方有义务确切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乙方委托甲方经营管理的客房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概由乙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2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2)乙方保证甲方能正常使用该房屋,且乙方负责上述客房的财产保险。

3)甲方需正确、安全使用房屋的共用设施、设备,并对其管理、使用之部分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在15年委托期限内,若超出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即大型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增扩、装修,则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及以速8守则为标准。

第七条:本协议到期后:

1)若期满后乙方继续委托甲方管理,任何一方未有书面提出异议,则本协议其它条件不变,甲方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乙房购房总价人民币 元,以每年不低于8%(含代扣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的收益率分配乙方的收益;若任何一方有异议,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若期满后乙方若需转让该物业,乙方必须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而且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物业,若甲方未购得该物业,二手房主则同样享受上述回报,并且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必须使得二手房主遵守甲方的相关约定并另行与甲方签订相关协议,如未在此条件下买卖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若期满后乙方继续持有该物业,但不再委托甲方管理,则甲方按合同期满后该房产的正常使用现状退还乙方。

第八条:本协议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则以国家相应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友好协商;若友好协商不成,则向该酒店客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如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按其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部分免除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协议期内,本协议提及的通知将按本协议注明的对方地址寄出;任何一方变更住所、名称的,应在15日内通知他方,否则一方当事人向本协议所写明的对方住址发送有关文件的,视同送达。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本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篇:撰写商业计划书委托协议书

一、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负责商业计划书的确认及撰稿费用的核实。

委托方负责撰写过程中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

委托方负责按协议规定方式付款。

受托方责任:

受托方负责商业计划书的具体策划撰写实施。

受托方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受托方应按照协议规定方式、时间交付计划书。

4.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精装印刷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5.受托方将在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负责计划书的修改,6. 但不7. 包括结构性修改。

二、违约责任

1. 委托方应负责及时提供计划书撰写所需的必要资料,2. 如出现问题延误计划书的交付或导致计划书不3. 能完成,4. 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5. 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6. 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7. 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 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写作计划,9. 如果无故拖延交稿时间应承担其后果,10. 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11. 如果委托方不12. 按协议规定时间方式付款,13. 受托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停止写作。

14. 如对商业计划书的编撰水平发生争议,15. 应由双方共同16. 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17. 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三、撰稿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次商业计划书撰写费用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 在双方签约时需支付元作为订金;

在受托方完成商业计划书中文版时支付费用元;

在受托方完成商业计划书英文版时支付费用元。

四、进度安排

年月日签订协议。

个工作日之内受托方完成计划书初稿(收到订金时开始计算)。

个工作日之内受托方完成计划书成稿(收到订金时开始计算)。

个工作日之内受托方完成计划书英文版(收到订金时开始计算)。

年月日之前受托方将应委托方要求,对计划书进行修改,但不包括结构性修改,只提供电子版。

五、计划书交付标准

1. 商业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第一章:计划概要;第二章:产品及技术;第三章:市场分析;第四章:行业分析;第五章:市场营销;第六章:管理团队;第七章:财务分析; 第八章:中小企业融资及退出;第九章:风险分析;第十章:结论第十一章:附件

2. 结构明确、条理清晰。

3. 符合撰写商业计划书的国际惯例。

4. 错别字发生比例不得大于千分之一。

六、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协议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送交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七、其它: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 若距离较远,3. 也可传真签字,4. 但需附上签字人的身份证。协议履行期间,5. 双方均不6. 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协议。

7. 如有未尽事宜,8. 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9. 协商,10. 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11. 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12. 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补充条款:

委托方:(盖章)代表人签字:日期:200

6.协议签订地:北京 电话: 地址:邮编: E-mail:受托方:北京东盛联合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盖章

第四篇:商业计划书委托撰写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信融财务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撰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该负责核实本协议所涉及的应由甲方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及时准确提供乙方撰写商业计划书所需文件材料。

3、 甲方应当依照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撰写费用。

乙方义务:

1、 乙方应当依照双方协议内容具体策划和撰写商业计划书。

2、 乙方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为甲方保守商业机密。

3、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规定的方式交付报告文件。

4、 乙方最终应为甲方提供商业计划书完整版。

二、文件交付及标准

1、乙方应当在甲方结清全部撰写费用之时交付商业计划书的完整版,包括中英文版本的打印版______份,电子版壹份。

2、若甲方不能到乙方住所提取商业计划书的完整版时,乙方可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部撰写费用后,采取邮递等方式向甲方交付商业计划书的完整版。

3、乙方为甲方所撰写的商业计划书应当符合国际惯常标准。

4、乙方为甲方所撰写的商业计划书应当结构明确、条理清晰。

5、乙方所提供的商业计划书的英文版本翻译水平应达到行业公允的水平。

三、撰稿进度安排

1、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委托协议书》。

2、自收到甲方首付款之日起八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商业计划书中文版初稿,并交付甲方审查,由甲方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审查时限为两个工作日。

3、若甲方审查后无异议,乙方将在收到甲方审查反馈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商业计划书的英文版本,并于甲方付清全部余款之时向甲方交付商业计划书的完整版。

4、因甲方原因造成撰稿进度延误的,则乙方交稿时间应相应顺延。

四、撰写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次撰写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应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后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撰写费用总额的50%作为首付款,在乙方交付商业计划书完整版之时向乙方支付撰写费用余额,否则乙方有权不向甲方交付商业计划书完整版。

3、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在收取甲方全部撰写费用后_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收据□发票),由甲方支付税金,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交或者迟延交付撰写计划书所需材料给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若甲方不依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撰写费用,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根据实际损失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依照协议约定的进度安排执行写作计划、提交相应的报告文件,乙方无故拖延交稿时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过错导致甲方商业机密泄露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如甲乙双方对商业计划书的编撰水平发生争议,则应提交给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来评判,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2、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争议事项,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就争议事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因客观原因,协议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签订本协议时,也可采取传真签字的方式签订本协议,但须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授权书。

2、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协议。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补充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受托方(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010-51316258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

南街2号旺座中心东塔1521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100022

E-mail:E-mail:xinrongcw123@126.com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2

第五篇:商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

_

乙方 (委托方):________

__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双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甲方开发的商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委托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双方的合作均以合作备忘录的形式载明所委托运营管理的商业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四至、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委托事宜、工作内容、经济指标、工作进度、标准描述以及其它合作事宜,合作备忘录一经双方确定后即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因实际操作和市场变化时需要对原合作备忘录进行修改或调整时,双方均应予认同。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委托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双方的合作包括但不局限于:市场调研、选址立项、规划设计、招商租赁、营销策划、销售代理、客户服务、进场管理、物业服务等等。

第五条 本合同书中使用的全部标题仅为行文方便,不应被用作解释本合同书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物业委托管理事项

第六条 结合项目地块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市场调研及分析,提供项目客户定位、产品定位(提供项目概念性规划),提供项目运营模式、销售通路、开发建议及项目经济评价,为甲方开发项目提供决策依据。

第七条 以客户(商家)的需求特征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商圈特征、产品定位、商户定位、价格定位要素,确定并执行项目招商和销售策略和计划。

第 2 页 共 10 页

第八条 以追求经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设定商业运营和管理模式,规范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实现良性经营。

第九条 物业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十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智能化设备、供电供水设备。

第十一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十二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十三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性广告、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十四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物业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五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六条 维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七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资料、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八条 组织开展商业促销与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九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停车管理费;

3、房屋装修垃圾清理费。

第二十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商铺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 3 页 共 10 页

第二十一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直至向法院起诉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代收代付有关费用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其它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二十四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8:00时起至﹍﹍﹍年﹍﹍月﹍﹍﹍日7:59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二十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每个项目的开发建设法定文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和方案等;在项目发售前向乙方提供公开销售所需的预售许可证及各项文件资料,以确保项目策划工作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承诺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完全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的合法性所产生的对项目客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制定的项目营销、销售、招商与营运方案以及所有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单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商业经营管理公约》均须交由甲方最终审核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执行;甲方有权更改项目的单位面积、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有权最终决定是否与购铺者签订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但需事先向乙方说明原由并征询乙方意见。

3、因项目营销或招商方案的执行,需要在项目营销或招商的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由甲方负责签订并承担相关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作承诺及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和回访,并将考核结果及客户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针对乙方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提出改进意见或要求乙方做到切实的整改。

第 4 页 共 10 页

5、若因项目之缺点或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乙方与第三人发生争议或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6、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7、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运营服务的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8、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 负责返修;

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9、甲方应以备忘录的形式将原甲方所使用的办公、生活用品及位于屋面及入口处的办公场所移交给乙方使用,乙方对上述用品及办公场所的完好性负责。

10、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规定标准,向购铺者收取维修基金(详见另行制定的辽阳时尚天地购物广场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该笔款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监督。

11、甲方委托乙方对进入甲方投资项目的停车场的车辆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所收取的费用归乙方所有。

12、甲方提供投资项目的露天广场、中庭和其它可供使用的房屋及必备的有关设备供乙方经营使用,做为乙方向各类商家开展有偿服务项目之一,其收入归乙方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在投资开发项目内无偿提供﹍﹍﹍平方米的物业用房供乙方人员办公与休息场所,乙方只能安排保安人员、工程维修维护人员的休息用房,其他人员(值班人员除外)不得在此物业用房内起居或开办食堂;

14、甲方应负责将物业管理所需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于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移交,10日内移交完毕。

第 5 页 共 10 页

第二十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涵盖项目的营销策划、营销管理、所有广告创意及设计、销售代理、招商运营、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售前服务工作(凡项目在购房者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及甲方收到首付款前的工作均为售前服务);乙方销售人员应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及客户资料、客户问题等,以便双方根据销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2、乙方保证在销售代理或招商推广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规定(包括知识产权在内),并承担乙方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工伤、佣金、交通费、住宿费、相应的办公费等费用。

3、乙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双方商定的工作目标为导向,制订销售、招商、运营、推广方案,合理安排销售与招商工作,保证商业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并按时派谴高层人员参加相关的联席会议,从商业运营的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4、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和广告设计方案,协助甲方监督有关销售材料(工具)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并负责有效使用和实施。

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经甲方批准的项目销控方案和销售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改变销控方案,或向购铺者收取任何费用;非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否则,乙方给客户的任何形式的折扣金额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除。

6、乙方不得向客户(商家)作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承诺,如因乙方(含乙方人员)的原因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或索赔要求,乙方须负全责。如对甲方的信誉、形象等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7、乙方发生任何变动(包括推广方案、销售计划、企业经营等改变或出现任何足以影响正常销售的情况),必须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商业物业管理制度;并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

第 6 页 共 10 页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9、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0、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1、对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3、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按《国家商业物业管理移交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财产移交;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七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外观完好、整洁;

2、设备运行:配电及供水设备、电梯、智能化系统等运行安全正常,保持良好状态;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

4、公共环境:垃圾日产日清、整洁舒适;

5、绿化:种一片,活一片,完好率98%;

6、交通秩序:无违章行驶、停放及物业管理责任而造成的车辆损坏或丢失;

7、保安:封闭管理24小时值班,无因物业管理责任而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件;

8、急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小 修:及时率98%,合格率100%;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 7 页 共 10 页

1、物业管理服务费(无论甲方支付或业主支付)自﹍﹍﹍年﹍﹍月﹍﹍﹍日起开始由乙方收取。

2、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3、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政府物价部门审核后的标准调整收取;

4、未售出的空置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元;

5、鉴于甲方在商铺销售推广时,减免了部分商铺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该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之日三日内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含公共水电分摊费)。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不再向这些商铺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未按规定时间交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费额5‰的标准加收滞纳金。

7、露天车位:汽车:5元/次,包月400元/辆;

8、车库:汽车:5元/二小时/辆,包月300元/辆;

9、自行车临时0.20元/辆,过夜2.00元/辆,包月50元/辆;

10、电动自行车0.30元/辆,过夜5.00元/辆,包月100.00元/辆;

11、摩托车临时0.50元/辆,过夜10.00元/辆,包月200元/辆;

本条第7款至11款有关车辆的收费标准如与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不同,则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第二十九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商铺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须与委托人协商同意后执行;

第三十条 其它:

1、对政府规定的电梯运行、消控系统等特种设备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 8 页 共 10 页

2、公用水电费(含电梯用电费)分摊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由乙方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第三十一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物业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改造、更新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100元以内),由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费承担;大中修费用(100元以上),由维修基金承担;更新费用,由维修基金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由于甲方工程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期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 9 页 共 10 页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相应项目的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七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并由乙方负责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三条 双方签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第 10 页 共 10 页

本文来自 99学术网(www.99xueshu.com),转载请保留网址和出处

上一篇:苏州工业园区设计院下一篇:试验员岗位职责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