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灾害练习

2022-07-09

第一篇:地质灾害灾害练习

xxx地质灾害2012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政发[2012]42号

钟山乡2012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村(居)委会、乡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2012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损失,有效预防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云南省地质地质灾害处置规定》及罗平县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地质灾害类型和分布特征

我乡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6处,涉及8个村委会16个自然村。其中岩石崩塌1处(白蛋村);滑坡15处(双洞、大寨、中村、张家冲、白儿、坡上、黄小寨、

徐小寨、莫小寨、旧屋居、乃格沙、上摸朗、下摸朗、洒坡、中寨)

(二)2012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部门资料分析,2012年罗平境内降雨量将恢复到每年1700-1800mm,大致出现在5—8月份,降雨量较为集中,多大雨或暴雨,易产生局部洪涝,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月份。

(2)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主要发生于汛期5—10月份,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工程诱发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二、防治原则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切实贯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从乡情、灾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着重解决我乡地质灾害防治中的突出问题。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的支持,认真开展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层层负责、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四项制度,落实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三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重点防范期

我乡地质灾害具有点多面广、发生时集中、、成灾频率 2

高、破坏性大、危害严重的特点。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发生时间多为5~10月。因此,确定5—10月为全乡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统一部署,逐步落实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地质灾害信息建设、重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及监测预报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地质灾害科普与防灾教育,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

(一)强化管理措施

1.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成人员为:

组 长:毛 莉(乡长) 副组长:王玉林(副乡长) 马宝林(乡党政办常务副主任) 王 专(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成 员: 张家堃(中心学校校长) 世家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进忠(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文山(财政所所长) 3

喻道鹏(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庞凌夫(卫生院院长) 李成章(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云法(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国土所,王专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同时承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负责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调查、评价、趋势分析,科学提出防治建议,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并根据各灾害隐患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全面负责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

2、各类工程可能诱发地质灾害时,要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工程建设时应避免开挖边坡过陡、过高,并及时进行边坡防护,严禁将工程废土、采矿废石、废渣随意堆放。严格控制大于25度的陡坡开垦耕作。

3、认真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巡查工作,特别要重视做好汛期前的排查,汛期中的巡查,汛期后的检查等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

(二)搬迁避让措施

由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灾害治理难度和投资均较大,因此,对地质灾害的危害一般应尽量采取避让方式。一是工程建设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二是居住于相对不稳定的地质灾害点上的居民,在汛期或遇暴雨时,撤离危险区暂时躲避;三是居住在治理难度大或投资大的不稳定的地质灾害体上的居民和单位,要采用搬迁避让的方式避免地质灾害的危害。 (三)监测预警措施

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是预防地质灾害发生或减少地质灾害损失的重要手段。目前监测人员专业知识普遍不强,制度也不健全。要加强对监测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制定灾害点监测标准,并制定相关制度,确保灾害发生时能提供准确的信息,为政府指导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

(四)应急措施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曲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钟山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按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开展应急调查,切实做好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等工作,增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的处置能力。

(五)加强对地质灾害的宣传(农村居民建房选址、工程建设及其他)

七、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就是对地质灾害体变形破坏状况及其宏观前兆随时间变化进行监测。地质灾害的发生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征兆,通过加强监测和预报,可有效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防治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即灾害点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灾害点没有主管部门,但属人为诱发或有受益人的,由诱发者或受益人负责;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质灾害,由所属村委会履行监管责任。各灾害点要落实监测对象和监测责任人,各村(居)委会、国土所要加强对监测员的管理。各监测预防责任人在汛期要增加监测次数并加强灾害体变形破坏过程前兆特征(如地声、泉水变浑、泉水干涸、裂缝扩张、醉汉林出现等现象)巡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危险体的变形发展趋势,作出准确预报。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各村(居)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确保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方案 通知 抄 报:县政府。

抄 送:乡党委,人大,纪委,县国土局。 共印(27份) 钟山乡党政办公室 2012年2月27日印发

第二篇: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和乡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乡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了加强我乡2012年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管理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连群连片的乡村防御系统,加强汛期地质灾害检测和治理工作,把重点活动区、重要隐患区的预防措施落实到个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构建安定和谐的新农村。

二、防治措施

我乡处在林区,因为植被损坏严重,极易引发地质灾害,去年的“5.19” 冰雹事件和“5.25”暴雨事件都与植被破坏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林区的保护和植树造林显得尤为重要。我乡地处山区,山高沟深,自然条件恶劣,村民居住区域分散,加上交通建设滞后,遇上大灾就会增加救援难度。

为有效防治地质灾害,我乡及时的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并组织村民学习预防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为灾后自救积累了许多有效的方法和经验。我乡根据应急的需要,在相关地质灾害频繁区都安装了预警系统,并在各村组建了党员先锋队和原有的巡防联队组成联防机制,形成了“一户受灾,全村响应,一村受灾,全乡响应”的救援体系。

针对去年的灾害形势,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及时得到救援、汇总、上报。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全乡7个村进行了巡查检查督查,并负责人员的调动和物资的支配。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

(一)坚持三条原则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三条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原则;二是坚持“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原则;三是坚持“统一管理,分工协作”原则。

(二)落实四项制度

汛期值班制度—我乡的汛期时间较长(每年5月1日至9月31日),地质灾害频发。乡直部门和各村要建立汛期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值班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保持与乡政府的联系,做好汛期值班工作。

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巡防联队应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和采取转移避让群众等应急措施。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和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乡政府报告并组织避险;灾情一旦发生,乡政府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和施救,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做到“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加强领导是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我乡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

长:何韩成(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权剑南(政府乡长) 孙林成(乡人大主席)

员:王缠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新有(政府副乡长) 李金宝(政府副乡长)

赵贵义(乡武装部长)

杨永清(综治办副主任)

何卫东(司法所长) 赏建鹏(派出所所长)

牛小林(**林场场长)

许正礼(学区校长)

王建明(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人民政府,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行政秘书严秉国负责具体办公。

(四)各行政村一把手是本村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行政村干部要提高对地质灾害的特殊性和危害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机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汛期地质防治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是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手段,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是全乡工作的关键,为了深刻汲取“5.25”阴山沟洪灾事故的教训,落实汛期防灾、减灾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减少损失。一是做好工作部署,重点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损失。二是突出群测群防,对隐患点实施简易监测,发挥群测群防的突出作用。三是保持信息畅通。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完善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保证险情和灾情信息在第一时间送达。

汛期是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时期,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早安排、早布署、早行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要迅速了解灾情,立即报告上级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安置和疏散灾民,维护社会安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2年3月1日

**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救灾应急工作能力,确保我乡在可能遭受特大地质灾害时,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各项紧急救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组织

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乡政府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乡的抗灾救灾工作。 抗灾救灾指挥部:

长:何韩成(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权剑南(政府乡长) 孙林成(乡人大主席)

员:王缠平(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杨新有(政府副乡长) 李金宝(政府副乡长)

赵贵义(乡武装部长)

杨永清(综治办副主任)

何卫东(司法所长) 赏建鹏(派出所所长)

牛小林(**林场场长)

许正礼(学区校长) 王建明(卫生院院长)

1、成立**乡后勤保障小队 队

长:杨新有 副队长:杨永清

员:刘

严秉国

申俊良

袁苏花

王小红

张雪梅

2、成立**乡医疗救助小队 队

长:李金宝 副队长:王建民

员:**乡卫生院全体职工

3、成立**乡救援小队 队

长:赵贵义 副队长:何卫东

员:张靖琳

豆乾杰

韩建龙

王义成

范志琪

党卯为

3、成立村救助抢险分队

队 长:各村支部书记 副队长:各村主任

成 员:党员先锋队、各村民组长、共青团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政府办公室,权剑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当特大灾情发生时,指挥部办公室移到灾情发生地。

二、职责分工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督促检查灾害救助措施落实情况;负责研究灾害救助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临时应急事项,制定具体对策,为指挥部制定灾害救助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负责搜集、整理、汇总灾情,经指挥部同意后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救灾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统一把握上报灾情损失和救灾救济工作情况。

2、后勤保障小队:负责物资的发放、车辆的调配,并及时统计灾情,做好村民的自救宣传工作。

3、医疗救助小队:负责伤员的救治、转移等工作。

4、乡救援小队: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人员财产安全转移,组织村民自救,帮助村民开展转移工作,并协同村级救援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5、派出所:负责灾害救助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

6、**学区:负责开展对学生的疏散、宣传、转移工作。

7、**林场:协同救援小组救援。

8、民政办: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情统计和生产自救工作。

各单位必须按照分工,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尽最大努力把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三、救灾款物的筹备

在请求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乡政府划拨救灾经费,积极筹备救灾资金、物资。

救灾经费、物资的具体安排原则是:统盘考虑,突出重点。根据灾情,首先确保紧急期间救助需要,其次重点安排口粮救济、倒塌房屋的恢复需要。

四、灾后救灾工作 灾情稳定后,指挥部成员各单位各负其责,尽快帮助灾民重建家园,开展生产自救。

1、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劳务输出等工作。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农田绝收、财产损失较大的重灾户及其它方面的损失情况。

3、制定灾民倒房恢复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等总体安排方案,并分步组织实施。

4、广泛开展捐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捐衣、捐被,切实解决灾区群众缺衣少被少粮困难。

5、加强对救灾款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6、组成指导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灾区群众安度难关。

五、抗灾救灾纪律

1、主汛期和抗灾期间,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抗灾抢险期间。全乡各村、乡直各单位及全体居民都应无条件服从乡抗灾救灾指挥部指令。对玩忽职守影响抗灾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或责任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拟报县政府给予表彰。

2012年3月1日

第三篇:地质灾害预案

**县**镇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今年已进入春季,汛期也即将来临,因暴雨而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将会给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无法估量损失,按照县国土资源局要求现结合全镇实际编制2006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一、200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我镇以“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2005年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的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这项工作,以致没有任何地质灾害的发生。

一是加强了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对有可能发生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派人进行了严密监测,建立了预警系统,落实了防范措施。

二是排查隐患,制定了严密的地质灾害防御预案。全镇*个村按照逐村、逐社、逐山、逐户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是加大监督,安排资金,提高了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我们对有可能发生滑坡的**村经常监督检查,并且镇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了计划和预算,保证了潜在的地质灾害得到及时的调查和治理,并扎实细致地做好了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二、2006地质灾害防御预案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的领导,因为地质灾害突发性强,造成人民伤亡之多,财产损失也大,我镇为努力减轻自然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止人为造成的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人民政府成立了坚强有力的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村的驻村干部和各村支部书记

二是建立健全防御工作网络,责任到人,大力推进“群测群防、群力”结合工作,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镇政府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各村联络人员电话是各村支部书记或村长手机,家庭电话24小时畅通,按照各自分工职责,切实作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四篇:地质灾害报告

关于朱昌镇麦乃村

六、

七、八村民组唐凤明等户依法承包耕种的茶山磅房白沙大田责任地因人工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未得处理申请复查一案情况反映

贵阳市人民政府:

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维护人民利益,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们是朱昌镇麦乃村

六、

七、八组村民唐凤明等户,我们依法承包的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74.36亩责任地。已经耕种三十多年。上述责任地原靠张家湾水井及老井口两处水源灌溉供养,七十年代初,由于金西矿茶山井采煤影响;导致该耕地无法耕种。后经麦乃村(原大队)与矿方协商。由金西煤矿茶山井修建提水站抽水灌溉。九十年代初,由于该提水站管理不善的原因,导致我们耕种的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责任地至今无法耕种。

二OO五年,金西煤矿将茶山井承包给富宏煤矿经营开采。二OO七年麦乃村

六、

七、八组部分村民耕种位于茶山磅房上、下幅及白沙大田耕地与金西煤矿茶山井签订土地改种《补偿协议》,该《补偿协议》约定:矿方按亩每年500元改种损失支付给农户作为损失

1 补偿费,协议期限为5年(2012年止)。同年麦乃村

一、

二、

三、

四、

六、

七、八组村民房屋出现开裂,田土塌陷,水井枯竭的地质灾害。

二OO七年九月三日,贵阳市乌当区国土资源局委托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对麦乃村因人工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成因进行技术鉴定。

二OO七年十二月,贵州地质工程勘察院对麦乃村房屋开裂,田土塌陷,水源枯竭的成因关系作出了《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麦乃村大寨、小寨、鸡脚坝、麻窝村民组房屋开裂、水源枯竭关系技术鉴定报告》;该《鉴定报告》确认麦乃村房屋开裂,田土塌陷、水源枯竭的地质灾害系金西煤矿茶山井、富宏煤矿采煤、金朱采石场放爆采石人工活动引发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责任认定。

二OO九年六月四日,贵阳市乌当区国土资源局对引发麦乃村地质灾害的直接责任人(金西煤矿、富宏煤矿、金朱采石场)下达了《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该《责任告知书》明确告知相关责任人,应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其引发的地质灾害于二O一O年六月一日前完成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三日,由于人工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按期治理其引发的地质灾害,导致村民堵路与矿方发生群殴的群体事件。案发后,引起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关部门责令富宏煤矿妥善处理其采煤引发的地质灾害。经各方协调、富宏煤矿按村民受损房屋按每平方米60元的加固维修费支付村民。

2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委托贵州省地矿建设工程施工公司对麦乃村受采矿影响范围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二O一二年二月,贵州省地矿建设工程施工公司对麦乃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编制《乌当区朱昌镇富宏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该《地质灾害排查报告》查明受损村民956户,村民房屋956栋,塌陷坑17处,水井枯竭4处,因灾造成改变土地利用水田13处共计673亩(含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74.36亩)。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主要灾害点的分布;

(二)地质灾害的威胁对象、范围;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四)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观山湖区人大副主任、朱昌镇党委书记徐飚无视法律规定,在有关部门未对麦乃村地质灾害受损区域内房屋进行损坏等级鉴定,并未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允许麦乃村委会与富宏煤矿以1060万元对麦乃村因地质灾害受损房屋,田土塌陷,水井枯竭的地质灾害进行包干赔偿。

3 麦乃村委会分别按每户农房10560元进行赔偿,并对汪家田、小冲、老赵、王家陡坡、坟山、偏岩脚小井田等处塌陷责任稻田给予青苗费十年的赔偿。麦乃村委会作为非法律授权的行政职能部门,无须行使他项行政管理职能,无权处置地质灾害的防治相关事宜。其违反了法律规定,草率地处置麦乃村地质灾害。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其行为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侵犯受灾群众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麦乃村

六、

七、八组村民唐风明等户耕种位于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的耕地系金西煤矿、富宏煤矿机井抽水的人工活动导致。河边塌陷坑(T×01)、白沙大田塌陷坑(T×17)见(《地质灾害排查报告》见第15页表3-1富宏煤矿地质灾害统计表、第19页表3-2蓄水能力变差的水田基本情况),上述耕地属地质灾害的治理区域范围。麦乃村委会以沟渠、水井、塌陷坑土地属集体部分不予赔偿为由,没有事实证据,其行为侵犯唐凤明等户的合法权益。

根据矿山开采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唐凤明等户依法耕种位于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74.36亩责任地系人工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导致该耕地至今无法恢复耕种。该耕地依法应由责任方富宏煤矿承担治理责任。

本案由于茶山磅房上下幅、白沙大田因人工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受损耕地未得妥善处理,唐凤明等户依法向朱昌镇人民政府、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反映上述情况,有关职能部门未对本案依法处理。

综上所述: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

4 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如实反映上述情况。望有关工作部门对本案依法予以复核审查处理为谢!

此呈 有关工作部门

特此报告

报告人: 年

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贵阳市乌当区朱昌镇金西茶山煤矿采煤与麦乃村大寨、小寨、鸡脚坝、麻窝村民组房屋开裂、水枯竭关系技术鉴定报告》;

2、《乌当区朱昌镇富宏煤矿地质灾害排查报告》;

3、《地质灾害责任告知书》三份;

4、《房屋赔偿协议书》

份;

5、《补偿协议书》

份;

6、《土地承包证》

份;

7、《中国信合存折》

份;

8、《麦乃村与富宏煤矿地质灾害纠纷协调会专题会议纪要》一份;

9、《朱昌镇人民政府信访答复意见》一份;

10、《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政府信访复查意见》一份。

第五篇:地质灾害

201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地质灾害预警预防

一、背景链接

【理论背景】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层自燃、黄土湿陷、岩土膨胀、砂土液化,土地冻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政策背景】

2010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预警预报,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认真做好排险防治工作,强化应急抢险处置,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0年8月24 日,“2010城市地质环境与可持续发展论坛”在同济大学举行,论坛的宗旨是,使城市能针对不同的地质环境更合理地开发,也更有效地防治和减轻灾害。论坛上有专家指出我国将在最短时间构建一个以气象、水文、环境等综合因素构成的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当前现状】

今年以来,我国气候极端异常,南方持续强降雨,部分地区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据国土资源部统计,今年1~7月,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26009起,数量是去年同期的近十倍。今年中国重大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造成死亡失踪的人数,均为本世纪以来最重。其中8月7日甘肃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造成了1434人 遇难,331人失踪。

● 9月1日晚,云南保山市发生山体滑坡。

● 2010年8月18日凌晨1时30分,云南省怒江州贡山县发生特大泥石流。

● 8月13日凌晨3时许,四川省绵竹县清平乡突发泥石流。

● 8月7日晚10时许,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发生特大泥石流。

● 6月19日上午9时,登封市白坪乡煤窑沟村袁家门发生1处地面塌陷并发滑坡及崩塌,造成十余间居民房屋开裂,400米道路破坏,毁坏林地80亩、耕地120亩;

二、原因和意义

【原因】

每年4—9月汛期来临之时,我国部分地区都会出现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而今年地质灾害在一些主汛区大范围、长时间、高频率发生,是历年所罕见的。陇海铁路、沪昆铁路因山体滑坡造成交通事故,福建、贵州等地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防不胜防,其主要原因:

一是降雨持续时间长、地区集中、强度大。今年夏季的降雨比较集中,广西、湖南、贵州、江西等地区强降雨持续一个多月,过去汛期日降雨量在100毫米左右,而今年日降雨量达到200-300毫米,降雨量、密度都非常大。

二是贵州、云南、广西、四川等地在降雨前曾持续了约半年的干旱期,山体出现裂缝,突然进入汛期,裂缝遭到雨水的冲刷很容易形成泥石流。

三是人工开挖削坡、采矿、水库蓄水、大量抽取地下水等人为因素所致。随着西部大开发的推进,不科学的人类工程活动使得西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活动点相应增加,这给地质灾害预防增加了难度

【意义】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确保各项生产生活正常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对策措施】

今年以来,****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总书记、******总理多次作重要指示,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也多次下发文件题要求。但是,今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地质灾害频发,群死群伤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6月底以来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多发,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应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充分认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一是我国山区所占面积为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二,那些区域是地质灾害多发地带;二是我国是地震频发国家,地震将许多山脉“抖松”,极易发生地质灾害;三是许多民房、集镇、城市依山而建,在审批、建设时没有进行地质灾害评估,那些地方发生地质灾害的频率高。四是全国已排查出数万处地质灾害隐患未治理、未实施异地移民搬迁仍在观测,安全风险比较大。

第二,突出灾害防治重点。我国山区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域;城市、集镇、学校、医院、道路和重建工地、矿山企业、房前屋后为人口聚集场所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对象;持续强降雨及后期3—5天是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把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大潮从平原迅速拉向人口较多的基层山区,减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的折磨,是今后中国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第三,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定期普查制度,特别是对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经常性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制度化、常态化,以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确保不留死角,做到心中有数。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防范措施,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汇总分析,建立数据库,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经常性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全面掌握、准确判断事件发生态势,加强监测、预警措施。

第四,切实加强预防避让。基层干部和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应保持高度警惕,昼夜值守,严密关注雨情、灾情的发展变化趋势,遇有较强降雨时,应提前组织泥石流堆积扇体、滑坡变形体、沟口、陡崖及水电工程、道路工程建设施工区及营地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地段受威胁人员果断避让至安全地带,转临灾避险为预防避让,掌握防灾工作主动权。

第五,加大隐患整治投入力度。一是必须树立人命关天的思想,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各级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整合移民扶贫资金、地质灾害异地避让搬迁补助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三是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处理按照治理、避让搬迁成本等因素,适宜治理的进行治理,适宜搬迁的实施异地避让搬迁。

第六,落实防治工作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应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特别是应加强县乡两级责任制的落实,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和人员。国土资源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并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水利、交通、铁道、建设、安全监管、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指导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纪检、行政效能、目标督查等有关部门,应深入基层进行认真督促、检查,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工作责任、法律责任。

要完全成功应对灾害来袭,还有必要建立单个灾害点预警系统。应当逐步建立和推进“灾害风险分析和评估灾害预报和警报灾害防御和治理灾害管理和应急处置灾害恢复和重建”的灾害防御体系。

矿难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后,已确认109人安全升井,尚有153人被困井下。6月21日凌晨1点40分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火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已确认入井72人,已生还26人。10月16日早晨6点左右,河南平煤集团平禹四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井下当时共有276人作业,事发后239人撤至地面,37人被困。

今年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让我们在悲痛的同时,不禁开始探求事故的渊源: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局面?华图特别从公务员申论考试入手,深入分析“矿难”现象的原因及解决对策,供考生参考。

表面上看,矿难频发有安全生产基础差、法制意识淡薄、矿工维权难这三大原因。倘若作进一步的思考,就会发现它们背后还有诸多深层次的原因,如管理者认识上的误区、经济粗放型增长、监管机制不合理、教育国策失误、新闻自由度提高等等。

具体原因如下:

1、安全生产基础差。我国不少煤矿自然开采条件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管理上漏洞诸多,抵御事故灾害的能力不足,对防范伤亡事故没有把握。

2、法制意识淡薄。目前中国有一系列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虽然它们还有待完善,只要认真落实已有的规章制度,大部分矿难本可以消弭于萌芽状态。可以说矿难最直接的原因,是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

3、矿工维权难。尽管《煤炭法》第42条和《矿山安全法》第23条都规定了矿山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组织职工对矿山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但本该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在矿工面临死亡威胁时缺位了。另外由于矿山劳动力的供过于求、工作机会的稀缺,很多人最担心下岗,煤矿侵犯矿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知情人士透露,陈家山煤矿矿工的待遇每况日下,有时一些劳动保护用品都得矿工自己购置。面临“停职停工”的威胁,无处主张权利且生活无着的他们,明知下井工作有生命危险,也只好妥协。

4、伤亡赔偿标准过低。安全生产的技术设备非常昂贵,当矿工死亡补偿过低时,矿主就会受经济规律驱使,在安全上偷工减料。煤矿开采的暴利和矿工生命的廉价,使一些矿主视矿工的人命如草芥。

5、经济粗放型增长导致能源需求的高速增长。当煤炭生产的利润空间加大,超负荷生产成为顺利完成财政指标、刷新GDP的首选。一些矿产地企业和地方政府置安全和生态保护于不顾,超限开采、超负荷运转;一些小煤矿则把矿工当作赚钱机器,有些已取缔的小煤矿也死灰复燃。可以说,矿难频发是高能耗、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的市场反应。

6、监管机制有缺陷。教训证明,本应是煤矿安全监管者的县乡两级地方政府,往往会成为煤矿直接或间接的经营者。作为一些地方的主要产业,违法违规经营的煤矿能解决就业问题,也是主要税源,一旦取缔,会使当地政府发生财政困难。直接的利益驱动使裁判员成了运动员、监管者成了保护者。

(二)解决方针

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五项措施:

1、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2、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

3、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4、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

总而言之,解决矿难治理的决策模式和治理结构两大根本问题。

所谓决策模式,即要摆脱那些无效或低效的行政单方面决策,让民意有效参与,制订出能够瞄准问题核心,而不是只做表面工夫的矿难治理措施;

所谓治理结构,也就是在加强政府监管之外,煤矿安全治理应形成两大制衡机制,一是通过广泛建立矿工工会,让矿工能够有组织地监督企业落实各项规章措施,维护自身的安全保障,二是通过公众、媒体、NGO等的深度介入,形成一个约束资本与权力的外部力量。

鉴于目前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特别是一些国有大矿接连发生问题,理顺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已显得十分迫切。同时,国家应增加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伤亡赔偿标准,通过这三项经济政策,配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来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天天读:"地陷"灾害频现

【社会问题的背景】

(1)2010年以来,在长沙、武汉、太原等城市,相继出现“地陷”。所谓“地陷”,实际上是一种地质灾害现象,与地质结构、降雨和人类活动有密切关系。权威地质专家认为,未来城市“地陷”将逐渐呈现多发态势,这使大城市将空间拓展、交通体系建设和公共设施完善的着眼点转入地下的发展战略,面临新的考验。

2010年入夏几场暴雨过后,长沙市银盆南路一些居民发现:银盆南路和潇湘路交叉处的人行道上突然出现了一个直径40厘米左右的小坑。后来,路面塌陷面积越来越大,很快成了一个直径3米、深2米的大坑,开始危及到机动车道,大坑周边的路面也逐渐出现裂痕。虽然市政部门在周围建起了围挡,但路上出现塌陷,让周边居民甚感不安。

距离银盆南路不远的金星大道,2007年,一处建筑工地发生过一起“地陷吞人”事件。彼时,建筑工棚内,地面突然塌陷,恰在洞口上方的一名建筑工人瞬间被“吞”了下去。闻讯赶来的消防队员当即将工棚和相邻的房屋拆掉,以塌陷处为中心,用铲子向下挖。经过近十个小时搜救,才发现已窒息身亡的建筑工人。

(2)2010年8月12日,太原、武汉两地,两座城市竟在同一天先后发生“地陷”。8月12日凌晨,武汉白沙洲大道一打桩机欲给桥墩打桩时,工地突然塌陷,形成一个面积约30平方米、深约6米的地洞,所幸无人员伤亡;同日上午8时25分左右,位于太原双塔东街的山西省人民医院应急病房楼门前路面出现两处塌陷,地陷楼塌的场面,引来了大批市民围观。

与采矿区地质塌陷相比,城市“地陷”面积有限,但损失往往较大。一位长期在地质勘查一线的专家介绍,2008年4月,武汉市汉南区纱冒镇邻近长江大堤发生地面塌陷,仅加固堤防就耗资近3000万元。而深圳市一座体育设施,施工过程中发生“地陷”,不但使工程停顿,还迫使业主耗巨资实施勘探和加固,增加投资超过1000万元。

每次“地陷”发生后,都会引来众多网友评论,有的指称是“地震前兆”,有的说是“外星人光顾”,还有的认为是“2012地球灾难的信号”等等,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恐慌情绪。

经过专业部门调查,很多城市出现的“地陷”都与人类地下工程活动有很大关系。

(3)长沙市银盆南路发生的地面塌陷,系持续暴雨导致银盆南路地下一水管破裂所致。2007年,在“吞人”的工棚地面塌陷现场,搜救人员同样在地下发现了破损的大型下水管道和湍急的管道水流。

2010年6月,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南京、成都、武汉、湖南等地地质调查中心和地质调查院,选择一些影响较大的“地陷”,如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莲花镇塌陷、浙江黄衢南高速公路塌陷等展开调查。专家们发现,各地出现的“地陷”无外乎为两种类型:一是岩溶塌陷,二是松散碎屑沉积层塌陷。

这些专家在各地调查时发现,实地勘测的8处地面塌陷,都有工程活动等人为因素的影响。他们认为地质因素是基础,而“工程因素”与极端气象一道,并列为诱发“地陷”的两大外部原因。

被住建部授予“中国工程勘察大师”的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范士凯指出,纵观国内绝大多数城市的“地陷”,往往是隐伏在第四纪覆盖层下的溶岩中存在岩溶空洞且存在与覆盖层相连的通道,在某些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作用下,覆盖层物质沿着岩溶通道漏失到岩溶空洞中,引起覆盖土体发生塌陷,导致地面出现塌陷。

几位专家还强调要注意区分地面塌陷与“天坑”的不同,特别是媒体报道要规范使用,以免在社会上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4)中国地质大学安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赵云胜说,他搜索了今年各地的相关报道,实际上绝大部分地陷、地裂等地质灾害,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天坑”。地质学意义上的“天坑”,通常是指发育在可溶性岩层中,从地下通向地面,四周岩壁峭立,深度与平面宽度有百米至数百米以上,底部与地下河连接的特殊岩溶地形。由此可见,地面塌陷是必须加以防范的突发地质灾害,“天坑”则是经千万年方可形成的地质现象,而将地陷视之为地震前兆,更是缺乏科学依据。目前世界上发现并确认的天坑约80个,其中有超过50个在中国,绝大多数位于黔南、桂西、渝东的喀斯特地区。

范士凯介绍说,城市地面塌陷国内外都有发生,似乎是大家熟知的一种地质灾害。但事实证明,许多人对它的实质含义、类型、发生及分布规律并不真正了解,甚至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一遇到地面塌陷就误认为是地下溶洞发生垮塌,这类塌陷本来是一种自然的物理地质现象,人为活动在多数情况下是诱发因素,只是在特殊情况下成为主导因素。但在塌陷发生后,往往是不分青红皂白地追究人为责任,而不去深入探讨自然规律。

他还指出,城市地面塌陷事故的宏观定性预测是可以做到的,即根据石灰岩多为东西走向分布、老黏性土不容易塌陷等地层、地貌特点,可以摸索出一些规律。因此,无论管理层或是老百姓,都没必要“草木皆兵”。但要精确定位到哪个地方哪个时间发生地面塌陷,全世界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做到。也就是说,可以在类型、范围等方面划出一个可能塌陷区,但什么时候塌陷,还不能预测。

(5)近年来,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迅猛发展。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地层深处原始状况开始逐渐被改变,城市“地陷”发生概率上升。一些地质专家、国土资源部门官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城市地下空间存在多头管理和立法空白,地下工程开发与施工各自为政,区域性地质灾害公益普查迟迟不能起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亟待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有针对性的监管办法。

据武汉城市规划设计院提供的资料,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方面起步较早的上海,已开发地下空间面积约4000万平方米,形成超过10座以上大小不等的“地下城”。在武汉市,规划在主城区684平方公里范围内,到2020年建成20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在北京,每年计划增加约300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到2020年,将建成9000万平方米的地下空间,人均5平方米。在长沙,还计划在城市西部一个水面数万平方米的湖泊下,建设水下商场、酒店、公共休闲设施等工程。

除了开发地下城市,过江隧道、各种管网系统入地、市内轨道交通体系等城市地下工程建设、发展的速度也很快。数据显示,我国1995年至2008年的十多年间,建有轨道交通的城市从2个增加到10个,运营里程达到835.5公里。目前,又有22个城市获准建设地铁工程,总投资达8000多亿元。

一些城市管理者针对社会上关于地下工程建设安全问题的疑问,往往突出强调技术手段。赵云胜指出,依照人类目前的技术,所有的地下工程,不对地面和周边产生任何影响是不可能的,关键在于如何将影响控制在许可的范围之内。如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多在城市人口和建筑物密集的地段进行,盾构机从地下穿越各种建筑物、铁路、河流、桥梁,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不容忽视。2006年以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在地铁盾构施工中,就多次发生重大塌陷等事故。

(6)赵云胜认为,从安全大局着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首先需要信息调查,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科学合理地利用开发空间资源。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施伟忠说,当前,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关键性的基础研究工作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岩溶分布、发育率及覆盖层;二是地面塌陷的分布规律;三是地下水活动状况。弄清岩溶、土层和水的关系之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对“地陷”之类的灾情才能做到可防、可控、可治。

“中国的地下工程施工技术,在全世界已经居于先进水平,光是对于城市地面塌陷多发区的勘测和评估,就已掌握了地震勘探技术、电法勘探技术、重力和磁法勘探、放射性勘探技术等。”范士凯说,当务之急,在于开展以城市为单位的“公益性地质勘探普查”,以摸清地质塌陷危险区等情况。

范士凯说,考虑到国内很多城市在这方面都做得很不够,他曾在权威部门召开的定期专家座谈上,连续四年提出这一建议,但没有得到肯定性答复。有个别城市对这种提议感兴趣,但请当地地质勘察设计单位做预算,发现这样的普查需要经费约2000万元,后来也不了了之。

由于这项工作未被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一般情况下,开发建设单位会考虑地下工程施工所在地的地壳受力层问题,但往往会缩减地质勘探投入。而建设、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也大都考虑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缺乏对区域性地质勘探的兴趣。

范士凯等人指出,国家应该要求中心城市建立相应的财政机制,以政府投入、市场化竞争招投标的方式,开展公益性区域地质灾害勘探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地下空间现状及发展预测、开发战略、规模与布局、开发实施步骤等,才有科学依据。

(7)近些年,许多城市在建设中常常遭遇这般尴尬:计划埋设管道的线路,已有其他造好的地下工程,使得管道线路不得不改道,因此成本大增。此外,高层建筑的桩基给地下空间开发造成新的障碍,对地下铁道、地下管线等有延续性的工程建设造成非常大的困难。

施伟忠说,这些问题的深层次体制原因,在于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存在“九龙治水”问题。与城市地下空间管理直接相关的机构,包括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建设、电信、电力、公用、民防、公安消防、抗震、水利防洪、绿化、环保、水电、国防、文物保护等,管理主体职能交叉效率低下,多存在以部门利益取代公共利益等弊端。

【核心对策】

(1)由“地陷”问题,牵引出了目前城市地下空间管理所存在的“隐患”。我国应该整合行政资源,对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审批、设计审查、工程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等建立起信息共享、协调互动、监管与查处联动的机制,在降低社会送审经费和时间成本的前提下提高管理效率。

同时,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步入“快车道”的背景下,亟待制定一部完整、权威的法律,来规范并解决开发权限、体制、标准与规程等实际问题,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和统一管理。

(2)为防止为地下水事故在修建地铁隧道时频发,应将地下水管道铺装比地铁修建位置更深的地下位置。施工前要组织地铁修建方面的专家,针对修建地点的地质情况进行勘测和调研,对不同地质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大施工的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要求实施,彻底杜绝豆腐工程。

(3)转变传统的政绩观,避免政绩考核指标片面地与GDP挂钩,用科学发展观引导城市化进程,使狂飙突进的地铁施工适度“降温”。

(4政府有关部门应该鼓励进行地铁修建技术的创新,逐步提高地铁施工的技术,并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通过专业培训班等方式,全面提升地铁管理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防止“外行管理内行”的情形。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意识,防止人为失误所造成的“地陷”现象,同时减少地陷可能带来的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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